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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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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通用24篇)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

  《十万个为什么》里有许多深奥的秘密,也有许多常识性的知识,《十万个为什么》主要讲的是生活中的疑问,它还给我们介绍了许多过去的事例,比如:星星为什么会发光、人为什么会打呼噜、人为什么会做梦,打蛇为什么要打七寸,鳄鱼的眼泪是怎么回事,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地球上的生物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会有月食等等,这些都是平时生活中我们会想到的难题,十万个为什么让我了解了生活中的许多知识,这本书不但增长了我的知识还开阔了我的眼界。这是一本科普知识大全,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的好书。这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它让我开阔视野,提高学习兴趣。

  以前,我并不了解月亮,总以为月亮上有宫殿、嫦娥和玉兔。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月亮是一颗冷冷清清的,没有空气的星球,并不像我想象的哪像美丽,相反,他还有一点令人厌恶。

  《十万个为什么》中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海水为什么发蓝?为什么会有地震?四季是怎样形成的?从这些问题中我明白了许多常理,解开了我心中的谜团。

  《十万个为什么》中介绍了一些小常识:为什么地震前狗会不停地叫唤?原来狗比人类听觉高,自然也就听的远,听的声音小,也能听见。为什么雨后会有彩虹?为什么“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让我知道了许多“为什么”。

  “大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中告诉我们,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部位,如果蛇的心脏被打碎,蛇自然就没命了。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它让我知道世界的许多奥秘,宇宙的庞大;让我知道了科学的无穷力量,知识的无穷无尽,丰富多彩。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很棒的书,建议大家读一读,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2

  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3

  《十万个为什么》这一套书我可喜欢了,它不仅制作精美,而且内容丰富,能帮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共有12分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的小道理。

  它告诉了我们宇宙有多大?太阳系是怎样形成的?什么是光年?什么是黑洞?什么河外星系?什么是星云?……让我知道了深邃而美丽的星空世界原来是如此丰富瑰奇。

  它告诉了我们地球上的植物是如何起源的?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着怎样的习性?什么是生活圈?什么是生物链?地球上的动物、植物怎样相互依赖、相互生存?……让我懂得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如果没有动物、植物,人类也就无法生存。

  它告诉了我们早在几千年前人类便有着怎样的飞行梦想,并在二十世纪最终实现!告诉了我们各种工程和机械进行工作的基本原理,飞机的发动机怎样工作?汽车的发动机怎样发明?……使我明白了人类要实现走出地球,飞越太阳系去探索遥远而神秘的太空,就必须从小好好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

  它告诉了我们当今世界最新的物理和化学发现,告诉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基本的物理和化学知识,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为什么要刷牙?为什么焰火会五光十色?……让我知道了那么多的为什么。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在大自然的原野上,有多少条通往大自然知识高峰的小路,我将沿着这条小路,在知识的海洋里徜徉,做个有用的人。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4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让我感受到了很多,令我印象最深的呢?还得讲到关于动物的:“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下面,就让我来讲讲吧!

  “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呢?”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吧!人在游泳时,如果不换气,便会咳嗽不止,但大象却能把水吸进鼻子。原来,大象鼻腔的结构很特殊,在它鼻腔后面的食道上方,长有一块软骨。用长鼻子吸水时,水进入鼻腔,由于大脑中枢神经的支配,促使食道上方的这块软骨暂时将气管口盖上,水就由鼻腔进入食道,而不会进入气管。因此,水就不会呛入与气管相通的肺里去。当大象将水重新喷出去后,软骨又会自动张开,以保持呼吸的正常进行。

  从这篇故事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常识。《十万个为什么》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你感到大自然中包含的文化。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一位好老师啊!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5

  这是一部由中国台湾作者的作品集成的集子,大约刊登于20xx年左右,大多刊登在中国台湾各大纸媒。因为其距今时间短,连出版也就两年的时间,所以是当下了解中国台湾风士人情的一个窗口;因为有一些大家,如龙应台、蒋勋,也有一些文坛小将,或成熟或清新的文笔,是我们认识中国台湾文坛的一个契机,认真书写的态度让人不得不赞叹中国台湾作者的专注。

