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
范文 |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精选25篇)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承租单位: 出租单位: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依照《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审查乙方的企业资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提供进场安、拆装所需的现场条件,并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地质条件资料、砼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施工资料。 3、负责机械设备在安装期间和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4、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 5、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队伍使用塔吊时间的安排工作。 6、有权对乙方违反现场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罚,有权要求调换不合格的操作人员。 7、负责信号工人员配置工作,负责吊钩以下绳索的安全和更换工作。 8、塔吊验收合格后,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备案 9、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0、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保证出租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2、安装前向甲方提供与租赁资质相符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装资质、安、拆装技术方案等资料) 3、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委托其他单位安装、顶升、附着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并向甲方备案。 4、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验收前,应当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5、塔吊安装完毕,出具详细完整的八张验收表格 6、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7、坚持“十不吊”的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8、在每班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9、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并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完好。 10、保养维修须由甲方人员配合帮忙的,必须向甲方办理有关手续,不得私自让甲方人员帮忙维修保养。 11、甲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提供协助救援服务。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1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2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塔吊使用过程中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保障作业人员施工安全和各方财产免受损失,预防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恪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塔吊使用范围:钢结构安装工程、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 四、双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均必须遵守国家及省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塔吊。 五、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规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须委派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使用签证单,并安排具有操作证的吊装人员(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2、乙方在每次吊装任务完成后必须补填塔吊确切使用起止时间及塔吊运行状况记录,双方共同安排专人负责,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3、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任何一个使用方在吊装前必须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相关吊装内容的方案交底,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告知双方项目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责任范围划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办理塔吊使用手续时擅自使用塔吊,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吊装过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吊装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操作规程和吊装“十不吊”规定,不允许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构件、散件必须捆绑固定牢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已双方在使用塔吊交接过程中,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塔吊使用工况状态,确认的工况状态作为甲已双方使用塔吊状况界定的依据。 5、塔吊工况界定不清时,可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确认。 6、使用方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除对自己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装内容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机误操作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7、塔吊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在正常吊装过程中,因塔吊吊钩以上(含吊钩)的机械故障或塔司人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机租赁公司)负责。 8、吊钩以下(含钢丝绳)的作业不当或指挥不当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9、按照上述责任划分,在塔吊使用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同时,另一方使用方(无过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索赔权。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甲已双方如因塔吊使用而发生事故并产生法律纠纷时,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决。 八、协议时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终止塔吊租赁合同时而终止。 九、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塔吊使用过程中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保障作业人员施工安全和各方财产免受损失,预防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恪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塔吊使用范围:钢结构安装工程、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 四、双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均必须遵守国家及省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塔吊。 五、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规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须委派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使用签证单,并安排具有操作证的吊装人员(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2、乙方在每次吊装任务完成后必须补填塔吊确切使用起止时间及塔吊运行状况记录,双方共同安排专人负责,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3、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任何一个使用方在吊装前必须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相关吊装内容的方案交底,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告知双方项目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责任范围划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办理塔吊使用手续时擅自使用塔吊,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吊装过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吊装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操作规程和吊装“十不吊”规定,不允许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构件、散件必须捆绑固定牢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已双方在使用塔吊交接过程中,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塔吊使用工况状态,确认的工况状态作为甲已双方使用塔吊状况界定的依据。 5、塔吊工况界定不清时,可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确认。 6、使用方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除对自己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装内容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机误操作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7、塔吊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在正常吊装过程中,因塔吊吊钩以上(含吊钩)的机械故障或塔司人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机租赁公司)负责。 8、吊钩以下(含钢丝绳)的作业不当或指挥不当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9、按照上述责任划分,在塔吊使用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同时,另一方使用方(无过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索赔权。