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物业合同 |
范文 | 物业合同(通用26篇) 物业合同 篇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物业合同 篇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醛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醛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物业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 50%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 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由 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 50%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 50% 。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 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 50% ,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 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 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 50% 。 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 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 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 30 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 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 30 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 、购房首付款 元人民币由 甲乙双方各付 50% ,并以现金支付; 2 、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 、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 、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 50% ; 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50%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业合同 篇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 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 平方米; 别墅:元/月. 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 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 平方米; 物业:元/月. 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 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 平方米; 别墅:元/月. 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 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 平方米; 物业:元/月. 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醛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醛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 篇5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永久?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别墅?外销?内销?其它用途?住宅?办公?商住?其它 结构?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 总层数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装修: 电器: 家具: 其它: 第?二?条:?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 交房日期 付款方式?(?rmb?usd)?现金?支票?汇款?其它(请注明): 第?三?条:?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四?条:?甲方义务 2.?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五?条:服务报酬 2.?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七?条:?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甲方:乙?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物业合同 篇6委托方 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__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_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元、地下每车每季 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 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 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 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 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 %以上;小修: 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 %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 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 %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 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 %.平均满意率不足 %,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 %,或平均满意率超过 %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 %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 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业合同 篇7甲方: 乙方(权属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大写):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格 、楼龄 ,发证日期: 发票价: ,土地权来源(□ 出让;□ 划拨),(□ 是;□ 否)房改房;(□ 是;□ 否)配售(□ 车房;□ 车位); 号□ 车房、□ 车位,(□ 有;□ 无)产权证;买卖双方过户费由地价由 ,交楼标准 。 二、 该物业现状:(□ 出租、□ 在住、□ 空置)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 有;□ 无)办理银行按揭,在 银行按揭。(□ 是;□ 否)已供满1年。尚欠供楼款 万元。 三、 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不含银行按揭),乙方(□ 有;□ 无)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_____条、出入卡____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销售工作。 四、 代理期间,甲方在促成该物业成交后,销售所得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按下第【 】点执行:【(1)按销售总金额的_____%计提给甲方;(2)高出底价以上的收入作为甲方的代理费;(3)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代理费给甲方。】乙方必须在物业过户当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费给甲方。 六、 该物业成交后的一切按揭、过户等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协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第一点的约定执行,若因乙方的物业因质量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 该物业成交时,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客户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甲方将购房定金交给乙方,具体房款收支约定以买方签订的《二手买卖合同》为准。 八、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期为售完,为独家代理,期间乙方自卖,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售卖,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九、 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在未成交前若有变动须及时与甲方协商。乙方授权甲方与买方签定,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代乙方收取买方订金。乙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补充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权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合同 篇8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止。 二、指定__________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百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百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百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百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百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3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百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百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物业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__年12月20日签订*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20__年12月31日该《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对该《合同》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20__年12月31日前付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补贴费用给乙方。 2、乙方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照服务的时间向业主多退少补,多出的部分向甲方聘请的新物业公司移交,少的部分由甲方聘请的新物业公司先垫补给乙方,后再向未交费业主收取。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物业开办费所购置的办公物品及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资料、钥匙等。 四、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2页 2/2 解除合和百富城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合同 篇10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9)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串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 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费收费工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来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来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的______%奖励乙方。 2. 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资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资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全责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房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中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 合同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全责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合同 篇11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服务好物业服务项目,甲方在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基础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服务实施细则及相关物业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尚东国际》小区的部分物业服务内容承包给乙方进行管理服务,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 (一)甲方外包物业小区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车辆停放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接管验收服务; 2、便民、代办和特约服务(含有偿); 3、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对小区业主的有关服务。 