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范文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精选29篇)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

  常言道,水滴石穿。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但任何知识的学习和掌握都有一个事半功倍的问题,方法得当,就可以在消耗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精力的情况下学到更多的知识。又因为每一个学科的内容不同,知识构成有所不同,因此在学习这一学科的知识方面也就有其自己的特点,即使同为法学门类的各具体学科也是如此。作为程序法、基本法、部门法的民事诉讼法不仅不同于民事实体法,也不同于同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但又与民事实体法有密切的联系,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有诸多共性。以我个人的学习、研究和教学的经验,我认为学习民事诉讼法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注意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法的规制,而这两个法的规制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规制的目的和价值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也有所不同(这是由法规制的性质所决定的)。一个是实体法——民事实体法规制,一个是民事程序法规制。尽管实体法规制和民事程序法规制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决定自由的前提”,在特定的领域中,只有权利人才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规定着“自由的界限”,权利人的决定自由以不损害第三人的权利为界限;规定着“自由决定的后果”,在通过法律行为实施的决定方面,民事实体法规制在具备必要前提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行为人欲期的法律后果。例如,对要约表示承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在侵权行为和债务合同中在参与人之间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而法律关系又可以产生请求权和形成权。

  但民事实体法规制是在特定、固定的时空中对主体权利义务的规制,本身没有时序状态;尽管民事实体法规制也规定在不同的时间、状态下,主体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仍然是对特定和固定时空关系的规制。与此不同,民事程序法规制是调整一种处于运动变化状态的关系,试图在运动变化中能够始终贯彻程序正义的价值要求或目标。民事程序法规制要考虑主体在程序中的正义判断,要考虑对立平等主体之间的均衡性,因此不同阶段的程序设计和规制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异议被驳回时,应当给予主体以复议的机会,以使主体的不满得以吸收。民事诉讼的运动发展必然导致程序的初始状态与发展中以及终结状态的差异,如果没有差异,也就无所谓阶段性和运动态。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解决民事争议,实现实体法规范的一整套程序规范。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体系,包含若干主程序(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等),也包含着一些起辅助作用的子程序或辅助性程序(如管辖异议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先予执行程序、证据保全程序等等)。程序的特点是时序性展开,并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因此把握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就必须从时序性考虑,在头脑中形成阶段性的,时序展开的时空印象,把握每一个阶段中法律规定,以及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的法律效果。例如一审程序,是由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构成的。一审程序中的起诉和受理阶段又是由起诉和受理的不同阶段构成的,还可以进一步将起诉阶段细化更具体的阶段。

  同时,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也有自己特有的价值判断和规范要求,并不是完全依附于实体法的,因此特别要注意不要以实体法的思维和概念取代程序法的思维和概念。例如,实体法范畴中基于实体权利的请求与诉讼请求就有区别,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概念,如果将两者混淆,就将导致错误的发生,误认为没有实体权利的当事人便没有不能提起诉讼请求。实际上对于消极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与他人没有法律关系的诉讼)而言,只要有诉的利益,没有实体权利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消极确认之诉。

  在理解民事诉讼法时,要密切联系实体法,但也要注意程序法的特点,避免以实体法的概念和思维教条地思考程序法的问题。例如,在对待如何强化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方面,人们就照搬了合同制度,这就是典型的实体法思维在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通过对调解协议效力的认定,使调解协议间接具有了强制效力。具体地说,人民调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不是像过去那样,就双方的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而是就双方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直接对协议进行审理和裁判。如果协议有效,并应当履行的,法院做出协议义务人履行的判决。由于法院不再对“元纠纷”进行审理,而是就协议的合法性(“次纠纷”)进行审理,这就使得协议像合同一样具有了约束力。另外,将调解协议作为合同,也避免了法院对“元纠纷”的审理,对“元纠纷”的解决将涉及最初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认定问题,而对调解协议的审理只是涉及调解协议有效性和权利义务问题,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相对而言要简单得多。该规定的理论基础就是把调解协议作为一种民事合同,因为是合同,所以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尽管上述规定将调解协议作为合同,但调解协议与一般的合同有所不同: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1.调解协议的目的是解决民事纠纷,而不是设定民事权利义务;2.一般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而调解协议不能约定不履行协议的惩罚措施;3.一般合同不需要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确认,而调解协议的生效需有调解组织的确认;4.一般合同一旦被撤消或确认无效后,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赔偿。但调解协议如果被确认无效,则“元纠纷”依然存在,当事人仍然可以就该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协议是一种合同,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将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但这样一来,必然产生诸多问题,例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存在撤消或无效原因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消或判决合同无效。问题在于如果将调解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就可能发生当事人起诉要求法院撤消调解协议或判决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形。法院撤消调解协议或判决调解协议无效的,实际上当事人之间“元纠纷”依然存在,当事人仍然可以就“元纠纷”向法院起诉(关于调解协议的裁判,当事人还可能申请再审,法院也可以在该裁判确有错误时提起再审。),这样必然导致纠纷解决的进一步复杂化,反而增加了纠纷解决的成本。

  学习民事诉讼法当然需要注意民事诉讼法关于各个程序的规定,注意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总之,应当注意民事诉讼自身的特性,但另一方面,还必须注意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联系,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民事诉讼法毕竟是实现实体法规范的程序规范,不可能离开民事实体法,必须反映民事实体法的内在精神。

  首先,民事诉讼法必须考虑民事实体法中关于民事主体对民事权利的处分的自由,给予当事人在诉讼中不仅能够处分实体权利,也同时给予程序权利的自由,因此民事诉讼法中也就必须体现民事实体法中同样的精神——自由处分,从而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处分原则以及辩论原则,如果离开民事实体法,没有真正领会实体法的精神,也就不可能真正领会民事诉讼法。正是基于民事主体对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也就有了当事人起诉和撤诉的权利,提起上诉和撤回上诉的权利,诉讼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的权利以及在执行阶段与对方达成和解的权利等。正是基于处分原则,也就有了管辖中的协议管辖、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当事人对简易程序的选择权)等。

  其次,应当注意具体诉讼制度、理论与实体法制度和理论的关系。在民事诉讼中有许多制度和理论与实体法制度和理论是直接关联。因此,只有充分地理解和把握了实体法制度和理论才能正确认识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的意义,正确运用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例如正当当事人的确定、法院主管、管辖、诉讼标的、诉讼保全、判决的效力、要件事实、证据的可采信、证明责任的分配等等。我们以判决制度中既判力理论为例说明程序制度、理论与实体制度、理论结合的意义。根据既判力理论,前诉法院已经确定的判决具有约束后诉法院和当事人的效力,即后诉法院在同样的判决事项上不得作出与前诉法院相矛盾的判决,前诉法院已经判决的事项,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判。理解既判力理论一方面涉及作为原则必须了解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了解诉讼请求事项与作为理由的实体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否则无法应用既判力理论中关于既判力原则仅限于判决主文,而不涉及理由。诉讼请求为要求对方返还某物,但作为请求的理由可以是所有权关系,也可以是租赁关系等。另一方面,作为既判力约束原则的例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该事项不是作为本案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法院的判断也同样具有既判力,例如抵消权的行使。在本案诉讼中,被告如果符合债的抵消条件的就可以在诉讼中行使抵消权。由于抵消是一种抗辩,而不是反诉,因此如果按照原则,原本法院对抵消权行使的判断是没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判决中关于抵消权的判断没有约束力的话,就可能发生虽已经在前诉中已经抵消,但行使抵消权的当事人在后诉中再提起已经抵消之债的债权之诉。

  再次,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具有实现实体法的工具性的一面,因此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也需要与实体法制度和理论保持内在的一致性。例如,诉的类型、判决的类型,就需要与实体法保持一致。与当事人的实体请求相一致,从而形成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并又相应的形成给付判决、确认判断、形成判决,过去有的学者将形成之诉、形成判决称为“变更之诉”和“变更判决”,虽然只是称谓的不同,但反映出人们没有从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理与程序法理的一致性出发加以思考的缺陷。在判决的效力方面,又相应的具有执行力和形成力。因此,要能够充分地把握程序制度和理论,正确地加以运用必须学好实体法,注意与实体法的结合。

  二、注意理论与实务的关系

  理论与实务的联系大概是每一个法律学科都应当注意的问题。民事诉讼法学也不例外,只有注意到理论与实务的联系,才能很好地理解民事诉讼理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民事诉讼法学本身是一门与民事诉讼现实和经验事实密切相关的知识体系,而不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抽象的逻辑演绎体系,如果套用经济学家科斯的表达方式来讲就是,民事诉讼法学不是,也不应当是“黑板法学”。根据民事诉讼法学的特点,我认为在民事诉讼法学习中,理论与实务的联系中有以下几条路径:

  1.选择性地阅读各级法院公开的判例,分析判例中法院对具体程序问题的理解。通过这种阅读可以发现实务中法院对民事诉讼法法条的理解以及民事诉讼法原理的应用。学生们在学习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不能很好或自如地将诉讼法的原理加以运用,因为在课堂讲授中不可能过多讲解各种实务情形的运用。而诉讼法原理与具体情形之间有一个对接和转化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阅读判例也可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判例与理论的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错误,还是原理本身有问题。

  2.注意案例教科书中的案例分析。教科书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注重概念、理论阐述的教科书;另一类则是以个案阐释原理的教科书。两类教科书各有优点和长处。因此学生们在学习中,最好两类教科书都看,通过案例教科书中案例的阅读可以增强实感,有利对原理的理解。

  3.勤作案例分析练习。法律应用是一门技术和技能,案例分析就是法律应用的一种训练,也是需要练习才能很好掌握的技能。有的同学认为,我只要懂了民事诉讼的理论,我就知道了如何应用,其实这是一种误识,知道规定和理论并不一定会应用,如上述所说,

  理论与应用之间有一个理论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才能领会。在案例分析中首先应当理清案例中的主要事实和基本关系,尤其是基本关系,然后确定基本关系的法律性质,这一点非常重要。例如,在确定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时,就需要在实体法上确定是否为共同共有关系,如果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则可能因为当事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而不能形成必要的共同诉讼,也就不能适用关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规则。

  4.注意民事诉讼实务运用的实际状况,了解实务操作的背景。实务操作的实际状况法条规定和理论往往存在差异和不一致的情形,因此需要注意这种差异的背景是什么,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差异的存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务差异往往与司法政策的动态变化有关。

  三、注意基本原则与制度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民事诉讼法各具体规定的精神实质,是诉讼主体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基本原则指导着诉讼主体正确地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理论上,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应当体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展开。因此,只有把握和理解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才能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只有坚持从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出发,才能在宏观上正确地把握民事诉讼具体制度。

  例如我们在认识上诉审理的范围时,就应当首先考虑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要求,上诉人没有在上诉程序中提出的请求事项,法院就不能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不能仅从查明案件事实的视角来看待上诉的审理,必须服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又比如,在如何认识撤诉的问题上,就存在着是对撤诉进行实质审查,还是进行形式审查的不同认识。实质审查就是看撤诉人的撤诉行为是否在实体方面的否定性事由——例如是否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相反,形式审查仅就撤诉人是否是起诉人,是否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间提出撤诉,撤诉是否已经递交书面申请等等,而不考虑实体方面的原因。如果从民事诉讼的基本处分原则考虑,那么对撤诉审查就应当是形式上的审查,而非实体上的审查,因为撤诉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