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甲已双方如因塔吊使用而发生事故并产生法律纠纷时,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决。 八、协议时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终止塔吊租赁合同时而终止。 九、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4承租单位: (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与避免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005)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相关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由安装单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负责配备专业指挥信号工(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负责塔吊信号指挥工作,如需隔楼吊装,要加配接力信号指挥,对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信号工服装。 6、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考核与“应知应会”考核,并根据“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向塔司、信号工、挂钩工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7、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8、负责汇总与整理甲乙双方的塔吊相关资料。 9、未按上述1~8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 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原件;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⑧塔吊应急预案(盖公章)。 2、根据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与技术条件要求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够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后,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拆装的法人单位盖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吊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5、向塔司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6、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要求操作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7、乙方塔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与“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 8、乙方未按上述1~7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9、因塔吊设备问题和塔吊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5甲方: 乙方: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现已住进学生宿舍,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监护人负一切责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通知家长作停宿处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或学校行政值班领导,由值班老师或学校行 政领导负责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蚊香、收录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攀爬走廊等危险地段,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作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监护人负责。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如有违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并作停宿处理。(请假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允许,并完善签字手续)。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铺。(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3)不做值日工作。(4)吃零食、垃圾乱扔。(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6)下晚自习后一小时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 ,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严禁在校内外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玩水、玩火、乘车等行为。如因此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 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住宿生、学生监护人签字并盖右拇指手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6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说明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其他事宜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7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8总承包单位: (甲方) 分承包单位: (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德州市信访中心综合楼 2、工程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办公区,南邻计委,北邻德州银行,东临新兴路。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__年10月27日起开工至20__ 年10月1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 10000元,并且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1元计),并收取电损费10%,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9甲方:_________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物业及广大业主共同利益,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对燃气设施监督管理,规范装修人、装修企业的装饰装修行为,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宁、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庭院燃气公共设施免费维护管理; 2、 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用户进行室内安全检查,不定期对正在装修用户进行检查,并定期在小区进行安全宣传; 3、 甲方应定期按照乙方提供业主的名单进行点火; 4、 对于通气之前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必须经乙方出具相关证明后到燃气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二次安装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通气点火; 5、 对于通气后用户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甲方及时通知物业并有权对用户进行停气处理; 6、 如有险情及与燃气设施相关事宜公司须按乙方要求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7、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启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不得涂改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8、 经国家认定不合格或者已被取缔销售的燃气具,甲方有权拒绝点火。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燃气设施受到破坏,乙方应及时报修,必要时乙方应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2、 督促并监督业主掌握安全用气常识,正确使用燃气; 3、 定期向甲方提供点火名单,甲方根据点火名单及时进行;点火,没有乙方提供名单,甲方不得进行点火; 4、 定期向甲方提供业主室内装修名单及房屋所处位置; 5、 对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的用户,乙方应积极制止; 6、 乙方应积极协作甲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0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企业化的物业安全管理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总面积约——平方米;物业类型 性物业 。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由装饰公司装修完毕并已通过聚富房地产地产公司验收的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和逃生通道、门厅、电梯、强弱电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电梯及电扶梯、消防设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护管理服务,由乙方看管。 3、地库已安装完成的电缆、上下水管道、排风管道、消防管道设备房的各种设备由乙方看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 年。自 ——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月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重庆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乙标准。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的工作。甲方不认可的乙方员工,可以要求乙方随时更换。由此产生的责任甲方可要求进行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机密的有关资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无偿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电资源。 7、甲方有义务教育甲方员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服从有关管理,共同安全环境。 10、甲方允许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证件在甲方施工现场配戴使用。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制订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严格实施。