  这本集子里大多写的都是小事,一些细枝末节的感触,却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作者平日对生活的观察和体悟。看这些文章时,我有时会想,如果我来写会是怎样,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肯定不会写得这么饱满,感情这么丰沛。经验是其一,但更多的是缺少一双观察的眼睛,生活处处皆有学问。有一篇叫《热臀记》,看后掩卷笑了许久,佩服作者那些细密如发的心思。我天天坐公车,经常会遇到热臀的情况。尤其到了冬天,冰冷的板凳经过上一个人捂热,坐下后倒也舒适;但是到了夏天,就有些有口难言,有时上一个人印出的汗渍会清晰地留在座板上,犹豫良久,也不愿坐下,仿佛会粘了上一个人的体味。这篇文的作者应该也经常坐公交车,他遇到的我也遇过,他想的我也想过,只不过,他写成了一篇美文,而我把这些感触一挥而散。或许,这就是差别。

  整部作品虽然由不同的人写就,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文字没有激进和愤懑,通篇散发出的是宁静和平和。虽然也写了苦难,虽然也有痛苦,但也只是一种淡淡的苦和痛。想起蒋方舟前不久写过一篇文章,她去拜访中国台湾一位出版社的社长,社长介绍他的儿子念了哈佛等名校圆满毕业后,最终却选择做了一名西餐师,社长介绍这件事时引以为豪,因为他认为儿子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西餐师同样可以是一个名校毕业生的梦想。在中国台湾人看来,那些小,小事情、小感悟、小情绪、甚至梦想都可以小到微小,每一个小都让人尊敬。因此,这部集子几乎没有大,多是一些普通人的小感悟和小生活。中国台湾作者赖钰婷写过一部作品《小地方》同样是记述了一些名不经传的小地方,没有因其小而忽略了它的美。

  这部作品有一个突出的特色,每一篇文章的结尾都意味深长,让人回味无穷,犹如喝了茶,前面一直平平淡淡的,到最后却味道醇厚起来。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6

  昨天有幸读到一本儿童文学作品《瞎眼狐清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一次洗礼。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红狐将满一岁的小红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它们离开家,这是为了减轻同一块领地的食物的压力,腾出生存空间,好繁殖下一茬幼狐。

  故事中的母狐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因为他的夫君身体强壮,一对儿女活泼可爱,它们的窝巢安全可靠,食物丰盛,无忧无虑。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一天黄昏,它们一家出去觅食时突然遇到巨蜥的袭击,顶多一分多钟,一个美满的家庭便两死一伤。雄狐和他女儿惨遭遇害。更不幸的是,蝴蝶斑的两只眼睛在救雄狐和女儿时被抓瞎了。从此,蝴蝶斑衔着小公狐的尾巴,跟随儿子外出觅食。他们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度日。尽管如此,狐狸妈妈还是狠心地决定清窝了。一只完全依靠儿子生活的瞎眼狐,这时清窝等于自杀,可她还是狠心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留下自己一声声凄凉的啸叫……

  读到这里,我的心有一种被揪着痛的感觉。我不禁在想:狐狸妈妈真的是残忍,是不近情理吗?不,假如狐狸妈妈不狠心的话,小狐狸永远不会真正离开自己的妈妈,永远不会独立生存,母爱真的很伟大!再想想我们,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生活在父母为我们撑起的一片天底下,有父母为我们遮风挡雨。尽管如此,我们有时还不满意,想到这些我真感到惭愧万分。所以,我们也要学习红狐的清窝精神,父母对我们要早日放手,让我们好有自己的施展空间,不但要学习好,还要有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做一个新世纪全面的人才!!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这篇文章写的是:原本红狐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健壮的丈夫、美丽的女儿、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巨蜥吃掉了它的女儿、和它的丈夫,还把它的双眼抓瞎了,从此它和儿子相依为命。找食物的时候,他常常衔着儿子的尾巴,就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但是因为儿子太小,自己又瞎了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艰难度日。可是,一只要完全依赖儿子生活的母狐,却要清窝了(清窝就是把小狐狸赶出家门,让他学会独立生活,哪怕他们饿死,也绝不让他回来)。作者大惑不解,因为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独自生活,就等于在自杀,这只瞎眼狐却真的这样做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在两天后,它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给它送来一只小仓鼠,他原本已经把小仓鼠吞进嘴里了,却若有所悟的又吐了出来,还恶狠狠的在儿子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儿子终于在凄凉的嚎叫中逃得无影无踪,结果瞎眼狐饿死了。

  作者原先以为瞎眼狐不值得同情,认为它自作自受、死有余辜。但是二十年后,作者从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最新出版的一本研究红狐生态习性的专著中读到有关清窝的一段精辟论述:凡没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狐清窝,顺应汰劣留良的竞争规律,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进化意义上的好处。

  看到这里,我和作者一样脸红心跳,我们错怪了母狐:他之所以宁可饿死,也要把小狐狸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窝囊废。

