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银行委托协议书 |
范文 | 银行委托协议书十篇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1甲方:广东____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业主(委托人): 住址:____街____号____房 联系电话: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为了方便乙方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有偿服务费等费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委托银行从以下账户(开户银行:____户名:____,银行账号/卡号:____),逐月扣取物业服务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有偿服务费等费用并同意执行当月费用、当月缴清的原则,按月在账户内自动缴费。 二、为保证缴费成功,乙方应至少在账户中存足两个月以上的费用(多存不限)或保证账户内的信用额度或现金足够交纳两个月以上的费用。在代扣账户正常扣费前,由乙方到甲方财务部自行交纳有关费用。 三、乙方应保持与银行的紧密联系并及时办好相应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账户过期失效、挂失、冻结、联系电话、地址更变等),以确保有关费用的.正常交纳。因为乙方每月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不能正常扣费的,视为逾期未交费。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银行于公历每月10日代甲方在为乙方办理的账户中扣除乙方每月应支付给甲方的物业服务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有偿服务费等费用,代扣的具体金额以甲方向银行提供的乙方应支付的金额为准。 五、若在上述扣费期间代扣费账户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电费、水费、有线电视费、有偿服务费等费用,且乙方不按时另行向甲方缴纳的,则视为乙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按《____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六、关于有偿服务的具体金额,以乙方签单为准。若委托人对金额有异议,委托人应在扣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所扣的具体金额。 七、乙方若取消代扣费业务的,应由本人亲自到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终止代扣费手续。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方存贰份,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广东____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乙方:____ 经办人: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2事由:新办□ 变更□ 取消□ 甲方(地税局): 乙方(业户): 纳税人识别号: 丙方(业户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业务程序,为业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就乙方(业户)采取“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以下简称“ETS”)缴税、费(以下统称税款)方式,经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依照税法按规定缴纳或解缴的各项税款,委托甲方通过“ETS”在其指定的缴税账户内进行划缴。 二、乙方应指定一个已经纳入“ETS”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开设的账户为缴税账户(该账户须经丙方在本协议书上确认),并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缴税账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因故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在申报缴纳税款前重新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并将重新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一份送原委托划缴税款的开户银行办理注销代划缴税款的标识。 四、乙方保证在办理每一需扣款的涉税事项时,缴税账户应有足够的存款余额让甲方扣缴税款。如因账户存款余额不足造成无法划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纳税的,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甲方划缴税款后,如果乙方的扣缴账户是属于对公账户的,由丙方在当天营业终了后,统一打印《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回单》于次日营业时交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如果乙方的划缴账户是使用个人存款账户的,丙方在其个人存折的交易摘要栏内打印“地税”的字样,说明该笔款项是缴入地税机关的税款。乙方因异地抵扣等原因需要甲方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回单》或个人存折到甲方的经管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凭证的打印。 六、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划缴税款指令真实、准确。如果丙方因甲方的错误指令而误划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指令后,才对乙方指定的账户进行划缴。如果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指令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划缴税款或丙方收到指令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或不按甲方的数额进行了划款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3甲方(投资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的资金划转、即使入帐,甲、乙双方对加入银行的“银行一证券资金实时转帐”系统,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业务旨在甲方通过乙方的委托系统完成证券保证金帐户与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之间资金的实时划转。 二、甲方应在银行所属联网储蓄所开立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且户名应与资金帐户的户名一致。甲方固结清该账户,则转帐业务自行终止(甲方诮向乙方办理终止手续)或甲方继续转帐业务,则应重新开立帐户。并及时到乙方办理帐户更新手续。 三、甲方应在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及资金帐户的余额度内进行委托转帐操作。证券保证金帐户的`转帐只受理现金户、不受理支票户。 四、甲方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与资金账户间的转账,仅限本人使用,如有错误或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若甲方在银行办理帐户挂失、口头挂失、冻结等期间,则转帐业务被自行终止。待帐户恢复正常后,则转帐业务恢复。 五、甲方对与转帐有关的各级密码负有保密责任,如有他人正确输入有关密码进行委托转帐.均视为甲方的有效委托,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对输入的转帐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七、由于电力、通讯线路、机器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转帐无法正常进行进,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为营业目的9:OO一15:00。 九、若发生转帐错误。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查找并有权根据甲方的原始转帐指令会同银行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十、甲方单笔转帐上限为________万元。 姓名 客户号 储蓄卡账户 身份证号码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 年___月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及协议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协议: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协议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协议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协议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协议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协议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协议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协议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协议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协议。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协议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协议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协议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协议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协议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协议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协议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 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 书面形式:根据协议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 利息:协议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 协议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协议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协议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补充协议;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协议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协议 当协议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协议使用标准及法律 协议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协议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协议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协议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协议。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协议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协议。