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
范文 |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精选28篇)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1.总则 1.1考勤是本商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商场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商场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商场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商场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商场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商场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商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商场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商场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商场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 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第八条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 第九条 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 第十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 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31、目的:加强商场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商场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商场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商场,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 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商场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商场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订,20xx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4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7:30-17:45 第三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第四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填表,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填表。 第五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填表,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六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填表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累计3次以上者每次扣20元。 第八条:病,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请病,事假须提前一天报请,并安排好工作.请假理由不充足或影响公务的主管可不予准假,及不予请假。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1次者扣发全勤奖10、0元,达3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双倍扣除工资,单月连续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并不给于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5为了员工能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 员工上班时间一般为两班,分为早班和中班,一个星期倒一次班,上班时间为: 星期一 ~ 星期六:早班:8:00~12:00 17:00~23:00 中班:12:00~17:00 18:00~23:30 星期天:早班:8:00~11:00 12:30~16:30 17:30~23:30 中班:8:00~12:30 14:00~17:30 18:30~23:00 二:打卡: 1;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代打卡者罚款50元。 3;员工考勤以打卡为依据。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到卡,如加班、请假、外勤、工休、打卡机出现异常情况等,当天或隔天必须经主管证实上下班时间并签名,若无主管签名事后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4;如有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视为旷工。 5;如证实无迟到或无早退而未打卡者当天必须找主管签名,每个月不得超3次,第4次起视同旷工。 三:迟到: 1;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处理。 2;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达20分钟者不予处罚,累计超20分钟者,第21分钟起每分钟罚款2元, 四:加班: 1;除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的上班时间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商场业务繁忙或人员不足时则需要加班。 2;实际加班数未满0.5小时不予计算,满0.5小时以上者以每加满0.5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费以工资表中规定为基准,法定节假日为平常加班费的1.5倍。 3;如需加班而不愿加班者,罚款20元。 五:旷工: 1;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罚款80元,法定节假日、星期天旷工罚款150元(注:上全班共3个班次,一个班次罚款50元)。 3;两人以上集体旷工每人每天罚款200元,情况严重商场将予以开除。 4;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商场将予以开除。 六:请假:1;因故无法正常上班的员工,应提前1天书面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状况的应于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主管,事后补单;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2;请事假、病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时间、事由,经主管同意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如果当天因特殊情况未能填写《请假申请单》,则事后必须补填《请假申请单》,以做为请假和结算工资的依据。 3;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病假按请假天数扣除100%工资。 5;请假事由必须充分、真实、不可捏造,如经调查发现请假事由不符将视为旷工处理。 6;《请假申请单》中“事由”一项必须注明请假具体事项,只填“有事”一律不准批假。 7;请长假必须在假满后准时上班,不准廷长请假时间,如在假满后不准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8;若因商场业务繁忙、人员不足或因请假事由不充分、不真实,商场有权不批准其请假,若商场不同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将视为旷工。 9;节假日、星期六、日不允许请假(病假除外),如需请假者扣双倍工资。 10;每月每人请事假不可超3次。 11;除紧急事情、生病,其他事项一律不准电话请假。 12;请假须由本人向主管申请,请同事代为请假无效。 七:全勤:一个月内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无旷工者视为全勤,全勤者奖励30元/月。 八:辞职 1;由于员工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此类情况称之为辞职。 2;员工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商场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以便商场增聘人员填补其岗位空缺。 3;《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商场主管批准后生效。 4;如员工即时辞职或辞职申请未满1个月而辞职,员工应向甲方赔偿200元作为经济损失的补贴 5;辞职申请期间员工必须正常上班,勤劳工作,服从管理,不得怠工。 九:辞退、开除 如员工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商场规章制度行为者,商场予以开除处理。商场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按规定予以辞退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不适应或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3;因商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以致人员多余的;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不服从商场正常工作分配或不服从转岗安排的; 6;偷窃或贪污公、私财物,有具体事、证者; 7;屡次违纪,经处分、教育仍不能改正的; 8;一年三次严重过失处分的; 9;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损商场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至2日 春节:农历一月初一至初三 劳动节:5月1日至2日 国庆节:10月1日至2日 十一:促销人员:商场促销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的考勤制度,如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商场将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将从其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第十一条直接缴纳可采用以下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本市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由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收据联需同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和代理银行收(转或清)讫印章才能生效。 缴款人可采用现金方式缴款,也可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借方凭证)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采取转账方式办理缴款。 第十二条集中汇缴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直接收取有关款项的,执收单位应出具加盖执收单位收款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收据联交缴款人,作为缴款凭证。执收单位于当日代缴款人将有关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执收单位需当场执收,无法使用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可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或通用票据当场收取有关款项,并根据当日所收款项,按收费项目汇总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于当日将所收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当日汇总所收款项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区与中央、市分成的收费,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市财政局规定,缴库方式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确需退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各项非税收入退付的性质和退付频率,收入退付分为财政审批退付和备用金退付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采用财政审批退付的,申请退付缴款人需填写收入退付申请书交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审核同意且通过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经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通过,由区财政局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直接退给缴款人或划入缴款人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财政审批退付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对于原以现金方式缴款且无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个人,可采用现金退付方式。