  好一只母狐,好一个母亲!!!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7

  《隋唐演义》这本书记录了南北朝末年到唐朝初年的历史,讲述了隋朝的兴亡和唐朝扫除各路反王的精彩故事。书中的人物鲜明,一读下去就会让人们爱不释手。里边有丰富的人物形象,如混世魔王程咬金,行侠仗义的秦琼等等。

  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罗成的死。一天,罗成去探望李世民,唐高宗请他去收复紫金关,他就随李建成和李元吉到紫金关陷入重重包围之中,罗成出战和敌军战了很多回合也已筋疲力尽,谁知李建成和李元吉却不开城门援助。可怜的罗成在紫金关被万箭射死了。真是让人既同情罗成的死,更气愤李建成和李元吉做出的傻事。

  不仅是罗成的死使人感动,还有很多故事让人深深感动:瓦岗寨众兄弟为了_当时的封建社会,创造一个民主的世界而招兵买马,与另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众兄弟这种为人民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在《秦王钻鞭得尉迟》里,秦王李世民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便杀了尉迟恭的主子,然后尉迟恭让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去了,而尉迟恭本可以打死李世民的,但他却没有,因为他被李世民的行为深深感动了!

  《隋唐演义》这本书既增长了我的知识面,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推荐大家多读几遍,去了解里面的一些深刻的道理。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8

  首先,请大家想一下一只老鼠、一只猫、一只蟋蟀,这三只小动物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大家肯定会觉得说那只猫会吃掉了老鼠,而那只蟋蟀则是看热闹的。嘿嘿,在乔治·塞尔登作家的笔下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

  《塔克的郊外》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鼠塔克、猫亨利与蟋蟀柴斯特上演的机智、勇敢、友情的冒险故事。柴斯特从时代广场回到郊外草原不久后,草原就要被人们开发建设。于是,柴斯特请在城市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和亨利来郊外帮他们拯救草原。聪明的塔克想到了一条让所有小动物们都兴奋的妙计。最后,草原拯救成功,动物们把草原叫作“塔克的郊外”。

  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乔治·塞尔登写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感受到这三个小动物们的真挚友谊。

  从一开始柴斯特邀请亨利和塔克去郊外帮助他们拯救草原的时候,它俩首先是嫌麻烦、不想去。直到最后的冷静、沉默,和一声轻轻的“我们去。”

  等到它们到了郊外和柴斯特见面时,亨利使劲地舔了一下柴斯特的脑袋。然后,这三个小伙伴很自然的拥抱在一起,他们相互寒暄,说啊,笑啊,就像所有久别重逢的老友那样……

  很快,聪明的塔克就想到了一条妙计来拯救草原——让人们相信这个大草原就是历史重要人物约瑟夫·海德雷的宅地和农场,糊弄一下人们,这只是个善意的谎言。

  难道这些地方不能体现出他们纯真的友谊吗?我们喜爱柴斯特的天才、亨利的风趣、塔克的机智与义气,我沉浸在了这最不可思议的的友谊组合里,自己和自己上演着小动物们的游戏。在这里,我学会爱、感受友谊、亲近着自然的生命力。当我们再一次亲近自然,感受它的美好,感受它生生不息的力量,我们才真正体会到,自然是生命的泉源,是快乐的根源。

  合上这本书,让我久久沉浸其中。人们要开发郊外,使大自然变成一个繁华的城市。其实人们根本不会知道开发了这片郊外的后果,它会使生活在这的动物无家可归,会使在这的儿童失去亲近自然的机会。动物们对郊外的拯救让我看到了它们对生存的渴望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

  大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在乔治·塞尔登创造的这样一个纯美的小动物的世界里,让我们更好地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人类该怎样去珍惜热爱我们身处其中的自然!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9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0

  阿长原是鲁迅家的一个保姆,可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却不是把她当保姆看待的。鲁迅先生并不是摆出有钱人少爷的身份讲述家里的佣人,而像是讲述一个有意思的朋友,无半点身份地位的优越感。在阿长与山海经中,鲁迅以真诚的笔调向我们介绍了他童年时的好伙伴—阿长。

  说起阿长,鲁迅便先实在地说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切切察察”,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在年幼的鲁迅眼里,这当然是一个不怎么亲切的形象。而且她总喜欢管自己,“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这有些像我们,同样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对于她谋害隐鼠,鲁迅频频提起,还有些记仇呢。这么诚挚可爱的话,鲁迅就像一个贪玩调皮的孩子。不喜欢阿长,还有原因“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阿长真是一个有些邋遢的人,难怪鲁迅烦。这么质朴的笔调,鲁迅和阿长真是打打闹闹又亲密的好朋友。

