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旅游合同 |
范文 | 旅游合同(通用31篇) 旅游合同 篇1合同编号: 旅游者 : 组团旅行社: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____市旅游局________年____月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国内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 第3条、第5条、第6 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 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____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旅游合同 篇2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第三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第四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七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八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3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程表》,《旅_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4旅游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者单位)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社)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 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_______________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 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 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 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6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旅游合同 篇7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8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_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旅行团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名人数_______________,初定出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天数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______导游服务派领队。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国际机票专属优惠 甲方购买国际机票、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二、国内旅游专属优惠 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三、国外旅游专属优惠: 甲方组团人数达_________人(含)以上、委托乙方所办理之旅游团体: a.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b.致赠国际电话卡一张。(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甲方参加旅行团体之人数未达_________人、报名参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组之旅游团体、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四、本合约之甲方须提供证明为其身份证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约依政府司法机关之相关法令订定、一式两份、并由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为凭。并以诚信为最高处理原则、上述之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10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三条 价格及项目费用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具体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_________元,(保险金额: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报纸、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六条 景点安排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2.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元)、_________(每人__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住宿交通 1.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服务内容 1.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贩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十一条 乙方取消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3.乙方领队在带领甲方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4.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恶意串通,采取欺骗、误导的手段招徕旅游者; 6.乙方旅游团队的领队不得与境内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甲方消费。 7.乙方不得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服务信息或者发布虚假广告。 8.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10.乙方不得伪造冒用其他旅游经营者的注册商标和质量认证标志,擅自使用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名称。 11.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供服务。 12.乙方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以及民族、宗教歧视等内容的旅游项目。 13.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甲方在指定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换;乙方和指定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串通、欺骗行为,或者对商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但商品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经营者追偿。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其服务项目和方式; 3.甲方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或者惯例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4.甲方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收费服务; 5.甲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权获得保障; 6.甲方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有权得到尊重; 7.甲方应当配合导游工作,遵守团队纪律; 8.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10.甲方应当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11.甲方应当遵守安全和卫生管理规定; 1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3.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还应确保其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14.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导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2.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没有尽到严谨的旅游组织者应尽的责任,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5.乙方违反向甲方提供必要信息的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和解; (2)向旅游、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申诉或者投诉; (3)有仲裁协议的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1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三条 价格及项目费用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具体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_________元,(保险金额: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报纸、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12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报名与成团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1、主要事项旅行团名报名人数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2、旅游发票;3、行程表;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13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_______个。分别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下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元至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14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旅游合同 篇15为了提高_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_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_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_双方的责任,保护_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_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务,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但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旅游合同 篇16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3.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旅游合同 篇17甲方: (或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 、 、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 %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 篇18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19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 用 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旅游合同 篇20合同编号: 团号: 出团日期: 年 月 日 出团线路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GF-20__-2401号示范文本制定,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包价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GF-20__-2401号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社为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为:L-GX-CJ00022。经营范围: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31号二轻大厦四层。 6.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GF-20__-2401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旅游者可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字、旅行社留存)、附件《旅游安全须知》(双方签字并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7.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签字的旅游者代表有义务将合同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说明,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及时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将其他旅游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适合参加的旅游项目的信息等)告知旅行社。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旅行社书面声明,否则旅游者代表在合同文本、相关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旅游者代表为法人机构的,须加盖法人机构公章,上述义务由该法人机构承担。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第一章 基本约定 第一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另纸附上)。 第二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协议内容 第二章 协议条款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GX-CJ-00022; 第一条 旅游时间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况 出发时间 , 结束时间 , 共 天 夜,饭店住宿 夜。 行程: ;集中地点: ;散团地点: 。 地接社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若有调整,以出团通知为准) 第二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保险范围和理赔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条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仅限提供协助服务。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 元, 成人: 元/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 旅游费用详细清单及支付方式见团队订单。