采用现金退付的,缴款人需凭身份证件和原缴款凭证向区财政局领取加盖"现金"戳记的《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退付。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现金退付给缴款人。 第十七条经区财政局批准,采用备用金退付的,由区财政局为执收单位开设备用金账户,专门用于非税收入的退付。执收单位收到缴款人退付申请后,经审核同意可从备用金账户中先行预退,事后定期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足备用金。 执收单位申请补足备用金时,应附缴款人退付明细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区财政局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划入备用金账户。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是本区收费票据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区收费票据的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收费应使用上海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财政收费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的种类包括通用票据、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主要用于集中汇缴收费项目,其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项收费的具体征收管理需要确定;《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分为收据与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和没有收据联的集中汇缴缴款书两类。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有缴款人直接缴纳缴款书(含滞纳金的缴款书)和执收单位代收代缴缴款书(不含滞纳金的缴款书)两种,具体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有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收缴程序确定。 第二十条执收单位凭《收费登记购买证》申请购买适用票据。《收费登记购买证》只限领证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涂改和伪造。 第二十一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领购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台账,并定期向区财政局报告票据使用和结存情况。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票据,票据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第二十二条各执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监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借财政票据。票据丢失的,应及时通过区级媒体声明作废,并报告区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对于用量大、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票据,经区财政局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区财政局核准后销毁。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填写有关收费凭证,保证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采取集中汇缴方式收款的,执收单位应分设开票和收款岗位,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二十七条缴款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缴款义务。对执收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乱收费行为,缴款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缴款人有权向执收单位了解所缴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收缴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执收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执收单位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受托代收单位未按规定将区级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延解、积压、挪用收费资金或拒收收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的资格。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7第一章 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 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 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并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部部长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 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 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 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 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 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2、丢失图书:丢失图书,不论何种原因,均要进行赔偿; (1) 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 如买不到,一般书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3) 不经同意,不得用其他书顶替; (4) 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价赔偿。 第七章 图书室管理条例 1、图书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2、员工文明用语,严禁粗言秽语、骂人、打架;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垃圾; 4、阅读者可以抄摘书籍上的内容,但不得在书籍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撕页折角等。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8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严肃财经纪律财,保障全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财务电算化业务知识。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把好收支关。 三、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公款私借和坐支,严格各种支票和结算凭证的管理、保存。 四、负责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 六、单位一切费用支出,经所领导核准,经办人签名,所长签字方可报销。 七、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如不合法、不真实、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经办人未签字,拒绝支付。 八、每月按时向所长提供财务收支报表。帐表处理坚持真实、及时、准确,做到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日清月结,上报下达。 九、银行账户要完全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财务预留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及时核对银行账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规定装订归档,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账、物核对,如有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财务人员相互协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购买、招待等经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为基层站、队单位搞好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票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票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正确使用票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证是有价证据,有利于保护合法经营,强化管理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搞好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票证管理必须坚持专人负责专人发放,专人核销,建立票证明细登记,定期检查的原则。并实行缴旧领新制度,做到台帐登记清楚,票款、帐票相符无差错,发放有计划,库存不积压,保证及时供应。 三、严格票据发放范围,必须整本用完后再使用新的票本,严禁票据一分为二使用。各基层站票管员必须妥善保管票据。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严禁票据乱扔乱放,以防丢失。 四、开据票据必须按项目填写清楚,严格执行政策,注明时间、开票人员的姓名、单位,以便备查。同时开票人必须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五、处罚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做到开票、缴款两分离,严禁工作人员随意坐支、挪用。 六、票据作废必须所长签字同意,财务股、县所票管员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 七、营运证工本费收取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发放人情证。 八、财务股和县所票管员每月对各基层站、队、股所领票据缴销使用情况严格核查,每月将票款使用情况上报所长。年终对所有票据核缴收回入库,发现问题要如实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员发生变动,在互相交接时,必须签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对不遵守、不执行票证管理制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1)开票不规范、票据管理混乱但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2)对开人情票、发人情证等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损失额小于100元)的,给予相应损失额度2倍以上的罚款。(3)对票据丢失、损毁的,站(队)负责人要负领导责任,并给予处罚相应损失额(按票据最高价值计算)20%的经济处罚;给予票据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罚相应损失额80%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在全所大会上说明情况、作出检讨。损失额超过5000元的;撤消站(队)负责人及票管人员职务,并给予党、政纪处分;(4)对中饱私襄、有意贪污、合伙贪污的工作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解聘及贪污金额2倍以上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处理。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91. 目的 为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规范公司物资出厂手续,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障企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一切物品及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但存放于公司内的一切物品的出门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各种原材料、合同产品、外协件、退货物资、边角废料等均属于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3. 