  不可否认,阿长身上当然有好的一面,它不仅是鲁迅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师,教给他一些人情世故,为人处事的道理,比如说吉祥话。鲁迅以谦虚的态度说自己的“保姆”对他的教育,这实在是可敬的。另外,阿长也教给鲁迅社会的黑暗,让他对世界有更深的认识。

  阿长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她胆小,提起长毛军还会拍着胸脯说“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另外,她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传统遵循者,这在她教鲁迅的“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底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中可以看出来。

  令鲁迅难忘的,还有阿长送给他的山海经,这也说明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超越了主仆之间麻木的关系,他们真真是好朋友。

  阿长身上也有可贵的品格,鲁迅也说“这实在是出于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惊异。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于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似乎实在深不可测;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那当然是情有可原的了,倒应该我退让。”

  文章最后,鲁迅对他的这位朋友阿长表示了诚挚的敬意。也告诉我们,友谊没有局限,我们要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任何人身上都有珍贵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1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给人一种刺骨的讽刺,像是局外者一般看透了人情变换,将手中的人物投入现实中久久不能自拔。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就是一个便是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子,在张爱玲的手中翻覆。正因为张爱玲的生长的家庭环境才造成了她的独特性格,才造就了她非同一般的写作风格。

  文中的薇龙起初是一个单纯的大学生,跟随家人在香港读书,有着自己的目标,有着自己的尊严。为了能够在香港继续能够读书,于是她放下自己的姿态请求姑母来援助自己。来到姑母家的时候着实是薇龙震撼了一下,“四周绕着矮矮的白石字阑干,阑干外就是一片荒山。这园子仿佛是乱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相信这时候的薇龙在心中也羡慕了一把。姑母是一个富翁的遗孀,交际手段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对于薇龙的投靠并不是出于亲戚之间的慈悲,而是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将其作为吸引男人的诱饵,满足其虚荣、荒糜的生活。自己人老珠黄之后,总要找一个接班人。梁太太是自私的,也是世故的,正是这世间的无奈将薇龙一步步推进深渊。

  单纯而爱美的大学生自然经受不住那样的诱惑,“她到底不脱孩子气,忍不住锁上房门,偷偷的一件一件试穿着”。但是此时的她还是没有陷入荒糜的困境,“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这跟长三堂子里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然而过了一会儿,“薇龙不由想起壁橱里那条紫色电光绸的长裙子,便细声对楼下的一切说到‘看看也好!’”也许这时的薇龙注定要融入原本憎恶的荒糜生活。

  顺着梁太太的安排,薇龙周璇在各个交际场合,逐渐在交际界小有名气。薇龙知道在这些场合是很难找到正经的可托付终生的人,当她对爱情有点点憧憬的时候,梁太太却将那人收罗了去。只怕在这样的环境中经受的诱惑远远不止这些,直到乔琪的出现使薇龙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即使直到这场恋爱是以悲剧收场的。可是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即使知道自己是单方面的付出,也会幸福不已地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薇龙终是嫁给了花花公子乔琪,“从此以后,薇龙这个人就等于卖给了梁太太和乔琪,整天忙着,不是替乔琪弄钱就是替梁太太弄人。”她没有天长地久的计划,只有在这眼前的琐碎的蝎西里,她的畏缩不安的心,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在最后,乔琪和薇龙在湾仔去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正在打价的乔琪,薇龙才想起未来是无边的荒凉与恐怖。

  薇龙是彻底的将自己封在了对乔琪的爱情中,“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你明知道一句小小的谎言可以使我多么快乐”。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情也不一定会开出花朵。张爱玲写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是人们都能猜想到,薇龙的结局是怎样的,年老色衰之后,失去了利用的价值,被无情的抛弃。现实中的我们身边也不乏缺少这样的女性,因为爱情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对于未来的追求,甚至于有的人以生命为代价来浇灌自己珍惜的爱情。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原型,为了眼前的浮华失去了最初的自我,迷失在繁华中,成为了无根的浮萍,随风漂流,没有了人生的目标。灯红酒绿的生活是奢靡的,是许多人向往的,但是同时也是有许多梦想的尸体堆积起来的。铿亢的音乐掩盖了最纯粹的人性的呼唤,对金钱的痴迷胜过了对梦想的追求,现实中的残酷是在于谁都不能预料未来。现在的清明并不能够指引到未来的明智。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目标,才能增强自己对于外来诱惑的抵制。

