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
范文 |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精选26篇)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一、证件种类 1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二、证件保管 1 企业证件由经营部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经营部负责及时办理。经营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 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三、证件使用 1 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 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经营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3 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主要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后,由经营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5 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6 经营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一、资质管理工作范围 1、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2、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 3、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二、资质管理信息收集 1、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2、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政府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为年检、升级、核查、注册做准备工作。 三、准确理解资质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合格。 1、对收集的资质管理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2、在充分理解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编制年检、延期等申请资料,在准备申请资料需要的内容时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业绩、人员证件、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检、延期、升级等资质管理工作设计内容较多,如年度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需公司财务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项资料。故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分清主次和前后顺序,提前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将所需内容的要求、时间进行告知,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四、各项申请资料在上报主管单位之前必须留存一份备案,如因修改而出现多份留存,则将不合格资料进行销毁,留存合格资料。 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资质主管单位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如涉及到财务相关内容必须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力求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3企业资质证书是建设工程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质订公司资质管理规定范文。 一、资质管理工作范围 1、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2、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 3、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二、资质管理信息收集 1、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2、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政府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为年检、升级、核查、注册做准备工作。 三、准确理解资质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合格。 1、对收集的资质管理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2、在充分理解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编制年检、延期等申请资料,在准备申请资料需要的内容时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业绩、人员证件、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检、延期、升级等资质管理工作设计内容较多,如年度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需公司财务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项资料。故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分清主次和前后顺序,提前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将所需内容的要求、时间进行告知,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四、各项申请资料在上报主管单位之前必须留存一份备案,如因修改而出现多份留存,则将不合格资料进行销毁,留存合格资料。 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资质主管单位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如涉及到财务相关内容必须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力求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4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规范加班和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业务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加班定义 确因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且自下班之时起,延长超过4小时以上的称为加班。 三、职责 1.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加班的原因和完成情况以及加班的时间进行审核监督; 2.劳动人事分管部门对实际加班时间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负责加班相关费用的审核和发放。 四、加班流程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事先未经批准,视为无效加班。紧急事务或者领导临时安排加班的,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门统计加班情况,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费用。 五、加班原则及加班费标准 1、《加班申请表》记录作为核定当月倒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具体办法如下: (1)加班在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员工可获得半天倒休或发放加班费30元; (2)加班4小时以上,按1天倒休计算或发放加班费60元。 (3)延长工作时间不满2小时的,视为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给予加班补偿。公司不鼓励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内加班人员用餐费用自理,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2、不视为加班的几种情况: (1)当日未完成既定计划需要延时工作; (2)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联谊等集体活动; (3)内部培训,非工作时间的授课; (4)未经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 3、加班劳动纪律: (1)无故拖延加班时间,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2)据不服从领导加班安排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捷龙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加班期间,未完成加班任务的,视为无效加班,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六、倒休原则 1、员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对待。 2、倒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3、倒休仅限个人使用。 4、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倒休,次月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顺延。 5、员工倒休应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倒休。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4日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5为加强金色家园科技有限公司新办公区管理工作,倡导文明办公,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办公区域管理规定,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环境管理 (一)每位员工应时刻保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设备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三)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 (四)员工个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换垃圾袋,于当日下班前将垃圾放入楼层指定垃圾箱内; (五)茶叶水应倒入指定滤桶内,严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内; (六)工作期间,办公楼内所有独立办公室的门在工作期间要敞开,百叶窗要全部打开,提倡阳光办公; (七)公司行政事业部将不定期对办公室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确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职责,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日常工作时间,禁止员工随意操作和故意损坏楼层各类通信系统配套设备,强、弱电控制箱、消防设施、报警按钮等; (三)不准损坏或擅自挪动各楼层安全疏散标志; (四)不准在办公室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热水器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 (一)每位员工都要提高节能降耗、节约用电意识,办公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并断开电脑等电器电源开关和空调开关; (二)不许乱拉、乱接电源和自行移动各种电器设施; (三)不准用水冲洗或用潮湿物品擦洗电器; (四)行政事业部派专人不定期负责对各部门工作时段外的用电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通报机制。 