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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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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精选28篇)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完全属于其所有权的 幢 单元 号房屋,面积为 ㎡,

  楼 室 厅,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并附设施(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太阳能、 )。

  二、乙方的租房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月)。

  三、租金每月 元,按 支付,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每次缴纳租金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主动缴纳。

  乙方交纳租金押金 元,待乙方退房时,如房屋无人为损坏并已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将不计息的押金全额退还,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及相关手续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费用,其中包括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元/月,有线电视费 元/月,乙方须按时交纳以上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滞纳金或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原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房屋的结构,乙方如须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待租约到期时则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办理。

  六、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双方的合法租用权,不得单方违约,如甲方违约除退还剩余租金外,并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押金。

  七、乙方不得将房屋作违法经营场所或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第六条执行。甲方所有房内物品和配套设施一并租赁费乙方使用,乙方应尽到定期保养和维修的义务,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在租房期将满时,若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并交清租金;若乙方不再续租,须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并退还甲方房屋钥匙和交清所有手续,如不按此办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在租期满五天后,自行打开房屋另行出租和使用,房内的一切物品按无主物处理,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补充协议:

  十、交房确认:水表数:冷: 吨、热 吨;电表数 度;煤气 立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反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出租房屋补充协议

  根据甲方(出租方) 及乙方(承租方) 于 签订的“租房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房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东新村20号院3单元509室

  1、乙方承诺遵守物管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租赁期任何时段);

  3、居住者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岁;

  4、乙方不得将房屋作为仓库或库房,不得用于文体娱乐、体育活动、教学教育等经营性活动;

  5、乙方承诺不在房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不将房屋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如若违反,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租住期间,应保持房屋及设施用具的完备和清洁卫生;

  7、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前,必须经得甲方和房屋物管公司同意。如因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时,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租住期间,如房屋、家具、家电发生损害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维修费用(正常拆旧的除外);

  9、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路、用水设施、电路、煤气设施、设施用具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复原并赔偿损失;如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必须掌握房屋内水电煤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租住期间,如因所租房屋发生盗窃、抢劫等意外而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房屋。

  13、退租前,乙方应将房屋打扫干净,清理屋内垃圾及杂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4、甲方将乙方所租赁的房间门钥匙全部交予乙方保管,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一切财物均自行妥当保管,发生遗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须妥善保管好房门钥匙,若乙方发生进户门钥匙遗失,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换锁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遗失租赁的房间钥匙,须自行更换锁具并承担费用,且不得损坏户内门,由此造成甲方及房东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义务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路小区楼单______元层号,面积平米室厅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_到_________止。

  三、租赁价格:月租金________年租金大写小写。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第一次从签约之日起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券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租赁之前甲方有责任提供房屋有效合法证件以保合法。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及原有设施。对室内设施及室内配置的物品应正确使用,因人为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赔偿。租赁期间乙方造成的'意外事件、事故(人身、财产)、水、火灾等,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追究责任。租赁期间的水、电、暖气、煤气费、有线费等由乙方支付。

  六、为保证甲方可动产及物品安全,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大写:______元。合同期满无欠款,房屋无损坏,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附件,补村规定都具有同等效力。

  八、双方补村事项。

  九、房屋移交时电表数煤气表数水表数(厨) (卫) 。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中介公司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3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属于违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

  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

  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

  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问题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一)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

  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2、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形成的装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对装修物进行评估,其装修物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其装修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因承租人有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对装修物的现价值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根据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来分担。若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饰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问题三】 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

  房屋属违章建筑物,对此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对此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本是无庸置疑的。但就目前广东的情况来看,农村为发展经济,积极招商引资办厂,没有经过任何规划、报批、报建,建起了大量的厂房、工棚,表面上是以厂房出资他人(多为台商、港商)合作办厂,实质上是出租厂房收取租金。显然这样的'租赁行为是非法的,是不应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农村集体收入很大一部分是靠这种违章建筑出租获取的,村民的分红也就靠这一块。不幸的是很多外商赚足了钱后,有的长期拖欠租金,有的逃跑了,有的甚至留下一身债务要村集体来背。这种现状目前较突出,起诉到法院,法院又无法依法予以保护,村民怨气大。

  法院现在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要依法办案,不能明知是违章建筑出租,也给予保护。另一方面,法院作为地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又不忍看到村民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因为法院的依法办案导致村民对法院工作的误解,是任何法院领导都不愿看到的。对类似这样的违章建筑出租问题,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究竟应如何处理,是困扰基层法院法官的一大难题。

  对违章建筑出租案件如何处理,有多种观点。

  一是认为租金可以适当保护。即首先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实际已租用房屋或场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仍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因为租赁合同的无效不象其他买卖合同,可以返还,租赁是一种行为合同,没法返还。在计算补偿费时按房管部门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笔者认为,不管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只要对租金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认了违章建筑出租的合法性,与认定违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前提相矛盾。