  四、注意制度目的与制度运用的关系

  民事诉讼制度是一个“树”系统,系统中存在若干具有包容关系的制度分支,形成若干“制度群”。虽然每一个制度都有其制度设立的目的,但这些制度又不能与民事诉讼的基本目的相悖,因此理解和把握民事诉讼,理解和把握民事诉讼中各项具体制度不能离开民事诉讼的基本目的和各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旦离开制度的目的,我们在思考时就会陷于片面之中。

  以管辖异议制度为例。欲对管辖权异议制度做出正确的评估,必须从管辖制度的基本目的来加以认识,因为管辖权异议制度作为一个子制度和辅助性制度是管辖制度的组成部分,其应从属于管辖制度的目的。只有首先明确了管辖制度的基本目的,才能真正理解管辖权异议制度的价值所在。关于管辖制度的目的,从学界的主流认识来看没有什么争议,其价值或功能就是将不断发生的案件分配于已经给定的、处于一定区域的法院。管辖制度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级别管辖制度和地域管辖制度。“级别管辖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一种纵向分配;地域管辖的作用则在于“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是一种横向分配。也就是说,无论级别管辖,还是地域管辖,其作用和目的都在于按照一定根据来分配第一审案件。所以管辖制度的实质就是一种分配制度。确定分配的根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有利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法院审理和案件的执行;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对于国内民事诉讼而言,国家主权的考虑自然相对消解;而当事人不在一地时,管辖总是对其中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更为方便的,只要可以选择,原告总是会选择有利于自己诉讼的法院管辖; 所以此时确定管辖最重要的根据就是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案件的便利性,尤其是案件的执行方面,例如,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就既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又方便法院审理和执行。

  应当明确的是,管辖制度的设计并没有考虑,也不可能考虑如何防止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因素。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确在现实中存在,但并非对每一个案件都发生作用,其是否发生作用因地域、审理法官的个人意识和具体案件的情形而有所不同。尽管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与民事诉讼所强调的平等原则相违背,严重地损害了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应当努力消除和避免,但这却不是管辖制度所能解决的,试图通过改革管辖制度来实现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目标无疑是徒劳的。因为只要管辖法院为一方当事人所在的法院,而不是双方所在地的法院时,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就可能发生作用——要么有利于原告,要么有利于被告。法律无法规定每一个案件都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的法院来管辖,否则凡是当事人不在同一个省或直辖市、自治区的案件都只能由最高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来审理,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有的人主张修改民事诉讼法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来防止有利于被告的地方保护主义,理由是该原则有利于被告,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原因,原告的权利很难获得保障。这样的设想似乎很有道理,但问题在于这一想法有一个预设的前提,那就是原告一定是权利人,而被告总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过错的那一方当事人,表面上看,这样一种观点甚至还可以获得统计学数据上的支持,例如我们可以假设,从以往的案件看,85%的原告都是权利人,相应的85%的被告都是责任人。但实际上,一旦按照这样的预设来改变管辖方面的规定,所谓“恶人先告状”的情形马上就可能大量发生,因为即使没有获得给付的权利,义务人也可以通过提起消极确认之诉,即当事人要求法院确认某种有争议的法律关系不存在来获得原告的诉讼地位。那么,此时的统计数据马上就会发生变化了,因为人们总是在根据已经给定的制度,按照自己的偏好和利益来调整自己的行为,而统计数据不过是这种调整后的行为的产物。前述统计结果的出现,也许正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下才催生出的相应数据。不仅如此,如果我们径直依据防止被告地方保护这一点来修正“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那么该原则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就被完全否定了。如人们一般所认同的抑制原告滥用起诉权,以免被告受不当诉讼的侵扰;有利于法院审理,传唤被告参加诉讼,对诉讼标的物进行保全;便于法院进行调查;便于法院执行等等。事实上,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对于抽象的当事人而言不过是一把双刃剑,只有针对个案的当事人才有“意义”。因此如果不解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本身的问题,而去修正管辖制度就只不过是在缘木求鱼;即使对级别管辖和审级制度的修正也许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意义抑制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但要从根本上克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仍只能通过司法体制的改革,实现司法独立,割断司法主体与地方利益的联系。

  五、注意民事诉讼静态与动态的关系

  民事诉讼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的一审程序到上诉、审理、裁判的二审程序,反映了一个渐次不断展开和变化的诉讼过程。另一方面,在每一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时点上,诉讼又总是相对静止的,因此民事诉讼程序是一个典型静态与动态相互关联结合的形态,因此,在学习民事诉讼法时应当特别关注这一特性。以当事人为例,原告在起诉时所起诉的被告往往并非正当被告,原告自己也可能不是正当原告,而对于民事诉讼而言,只有正当原告和正当被告参加的诉讼在实体上才有意义。因此,对于非正当的当事人就应当予以更换,这就导致民事诉讼主体在起诉时与诉讼中或诉讼结束时的主体有所不同,即主体变更;除了主体之外,诉讼客体也可能发生变更,即诉讼请求的变更;甚至程序也有可能发生变更——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正是这种变化的动态特点决定了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从主体到客体各个方面的不同特性。起诉时的当事人是形式上的当事人,但形式上的当事人并非没有程序上的意义,形式上的当事人具有判断管辖、确定诉讼系属的程序法意义。没有形式上当事人的概念,就无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中所规定的地域管辖中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就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当事人。随着诉讼的发展,形式上的当事人就需要确定是否为实质上的当事人(正当当事人),即一般而言是否是本案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当事人,只有正确确定正当当事人的情况下,法院的实体判决才具有实质意义。

  事物的动态性导致了在不同阶段的事物的差异性,从形式上看是单一的、不变的事物,在运动中就发生了多样性,而这一点常常导致一些误识。比如关于证据的认识。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我们给出的概念是单一的,不变的,但人们对证据的认识却又是动态的,而且法律或司法解释也在动态中来运用证据这一概念的。具体地讲,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规定中的证据、法院认定案件的证据其实是不同的。法院认定案件的证据是通过质证的证据,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以及举证期限所提出的证据是不同的,理论上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才是符合我们对证据特性界定。尽管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并非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但我们又不能否定其作为证据的意义,因为毕竟其中有一部分就可能成为法院最终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我们也不能不把举证期间中交换的证据称之为证据。这些问题其实就是民事诉讼动态关系所致。只要把握了民事诉讼的动态性,这些问题也就不难以认识。

  不论形式上的当事人,还是实质上的当事人的判断,同时又是一种静态考察,只是阶段不同而已,静态考察需要把握静态中事物的性质,如果不将所要考察的事物置于静态之中,则无法进行定性的分析。通过静态的分析,确定形式上当事人和正当当事人的基本属性以及法律意义,以便加以区分。可以说在民事诉讼中所有概念和特征都是静态分析的结果。静态考察和分析使得我们能够比较清晰地认识事物的特性,注意到事物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但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毕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需要在动态中去认识静态事物,从变化中看待诉讼关系,这样才不至于走上僵化和教条的歧途。

  六、注意相近概念之间的异同关系

  民事诉讼法学理论是由若干概念所构成的,这些概念概括了民事诉讼法若干制度的基本含义,由于制度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联系,且联系的亲疏程度有所不同,这就使得有些制度相互间具有更多的共性,这些共性的存在就容易导致人们在学习时混淆不同制度、不同概念的特性,因此特别需要注意把握不同概念的之间的差异和共同点。在民事诉讼法中存在着许多具有相似性的概念,例如,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确认之诉;证明力、证明标准、证明责任;证据的质证、认证等,且有的概念还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例如,普通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形式上的当事人与实质上的当事人;行为意义上证明责任与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既判力的主观范围与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判决实质上的确定力与判决形式上的确定力。

  要能够比较清晰地把握这些相近概念的区别,需要在学习中将相近概念加以比较,从细微之处找出它们的不同点。注意从制度的目的、制度构成、主体、程序、法律效果等方面来加以把握。通常在一些教科书里,会写明相近概念的差异、共同点以及相互的之间的联系,这样方便学习者把握,但我的建议是最好是自己去进行比较分析,找出他们的不同点和共同点,然后再与教科书的观点加以比较,这样有助于深刻的理解相近概念的差异。

  七、注意民事诉讼法中一般与例外的关系

  在法律规范中总是存在着针对一般或多数情形的一般性规范和与一般或多数情形不同的少数情形的规范,之所以存在这两类情形是因为规范对象或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客观存在,除了制度规范外,作为解释制度规范的理论也同样存在一般和例外的情形,其原因与规范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存在相同。因此在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制度与理论时特别要注意例外或特殊的情形,并理解形成特殊的原因的所在。

  例如,按照民事诉讼既判力的理论,只有对作为诉讼标的的事项所作出的裁判才具有既判力,但对于抵消的情形,即使对抵消债权行使的判断不是本案诉讼标的的事项,但法院关于抵消权行使的判断仍然具有既判力,作为抵消债权债务的当事人不得在后诉中对此再行争议。作为抵消权的判断就是既判力一般约束原则的例外或特殊情形。

  再比如,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如果按照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中的法律要件分类说的理论,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当对权利存在的法律要件事实承担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考虑到如果一概按照这一原则分配将难以充分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因此允许证明责任分配实现对原则的倒置,即证明责任原则的例外。这一例外在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第4条中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该规定第三项就明确: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责任);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责任)。如果按照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作为侵权案件,关于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受害人就因果关系的问题承担证明责任,但基于环境污染案件的证据存在的特殊性,实现了证明责任倒置,倒置为加害人就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医疗纠纷的案件也是这个道理。

  八、注意民事诉讼规范中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关系

  法律规范应当是确定的,因为它需要约束和指引人们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确定性是法律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本质。民事诉讼规范也是如此,对法院和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行为规范应当是具有确定性的,即这些规范在内容上是具体的,可判断和可执行的。例如起诉的规范要求。对原告的起诉条件是确定的;对上诉人的上诉的条件是确定的;对不服生效判决申请再审的条件也是确定的。但也应当注意民事诉讼规范的确定性往往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由于事物的复杂性,我们不可能将所有的情形全部加以确定,加以具体的规范。规范的确定性往往只有某些情形或原则上是确定的,这也是事物存在的性质和现实中确定与不确定的辩证关系所决定的。虽然事物的性质是由特定的概念加以确定的,但描述事物性质的概念又往往是不确定的,任何制度的规范又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概念加以确定。例如,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的规定中关于新证据的界定就是一例。按照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要求,只有所谓“新证据”才可以作为例外不受举证时限规定的约束,但何谓“新证据”呢?其中一个界定要求,须是“新发现”的证据,但什么叫“发现”,“发现”的对象是什么,是否是证据的价值?这些都需要加以界定,只要一个层次或某一个环节上存在不确定性,“新证据”的界定也就存在不确定性。再如,相对确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再审事由中,关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这样的规定,也同样存在何谓“主要证据”这一相对抽象概念的具体确定问题。

  当然,我们承认法律规范的相对确定性,并不等于否定法规范所有的确定性特性,否定规范的确定性,从而否定规范对行为主体的约束性,成为怀疑论者。在法律规范没有具体、明确的确定性时,适用相对确定性规范所需要的确定性就只有委任给审判人员,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自己对法规范内在的精神、规范的目的、原则的理解加以自由裁量,通过这种抽象约束下的自由裁量,使得规范具有确定性。