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负责编制重庆国际贸易中心范围内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5、甲方管理代表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的上级管理提出书面申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甲方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保证有——人编制的安全管理队伍负责承揽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包含管理人员、轮换休假人员),在必须保证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务前提下,乙方可以适当增减岗位人员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编制表》、《主管通讯录》、《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装备。 11、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乙方所有员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围内吸烟、打牌及赌博。 1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乙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因甲方管理的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乙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14、乙方员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务的同时,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重庆勾结贸易中心的整体形象。 15、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6、乙方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及相关劳动保险。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目标管理分项考核标准”(各项劳动安全事故防护和清洁卫生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X日内达到的管理标准。 乙方按照目标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报书面工作汇报;每月、每季度呈报书面工作总结。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安全管理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另在本协议书生效的第一个月将安全管理人员的服装及装备费一次性付款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划拨到——物业管理公司账户上。 2、物业的清洁服务费由甲方按统一在每月——日前支付费用。第一笔费用于签订本合同X日内将RMB: ——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划拨在乙方公司账户上,方式: ——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 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济纠纷,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额费用且超过15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工作联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管理组织架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议,洽商和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派驻管理人员变更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确认相关派驻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3、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全权派驻代表签署意见。 3、甲方行政管理负责人,乙方行政管理负责人,双方涉及费用往来文书、文件由总经理以上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不涉及费用文书、文件由上述双方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或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肆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1甲方: 乙方: 业务内容(名称): 总则: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安全、消防、环境、治安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前提下,为保证双方业务顺利开展,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在*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进行施工、供应、服务项目的所有外协单位。本协议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环境条款: 1、劳动安全 1.1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书,乙方须将操作证原件交甲方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特殊作业包括:电气作业、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切割、行车操作、冲床作业、液压设备作业、叉车驾驶、制冷作业、登高架设等。 1.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执行。对大型工程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交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1.3乙方应对乙方所属员工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对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1.4施工过程中,乙方员工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全责。 1.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危险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 1.6安全事故处理: a)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工程负责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b)甲方工程负责人接到乙方的报告后,立即协助抢救及处理事故; c)乙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甲方工程负责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1.7乙方应杜绝作业者的“三违”行为,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有“三违”行为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三违”指: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 1.8施工过程中,乙方使用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种设备必须是经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查部门进行审验合格后的。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的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动力电源、连续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灯具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接拉的电线必须符合电气和消防规范,严禁用裸线头代替插头;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1.10不得违反其他劳动安全规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业务人员从事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的应具备合法资格,并将资格证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门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2.2在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2.3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中,不得违章作业。当发现火灾隐患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2.4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引发火灾(火险)事故。当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甲乙双方必须积极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5对于需要临时接电或动火的工程,甲方负责审核、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乙方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眼处张贴《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甲、乙双方都应配备现场安全员至少一名,负责监控临时用电、动火现场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动用、挪用、堵塞及损坏甲方的消防设施。 2.7甲方公司内不准流动吸烟,不准在非吸烟区吸烟。 2.8禁止无证临时动火、用电。 2.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运载或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甲方; 2.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进入油库、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 2.11不得违反其他消防安全规定。 3、交通安全 3.1进入公司的一切车辆和行人,应遵守公共交通规则,主动接受保安或相关管理人员的交通管理。 3.2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还须有危险物品准运证。 3.3乙方车辆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进入(已取得汽车通告证的除外),不得超载、超高、超宽、逆行、鸣笛等,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进入甲方公司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标识行驶,无限速标识的车道,车辆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 3.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车辆或物品不得占用厂区道路。 3.6人员按交通标志及道路线行走,不得移动或损坏甲方的交通标志。 3.7未经甲方同意,所有车辆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3.8不得违反其他交通安全规定。 4、治安管理 4.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员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4.2禁止黄、赌、毒、盗、抢、骗、破坏、设施勒索等违法活动。 