  二是认为,对于违章建筑出租的非法所得应依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对非法活动的所得予以收缴,以惩罚乱建乱租,冲击、扰乱正常的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为。站在村民的角度来看,违章建设的厂房、工棚出租的租金不能通过合法途径收回来,感情上是很难接受的。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违法乱建的后果不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冒险而已。同时,要批评的是我们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失察和纵容。如果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的违章建筑加大监督、处罚力度,相信不会造成今天的尬尴局面。

  对违章建筑的非法所得应予以依法收缴。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规范房屋建筑、租赁市场的需要,这个代价迟早要有人来付出。更严格地说,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对这种违章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已是很照顾农村经济发展了。其实,这样的光收房租、坐吃山空的经济发展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如何解决怎么解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损坏赔偿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东北军用储运站与沈阳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房屋损害侵权问题展开。详细分析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以及赔偿方式,希望对您有帮助。

  东北军用储运站与沈阳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东北军用储运站将其住所地的库房及场地出租给华宇快运部,该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57万元,租金按季度结算。东北军用储运站负责出租库房、场地的其他相关事项。同时约定,华宇快运部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东北军用储运站,并向东北军用储运站支付未满租期的半额租金,作为对东北军用储运站的经济补偿。合同经双方签章后,东北军用储运站为履行合同,终止了其与沈阳市博雅装饰材料商场签订的租赁库房的租赁合同,并退还博雅商场10个月租金4.2万元,对场地南侧围墙拆除、树木砍伐,为此东北军用储运站支付人工费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华宇快运部单方向东北军用储运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现东北军用储运站诉请华宇快运部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万余元。

  二、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东北军用储运站与华宇快运部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有效。双方均应遵循诚信原则,按合同所约定条款履行应尽义务,行使相应权利。合同生效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分别履行了其相应义务,东北军用储运站终止了其与沈阳市博雅装饰材料商场的租赁合同,退还其租金42000元,为拆围墙、伐树支出工资1800元,已造成经济损失43800元。因华宇快运部单方无故解除合同,除造成东北军用储运站上述损失外,还造成其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损失。因此,华宇快运部应承担因其单方违约致东北军用储运站的各种损失。判决:一、沈阳华宇快运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东北军用储运站经济损失43800元;二、沈阳华宇快运部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东北军用储运站违约金23750元;三、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沈阳华宇快运部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调解结案。

  三、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本案判决能否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并存的问题。如果不考虑合同效力的问题(违约责任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纵使当事人有过失,对方有损失,也不发生违约责任),笔者认为本案不应既支持损害赔偿金又支持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从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均承认违约金具有双重性质,即惩罚性和赔偿性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从这条可以看出,主张违约金时,可以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由此可看出违约金主要体现为补偿性,其以补偿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在专为迟延履行而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此为例外。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构成如下:(1)违约行为;(2)债权人受有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损害赔偿的突出特点表现在补偿性上,一般不具有惩罚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欺诈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具有惩罚性就是例外情况。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个规定只是损害赔偿的例外,并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

  综上,违约金、损害赔偿均以补偿性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决定了二者原则上不能并用。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补偿性上,都能使违约相对方得到全面的补偿,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单独适用,违约相对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护。根据公平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亦不应当并用。因此,本案原审法院既支持损害赔偿金又支持违约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认定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本质上等同,违约金责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损害赔偿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强调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条款,因此它是优先于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我们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应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补救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数额。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首先实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在当事人没有确定违约金条款的时候,这样可以使用法律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时候,可以在继续使用损害赔偿责任。所以,违约金是优先于损害赔偿使用的。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房屋损坏赔偿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法释[20xx]11号,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怎么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与被告(反诉原告)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厦门市的店面签订了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该租赁合同的变更事宜做如下补充:

  一、从年月日起租赁合同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用于经营。

  二、乙方同意其根据租赁合同交纳的合同保证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丙方凭合同保证金票据原件到甲方处办理退还手续,该合同保证金退款账号由变更为。

  三、经丙方确任其正式有效通讯地址为:如上述有效通讯地址有变更,丙方应于地址变更后及时向甲方确认变更,并将变更后的有效地址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当甲方就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任何事项向丙方以挂号邮递形式送达通知时,以上述地址为唯一有效地址,甲方邮递信件自邮件投寄该地址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通知已正式送达且丙方知道通知内容。依据送达文件,甲方可参照租赁合同相应条款采取必要措施。

  四、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该债权债务转移行为是建立在乙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此产生的其他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以上债权债务自本协议生效后,自动由乙方转入丙方名下。