出门物资分类 3.1 按出门性质分为不需返厂的物资出门和需返厂的物资出门2大类。 3.2 根据责任范围将各种出门物资分为A-S共11分类明细及代号详见附件一:《物资分类及出门管理权限对照表》 4. 基本要求 4.1 《出门证》(附件1)是我公司物资出门的唯一凭据。如无信息填写完整的《出门证》,公司范围内任何物资均不得放行出门。 4.2 因特殊原因(如节假日、公休日)无法办理《出门证》但物资急于出厂时,门卫应先电话征询主管意见,获得同意并对出门物资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事后由经办人及时补签出门证,并补交至门卫。 4.3 出门证管理:由公司统一编号印制,一式两联,一联经办人保存、二联门卫保留,每月月初5日内门卫将上月存根转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 4.4 《出门证》由经办人负责填写,主管负责审批——各类物资出厂经办人及主管详见附件一:《物资分类及出门管理权限对照表》; 4.5 出门证经主管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含当日); 4.6 供应商送货或运输车辆到我公司厂内提货,而同车装载有非我公司物资时,门卫在车辆入厂前应详细核对车载物资,并予以登记。车辆出厂时,门卫需详细检查,单据手续完备、证物相符后予以放行。 4.7 外单位到我公司施工所自备的设备、器具,入厂时门卫必须对入厂设备进行详细核对,并予以登记,工程完毕后需出门时,门卫应根据出门证及入厂时所作登记对出门物资进行详细核查,单据手续完备、证物相符后予以放行。 4.8 当经办人和主管出现变动时要及时告知综合管理部,并及时下发变更通知。 4.9 已出厂物资返厂时,负责人协同门卫进行核查,无误后在出门证存根上注明返厂时间,并由负责人和门卫双方签字。 4.10 以下情况需由发货人护送货运车辆出厂: 4.10.1 因一次性发货数量较多或积压等原因致使门卫无法识别或数点时; 4.10.2 提货车辆随车带有非我公司物资且无法辨别或数点时; 4.10.3 到我单位送货车辆,但同车装有大量非我公司物资且无法辨别或数点,此类车辆出厂时需由负责人护送。 4.11 由发货人护送出厂时,护送人应在《出门证》护送人处签字,并注明实际返厂时间。 5. 《出门证》填写规范 5.1 应完整填写部门(提货单位)、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出门事由(物品类别)、运输车辆牌号、日期和经办人签字。 5.2 需返回本公司的物资出门时,《出门证》需要写明预计归还时间。 5.3 填写《出门证》时应详细列出货物明细、以便核查或追溯。 5.4 如果一次性出门物资种类较多,可将《发货清单》等作为《出门证》的附件。 5.5 凡有附有附件的《出门证》,出门证序号应与附件序号相一致,确保《出门证》与附件(清单)相对应,以免造成混乱。 6. 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6.1 不需返回的物资出厂经办人(申请)→主管(审批)→门卫(核查,证物相符后备案、放行)。 6.2 需返回的物资出厂经办人(申请)→主管(批准、备案)→门卫(核查、证物相符后备案、放行并将出门证分类存放)→返厂(清查、核销)。 7. 职责要求 7.1 综合管理部为《出门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物资出门证”的印刷,发放,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7.2 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出门证》,并留存一联,保存期限不得低于1年。 7.3 主管负责对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7.4 门卫应严格进行《出门证》与出门物资的核对工作,严把物资出门关,发现证、物或数量不符、越权开具《出门证》、审批手续不符或《出门证》填写内容不全等现象,一律拒绝出厂,重大情况需及时上报。 7.5 凡出门物资公司门卫应保存一联《出门证》(含附件),并应对出门物资登记成帐,每月月初前5日将上月存根提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7.6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门证》的最终保存管理工作,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并负责监督健全出门证台帐,。 7.7 综合管理部要定期抽查、核实物资出门管理实施情况,严禁丢失、损坏出门证,确保出门存根、台帐和原始出门证相一致。 8. 考核规定 8.1 发现以下违反出门证管理规定的事项,一经查实,责任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详细汇报,并将对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每人承担经济损失的1/10进扣罚处理;如无经济损失,对每人每次进行50元的失职处分。 8.1.1 超范围开具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物资出门证。 8.1.2 无《出门证》或未经主管许可而私自放行出厂的。 8.1.3 对填写内容不齐,审批手续不全,证物不符,给予放行的。 8.2 对弄虚作假、虚填用途谎报出门的,除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外,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0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包括总则、聘任、行为规范、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附则五项内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教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教师聘任工作由校长负责,在聘任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校委会的监督作用。 三、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1.对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认识和感悟,并能身体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党的教育事业。 4.男性教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师聘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双向选择,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基本程序如下: 1.学校向教师公布教学岗位设置情况和任职条件,供教师选择。 2.教师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提出应聘申请。 3.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教师意愿以考试方式进行初选,报校长室审批。 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参考个人意愿以讲课形式进行再选,确定聘任。 5.公布聘任结果,签定聘任合同。 五、学校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可以对教师不予聘用;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教师职务。 六、学校解聘教师或教师辞聘,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章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礼仪规范 1.在校衣着整齐,化妆自然得体,不浓妆艳抹。 2.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同事间应搞好团结,不打架吵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组,不打击诽谤在教育教学上作出成绩积极向上的教师。友爱同事,团结合作,真诚待人,同事见面主动鞠躬问好。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学生问好应还礼,自觉使用普通话。 4.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接听手机。 二、教育教学规范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职工都要主动关心每位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 2.课前准备要充分,提前一分钟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必须带领学生进入),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接待家长。 3.上下课规范行礼、问好、道别,准时下课不得拖堂。 4.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字迹工整清晰。 5.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时抓差缺。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6.重视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学生思想道德。 7.活动课兼任教师要落实好岗位职责,保证四到位(场地、人员、器材、辅导),切实抓出效果。 8.严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天关的娱乐活动。 9.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增强教育合力。 10.树立良好学风,刻苦砖研业务,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生活规范: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请假,回来要销假。 2.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笔记。 3.值日教师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齐、美观、舒适。 4.多层次、多渠道关注学生,主动纠正学生不良卫生习惯。 5.爱护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食堂排队打饭,安静就餐。 四.学习规范: 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参加学习,具体参见《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学习方案》和《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培训方案》。 第四章 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学工作要求 (一)备课:备课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具体包括备学生与备教材两部分。 1.备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全面了解学生、贴近学生是整个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心理、身体状况、兴趣趋向及意志力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学的正常进行与教学效果的彰显,因而教师备课时首先要结合学生原有的基础制定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经过备课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组通过和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如中途需要变更授课计划,须经教务处批准。 2.备教材:教师必须反复认真地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并根据教学要求,须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上课前对教案反复修改,严禁无教案上课。经验比较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可写简案,其他教师写详案。不论详案简案,每节课都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清晰的教学过程,要提出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和分散难点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学结构,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记录。 3.备课组全体教师要及时集体备课,共同研究相关教学段的要求、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思维的手段,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基本达标检测试题。 附:比较规范教案基本内容 1.教学课题 2.教学达标要求 3.课型 4.教学重点、难点 5.教具准备 6.教学过程(包含备学生) 7.小结 8.板书设计 9.作业设置 10.教学反思 (二)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学目标明确。要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的实际。 教学内容正确。教学内容要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以及对事例的引用,都要准确无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并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将德育渗透于教学之中;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恰当。