4.3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携带管制刀具、传销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 4.4乙方物品(包括个人物品不能随身携带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须凭甲方放行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无效)的放行条。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的,须经高科办公室同意并通知保安后,方能外出,事后及时补办放行手续。 4.5来访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后需外出的,进入时需登记物品规格及数量并交当班保安现场确认记录,外出时由业务部门接洽人确认签名,保安确认无误方能外出,否则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续办理。 4.6乙方人员不得填写甲方的放行条/仿冒签名、旅行物品与数量不相符合等,否则按盗窃处理。 4.7乙方进入甲方的物品,须自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8不得违反其他治安管理规定。 5、信息安全 5.1没有征得甲方同意,不能进入办公场所,征得同意进入办公场所时,原则上严禁携带手提电脑、PDA、电子记录媒体、数码相机等。 5.2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规定的会客场所进行业务活动。 5.3未征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区域内拍照摄像。 6、环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应控制设备工作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员身体的危害。 6.2在施工、业务办理期间,不得将有毒有害废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区域,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甲方的能源、资源。如水、电、汽[气]、施工/建筑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辅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区域内随处使用绿化等水龙头取水洗车,严禁将洗车的废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运输工具在甲方区域内出故障,需要紧急维修的,不得将废油、废抹布、废零件等废弃物乱丢,应旋转在指定场所。 6.6乙方在储运甲方的废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应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以及环境污染。 b)对粉状废品的运输,要采取密闭容器或加盖蓬布:对液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运输途中粉尘飞扬、液体泄漏污染环境。 c)乙方在搬运废油桶等液体容器时,应按开口朝上的规定搬运,不得有残留废液泄漏出来,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处理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废渣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7、其他条款: 二、文明条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卫生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 1.2在施工中,要规范旋转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顿,不得随意放置; 1.3在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掉落在施工现场,不得丢弃或掉落在现场的产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响产品质量,要旋转在规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现场的托板/周转箱/台车/设备等作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佩带明确标志,穿戴整齐,不准随地睡觉、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任何安全环境隐患后方能离开。 2、出入门管理: 2.1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人员,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证实被该人员可接洽后,方能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值班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出公司时来访证件交回保安室。 2.2因业务关系,需长期经常性进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免登记进出,此证件不得转借和超限期使用。 2.3进入公司的人员在18:00~8:00时作业的,另须接洽业务部门确认,派人现场跟班,并到高科办公室办好联络手续,方可在指定区域施工。 2.4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必须凭出入证进出,主动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员的检查。 2.5乙方人员在业务期间,不得带第三方人员到甲方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2.6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仅限在与业务相关的范围内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到办公室、信息中心、技术中心、防火防盗等重点保护地点。 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违约处理,违约金交甲方): 1、安全违约处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缴纳违约金50~2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违反安全条款1.1、1.3、1.4〈劳动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环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并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违反安全条款1.5、1.7、1.8〈劳动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环境安全〉(情节轻微者按安全违约条款1.1违约处理)。 2)在1个月期内,二次违反安全违约1.1〈劳动安全〉之一处理者。 1.3违反安全条款2.4〈消防安全〉者,给予严重警告并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其该年度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释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1)违反安全条款1.2〈劳动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内,二次违反安全条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于乙方进行业务活动或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者,甲方有权立即勒令停工并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同时追究责任。 1.5违反安全条款1.6〈劳动安全〉者: 1)隐瞒轻伤及以下事故:给予警告,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隐瞒重伤事故:给予严重警告,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3)隐瞒死亡及以上事故:给予严重警告,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并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向行政机关汇报,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文明条款: 2.1违反文明作业任一条款的,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20~50元。 2.2一个月内累计违反文明作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50~300元。 2.3一年内受到文明条款2.2〈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严重警告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300~1000元。 2.4一年内违反文明条款2.3〈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除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四、操作办法: 1、对安全、文明违章行为,由检查单位、部门出具书面检查记录报高科办公室。 2、高科办公室对安全、文明违章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业务期间在乙方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违反本协议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一次性合格单位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长期业务单位协议书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则本协议继续生效至下一年,依次类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因此发生争议的,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2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明确双方安全职责。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经济处罚等措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5.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乙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人员并持证上岗,不得随意调动,如有调动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员。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结束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司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开挖区域进行确认以免损坏地下管线、电缆等物,如有损坏由司机负责。 9.下班后,司机应将机械应停放在平稳的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机械,如发现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任。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区域,不得到处走动,偷盗施工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罚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乙方人员应遵守湖南省治安处罚条例,禁止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现场。