四、员工行为规范 (一)办公区域内禁止员工吸烟; (二)禁止员工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奔跑或打闹嬉笑,保持安静、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资料摆放整齐、美观; (四)不准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及办公无关的物品; (五)不许乱扔垃圾和随意堆放各种物品; (六)工作期间必须衣着整洁; (七)要爱护办公桌与各楼层公共区域内的绿植,不得随意损坏。 五、治安防范 (一)每位员工都要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迹象,应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体情况; (二)公司员工在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关闭门窗、电器、空调、电灯等设备,公司员工要自觉服从保安人员身份识别验证; (三)上班期间,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以便识别,对于公司外来人员,由前台接待人员或值班保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并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六、紧急事故处理 (一)火灾事故处理 如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火势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立即拨打紧急情况火警联系电话:119,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灾报警按钮; 3.发生电气火灾时,切勿用水扑救,应先断电后灭火; 4.发生火情,切勿乘坐电梯; 5.在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保持现场秩序,从楼层西侧消防步行梯撤离。 (二)治安事故处理 如发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公司值班电话,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如有任何人士自称是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须检查其有效证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有关机构或通知物业公司要求协助; 3.如果发生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保安或警方,在有关人员未到达之前,不得随意翻动,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案发现场; 4.保持镇静并向警方或保安人员叙述详情。 (三)停电事故处理 若发生停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不得使用有机燃料点火作为照明,防止引起火灾; 3.使用大厦西侧的步行梯通行; 4.电力供应恢复正常后,应检查室内电源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四)电梯困人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困人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 2.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试图强行打开或敲打电梯门; 3.如有警铃等通信设备,要借助该设备求助,物业公司人员会采取措施援救困在电梯中的员工。 七、违规处罚 (一)对无视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造成恶劣影响及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除通报批评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对于触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员,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由行政事业部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事业部 20xx年6月12日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61. 总则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3. 收文的管理 3.1 公文的签收 3.1.1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办公室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要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于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3.1.2 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2 公文的编号保管 3.2.1 办公室文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3.2.2 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3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3.3.1 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月即办。 3.3.2 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3.3 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3.4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3.4.1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4.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4.3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3.4.4 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3.4.5 办公室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3.4.6 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4. 发文的管理 4.1 发文的规定 4.1.1 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公司,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4.1.2 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公司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厂办审核。公司同意发文,则由公司按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公司字发文。 4.1.3 对全公司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公司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经理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签发。 4.2 发文的范围 4.2.1 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4.2.2 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① 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②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③ 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④ 公布公司性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⑤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⑥ 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4.2.3 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①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②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开发项目、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 4.2.4 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4.2.5 凡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简写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4.2.6 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5.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5.1 文件的归档范围 5.1.1 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① 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 ② 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种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③ 经理办公室、总务会、公司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④ 公司一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⑤ 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⑥ 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⑦ 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⑧ 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⑨ 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⑩ 公司向上级请求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5.1.2 业务部门、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5.2 立卷要求 5.2.1 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5.2.2 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5.2.3 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5.2.4 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6. 