  爱情,一度是多么神圣的词汇,但是人们却将其不平等化。爱情中人人平等,就像是双方投入了相同的心血浇灌而成。双方的平等对待是幸福爱情的前提,那种卑微到尘埃中的爱情注定是要有一方受伤。将自己放到广阔天地中,端正心态,收获最纯粹的爱情。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2

  一天,偶然在同事的办公室发现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是第一次接触沈石溪的书,打开书的前言就被作者描述的西双版纳的生活迷住了。随着作者的描述自己也好像来到了美丽的西双版纳,看到了茂密的森林、掩映在树丛中的吊脚楼、憨厚的大象。有了一种想马上阅读的感觉。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述了一个刚下乡插队的小青年和一只狐狸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小青年从镇上买了一只大肥鸡准备犒劳犒劳自己。在回去的路上,忽然发现了路边有一只垂死的狐狸,在狐狸皮的诱惑下,他把鸡放在了路边,去捉它。就在他快要捉住狐狸的时候,狐狸突然生气勃勃的活了过来,而他的鸡也被另一只狐狸给捉走了。这是他第一次被狐狸骗。读到这,突然有一种捧腹大笑的感觉,这狐狸真是太聪明了,这哪是一只狐狸呀,简直就是一个人精。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第一次交锋。

  可是他们之间的第2次交锋读起来却有些沉重。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和幼崽转移到安全地方。自己往树上撞,撕烂自己身上的皮。可是人却不为所动。接着公狐狸自己把前腿咬下,像拆零件一样把自己的前腿生生的咬了下来。看到这,人拿刀的手也垂了下来。靠着公狐狸的吸引,母狐狸也转移了自己和幼崽。而自己却因失血过多的永远的倒在了地上。最后人又败给了狐狸。

  看到这,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父爱,像一座山一样高大。为了自己的孩子留尽了最后一滴血。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是普天下所有动物的一种本能。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动物,为了孩子都是竭尽全力,流光自己的每一滴汗、每一滴血。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3

  曾经有一份挚爱,漂洋过海来到我面前,那便是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但是虽然她们生活在同一生活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的性格比较温柔,很清纯,更加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爱,再加上她容貌不美,身材也很矮小。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所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容貌不美,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4

  读书会上,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买来读。这本书写得精彩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套书是讲一只名叫卡梅拉的小鸡和她的同伴们的故事。书一共有六册,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我想去看海》。这本书是写小鸡卡梅拉听鸬鹚佩罗说大海很漂亮,她下定决心要去看大海,可是她的同伴包括她的爸爸都认为这个想法很愚蠢。

  但是,这不能改变卡梅拉的决心。于是她告别了父母和伙伴们,朝梦想中的大海走去。一路上,她经历狂风暴雨、陡峭又泥泞的山路,还在黑夜里勇敢地前进。终于,她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大海,看到了比想象中更加美丽壮观的大海。

  卡梅拉一直都抱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信念,她追求那些同伴们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虽然处处坎坷,历经艰难,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

  卡梅拉是一位生活中的勇士。我觉得我应该向卡梅拉学习,在我今后成长的道路上,我一定要树立一个目标,然后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那么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卡梅拉一样看见自己心中的“大海”。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不一样的卡梅拉》,是法国作家克利斯科昂·约里波瓦的作品。这本书写得精彩极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第六册《我能打败怪兽》写得最有趣。卡梅拉是一只母鸡,它和丈夫皮迪克生活在一个鸡舍里,它们养育了许许多多的小鸡,其中有一只小母鸡叫卡门,小公鸡叫卡梅利多,特别优秀,深得父母的喜爱。有次鸡舍闹饥荒,惟一的燕麦种子也被一只老鼠偷走了。皮迪克和卡梅拉就去找食物,家里只剩下一群小鸡。

  等了许久也不见父母回家,于是小鸡也出门去找。它们来到一座城堡,遇见了一只怪兽,原来是怪兽偷光了它们的食物,小鸡们就和怪兽展开了一场食物争夺战。卡梅利多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胆识,终于把怪兽打败了,赢回了自己的食物。书中关于双方的争斗描写得活灵活现,动人心魄,看了令人爱不释手。

  我觉得卡梅利多不畏强暴,又勇敢又聪明,我非常地佩服它。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5