  五、租赁场所内物品交接处理及所需费用均由乙丙承担。因交接所产生的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应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该店面上乙方申请登记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需自行取得所有与其经营有关的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许可和相关证照,并对其租赁场所内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负责,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七、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租赁合同其他内容不变,丙方保证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出售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购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或者甲方垫付的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5)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排除妨碍;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6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出租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淮北市相山区 路 号的房屋及其附属院落__约___ ___平房米出租给承租方作工人居住使用。

  租赁期暂定2年,出租方从 20xx 年12 月 20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xx 年12 月 19日收回。

  双方议定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方不得向承租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半年支付一次房租,每半年租赁到期提前10天支付下期房租,出租方收取租金时提供可报账发票。

  出租方提供三通(上水、下水、用电)以保障承租方正常使用,协调与当地关系。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在院子内进行化粪池、门岗室、厕所、临时房屋的建设和对于原有的房屋进行简单改造。装修期间免一个月房租。

  出租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不按时交纳房租;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转租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出租方承担:

  1、擅自变更租金的;

  2、擅自将房屋再转租给第三方;

  3、房屋权属出现纠纷的;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小区___号楼____________年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8

  房屋租赁合同书(商用类)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坐落位置

  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路(街、巷、里) 号(门牌) 栋(幢或楼) 单元 层 房。

  (二)房屋状态

  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 层,本房屋在第 层;房屋结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规定的房屋用途为: ;当前是否设定抵押:□是 □否。

  (三)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1、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不动产产权证号为: 。

  2、甲方系该房屋的买受人,预告登记证号为: 。

  3、甲方非房屋所有权人和买受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或出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为: 。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本房屋出租仅作为 用途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甲方给予乙方装修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该期间免受乙方租金。《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三)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条款中约定。(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押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毁赔偿金、违约金、租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押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一)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税费,及以下费用: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电视收视费 □网络费 □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停车费 □清洁费 □其他: 等各项费用。

  (二)乙方负责支付因使用房屋产生的: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电视收视费 □网络费 □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停车费 □清洁费 □其他: 等各项费用。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垫付的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可以凭相关票据向对方进行结算。

  (四)乙方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原有的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不合理使用或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于 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 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

  5.乙方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应严格按照装修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第七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转租后因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一)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在《房屋交付确认书》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屋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 担。

  (二)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交付确认书》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燃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搬离且双方签订《房屋交还确认书》,视为房屋返还完成。(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四)乙方在返还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返还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九条 优先购买权

  (一)租赁合同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售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 日内回复甲方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二)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房屋的,乙方租赁合同期内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是否需要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是∕□否)

  (二)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到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不承担协助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义务的。

  5、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居住 使用的。

  6、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 日或累计达 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超过 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的。

  5、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7、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十一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经对方书面同意,并按年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甲方按照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六)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乙方违反装修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或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危机房屋安全的,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

  第十三条 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双方之间书面文件往来及涉及仲裁、诉讼时仲裁机构、法院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相关材料送达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 屋 交 割 清 单房屋附属家具、电器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

  装修情况地面:○木地板○地砖○水泥地○其他 ○有损坏 墙面:○木墙裙○壁纸○立邦漆○彩喷○其他 ○有损坏 窗 :○铝合金○塑钢○铁窗○有损坏 门 :○防盗门○品牌 ○有损坏 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

  水费

  上网费

  电费

  车位费

  电话费

  租赁税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费

  卫生费

  交房确认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

  退房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乙方(承租人)签章: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9

  第一章 合同双方

  第1条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2条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3条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条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条

  4.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积表;b2:所有楼层的图纸中出租面积用粉红色标明;b3:已批准的扩初设计制作的全套建筑图纸)。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作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附件c),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5.1 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以及第9条中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称为“开张日期”),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  个工作日。

  如果“开张日期”超过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5.2 在“开张日期”的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如果有的话)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5.3 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5.3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   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2)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甲方应负责:

  6.1 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根据附件c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这类建筑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6.2 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6.3 根据附件c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

  6.4 维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甲方承担这类维修的费用,甲方具有自己实施这类维修工作的专有权利,亦有委托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这类维修的权利,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这类维修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由甲方承担。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结构及首层的公用区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允许乙方的顾客使用露天停车场。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诚意抵押金及保证抵押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6.7 保证不在建筑物内经营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经营与乙方性质相类似的商店。

  6.8 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7条乙方应负责:

  7.1 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诚意抵押金、保证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关出租房屋的供热和空调的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煤气费,如果不行,则仍应向甲方支付这类费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其他中国政府可能征收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公共服务费用(如有的话)。

  7.3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应对公众开放,允许中外宾客作为顾客进入出租房屋,采用国际先进的服务方式把出租房屋经营成为一个具备一流服务标准的购物中心。