文件的销毁 6.1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公司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6.2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公司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7为规范集团差旅费开支标准,进一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在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物价不断上涨的基础上,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人员伙食补助、住宿、业务津贴、市区交通费开支标准 二、乘用交通工具标准 所有职员因公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大客、火车),需要公司派车的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人员需要公司派车的报集团总裁办统一调度。 一般人员出差乘坐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乘坐硬卧列车,遇有 特殊情况需乘坐火车软卧、高铁或飞机的,须由各公司负责人向集团领导报告批准,否则费用差额由乘坐人自理。 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外出乘坐火车软卧、动车、高铁或飞机,必须向集团总裁报告。 三、报销办法 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费用按实报支,不享受以上各项补助;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集团中层副职可上浮50%、集团中层正职可上浮100%、集团高层副职可上浮200%、集团高层正职可上浮300%。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的按实报销。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或有特殊业务情况的,经请示批准可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出差,可单独住宿。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安排住宿的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统一安排住宿,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确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用(需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并附审批后的就餐申请单)或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外出就餐的,不享受伙食补助,发生餐费依有效票据实报实销。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在外自行就餐每餐每人标准不得超过50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可上浮40%,需要招待客人的按苏中集办〔20xx〕51号文件执行。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就餐的在培训费中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伙食补助参照苏中集办〔20xx〕11号文件执行。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乘坐本集团车辆不予报支交通费,出租车费用经请示批准按实报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须列明具体的路线流程)。 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四、审批流程 一般人员外出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天数、人数、时间、路线、交通工具,履行好审批手续,回来后要履行核实确认手续,同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正常为回来后3日内,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5日),先交各公司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审核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再交公司负责人审批,最后报送集团总裁审批。 五、补充规定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宿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审核人员根据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审核;报公司、集团批准 后方可报支差旅费。 凡与出差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报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罚则 1、一次出差费用不允许分次报销,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票据报支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50元。 2、以虚假票据报支出差费用的,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虚假票据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特此通知,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8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促使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岗位轮换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以正向激励为主,体现业绩和报酬对等的原则,拉开差距,奖优罚劣。 4、通过绩效管理,发现员工自身优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各级管理者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有效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开发员工潜能。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参见试用期考核规定。 第三条 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考核应让被考核者了解考核流程、方法、标准和结果,提高透明度,考核应客观公平地考察和评价被考核人员,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2、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管臆断和个人主观情绪因素的影响,尽量做到“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 3、严格性原则:考核不严格,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严格的考核制度和考核程序及方法。 4、正激励原则: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组织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注重绩效结果的应用,而不是单纯的奖罚。 5、双向沟通原则:绩效指标的制定要做到上下沟通,考评的结果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并同时与被考评者进行绩效沟通面谈,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之处,提出今后改 第二章 考核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 考核组织 1、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各用人部门共同推进。 2、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在绩效考核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各级主管均有对下属进行考核和监督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全体员工均有服从监督考核并提出建议、申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工作权责 (一)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绩效考评工作的建设和推动部门,在公司最高管理者领导下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协调和支持各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其职能有: 1、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建立、修订和推动执行, 2、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3、负责各用人部门绩效考核标准的审核工作,并提出修订意见; 4、负责绩效管理思想的宣专、相关专业知识、工具的培训工作; 5、 负责受理、调研、处理和反馈员工绩效考核申诉和异议; 6、负责对公司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与分析工作。 (二)用人部门 部门负责人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者,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本部门和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职责有: 1、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政策,制定并提出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员工; 2、注重部门绩效沟通工作,做好直接下级绩效指标的分解、提取、制定工作; 3、在绩效实施过程中及时解决员工在实现绩效指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帮助或资源支持; 4、负责本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改善,做好本部门有关考核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结果或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总、审核和总结分析工作; 6、负责部门内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及解释工作。 第三章绩效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周期 公司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二种。经理及以上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课长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它人员实行月度考核。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的考核指月度绩效考核。 第七条 考核相关人员 考核相关人员由被考核人、考核人、审核人、批准人组成。 1、被考核人即被考核的员工。 2、考核人即员工的主管,一般指课级及以上主管。 3、审核人一般包括考核人的上上级主管、人力资源部绩效专员、人力资源部经理。 4、批准人指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 第八条 绩效指标构成 绩效考核指标由关键业绩指标、综合指标、雷区、加分项等项目构成。根据岗位性质、重要性的不同,设置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赋予相应的权重。