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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习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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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管理规定(精选24篇)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

  第一条 为保证新员工顺利度过试用期,进入相应工作岗位,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企业为之缴纳三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员工试用期的薪酬与福利待遇如下:

  (1)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

  (2)工作满1个月后享有住房补助,300元/月

  第四条 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安排:

  (1)入职后2周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入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概况、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层人员,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和企业精神,企业的规章制度、品质管理和信息管理内容。培训的方式以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专业人员宣讲为主。

  (2)入职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安排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分布等)、岗位工作操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相关管理知识和服务意识,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等。

  第五条 考核方面:

  (1)入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考核。考试的范围为入职培训内容,考试的方式为闭卷,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企业将不予录用。

  (2)岗前培训结束后,用人部门组织相关考核。考核的范围为岗前培训内容,考试方式采用闭卷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将不得上岗。

  第六条 员工转正工作流程:

  (1)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提供转正名单给相关人员及其部门经理。

  (2)被考核人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并自评,填完后交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表现填写评语和考核结果,并同时填写《员工人事变动表》,在每月8日前交给人力资源部。

  (3)每月18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领导意见,给被考核人出具《转正通知单》,同时在全厂范围内通告。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 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 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 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 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第九条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绩效: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第十一条 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资源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 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经理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员工的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 一级考核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是否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字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投诉。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 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操作步骤。

  1、由考核办确定各部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及考评日程安排。

  2、考评办负责布置考核任务,讲解考核要求,下发人事考核表等。

  3、员工填写自我评价卡,填后移交考评办。

  4、考评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陈述个人季度工作表现,考评小组依据陈述内容及每月的工作记录卡填写人事考核表。

  5、考评办对每人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与计划处、总裁办及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用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评结果将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对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写考核意见卡,考评经分析后,提出考评调整建议。

  6、考评调整建议将及时通知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本人。

  7、考评办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协调,包括组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对面地交流等,考评办协调不了的,将进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 经理、主管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不论是月度考核、期终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A、B、C、D)两部分。

  第十九条 考核等级(A、B、C、D)的定义如下:

  A、杰出。相对于调节作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走出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合格。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与期终评议的关系

  第二十条 综合月度考核和期终评议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提前转正、正常转正、延期转正)、定级与辞退。

  1、试用期员工连续两月得“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不再参加期终评议。

  2、连续两月得“A”,且业绩突出者,可由部门安排,提前参加期终评议。评议“杰出”者,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原则上可给予提前转正定级。

  3、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求参加试用期结束时的期终评议。根据期终评议和月度考核两方面成绩决定其转正定级。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除第二十条规定的提前转正、提前辞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综合评定结果。

  1、综合评定为“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公司不再聘用。

  2、综合评定为“C”者,原则上给予正常转正。如试用成绩接受“D”,在与员协商一致且试用期总长度不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类员工可以延期转正。延期转正者根据时限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及程序同上述相关条例。

  3、综合评定为“A”、“B”者,公司给予正常转正。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级别的决定主要依据对其任职资格的评定结果,参照公司职位说明书、职位及薪酬等级对应表,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可在本暂行办法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3

  一、试用期员工档案管理

  (一)档案内容:

  1、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2、员工学历、职称、资格、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3、员工个人简历;

  4、员工近期2寸相片2张;

  5、员工体检表

  8、录用审批表。

  (二)以上1-5项由员工本人提供,并保证真实无误,若发现虚假,即刻辞退。

  (三)档案管理: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试用期限

  1、有过本岗经验的,试用期为 ;无本岗实际经验的,试用期为 。

  2、表现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岗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完全胜任者,辞退。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1、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试用期员工只发基本生活费( )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经考核合格签订合同给予( )元 奖励

  三 、考核转正

  1、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2、考核转正程序:

  3、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考核合格,将转为正式员工;

  四、辞退条件规定如下: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

  4、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5、不胜任本岗工作的;

  7、不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

  8、业务发展所必须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调动试用期员工积极性。

  2、对营销人员看业绩,量化 业绩评价标准

  3、对管理人员看效果;量化 团队融合程度、对岗位的适应状况等综合考察 (岗位说明)

  4、对普工看能否正确使用工具,和对工作的熟练程度(老员工速度的 %)

  本规定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4

  工作进展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计划原则

  (一) 工作计划必须完整,不能缺项和漏项;