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加盖双方公司印章;与项目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 1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地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3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护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特鉴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分包内容(范围): 3.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方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史国保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周五兵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施工过程;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录、制度和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负责和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失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四条 乙方的负责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江岸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安全资质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7.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8.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9.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0.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1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15.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生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部门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负责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无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第七条 争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内,若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工程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4甲方:乙方: 为保证学生乘车安全,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足额发放乙方工资,年终绩效考核甲方将乙方作合格等次对待,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的影响,则年终绩效工资考核甲方将乙方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对待。 二、乙方因工作失误引发事故者,则按纪按法处理。 三、乙方每天按时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跟车,甲方安排他人替换。 四、学生上车时要帮助维持好秩序,清点本车次学生人数,如有漏载或超载,应拒绝驾驶员发车,等学生全部上车后,最后一个上车,到达站点后,要第一个下车,保护学生安全下车。 五、车辆行驶途中,督促学生不许离开座位,不允许打闹,不允许将头、手伸出窗外。 六、监督驾驶人员按操作规程行车。 七、此协议每学年签订,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5甲方: 乙方: 下学期,我校住宿生将住进学生公寓,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手机及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手机充电、电蚊香、热得快等),一经发现,除停宿外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收到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作停宿处理,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两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床铺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的。 (3)不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将零食带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习后学校本着非营利原则提供副餐)。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的。 (6)下晚自习后三十分钟,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区。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突发事件处理人: 宿舍值班老师学校行政值班领导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长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61、为了切实加强本工程现场管理,有效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控制,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实现计划目标,特制定本质量安全管理合同。 2、本质量安全管理合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而定。 一、管理机构 1、本工程劳务分包单位为绵羊市北郊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要求的项目总负责,项目技术、质检、安全、特殊工种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给甲方。 2、劳务施工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程的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根据该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人数、进场时间等。 3、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班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进度缓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班组将给予处罚。 4、劳务分包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在现场并保证联系电话畅通,若劳务公司主要负责人有事离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同意后安排好现场临时负责人方可离开。 5、工程开工后每周一下午16:00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必须到甲方会议室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由总监主持召开的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现场安全管理 1、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标准、条例及现场甲方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随时配合各个单位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接受教育并整改,若不整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项目开工后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配合甲方安全员做好各个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甲方编制的安全施工设计书和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积极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序。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劳务分包单位各个班组施工人员严格执行门岗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不得擅自带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4、施工临水、临电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及现场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若有不符合要的部位需限期整改,预期不整改的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向甲方资料员提供机械“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准用证”。不符合要求不准使用,对不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业是必须佩戴安全带。若有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次50元。 6、模板、外架等支撑系统要牢固、平稳,支撑间距要根据施工方案和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各个班组要相互配合,不得随意拆除外架和模板支撑钢管,若有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上岗必须持上岗证方可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上岗证的原件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无证上岗者将给予100元罚款并勒令其退场。操作震动棒、打夯机等要佩戴绝缘手套,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电闸、开关等。 8、现场机械设备等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按规范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实施,各班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拆除、移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9、“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必须及时完善,若有发现经甲方管理人员口头通知不予整改者将给予500元罚款。 10、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定期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进行自检并形成检查记录,对现场使用的极具进行正常的维护和定期保养。塔吊使用中必须配备专职信号工协调各班组正确安全使用塔吊,以防发生塔吊碰撞或人身安全事故,定期对现场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训。 11、严禁高空抛洒建筑材料、垃圾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严禁在宿舍内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私自使用电炉。 