具体见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一)关键业绩指标 即关键绩效指标,又称KPI,来自部门绩效指标的承接或分解及个人应该承担的岗位职责,是最能有效影响本人或部门价值创造的关键驱动因素。KPI需要量化或标准化,方便考核。 (二)综合指标 即基本绩效指标,又称CPI,是要求个人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CPI来源于公司业务流程、员工工作职责和其他规章制度。和KPI一样,CPI也需要量化或标准化,以方便考核。 (三)雷区 即员工不能触犯的绩效指标,一旦触犯则严重影响绩效得分,甚至否决当期绩效。雷区内容一般是指重大品质事故和安全事故、重大渎职行为、严重违纪等内容。 (四)加分项 即可以予以加分的绩效指标。加分项主要包括合理化建议和特殊贡献二类。 第九条 绩效指标设置的原则 在设置绩效目标时,应遵守SMART原则,即绩效指标是具体的、可衡量的、通过努力可能实现的、可以证明和观察的、有时限性的。 ——S代表具体(Specific),指绩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标,不能笼统;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A代表可实现(Attainable),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 ——R代表现实性(Realistic),指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证明和观察; ——T代表有时限(Time bound),注重完成绩效指标的特定期限。 第四章绩效考核实施 第十条制定员工绩效计划 1、绩效计划制定的需遵行上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即由上级主管制订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需参照公司目标、部门目标层层分解到员工个人。 2、各用人部门主管应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部门目标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和下属员工充分沟通后,制定员工的绩效计划、评价标准、。 3、人力资源部提供统一的绩效考核表格模板,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审核,并在制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4、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绩效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其它人员的绩效标准由用人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评分 1、每月5-8日,各部门收集员工的绩效收据,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分。 2、每月10日前各部门需将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二条绩效指标的修订 1、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指标过高或过低,或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情况,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 部门均可提出绩效指标修订意见。 2、用人部门对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用人部门提报书面修订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生效。 3、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绩效指标提出修订的,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达成一致 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生效。 第十三条绩效分析 1、各部门需每季度一次对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订改进计划。 2、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公司整体的绩效考核运行和绩效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五章绩效反馈 第十四条考核反馈 绩效考核工作完成之后,各用人部门主管须对下属考核周期内的工作业绩及其工作表现进行回顾、总结评估和沟通反馈,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由员工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绩效面谈 1、根据“谁考核谁面谈”的原则,上级主管对以下两类人员必须安排绩效面谈: ① 绩效考核周期内绩效评定结果为优或差的人员。 ② 本期绩效评定结果与上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差距较大的人员。 2、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的绩效面谈提供相应的支持,解决与协调绩效面谈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绩效申诉 1、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以实名形式书面或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绩效申诉。 2、收到员工绩效申诉后,人力资源部开展调查取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3、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在考核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数据真实性进行抽查,如果发现考核人在考核过程存在不公平行为或数据弄虚作假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绩效奖金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发放的直接依据。员工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标准绩效系数。 分1.01,82分1.02,83分1.03,„„ 89分1.09,以此类推。 第十八条岗位、薪资调整 连续3个月绩效得分低于60分的,予以调整岗位或降级降薪,合同期满不予以续签;连续3个月绩效得分高于90分者,工资予以增加一个薪资等级。 第十九条晋升晋级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6个月绩效得分达到90分的,予以晋升一个职位,无合适职位的,予以晋升一个职级,工资随之调整。 第二十条培训发展 连续2个月绩效得分低于60分者,需制订绩效改善计划,在下一个考核周期予以观察;连续3个月绩效分数高于90分者,可选拔进入人才梯队,予以培训深造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其它应用 考核成绩在部门前10%的员工,自动获得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比候选人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部门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 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 (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 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七条 关于病假 (一)请病假须向所在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病假诊断书,在得到认可后方可休假。病假第七个月起为长病假,凡休长病假的经所在部门认可后,还应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对长期病休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提供就诊医院签发的复工证明书,经本部门认可,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复工。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4)46号文、国发(1981)52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连续病假满两个月,从第三个月开始发给本人工资的90%;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者,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因工负伤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停发工资。被伤人的工资、医疗费经公安、保卫部门裁定后按裁定意见处理。 4.当月病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内(含十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50%;当月病假累计十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同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八条 关于产育假 (一)请产育假,须向本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产育证明书,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 (二)女职工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号令、1996年第34号令、沪府发(1981) 64号文、沪计生委办(92)字第21号文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产假:顺产假三个月,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产假分别顺延。 2.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一个月;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人工流产术后放节育环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种原因取节育环的女教职工,术后可休假五天。 5.晚育妇女,从确诊怀孕之日起,怀孕期间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门诊 定期检查,检查时间视作工作时间。 6.对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胎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也可合并使用。 7.未婚人工流产,非婚或计划外生育期间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计划生育的妇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护理假。 (三)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同人(20xx)203号文处理;放、取节育环、班内哺乳及配偶护理休假期间按公假处理,工资照发。 第九条 哺乳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哺乳假为六个半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三个月。确因有特殊困难,要求继续请长产假的,如条件允许,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二)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长产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长产假期间视作事假处理,不作为考核期。 