不含公共绿化的日常养护。 二、服务标准 1、乙方应按照甲方与开发企业达成的物业服务协议内容和标准为基础,提供不低于**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五级物业服务分项标 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2、物业委托代办特约服务、便民和有偿服务、开发公司或业委会提出的其他服务内容达到业主满意。 3、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三、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和价格中物业服务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车位费等乙方严格按照小区经物价部门审核的价格和时间收取,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2、公共能耗费乙方按实收取,独立建账并每半年公示一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分包的项目享有质量监督和及时督促整改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的收支享有财务管理和审核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违反物业服务协议条款享有督促检查并要求及时整改的权利; 4、甲方对乙方管理的项目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和协调处理的权利; 5、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过程中的`经营成本在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分摊的权利; 6、甲方在下列条件下享有收回乙方管理服务分类项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各类损失和赔偿的权利: ⑴乙方服务达不到规定标准且不能及时整改; ⑵对乙方服务过程中因业户重大投诉或严重违反物业规定; ⑶损害公司形象的; ⑷受到物业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二)甲方的义务 1、负有对《尚东国际》小区的接管验收义务; 2、负有审核提供乙方服务中针对本小区需要的各类服务证明和票据; 3、负有及时审核并发放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类成本,但支出扣除甲方规定成本后不得超出; 4、检查指导乙方的服务质量,受理乙方管理期间的重大投诉; 5、每月提供乙方财务收支报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从事上述服务项目的独立人事管理权,独立承担员工薪资、福利待遇和用工风险; 2、从事上述服务项目的服务权利; 3、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各类费用并支付相关分类管理成本的权利; 4、享有使用物业办公和经营用房的权利; 5、每月查看财务收支报表的权利; 6、享有开发企业对本项目物业补贴的权利; 7、乙方可采取规劝、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地方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乙方的义务 1、制订物业服务方案,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加架构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2、协助对小区进行承接查验,提出整改项目并督促开发企业及时完善; 3、服务所需人员工种和数量需报与甲方审核,一经审核不得无故变更,变更时应报与甲方批准; 4、所有收入必须及时打入甲方规定的帐户; 5、承担甲方管理服务中所必须的成本; 6、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 7、独立承担分包项目所需服务人员的用工风险、独立承担设施设备养护风险和物业养护责任险; 8、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9、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六、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事件、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6、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设计、施工及质量瑕疵所导致的相关损失; 7、因业主或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或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相关损害; 8、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有部分发生火灾、盗窃、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或损失; 9、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业主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失; 10、除上述各款外,其它因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七、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违反第四条第6款规定的,其损害赔偿不能在物业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中支取,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九、物业的所有收入应单独由甲方建账,财务每周报核一次,其中装修押金和能耗费按实报核,装修垃圾清运费凭承包人签字报核定,其收入不得超出支出部分;物业服务中的分类成本按实报核,扣除甲方必要的服务成本后(以总收入的15%计提,年终据实核算)超出收入部分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自甲方与开发企业签订好服务协议并进行物业查验整改后起签订承包期为或 年,即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起有效。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合同 篇1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 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物业合同 篇13物业管理承包是针对一些居民用户或是商业用户亦或是一些工厂企业的,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哦 表达承包物业合同范X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一、 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 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 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 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 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XX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 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努力,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 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 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 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____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 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 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点七 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 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1500 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 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 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 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 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 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 关于小区物业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一、 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返 物业合同 篇1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的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 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的标准向 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二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 篇15委托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服务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服务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维持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视。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五条服务期限为壹年零贰个月,从×年×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八条环境卫生服务 一、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现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及时清洗。 第九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服务。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及制订月度、年度维修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治安维护防范服务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服务。 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服务方案》。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 一、物业服务费用单价 按办公楼及周边庭院道路总体面积×平方米计,每月每平方米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即从×年×月1日至×年12月31日共××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元/月)。 二、乙方人员在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服务工作情况后,如甲方需要另外增加工作量,或超出原有工作范围和时间所产生的加班,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例如: 1、中院办公楼内的日常保洁和门前三包以外的城乡清洁工程、街道灭四害、垃圾外运、化粪池清掏、绿化树苗补种植等费用由甲方承付,如需乙方提供服务,工料费实报实销。 2、甲方委托乙方对办公楼设备设施提供维修服务的,相应的维修养护人工、材料以及购置更换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据实申报计划经甲方核准支付。 三、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对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有所调整时,双方应根据实际调整费额,及时签订增资补充协议。 四、甲方在每月20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物业服务费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元/月)和甲方应付的其他费用(乙方开户行【工行市区支行】,帐户全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帐号【】)。甲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拖欠费用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如因乙方问题延误的,甲方不必交纳违约金,但甲方还应付清应付的费用。 第 七 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和第十四条补充协议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对办公楼的物业服务内容事项负有b_m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处罚金人民币壹万元。 委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 篇16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把石景湾花园小区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深圳市安全整治标准,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对花园小区进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物业管理的范围:石景湾花园小区 二、承包管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 。 