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股权订立遗嘱 |
范文 | 有关股权订立遗嘱(通用3篇) 有关股权订立遗嘱 篇1立遗嘱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及老伴)(有老伴的建议将老伴也列为“立遗嘱人”部分)财产进行分配为见证人,见证人现(及老伴)(及老伴)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在完全自由、自愿的情 1、本人(及老伴)拥有的但仅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有限公司”的____%的股权。 2、(若有其他财产的,请在以下详细列明) 二、立遗嘱人对本遗嘱所涉及财产的处理意见 本人(及老伴)拥有的但仅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有限公司”的%的股权由子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继承,其他子女不得对此提出任何主张。 代书代书遗嘱(范本) 三、立遗嘱人在本遗嘱外未处理的财产的分配方案 本人未通过遗嘱处理的其他财产,由本人膝下子女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本人的债务由各个子女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四、寄语 本遗嘱是本人(及老伴)在充分考虑和商议后做出的决定,望本人膝下的各个子女遵从本人(及老伴)的心愿,切勿争产,和睦相处! 五、其他 12、本遗嘱经本人(及老伴) 3、本遗嘱一式(捺印)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捺印)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捺印) 有关股权订立遗嘱 篇2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及程序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从平等原则引申出来的。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意愿。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合同才成立。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向,但在具体条款上,如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问题上往往意见不一,这时合同就不能成立。 4、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根据劳动部1994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4、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有关股权订立遗嘱 篇3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的先合同义务:(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A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B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C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双方的后合同义务:A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B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C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D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也要遵守。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委托诉讼代理权如何取得 保外就医条件与程序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 符合哪些条件才算交通事故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吗 收养法规定了哪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 什么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法的收养关系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什么是债权人免除债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无证驾驶处罚规定 减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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