  (二) 工作计划必须确保先进性,不能瞒报和虚报;

  (三) 工作计划必须准确,条理清晰,节点明确。

  二、 计划构成

  计划主要包括计划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间和考核标准。

  (一) 计划内容:是指具体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具体、明确,与实际一致,不得含糊其辞;

  (二) 责任人:每项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

  (三) 完成时间:每项工作均应有明确的完时间,完成时间必须与公司总体工作节点一致;

  (四) 考核标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可考核的标准,不得模棱两可。

  三、 计划节点

  (一) 年度计划: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布次年公司年度计划,各部门据此编制部门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计划考核周期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 月度计划:

  1、 每月25日 前公司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部门次月重点工作内容,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工作计划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于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总经理审批,被修改一项扣1分,增加一项扣2分;

  2、 各部门员工根据部门负责人的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于每月29日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工作计划审批后,主管级(含)以上在每月最后一天将计划交行政人资部,以便监督落实和考核;各部门员工由部门统一存档,行政人资部实行抽查;

  4、 每年的二月份,月计划的发布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 节点计划:

  项目于公司确定之日起5日内,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和行政人资部通过会议形式制定倒计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 计划编制

  (一) 公司实行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员均需要制定个人计划;

  (二) 部门负责人计划等同部门计划;

  (三) 工作计划采用统一的格式编制(见附件)

  (四) 工作计划必须按以下要求编制:

  1、 主要内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分解及项目节点计划,公司阶段性重点工作,部门(岗们)职责内容,公司会议决议所形成的工作事项,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事项;

  2、 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某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项要明确本月应完成比例;

  3、 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个人;

  4、 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事项必须设定达成目标,跨度工作应设定阶段目标,并在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汇报;

  5、 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计划的重点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工作计划中具体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 在编制月工作计划时,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纳入下月工作计划。

  五、 计划调整

  (一) 由于公司经营计划、重点工作、经营策略发生调整,各级人员相应进行工作计划的调整;

  (二)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的,应书面报请计划审批人批准同意,并将审批文件交行政人资部备案。

  六、 管理职责

  行政人资部负责监督各部门计划制定与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分解、监督本部门计划的实施与考核。

  (一) 行政人资部主要职能

  1、 负责督促实施、跟踪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领导反馈信息;

  2、 负责建立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二) 部门负责人职责:

  1、 负责组织编制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

  2、 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3、 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的实现;

  4、 负责建立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并对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强、分析和评价;

  5、 负责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七、 计划考核

  (一) 考核方式:上级领导对直接下级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与每月5号前将考核得分报与行政人资部;行政人资部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对重点工作进行抽查,对各部门月底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进行双倍扣除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得分;

  (二) 考核标准:

  1、 工作未完成,该项工作得零分;

  2、 本项权重分数,扣完为止。

  八、 计划得分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计划得分也将做为年度考评重要参考依据。

  九、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资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如有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按特例执行。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5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合理用电及空调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及员工人身安全,同时更好的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将员工宿舍用电及空调使用作以下规定:

  1. 公司每月每个宿舍提供底电300度(本公司在职住宿员工),超过部分按公司用电价进行平摊(由宿舍所住人员共同承担),当月用电不超标不补不扣,以每月电表读数为准。

  2. 每个宿舍各安装一块电表,每月25日由办公室、生产部、各宿舍员工联合进行读表、登记,各宿舍用电量报财务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乱拉电源,否则罚款200元。

  4. 空调使用实行“宿舍负责制”,本宿舍人员人人有责任爱护空调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避免人为损坏;每发现一次将对个人进行罚款50元。

  5. 在使用空调期间,要将宿舍的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人员离开房间应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6. 空调开放使用期间,宿舍空调摇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负责空调的开启和关闭,在空调停用季节,摇控器交给办公室统一保管。

  7. 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空调的使用情况,若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造成空调及摇控器损坏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将有损坏人进行赔偿,找不到损坏人时,将有本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8.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6

  第一章 考核理念

  一、考核目的:

  第一条 为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员工职务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

  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公司管理及战略目标的有效运行及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单规范;各部门考核工作应以各部门考

  核标准及考核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主体:

  第三条 各部门管理者是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管理者有责任在本公司战略目标指引下,运用绩效考核方式,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员工。

  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各部门管理者的基本职责。

  四、被考核对象:

  第四条 考核对象:德润公司全员;本考核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企业中高层及中层基层员工。(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培训期及试用期人员不参与本制度的考核,参与部门内培训期及试用期考核流程)。

  五.考核方法:

  第五条 以KPI(关键业绩指标)为主,根据情况附以360度考核方法和个人行为鉴定法为公司主要考核方法。各部门KPI指标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各部门工作性质确定,权重比例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经绩效管理小组讨论后进行月度、季度或年度调整。个人行为鉴定法依据《德润公司员工手册》第 条,如有违反员工手册第 条的员工经办公室按部门统一整理后(时间: )交各部门主管,各部门主管在考核分数中进行减分。360度考核法运用于对公司中层领导的考核。

  六、绩效考核相关名词解释:

  1 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2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3 360度考核:是一种从不同层面的人员中收集考评信息,从多角度对员工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并提供反馈的方法,考评不仅有上级主管,还包括其他与被考评密切接触的

  人员。

  4 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违反公司相关考勤、卫生、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分数或者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行为的结果。

  六、客观基础:

  第六条 对不同部门工作岗位或不同专业的专业人员及公司关键岗位进行考核评价,要克服主观随意性,力求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基础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工作有效性的客观要求以及工作成果的客观要求。

  七、公正基础:

  第七条 对于难以量化与精确度量的工作行为,必须力求公正。公正性的基础是员工对事业的认同,对工作任务与目标的承诺,以及各级管理者保持公正,承担其考核主体的责任。

  第二章 管理体制

  一、绩效管理小组:

  第八条 绩效管理小组是由本公司总经理、业务部、编辑部、印务部、编辑部、储运部及人力资源部部门领导组成的公司绩效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于绩效考核结果及相应的薪资调整拥有讨论权及决定权。

  绩效管理小组依据本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各部门KPI指标及指标值,并分解到各中层部门,并对中层主要管理者进行考核评价。

  在必要情况下,公司总经理委托相应部门(人力资源部或其它部门),对小组成员进行考评。

  二、分系统考核:

  第九条 各中层部门,作为相对独立的绩效考核子系统,在公司的基本制度范围内,进行“目标管理导向”的绩效考核。通过上级和内部客户两个方面的考核,有效地完成各子系统的目标任务,实现整体的战略方针与战略目标。

  三、分层考核:

  第十条 业绩指标的考核分三个层次:公司中层领导、基层员工目标考核、及公司特聘(特殊)人员考核。

  其中: 企业的总体目标考核成绩与全体员工的奖励基金按规定比例挂钩。

  部门主管年终考核成绩与部门全体员工的考核成绩挂钩。

  部门员工的业绩目标是主管业绩目标的分解目标。

  四、反馈和投诉系统:

  第十一条 员工对绩效评价不满,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人力资源部)投诉和申诉。对于投诉和申诉内容经绩效管理小组讨论予以受理解决及驳回(三日内给予答复)。绩效管理小组是中层及基层员工投诉和申诉的最高权力机构。

  五、月季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各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制定月(季)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表,按计划开展工作,(相应计划表、会议内容表、述职报告及各种报表应一式两份交上

  级直属部门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各部门主管应对本公司员工工作全程予以指导、监督、激励和制约,确保部门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章 各部门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

  1. 中层领导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按部门)

  2. 公司基层员工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按部门)

  第四章 考核时间

  1.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2.季度考核:在每一季度后第1个周内完成季度考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

  3.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14个工作日内结束。

  第三章 考核结果运用

  一、 服务于薪酬与奖金分配:

  (1)考核等级/比例:

  个人绩效津贴比例:

  根据个人职务、职等、层级分类,F1-8不做考核,其他人员参照《薪资管理办法》中的考核工资标准。

  (2)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

  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 甲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00﹪; 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90﹪; 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80﹪; 丁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70﹪。

  (3)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优等:当月绩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当月绩效考核80-90分 乙等:当月绩效考核70-79分 丙等:当月绩效考核60-69分 丁等:当月绩效考核59分以下

  (4)年度考核规定及薪资提升标准:

  1 .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2 .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年终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各部门薪资档次范围内进行上调或下调: 优等:薪资上调二级档位 甲等:薪资上调一级档位 乙等:薪资档位不变 丙等:薪资下调一级档位 丁等:解雇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如下:。

  考核结果用于确定月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用于年终奖确定;