  滕梓帆《世说新语》是由南朝宋刘义庆等文人编写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里面的小故事有一千多则,每一篇小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或获得财富,应当经过自我的诚实、努力。而华歆呢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对于有着华丽车马的贵人十分羡慕,而把自我应当做的,努力读书提高自我的本事,实现人生目标忘到了脑后。这样的人喜欢投机取巧,为到达目的,什么坏事都能做得出来。所以,管宁看不起他,选择了和他断交。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爱贪小便宜,爱慕虚荣,总想不劳而获。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一寸光阴一寸金”,作为学生,我们上课时必须要提高效率,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认真听讲,及时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学习之余,还能有时间做自我想做的事情,提升自我的综合本事。而我们身边有些人,却不懂得之个道里,课堂上尽管一声不吭,但始终处于游离状态,什么也没听进去,还不得不靠课后很辛苦地花很多时间低效率地补课。

  就拿“管宁割席”一文来说,这篇文章讲述了两件事,其一是,三国时期的管宁和华歆在一齐锄地种菜。他们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把金子当作瓦片一般,视而不见,依旧挥锄种地,而华歆却想要拿起来,据为己有。其二是,两人在一张凉席上读书,有华丽的马车经过,管宁不予理睬继续读书,可是华歆却丢下书本跑出门外凑热闹。管宁于是割席和他绝交。

  “学弈”这篇文章也同样令我印象深刻。弈秋是全国最会下围棋的人之一。他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人专心致志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虽然看似在听,心里却想着有天鹅飞来,要拿弓箭去射它。即便两个在一齐学习,效果却天差地别。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资质有差异,而是因为做事的专心程度不一样。

  《世说新语》中尽管都是一个个小故事,可是都蕴含着很深的哲理,让我们感悟很多,真是一本好书。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6

  我爱看书,爸爸就常常买书给我看。最近,他送了我一本《山居岁月》。我读了《山居岁月》后,对主人公敬佩不已。他是多么独立的孩子啊!

  有一次,他在悬崖上,看到鹰巢想把一只小鹰带走。母鹰回来了,攻击他。可是他丝毫没有退缩的想法,而是壮起胆子,从鹰巢里挑出一只最大的小鹰放进口袋里逃走了。看到这一节,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我永远不会有的生活,那种挑战自然又融于自然的生活,让我心生向往。爸爸看我激动的样子,也忍不住和我一起看。看完这节,他宽慰我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你现在的生活虽然没有他那样自由和刺激,但是也充满乐趣和生机。我们要从他身上学习沉着、冷静、勇往直前的品德,不一定非得过这样的生活。”文中还有一节让我不能忘怀。主人公住在的那个树屋旁边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可他并没有赶走他,还热情地款待他。他和那个陌生人相处地很愉快,他跟那个陌生人一起做竹筏,一起做果酱,相处地其乐融融。他们还用树皮做成柳笛吹《年轻的航海家》。爸爸对此的评价是:“人人渴望他人的理解和认同,就让我们先理解他人吧!”我想爸爸到底是爸爸,能看到与我不一样的方面。这之后,每当我看到精彩章节就叫上爸爸再看一遍。

  看完书,爸爸让我说说感受,我想了想说:“这个小男孩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简直是相差太远了。我们睡在这个温暖、平稳的屋子里,而他睡在那个木屋里。我们每天过着饭来张手的日子,而他肚子饿了还要自己捕猎动物弄来吃,而且可能捕不到东西,要饿肚子呢!我们应该学习这个男孩能吃苦,能自生自立的精神!”

  爸爸微笑地点点头说:“看来你有收获。不过等你长大了,还会从书中看到更多内涵,希望你坚持看书,也学会思考,学会批注。”

  我恍然大悟。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7

  今日最终看完了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远大前程》。

  小说中的主人公皮普像坐在我旁边,围在火炉前,亲切地给我讲述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皮普是个孤儿,由她姐姐和忠诚憨厚的好姐夫--乔一齐带大。

  自从去一次阔妇人家后,他的心态和命运都悄然发生了变化,然而意外的好运也让他梦想成真,在英国伦敦成为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之后才发此刻幕后安排好这一切的尽然是皮普小时候救过的一个犯人,这个犯人之后被流放到国外,是他发财以后将钱寄回英国给皮普使用。

  深爱皮普的他竟然偷偷跑回英国,然而危险也伴随而来。皮普明白他的恩人身份后就明白自我的美梦最终破灭了,已经是经过良好教育的他是不会理解一个犯人的财产的。随着86.皮普帮忙犯人逃离英国的计划失败,恩人被判死刑。而皮普也从云霄一下子落回了地上,此时的他已经是一无所有还负债累累。