教学方法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既要符合认知规律,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要努力提高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制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语言要准确、规范、精练、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授课。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简洁,布局结构合理,体现讲课的重点和过程。要注意仪表美,教师仪表要端正大方,教态要亲切、自然,表情、动作要自然生动。体育教师上室外课要穿运动鞋。 严格上课规范。教师应该在上课前1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隐性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下课要严肃师生礼仪。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调课、不提前下课,不中途离开教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的坐立姿势。 (三)作业的布置和处理: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进行精选,作业量要适当,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凡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行钻研,对各种解法都要心中有数,并根据作业的难易和容易出现的问题,都要心中有数。 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字迹端正、整齐清洁,过程完整,格式规范。不准抄袭作业。 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错改、漏批,批注要工整,符号要统一,记分要客观公正、规范。作业成绩以优、良、中、差评定,并注明批改日期。评语要鼓励性,批改方式可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对基础差的学生,提倡面批;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评讲;对做错者,要令其课后订正。 关于作业要做到“四有四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改。 (四)辅导: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不可缺少的环节。 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对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能完成学习任务。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组织好课外学习小组,以促进其进一步提高。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间互帮互助及组织学习“一帮一”小组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有记载。辅导时要有全局观念,兼顾其他学科。 (五)练习: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考核是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的综合检查,是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 各科教学要加强平时的学业考查,应该把课堂提问记分、课堂练习记分、作业记分、周末考查折算为平时成绩。 考前教师要帮助学生进行复习,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从学生实际出发,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试卷要难易适当,分量适中,内容科学,卷面整洁。 要认真监考,严肃考试纪律,严禁作弊,及时认真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实事求是的反映学生的真实成绩。 期中、期末考试后,应该认真阅卷,并及时做好成绩(等级)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认真研究并改进教学措施。 二、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教师自查、教研组集中查、学校(教务处)统一查”,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学生作业,每日进行上课巡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罚。如以下行为则属于扣分项目: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有私定教辅材料并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 3.旷职一天或旷课一节。 4.不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 5.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监考、阅卷老师违反有关规定。 6.上班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擅自调课,擅自停课。 7. 私自随意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 8.未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 9.未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备课活动等。 10.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 11.值日工作不及时到位。 12.上课、集体活动时间、会议时间接打手机。 13.未按照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偿家教。 15.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人员(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1一。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人员培训。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5.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2一、校务委员会成员名单 校长: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副校长: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副书记或分管党员教育的党(工)委委员 委员:纪检书记(组长)、组宣统委员以及专职教师等 二、校务委员会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贯彻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精神,指导基层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根据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部署和规划,统筹安排基层党校的培训任务,制定基层党校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 3、配备、选调党校师资,加强党校教员队伍建设。 4、管理和培训党校教员,指导教员备课,研究、总结办学情况。 5、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具体执行情况。 6、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 7、研究、解决党校建设中的其它重大问题等等。 8、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开会研究,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1、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务。 2、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归档备查。 3、例会前,由专职副校长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书面告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 4、基层党校的年度教学计划和每期教学计划、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订有关规章制度、聘请教员、组织重大活动、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均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党委作出汇报。 6、例会要有记录,并归档备查。 四、向基层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定期汇报工作制度 1、党校在思想、政治、组织上受校党委的全面领导,要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汇报工作。 2、汇报前要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汇报的内容。 3、汇报主要内容:党校办学方向、工作计划和总结;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党校的经费和办学条件问题;党校的其他重大问题。 4、对校党委作出的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记录并归档。 五、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校的教育方针。 2、把握党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方向,提出党校的办学要求和工作原则。 3、制定党校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4、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5、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党校其他重大事务。 六、专职副校长工作职责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党校工作目标,制定并向校委会提出党校发展规划和党员、干部年度轮训计划。 2、根据校委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党校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 3、贯彻、执行教学制度,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教研和调研活动。 4、负责党校内部建设和管理,对专职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5、提出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的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6、调查、了解、总结基层党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七、教师聘任和培训制度 1、党校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教师队伍.每个基层党校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教师,还要根据教学任务从党政干部、中学党员教师、科技人员、离退休党员干部中选聘一部分兼职教师。 2、聘请专、兼职教师,要以基层党委的名义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党校备案。 3、兼职教师在党校的工作量应累计计入本人的教学工作总量之中,并按相应规定给付讲课报酬。 4、党校专职教师和管理干部可列入“两课”或社科教师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待遇。 5、党校教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校党委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到各级党校或外地学习、短期培训、考察参观、开展教学、观摩、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帮助他们开扩视野,拓展知识面,提高教学本领。 八、党员参训制度 1、基层党校是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主阵地,根据行业特点,每年必须对全体党员轮训一次以上,每年办班期数不少于10期。 2、乡镇党校对农村党员培训每年不少于5天,对村以上党员干部要系统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0天,参训率分别在94%和97%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基层党员对党员每年轮训5-7天,参训率在98%以上;建党对象必须经过5天以上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才能吸收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干部每年轮训一次。 3、坚持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同时开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本职工相关的其他课程。乡镇党校要加大乡村干部、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加速提高乡村干部的技术素质和党员的致富能力。 