  考核结果用于职务等级工资的“薪级”微调,以及“薪等”与“薪级”普调。(参阅(《德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结果是对员工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根据,根据考核结果对部门员工采取末位淘汰制度,对于连续三个月考核成绩最低者经公司绩效管理小组讨论决定后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考核归档

  各部门员工及中层领导考核结果及各种上报报表、工作计划、会议提纲、述职报告及考核原始记录经统一收缴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审阅后统一交行政部整理归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有效期为两个业绩年度。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绩效管理小组。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7

  1.车辆停车场建筑面积10亩,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公司内停车场,必须经过门卫人员进行入场登记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3.公司内部车辆和公司员工自用小型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西边,公司内部重型车辆按照停车标示线停放在停车场中心,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在停车场按秩序南边车棚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4.车辆停妥后,驾驶人员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检车车辆是否有漏油、漏水、车况不佳等情况,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公司内部重型车辆将车钥匙交挂车队值班室。

  5.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应到规定区域内活动。

  7. 车辆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进入停车场

  8.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9.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10.驾驶员要每月定期对停车场进行一次大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小清扫,要经常保持停车场卫生的整洁。

  11.驾驶员要爱护车内、车库消防器材,每周进行一次清扫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逐级汇报,班组要每月对车库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要严格执行本制度,每发现一次违反本制度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14.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8

  为实现公司考勤系统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加强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决定在公司各院及抄表班全面部署汉王“人脸通”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制定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1、有效识别时间:上班:6:00-8:30

  下班:17:30-19:00

  农电工:上班:6:00-8:30

  下班不需要签到

  2、迟到:考勤机自动处理数据,晚于上班有效识别时间签到视为迟到。

  3、早退:考勤机自动处理数据,早于下班有效识别时间签到视为早退。

  4、旷工:迟到、早退、未签到,计算工时累计高于1小时,为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未签到,计算工时累计高于3小时,为旷工全天。

  二、相关规定

  1、考勤次数安排:

  北院:各部室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汽车队、物业公司每天早上考勤一次;值班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南院:中心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其他人员及生产班组一线人员每天早晨考勤一次;餐饮中心人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客户中心大楼:营销部人员前台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城区抄表班人员每天早晨考勤一次。人员每天按时倒班,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餐饮中心人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2、只有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者为有效考勤,其他时间段签到无效。

  3、对于外出工作而不能正常时间签到者,应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说明原因的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有事提前请假,请假人员须提前一天将请假条送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按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补办请假手续送人力资源部。

  5、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勤时间的单位,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资部备案。

  三、使用注意事项

  1、请在较黑暗处使用考勤机,不要进入过多阳光。

  2、由于考勤机机械签到速度有限,请大家上班提前15分钟到单位签到,如有签到困难者可以点“←”键输入工号再录入,为定向签到信息模式;如依然签到困难,可以在考勤机中重新录入信息。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9

  1.0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的功能完好及正常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警用器械的发放、配置与管理。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3.2保安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0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4保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

  4.1.5使用对讲机时,只能将对讲机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要交领班并说明损坏的原因,由领班统一拿到工程部维修,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6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7严禁淋湿对讲机及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乙收到,请讲。"

  甲:"谢谢。"

  乙:"应该的。"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严禁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禁止插入抢用,紧急报警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5.0警棍使用的管理

  5.1警棍的佩带

  5.1.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5.1.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5.1.3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5.2警棍的使用

  5.2.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2.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5.2.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0

  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数据备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病毒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数据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物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有电脑使用权限的员工

  第二章 备份制度和要求

  2.1 根据公司情况备份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 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

  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服务器数据等;

  2.2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把电脑内的不可外泄的数据进行加密,设置10位以上的密码,密码3个月要进行更换;

  2.3 除临时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夹的形式分类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夹,然后把相应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夹中;

  2.4 网络管理员将在服务器上为每个有电脑的员工建立文件夹,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员工在自己电脑上通过网络,输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看到属于自己的文件夹,打开此文件夹后把自己电脑内整理出的文件夹全部拷贝到此文件中,拷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等,将进行严肃处理;

  2.6 网络管理员会抽查员工备份数据的日期,如发现一周以上未上传数据将进行警告,一个月未上传数据的将进行问责; 网络管理员把员工上传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到另外介质,如硬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2.7 系统工程师负责ERP、OA数据的每日备份,备份数据的副本会保存到安全介质中;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部。如有未尽事宜,报请公司总经理后执行。