13、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各个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配齐安全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14、由于劳务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均由其承担。 15、在施工作业中发生的轻伤事故(医疗费用4万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担,包含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善后处理的一切费用;重伤事故(4万元以上)及死亡事故甲方承担80%,乙方自己承担20%。 16、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三、现场质量管理 1、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等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2、各分项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必须遵循:“三检制”,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须配合甲方取样检查等。 3、劳务分包班组必须按设计施工图配合设计变更、规范规程和国家统一验收标准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或偷工减料,违者重罚并考虑将其清理出场。严禁隐瞒施工质量问题,不得对质量问题私自处理,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若有质量问题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检查出书面处理方案后方可按照甲方处理方案处理。 4、为保证施工质量,若有施工难点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必须与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及时沟通。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制”首先劳务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单位验收,提出问题及时整改,连续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将给予500元罚款。等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验,若不报验造成的一切返工后果由其自负。 6、混凝土构件拆模前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模,若发现私自拆模罚款200元以上,造成质量事故有其自负。 7、由业主、监理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大检查时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各个班组长必须参加,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 8、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支撑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能力或加设支撑,上下层支撑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9、混凝土结构构件必须加固牢固,不得出现涨模、跑模现象,如有发生每处给予200元罚款,若有大面积涨模、跑模现象将进行5000~10000元罚款,并做返工处理。 10、砼浇筑前必须对模板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板缝必须用胶带封口,以免漏浆。 11、模板加工及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构件截面尺寸进行配料,不得随意加工浪费材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钢筋在加工安装的过程中必须看清图纸,按图集及规范要求下料,不得随意加工浪费材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钢筋绑扎过程中认真看清规格、型号、位置和根数,出现错误造成返工由其自负。 1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漏震,过震。混凝土表面保证平整,收面不得少于3遍,严禁在混凝土表面使用水泥浆或砂浆找平。 1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在运送混凝土罐车内随意加水,如若不听随意加水造成混凝土构件缺陷或质量问题均由其负责,并赔偿浪费材料。 16、现浇混凝土构件出现空洞、露筋、烂根、钢筋移位等严重质量缺陷,根据面积大小处以200~500元罚款。 17、本年度内必须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完成一半以上砌体工程,在标准层施工中每月不少于6层,如遇下雨等自然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18、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内完成,造成甲方延期,甲方对乙方执行延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处以人民币1000元工期违约金赔偿。 19、在履行合同中,甲方发现乙方无能力确保工期,在整改指令的期限内仍不能得到改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乙方清理出场或以本合同工程单价上浮20%的单价分割给其他承包队伍,此项增加费用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给分割队伍,乙方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对进场材料、机具等进行合理分类堆放。 2、施工道路应平整、畅通。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 3、及时清理现场及生活区垃圾,并按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现场操作规程操作。 5、每道工序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6、外脚手架搭设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安全网要求挂设平整、无污染、无破损、搭设牢固方正、美观。 7、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施工用水做到人走水关。 8、施工现场内严禁乱写乱画。 9、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施工现场内严禁穿拖鞋或光背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对发现的问题甲方管理人员对其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每次罚款200~500元。 12、施工现场内不准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情节严重者直接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章) 代 表: 日 期: (章) 代 表 : 日 期: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7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8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现“零死亡”的目标,实现“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达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项目部标准。杜绝“三违”,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中安全生产,规范职工行业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充分协商特签定本责任书,此责任书与劳务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乙方要确保全部人员参加培训,且必须全部考核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应召开班前会,每周五有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乙方应确保全体作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周一的安全例会。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三违”现象,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进行作业,并严格按JGJ59—11标准和其他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七、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十、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责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标 1、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工地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要求。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杜绝非典型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的出现及传播。 4、培训教育:对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培训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处罚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正确使用者(如不系好帽带)罚款200元。 2) 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罚款500元。 3) 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严禁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等,违者罚款200元。 4) 违章动火及在施工现场内戏耍打闹者罚款200元。 5) 坐在脚手架防护栏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罚款200元。 6) 擅自挪动或拆除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牌、安全标志,罚款200元。 7)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 严禁酒后上岗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并处200元罚款。 9) 违反其它安全操作规程者,依照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清退。 10)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准故意破坏工地安全标志板牌、数字牌。违者罚款200元。 11) 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必须通过电工接线,严禁私拉乱扯。违者罚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违反JGJ59—11标准或没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属于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任何负伤损失及相关医疗费用概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甲方的现场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惩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场,概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19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在安拆过程中的施工安全顺利进行,项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乙方在本单位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对乙方的安装资质及塔吊的安装告知书、检测报告、塔吊使用证等其他证照进行审查或沟通,对乙方的安装拆卸人员发现有未成年工、童工等与《劳动法》相违背的人员进行清除,并作出罚款等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讲解国家、企业的安全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等条例,监督对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时检查乙方的交底执行情况。 