四、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费用 元/月;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情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监控设施。 3、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物业合同 篇17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 一 条: 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别墅 外销 内销 其它用途 住宅 办公 商住 其它 结构 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 总层数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 装修: 电器: 家具: 其它: 第 二 条: 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 交房日期 付款方式 ( rmb usd) 现金 支票 汇款 其它(请注明): 第 三 条: 乙方义务 1. 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 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3.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 四 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 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3. 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 五 条:服务报酬 1. 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 六 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 七 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物业合同 篇18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续约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提供物业服务,该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续约,续约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二、甲乙双方原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服务合同》,除合同期限经本次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双方均愿意共同遵守、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合同 篇19本人/本公司现委托长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 由买方支付【 】 由卖方支付【 】。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 年 月 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嘉杰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嘉杰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 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 %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嘉杰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嘉杰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 篇20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东 南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 3. 。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 B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 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他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 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 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由 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物业合同 篇21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 使用年限:□永久□至 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 。 房屋类型:□别墅□外销□内销□其它用途 □住宅 □办公 □商住□其它。 结构:____ 房____ 厅 ____卫。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 总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 装修: 电器:________________ 。 家具:________________ 。 其它: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 。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 。 付款方式(□RMB□USD)□现金 □支票□汇款□其它(请注明):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五条 服务报酬 1.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的百分之 ( %)或 元人民币,大写: ,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七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 篇2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 话: 传真: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 话: 传真: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南宁市物业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光?玖誉湖(二期)项目雅湖组 团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 恪守。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 物业名称:龙光?玖誉湖(二期)项目雅湖组团(以下简称本物业) 2. 本物业位置: 四 至:北至庆林路、南至规划路 西至规划路、东至延庆路 3.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 车位数量: 个(其中地上车位 个,地下车位 个) 6. 物业类型:混合式住宅 上述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备案数据为准。 如相关指标变化,不影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履行。 第二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 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三条 本物业的交付时间为甲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暂定为: 年 月。甲方若需变更交付时间,则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一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 内外墙体和基础等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第二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室外 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用水设施、共用照明、天线、加压水 泵房、电梯、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 信报箱。 第三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 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四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 育娱乐场所。 第五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六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 收集、清运(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的清运按政府有关规定另行疏一清运,统一收 费)。 第七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但不含车辆及车上财产的保险和保管 责任)。 第八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但不舍业主、使 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第九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 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等。 第十一条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提出 委托时,乙方可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二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 规约\)的行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 求恢复原状、要求赔偿损失;对无故不交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有 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予以 解决。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物业服务费、公摊水电费、电 梯电费、车位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向业主或物业使 用人收取政府规定的各项代收代付费用。 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以上委托管理事项,均指本物业范围内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服务期限: 1、 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 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 本物业交付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甲方限定的交付期限届 满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由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承担。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络和协 调依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务。 第二条 在本物业正式销售前,负责协同乙方制定、龙光?玖誉湖(二期) 项目雅湖组团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龙 光?玖誉湖(二期)项目雅湖组团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应得到购房人的书面确认;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包含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第三条审定乙方拟定的与甲方或业主有重大关联的本物业管理文件。 第四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牧业管理的情形下,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灼业管理 服务过程。 第五条审定乙方提出的本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费用收支计划及基金使 用计划等。 第六条有权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牧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 金等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本物业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期 内,如发生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协助返修;甲方 应修但未能及时返修的,可委托乙方维修,由此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交付乙方管理的本物业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甲方在交付乙方管理前与乙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并接受乙方对本物业公用部 位、公用设备设施的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 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 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 本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及使用说明文件。 4.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按照本物业原有规划设计及乙方提供的本物业整体标识设计配备 方案,对本物业各类设施、设备、房号、楼层号、栋号、消防疏散图、本物业总 平面图、宣传栏、公告、公约栏、会所、娱乐等公共场所、地下停车场及首层电 梯厅内外的各类标识警示牌、指示牌和告示牌等在审定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第十条 在本物业内设置安防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等技防设施,应统一 设置在一个值班室,以利于本物业的治安管理。 