  从穷小子到成为上流社会的绅士,再到失去一切变回穷光蛋。身边的人的态度大多都是唯利是图,变得十分快,唯有老实的乔始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变。相信作者最要赞美的就是这种人性里真爱的光辉,与之相对就是对那些世俗之人的唾弃。

  懂得感恩。就是这本小说留给我的财富,每个年轻人应当都能从这本书里学到很多东西。在为财富、社会地位奋斗,如果运气好,取得了一些成就。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那些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们,要懂得对他们感恩。也许,再失去一切回到远点的时候,能够给自我帮忙和关怀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了。

  老天对每个人都挺公平的,皮普最终的日子依靠勤恳的工作,还是过得不错的。我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还一再担心他会和《红与黑》里的主人公于连得到一个悲惨的结局,当明白最终是一个一个幸福圆满的的结局。我合上书,感叹人生的奇妙。

  最终,还是要感激作者狄更斯给我们献上如此精彩而有启迪的精神盛宴。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8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威尔斯的着作《时间机器》,书的主人公就不必多说了,他就是时间旅行人!

  他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直到那架机器带着“我”消失才敢相信。

  他坐着时间机器来到了未来,去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80万年后的地球。而这时,人类分为了两大类:一个是生活在日月无光的地下“食人类”,一个是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地上“被食人类”。当时间旅行人得知他的时间机器被食人类抢走后,长途跋涉找到了机器,并与食人类展开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斗。最后,时间旅行人遍体鳞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拉下了机器的操纵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心中有一股信念,他永不放弃在困境面前不退缩,向往美好生活。我发自内心地对主人公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敬佩之情!有了信心即使是一件别人做都不敢做的事,你也可能会去尝试,甚至取得成功。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根本,所以即使当我们遇到很难战胜的困难也不能失去信心,要沉着地面对它,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不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它竞选总统时美国还存在着种族歧视,可他作为男人凭着自己,依靠超人的才华,打败了一名名对手,最后脱颖而出,当选了总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再也不敢嘲笑他!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你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时你就拥有了成为强者的条件!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19

  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20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触颇深,其中主要有两点最深刻的感触。

  因为从我自身看来,我本身害怕抉择或者说爱逃避抉择,有点优柔寡断,而且有太多生活中应该及时清除的琐碎……所以书中有一句话让我终日不得遗忘——“谁先放弃旧奶酪,谁就能得到新奶酪。”

  放弃,是指在面临矛盾时,敢于面对现实、分析利弊、冷静思考,然后舍弃不利因素,选择自己认定的目标,并且努力坚持下去。

  因此,放弃首先应该是一种自信的体现,没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坦然放弃的。他们总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在自怨自艾中一次次错失良机,使自己陷入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而充满自信的人,则坚信失败为成功之母,哪怕成功并不能立刻到来,他们依然感到阳光就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朝前看,努力不懈,最终会有回报的。哼哼从开始的犹豫不决到最后毅然迈出寻求新奶酪的第一步,就是一种不自信到自信的转变。

  是啊!一个人不能拥有世界上的所有东西,你选择了一面,同时也就要忽视一方面。人的注意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选择无处不在,既然无法躲避就去勇敢面对。学会取舍,学会放弃也是一门学问。

  然后,放弃是来源于心智的指引,当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矛盾压向我们时,几乎没有人不感受到恐慌,那么是被压的错乱复杂,惶惶不可终日,还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呢?拥有智慧的人,就该明白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哪些该放弃,哪些该保留,权衡利弊,用心思考,透彻地比较每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最终得出自己要坚持的结论。这个过程完全是靠心智,而非一时的头脑发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的潜力,当这个潜力通过智慧表现出来时,就请抓住它!哼哼自己的思考以及他和唧唧的对话,其实就是心智的探索。

  接下去,放弃还意味着不断的创新、不断弥补、不断完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总是充满着许许多多的缺憾,当我们做出选择的同时往往失去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享乐、金钱、地位、亲情、友情、爱情、名望......这也就是我们放弃的东西。但是放弃并不是目的,放弃只是暂时的,放弃以后,要想方设法把它们寻找回来,而且要找回来更好的,当然可能会更加辛苦,就像哼哼,在迷宫里,经过好多辛苦之后,终于又重新找回了奶酪。

  敢于放弃,坚持你自己的选择,并为之努力不懈,重新寻找生命的激情和亮点。

  以上是我感触的第一点,下面谈谈第二点:

  因文章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小老鼠的故事。文章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态度,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及时调节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需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从另一方面说“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常常向往着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的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嗅嗅一般的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卡耐基在“人性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伺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意愿,改变会随时降临,但积极的面对改变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21