4、乙方所有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向操作人员做专项技术安全交底,并下技术指导书。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违者进行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6、参与安装塔机的指挥员、司机、电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7、安装前,应对塔身机构、绳轮系统、传动电气系统进行仔细检查,有安全隐患不得安装,保险限位齐全可靠。 8、安装塔机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互换和偷工减料,不得随意改动安装工艺,各种螺丝、绳卡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顶升时,上部必须保持平衡,有故障时,应先排除故障后,在进行顶升和安装,四级以上风不允许顶升。 10、登高人员必须配带安装带、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装于工具袋中,不允许随便抛掷。 11、登高人员必须经过体验、身体合格方可登高。 12、全体施工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看明信号后,再进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风等恶劣气候时,一律停止作业。 14、所有安装人员绝不允许在安装拆卸塔机期间喝酒,要保持足够的睡眠,保持清醒的头脑,精力充沛,完成安装任务。 15、安装和拆卸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有专职安全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员要组织搞好班前安全活动,作好记录,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下发的整改通知单要及时进行整改、反馈、确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以上各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违背本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责任损失。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地址:办 签约 时间: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20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合同书 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乙方开发丙方建设但处于停工状态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完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原则,乙、丙方特向甲方签订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书。现将乙、丙责任明确如下: 一、甲方(主管单位)责任 1.甲方切实做好监督职责,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发现停建工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设单位)责任 1.监督丙方按责任履行职责; 2.负责安全防护和值班所需费用。如丙方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3.施工单位(丙方)已解除合同离场的,其丙方责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单位)责任 1.切实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护。未建围墙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砌筑_________米高、美观大方的封闭式围墙(样式由甲方提供),设一处封闭式大门并上锁。平时加强对围墙的监测,防止因基础不牢或台风暴雨发生围墙倒塌造成伤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职责并安排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范围; 3.停建工地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对现在脚手架的检查,对搭设时间长,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隐患,要防止台风吹倒脚手架而伤人伤物。 5.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对地下室的管理,尽可能长期抽干地下室的积水,将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暂时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要加强临边洞庭洞口的防护。 6.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等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7.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坚持未完工验收绝不能使用的原则; 8.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杂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废品收购站和仓库的要尽快清理。 9.加强对停建楼房的自身质量监测工作,对已砌好的砖墙要加强检查,防止台风吹倒砖墙、吹坏门窗玻璃伤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在停建工地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_____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与_________路交界处。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21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生):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学生在甲方企业参加岗位实习,甲方从丙方实习生中录用企业员工,乙方学生愿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参加实习并选择就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实习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在甲方参加为期____个月的顶岗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________部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3.实习结束前,若甲方愿意留用乙方,则甲方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岗位、内容进行调整。 (2)实习期间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记录,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违规操作等违规表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协议,并通告丙方。 (3)丙方根据甲方的实习指导情况和工作量,按照____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支付实习指导报酬。 (4)实习期间,甲方按照厂规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并有权根据厂规进行奖励或处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应该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并协商解决学生的食宿; (2)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允许丙方前往甲方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并并对丙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鉴定信息; (3)在乙方严格遵守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的情况下,给予乙方每月________元的津贴; (4)在乙方实习期间,配合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乙方做出实习考核鉴定; (5)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6)实习期内,甲方按本单位规章严格管理实习学生,并按规定提供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由于甲方设备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及时通知乙方家长和丙方; (7)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由甲方全权负责其人身安全,甲方应承诺学生进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方准许其进厂参加实习,学生在厂实习期间在其具备独立完成某项工作能力前,企业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并培养学生。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8)学生因故终止实习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甲方须及时告知乙方家长和丙方,并督促学生立即返校。学生无辜离岗不知去向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协助公安部门查找; (9)发现学生的不良表现时及时通知乙方家长和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合法的劳动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2)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权利; (3)在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时有权获得救治和赔偿的权利; (4)有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报告后终止在甲方的实习,并告知丙方,返回学校: ①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 ②甲方违规用工、企业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等现象; ③甲方不提供指导实习教师、未安排实习岗位、未提供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的; ④甲方不能提供医疗、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根据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 ⑤甲方人员违规安排工作、安排非法工作、非法安排高危岗位工作的,学生有权拒绝。 2.