第十一条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并在销售房 屋时告知业主本物业的各项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 第十三条 甲方承担本物业开办费及前期介入费。 第十四条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使用要求并适应本物业档 次的管理用房。上述用房的产权属本物业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内 享有无偿使用枳。 第十五条协助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 营活动。 第十六条 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八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配备项目联络专人,便于与甲方沟通联 系。 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 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第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制度,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 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掌握本物业工程进展情况,并向甲方提 供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具体计划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 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六条 乙方须于本物业交付前60天内组建本物业管理处,配备主要物业 管理人员,本物业管理处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统 一委托乙方经营。 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经营管理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外墙及电梯轿厢、道路和绿地,通道、楼梯、大堂 等,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服务 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和调整。公共区域经营收益30%用于乙方 管理成本,70。。纳入小区服务资金,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 第八条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收支计划及管理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 实施。 第九条有权依法制订本物业管理文件,与甲方或业主有重大关联的文件报 甲方备案并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公告后实施。 第十条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标准, 如需变动需按程序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 案并组织实施,其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二条 在经营管理场所或收费地点醒目的位置,向业主公布有关物业服 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本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登记情 况。 第十四条 开展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提供便民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本 合同和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制定本物业房屋装修管理办法,报甲方审定后向业主公示;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之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合同,并负责监 督落实;发现业主违规装修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同时报告 甲方。 第十七条在本物业交付后,对进入本物业提供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 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服务并支付费用,但不 得将本物业整体转让或委托给其他个人或单位进行管理,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 包给任何个人或单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有效处理;如属甲方 责任的,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条 在本物业内有损甲方信誉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 方妥善处理。 第二"一条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 资料,并详细列明清单,签署书面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釆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建筑 面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及电梯电费分摊另计),具体标准如下: 【住 宅】每月每平方米2. 50元: 【商业】每月每平方米5. 00元。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乙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员工生 活用房租金等。 2. 的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预装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外墙清洗(合同期限内不少于一次)、小区消杀费用。 6.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7. 乙方的办公费用(含电话通讯费、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等)。 8. 社区文化活动费用(文化活动室管理成本和淮护费用、节日装饰费等)。 9. 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10.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 法定税费。 12. 乙方的利润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三) 本啊业的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日为自商品房入伙通知书载明的入伙之 日起开始计收。若业主提前收楼,则从实际收楼之日计收。若业主因其自身原因 未能在交付期限内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也自入伙通知书载明的入伙 之日起计收; (四) 改变原设计功能的物业,按改变后的实际使用功能类别的物业服务费 标准收取; (五) 本物业服务费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每月5日前缴纳当 月的物业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补交,且业主要从逾期之日 起按逾期交款额每天千分之一的标准缴交违约金; (六)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 承租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交纳,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 责任; (七)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为促销楼盘而对业主承诺免收的物业服务费 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风险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 则甲、乙双方协商,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九) 车场收费标准(业主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 业主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狗业服务费60元/个/月o 车位使用人应从签收车位之日或视为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缴交费用,费用按 丑交纳,当月费用缴交时间为当月5日前。车位使用人不按约定标准和时间交纳 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车位使用人限期补交并暂停车位使用人使用停车卡, 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追缴违约金。 (十)非机动车收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 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以上收费标准全额交纳。 第二条 乙方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 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反其它特约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三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原则: (一) 属于市场价调节价的按照市场调节价或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取; (二) 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上述价格乙方均应当明示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四条 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 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 维修资金根据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收取,属于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专 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 挪作他用。 二、 乙方按照;'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反相关流程使用物业专 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直接导致乙方无法完成管理 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岑?限内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目标的,乙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和名,喜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义务,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达到相应的管理目标或无法达到物业管理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 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仍不能达到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和 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直接经济补偿。 第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以外,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造成守约方经济和名誉 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四条 甲方房屋建筑和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 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 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 鉴定结论为准)。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一条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方式签订修改或补充 协议,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 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LOGAN 龙光服务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灼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 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循本合同当定的各项内容。 第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到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软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 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十五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政 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藐。