  根据公司要求:

  所有员工电脑内重要的文件都要进行备份,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1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未备份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电脑统一安排D盘系统目录下装软件以及驱动等,E,F盘系统目录下放置数据、文件等。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

  第4条 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随意增加、删除计算机主要备的驱动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计算机IP地址。

  第5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

  第6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

  第7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

  第8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9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

  第10条 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第11条 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

  第12条 无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公司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第13条 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2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

  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 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

  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 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 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3、学习培训费报销应参照油田培训改革的要求执行,职工外出培训,必须先经中心人力资源科上报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批准。同一次外出开会或培训,不能同时开具会议费和培训费单据。

  4、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及住宿费用,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调动工作

  调动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员,报到时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如乘坐飞机按同等火车硬卧标准只报销单程的车(船)费和住宿费,计发单程天数的伙食补助费,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据实报销。

  (六)油田以外就医

  中心职工经中心医院或胜利医院检查提出转诊意见,报主管卫生部门批准后住院就诊的,执行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胜油工发[20xx]32号工伤伙食补助规定“按照油田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伙食补助费”(注处级、副高级职称及以上49元, 科级、中级职称42元,其它工作人员35元)。工伤外出就医需由单位委派陪护人员的,只报销一个人的陪护费用,陪护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住宿标准100元。凡未经主管卫生部门批准,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

  中心职工出差或驻外期间住院就诊,参照出差或驻外补助标准执行。

  (七)现场监督补贴

  1、牛庄、东辛、现河、胜采、莱州湾、永安、万全庄、草桥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纯梁、滨南、河口、孤岛、孤东、桩西、垦东、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80元。

  3、临盘、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车镇、莱阳、阳信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6、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巡井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计发补助。

  7、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未上井时间按照相应差旅费标准计发补助,胜利油区内不再计发差旅费补助。

  (八)其它费用

  1、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经用车单位统一汇总,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出差过路过桥费应随差旅费报销,单纯发生过路过桥费的由单位汇总报销)。

  2、在没有接送站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可报销从出发地至机场机场至目的地的交通费用。

  3、乘坐飞机购买的人身保险一律不予报销;订票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条 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需乘坐飞机的还要填写《飞机乘坐申请表》,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科室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

  2、工作人员报销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同时参加会议的附会议通知单(文件),外出就医的附外出就医证明,回家探亲的附探亲证明,外出学习、培训和进修的附外出学习证明。

  第五条 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学习所需费用由自己垫付,计划财务科不办理借款手续;工作人员出差回来10日内,最迟不超过30日,到计划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工作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非司机工作人员不能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费用。

  3、出差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票据上各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住宿发票必须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单位、姓名、人数和天数,否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票据不能与出差时间、地点、内容相符的票据不予报销;出差人员严格执行住宿标准,超标部分由出差人员个人负担;每次出差单据应分别粘贴,做到单据与实际相符,不相关单据不予报销。

  4、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宾馆,随行人员(不分职级)可入住超过本人级别标准房间,但不能超过随同领导的入住级别。随行人员报销时,超标住宿发生的住宿票据须经当事领导签字,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5、对本规定中限乘飞机、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的,如乘坐飞机则按照乘坐火车硬卧的相应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第六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本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计划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本规定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3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厂区安全管理,维护员工身体健康,保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管辖区域内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 厂区禁烟管理规定:

  1、除吸烟室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室进行,烟头集中丢放。

  2、公司管理人员对在本部门发生的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3、安全生产部对禁烟归口管理,负责吸烟室的管理;吸烟员工在吸烟室逗留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工作时间内每日不得超过4次,否则按旷工处罚。

  4、各工段工段长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火、禁烟工作落实,并检查督促实施。

  5、在吸烟室以外的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发现吸烟者或单位范围内发现烟灰或确认有吸烟气味或发现烟头或烟盒,处罚所在单位50元/次;处罚吸烟者100元/次;公司员工一月内违反本规定三次者,给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6、无论何种原因,工作期间,相同部门的人员若被发现同时在吸烟室吸烟,超过三人以上的,处以50元/次/人罚款,当月累计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将予以200元/次/人罚款。超过三次者,给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7、 兄弟公司来我公司人员违反本规定,除按本规定处罚外,并将其违纪行为通报其所属单位。