第十条 婚丧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请婚丧假,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批。婚丧假期按(1980)劳总薪29号文、沪府办发(1987)17号文、沪劳资发(1987)130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婚假:给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连续使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办理丧事可请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视作工作时间,途中车船费自理。 第十一条 探亲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需请国内探亲假的,须报校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备案。根据沪府发(1981)30号文、沪府发(1981)32号文、沪人(1994)31号文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利用学校寒暑假期间探亲。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 (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访友 1.凡系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眷属的教职工,其探亲会亲待遇均按劳人险(1993)16号、侨政字(1983)第066号、劳人险(1984)13号、(1982)侨政会字第011号、(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文规定执行。 2.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在国外留学(攻读学位)期限满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含寒暑假)。期间待遇按国发(1986)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字国外留学期限未满一年者以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其配偶出国探亲不享受探亲假待遇。需出国(境)探亲须以事假处理,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假一次,续假时间不超过原请假时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学校其他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01、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单位的档案,并及时输入计算机。 2、每期培训班结束,档案管理员必须及时对所有学员参加培训班的时间、学习内容、考勤情况、成绩等上档。 3、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职工培训档案的查阅、借用等有关事项。 4、学籍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方可借用。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泄露档案内容,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6、借出或收回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核实。 7、凡归入学籍档案的材料,应及时整理,经科长审查后才能归入本人档案。所有资料要做到填报及时,数字准确,真实、可靠、齐全。 8、建立档案资料查阅簿,谁管谁负责,谁用谁签字。 9、学籍档案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1一、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所有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度,实行“派车单”派车。为方便工作,贵A H5499,贵A 17H26,贵A 82Z37,贵A 506E5直接由储运部张经理调度,车钥匙、手续由张经理管理。贵A HX413,贵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务车原则上实行专人专驾,严禁擅自转驾,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指定其他专、兼职驾驶员驾驶。 3、出车回公司后,驾驶员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将车钥匙及时交回登记。未经公司领导允许,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库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4、派车条件:公司领导出差或外出办事;中层干部出差或外出办事;库房转货;发货、提货;三人以上销售部员工出差或外出办事;本公司人员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用车。 5、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部门公事用车须填写“派车单”,在“派车单”上签字并注明出车事由、地点、用车时间。到“行政部”办理登记领车手续。一般情况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机出车。公司人员私人用车,报部门领导批示后,到“行政部”办理领车手续。 6、除储运部门、收、发货之外,任何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一律凭“行政部”的指令出车,没有部门“派车单”和指令,驾驶员一律不准出车。 7、本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驾驶员随车外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驾驶员差旅费、油费、过路费等)由借车人承担。未经批准将公车外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并追究责任。 二、车辆审验、维护维修管理 1、车辆的维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点维修、清洗、美容。 2、车辆维修。车辆维修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确需修理或更换零件的,修理费用在100元内,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行政部”认定审批维修内容后送修;修理费用在200元以上,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交办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处理,但必须先行电话报告,回单位后补办手续。更换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仓库。在维修过程中,“行政部”经理和驾驶员必须共同检查质量,核准费用,以示负责。本车驾驶员负责维修出厂的检查验收。 3、车辆美容。严格控制车内外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外设备,须报“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置。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2为营造公司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图书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途径 公司购置,员工可捐赠图书,保证图书至少7成新。 二、图书阅读、借阅对象 仅限本公司内部员工。 三、图书管理 *部门为图书的责任及管理部门,负责图书采购、保管、借阅、催还等工作。 1、根据公司各部门图书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业余爱好等,定期统一报批采购相关图书。 2、新购图书,图书管理员应在2日内完成书籍的备注、编号、台账、分类、陈列等工作; 3、图书台账应详细记录图书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 4、图书管理员应定期公示并更新图书目录,方便员工查阅; 5、图书库管规则:新购图书登记及台帐,按照图书的:issn编号,书名、作者、购买日期、单价进行登记。 6、员工凭工作证件借阅图书,图书管理员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对图书借阅人姓名、工作部门,借阅日期、书issn编号、书名,归还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借阅人和图书管理人签字。 7、图书陈列应做到分类清晰、方便查阅、标示明显。 8、图书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9、图书管理员定期进行图书盘点,对图书遗失、破损等情况进行统一报批处理。 四、图书借、阅 1、图书管理员负责公司图书借阅手续的办理; 2、公司阅览室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开放,员工可在本时间段内浏览相应区域的图书,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私自携带出图书室或撕剪。 2、其他时间看书,或将书带出阅览室,须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在30日以内登记归还。超期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 4、员工需爱护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5、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6、员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归还流程,按规定放置图书。 五、罚则 1、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2、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3、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元/次。 4、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元/次。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3第十九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岗或离职。 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支票、印鉴等内容。在办理移交时,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同时,接收人应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办理印章领用手续,区县支公司还应向分公司财务会计部更新保管人的报备情况。 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 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各级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权,并将原印章按照申领登记数量交回上级办公室封存或归档,不得私存或私自销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财务部门须及时会同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原财务人名章的上缴、换发等手续,并及时办理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发,各级财务部门应按照印章制度规定提交申请,并办理原印章交回手续,经审批后重新制发。 第五章 支票作废、遗失管理 第二十三条 签发出的支票因某种原因作废,须根据收回的作废支票重新开具正确支票,用正确的支票存根从会计核算人员换回作废的支票存根。 第二十四条 对于作废支票,须由支票签发人员加盖作废戳记或手写“作废”字样。支票保管人应完整保管作废支票(支票存根不得与支票分开保管),不得对作废支票进行遗弃或撕毁等不当处理。 第二十五条 支票作废时须及时进行核销。