  在民事诉讼规范中存在不少具有相对确定性,而没有具体确定的制度和概念。例如,证明标准、新证据、证明力的大小、经验法则、诉讼保全的必要性等,可以认为,凡是需要通过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才能加以具体适用的规范都存在相对的不确定性。以证明标准为例,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理论一般认同为证明达至高度盖然性即为已经证明。但由于何谓“高度盖然性”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此,对于高度盖然性的判断就委任给审判人员,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加以判断。试图要给出一个清晰的、具体的、统一的判断标准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虽然高度盖然性是不确定的,但确定高度盖然性的经验法则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相对确定的,审判人员可以通过对具体案件中具体的经验法则来判断是否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要求,审判人员总是在相对不确定和相对确定之间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这就是司法的辩证法原理。

  九、注意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次关系

  民事诉讼是若干诉讼主体参与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若干的法律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作为民事审判的主体对民事争议事实进行确认,并适用法律进行裁判,控制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和发展;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主张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推动程序发生的主体。当事人通过行使诉权和诉讼权利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相互作用,形成民事诉讼的基本运动方式。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检察机关等主体与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依附于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基本关系。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也是以这一基本关系为规制对象的,因此在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中应该把握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这一基本关系,从这一基本关系来认识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或诉讼体制就是对这一基本关系的一种基本认识和归纳。如果没有从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这一基本关系来认识,便无法从宏观视角正确、全面地认识民事诉讼,学习也将抓不住要领。

  九、注意形式上民事诉讼法、实质上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习惯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可分为“形式上的民事诉讼法”和“实质上民事诉讼法”,形式上的民事诉讼法,是指以民事诉讼法法典的形式规定民事诉讼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如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实质上的民事诉讼法,是指一切有关民事诉讼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实质上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了《民事诉讼法》法典,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从实际规范的作用来看,也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司法解释性规定。形式上的民事诉讼法也称为“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实质上的民事诉讼法则称为“广义上的民事诉讼法”。在论文或其他论述中,如果没有特别指明时,“民事诉讼法”通常是指实质上的民事诉讼法。实质上的民事诉讼法实际上是一个开放的法律体系,会因为包含民事诉讼规范的新的法律的颁布,而不断得以充实和扩展,因此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学生和老师都应当充分关注新的实体法的颁布,注意新法中的民事诉讼规范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典本身、其他法律中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各种司法解释是学习民事诉讼法所必须依据的法律文本,尤其是各种司法解释。由于我国法典的制定普遍存在比较简化的特点,因此许多实践中需要遵守的规范在法典中大都是比较原则性的规定,因此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最高法院适时出台了许多调整民事诉讼关系司法解释规范,成为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因此在学习民事诉讼法除了注意《民事诉讼法》的法条之外,更要注意最高法院的各种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虽然这些司法解释只是《民事诉讼法》的展开和细化,但也有一些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具有某些创设性,是对《民事诉讼法》规范的补充。在民事诉讼领域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①“意见”,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②“规定”,如《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通知》(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③“通知”,如《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予出具证明书的通知》(1991年9月27日法(经)复﹝1991﹞5号)④“批复”,如《关于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应以民事侵权向法院起诉的批复》(1991年7月24日(90)法民字第2号)⑤“复函”,如《关于在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前对因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上诉后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1991年8月10日法(经)函﹝1991﹞82号)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

  除了注意最高法院所发布的大量的司法解释之外,还有注意司法习惯,尽管从理论上司法活动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形的差异性和司法传统的影响,法院在进行审判活动时,依然存在着某些司法习惯,这些司法习惯有的对法律规范的补充,有的实际上也是对法律规范的变通,这是客观存在的情况,即时发达的法治国家这种情形也是存在,因此,作为学习和研究法律的人也应当注意,否则就会导致所学习的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了解司法习惯对于我们全面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是有好处的。

  十、注意主要程序与附带程序的关系

  民事诉讼就是一个程序系统,是由若干程序所构成的,当事人双方就诉讼请求进行攻击和防御,法院对诉讼标的进行调查和审理的程序就是这个程序系统的主程序,而其他为该程序服务或起着辅助作用的程序就是辅助程序或次程序。一审中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就是主程序,而财产保全程序、先予执行程序、证据保全程序、证据交换程序、证据收集程序、送达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等等则属于附带程序。其中财产保全程序和强制执行程序与判决的最终实现有直接关系因而是最主要的附带程序。

  区别主要程序和附带程序的意义在于,正确把握民事诉讼中主要程序与辅助程序的关系,注意主要程序和辅助程序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如果将民事诉讼视为一个时空关系的话,那么,以裁判争议为目的的审理程序,主要程序是贯穿始终的程序,所有附带程序都将围绕着主要程序展开,辅助程序是服从主要程序的。认识这一点对于把握和运用民事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是很有意义的。以财产保全程序为例。财产保全程序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判断能够得以实现,而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的程序。在启动财产保全程序之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一旦诉讼已经结束,申请人败诉,则毫无疑问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保全程序也就应当终结。只有在申请人胜诉,判决尚未执行之前,保全措施才有必要存在,保全程序也就没有终结。再比如,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的目的就是最终实现法院对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判决,是法院判决实现的手段,该程序并不裁决民事争议,因此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就没有法院与当事人就民事争议的调解,法院不能在强制执行程序改变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之间可以行使除分权就权利义务的实现方式达成和解。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

  应蒋兄之约,让我写点关于民事诉讼法学习的心得。说实话,一来经年没有深入民事诉讼法教学的一线,似乎很不够格再对这个门课程的学习指手画脚误人子弟了,二来每个人学习的目标、方法、动力因人而异,难谓有多少可以即刻上手并且产生立竿见影效果的所谓普适性“捷径”。不过,因为这几年还一直战战兢兢地站在与民事诉讼法有交集的证据法学的三尺讲台之上,略微有点点心得感悟,不妨就草成此文,供诸君批判。贻笑大方之处还请各位看官海涵。

  一曰听。听什么呢,首先是听讲。作为一名在校生,就专业层面的学习而言,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就在课堂之上。通过老师的讲授,可以帮助你将看似很厚的一册甚至若干册教材的内容浓缩吸收。可能有同学会不服气地认为,文科的东西嘛,自己看看书就OK了,不听课也罢。殊不知,任课教师一方面哪怕他的教学风格你再不喜欢,从知识的层面来看他也一定比你积累得多得多,另一方面,通过任课老师的讲授启迪,能够帮助自己更快更容易地理解民事诉讼法的一些看起来艰深晦涩的理论,何乐而不为呢?所以,课前自觉预习,课中认真学习,课后适时温习,仍旧是学好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环节。其次是听审。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比起实体法更强调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所以旁听真实的庭审是将课堂知识与法律实务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纽带,花上两个小时时间,完整听完从宣读法庭纪律到宣判(如果有的话)的整个过程,对于深刻掌握所学的民事诉讼法知识能够更好地达成“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曰读。读什么呢?读教材,读经典,读案例。阅读量的程度也直接决定了你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解程度。当然,对于本科同学而言,首要的任务是打好打牢基础,所以对于老师精心挑选出来的教材,一定要认真地读上至少一遍,因为它体系完整,内容全面,结合老师的课堂讲授,可以帮助你更好地把握民事诉讼法的整个知识结构。而且,高水平教材的作者一般都是学界大咖,他们编撰出来的教材往往也就代表着国内民事诉讼法学科的最新最高研究水平,这一下子就可以缩短你与巨人肩膀的距离。不过非常遗憾的是,现在有很多同学的教材从课程开始到课程结束,甚至可能还是全新的,以至于整个课程学下来都不太清楚民事诉讼法究竟包括哪些内容,考试时张冠李戴甚至答非所问也就在所难免了。当然,读教材只是学习的最底线要求,因为即便教材中加入了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从本质上来讲它更大的用途还是为了灌输知识,以让同学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各校时间安排有不小出入,比如54课时)能够掌握住民事诉讼法的主要知识点。但是法学的学习显然不光是为了掌握纯粹的书本知识,要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让自己逐渐成长为一名未来的“法律人”,就需要在教材之外拓展自己的阅读空间,只有量的积累才会有质的提高。

  所以,一定要用好学校的图书馆和数字资源,交了几千学费,干嘛不用尽权利呢?听听老师的建议,在本科阶段读上一两本民事诉讼法的经典著作,对于个人而言有百益而无一害;而对于有志于报考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的同学,经典著作的阅读当然是多多益善,因为你不仅应当知道某个理论或者制度是什么,还应当知道它为什么是,这样当你进入研究生复试的时候,就不会被导师们提的问题难住了。此外,拜“三公开”所赐,通过中国裁判可以查阅到海量的裁判文书,大家就好好去“挖挖矿”吧。

  三曰思。“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一副聪慧的、善于思考问题的头脑是你端牢饭碗的必杀利器。不仅在课堂上要紧跟老师的思路,积极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课下也要经常开动脑筋,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要把知识的积累与深入的思考有机结合起来,让知识“律动起来”。对于有志考研的同学,通过多学多读,建议带着问题意识多思考思考理论层面的问题,为未来的学术研究生涯奠定基础;对于想直接进入社会工作的同学,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丰富的素材可以为我们所用,特别是现在立案登记制出来后,提起诉讼的门槛降低了,自己周围的亲戚朋友可能会有涉诉的情况发生,大胆扮演一回“准律师”的角色,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民事诉讼法知识设计出一个让他们能够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的方案吧!

  四曰背。我们一直提倡的是理解基础上的记忆。无论是参加司法考试,还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抑或今后进入工作岗位用到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重要的法律条文以及核心知识点,必须是能够信手拈来的。至于怎么背,自大家进入法学专业学习以来已经经过了不少课程的洗礼了,相信已经总结了出来了一套适合自己的记忆方式,我就不絮叨了。

  五曰做。就是做题。这一点既可以理解为对所学知识的一种检验方法,也可以理解为为各种考试做好应试准备。因为无论是司法考试还是研究生入学考试,其中所涉及的民事诉讼法题目都不太可能是书本知识的简单重复,往往需要自己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来进行解答,特别是司法考试,一道题就是一个案例,与上课举例用的简单案例有着较大差别。应试的技巧不通过大量做题难谓能够轻而易举地培养出来,所以无论你对自己的学习多么自信,也一定要通过做题(特别是历年的司法考试真题)来强化自己对于知识的掌握。

  好了,啰啰嗦嗦说了很多,以上就是自己的点滴体会,仅供本科阶段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各位同学参考,已经就读研究生的同学可以直接无视飘过。本人才疏学浅,相信各位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可以分享出来,我这里就权当抛块砖,还请大家不吝共同讨论如何提高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水平!