(正文完) 甲方:南至市蠢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署 盖章: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附件一:规划总平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幢数数量建筑面积(平方米) 住宅 套 商业 地下停车位 个 物业管理用房 社区管理用房 合计 备注:实际面积以测汇报告为准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 绿地 2、 道路 3、 化粪池 4、 污水井 5、 雨水井 6、 门禁系统 7、 安防监控系统 8、 垃圾中转站0个 9、 加压水泵15个 10、 水箱2个 11、 电梯20部 12、 发电机1台 13、 消防设施 14、 公共照明设施 15、 避雷设施 16、 共用天线 17、 机动车库 18、 露天(生态)停车场 19、 非机动车库 20、 停车场管理系统 21、 物业管理用房415. 25平方米 LOGAN 彷光販务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 房屋外观定期丞查; 2、 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编制年度维修计划。 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 建立设备房巡查制度和设备管理台帐; 2、 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市政突发停水停电及设备突然故障除外) 3、 电梯困人:15分钟到达现场处理; 4、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检测:2次/年,检测结果合格; 5、 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 道的疏通 1、 服务时间:每天7: 30— 19 :00; 2、 楼道清洁:清扫 1次/天,拖洗 1次/天;公共场所、绿地、道 路:清扫 次/天;沟渠池井、标识牌、信报箱:清洁 _ 次/周;垃圾清 运:J _次/天;公共雨、污水管道疏通:一次/'年; 3、 消杀:蚊虫消杀4次/月(夏),_2__次/月(冬); 4、 雨雪天气后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四、 公共喙化的养护和管理 1、 防治病虫害; 2、 乔木修剪:1次.'年:草坪修剪:4次/年;灌木修剪:4次 年。 五、 车辆停放管理 1、 经营性停车场有合法手续,有交通标识和进出凭据; 2、 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乱停放车辆进行提醒; 3、 经营性停车场有巡视,发现问题按照车主留下的联系方式尽快与车主取 得联系。 六、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 安全管理部门建立21小时值班制度; 2、 对火灾等突发事件有相应预案; 3、 定期开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传,消防演习:2次/年。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 业主在办理装饰装修时,告知其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2、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现隼及时劝告、阻止、报告 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 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 档案资料有专人管理,借阅有记录。 九、其他服务 1、 报修服务时间:24小时,急修: 15分钟到达或按约定时间到认: 2、 向业主公布紧急联系电话、日常服务电话和公司投诉电话。; 3、社区文化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 临时管理规约 目的: 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 护、养护、合理使用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 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管理 有序、整洁美观、服务规范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是开发建设单位在预售商品房之前, 为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而制订,并作为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物业买 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认。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物业名称:龙光?玖誉湖(二期)项目雅湖组团 ; 建筑区划物业座落: 南宁市良庆区良庆大道9号; 建筑区划所属物业类型:混合式住宅。 第二条物业管理模式 本物业区域内,在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通过 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 管理、维修、养护,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物业管理模式。 第三条物业共有部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规约及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以下共有 部分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有的门 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 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等部位以 及该幢建筑物的业主共用的室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 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等设 第1页,共15页 二、由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 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 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共有部分的管理及经营 一、 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 或者改作他用; 二、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理由不履行 义务; 三、 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设立前,统一委托物业服务 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经营管理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外墙及电梯轿厢、道路和绿地,通道、楼 梯、大堂等,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和调整。公共区域经营收益 30%用于乙方管理成本,70%纳入小区服务资金,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部分 在本建筑区划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分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开发 建设单位享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 地下停车场(库)、地面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 2. 未出售的其他住宅、经营性用房; 3. 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房屋如会所、商务中心、教育用房等; 4. 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部分如泳池、运动场等。 第六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M国务院《物业管理 条例》、地方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 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 依法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界企业提供的服务。 2. 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3. 监督前期牧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 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枳。 5. 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 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 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 7.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规约的建议。 8. 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 9. 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二、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1. 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按其专有建筑面积向物业服务企业交 纳物业服务费用。 2. 按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3. 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 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 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5.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 助友爱,和睦相处。 6. 出租、转让牧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7. 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履行业主的义务。 三、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管理的行为: 1. 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 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 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 用设施设备。 4. 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5. 不得乱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6. 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7. 不得违反房屋的规划设计要求,改变建筑灼的用途。 8.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提前告知初业服务企业,按当 地政府规定办理注册、免疫等手续。 9. 不得有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10. 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 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四、 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为: 1. 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 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应及时举报。 2. 如有亲戚等外来人员居住(1个月以上),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物业服 务企业申报。 3. 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协助 物业服务企业通知承租人履行非业主使用人的义务。 4. 爱护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 物业服务企业处理。 5. 楼层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可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 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 五、 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1. 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停放点 保管。 2. 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3. 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清洁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机动车 进入本物业区域,应当严格遵守本物业区域的交通管理规则。 六、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安装空调、装饰装修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1. 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 空调机》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3. 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再使用。 4. 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 柱、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5. 业主如需安装空调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在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业主装饰装修时违反禁止行为 和注意事项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业主大会 一、 业主大会的设立 当本建筑区划内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 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已满两年,依法在项目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 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大会的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由本建筑区划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 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筹备组的组成、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委 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均按《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 规定执行。 