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协议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协议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协议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协议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协议价款内; 9.2 协议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协议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协议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协议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协议签订生效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协议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协议,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协议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协议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 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8.2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协议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 元。 1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协议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协议价款之调整 协议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 协议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协议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协议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2.1 协议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2.2 乙方在完成协议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协议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协议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协议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协议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协议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协议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协议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5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_____ 元,贷款用途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及其它财力证明文件,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贷款事宜。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贷款发放机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发放机构批准后及时与其办理展期手续。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四、甲方应按贷款发放机构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七、借款期间甲方如发生联系资料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三、在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宜期间,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扣押甲方的相关证件。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协助甲方向贷款发放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五、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事宜,并为甲方规避贷款发放机构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须遵守贷款发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甲方违反贷款发放机构的条约并拖欠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利协助贷款发放机构追讨贷款资金。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资料应予贷款发放机构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代理费用 委托贷款业务的代理服务费按以下第___种方式支付: 一、定额方式支付: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总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 二、佣金方式支付:双方约定由甲方从协助乙方贷款的总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具体约定如下,在此次委托贷款成功之后,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总额的百分之___也即__%作为报酬给予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赔偿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即¥_____元给予甲方作为补偿。 三、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服务费用,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金额的__%月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客户声明及风险提示书 第一条 委托人在此声明如下: 委托人签字(甲方):告知方签字(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称“甲方”,受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称“乙方”,的委托,全权负责开展为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与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机构介绍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委托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在新加坡为乙方进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对适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学,并推进结为友好姐妹学校。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资料,为乙方在新加坡进行市场拓展,如为乙方安排参加相关教育艺术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学生国际视野,为乙方争取参加一些相关的.国际活动,并为乙方安排与当地学校的学术及相关方面的交流活动等。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资讯,国际学术活动等,以便乙方根据需要为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甲方将保证为乙方提供的联系渠道或信息资料是正确的,若发现有误差,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若是乙方自行与当地校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导致任何性质的误解或不必要的麻烦,甲方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将在乙方与当地学校确认结成友好学校后,保证不再将同所学校推介给南宁其他学校。 若乙方根据需要到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交流,甲方将全权负责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动等相关事宜的安排,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将委托甲方作为唯一代表人,协助乙方在新加坡(参照本协议第一条)开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乙方将按新加坡的实际情况,选择由甲方提供的认为适合的学校,并根据对各个学校的多方面的了解,最终结成友好姐妹学校。 乙方将委派专人专组认真对待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学术方面的交流信息,并尽快进行商讨决定。 乙方将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是正确的,不做任何虚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关方面的宣传推介等。 乙方将保证不再委托第三方做类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当地实地考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将全权交由甲方处理,以便为日后工作协调提供良好的基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违约责任或变更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其中一方违反协定而造成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守约方全部违约责及违约损失。 双方有权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对此合作协议的内容与条款进行修改,如中国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变动,战争及天灾等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 四、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加坡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提交新加坡仲裁机构。 五、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协议期满时,若需续约,双方均为优先合作方。 六、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及协议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包括涉及每次活动的相关报价等。 在委托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包括双方协议的报价。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签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7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做装修设计方案,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做装饰设计方案,并向乙方交纳设计定金RMB元。 (一居室,二居室500元/三居室,四居室1000元/复式1500—3000元)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装饰工程概算,经甲方确认,(工程类)。 三、乙方在接到定金后,需在日内为甲方待装修处出效果图,并在月日前通知甲方来公司审阅设计方案。 