  8、外来人员厂内违规吸烟,安全生产部有权按本规定第6、7条进行罚款,并将其强制清除出厂。

  9、工程施工单位人员在厂区内禁止吸烟。施工单位违反本禁烟规定的由其单位负责交纳罚款,单位拒绝交款的停止其单位进厂施工,并从工程结算款中以5倍罚款额扣除。

  第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修改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部。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4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5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

  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机打发票报销。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需乘车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7

  一个企业的壮大,离不开严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业,可参考以下范文。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8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西大沟镇(场)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西大沟镇(场)各单位、各村队,各外委单位、临时检修单位。

  三、职责

  1、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进行监督。

  2、民政办负责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的确认。

  四、垃圾清运程序

  1、工业垃圾池容积率达到80%,必须立即当天清运完毕。

  2、生活垃圾容积率达到50%,必须当天清运完毕。

  (四)质量标准

  1、垃圾按指定地点装载。

  2、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3、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5、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六)监督管理

  1、西大沟镇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将工业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一次处罚500元。

  2、未按要求将工业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处罚500元。

  3、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一次处罚500元。

  4、未按要求清运,一次处罚1000元。

  5、清运垃圾车辆或倾倒垃圾车辆沿途抛撒、遗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净,一次处罚1000元。

  6、对检举、揭发乱扔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19

  一、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情况下,一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校务会议。

  2、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3、年度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工作目标、规章制度的制定,聘请教员、组织重大活动、资金投入、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4、例会前需充分准备,由专职副校长将例会内容和议题通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做好相应准备。

  5、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镇党委作出汇报。

  6、例会需作好会议记录,并归档备查。

  二、教育计划制度

  1、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镇党委的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党校教育计划由校务会制定,报镇党委讨论通过,由镇党委发文,同时报镇组织办备案。

  4、校委会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及时调整和充实年度教育计划。

  5、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考勤考核制度

  1、 凡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应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党校说明,经党校批准方可准假。未准假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

  4、 学员在学习期间旷课一次,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5、 学员要严肃对待党校的考试、考核。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撰写学习总结,按时上交。

  6、党校在每期培训结束后,都需组织相应考试。

  7、经党校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根据学员的考试、考核成绩及日常表现,评出本期业余党校"优秀学员"。凡结业考试及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结业。

  四、教育总结制度

  1、党校在年末需根据当年度办学情况,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镇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2、遇有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特殊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校组织大型的活动,事后应及时向镇党委汇报活动情况,并做好总结,以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4、有关党员中或教职工中具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以及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向镇党委请示或报告的其他问题,也应及时上报给镇党委或有关部门。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党校档案是教学活动和党校工作的全部综合反映,必须由校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文件、资料及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党校档案立卷归档范围包括:镇党委及有关上级部门的文件;校党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决定和意见;党校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安排和办班计划;各种统计数据表、调研报告、问卷调查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报告材料;党校历任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及党校教师名单;党校学员名册和考试成绩;党校得奖、受表彰材料;党校办班音像图片、通讯及其他有关资料。

  5、有关部门或个人借阅党校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经党校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并应定期归还,不得遗失破损。

  六、校务管理制度

  1、党校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工作制度。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校长。

  2、校务委员会下设党校办公室、负责党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党校要根据高效精干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4、定期举办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党性教育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5、全年培训班不少于10期。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为基层党校上课2次以上,不能以会代课。普通党员集中培训年不少于3天。

  6、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政治思想类教育需占全年的60%以上。

  7、党校的电教化设备由专人保管,并经常检修调试。

  七、教员守则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素质。

  2、积极做好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

  3、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4、认真选择教材,合理确定教学进度,掌握钻研教材的重点和难度,写好教案。

  5、做好教前教后的情况调查分析,听取意见,积极参加教员活动。

  6、严格律己,带头端正作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7、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

  4、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5、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掌握自学方法,养成刻苦钻研、独立思考的学风。

  5、尊重教师,虚心求教,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小组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5、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6、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总结、提高、完善自己,圆满完成各项学习培训任务。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20

  第一条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票据的管理部门。

  票据管理应当遵守票据法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票据活动,行使票据权利,履行票据义务。

  第五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票据。

  第六条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第七条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

  第八条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九条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第十条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一条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十二条票据法所称"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汇票专用章、银行本票专用章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十四条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票据法所称"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条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十八条票据法所称"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其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条票据法规定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及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二)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第二十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第二十一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申请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与申请人约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码,作为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应当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背面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