二、 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 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 规则履职。 三、 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遵守并服从业 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 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由 受理单位依法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 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五、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 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中,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不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 资金的,不享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解聘 一、 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依法采取招投标方式,并由业主大会 授权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实施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按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议事规 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 容等进行表决。 三、 业主大会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 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有业主 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在场签名并加盖业主大会印章。 五、 因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原因,业主大会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企 业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业主大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临时代管;临 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按照临时代管前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 用标准执行,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交纳、监督 一、 业主自当有部分交付之日起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 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月i日前足额交纳当月 物业服务费用。 二、 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对使用人的交纳 义务向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 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 其他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 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第十条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 一、 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供用合同的约定向供水、 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有关费用。 二、 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足额交纳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费用, 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上述费用。业主拖欠、拒交上述费用的,应按本规 约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或委托物业服务 企业釆取行动停止服务。 三、 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业主、专业单位控 照相关规定承担;前款设施属于业主专有的,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属于业主共 同所有的,由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维修费用。 四、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代表业主,及时与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环 卫等专业单位建立供用合同关系,并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表户名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规约 约定及业主共同决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效能发挥、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 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以及设施设备维修、房屋装饰 装修、环境卫生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二条物业的使用 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建筑区 划《房屋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 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专有部 分,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专有部分使用性质;严禁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办公、 仓储等经营性用房; 二、 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地 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将装修方案报送物业服务企业,并取得其同 意,并与其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 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主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依 据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 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施工 期间应釆取有炊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 的影响,晩间18: 00时至次日上午8: 3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 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有部分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 的,应及时恢怠原状,造成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 应与啊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六、 合理使用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共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相 关管线、设备; 七、 使用电梯,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 停放车辆,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九、 阳台封闭,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本规约和其他相关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十、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使用人在使用物业中,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 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 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 等部位设施的顔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 房、自行车房(棚)以及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等共有部分; 四、 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 排污、消防等共有设施设备; 五、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设摊点; 六、 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七、 违反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超负重等物品和排 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及敞放、敞养家禽、 宠物,影响公共环境、破坏彖地等; 八、 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 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设立广告牌 等; .. 十、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以其他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一、擅自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 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仆机且不进行滴水处理; 十二、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 内壁; 十三、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物业的维修养护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 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应事先告知 相关业主(紧急情况除外),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 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 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 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 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即将或者已经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 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且需进入 物业专有部位应急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通知公安机关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 表到场见证下实施应急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責任人承担; 五、 当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予以配合;有 造成本物业共有部分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 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 本建筑区划内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非使用不当 的质量问题或使用功能障碍,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七、 建设单位拒绝维修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及维 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物业保修金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可以按照《房屋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规定 提出申请,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 委员会组织维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一、 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交存、使用、续筹和管理本建筑区划内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专项维修资金。 