乙方的义务: (1)在实习期间做好本职工作,逐步养成独立工作的能力,刻苦学习,克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锻炼工作技能,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2)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企业保密制度; (3)实习期间应,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甲方指导教师交付的合理工作任务; (4)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5)遵守学院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照教学要求完成实习周记的填写、实习报告的撰写等工作,并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教师的双重考核; (6)协议签订前,必须征得家长的同意,并承诺履行教育、指导和监督责任,学生从实习岗位返家,乙方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和丙方,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与丙方沟通; (7)乙方因顾终止实习,需立即返校,并告知甲方、丙方及家长; (8)乙方参加实习前需购买保额在50万元以上的意外伤害和医疗表现一份。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习内容和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乙方顶岗实习成绩和学分,决定乙方是否可以直接参加丙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2)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3)甲方不履行对实习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义务,未能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或强迫学生从事非法活动得,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叫回顶岗实习学生; (4)甲方学生在岗位上因故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追查事故责任的权利; (5)监督和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活动,监督甲方指导学生实习的过程; (6)协助甲方管理、监督实习学生的权利。 2.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动员、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实习后的考核、总结等工作; (2)对乙方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4)协助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识; (5)监督中发现甲方违规用工和乙方不良表现时,及时通知学院有关部门,并通知乙方及乙方家长。 三、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都有义务为其它两方保守企业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一方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它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它两方。 3.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遭受的甲方损失。 五、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及时协商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家长)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本协议是协议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应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__ 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22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委托乙方专业分包,为搞好治安保卫以及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发包单位(甲方)治安消防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或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治安消防制度,在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明确各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审批手续。 3、甲方负责工地宿舍中乙方暂住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动火审批手续。 5,甲方负责对乙方执行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处罚,直至提请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治安消防职责: 1、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提供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及有关证明资料,办好临时出入证或住宿证,并在有效时限内使用, 不准擅自涂改或相互借用。凡发现涂改和借用者按无证者予以逐其出出厂并处乙方负责人罚款一百元/人次,如需延长施工期限应及时与安保部门联系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2、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按时缴纳城建费,办理暂寄住户口手续,同时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交纳治安消防保证金,违者将取消其参建资格。 3、乙方施工人员超出20人的应指派治安消防负责人并建立治安消防组织。不足20人的由其带队的负责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如发生事故或案件,应认真查处并将处理报告送交项目安保部门。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严禁赌博,偷窃公私财物、汹酒闹事、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违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视情对有关施工单位按100—500元/人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由项目安保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消防有关规定,接受项目安保部门的督查。当发生涉及乙方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时,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乙方单位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当甲乙双方单位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时,亦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若双方人员发生矛盾,应各自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工作,避免事态的扩大。 7、乙方内部发生一般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组织力量查处,凡是发生大案、要案,由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侦破,乙方应主动配合. 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工程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挪用甲方单位的公私财物,各施工单位之间未经许可不得挪用对方材料、工具,设备等。违者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或扣除工程款总额的1—10%,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乙方单位在施工期间对自己工地上的电缆,电焊线、电线、配电箱及其他工具、设备、贵重物品等,应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看管,防止物资被盗、被破坏。 10、乙方单位应按甲方单位的指定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如一时无法配备的可由项目安保部门代为配置,其费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和使用电器设备审批制度,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动火;严禁擅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按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的5—10%,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施工项目时,由签约各方检查执行情况后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卫部门执一份备案检查。 立协议单位: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2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曲江文化大厦安装工程水电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甲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专业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 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24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电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 电工必须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 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线架设时,配电箱下引出线不得混乱,电线不得破皮漏电,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必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拉乱拖,防止电线被车撵物压;低压电线架设时,电杆、横担要有绝缘子,电线不准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 5、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 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字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 动力线与照明线要分开设置。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3m。 11、仓库内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取暖、烧水。 12、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13、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电工组 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 篇25甲方(工程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____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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