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 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6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 第 种方式) 1、转至旅行社出团; 2、延期出团; 3、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解除合同。 第五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六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见团队行程单,如无特殊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1、 双方通知对方相关事项,可以以书面送达、电子信箱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话通知四种形式,任一形式均视为通知送达。 2、 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盖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与其具有相同效力,旅游者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字、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3、已向游客代表询问出行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回复身体健康良好,适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内做过大手术,孕妇,患有传染疾病者等谨慎出行;70岁以上老年游客请提供近期健康证明并有家属陪同。出行游客根据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户名: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户: 0091 0104 0017 318 开户行: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营业室 备注:旅游者应当到旅行社财务部或各门市交纳旅游费用,也可以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旅行社账号。旅游者交纳现金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开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用章的收款凭证。旅游者不得将旅游款项交给不能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员,否则其后果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地址: 地址: 旅游合同 篇2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费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旅游合同 篇22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旅游合同 篇23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旅游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_________元,(保险金额: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标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馆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旅游合同 篇24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 (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 (2)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 (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旅游合同 篇25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旅游合同 篇26旅游者(甲方):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 住宿标准:_____。 餐饮标准:_____。 购物安排: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 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27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出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28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根据《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 日游,共 晚 天。自 年 月 日 地点出发至 年 月 日 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 人,总金额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 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 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金额的 %,计(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金额的 %,计(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 2、住宿饭店标准 。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 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 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每人 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 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 (1) ; (2) ; (3) 。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 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 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旅游合同 篇29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出境旅游报名须知 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合同方可生效。 5、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体出发集合时间、航班信息、住宿设施等不能确定要素的信息,出发前通知旅游者。 7、旅游者应保存好本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发生争议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8、旅游者出境旅游应遵守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9、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境时允许每人携带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金或5000美元现金,免税烟一条,酒一瓶;摄像机、高级照相机必须在海关申报,以免回国时过关缴税。 10、旅游者可以就下列事项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11、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电话: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0871-96927、63164961 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88-96927、5123432 普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9-96927 西双版纳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 红河州旅游局执法监督科 10、乙方(组团旅行社) 24小时服务质量监督及投诉电话: 负责人:__________。 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30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______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__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旅_____程》 旅_____程 团号 领队姓名 领队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二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三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四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五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六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七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第八天:(?月?日)出发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 标准 用餐标准 (早)?(中)?(晚) 住宿地点 标准 购物地点 自费娱乐项目 境外应急联系人 电话号码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旅游合同 篇31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件1) 1.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 2.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件2) 3.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其主要保险事项重点说明:(注:甲方己详阅并明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保险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有其监护人随行。 2.保险责任 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意外伤害保障(死亡、伤残最高赔付人民币10______元,未成年人最高赔付人民币5______元) ②意外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人民币2______元) ③丧葬保障(丧葬处理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5______元)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4.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险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脱团),其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5.索赔要求与程序(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6.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保险合同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条旅游费用及支付方式 1、旅游费用: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______元。其中:成______元/人,共人; 小______元/人,共人(注:小孩费用只含);合计人民______元。 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①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交通客票费(注:飞机包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 餐饮住宿费:《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中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游览费:《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中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接待交通费:从旅游集中至旅游结束时地面接待的大交通费用。 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项所列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或交通运输部门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②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航空保险费,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2、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 转帐; 信用卡; 其他付款方式: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和《游客签定旅游合同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第5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3.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4.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三、违约责任 第6条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第7条延误出行 1.甲方未如约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而延误行程的,且又未中途能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旅游车晚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第8条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9条单方委托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0条压缩游览时间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按双方约定的游览时间被缩短50%(含50%)以上,乙方应退还该景点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该费用10%的违约金。游览时间被缩短50%以内,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景区内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等费用) 第11条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第12条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13条不可抗力 1.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而减少的费用,应退还甲方,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第14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7条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或采取过激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9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0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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