  第二十四条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票据法第五十五条所称"签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章,表明持票人已经获得付款。

  第二十六条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向银行提交票据日为提示付款日。

  第二十七条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的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的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第二十八条票据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第二十九条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第三十条有票据法第一百零三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0.7‰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票据的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及防伪技术要求和印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在确定票据格式时,可以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实际需要,在票据格式中增加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21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软件、程序的管理,确保开发、使用、变更等过程得以受控,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自主开发、外购、客供软件、程序的管理。(如无特别说明,本规范内“软件”包含软件、程序)

  3. 软件分类:

  3.1产品源程序:

  由研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编写,实现产品功能的烧录文件。

  3.2 ATE测试软件及测试程序:

  是指由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写的配套ATE硬件使用的产品测试软件平台,及在此平台下针对不同型号产品编写的测试程序。

  3.3 设备应用程序:

  是指工程部在设备操作系统下针对不同产品型号编写的对应程序(ATE除外)。如:打码程序、贴片程序、SPI检测程序、AOI检测程序、分板程序、回流焊程序、X-Ray测试程序等。

  3.4管理应用软件:

  是指企业使用的电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统平台。如:ERP系统、品质管理系统、SPC系统、生产报表系统、电子看板系统、绩效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

  3.5办公软件: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杀毒软件等。

  4、职责定义:

  原则上公司各部门均可依据自身需求提出软件申请,由技术部门进行开发,交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异常无法解决时,可向技术部门寻求技术支援。具体定义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门:依据公司或者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软件需求申请。软件需求多由软件使用部门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门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门:对提出的申请进行评估,确定需求后向开发部门发起正式申请;在软件验收合格后负责日常的管理、维护等;当异常时且无法解决时,及时向开发部门反馈,并要求协助处理。

  4.3开发部门:对于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评估,确定执行方案,并最终完成软件开发;开发部门也负责后期的技术支援。

  4.4监控部门:负责对软件验收完成后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不出现使用错误,维规操作,使用非法软件及机密软件外流等。

  5.软件管理规范:

  5.1软件申请、开发、使用管理流程

  5.2开发管理

  当申请部门提出软件需求申请后,软件开发部门技术评审、立项管理、及软件编写、完成及后期调试、受控、验收的过程。详见《软件开发管理规范》 5.3命名管理:

  软件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对像、功能说明、版本说明。各软件命名规则具体如下: 5.31产品源程序:

  命各规则:工程代号(客户型号)-版本_年月日.文件格式,

  如:22W6006(M040)-A_xx1212.SENC表示的意思是:客户型号为M040,工程代号22W6006,软件版本A,生产日期(xx年12月12日),烧录的软件格式为SENC。关于产品源程序命名规则详见《软件命名规则》

  5.32 ATE测试软件:使用对像+功能说明+版本号,如:飞斯卡尔单片机烧录软件V1.0 5.33 ATE测试程序:

  命各规则:公司名-----工程代码-----产品型号-----程序版本-----机器代码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蓝微产品M066401ATE测试程序A版。详见《设备程序编写命名规范》 5.34 设备应用程序:

  命各规则:公司名-----工程代码-----产品型号-----PCB(A面)----机器代码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蓝微产品M066401 A面贴片程序。详见《设备程序编写命名规范》

  5.35管理程应用软件:软名+版本号,如:SPC V1.0版。 5.36办公软件:软件名+版本号,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软件在完成试用验收合格后,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给到相应部门进行使用。各软件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5.41产品源程序受控:新编写的产品源程序及变更的产品源程序均可按照软件受控(变更)流程进行受控。

  5.42 ATE测试软件及测试程序受控:

  4.421 ATE测试软件受控流程:参照软件受控(变更)流程进行。

  4.422 ATE测试程序:参照软件受控(变更)流程进行。

  5.43设备应用程序受控:

  设备应用程序:如打码软件、贴片程序、AOI检测程序、分板程序、回流焊程序等 不做单独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证与SOP程序各称、版本保持一致。

  5.44 办公软件受控:

  办公软件,一般是外购软件,以不违返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为前提,不做具体受控要求。 5.5软件变更:

