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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正规公司正式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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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公司正式劳动合同(精选3篇)

正规公司正式劳动合同 篇1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规公司正式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并经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乙方有权了解的其他情况,且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提供给甲方的学习、证书、文件等资料均为真实,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乙方愿承担相应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则可续签本合同,续签的次数不限。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当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或者公司经营需要而对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工作制,每日8小时,上下班时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假待遇。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除外。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第九条 甲方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法律及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状况制定本公司薪酬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它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次月15日发放。

  第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福利津贴和保密费用组成,具体以应聘表确定的基数作参考。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不得提升。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工作年限发放奖金。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第十五条 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补助外,甲方不负有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的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含有乙方因履行保密义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具体比例是报酬的15%。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月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下列原因对乙方工资进行调整:

  (一)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能力调整工作岗位的;

  (二)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岗位的;

  (四) 乙方被派遣到甲方入股或参股到位的;

  (五) 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及出现其他客观情况的。

  第五章 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已经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公司的规章,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失,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第二十七条 如果乙方有贪污受贿,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引起或将引起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和损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保护商业秘密事项,按照双方的《保

  密协议》执行。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获取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

  第三十三条 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和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乙方达成协议的;

  (三)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 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四) 甲方因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 损害经济损失的;

  (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 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产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六) 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劳动权利;

  (二) 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三)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利益的;

  (四) 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五) 甲方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条 要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三)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当按劳动者用工工资标准的2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按法律及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人员如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三条 乙方如在本企业内担任经济、管理、财务等高级职务,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辞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决意辞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至少赔偿合同余期的全额工资作为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产生,报经董事会批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或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由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内容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规公司正式劳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二十一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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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3: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