二、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项目提出 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前向业主大会提出维修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建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 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工程进展以及资金 划拨等情况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 四、 业主分户账面牧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 续交。相关业主续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得少于其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 金数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拟订,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后, 由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未成立业主大会续交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首期物业 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补足。 五、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 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 同时转让。原业主未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 移登记前协商足额交存。 六、 业主共同决定上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时,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的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大会专项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实施 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直 接组织实施,费用按相关规定列支: 一、 属相关规定的急修项目; 二、 物业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 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房屋; 四、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房屋的情形; 五、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皿元以下。 除上述情形外,需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时,,应经相关业 主共同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第十八条物业转让、出租的相关事项 一、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时,须将本规约作为物业专有部分转让 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后,当事人应当于物 业专有部分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物业专有部分转让或 者出租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二、 房屋出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物 业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 应的责任。 三、 房屋出租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 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 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四、 对违反本规约出租或转租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书面责成业主、使用人立 即终止租赁行为。 五、 业主转让物业专有部分,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物业 服务资金、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 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九条业主提交通讯联系方式的义务 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违反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处置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本规约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其他 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依法查 处;受侵害的相关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相关工作的配合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本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 管理等工作;对于相关部门进入本建筑区划内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业主、物 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挠。 第二十二条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责任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啊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 主应按欠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 务企业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 房门号;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选择以下第二、三条款方式解决: 一、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 二、 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釆取让为合适的行动催收。 第二十三条授予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 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 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 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 或其他管理人制止后,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釆取下 列措施予以制止: 1. 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等进入本建筑区划; 2. 采取必要措施限制业主、使用人使用共有设施设备;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的变更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式之一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建设单位 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致使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 的; 二、 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解除合同; 三、 物业服务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 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形。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根据本建筑区划规 模、实施物业服务的客观需要等拟订选聘物业企业的方案;拟定选聘方案,应事 先吸取业主意见和建议;选聘方案确定后应在建筑区划内公告; 因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原因,建设单位或全体业主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 服务企业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临时代管;临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按临时代管前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 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执行,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 例分担。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约的责任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业服务企业有 权要求其改正;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改正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本建筑区 划内公布该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纠纷的处理与相关民事诉讼 业主之间因本规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 (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物业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规约的制订与生效 一、 本规约的制订: 本规约由开发建设单位制订,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二、 本规约的生效: 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窪设单位签订物业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时,一并签署本规 约,承诺遵守本规约。本规约自建筑区划内的首套物业销售之日起生效,至业主 大会会议依法召开并表决通过新的《管理规约'''后终止。 第二十九条规约的效力 本规约对本建筑区划内的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人 发生变更时,规约的読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三十条规约备案 制订和修改的临时管理规约,按规定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备案。 第三十一条规约保存与执有 本规约一式四份,开发建设单位执壹份,物业服务企业执壹份,业主执壹份, 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 民委员会部门备案壹份。 承诺书 致: 本(人/公司)为 栋 层室(以下简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 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保证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本人/本 公司同意并声明如下: 一、 确让已详细阅读南宁市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定本小区的前期物业 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二、 同意履行、遵守并督促其他与该物业有关人士履行、遵守前期物业管理 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规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三、 本人/本公司同意承担违反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法 律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 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 本人/本公司同意在将该物业转让、馈赠或变更的同时必须取得物业继 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在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收到有效的新承诺书前,本承诺 仍然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 篇2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串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费收费工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来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来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的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资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资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全责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房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中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全责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合同 篇2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给乙方)对古蔺县葫芦山小区实行相对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四川省古蔺县古蔺镇金兰路7号(国税局对面); 占地面积: 约25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约8800平方米; 其中住宅: 约6300平方米; 物业类型: 低层商住楼。