  5.51 4M变更管理:产品源程序、测试软件变更必须进行4M变更管理。

  5.52 软件升级管理:软件升级之后,版本号需要有相应的升级;对于未进行版本管理的设备应用程序需要《设备程序变更履历表》进行记录,同时旧的软件必须及时归档,不可与新程序同时存在,以确保新程序的唯一正确性。 5.6软件使用权限:

  5.61使用范围:公司现有软件仅限公司内部使用,不得私自复制、出售给外部人员使用,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62软件使用权限:未经授权,不得盗用他人权限使用软件。

  5.63限制型软件使用:不得在公司电脑、设备上传播、使用病毒软件、攻击型软件或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游戏软件、视频软件等。

  6.记录表格

  1.软件开发管理规范 2.软件命名规则 3. 软件受控(变更)流程 4.设备程序编写命名规范 5. 软件版本履历表 6.设备程序变更履历表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22

  为树立广大员工安全防火意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不受损害,特制订本规定。规定如下

  一、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权责明确的原则;

  3、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进入美凯亚公司仓库及办公室所有人员吸烟的管理。

  三、职责

  经营管理部归口负责公司仓库及办公室吸烟人员的管理。

  四、内容及要求

  1、在公司仓库及办公室、会议室等周围场所禁止吸烟;

  2、由经营管理部及蒋寿强负责仓库及仓库办公室日常禁烟情况的检查,发现吸烟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3、仓库内及周边5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发现在仓库内吸烟者每次罚款500元;在仓库周边5米范围内吸烟每次罚款100元;

  4、界定的吸烟区域为:仓库的大门外(即三沐公司大门外的公路上)。

  5、发现外来人员在仓库及周围吸烟,对在场仓库保管员的不制止行为罚款50元;

  6、办公室的地面不得有烟头、烟盒,吸烟者必须尊重他人,不得无视他人的劝告阻止,不得影响他人的健康。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卫生区内烟头的清理,本部门卫生区内不得有烟头,一经发现按每个烟头20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无法查找责任者时,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承担罚款额。

  7、会议期间不得吸烟,违反者罚款50元/次;

  五、附则

  1、本规定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23

  一、目的 :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就餐秩序,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成都卡美多鞋业有限公司所有部门。

  三、责任人:

  现场干部、企管部。

  四、就餐规定

  1、定时定点就餐

  1.1 就餐时间如下,夏季与冬季的就餐时间切换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夏季 早饭7:00-7:40午饭11:50-12:20晚饭17:20-17:50

  1..2 就餐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非就餐时间不得进入餐厅,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会议或其他事情影响正常开餐时间的办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迟开餐时

  间(超过公司上班员工总数的50%方可提前或推迟开餐时间,其他情况一律按照正常时间开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项准备。

  1.4公司指定就餐地点为食堂,不允许将饭菜带出食堂。

  2、 排队就餐制

  2.1、所有员工须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插队。否则,后勤人员有权拒绝盛饭,通知企管部进行处理。

实习期管理规定 篇24

  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收发操作,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邮件安全,制定《邮件收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邮件收发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邮件收发制度》适用于凡经邮政/快递渠道送达本公司内所有单位(个人)的报纸、期刊、信函、快递等邮件的管理。

  三、 职责: 公司保安负责邮件的签收、送达及管理。

  1、每日邮件/快递和常规邮件/快递的收发工作由值班保安负责。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没有人领取或无法送达的特殊邮件/快递由保安室交综合办公室处理。

  四、 收发程序

  1、值班保安负责签收送达的邮件/快递,并检查有无开封、损坏现象,收件单位/个人名称是否明确,发现异常现象要邮递员签字证明,并获得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损坏严重的要通知收件单位/个人到场处理。

  2、非公邮件/快递应由保安公示并告知收件人签收。

  3、汇票/发票一律由收件人签收。

  4、保安对送达的公函性的邮件/快递签收后应及时送到综合办公室。其中副总级以上的公司领导的邮件/快递直接送达本人办公室,由本人确认后签收。

  五、附则

  1、已经与本公司解除一切关系员工或单位的邮件/快递在保安室保存期限为三个月,具有重大价值的要送到办公室。保存期限已满三个月的报请综合办主任或更高职位人员处理,不得长期存放,不得擅自处理。

  2、未经授权许可,所有人员不得接收非本单位(个人)邮件/快递,不能开看,违者视情处罚。

  3、报纸不在登记签收之内,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规定分发。

  4、《邮件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不再执行。

  5、《邮件管理制度》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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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