标题 |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
范文 |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1篇)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资料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务必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务必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务必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贴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 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带给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务必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群众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五)、旷工、旷课。 请假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状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教研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安全保卫稳定等缺勤一次扣罚20元。 1、假期前政治学习、全校性的群众加班、开学一周内和寒暑假放假 前一周请假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请假一天按一天计算,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请病事假一天按两天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前五条执行。 2、周一升旗仪式由团队办公室负责考勤,全校性应急例会、学校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由值周老师、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按照学校考勤办法第三款第4、5条执行,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3、班主任例会、教研会、业务学习、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学期末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考勤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4、凡是涉及安全保卫稳定工作的考勤,实行一票否决,由于教师个人离岗脱岗,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或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除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外,年终考核拟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时由政务处按照学校安全职责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3天之内,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主任审批;离岗3--7天,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7以上天,由校长审批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 2、教师在教职工例会、教研会、假期政治学习、应急事宜、校内群众加班、校内外群众活动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由分管科室负责考勤,按照本科室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校内外临时性短暂活动由分管 科室负责考勤。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党支部副书记请假。 四、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业务学习、周一升旗仪式、假期前后政治学习、教研会、升旗、学校重大活动、校外重大活动、校内外临时性工作或活动。 2、考勤时间每年分两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计假,含群众加班、考试、阅卷、应急活动等。 3、公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应急例会、周一升旗仪式、假期政治学习等均不列入绩效考核之中,在每学期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4、病假、事假、旷工、无故不上课、超出期限等产生的超课时均由本人承担,从个人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协调同学科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进行调课,没有产生超课时不在统计之列;由教务处负责汇总统计超课时。 五、计扣标准 1、公假:按照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全勤对待,对超出公假审核天数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规定:住院原则上要求出具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相关手续,如需往上一级医院住院,则需层层出具转院手续。无转院手续按县级医院扣发标准执行。 备注: 1、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请假,由团队办按照考勤考核办法执行。 2、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由校办负责汇总构成通报纳入考勤考核。 3、计划生育、产假、婚丧假,人事部门文件规定(法定节假日算在内)工资照发。 5、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6、属于学校或教育局委派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发全额工资,享受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培训学习相关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确定离校和返校时间,上报校委会,自行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7、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超过两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合格,根据当年考核要求,以考勤为主要依据确定必须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员。(备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规定内,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8、长期病假:长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难的由校委会研究后报教育 局领导批示酌情处理。 9、外出学习培训、病、事假等人员务必提前填写《教职工离岗请假审批表》,由年级组、教导处审批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相关科室没有签字审批,未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的,当月兑现同时进行绩效量化,若在离岗期间发生意外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职责。 六、公示制度 对公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学习的考勤结果予以公示,教导处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项目为姓名、时间、天数、扣款金额,理解全校监督。 此规定自20xx年11月18日起执行。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2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状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状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状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状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状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状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状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状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务必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务必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状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状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状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状况的,追究职责。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状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3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务必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41.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作息制度,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有事或因病要及时请、销假。 2.请假范围: 事假、病假(出据医院证明)、产假、婚假、丧假等。 3.请假程序: 园长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以上或离开市区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园办公室;副园长请假,一天之内,由园长批准,超过一天或离开市区需经园长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园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之内的由分管园长批准,超过一天的或离开市区需经分管园长同意后报园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值周管理人员备案,一天以上的或离开市区需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园长批准,超过三天(不含三天)需经分管园长同意后报园长批准。工作人员中途外出,除了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外还须向值周人员备案,并履行登记手续。 4.中途外出超过两小时算半天事假。 5.请假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时,须向批准假期的领导续假。 6.批准假期的领导不在时,由同级副职代批、代续。 7.教职工请假期满上班或提前上班均要向批准假期的领导销假。 8.教职工请假,必须申请写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5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县文件执行。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3、每学期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按人县文件精神报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x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6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7一、我校的工作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除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教职工必须准时到岗。假日学校安排的值班,及其它的工作,作加班处理。凡工作日内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的,均应请假。 二、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类。