  最后,祝各位学业精进,学有所成!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3

  昨日在班主任黄叔的引领下有幸凑了广州诉讼法学年会的热闹。第一次能凑到这种高端的热闹,很兴奋,但又无奈,囿于才智,对会议的内容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只得呆呆笔记,然后口中默默有词,这个有道理,这个厉害了云云。

  前一日的诉讼法年会除却选举等组织上的程序外,在讨论环节主要以司法改革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诚信问题为中心议题。会议上,有学术界的大佬发言,也有实务圈的大佬发言,他们分别从自身立场出发,或慷慨激昂,或冷静严肃的阐释了自身关于此议题的观点。前文已说,囿于才智,对他们所说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固然区别不出他们说的好不好,对不对。但毕竟耗费了我一个周六的所有白天,所以除去会议中填饱我肚子的食物外,我还是有些收获的。

  第一,思考问题不要老想从大视角、全局出发,而应立足具体问题,对具体问题进行纵向横向的比较思考,再观针对对小问题的思考结果考虑对大格局的影响。

  就比如这次年会上,首先问题就很具体,就是针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诚信问题的讨论。接下来在具体的讨论中,中大的教授开始认为律师的不诚信是源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的不诚信。这个观点当然会引起同坐台上的检察官、法官的强烈反对。于是针对不诚信的源头问题,两立场人士进行了激烈但友好的“论战”,最后得出相对统一的结论:司法过程中的不诚信同样是因为社会教化的缺失。

  第二,思考问题想要从是什么思考起。

  当几位大佬论战了一番不诚信的来源是什么之后,另一位大佬突然问了一句“你们指的诚信是什么”,这样一问场面就尴尬了。对啊诚信是什么?比如说到律师不诚信是指律师对法官不诚信还是对当事人不诚信?对此问题的回答我认为就涉及到了对律师职责的讨论。要求律师对法官对社会的高度诚信,我认为是对律师身份的二重性过度强调,即肩负维护当事人利益和伸张社会正义的二重性。能做到这样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但这样的状态应立足于存在绝对的真理。然而事实是我们缺少绝对真理这一先决条件,只能向所谓的正义靠拢,这种所谓的正义往往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绝对真理向所谓的正义的靠拢使我们寻求正义的过程往往成为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过程。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职责与伸张社会正义的职责的博弈就变成多数人利益和特定人利益的博弈,这样一明晰之后我们就发现问题就成了那个经典的问题:一列火车驶向分岔路口,向左走压死一百个人,向右走压死一个,请问火车司机应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当然,此次年会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比如马克思·韦伯曾经用自动售货机讽刺法官机械的办案,然后年会上却有有20xx年实务经历的资深法官支持这样做。再比如,在上午有老教授提出美国的法典上说律师的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时,下午就有留洋学者举例德国、日本的法规要求律师需肩负伸张社会正义的职责······

  此次诉讼法年会我收获很大,很庆幸自己能得到这意外的机会,我想这正是应了那句古希腊谚语,每逢好人开宴,好人不请自来。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4

  昨日,在会上围绕“始终对党绝对忠诚、继续保持绝对一致”要求进行主题交流发言,通过谈感受、谈认识、找差距。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看齐,保持和践行“两个绝对”的要求,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的成效体现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及学生、老师的服务工作中,为建设“幸福西宁”城北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学思践悟的能力。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提高学习能力,努力克服碎片化学习较多,系统化学习不够等问题,带着感情学实、学真、学深,努力提高理论素养。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不断加强和深化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教育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领悟,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以学促干,切实提高学校工作水平。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做人做事的能力。要人要忠诚、做事要一致,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绝对忠诚和绝对一致是对党办人的根本要求,要时刻谨记并践行“始终对党绝对忠诚、继续保持绝对一致”的要求,做到遵章守纪、严格自律、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清正廉洁,以老实做人体现对党绝对忠诚,以踏实干事与党保持绝对一致,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努力做践行“两个绝对”的合格党员教师。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5

  面对奋斗征程中的坎坷与挫折,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面对人世遭逢的巨大自然灾难,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破灭。一代代的中国人,怀揣着梦想,追逐着梦想,挺直了脊梁,憋足了一股劲,胼手胝足,顽强奋斗,走出苦难,走向辉煌。

  “雄关漫道真如铁”。近代以后,遭受着深重苦难的中华民族在历经艰难险阻的中华儿女的不断奋起抗争下,终于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抛洒热血,鞠躬尽瘁,探索奋斗,开始了建设自己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国梦”从此充满希望,光明无限。

  “人间正道是沧桑”。现今的中国,是一条腾飞中的巨龙。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我们国家紧紧联系人民、依靠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独立自主走自己的道路,历经多少荆棘、多少曲折,多少灾难、多少奋斗,终于取得今天的辉煌成就,变成了一个初步繁荣昌盛、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中国梦”从此永不停歇,绝不更替。

  “长风破浪会有时”。我们有辉煌的历史,更有广阔宏伟的未来。纵观国际国内大局,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这是中华民族强大的保证,更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共同为之努力。”如今,我们比历任何一个时候都更接近民族复兴这个梦。我们中国人民正朝着这个目标“直挂云帆济沧海”。“中国梦”从此继往开来,终将实现。

  把中国梦变成现实,还有很长的路,需要付出长期艰巨的努力。在这个“圆梦”的征程上,我们要不断加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惧风险,不畏干扰,走好路,走对路,走正路。

  祖国富强是我们的梦想,人民幸福是我们的向往。让我们扎扎实实,脚踏实地,用勤劳的双手托起伟大的“中国梦”。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6

  MATLAB中有丰富的图形处理能力,提供了绘制各种图形、图像数据的函数。他提供了一组绘制二维和三维曲线的函数,他们还可以对图形进行旋转、缩放等操作。MATLAB内部还包含丰富的数学函数和数据类型,使用方便且功能非常强大。

  本学期通过对MATLAB的系统环境,数据的各种运算,矩阵的分析和处理,程序设计,绘图,数值计算及符号运算的学习,初步掌握了MATLAB的实用方法。通过理论课的讲解与实验课的操作,使我在短时间内学会使用MATLAB,同时,通过上机实验,对理论知识的复习巩固实践,可以自己根据例题编写设计简单的程序来实现不同的功能,绘制出比较满意的二维三维图形,在实践中找到乐趣。

  MATLAB是一个实用性很强,操作相对容易,比较完善的工具软件,使用起来比较方便,通过操作可以很快看到结果,能够清晰的感觉到成功与失败,虽然课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小问题,但是很喜欢这门课程。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7

  PS是一款很实用的处理图形图像的软件。PS只是软件简称,其全名为Photoshop。它和其它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程序一样,通过操作工具,在菜单、调板和对话框中做出各种选择来使用。在对图片进行修改以前,必须告诉PS要修改图中的哪些部分,可以选择一个图层或它的一个蒙版,或在一个图层内确定选区。如果不做选择,PS就会假定不限制修改,将把修改应用到正在工作的图层或蒙版的所有地方。

  Photoshop通过自身不断完善,已经出现了很多版本。目前较为流行的有photoshop CS2、photoshop CS3、photoshop CS4。它们在很多部分都是共同的,只是新款比老款新增了一些功能。PS功能包罗万象,包括了不少其它类似的软件的很多功能,当然这也是这类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的共通之处。

  Photoshop作品要有生命力就必须有一个好的创意。创意是我们老师上课强调的一项,他说学习photoshop不是在于把所有的工具都要深入去了解,只要把自己常用的会用就可以的了,因为只有有创意,也可以做出一副好的作品来的,老师为了说好色彩,在上课时就把运动会的事说了,让我们有一个所谓的概念。色彩应用是图形图像处理和制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色彩应用搭配的好能让人产生一种舒适的感觉,作品的美感也由此而生。相反如色彩应用搭配不当,则会让人产生不想看的心理,作品也就谈不上什么感染力。色彩的应用搭配不仅要平时留心观察身体的事物,还在于多练习。留心观察才会知道什么地方用什么色彩能达到最好效果。色彩应用搭配不可能一下子学好,而是一个比较慢长的过程(如西瓜和另一种水果的组合)。如果要手绘一些作品,卡通类型往往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这类图形只要用路径把线条勾出来(用到铅笔,钢笔等),再填充以颜色即可,而它的色彩要求很简单。写实类型的却非常难,虽然它的线条可能比较简单,然而要命的是它的色彩要求非常严格,而色彩又是非常难掌握的一个环节。比如要手绘一只逼真的鸡蛋美女一样,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色彩稍微出一点差错,就会产生生硬的感觉,而达不到逼真的效果。也得会运用3D变换。例如:要把文字写在杯子上,就需要用到3D的变换。

  对于老师所强调的“学Photoshop,要敢于创新,而不是经常去模仿别人的作品”这句说应该可以是我现在学习photoshop的一个座右铭吧。也是我上课的最主要的体会。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8

  通过这次安全学习,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安全工作的意义。“安全重于山”这句话更是体现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工作重在预防,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店长是营业厅安全工作的实施者,责任更是重大,直接关系到营业厅安全工作的成效。所以,遵守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依法执教,将那些违法的、不良的行为弃之于门外,将安全教育渗透于每个营业员心中,使每位营业员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掌握更多安全知识,提高其自身的防范能力,将不安全事故降低到零,为客户提供一个和谐、快乐的营业环境。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9

  学习贯彻《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是深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需要。作为商标行政执法职员认真学习《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利于进步业务素质,正确执行商标法律;有利于维护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正当权益。通过学习与工作实践,在对商标假冒与侵权行为的查处和办理案件中具体条款的实际分析与运用,确实体会到了新修订的《商标法》与新颁布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纵性,但在本人多年的执法实践中,在实际运用本法律与条例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的题目与现象值得探讨与研究。

  一、《商标法》的处罚问题存在重罚款轻程序现象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没收侵权商品。《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将罚款幅度进一步明确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与之前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相比较,《商标法实施条例》不再以侵权所获利润作为确定罚款数额的依据,而仅以非法经营额计算罚款金额;同时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罚款额由《商标法实施细则》的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大幅度地进步到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并规定在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时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这些规定,既便于执法机关在商标执法实践中进行操纵,又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加了商标侵权人的违法本钱。但在一年来的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工作中出现了没收侵权商品数目明显增多,罚款额下降的现象,是什么原因呢?通过小结分析存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执法不严,执法职员不能严格按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对侵权人进行处理。客观原因出自侵权人自身利益。现行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一律没收,不存在修订之前的摘除侵权标识后发回的现象,造成了执法职员在依法暂扣侵权商品后,当事人逃之夭夭不到工商机关接受处理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在以前这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能通过交纳一定数目的罚款来换回侵权商品,由于当时的商标法确实存在侵权商品摘除标识后返还的条款。综合上述两方面原因,我以为由于我们执法职员主观原因造成的必须要加以重视,在系统内形成高效的监视机制,进步执法职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克服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与盲目性。对于由于侵权商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罚没款下降我看不要太在意,由于究竟我们进行商标行政执法的目的是打击、制止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人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从这一点讲我们没收了侵权商品,制止了违法行为,目的已经达到了。当然能够想办法找到违法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罚没款处理也是完善执法程序应该做的。但我以为不要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寻找当事人进行罚款上。