省公司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地市分公司资金管理岗人员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应在支票作废时核对作废支票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致后以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进行签名确认。 第二十六条 开户银行规定收回作废支票的,支票保管人应将已核销的作废支票交回开户银行。交回银行前应编制《作废支票清单》或填制银行要求的相关表格,经省公司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地市分公司资金管理岗人员或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核对后方可交回银行。 开户银行未要求收回作废支票的,支票保管人应将已核销的作废 支票按季度分账户装订并编制《作废支票清单》,与其他会计档案一起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20xx年。 第二十七条 对于支票遗失,各级分支公司须根据当地银行规定及时通知开户银行挂失止付,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登报说明。 第二十八条 支票作废、支票遗失须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进行登记。支票作废须登记签发人、复核人并于备注栏写明作废原因等;支票遗失须登记签发人并于备注栏写明遗失原因以及保管后续处理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各级分支公司因撤销、合并或其他原因需结清账户时,须将剩余未用的空白支票经相关人员复核后全部交回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切角作废。如开户银行不接受由公司自行处理的,由复核人员与出纳岗人员共同清点后切角作废,后续视同一般作废支票处理。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六章 支票盘点及检查 第三十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按月对支票的购领、使用、作废、遗失、库存情况进行盘点。盘点人员原则上不能少于三人,盘点后必须 要填制《支票盘点表》。 在省公司由资金管理部经理、资金结算管理岗或复核会计岗人员、出纳岗人员进行盘点,在地市分公司由财务会计部经理或主管、资金管理岗人员和出纳岗人员进行盘点,在区县支公司由柜面主管人员和出纳岗人员进行盘点。 第三十一条 盘点人员应根据上月盘点结果、购领登记、《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和《作废支票清单》填制《支票盘点表》,将盘点结果与库存数量进行核对。对于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出纳岗人员必须在《支票盘点表》进行差异说明。 第三十二条 各级分支公司应加强与开户银行支票购领和使用情况的核实,定期从开户银行取得账户支票的购领和使用情况记录与《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对,确保两者一致。 年度终了,地市分公司应派资金管理岗人员到开户银行实地核实支票购领及使用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地市分公司须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以上全辖分支公司支票、印鉴管理检查,填写《银行预留印鉴检查表》等相关表格,并上报检查结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进行相应的整改。对于重大违规须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资金核对 第三十四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根据现有银行账户对应设立银行日记账,以反映每个账户的收付和结存情况。 第三十五条 出纳岗人员须根据审核后的银行回单、支票存根等收付款原始凭证逐日逐笔分账户如实、完整地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的登记要做到内容完备,数字真实、准确,摘要清楚、简洁,登记及时。 第三十六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定期核对支票收付的记录和银行对账单流水,确保两者的记录一致。应检查、监督各种款项的收付,并核实未达账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如汇票的管理参照本细则进行。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参照省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既往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4根据《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相关病历管理规定,同时参照省立医院住院病历管理办法,现拟定我院住院病历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病历归档 1、 住院病历自患者出院当日起暂规定3日内归档病案室,(按照病 2、 严格执行院内病历交接制度,各病房建立出院病历登记本,由 3、 病历归档时间:每日下午(17:00前)。 4、 病案室按照(暂定由病房每日传送)出院病人名单,自出院时 5、 病案室工作人员每天按照归档病历的时限,及时催交未归档的 6、 为了保证归档病历的完整和安全,住院病历归档后,除病历检 7、 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损毁、涂改、伪造及窃取病案资料,或 二、病历质控管理规定 1、出院病历归档前,由病房医生及护士完成初级质控并签字。 2、病历归档后在病案室内进行病历终末质控,由医务部指定质控医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病历归档后3日内完成,并按质控标准进行质控。 3、对质控不合格的病历,病案室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48h内到病案室修改(如遇责任医生外出开会等原因,需提出申请并告知病案室,经核实后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10天)。如超时未改或无法更改则按病历评级及评分标准执行。 4、病案室工作人员对质控合格的病历进行ICD编码和首页的录入,并上架归档。 5、医院病案质控小组每月将病案质控结果汇总上报医务部及病房主任,按照我院病案管理条例进行奖惩。 三、病历复印 1、住院病历复印暂定出院后20天复印,由病房医护人员在患者出院时告知或发给患者由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历复印温馨提示》单。按照规定到门诊一楼大厅“审证复印室”复印病历。 2、若患者需要进一步治疗,请务必在入院时告知患者提前复印相关化验单及检查报告单,否则,住院病历只能在出院后20天才能复印。 3、所有病历资料内容均需由病案室“审证复印室”窗口提供,盖病案室骑缝章有效,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复印提供。 本规定自20xx年7月5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5节约用纸是现代企业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为保证公司员工正常办公,合理使用纸张,防止浪费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提倡推行无纸化办公 尽量使用电子文件。能够用电脑网络传递的文件就尽量在网络传递,比如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等,减少纸张的用量。 内部流通的文件材料通过电子版传阅,减少用纸文件的印制数量。 文件未形成正式文书前,修改过程提倡以电子版形式流转。 上述外的其他各类材料、资料尽量通过网络下载阅读。 2、提高办公用纸的利用率 含有单位保密或部门重要信息的纸张,需要存档的文件,按规定统一存档。不需要存档的,内部充分利用后自行粉碎。 每件办公室设置空纸箱,用以放置双面使用过的废纸。每季度的最后一天,统一交由综合管理部办公室,集中进行粉碎处理。 3、办公用纸的领用 4、 办公用纸的保管 耗和领用情况,及时调整采购和发放计划。 办公室须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将纸张的采购和领用情况表上报给总经理。 本制度自规定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一:《办公纸张领用登记表》 附件二:《办公纸张部门配额表》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6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 副组长:贺道标、刘彦宏、胡先林、彭银斌、朱翔、汪红星 成员:付永胜、何丙华、刘想新、郭志斌、张惠芳、李进明、 张永、肖作强、李进军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付永胜同 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11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7公司手机发放及使用规定为进一步方便公司员工内部之间联系,节省因通讯网络原因产生的不必要开支(如手机和公司座机之间通话费用、联通号码和移动号码之间通话费用等),现公司特从电信办理了一批天翼3G手机,以便于今后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间的业务联系。该手机为天翼E319型号,市场价1100元,涵盖音乐、3G、收音机、照相、电视、上网等多项功能,足以满足平时的日常手机使用需求。该手机公司办理的套餐为免月租费用,免费通话500分钟,所有公司189手机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之间通话免费。 该手机所有通话费用均为0.29元/分钟(包括国内长途和市话),全国范围内接听免费,在外地使用无漫游费,通话费用不变。 为了规范日后手机使用管理,现对公司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1.所有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人不得据为己有,所有手机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丢失或故意损坏手机者需照价赔偿或到电信营业厅购买补给公司。 2.手机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时统一找公司行政部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予承担费用。 3.所有手机公司原则上只承担500分钟通话费和基本月租、配发手机之间互打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互打费用。特殊情况需由公司承担超过多于500分钟通话费用的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所有使用配发手机人员今后原公司电话补贴取消,配发手机所有产生费用由公司代为支付。 5.凡是使用配发手机上网、看电视、使用其他3G服务等不属于500分钟通话范围内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先代缴,之后在手机使用人的工资中扣取,具体手机费用清单和明细公司会给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发手机今后的通话账单已经委托电信做分账,即月租、组网互打套餐费、500分钟通话(不区分长话或市话)费做一个账单、其他费用(如上网费用、看电视费用、3G使用费、超过500分钟之外的通话费用)将另外设立一个账单,二者分开列清明细,由公司代扣代缴之后发放给本人。 7.所有领用手机者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资源。 8.所有手机使用者在行政部领取时需签字登记,凡是在本规定上签名者一经签名即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8第一条 为明确和规范加班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加班为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 第四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费。 