4、集中培训和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函授教育、电化教育、巡回辅导、参观学习、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5、贯彻“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层次性和实效性。基层党委负责人要到基层党校授课,并掌握学员的思想状况。 九、教职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之时代课题,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于律己,带头端正党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学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讲究学习方法,认真参加考试、考核,自觉写好个人小结,养成刻苦钻研、独立思考的学风。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师,虚心求教,积极参加班组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5、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和搞好校园与教室的环境卫生。 6、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总结、提高、完善自己,圆满完成各项学习培训任务。 十一、教研活动制度 1、基层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订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轮训同一内容,至少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三次。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层党校教育计划由校委会制订,报同级党委讨论通过,由党委发文,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校务委员会根据年度教学计划,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可以及时调整和充实。 5、基层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十二、考勤考核制度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2、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教师员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学员的考勤由各期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学员请假一天以上须报党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上,须报党校主管领导批准。 3、考勤项目包括所有的教学活动,各项考勤要注明具体名称、时间、地点和考勤人,考勤结果定期公布。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1、党校档案由校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遵守文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做好党校文件、资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按长期卷、年度卷、分类卷分类,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校内人员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单;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校长批准。借阅的档案应如期归还。 5、存放档案的设施要牢固、安全、可靠,应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盗等措施。 十四、跟踪调查制度 1、参加党校学习培训的各类人员必须建立教学档案,并要求逐一填写记载以便查验。 2、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分头及时参加课后党小组或党员活动讨论,并掌握反馈情况。 3、培训后及时跟踪调查,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填写《跟踪调查表》;全年跟踪调查不少于三次,每次调查要有详细记载;定期将情况反馈给教员。 4、党校每年要召开2-3次学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帮助他们总结思想、工作、学习中的经验体会; 5、定期向学员印发问卷调查表,征求其对党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党校工作更贴近实际。 十五、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党校电化教育设备,实行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2、对电化教育设备,做到经常检修调试,经常保持完好率达100%。 3、电化教育设备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时,须经校长批准,并如期归还。 4、放置电化教育设备的室、柜须保持干净、整洁。微机室、语音室要换鞋入内。 十六、图书报刊借阅保管制度 1、图书要分类登记,造册后分门别类入橱。 2、党员教育的图书藏书量以300为基数,每年递增50册以上。 3、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借阅资料须办登记手续。 4、报刊、杂志年终整理、装订后,要集中存放固定地点。 十七、安全卫生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微机室、语音室、电化教学室应安装防盗装置。 2、电视机、录像机等应存放专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经常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党校干净、整洁。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3第一条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票据的管理部门。 票据管理应当遵守票据法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票据活动,行使票据权利,履行票据义务。 第五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票据。 第六条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第七条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 第八条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九条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第十条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一条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十二条票据法所称"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汇票专用章、银行本票专用章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十四条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票据法所称"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条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十八条票据法所称"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其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条票据法规定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及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二)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第二十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第二十一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申请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与申请人约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码,作为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应当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背面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 第二十四条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票据法第五十五条所称"签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章,表明持票人已经获得付款。 第二十六条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向银行提交票据日为提示付款日。 第二十七条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的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的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第二十八条票据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第二十九条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第三十条有票据法第一百零三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0.7‰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票据的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及防伪技术要求和印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在确定票据格式时,可以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实际需要,在票据格式中增加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4一、目 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派外受训之申请及报销作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等,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司机除外) 三、内容说明: (一)、名词释意: 国内出差分为长(时)程出差及短时(程)外勤两种: 1、 长时(程)出差: 指出差地点跨越办公或工作处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机关、分公司处理耗时业务,无法于正常上下班时间内往返者。 2、 短时(程)外勤: 前往市区各机关洽公,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者属之。(工作性质属于常态外勤者不属本办法规范) (二)、出差之申请: 1、 短时(程)外勤时,部主管须于事前向直属主管口头报备,始得外出。若需公车,则填写"车辆调派单"(附件一),权责主管核准后,转车管单位派车;其他人员一律事前填报"出差申请单"(附件二)或"外出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始得外出。 2、 长时(程)出差则任何人皆应于出差前填报"出差申请单"。 3、 如需预借旅费,应填写"预支款申请单"(附件三),述明预借款项用途明细,经核准后凭以向出纳预借旅费,但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之出差费用标准额。 4、 各级人员的长时(程)出差的申请,均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三)、出差旅费报销标准: 1、 长时(程)出差: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杂费三种。标准如附表(一)。行销部门之业务代表报销以另核之。 2、 短时(程)外勤: a、 短时(程)外勤交通以大众客运为主,工作需要须搭乘计程车者, 经经理特准后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之外, 另可支领出差补助,其标准为:经理级(含副经理和经理助理)以上人员30元/天,其他人员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内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外, 其有耽误用餐时间者可报误餐费补贴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误用餐者,不得报支本项费用。 d、 由出差处所或由公司免费提供膳食者,不得报支误餐费。 (四)、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人员销差后,应于七天内检具"差旅费报支单"(附件四),依"差旅费报销标准表"之规定详填出差费用并检附原出差单及各有关单据凭证,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申请核准。 2、 出差人员未事先核准而以计程车为交通工具者,应于返回公司申报差旅费时,于请款单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众客运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务而搭乘计程车者,不予报销。 