  二、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证据取得要充分及时

  打击商标违法行为的目的一是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二是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保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就要求我们执法职员一方面接到举报要打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要主动出击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同时又涉及两种证据的取得题目。一是举报证据,另一个是认定证据。商标所有人投诉举报的包括投诉书、商标注册证、假冒侵权商品认定书等相关证据较齐全,查处工作能够得到商标所有人的积极配合,有利于案件的顺利结案。基于上述的有关证据题目,通过多年来的执法实践,我认为一是加强对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的熟悉与理解,在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某商品的任何可疑点,我们都要想办法取得这些证据。比如说对”对有证据证实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中对证据的熟悉:投诉举报书可以算证据,那么投诉举报电话我以为也可以算证据,但要有举报记录,那么仅有举报书或举报记录就对相关商品进行查封、扣押可以吗?目前在执法实践中还有争议,但我们在查处突发性的商标侵权行为时,为了在第一时间打击侵权行为,应该可以在仅有举报记录的情况下,查封相关商品。至于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确认侵权商品题目,最直接确当然是商标所有人出具的证实材料,另外价格差别、进货渠道、真假对比、当事人陈述等同样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商标所有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出具证实材料时,依据上述证据同样可以认定侵权行为。

  三、规范没收的侵权商品的处理程序。

  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治理部分处理侵权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在执法实践中对有的侵权商品的处理题目还存在争议。没收的商品处理的时间和方式及何种侵权商品必须销毁,何种商品可以以”变卖“、”捐赠“等其它方式进行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加以规范。

  综合上述原因,我认为由于我们执法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必须要加以重视,在系统内形成高效的监督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克服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与盲目性。对于由于侵权商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罚没款下降,不要太在意,因为毕竟我们进行商标行政执法的目的是打击、制止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注册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这一点讲我们没收了侵权商品,制止了违法行为,目的已经达到了。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0

  一、什么是学习心得体会

  主要是指自己在接触和学习某种事物的过程中,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产生的感想和领悟到的东西。然后再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自己的所感所想整理出来。

  二、学习心得体会的作用

  1、可以将学习的知识条理化、加深印象;

  2、可以在整理过程中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加强学习效果;

  3、通过不断的学习总结,可以积累更多的经验,以便学以致用;

  4、可以在整理过程中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加强学习效果;

  5、每个人的角度不同,得出来的结论也不同,大家在相互的学习和交流中,给别人启发,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

  三、学习心得体会的写法

  每个人的身份不同,经历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尽相同。其具体的写作格式也不能一概而论,笔者根据自己的写作经验和大量的心得体会,对学习心得体会写法格式进行了一下总结。

  1、介绍在时间,什么地点,参加了什么培训,或是看了什么书,接触了什么榜样,感觉受益很深,感触很大。

  2、简要描述培训课程,描述一下那本书,或是写一下那位榜样的先进事迹。

  3、对照学习,书中的角色、精神,或是榜样的事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一下反思,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和感想。

  4、在受启发之后揭示主题,表明下步自己或是大家应该怎么做,必出倡议或是表表决心。

  四、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在公司的组织下,我参加了为期三天的X员工学习培训课程,受益颇深。十分感谢公司领导给予我这个学习和提升自我的机会。下面我将就这三天来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如出来,以自勉。

  通过教师生动的讲解,比如:案例和经验,结合和几年来的工作经验,使我深深的意识到员工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一个企业的问题一般都可归结到人的问题。如何得到一只优秀的员工队伍往往成为困扰管理者的最大难题。而对于我们来说讲,做一名营业员容易,但要做一名优秀的营业员就难了。

  1、 耐心细致工作看似轻松简单,实则不然。比如:员每天都要核对衣物数量、数量和品种以及提醒存款时间和金额等。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和纰漏,都会直接影单位及工作伙伴的切身利益。这些都是看似简单的小事,但电访工作正是由这样一些细微琐碎的小事串结而成,所以,只有养成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才能让客户享受到更优质的服务,从而为双方建立互信平台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

  2、 声音甜美 声音甜美是做好工作的辅助条件。做为一个窗口,所以声音在这样一个场合会有着特殊的作用,甜美的声音能给客户一个先入为主的好印象。每个工作人员每天早上工作前都要先做一下深呼吸,然后冲着镜子微笑一分钟,这不是孤芳自赏,而是为了提醒自己--如果不能保证自己的声音悦耳动听,那至少要做到甜美柔和。甜美的声音会让客户心情舒畅,感觉是在一种温暖如家的氛围里,享受真诚的服务。

  3、 宽容平和 “宽容比原谅更重要”,这是我的工作心得。在某些时候,我们常常会受到客户或。的指责和质问,对此,我们应该以宽容之心对待,不能老想着自己的无辜和委屈。如果我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话,就会明白他人的不满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我们抱着原谅的高姿态,以为自己是在包容对方的过错,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从而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和同志之间的亲密关系。

  4、 复杂的人际关系 在服务活动中,最主要的两种人际关系是顾客关系和同志关系。酒店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环境,我们面对的是层次不同、素养程度不同、人本身性格也存在很大差异的人群,由于服务行业职业的需要,即使遇到歪曲事实、情绪激动、甚至责骂的顾客,我们也要全身心地投入,保持冷静平和、理解的心态,并帮助解决问题,以维护良好的关系。但这也无疑会使员工们的工作压力增加。

  一言以蔽之,“真情服务天地宽”,相信只要我们一如既往地付出真心、诚心和细心,就会赢得更多的客户,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未来的路也会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最后祝公司发展芝麻开花节节高!

  五、学习心得体会注意事项

  学习心得体会可谓是千人千面,可以说没有固定的格式,可以采用顺叙,也可以采用倒叙,甚至于可以采用议论的写作手法,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习的所感所想是一篇文章的核心,是这篇文章精华之所在,也是写心得体会所必不可少的。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1

  通过认真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全文,思想认知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洗涤,使得我更加的坚定了加入中国共产党员的意志和决心。结合我个人思考和学习的感受,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主要是把自己一年多学习系列讲话和十九大报告的所看所思所悟,一起交流学习。

  一要常学常看,把学习当做日常必修课,及时清扫思想灰尘。老实说在未接触到机场工作之前,我对于政治理论学习仅限于新闻联播的简讯。后来为尽快融入角色,我通过请教领导、同事,参加部里组织的学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利用上下班间隙、周末等空闲时间,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十九大原文,学习各种会议精神……通过一年多的学习,不仅使我对党建工作的理解有较大提高,而且在思想上,精神上越发充沛。曾指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这就要求我们要常常反躬自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贯彻,不是一时半刻、一蹴而就的事情,也不是集中学习一段时间,而是需要付出更多的经历,用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用反复学,学反复的劲头,把思想学习作为内在的必修课。

  二是深学深思,跟紧党的创新步伐,时刻以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每一次党的重大会议召开,都会产生一些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并及时将其内容纳入党章。例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十九大产生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倾注更多的精力、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获得更多的感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认为关键在于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的科学内涵,要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求深化,切实作为个人的行动指南来深化理解,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上,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阶段特征,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一名与党建工作密切相关的基层员工,更要在学习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上深化,坚定不移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三要践学践行,以实际行动诠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要求。俗话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是空洞抽象的,最根本的还是要紧贴本职工作,反复学习领悟,付诸工作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以学习指导实践,在尽职尽责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者和维护者。我们作为一名基层员工,在平时工作生活中,也要勇于担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勇挑工作重担,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2

  最近,通过参加廉政学习以及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本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公务员,只有认真学习,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保证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一方面要大胆开拓创新。要善于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当今国际国内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强化战略性、前瞻性和开放性思维,注重观念更新、体制创新、结构创新、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另一方面,必须强调脚踏实地。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要主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地反映社情民意,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克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作风。

  当前,我们既存在着理论学习不够的问题,也存在着理论与实际结合得不好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深刻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少点无谓的交际、娱乐活动,多挤时间来学习充实自己,提高素质,提升境界。另一方面,要重视端正学风的重要性。不仅要努力成为带头学习的模范,更要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真正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转化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成效。

  现在,群众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反映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形式主义,二是官僚主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抓落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会说,更要会干,会抓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体察民情,听取民声,顺于民意,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富裕作为“第一目标”,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谋实惠。

  作为领导干部,只有保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才能保持奋发有为、坚韧不拔的良好精神状态,才能不断在工作中开拓创新。面对市场经济社会各种各样的诱惑,作为领导干部,一要严守道德防线。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规范自身言行,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要乐于吃苦奉献。作为人民公仆,只有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三要保持清正廉洁。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掌权用权必须为民谋利,而不能以权谋私。同时,要从完善组织机制入手,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严肃法纪,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约束和促进每个干部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3

  我有幸参加了在“现代与经典”全国小学数学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本次活动汇聚了全国著名教育专家、名师、教授等,他们通过自己的课堂实践或报告讲座,给予了我们这些一线教师最前沿的引领,最智慧的启迪。近距离接触这些名师,记录他们灵动的课堂,品味他们睿智的语言、感受他们高超的技艺,领悟他们深邃的思想,让我感受到了名师的魅力和专家的风采,他们对数学教学研究的激情与执着深深地感染了我,也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的变化。现将我的感想汇报如下:

  一、课堂是学堂,学生是主人。

  此次听课感觉变化最大的是教学方式、教师角色的重大转变。教师退出讲台,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以彰显。每位老师的教学都充分体现了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应该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他们注重营造和谐、宽松、愉快的自主探究课堂。师生在课堂中不再是原来传统教学中的传授者和接受者,施与者和容纳者,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他们能放下教师的尊严,在课堂上能充分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自己隐身于学生之中,只有当学生遇到困惑、无法解答的问题时,教师才站出来。

  他们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去启发、引导孩子主动去探究、想法引导孩子怎么去探究,交给学生的不再是单纯的知识,而是获取知识的钥匙和方法,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培养的是能力,获得的是基本的活动经验。感觉到孩子的潜能是巨大的,因为有了老师的正确引导,孩子的主动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他们俨然就是老师,讲解的是那么深,那么流畅、语言是那么的完整和简练。课堂真的是他们交流学习的平台。这样的课堂,孩子喜欢,老师轻松。当然,这种轻松的背后是教师高超的教育技能和驾驭课堂的能力,他们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教材的解读能力。

  二、同样的课,不一样的风采。

  这次观摩课有幸听到由2位名特优教师刘松和张齐华“同课异构”的《百分数的认识》。听后感叹原来百分数还可以这么上啊!他们都没有按照教材的编排去上,而是借助问题链串出本节课的所有知识,学生已会的一带而过,学生不会的重点教学。刘松是借助课题《百分数》发散提问引出有关百分数的内容,而张齐华更直截了当。上课伊始就问:今天我们要学什么?你在哪见过百分数?你知道它表示的意义吗?然后就让学生3人一组讨论,汇报交流在哪找到的?啥意思?…他以一个关键问题为主线。问题是:现在分数来了,百分数也有了,那么它们到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在学生不断汇报的基础上抓住提炼的5个问题(意义不同,书写不同,百分数不能化简,分数有单位,百分数没有单位)让学生再次讨论。

  整个课堂就是抓住“分数与百分数的区别和联系“这个主要问题展开,他说问题不在多而在于精。他的问题是精心设计的,他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与百分数有关的知识都能借助学生的口说出来,在汇报、争议的过程中掌握了重点、理解了难点。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积极性高。我喜欢张齐华设计的课堂,他比刘松更放手,设计的更巧妙,课堂效果出奇的好。用他的话说“数学教学,其实可以很简单”。是啊,简单的背后必是不简单的付出,他课堂的开放源于他对教材的深层解读和对学生的正确解读。而正确解读教材和学生的能力是需要长时间学习、积累和提炼的。我佩服他勇于尝试的勇气和大胆改革的精神。