第五条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项目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项目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项目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部。 第六条 行政部协助各部门/项目做好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加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第七条 对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不计加班;应酬、出差的不计加班;工作性质属倒班的不计加班。 第九条 员工加班要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事先得到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定,也无须支付加班费。 第十条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需由部门负责人及时提交行政部,特殊情况必须在实际加班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补交。 第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负责人需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并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领导补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提交行政部。 第十三条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在外出差,应由该岗位授权替代岗位人员签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 所有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十五条 员工加班后应在三个月内优先安排调休,调休以加班的同等时间计算。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工资。 第十六条 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每小时加班费=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时数 系数 系 数:周 一 至 周 五 为 1.5 周 六 至 周 日 为 2 法 定 节 假 日 为 3 第十七条 加班工资由行政部核实加班考勤记录及加班申请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十九条 发现虚报加班的,除追回已发加班费外,另按照100%的加班工资扣罚。审批领导及申请加班的人员各承担一半,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处分。 第二十条 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将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 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19为规范公司食堂管理,给就餐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 早餐: 7:20 —— 7:50 午餐:12:00 —— 12:40 晚餐:17:30 —— 18:40 2.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洗餐具(洗餐具在食堂清洗)。 3.公司食堂设有员工就餐登记板,员工在相应名字下备注下一顿饭用餐情况。如登记后不就餐者,每次罚款10元。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禁止随意走动。应在公司餐桌按分配的座位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8.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方可在食堂就餐,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3、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4、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0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盘存、交接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节俭节约,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目的: 加强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和库存管理流程,更高效及合理化的加强对办公用品各项管理。 二、办公用品范围: 此规定所述办公用品包括:各种办公室所需耗材、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脑及配件、其他零星物品以及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大额资产等固定资产。 三、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与申请 办公室是全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1、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及公司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2、办公室根据最近三个月,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领用情况统计汇总,制定各部门的领用标准。 3、每月25日前各部门填写次月《办公用品及耗材申购单》报办公室,办公室依领用标准进行审核,超出标准的及新增加的办公用品种类需经所需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签字特批。 4、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申购计划数,于每月底交采购进入采购程序。 5、办公用品的采购或者领用申请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请资格人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自己部门的办公需要,即使地提出采购申请。普通员工的办公用品需要应当向自己的主管提出,由主管统一进行申请。 四、采购 1、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耗材的品种,汇总清单填写《申购单》交总经理室审批后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2、原则上办公用品不进行零星采购,确因业务需要临时采购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五、保管 1、办公用品与办公设备耗材购入后,部分耗材直接由各部门根据计划领回,其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2、办公室做好:原库存、进货数、发出数与结存数的统计。 3、发放出去的办公用品应当由办公室做好相应的领用登记,明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 4、对于大件管理品实行保管责任制,实行使用人、领取人、保管责任人三合一的办法,对保管责任进行归属。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时期的现实情况合理编定纳入保管责任制的大件管理品目录。现阶段的大件管理品范围暂定为:电脑及配件、电话机、计算机、订书机。 5、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由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认定分3等,含完全责任、一般责任和轻微责任,分别对应80%,50%,20%的损失赔偿比例。) 六、领用 1、各部门根据申领计划统一领用耗材类办公用品时时,需在申领办公用品发放登记簿上登记清楚。 2、各部门下属员工领用时必须至办公室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公室审核仍在月度计划之内的才得以发放,超计划领取拒绝发放,需要部门在次月申购计划中申请。 七、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和库存盘点管理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并负责保管和发放。 2、各部门申领物品,计划内的物品在领料本子上签字,计划外的须在申购单上签字。物品领用尽量做到以旧换新,减少浪费。每个月库管人员根据领料单的领用情况,编制《当月计划内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表》,经办公室主管复核确认后,交采购员汇入物品采购计划表“当月领用”一栏。 3、每月28号,库管员需一并盘点计划内物品库存情况,由库管员编制《计划内物品库存盘点》,以真实反映在采购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表的“当月库存”。计划表中当月库存数=上月库存数+当月采购数-当月领用数,此当月库存数必须和实际库存盘点数目一致。 以上仅作参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以做适当的调整。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1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公章的文本。 3 印章类别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法人章,财务章,党支部章,计划生育章及各部门专用章。 4 职责 4.1印章管理权限 公司授权企管部管理隔离开关、电力工程、电力器材三个公司公章,公司授权财务物管部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权各部负责人管理本部门专用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2公司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专管并按规定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员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时,印章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时,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时双方的签字确认以备查询,代管印章人属于第二责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间与印章管理人员负有同 4.2.5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用印程序;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2.6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签批单,签批单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内容,日期,使用人;领导签字等信息;签批单年末留档。 