四、甲方对设计方案不满意,可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公司调换设计师;乙方须及时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五、甲方交纳定金后,无论任何原因未与乙方签定施工合同乙方将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定金不再退还。 六、甲,方对乙方设计方案认可后,再签定施工合同并按规定交纳首期款;设计定金将在中期款中扣除。 七、为确保工程项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甲方需在乙方工程预算书上签字认可。 八、若甲方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取走设计方案需按公司有关规定交纳设计费。(设计费:家装类10元/平米,工程类40元/平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8甲方(投资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理财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出资金,乙方出操作技术。就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专门帐户设于双方约定的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帐户姓名为: ,账号为 :初始存入的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2、甲方授权乙方为交易指令下达人,负责期货投资操作事宜。 3、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x100% 二.本协议为12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以超过80%的资金用于套利操作,在确保稳定盈利的同时,为了提高收益率,在比较确定的情况下,不超过20%的'资金用于单边的操作。 四.合作模式及双方权益 1、本着投资有风险的原则,双方约定该投资帐户最大的损失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5%,此范围内的投资风险按以下第条执行,超过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A:乙方承担最大损失的10%;利润甲方占80%,乙方占20%; B:乙方承担最大损失的20%;利润甲方占70%,乙方占30%; C:乙方承担最大损失的30%;利润甲方占60%,乙方占40%; D:乙方承担最大损失的40%;利润甲方占50%,乙方占50%; E:乙方不承担任何亏损;利润甲方占90%,乙方占10%; 2、协议期间,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日收市日为当月结算日,则在次月3日内进行利润结算。通过转账进入乙方的约定银行帐户。如资金是30日后进入投资帐户的则在下一月3日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次月3日内进行利润分配。 3、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委托人投资收益最大化。 4、甲方对帐户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但不得参与任何开仓与平仓的交易。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如果甲方强行下单。一切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双方结算仍以乙方的业绩为准。 5、协议期未满,且帐户权益、资金不低于该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减小投资额度,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投资收益则视为甲方违约。 7、合同到期后,乙方未能按约定补齐亏损资金视为乙方违约。 五、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投资额的3%违约金。 六、执行条例 1、本协议的条款是在双方自觉自愿地原则签署的,双方须自觉遵守。个别条款存在的瑕疵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形成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客户告知: 本人已充分理解委托理财服务的风险性,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9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民主、平等协商,现就就读幼儿委托接送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年度学期在甲方园内就读的:等名幼儿上学、放学安全接送。 二、接送要求: 1、正常开学期间,每天上学前安全迎接幼儿上学,放学后护送幼儿安全到家。 2、保证行车安全,维护乘车秩序,确保接送时段幼儿安全到校、安全到家。 3、接送时段划分。接,以乙方从幼儿监护人手中接过幼儿开始,以乙方将幼儿安全送到甲方手中结束;送,以乙方从甲方手中接过幼儿开始,以乙方将幼儿安全送到幼儿监护人手中结束。 4、乙方在接送途中遇到幼儿有突发性疾病发生时要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采取积极保护措施。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对接送时段被接送幼儿的人身安全负责(突发性疾病除外)。 2、幼儿在接送途中发生突发性疾病后,因乙方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幼儿病情加重或产生其它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约定接送的具体时间,因放假或其它原因导致接送时间发生变更的,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上学、放学时间发生变更,但因甲方未尽到提前告知义务,导致幼儿未按时接送到位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以全学期每个幼儿接送费元为标准,甲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幼儿接送费元整。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致使委托接送不能进行的,违约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有效期: 一学期。具体时间以上级教育部门发布的具体开学和放假时间为标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银行委托协议书 篇10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发展要求,维护吴山贡鹅品牌形象,通过充分整合双方资源,达到开拓市场实现双赢目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店面装修的经营权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内容及经营区域 1、甲方委托乙方的经营权。 2、经营活动限于 内。 二、委托期限经营规模及委托方式。 1、委托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在委托期间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 4、乙方所有店面装修工程项目需向甲方缴纳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甲方经营管理费用。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装修图纸和方案,经甲方审核存档后方可施工,装修完成后由甲方签字验收。 6、乙方在委托期间不得绕过甲方私下承接工程业务,一经发现,将按保证金的30%缴纳管理费。这种情况累计达三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业务、管理人员,所有专业技术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意外和突发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期间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开办费、设备购置费、人工工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购物资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的相关装修进展和计划,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2)甲方提供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证书、证件及资料等;全力支持乙方开展业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店面信息和业主协调等方面支持。 (4)对乙方提出的请求事项(如签订工程合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应给予全力支持。 (5)、有权监督乙方工程进展情况,检查、指导和督促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财税法规核算工程成本、费用,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不允许有不符合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经营业务事项和成本核算资料。 (6)、合同期满时,如乙方原有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未竣工,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在建项目直至竣工。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乙方对所有债务(含工伤及其他所有事项)承担清偿的责任,甲方若为此开支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2)按甲方的规定,按时上报装修进度,按规定应报甲方存档备案的各种资料、文件。 (3)、在委托经营期间应依法纳税、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对其委托经营期间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协议或作任何借贷、抵押、赊购材料、拖欠工人工资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任何款项中相应扣减、处罚,直至解除委托协议; (5)、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及时办理并交纳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6)、乙方在委托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7)乙方应全力维护企业形象,积极有效的展开工作。 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按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当地政府部门及治安管理,在经营及委托工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信誉的任何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行政民事责任。 七、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及甲方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体系,及时办理项目施管人员(含农民工)的法定工伤保险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各项费用及产生的民事、刑事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在委托期限中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 2、乙方在现场施工管理中违反《安全管理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给甲方造成社会信誉受损的行为; 3、乙方在用工合同方面违法及拖欠劳务工资及工程材料款项被投诉的行为; 4、乙方委托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5、甲方违反法律规定严重干扰、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的,属甲方违约; 九、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履行或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依法向甲方总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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