公假需有关单位通知,经校行政批准;病假需有医院或校医务室建议休假说明,本人申请,校长批准;事假需有正当理由,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由校长批准。远道探亲请假一般安排在暑寒假期间。假满后回到工作岗位,必须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离校期间出现事先无法估计的情况,必须请假而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把情况通过电话、电报等方法向学校报告,来校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三、各类假期审批权限如下: 1、超过一天者,由校长室批准。 2、在半天以内(含半天),由部门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3、病、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者,均须填写请假单,办理批准手续由有关领导批准后送教导处(总务处)登记、安排代理事宜。请假教职工对病、事假所缺课职务,应主动提出处理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但不得自行调动、安排课职务。 凡工作日离开学校或工作岗位,又没有履行请假、补假手续的,均作旷工论,并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丧假请假手续参考以上办法办理。丧假规定按市级文件规定处理。 四、各类事假、病假和旷工的工资、奖金处理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奖惩条件办理。 五、教职工有缺勤情况,每月底由教导处(总务处)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每学期结束,由办公室汇总填入考勤成绩栏。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8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 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 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程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各室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签到和签退。 2、教导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导处、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交教导处登记。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2周以内的,须校长审批;2周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须续假的,必须提供新的计划生育证明。 2、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既有本人书面申请、有学校批准意见、有按时返岗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请假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课或做其他工作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假证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患有重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费用收据,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办理重症病请假手续。 4、校长县外出发,须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1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6、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导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 7、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8、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9、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 假期处理办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请假手续的,按《zz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考核办法处理。 2、病假期间执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仍发放原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9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0一、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学校值周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楼层值日教师提早20分钟到岗。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2、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遇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一般不予批准。 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报校长同意并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直接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遇有急事,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1、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协助门卫做好教师出入登记,如不接受登记作擅自离岗处理。 2、教师因病不能坚持教学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同意后才能请假。如确系卧床不起或急诊,应及时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3、原则上不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至三天必须书面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允许后方能请假。 4、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具体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经学校同意可分散在一个月内安排),不符合晚婚规定或再婚的婚假为3天。对放弃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学校给予奖励(每天50元)。 丧假:直系亲属及双方父母死亡后,可给予3天丧假;教师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过世可给予1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给予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 产假:顺产九十天,难产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顺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请哺乳假,哺乳期间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上环假: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持医院证明。);取环假:1天。 小产假: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计划外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 其他假: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要求来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奖励50元。 以上假期中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 5、校假:每位教职工每月可享受6小时机动假,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登记外出时间要与请假时间一致),可以不计缺勤。但逢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三、加班和调休有关规定: 1、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发放调休单(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4小时为半天,5小时以上为一天),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认可。 3、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能超过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连续调休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备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办公室。调休单使用本学期内有效,一学期结束未作调休的按加班费予以结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代课3节可作调休半天处理,但未调休的代课单按每节课10元结算。 四、在岗工作有关规定: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制度,空课时间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进行网络游戏,不做私事。 4、保持办公桌、教室讲台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五、根据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内教师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得满分15分。 2、一月内累计病假天数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类推,累计病假7-1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3、一月内累计事假天数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计事假3-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4、一月内教师有1次迟到、早退现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早退现象超过3次的,月考核奖发放一半,超过5次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5、一月内有旷工现象的,出勤分为0分,不发当月考核奖,并影响学期考核。 6、一月内教师没有请过任何假并且没有调休,无迟到早退现象,除得满分15分外,再额外奖励20元。(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的调休单调休的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11教职工请事假一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1、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5元。迟到20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0元,上课3分钟后按旷课计算。 6、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 7、会议与活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xx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0、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3天由教导处调课;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2天特假。 12、无辜旷课一节扣100元。 13、上班期间喝酒扣1000元。 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334。 五、补充说明 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 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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