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气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化、道路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环境卫生是指公共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尘、淤泥等的收集、清运。 (四)治安防范。 1、内容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消防的监控等),对进入本小区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盘查。 2、责任 (1)制止本小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制止本小区内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3)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本小区内火灾、盗案、和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 1、对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秩序实施有效有偿管理; 2、对本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3、有权对不遵守本小区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认为有危险的车辆谢绝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业主的房屋装修及小区内的各项与房屋结构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大小施工或项目,应立即通报甲方,甲方认可后方能与第三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再开始施工。工程完毕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检查认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电表,计算、开票并代业主转交水电费。搞好物业管理、收集、保存好物业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维修养护基金(简称维修金),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管理目标、年度费用概预算等。 2.合同签订起的前两月,由甲方派人指导物管抄电表、水表,并做好各项费收的核算,收缴工作。但需接受业主的监督。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诉权。 4.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通知、解释、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规定画出停车位,先满足业主停车,有剩车位方可考虑适当的外来停车,停车一律收取适当费用,用于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间无偿使用(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协助处理、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甲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有劳动能力的个人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协助业主委员会及时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小区收支民主账以及需业主分担的大型维修民主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不拖延。(尽量减少给业主带来的不便) 2、公共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业主满意。(楼道地面每天扫、拖;扶手每天擦;楼道的天然气表箱、窗台,地面顽固污渍等每周至少彻底清扫1次;楼梯每天早上7点后清扫,小区的车辆停放处待车辆开出后清扫,要确保车辆停放处及院子内的卫生彻底并保持好) 3、管理人员(保安)态度端正,与业主和谐相处。(对业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对业主的有关疑问进行耐心的解释) 4、保安工作制度上墙, 24小时在岗值班。 5、适时组织对绿化带进行浇水、除草,确保花草长势良好。 6、适时组织对楼道进行粉刷、适时组织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墙壁粉刷和清理化粪池的费用由从小区维修基金内支出) 7、对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别是餐馆的排污管道进行检查、指导,并落实责任。 8、对业主的客人、朋友来访做好及时登记,严禁业主及业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员随便进入小区。 9、小区的楼道、墙壁严禁粘贴广告,大型广告牌需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才能定制。 10、管理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要求整齐、规范,不影响行走、应急通道,并关掉警报器。安全通道内严禁停车。 11、居民休息期间,严禁有人在小区内高声喧哗、吵闹、开警报声、放鞭炮、烟花等。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在政府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由甲乙双方协商,按住户0.4元/平方米,业主摩托车20元/月费用收取。(小车和对外摩托车停放费由物管自定)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以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作参考,并由甲乙双方议定后调整。 3、乙方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以上第四条第7项)后;其余费收用于乙方的各项管理、购买小物品和五项保险费等。 4、业主私人室内的设备设施维修,如需要委托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私人承担。(没按月缴纳维修金的业主,因室外公用设备设施引发的室内室外所有维修费用,全部自己承担。)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甲方保留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或其他方式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乙双方有权利和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后,从管理费用中支出)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惩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4、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用司法程解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加盖双方印章后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规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但须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 篇25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物业座落地点及实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壹处房屋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每季度每年一付,并与每季度每年的合同签订日前一周内支付,先付后住,以甲方实际收到未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半个月或甲方不能根据乙方联系方式催促乙方缴租,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屋,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二、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做为押金。 三、违约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不退租房押金并立即收回房屋。 1.乙方拒付甲方应得租金,租不到期或者通过本房屋中介公司协调转租; 2.乙方居住甲方房屋期间,应妥善保护号甲方原房中设施,不得擅自改动原房屋结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坏,乙方应立即予以维修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乙方在居住该房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该房内从事不正当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租房期间,房内设施损伤或损坏将由乙方维修或赔偿; 5.如乙方因个人原因与物业、邻居及他人引起的纠纷及经济损失; 6.合同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物业费、宽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四、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除不可抗拒原因,如大火、遇国家政策变动、拆迁等,乙方应无条件搬出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若甲、乙双方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应赔偿对方人民币元。 五、本协议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其它补充条款: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物业合同 篇26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项目名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项目情况 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X平方米。 项目类型:□多层□高层□小高层□商业□混合。 第二条 承包经营方式 洽谈承接【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乙方独自与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小区业委会进行,承接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自本合同生效后,有关该小区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及承包费的支付方式 承包费为人民币X元/月整,按年付费,由乙方于每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将下年度承包费交于甲方。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过问乙方的具体经营管理事宜。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金角苑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经营管理中乙方必须端正服务态度,积极化解矛盾,若给小区或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必须控制事态,积极主动赔偿合理损失,如果乙方的经济赔偿能力不足以赔偿损失时,乙方之担保人自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协议由一并签字担保)。 3、为经营所需乙方可以刻制一枚椭圆形收费印章,内容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项目部收费专用章”,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亦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出据证明等。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挽回影响。 第六条 甲方帮助事项 1、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培训通知、会议通知等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2、个别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后确需开据正规发票时,甲方可以帮忙开据,但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成形的规章制度、成熟的经验办法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部分提供。 4、公司进行物业资质年检、工商年检、法人代码证年检时,可以一并将乙方所管项目的相关情况报送年检。 第七条 合同终止条件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承包期内如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承包合同:一是因乙方违规操作或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二是如与业主或相关人员发生大的纠纷,而又较长时间难以调和解决,矛盾有可能进一步升级时;三是不按时交纳承包费时;四是发生责任事故拒不赔付或赔付额达不到对方满意,或者其它原因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无论何种情形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均应以平和心态去面对和接受,并负责任地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退出程序退出管理项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 2) 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应当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尤其是承包时限、阶段性目标等核心机密,否则应当赔偿被泄密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 3、本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应当续签承包经营合同。 4、由履行本承包经营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一方可诉至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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