3、 公司员工因参加教育训练、讲习、研讨会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费于呈准时要附上"心得报告"。如主办单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请领住宿费及膳杂费。 (五)、交通费报销规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车、国营客运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应检附凭证报销。 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领交通费,司机则按实际加油费报支。 3、 多人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座同辆计程车出(返)差,交通费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 4、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情形,同高阶人员搭乘同级标准车船。 5、 由出差处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报支交通费。 (六)、住宿费报销规定: 1、 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夜数支给,并应检附与出差时、地一致之旅馆有效发票。 2、 出差处所免费提供住宿者,不得报支住宿费。 3、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同高阶人员住宿同级旅馆。 4、 因实际需要招待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凭证呈报核准后,列支费用科目,实数报销。 5、 经理以下人员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报销住宿费为标准办理住宿。 (七)、膳杂费报销规定: 膳杂费为行程中的膳食及杂支费用,应按日数报支,由出差起始时间至凌晨零点为止,为一天。 (八)、电话、电传、文件运费报销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电话费、电传费,托运文件、样品时发生的运费,应于报销时检附凭证,实数报支。 (九)、出差期间加班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如遇节假日继续工作,经主管核准后可计加班。 (十)、出差时间之延期规定: 1、 从业人员出差期间,由其主管视实际需要核定,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核准后为之。返回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滞者,应检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天灾事故证明,可报支延时日的膳、宿、杂费。 (十一)、罚则: 1、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名誉或本公司利益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地区之法律及习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后果,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2、 出差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虚报旅费之事,一经发现, 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本办法经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附表一: 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一: 车辆调派单 附件二: 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 预支款申请单 附件四: 差旅费报支单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5第一条 为规范办公室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办公管理秩 序,做到令行禁止、高度执行、张弛相宜的办公氛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亿波顺金属企业行政职员及课长以上管理干部。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三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假缺勤、电话请假等违反劳 动纪律行为,办公区内保持安静、物品摆放要求整洁有序,创造优美、文明、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要求办公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外出办事要向主管领导说明去向,并随时保持工作联系, 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到日毕日清、日清日结,工作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下面是办公人员工作参考准则,要求全体办公人员均遵照执行: ※今天的事情,今天办 布置的事情,马上办 ※重要的事情,优先办 限时的事情,计时办 ※能办的事情,尽力办 琐碎的事情,抽空办 ※困难的事情,想办法 所有的事情,认真办 第五条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办公区域内不得打闹、喧哗,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聊天、开庸俗玩笑、看报章报纸、听MP3音乐【下班时间可以听音乐提高情操】,上班内禁止打游戏、QQ聊天【正常业务上网除外】、吃零食、炒股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求管理干部做好榜样和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公司管理部做好监督和审察工作。 第六条 建立工作请示或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权限意外处理不了的事情要向主管领导逐级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向领导汇报办理工作完成结果,在工作保持紧密衔接、工作要求善始善终。 第七条 协调和融洽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同事之间要求团结协作、友爱互助,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办公区内简明和职务称呼是必要的,同事之间、上级下级之间要求采用职务称谓。 第八条 工作期间要求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或洽谈,接人待物要求讲文明、有礼貌,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对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答复问题要有策略 技巧,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回答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他部门,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具体细则参照《办公职员形象礼仪规范》。 第九条 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办公设备,个人资料严禁到公司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上使用,要求厉行节约,保持公私分明,办公用要求以旧换新。下班离开办公区域时,要求关闭窗户窗帘、显示器和办公设备的电源开关,整理文件资料和办公桌椅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制订并作解释说明,根据公司管理需要,适时作出修改,如果本条例规定与其他规定不相符者,以本条例规定作为执行依据。凡违反本管理制度者,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运作时间为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内未进行调整,自动升级为正式执行版。 二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办公 秩序 管理 制度 呈:总经理发: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财务部 行政部 销售部 生产部 资财部 国际贸易部传阅范围:全体员工存:管理部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6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值班室管理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光大能源环保(苏州)有限公司消防值班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xx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安生[1994]227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Q/SNB20xx-20xx 企业综合管理考核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值班人员进入岗位应穿统一工作服,佩带胸卡。 3.2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离岗、不窜岗。 3.3值班人员应思想集中,不准与他人闲谈与生产无关事宜。 3.4在值班室内不准吸烟,设“禁止吸烟”标示牌。 3.5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控制室,也不得在休息室内休息、聊天。 3.6值班记录应书写清楚、字迹端正、内容正确、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并放在规定 的地方。 3.7值班室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实行定置管理。 3.8表盘上的重要设备开停按钮应加防护罩。 3.9表盘及值班室地坪必须每班进行清洁工作、吸尘、清揩,保持表计清晰,盘面 清洁,见本色。 3.10外单位参观人员应由专人陪同,佩带参观证。对参观人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生产副总经理牵头,运行部经理负责检查与考核。 4.2 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管理流程工作、未达到管理要求的部门和个人按Q/SNB20xx-20xx规定进行考核。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7第一条 目 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维护公司财产,便于公司对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物品的定义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办公用品和机械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种形式,固定资产指:无论价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如打印机、电脑、照相、摄像等设备。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指:笔、纸、笔记本、文件袋、打印机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条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 公司物品领用流程 (1)凡领用办公物品,各人须先至本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报备,由部门责任人统计本部门申请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后,于每月26日上报至行政部,下月初6号前由部门责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原则上,行政部每月只发放一次办公物品,各部门不再额外多领计划外和办公文具配置标准外的办公物品。 (2) 大件物品如文件柜、电脑等由行政部采购后直接安置到申购部门。 (3) 领取办公物品时须做好领用登记手续,物品领用后将责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固定资产 保修期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固定资产的,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办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为2-6个月内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个人照价赔偿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由质量问题引起故障的办公文具可将故障的物品退还到行政部,以旧换新。办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行政部下月将不予审批新用品,并对其责任人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所有领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3) 行政部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点公司物品,对固定资产按部门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责任规定 (1)物品使用 办公室、会议室、客休区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当天值班人员轮流监管。