  三、创造性改编和使用教材。

  刘德武老师为我们讲授的是《位置与顺序》,不是课本上的原版内容,而是根据教材的结构和习题的设计,包括总复习的设计,而重新组合而成的教材。内容更科学,更体现新内容的层次性,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理解和掌握。他能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接受知识的水平习惯,调换内容的顺序。如:学生在认识位置(上下、左右、前后)关系时,最容易理解和掌握的是上下关系,所以刘老师在备课时就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调整了内容安排:

  1、把习题改为例题;先教上下关系,又深挖教材,增加例题的问题,由两个浅显的问题又增加了一个有思考价值的问题。

  2、楼层由三层调整为四层。

  3、主人公由小朋友变为小动物。

  除改编教材外,他很注重对一年级小朋友审题习惯的培养,并用儿童的语言教学。审题能力的培养他分两步进行:一是审题——看看题目是怎么写的;二是分析——说说自己是怎么想的。目的是通过通俗易懂的儿童语言,达到培养学生三个能力。一是审题能力;二是推理能力;三是语言表达能力。用他的话说:越是重要的,越是关键的,越不能告诉学生。教会孩子审题非常的重要,这都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

  四、用智慧语言点亮教学。

  教学是一门艺术,教学语言应是更高层次的艺术。可以说张齐华老师就是数学语言里的艺术家。他用张氏的调侃,生动的表情,和蔼可亲的教态,丰富的动作演绎着数学。他的课堂,不仅令学生陶醉、痴迷,更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和自愧不如。他气定神闲、总在不经意间触动学生思考、质疑和探究。课堂上,他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他说:“数学教学,其实可以很简单”。我认为他说简单的背后定有他智慧语言的支撑。黄爱华老师也说:老师们在关注课堂教学设计的同时,也请关注语言调控。好的教学语言就像一盏明灯,指引孩子去攀登。此次无锡学习再次领略了大师的语言魅力,也指引自己多学习,丰富自己的教学语言。

  五、学习经典,思考成长。

  华应龙老师提醒我们:我们的课堂需要等待,要有足够的耐心静等每一朵花开。罗鸣亮老师的课让我领略了什么是“简约而灵动的课堂”。张冬梅老师的课让我见识了活动课如何操作。她讲的是《米的认识》,课堂上,她让学生5次集体活动,让学生动手测量、动口表述、动脑思考,让学生亲身经历测量的过程,加深对1米的认识和建构1米的概念。5次活动都能做到活儿有序,活而不乱。我惊叹她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徐斌老师的课让我感到做他的学生很快乐!贲友林老师的课堂很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两天半的学习,我看到的是真实的、灵动的课堂。每一位老师都放手让学生自主探究解决问题,为学生提供自由发挥,积极思考的空间和足够的思考时间,并用智慧的语言启迪学生,点燃学生智慧的火花,让每个学生都有参与思考和发表意见的机会,让每位学生都成为数学学习的主人。对于学生一时想不出来的问题,每一位教师都很有耐性的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静待学生的思考,充分体现了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学生是数学活动学习的主人”的教学理念。

  教育需要思考!思考什么?学生需要什么样的课堂?作为老师,我们怎样读懂教材,应该站在怎样的角度去审视学生、读懂学生,又将给学生带来怎样更合适的教育?……大师们的话题让我深深思考,而且还在不断的深入。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4

  最近,听了张老师的英语课,给我提供了一次学习机会。通过听课,我受益匪浅,让我近距离地领略到张老师的教学风格,深厚的教学功底,及精湛的教学艺术,有很多值得我学习借鉴的东西,下面就谈谈我的一点感受。通过这次听课,我觉得在教育教学方面收获很多,有很多值得我学习借鉴的东西。

  一、情意

  我们不仅是一位英语老师,还是一位教育工作者。我们教师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情意和激励学生积极的学习动机、态度、兴趣,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各项学习活动中去。使学生既受到思想政治教育,又能培养运用英语进行交际活动的能力。课堂上郭老师常用英语OK,Verygood.Wonderful.excellent.等表扬、鼓励学生积极学习,使他们怀着轻松愉快的情绪全身心地投入学习英语的活动中去,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情景

  在课堂上采用多种形式创设情景和充分利用英语教学本身的真实情景进行教学。本节课以王宝强生日为线索展开词汇,句子的学习,环环相扣。采用实物录音、投影、身体语言、电脑、多媒体以及利用英语本身和上下文创设情景传授英语基础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和交际活动。在情景中理解语言知识和内容能使难点化易,在情景中讲解语言知识能突出重点难点;在情景中进行操练能提高学生实践的量和质。课文内容通过导读,清晰易记,能加速理解、记忆和交际的进程。在情景中对话交际能促进思维的条理化、逻辑顺序化,有利于提高口头理解和表达的正确性和流利性。

  三、知识

  张老师重视在操练中讲解英语语言知识,在情景中进行精讲多练,练习方式多样,表盘游戏最为有创意,培养学生扎实地掌握和运用语言知识。语言知识是指英语语言的音、词、句、篇的结构和意义以及词形变化和选词造句的语法规则。利用各种直观手段讲解英语语言知识,能突出重点难点,注意难点化易。采用matchwords方式讲解新词语,既精炼精确、省时、易于理解词语意义,又可避免单词开花,形成教师一言堂的弊端。教师利用图片、投影,采用问答式的方式边练边讲知识,生动有趣,能加速理解的过程,教师重视通过板书和在多媒体投影等创设的情景中对语法知识进行点破和归纳。

  四、交际

  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交际的能力作为目的要求.教师都能运用已学英语知识,特别是刚学习的新的语言材料,使新旧语言知识相互整合,并联系学生实际或通过想象创设的情景,完整地进行语篇的思想交流。这样既交流了信息,拓宽了思路,解决了问题,又培养了用英语进行创新的交际的能力。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5

  从古至今,在人们心目中,似乎很难找出比教师更受敬重的职业。只要用真诚的心去感化学生,用真诚的爱去引导学生,只有真的爱学生才能当之无愧地说爱教育事业。教育家斯霞曾经说过:“要使学生的品德高尚,教师自己首先应该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言谈举止,为人处世,衣着穿戴……都是学生私下议论的话题。为人师表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应严以律己,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成为学生的表率。孔子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师德师风不仅是教师个人问题,也是教师群体问题。个人师德师风不好,虽然有时会在小范围里造成“一个臭鸡蛋毁了一锅汤”的坏影响,但毕竟还只是小范围的事。教师群体如果风气不好,特别是与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沆瀣一气,其危害性就大了。这时的师德师风问题就演变为整个教育行业的道德问题,这时的不良师风就演变为教育行业的不正之风了。

  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师风,即教师的行为作风。师德师风对一个教师特别的重要,因为,教师是学生行动的标杆。对于师德师风问题,不少教育家及国家领导人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孔子提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等;“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综上所述,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正确认识自身的职业价值,倡导爱岗敬业,强化责任意识,是社会对教育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由此可知,作为教师,你要把学生培养成大家都愿意接近的人,你就要注意培养学生的道德,而你要使学生成为有道德的人,就要让学生愿意和你接近,以便对学生施加大的影响。因此,你自己就首先要成为有道德的人。

  良好的师德师风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在制度约束的基础上,也需要广大教师提高自律意识,自觉改正自己生活、工作中的不良习惯,在学生中树立起良好的师德师风。

  我认为要提高自身的师德师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爱岗敬业。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但求更好。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受到老师的影响而努力学习,不断进取。

  2、尊重学生。每一位大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尊重。我们要与学生平等相待,不能把学生当下级随便呵斥。只有我们把学生看重了,学生得到老师的尊重了,他们才会尊重老师,愿意学习这个老师所传授的各种知识。

  3、努力进取。作为传道授业的老师,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如果自身散漫,怎能要求学生认真。要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这要求我们年轻教师多听取学生和老教师的各种意见。并且自身不断的学习,积极学习,不断开辟新教法。

  4、以身作则。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学生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学生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刻刻为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凡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严于律己。

  以上是我对师德师风的一些学习体会。我将坚持不断的学习,使自己能在不断更新的知识中汲取营养,能够把自己所学奉献给学生,更会在道德和作风方面给学生以积极的影响。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6

  我们的祖国有梦想叫做中国梦,所谓中国梦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我不禁问自己什么是梦想,我的梦想是什么?我想我上大学不光是取得为了取得办理的前几名,得奖学金,而是为了以后我的美好生活,我的家人的美好生活,是的,这就是我的梦想。

  作为现在世纪的我们,我们面临着很大的就业压力即便我们通过学习得到了很高的学历,更不用说我们这种三本的学历。所以说,现在我应该尽力做的就是争取考研,这也就是我的的梦想,并且我决定我会为此而付出努力。

  现在离考研还有一段时间,但是我要看的却又好几本书,我的学习并不是很好,而且接受能力也不是很强,考外校的确有很多困难,但是我会坚持我的梦想。现在我体会到为什么电影里说理想是坚持,因为在我复习的这些日子里,我遇到很多的困难,要不是想到家里人想到他们的支持我很可能就会放弃,为了他们,为了将来家里人的美好生活,我会坚持我的梦想,走到最后的尽头。

  未经历坎坷泥泞的艰难,哪能知道阳光大道的可贵,未经历风雪交加的黑夜,哪能体会到风和日丽的可爱;未历经挫折和磨难的考验,怎么能体会到胜利和成功的喜悦。生活中的鲜花和掌声不会时时围绕着你,雨水和泪水常常打湿我们的脸庞,面对一切不如意,我们要作自己命运的主宰,因为只有历经磨难的生命,才能闪耀着奇幻的色彩;只有经得起磨难,才能达到别人无法达到的高度;只有尝遍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知道成功的不易。

  漫漫人生路,永远是崎岖坎坷,充满艰难险阻的,但千万不要一昧地开拓荆棘,要用淡然的心态面对一切。只有这样当你回首往事时,就不会因埋怨太多而后悔。朋友,人不怕痛苦,但怕丢掉刚强;人不怕磨难,但怕失去希望,用自信从容的人生态度笑傲磨难,用粗犷豪迈的绚丽画笔为我们的人生着上重彩,用孤傲洒脱的独特风姿诠释人生的真谛吧!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7

  10月中旬召开的山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实施"六权治本",即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要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

  王儒林从"六权治本"到"三个一批",发射出从严行政、从严管干部、从严建制度三个信号,既是形意拳,也是组合拳,是整治 "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剂猛药。

  依法治国,是xx届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所在。依法治国必须从依法行政开始,而王儒林提出的"六权"正是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六权"是一个思想、理论基础,必须用明确的制度固定下来,才能执行开来。确定权力、配置权力、限制权力、使用权力、监督权力的目的都是禁止滥用权力,这是一个制度体系,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要有严肃的约束力又要有可靠的执行力。

  "六权"是一个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作为执行"六权"主体的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的核心价值,严格依规依法履行职权。但党员干部有坏有好,有的遵规遵据、有的任意妄为,必须保证党员干部的干净,从严管理干部。"三个一批"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六权"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相当的难,关键在于怎么样执行,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做保证。"三个一批"中,甄别干部是基础,不仅要看干部的廉洁情况,更要看干部的政治品德、看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退出干部要以甄别干部为基础,对不作为的、乱作为的、胡作为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坚决辞退。但不作为的退出干部,不仅要针对工作的不作为,还要针对那些不敢担当、政治上不作为的干部,最终使思想上不作为和行为上不作为的干部都能退得出、退的毫无意见。甄别干部、退出干部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要建立起甄别干部、退出干部、掌握干部的体制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树立良好干部导向的"风向标"和"指南针".