4.3 使用规定 4.3.1未经公司法人、总经理授权及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颁布的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 4.3.2以公司名义所发公文,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文件的原稿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 4.3.3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需评审并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在合同或者协议上签字后方可用印,并同时在印章使用签批单上登记备案; 4.3.4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及其他须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4.3.5各类介绍信、便函、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的开据,严格按照用印审批手续办理,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严禁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公章印戳; 4.3.6公司领导在出差期间,用印事宜应有用印人员电话请示相关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用印签批单上做好登记,注明电话请示某某相关分管领导后,方可用印;等分管领导回公司后,用印人员必须及时补办用印审批手续; 4.3.7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 4.3.8人事劳资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人事相关印章,无须经过审批手续; 4.3.9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印章者,应事先在用印签批单上载明事项及带出地点,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带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3.11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丢失、盗用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附则 公司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印章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2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舒适、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并有效的控制食品浪费,特制订以下规定: 1、员工按照规定时间用餐。 用餐时间:值班人员(12:30—13:30) 非值班人员(11:30—12:30) 2、当日外出人员,如不在食堂用餐,需在当日9:00前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员工自行打餐,按先后顺序排队。厉行节俭节约,按自己需求适量打饭,杜绝浪费。 4、未经允许,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员工食堂就餐。 5、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剩余饭菜不得放到桌面上。 6、爱护餐厅公物,放置餐厅内的物件不得随便搬用,拉动桌椅动作要轻。 7、用餐后,必须做到人走桌清,将残余饭菜倒入垃圾桶内,桌椅摆放整齐。 8、餐盘在洗刷间由个人清洗,清洁后用干布擦干,整齐摆放到消毒机柜内。洗刷时要注意节约用水。 9、进出食堂,在楼道中需轻声说话,避免干扰楼层住户。 10、本制度由20xx年11月20日起施行。此规定本着正常调整员工生活为原则,望全体员工认真恪守。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31、 目的 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降低库存物资积压,提高物料储存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公司物资的良性运作。 2、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定义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一定时限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一年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可储存期限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原材料、包装物、低值品、半成品、在制品及成品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理。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定期对车间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实施返工返修工作。 4.2 品质部:负责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返工返修、报废、回收利用等。 4.3技术部:因客户产品改变、产品优化,技术变更(包括更改原材料、更改配件、工艺单变更、品质变更、成本优化等引起的变更),技术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已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4 业务部:因销售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业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采购和生产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的产生。对造成呆滞、过期物料情况发生的,由采购部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5 仓库:负责定期对在仓的库存、呆滞、过期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并接受采购部安排,参与呆滞、过期物料的评审和处理工作。 4.6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滞、过期物料处理申请,判定呆滞、过期物料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并对评审工作做出结论上报公司领导。 4.7仓库: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库存、呆滞、过期物料统计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可回收利用的呆滞、过期物料的更换以及物料产生的呆滞、过期物料返工返修或处理、配合采购部退换等联系工作。 4.8后勤部:负责呆滞、过期物料的变卖等处理工作,并在接到报废通知起两周内按环保体系的要求处理废品。 4.9 财务部:负责对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4.10 总经理:根据此规定的权限对呆滞、过期物料的处置进行审批。 5、库存、呆滞、过期物料处置程序 5.1 呆滞、过期物料处置每一年组织一次盘点清理工作。 5.2 采购部在接到清单后两天内提出处理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呆滞、过期物料处置评审工作,相关部门在两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5.3 技术部、生产部及品质部同时对提报的呆滞、过期物料清单及申请在两天内进行判定,作出评审意见。 5.4 评审意见完成次日,仓库将相关处理报告和清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三天内完成核价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并报送总经理审批。 5.5 后勤部根据最终的审批意见,在收到审批意见后一周内进行一一处理。 5.6 仓库负责配合呆滞、过期物料现场处理工作。 5.7 后勤部将处理的相关单据移交财务进行销帐处理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对学籍管理员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5一.日常规章制度: 1.上班,下班员工必须遵守店铺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任何调班,调休者必须先征的店长的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 2.员工请假3天以上报直属主管批准,店长请假需有直属主管批准,不得安排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休息提前一天说好安排上班人员(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休) 4.每天下早班的人等晚班人吃完饭后出来到时间才能下班,卖场一定保证有人,不能站在门外闲溜达。 5.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1日前有店长排定,未经店长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6.收银台不准任意放私人物品,不能再卖场吃东西。 7.自备喝水的杯子和纸巾,每天下班后穿自己的衣服,卖场衣服打玛扣,烫完后检查干净后挂回原处。 8.每天早班的人负责白天营业时间的地面卫生。 9.每天上午搞完卫生,没客人的导购去整理各自所分的区域(剪线头,修衣服,洗脏衣服,检查玛扣) 10.下一个接待顾客的导购必须站门,必须说欢迎光临,不管进来的是什么顾客,轮到谁就是谁,不存在挑客(除了换衣服,应聘)其余都算. 11.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好,丢了公司不负责任。 12.接待顾客时不准接电话,可以等顾客走后回电话过去,上班时间严禁在卖场玩手机。 13.按公司要求接待顾客,面带笑容不得与顾客发生争议,遇到问题及时上报 14.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15.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会客,带子女上班及存放他人物品。 16.服从上级分配,服从上级管理,不得损毁公司的形象,透露公司机密。(按情节严重进行处理) 17.遗失,损害,偷盗公物者按价赔偿。 二.关于跟客制度: 1.自己跟客要到位,如果客人一进门就是你接待,不管你多忙都要留意你的要试穿什么衣服,立刻去拿码子,别的导购上前跟,你就说我跟了,麻烦你帮我那一下码数给客人。 2.一定要有一杯水的服务,并且买与不买一个样。 3.当每个导购都有客人,又进来一批谁都可以去接,谁先接就算谁的。 4.回头客当天的客人才算回头客,隔天都不算,回头客进店自己一定要留意,如果另外一个导购接客很久,要买单的情况下你才认出来,都不算,(自己在卖场的情况下) 5.卖场一定互帮互助,没顾客的同事一定主动帮忙有顾客的同事。 6.不管进来的是这样的顾客,哪怕是老人家进来接个电话不买衣服都算一批客人,没有接与不接,不能挑客 三.货品 1.到货卖场前面一定留一个导购接客人,接完后去整理货品,下一个导购接待顾客。 2.每一件挂在卖场的而货品必须保证是熨烫,无线头,拉链是拉好的,有玛扣,干净。 3.每个导购如果是自己的订单,开手工票,贴在收银台,写上日期,牌子,款号,尺码,颜色,顾客电话,姓名和自己的姓名到货后自己联系顾客。 4.如果因为员工自身操作导致商品损坏,按7折赔偿。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篇261、洗衣机由宿舍长统一管理。 2、洗衣机属公共财物,要爱护使用。使用前要细心阅读使用声名,禁止随意拆卸,以免损坏。居心损坏者,原价赔偿。 3、使用前搜检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经常搜检洗衣机电源插座,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实时断电并当即报修。 4、洗衣机每次洗衣量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禁止超负荷量操作,如因个人超负荷量操作导致洗衣机损坏,原价赔偿。 5、经常搜检洗衣机运转情形,发现异常或故障,实时上报,放置等待专业人员维修,确保洗衣机正常运转,放置期间不得私自拆开维修,因私自拆开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拆开者承担。 6、放置洗衣机的房间严禁抽烟和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严禁使用明火。 7、宿舍长应经常搜检,发现异常情形,当即陈述上报。 8、洗涤衣物后必须将洗衣机擦拭干净,如在检查宿舍卫生时,发现洗衣机内有杂物不干净,取消该宿舍的使用资格。 9、洗衣机使用时间9:30-23:00,其他时间不得使用,以防止使用时的声响打扰到周围居民的休息。 行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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