公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物品出现故障的,由行政部负责维修,公用固定资产因人为损坏并产生维修费用的、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参照办公物品使用规则进行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人员承担。并对其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相机、车辆或其他物品时须做好借用登记手续,注明归还时间。逾期未归还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将给予相关处罚;无论是否逾期,归还物品时未按要求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将给予相关处罚;若逾期未归还且丢失所借物品者,除照价赔偿借用物品(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赔付)外,还将给予相关处罚,所有借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及证照,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4 采购管理 (1) 行政部每个月26号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物品采购无论数量多少,发票至少有采购本人和本部门其他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3)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形成《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4)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造成不当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4 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自颁发日起开始执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8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 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六、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七、附则 第一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19为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益和办理公文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分子公司及各单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集团公司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4 职责 4.1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部门公文管理和对分子公司公文的管理、检查、指导工作。 4.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公文管理工作。 4.3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公文的审阅签发工作。 4.4行文部门负责公文的拟办和发文手续办理工作。 4.5公司档案室负责公文的归档指导工作;按归档范围,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5 活动描述 5.1 管理原则 5.1.1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公文,是在履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请示和报告问题,批复和部署工作,商洽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5.1.2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司经理(党委)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公司分子公司和机关部室公文处理工作。 5.1.3 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催办、用印、审核、立卷、归档和销毁。 5.1.4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 5.2 管理内容 5.2.1 公文种类 5.2.1.1 通知:用于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5.2.1.2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2.1.3 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者意见,答复上级询问的事项。 5.2.1.4 请示:用于向上级请求批示、批准的事项。 5.2.1.5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5.2.1.6 决定:用于对重要问题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 5.2.1.7 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5.2.1.8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5.2.1.9 函: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5.2.1.10公告:用于向公司内外、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5.2.2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眉首(密级、紧急程度、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版记(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日期)三部分组成。 5.2.2.1密级和紧急程度 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经济秘密的公文,标明密级。涉及紧急事项的公文,标明紧急程度。 5.2.2.2 文头 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分为公司、部室、子公司三类文头。 5.2.2.3 发文字号 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形式为“代字 [年份]序号”。公司文头发文代字为“党发,”,部门文头发文代字为“A字”(A为部室代号,包括群众组织);子公司文头发文代字为“B发。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序号为该代字流水号。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代字、序号。 5.2.2.4 签发人 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签发人一般应为单位主要领导。 5.2.2.5 标题 准确简要概括公文主要内容,并可表明公文种类。 5.2.2.6 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5.2.2.7 附件 如有附件,标明名称。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行字进行标识。如: 附件: 1. 2.(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5.2.2.8 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各文种均加盖印章;印章应与文头相符。 5.2.2.9 成文时间 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5.2.2.10 附注 公文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应加附注,用括号括起位于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2格加圆括号标识;上行文应在附注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5.2.2.11 主题词 按照《集团公司公文主题词表》标注;同时结合企业实际,规定五种自由词作为主题的补充,包括公文中关键的人名、单位(地)名、产品名、项目名、装置(设备)名。主题词不能超过5组。 5.2.2.12 抄送单位 公文如需除主送机关外的其他机关知晓或执行,应注明抄送单位;抄送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5.2.2.13 印发单位和日期 标明主办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以及印发时间。 5.2.2.14 印刷和装订 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5.2.3 行文规则 5.2.3.1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5.2.3.2 公司机关各部门根据职权范围,可以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向分子公司行文;子公司及职能部室可在本单位范围内行文,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5.2.3.3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公司形成的请示、报告公文要将底稿和两份文件交公司经理(党委)办公室存档,然后再将两份文件送上级办公室阅批。 5.2.3.4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除生产事故、大型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等紧急重大情况或逐级行文延误时机将造成损失,经公司领导指定可以越级行文外,均要逐级行文。因上述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5.2.3.5 “请示”和“报告”在公文中不能并用;“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5.2.3.6 除本《规定》规定的公文种类以外,工作要点、活动方案、计划等文体都不能作为公文的独立行文文种,必须以“通知”的形式印发。 5.2.4 发文办理 5.2.4.1 发文办理是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5.2.4.2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a.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遵循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b. 全面、客观反映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c. 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表述准确,直述不曲,文字精练,字词规范,标点正确; d.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写明具体年、月、日; e. 结构层次序数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 f. 根据行文目的和发文机关职权选择适当的文种; h.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号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i. 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J.文中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k. 公文书写稿纸要干净耐用,书写字迹整齐,必须使用蓝黑钢笔、炭素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彩笔书写;用计算机打印的,排版要规范。 5.2.4.3 行文前,应填写发文稿纸,标明起草人,主送机关和公文标题。 5.2.4.4 拟制的公文,由起草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公文的签发,凡以公司(子公司)名义报送上级机关或下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公文,都要由主要领导签发;涉及专项或某一系统工作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需要会签的联合行文,应在会签栏注明会签部门;签发或会签应署姓名和日期。 5.2.4.5 审核、签发或会签公文,必须使用蓝黑钢笔、炭素笔或毛笔,注意不要在文稿左侧装订线外书写。 5.2.4.6 公文不准翻印,经办公室批准,可以复印或翻印。 5.2.4.7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5.2.4.8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先经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把关、签字,然后由办文单位(部门)送经理(党委)办公室进行审核,最后呈送公司(子公司)相应领导签发。经理(党委)办公室审核的重点是: a. 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 b. 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单位实际; c.