  很显然,"三个一批"是一个组合拳,但"三个一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六权治本"是息息相关的。要把"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是山西省净化政治生态的一剂良药,也是一个良方,必须久久为功才能方显成效。干部带病在岗、带病提拔,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落脚点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没有制度或制度形同虚设造成的。通过"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既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严格管理,又有了执行层面的具体方法,对于实现弊革风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掌握一批听党话、跟党走,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必将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8

  “两学一做”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为“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笔者认为:“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整顿一些班子和个人由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等原因,所产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两学一做”则是面对全体党员的教育。

  “两学一做”的核心是“做合格共产党员”;每个党员合格了班子的整体素质就会提升。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一开始,就遇到一个如何评价“合格”与否的问题。客观地讲:《党章》对党员提出的8条义务全面、具体;但是,做起来和评价时都不是很好掌握,这在以往主题教育中已经有所反应。如何制定一个凝练、好记、易行、便于评价的标准,对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近来,中央和北京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西城区践行“红墙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的大篇幅报道,在社会上和广大党员中引起强烈反响。据百度百科:“20xx年5月8日消息:在北京市西城区有个大家熟悉的词‘红墙意识’。这是当地的干部群众在长期工作生活当中逐渐形成和培育出来的一份特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它的核心要义是‘绝对忠诚、责任担当、首善标准’”。这不单是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要求,也是衡量党员合格与否的标准。

  作为共产党员,要求加入党组织是自觉自愿的政治追求,有的党员说得好:“入党是我自觉自愿写的申请,宣誓是我自愿发自内心地向党组织做出的承诺;因此,我要用一生的言行兑现自己的诺言”。绝对忠诚党组织,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具体体现;党员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是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忠诚人民的事业具体化。接下来是高标准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做到“首善标准”,作为个人应要做到让老百姓满意、让党组织满意。

  今天,“红墙意识”不仅是成为一个特有名词,而且不再限于北京西城区,已经形成一种党建文化;而是通过互联网传遍整个中国和世界。网上百度百科等有专门的词语解释,成为“固定结构、特定含义”的四字固定词组。几年来关于“红墙意识”下的工作、事迹、体会等文章不计其数。“绝对忠诚、责任担当、首善标准”作为衡量“合格”与否标准已被更多的人认可。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19

  庚子年的开头,谁也没有想到会以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为开端。“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让我们铭记战“疫”期间的那些无名英雄,致敬每一位无私奉献的一线工作者。

  冬末的阳光已经很有力量了,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阳光透窗而入,洒进来点点金辉。纵观全国,每一个人都在为了自己,为了国家,为了抵抗病毒而努力。各地医护人员纷纷奔赴湖北,倾举国之力互一方安康。基层干部连轴转,为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奔波。解放军、科研人员、警察、城管......数不胜数的人坚守岗位,齐心抗疫。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他们为了大家而放弃小家,为了守土安稳而不畏艰险,为了人民健康而不断奋斗。

  在17年前的SARS面前,90后的我们尚且年幼,在17年后的新型冠状病毒面前,90后们已经开始勇担重任,挑起时代的大梁。疫情之下众生相,我们感动,我们无助,我们愤怒。身为这个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应该去记住这段时日以来的所有感受,应该去记住自己立下的梦想目标,应该去铭记奋斗一线的无名英雄们,更应该去学习这些无名英雄的伟大精神并将他们的这种非凡英雄精神也应用到我们的生活当中去。在党和人民需要我们的时候,敢于挺身而出,乐于奉献自身,甘于倾尽全力。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人人都有一份责任,有责任保护自己,有责任维护社会,有责任保卫国家。我们愿以杯水之力,尽寸尺之能。

  几千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的祖国却愈加强大。在这一次的风雨之下,我们依旧坚信:只要我们齐心抗“疫”,中国一定赢!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0

  1953年,一位19岁的青年写下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青春万岁》,他在序诗当中写道:“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而今,已经85岁高龄的他依然笔耕不辍书写青春,书写爱情,书写关于人与人生的种.种依恋。仅在今年,他就出版了五部不同题材的中短篇小说。这位青春文学的代言人,就是著名作家、学者王蒙先生。

  文学是对时光的一种挽留

  《红楼梦》里的芦雪亭联诗就是“大观园的青春节”

  很多人都说,青春是短暂的,易逝的。王蒙先生说:“怎么能够挽留住我们对青春的这种体会、这种心得、这种记忆呢?文学是个好东西,文学让你一下子就把很多美好的东西挽留下来了。”

  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红楼梦》是王蒙先生百读不厌的一部。尽管这是公认的记载家族兴亡的悲凉之作,但在王蒙先生看来,《红楼梦》其实是青春的小说,因为书里有那么多可爱的青年,尤其是少女,她们永远年轻,“描写芦雪亭联诗的那一段,那是大观园的青年联欢节,是大观园的文学节,是大观园的青春节,还是大观园的烤肉节。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的时候,仍然充满着青春的欢乐。”

  王蒙先生眼中的青春,从来都是兴高采烈,从来都不淡漠。他在课堂上分享道,《青春万岁》序诗中所写的“眼泪、微笑、深思都是第一次”,其实是受到了屠格涅夫的启发。屠格涅夫在小说《初恋》的结尾写道——啊,青春,青春,你什么都不在乎,连忧愁也给你以安慰,连悲哀也对你有帮助。“为什么屠格涅夫说‘青春什么都不在乎’?因为前程远大,失败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这一点上,王蒙先生倒是觉得林黛玉不该那么年轻就想着“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是过于悲观了。对林黛玉我也感觉到非常遗憾,毕竟还在青春的年华,整天琢磨着他年有什么人来把你送葬,想的也忒早点了。”

  青春飞逝,身上的一切也难免如日头下的蜡与雪一样,融化地干干净净。王蒙先生鼓励大家要乐观向前,“因为不会只有飞逝,不会融化得无影无踪,因为有文学,有日子的编织,有幸福的缨络。文学挽留了时光,文学挽留了青春,文学让我们永远不老!”

  从1953年创作《青春万岁》至今,王蒙先生依然坚持在作品里书写青春和爱情,他说:“尤其是到我七八十岁以后,我体会到更多的是我是世界的情人,因为我爱这个世界,我给这个世界写了一封又一封的情书,我现在的小说就是我现在写的情书。”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1

  随着一条条的党纪党规,要求每一名党员时刻遵守党的规矩,无论是在何时何地都是一面“镜子”,时刻对照自查,让自己正衣冠、肃风纪,而不至于是衣冠不正、蓬头垢面,弄的自己是“人不是人、鬼面模样”。

  在警示案例中的“落马人”,无疑不是在心中有个“小九九”,根本原因都是因为私欲作祟,在诱惑的风雨中,宁可被淋个全身湿透,也不愿拿起规矩做成的雨伞,挡住诱惑的风风雨雨,走上了贪污腐败的不归路,在一份份的“忏悔书”中都是声泪俱下的写到:自己在主观上没有很好的学习党纪党章,造成思想锈化卡壳直至行动脱轨、欲望膨胀,信仰丧失堕落,开始走上违法乱纪的歧路,一步步的在“好处”、“红包”中陷入贪污腐败的泥沼中,一点一点的被欲望腐蚀灵魂,坠入无尽的“黑暗”之中。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就会发现,如果真的按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对照自查自警,将自己放在“镜子”面前,时刻“梳理”,难道还会被诱惑所迷,让自己从守记遵规变成顶风违纪,直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要从严从实、真管真抓,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

  只有把责任担当和纪律规矩挺起来、抓起来、严起来,时刻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以身作则守好自己的“初心”,做好自己的“本分”,坚守自己的“职责”,让自己加强对党章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转变思想作风,带好“紧箍咒”不断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

  “严”,就是爱,就是维护。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将党章放在第一位,融入到自己的心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让自己在学习中提高党性修养,在实践中坚定党的信念,才能在风雨的诱惑中循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对自己严一点,自己就会多一分“安全”,就会在自我修养中少一分“走火入魔”的“危险”。

  党章,是党组织对每一名共产党员的“护身符”,只有时刻遵守党纪、严守党规,才会让自己感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一片爱护之心。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2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就应为自己确立好人生的目标、就应对自己的人生有一个导航。透过学习徐继耀老师关于大学生人生导航的报告,让我能更好、更合理地为自己的未来确立目标,使我更好地成长。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奋斗目标”。因此,我就应建立崇高的理想,坚定的科学信念。但理想也不能脱离实际,基于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现实生活的了解.透过这阶段的党校培训,我找到了我的奋斗目标,就是用心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培训中,我明确了什么才是正确的入党动机。懂得区别什么才是正确的入党动机。当代的大学生有很多要求入党,往往有着很多不同的目的和想法,有些只是随大流,根本从未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想法是极为荒谬的。有些则是为了满足一些个人的物质欲,想到入党能有好工作,有丰厚的收入。有的是为了能当官,受人景仰,最后还是为了能以权谋私等等。而真正正确的入党动机则就应是能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对于大学生来说,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如何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出谋划策,努力奋斗。

  透过党校的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当前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趋势日趋明显,中华民族的振兴和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要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使中国更强大,就务必迅速发展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使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始终贴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吸纳人类有史以来的一切礼貌成果,使中国文化的发展贴合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要求。

  我明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学习和自觉学习党史,党章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好处。

  透过这次的党校培训,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一名新时期入党用心分子所应具备的历史职责,坚定了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加端正了我的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我也明确了自己在今后务必努力的方向:

  第一、努力学习党的有关理论知识,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的理论知识作为武器来武装自己的大脑。重视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和创造,为社区居民多做实事,多做好事。

  第二、必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断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潜力,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只有端正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产生和持续正确的入党行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长期考验和考察,才能正确对待争取入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

  第三、我将坚持学习,做到持之以恒,谨记组织上入党是一生一次,思想上入党是一生一世,先使自己思想上做到入党,对照党员的标准找出自己的差距,以高度的自觉性,正确的认识自己,严于剖析自己,坚定信心,执着追求,使自己更加进步。

  我深知,要想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很难,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更难。前面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但是我决不气馁,无论什么样的挑战我都会理解,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期望和信念,我想入党的这种坚定信念更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淡化,它只会更加的强烈,有了它的指引,我必能勇往直前,努力学习,用心实践,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3

  经过5天封闭式的理论强化培训,感触颇深,下面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一些心得与体会:

  一、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性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不仅是发展经济的需要,更是戍边、稳边的需要,

  理论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我比以前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够有效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与进步,通过学习,使我明白作为“三个队、四个力量”在的巨大作用,也更坚定了我屯垦戍边的决心与信心。

  二、不断地加强学习,对今后工作的指导意义

  1、是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的需要

  基层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工作全部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为党的事业尽快培养一批政治合格、立场坚定,具有大局意识的党员干部。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学习党章,学习党的两个条例,不断地熟悉党的工作,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水平,用党的理论去分析与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地为人民致富服务。