  天才和疯子是个怎样的界定?什么是天才,什么是疯子?小时候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想,天才就是高智商,疯子就是精神病,仿佛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改变了很多我对这两者的看法。

  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之一,即使是有之一,也不影响我所表达的对这本书的喜爱,好久没遇到一本自己如此喜欢的书了。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作者轻松的笔调,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展示了的一个自己几乎没有接触过的世界,展示出来的独特视角。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疯子都是精神病院里,精神出了问题,神经错乱,举止怪异的人,简而言之,即是脑子有病。然而看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后,我发现疯子不应该被这样子定义的,他们中很多有自己的思想,页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学性的,就像书中的“四维虫子”和“时间的尽头”等节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维是很严密的,所讲到的量子力学也是有根有据的,讲述时思路清晰严谨,若是在大学课堂讲课,相信是很有资深教授的范儿的。但是这样的人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人们把他们当成疯子,只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被绝大多数人所不能理解和接受。若是人们能宽容地对待这样的思想,换个角度来看“疯子们”一些天马行空式的想法,或许他们就是坐在研究院的科学家了。

  天才和疯子有时只是时代的差别,如果在一千多年前有人整天拿电脑,航天飞机什么的来说事,人们肯定也觉得他们是疯子,可是在今天,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对此有丝毫的质疑,它们都成为了现实。再如,尼采,梵高,爱因斯坦等天才都有不被大家所理解的时候。尼采是西方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最早开始批判西方现代社会,然而他的学说在他的时代却没有引起人们重视,这位自称是太阳的哲学家后来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梵高也因自己的画风和当时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见,后来也进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时,便也成了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理解万岁。我想在以后的日子,即使我不懂“疯子们”的世界,我也会尊重他们的想法,有时并不是别人的想法怪异,只是那是自己没法达到的高度。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22

  《哈利。波特》里写的是11岁的哈利。波特,从小无父无母,备受亲戚欺凌。但就在他11岁的生日里,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狩猎场管理员鲁伯。海格来到了他的屋前,告诉哈利。波特真正的身世。就在那天晚上,哈利。波特终于知道了自己是一位魔法师,而他爸爸妈妈也是被一位叫伏地魔的黑魔法师所杀。后来哈利。波特在霍格沃兹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朋友,他们在学校一起成长,都成为了厉害的魔法师,并杀死了黑魔法师伏地魔。

  在这套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我非常欣赏他的勇气。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23

  《挪威的森林》已经看了很多遍,每次都会让自己有种淡淡的感伤。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文字里透露的那种淡淡地感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看到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即有死才有者生,这里并不以死为终结。虽然我们无奈的是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们要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他一直在寻找,对于他自己,对于直子或者绿子,他的苦闷与孤独,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所以我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直到最后,渡边才知道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珍惜眼前人。

  其实书到最后,对于渡边君爱不爱直子这一问题我还是搞不明白。也许那样爱过。那么对于绿子,渡边是爱了?应该是了吧,因为他对绿子说过他的世界不能没有她。也许那只是一个轻轻的承诺,但对渡边那样一个沉默型的男人来讲应该还是发自内心的。两份爱,一份对那已经消失去了另一颗行星与木月相恋的直子;一份对现实生活中活脱脱的绿子。最后,玲子走了,直子死了,只剩下绿子了。那么渡边是会和绿子在一起的。

  我以为这本书是可以拍成电影的,我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由文字堆砌而成的画面,象流云一般从头顶缓缓而过,勾我叙述这个弥漫着略微的悲伤的故事。然后,我慢慢的地闭上眼睛。

关于十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篇24

  寒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伯伯写的书,书名叫《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是大家值得一看得好书!

  这是一群男孩子们的故事,他们每天都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这本书从一个个故事里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球特务马儿帅,不小气的林晓琪……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喜欢踢足球。我们班同学也有很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有像马儿帅那样的特务,踢足球就往己方球门踢;也有像林晓琪那样大方的,天天带吃的分享给大家;也有像戴小桥那样傻里傻气、胆小的……

  我就想,要是我们也有一个毛老师就好了,因为毛老师对他们总是嘻嘻哈哈的,也不会因为调皮而批评他们,当他们调皮的时候,毛老师就拿出相机拍下来,让他们长大以后看看自己小时候调皮的样子。

  毛老师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一个多么善解孩子心意的老师啊!

  书中戴小桥和他的父亲戴豆豆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我也希望我的爸爸也对我好点。

  看着这本书,我感觉写的就是我们,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戴小桥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情,这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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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