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公文的诸要素如人名、地名、产品名、装置名、单位部门名称、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文字、标点符号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规定;报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核稿、会签等手续是否齐备。文件中的数据、计量单位,由办文单位领导把关。 5.2.4.9 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a. 文字质量存在问题,如文字修改量不大,由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修改;需要做重大修改的,由拟搞部门修改后再报审; b. 违反公文办理程序的,由拟稿部门补办;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0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 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1规章制度是一个公司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考勤规章制度有利于规范员工考勤明细,规范公司考勤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爲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爲满足各部门生産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购置 第五条 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後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後方可办理。 第七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後,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後,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八条 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 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 员工借书分爲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後,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爲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 第十六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 第十七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 第二十一条 借书册数以两册爲限。 第二十二条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後,一并与借阅单妥爲保管。 第二十四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後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20xx年 月 日实行。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31、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微笑服务; 2、能正确识别伪钞、{若收到假钞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 3、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即说票值); 4、公司财产的保养(收银电脑、小键盘、等硬件设备); 5、严格遵循礼貌用语、(请、你好、请稍等、谢谢); 6、做好小卖部商品的理货、补货和登记; 7、快速准确的收取营业款和当日其他款项; 8、负责收银区的卫生; 9、团结同事,互相协作完成主管交与的工作任务; 10、对于没有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的收银员主管将进行先教育后经济处罚的原则、(长期未有改正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11、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当班所有款项一律上缴、所缺款项由责任人负责补齐并查明原因; 12、收银员不可私自离开收银台外出收取上机卡、{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任何员工有义务对有损于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的管理或行为进行指责或举报; 14、换班或补休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请病假须将病假条交与主管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为自动离职); 15、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睡觉,吵闹,闲聊,等等; 16、进出网吧须出示工作牌; 17、所有收银员必须明白细心周到的服务与公司的兴衰而共存。 以上每条规章制度希各位同仁认真贯彻,如有违犯一律处罚20元,严重的按括号里处罚!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41,绝缘手套需要每6个月做一次绝缘试验,最长也应该在12个月内做过试验。否则不能使用! 2,绝缘手套一般采用浸水测试法。注意爬电距离每10KV电压要有26MM的距离。绝缘手套的电气试验方法如下;在21-25度间先讲绝缘手套内部充满水并浸入槽中,手套内部和外部的水平面高度一致,布置好电极,进行电压,交流电压从较低值以1000V/S开始上升,直至达到所规定的测试电压或者发生闪络,施加电压时间至少应保持1分钟以上。试验结束应立即减压一半,随后断开测试回路。 3,只要测试就要绝缘垫。 4,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有无穿孔,裂痕,破损,紫外线裂纹及化学腐蚀等现象。可用充气式方法测试,可把手套膨胀1.2—1.5倍。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集体户口及相关业务,同时建立与所属派出所和集体户口人员的双向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沟通顺畅。 第二条 本办法对集体户人员的户口迁入、迁出及日常借用户口卡等业务程序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适用于本中心集体户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户口的迁入 第三条 户口迁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人事关系已经落入公司; (二)人事局准予迁入户口关系。 第四条 将户口迁入集体户的人员,应积极协助行政部门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行政部门于每双月月末统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原则上平时不予办理。 第三章 户口的迁出 第五条 凡人事档案关系调离公司公司人员,须同时办理其户口迁出的手续。 第六条 建立户籍关系迁出登记手续,凡迁出户籍关系的,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详见《公司集体户口迁出登记表》 第七条 户口存在集体户的人员有固定住所后,应及时办理集体户籍关系迁出手续。 第四章 户口借用 第八条 集体户人员,如个人需要,可借出户口卡。 第九条 建立户口卡借用登记手续,凡借出户口卡的,应如实填写借用事由等相关信息。详见《集体户口借用登记表》 第十条 凡借用本人户口卡的,应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所在单位(部门)的介绍信并交押金300元。材料不齐全的无法办理借用。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61、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将公司统一配发的 电脑交给工作,教学保存与使用。 2、办公用电脑除指定保存使用人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电脑,偷看他人资料;因教学任务变更、教室办公室调整,按照“机随人走”的原则,由使用保存人带电脑搬移。 3、非指定使用人一律不准随意动用办公用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者必须经保存使用人在场并同意方可。如违反,处以指定使用人和动用人每次罚款50元。 4、指定保存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维护所配用的电脑,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保存使用人要负全部责任并照价赔付。 5、机箱后有封条,指定保存使用人不得擅自拆开机箱。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须向行政部网络管理中心报告,由网络中心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6、办公用电脑用于教学、管理等工作使用,不得利用电脑上网聊天、游戏或浏览不正当网站。除工作需要查资料、发邮件外不得随便上网。 7、不准用学校电脑、打印机打印私人资料,不准将学校资料外传,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涉及学校保密资料另作处理。 8、如因工作或个人原因辞职、离职,须将电脑交回公司或照价付款后自行带走。 保存使用人认同签字: 学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7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篇281 目的 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促进员工遵章守纪,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2 范围 明确值班管理职责,规范值班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级值班人员。 3 职责 3.1公司值班领导负责夜间各级值班人员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据各级工作职责范围,做好夜间生产管理,行使生产调度职能,负责夜间生产的组织、落实,负责生产、设备故障的组织、抢修和对外工作联络。 3.3负责生产、设备、质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挥、组织、处置,并逐级上报。期间有权调度公司人力、物力等资源。 3.4加强夜间巡查,全面掌握生产运行状况,督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程和劳动纪律,纠正违章违纪并进行考核。 3.5对值班过程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做好防范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3.6与岗位员工交流、沟通,了解员工的思想动向,宣传公司文化及经营理念。 3.7调度会上通报值班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 4 值班体系 4.1公司级值班领导一名。 4.2部(工段)级值班人员一名。 4.3电仪维修、机械维修工员各二名。 4.4高压电力运行工一名。 4.5物资供应及仓库值班各一名。 5 值班时间: 当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 值班巡检频次 6.1公司级:白班下班—23:00;凌晨1:00—4:00;凌晨4:00—7:00;在生产系统范围内各巡检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运行班全面巡检至少两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贮槽区等重点区域、部位,每运行班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安全巡检。 6.3机械、电仪维修工:生产系统范围内每运行班至少巡检二次以上。 6.4高压运行工:生产系统范围内,每运行班至少巡检二次以上。 7 管理人员值班规定 7.1 值班巡检应持“巡检卡”逐岗巡查,并由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检卡上签名确认。 7.2发生生产异常情况,视具体情况该上报应迅速上报有关领导。 7.3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并将值班情况汇报至单位主要负责人。 7.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单位负责人安排其他人员代替。 7.5值班期间禁止离开厂区,因故需离开必须经公司值班领导批准。 8 维修人员值班规定 8.1电、仪、机械维修人员,做好巡检发现问题的记录和处置记录。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员在生产现场或维修室,10:00后可到宿舍休息。 8.3电仪、设备出现故障,由值班长负责通知相关维修人员,维修工10分钟内必须到达检修现场。 8.4高压运行值班人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巡检、保障、服务工作。 8.5物资供应和仓库人员夜间值班,随时做好物资供应或领用准备。 9 考核 9.1未尽值班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受到影响,给予50—200元处罚。 9.2未按值班规定要求,给予10—50元处罚。 10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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