  2、是树立正确的“三观”需要

  “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是“三观”教育的基本内容,树立“三观”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永保党不褪色,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本质所在。淡泊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为政之道。

  3、是加强班子建设的需要

  人民群众认识共产党人,就是从我们基层班子党员干部的身上来认识。基层党支部班子担负着传达党的政策,带领人民共同致富的责任,这就要求基层党支部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通过不断地学习,增强我们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的信念,廉洁奉公,体察人民群众的疾苦,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为民办实事,求真务实,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积极开展“两级党建联创”,为人民选准发展致富的路子,

  4、是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维连的需要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xx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这也对行政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5、是增强创新、发展观念的需要

  市场是一双无形的手,市场经济是对市场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是开放竞争、优胜劣汰。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掌握先进的管理方式,捕捉市场信息,从而指导生产,减少因决策失误而给人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加快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立足于本地实际,求真务实,大胆创新,谋求经济快速发展。

  三、基层党员干部如何加强学习

  1、端正态度,大兴学习之风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端正学习态度,珍惜每次培训学习的机会,遵守学习纪律,做好笔记,认真写好心得体会,平时也要加强各方面的学习,进行自我完善。

  2、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更好地用于实践,我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把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学习法律知识就要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把依法行政渗透到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

  保持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党员干部必须首先加强政治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不学习,政治上就不可能成熟,就不可能自觉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只有认真学习,真正具备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素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努力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才能够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增强履行历史责任的自觉性,坚定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能全心全意为人民群。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4

  说到“红墙意识”,可能有些人还没有清晰的概念,但提到“西城大妈”,很多人都会“哦”一句,就是与朝阳群众、海淀网友、丰台劝导队一起被称为京城四大“神秘”组织的那群“神秘”人物。就是这群人,在首都核心区的红墙外,用实际行动维护稳定,坚守责任,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彰显着共产党员应有的时代风范。“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习教育最终都要回归实践,而“红墙意识”就是实践成果最好的体现,它以绝对忠诚、责任担当、首善标准为要义,将“两学一做”学习内容、学习精神、学习要求等付诸实践。

  绝对忠诚,忠诚于党,忠诚于民,忠诚于心。时刻牢记入党誓言,坚定理想信念,无论面对怎样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都毫不动摇的跟党走;面对四大考验,要树立四大意识,更要抵制四大危险。忠诚于党,热爱党的事业是“红墙意识”所坚守的,然而“红墙意识”只是一点,我们要让诸如“意识红墙”、“意识黄墙”、“意识蓝墙”植根于大街小巷,根植于你心我心,以润物无声之姿绽放于方方面面。

  责任担当,责任在肩,责任在行,责任在心。肩负重担,助力前行,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要不畏艰难、勇于担责,要用实际行动虔诚履责、尽心尽责;古人云,‘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度’,对于责任,我们要实践担当精神,提升担当能力,从勇于担当做到善于担当。我们作为基层工作者,要重视服务基层群众,不畏艰难,躬亲调研,脚踏实地;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敢于担责,让每项工作都能有的放矢。

  首善标准,首善为基,首善为尺,首善为镜。首善标准对我们基层党员来说是高标准、高要求和高服务,我们要不断提高能力,用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要争当表率,要常“照镜子”,但不照“哈哈镜”;要正衣冠,端正工作态度和作风,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要勤恳、务实工作,与群众紧密联系,尽好党员义务。

  以“红墙意识”为端口,为“两学一做”穿针引线,促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发展。让我们以忠诚为魂,责任担当为血肉,铸就首善标准之躯,模范践行,为新时代发展助力。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5

  经历了多少沧海桑田,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一直毅力于世界之巅,源远流长。其中以少儿启蒙读物《三字经》为代表的作品最为典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含义简单易懂,还有些人们也把它谱成曲,让优美的旋律净化心灵。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关于历史、天文、地理、道德等许多知识,正所谓古人曰:“熟读三字经,便可知天下事,通圣人礼。”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在小时候,我通俗地把它理解为:人在以前是善良的。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每个人刚生下来时,本性都是善良的。虽然每个人的本性差距并不大,可是,由于以后的熏染,环境的影响,差别会变得越来越大。

  从“苟不教,性乃迁。”到“知某数,识某文。”告诉我们许多学习和做人的道理。其中“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告诉我们如果从小不好好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变坏,而学习的方法,贵在专心。“昔孟母,择邻处。”里面蕴含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也告诉了我们学习环境的重要。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告诉我们人就像玉一样,不打磨雕刻,就不会成为精美的器物;人若是不学习,就不懂得礼仪,不能成才。就像方仲永一样:他家世代都是种田人,但是到了方仲永小时候时,方仲永就已经会作诗,由此父亲感到非常高兴,因为很多人都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于是父亲就一天到晚带着方仲永去写诗、赚钱,不让方仲永去学习。直到方仲永十二三岁时,写作才华仍和五岁时的写诗水平一样,到了二十多岁时,他的才华已完全消失,跟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了。这不正体现了这句话的意思吗?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又让我懂得,做儿女的,从小时候就要亲近好的老师和朋友。正所谓“故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一而十,十而百。”到“此五常,不容紊。”告诉了我们十进位算术方法,什么叫“三才、三光、三光”,告诉了我们“春夏秋冬”、“东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等四季、四方和五行。从“地所生,有草木。”到“丝与竹,乃八音。”这句话还告诉了我们“花草树木”、“ 虫鱼鸟兽”和“稻梁菽麦黍稷”等许多丰富的知识。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蕴含着古人的智慧结晶和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6

  培训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提高业务知识的最有效手段。21世纪是知识经济社会,是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社会,其知识更新、知识折旧日益加快。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个人,要适应和跟上现代社会的发展,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提高。透过培训班的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要应对不断更新的工作要求要靠学习,要靠培训,要理解新思维、新举措。要透过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思维,以创新的思维应对竞争挑战。我真正认识到加强培训与学习,是我们进一步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的需要。加强培训与学习,则是提高自身工作潜力最直接的手段之一,也是我们提高业务水平的迫切需要。仅有透过加强学习,才能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仅有这样,才能不负组织重望,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7

  xx大报告中,“全党必须牢记,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理念的标准”等执政理念话题几乎贯穿始终,作为一个普通网民,通过聆听总书记的报告,心中油然而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始终奉行以人为本。党要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戴,就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第一追求,始终把一切为了人民幸福作为的执政责任和追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尚书》里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都是民本思想。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对群众充满真情,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要求。是心系群众还是心系自己,是为群众谋利益还是为自己谋私利,这是党员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作风上过硬不过硬的分水岭。只有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党要有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绩,就必须把求真务实作为第一要求,树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全党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握时代发展要求,顺应人民共同愿望,不懈探索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永葆国家发展动力,在党和人民创造性实践中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古人曰:“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是领导干部做事为人的根本动力。一个领导干部的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经常是反映在本职工作上,简单地说就是在具体环境、具体岗位上体现出来的模范行为。唯有如此,领导干部才能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一流工作业绩。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党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必须把廉洁从政作为第一生命来维护,始终保持“一身干净”。反对腐*、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植根人民、造福人民,说到底,就是要修养好廉洁这一内在要求。修养好廉洁就要知足。知足是一种人生智慧,常乐是一种人生境界。古人云:天下之福,莫大于无欲;天下之祸,莫大于不知足。“无欲”是“福”之所至,无欲则刚,心无欲则人清廉。在需要面前要学会选择,在引诱面前要学会放弃,在原则面前要学会坚守,真正做到操守可比寒梅、品格赛过修竹、气节重于泰山,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8

  PS指photoshop,photoshop是Adobe公司旗下最为出名的图像处理软件之一,大多数人对于PS的了解仅限于一个很好的图像编辑软件,并不知道它的的诸多应用方面,实际上,PS的应用领域很广泛,在图像、图形、文字、视频、出版各方面都有涉及。它主要应用包括平面涉及、修复照片、广告摄影、影像创意、艺术文字、网页制作、建筑效果图后期修饰、绘画、绘制或处理三维贴图、婚纱照片、涉及视觉创意、界面设计、图标制作等十三大领域。

  从功能上看,PS可分为图像编辑、图像合成、校色调色及特效制作部分。

  图像编辑是图像处理的基础,可以对图像做各种变换如放大、缩小、旋转、倾斜、镜像、透视等。也可惊醒复制、去除斑点、修补、装饰图像的残损等、这在婚纱摄影、人像处理制作中有非常大的用场,去除人像上不满意的部分,进行美化加工,得到让人非常满意的效果。

  我觉得学习一门课程要有耐心,要肯下功夫,上课就要留意简单的出路图片,PS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它也要靠人来操作,不要把它看得太神秘,不敢去打开,认真的做,还有不要死看书,听理论,那是没有用的,看十本书,还不如亲手做一做,做不好也不要气馁,因为你从失败中得到了经验,试图掌握PS的每一个功能,熟悉每一个工具的运用,学习就要学会请教老师和同学问题,不懂不会的问题就要问,要时常总结,吸收袭击和其他人的小窍门,技巧记下来,要学会搜索,找一些PS好的例子,自己琢磨,尝试着去做一下,我认为学习PS不仅要动技术,更不能缺少艺术感和创意,思维要有所发散,才能做出好的作品。

  最后要感谢老师耐心的讲解与指导,学会继续学习PS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不辜负老师的指导。

学习民诉法心得体会 篇29

  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我局于2月18日开展了“迎接,保持纯洁性”的主题教育活动。我作为一名新加入的共产党员,通过学习和讨论,使自己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和深刻的教育。

  “增强政治坚定性,保持党的纯洁性”就是要坚定立场,永葆党性,政治信念绝对不能动摇;就是要精诚团结,甘于奉献,大局观念不能缺失;就是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意识不能淡薄;“增强政治坚定性”就是要政治上明白;政治观点鲜明;政治纪律严格,“保持党的纯洁性”就是要品质优秀;能力高强;行为模范。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基本要求就是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必须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成为中国工人阶级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党员是政党极其珍贵的组织资源。党员对于政党的关系,如同国民对于国家的关系,国民的质与量足以影响国家的强与弱,党员的质与量也足以影响政党的盛与衰。

  政党吸收党员,目的是要增强党的力量。从一般意义上讲,一个被吸收入党的人,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对党忠诚,有为党服务的热忱;二是不仅要有组织和领导群众的才能,更要有实际的行动。如果党员入党后,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不发挥先进性,尽管有再大的才华,也只是增加党的负担,对党的事业不仅无益,而且有害。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一个严密、统一的整体,历来对党员的要求十分严格。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党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和行动纲领的需要,xx大对党章再次进行修改,对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所以说党章是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作为一名正式的共产党员,我时刻准备着,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我都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每一位党员都要加强党性修养。良好的党性修养,既是一种品质;又是一种能力;还是一种行为,是三者的统一。同时我还要学习的知识很多。深知要增强政治坚定性,就必须通过学习、改进和锻炼,来磨砺自己的品格和意志,以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错误思想,不仅从思想上,更要从行动上来证明我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同时也是艰苦的。既是施长才华的舞台,又是历练人生的学校。我将在这个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协助领导和同事做好各项工作,谨记“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做到学以致用,体现自身价值。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成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上级组织对我的精心培养。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