  7.4 布置安装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这类设备和家具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7.5 保护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设备在良好维护和清洁的条件下正常运转,维护出租房屋的卫生条件,消除扰人的噪音,并修复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员、顾客、客人或供货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损坏。

  7.6 未经与甲方建筑师商议后作出书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张贴、刻划或涂写任何记号,设置灯箱或刊登广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则无需征得事先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们的规格和安放位置应与出租房屋的建筑师协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毁坏或损坏。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屋作任何改变、增设或改进。到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开张日期的原状。

  7.8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里。

  7.9 不得安装任何可能产生超过有关环保法规规定限制标准的震动或噪音,或超过与此出租房屋相关的设计荷载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灾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险,或改变此建筑物保险率的仪器、机器或设备,或安装任何其他对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响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负荷超过现有管线的煤气和电器用具。

  7.11 不对建筑中的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经营、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干预。

  7.12 在出租房屋内安排并实施防火和安全保卫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任何其他紧急情况,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装置和设备发现有缺陷时,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与出租房屋相关的请求,按双方同意的条件提供帮助。

  第四章 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务费用

  第8条

  8.1 租赁期从“开张日期”起算为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则租赁期限可以延长。希望延长租赁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长期限的意向。

  8.2 开张日期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时,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执行情况以及租赁情况作出评价和讨论。但是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修改;没有作出这类修改时,本合同仍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9条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金额共为   。

  租金按月支付。每个日历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的15日付给甲方。(如果该日为星期日或国家规定的假日,则在以后最近的一个工作日支付)。开张日期所在月有关部分的租金应推迟并放入下个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应根据租金支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率以 (币种)的形式支付。根据9.3条和9.4条规定支付的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计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应按附件中规定的比率调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为  个月租金的诚意抵押金,该笔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期前 个月时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这笔诚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9.4 另外,乙方还应付给甲方总额为  个月租金的保证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前  个月支付,以后每   个月支付一笔。保证抵押金在整个租赁期保持不动,乙方不得将该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本合同的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保证抵押金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根据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甲方有债务时,可从中扣除实际欠款额。

  9.5 所有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均由乙方直接转账付给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开户银行除租金、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外,乙方根据本合同负责向甲方支付或偿还的款项或费用应以甲方作这类支付或花费时所用的相应币种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仍接受乙方缴纳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认为是放弃了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9.6 根据这个第9条或本合同规定所有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如数支付,不应有任何性质的扣除。

  9.7 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务。

  第10条

  10.1 第7.1条中所规定的供暖和空调费用将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价格收取,方式为购入价+损耗率+劳务费+其他费用。

  10.2 第7.1条中提及的每个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下个月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0.3 双方同意,如果因为对任何装置或仪器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而影响到在第10条前提到的任何服务时(应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为火灾、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险恶条件或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气、电、劳动力的短缺,(应尽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顾客、服务员、门卫或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损坏或毁坏,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应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五章 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第11条

  11.1 除综合经营商场和批发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为他用,双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为他用,甲方有权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终止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11.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转让或分租给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权作出提高租金为条件的同意的决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数额至少为已定租金与第三者因这种转让,分租或占用,支付给乙方数额之间差额的50%,如果甲方同意这种行为,乙方应承担第三方一切行动或未采取行动的责任,无论是否为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违反11.2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尽早结束并弥补这类违约,但无论怎样时间不应晚于提出要求后一个月。

  11.4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或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条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应有权随时进入出租房屋(紧急情况除外,此时无需通知乙方)对其进行检查和/或改动或修理,或甲方认为对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设备或装置的运行和维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赁期的最后6个月中允许将来的承租者进入出租房屋观看。对以上所提行为,乙方应有权派遣其雇员与甲方合作进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无效。

  第八章 合同违约、终止

  第14条

  14.1 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且不能完全恰当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用挂号信通知对方已违约。除非违约方在二周内采取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另一方应有权对其损失和损害要求索赔。

  14.2 根据本合同,应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时,该方应承担从应付日至结清日全部迟误付款额1%的月息。如果这笔款项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则未清款额的月息应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员,对乙方的财产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给乙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财产的损坏不负责任;也不对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经营或建筑期间所引起的任何损坏或人员伤害负有责任。除非,这类的损害或人员伤害是由于甲方的过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为所致。

  第15条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 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为不可预防和避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妨碍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话,应在这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8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声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序,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第16条出现如下情况时,本合同可在其期满前以下列方式终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诚意抵押金或保证抵押金,甲方除有权要求索赔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请执行或要对其采取执行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或行动时,对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毁坏或严重损坏以致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时,如果甲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可以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终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条中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可以按该规定终止。

  双方在此同意,除第16条中规定的终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终止本合同。

  第17条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或终止时无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无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还给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和租赁开始时一样的良好,自然磨损和自然损坏除外。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于乙方无理拖延未能按时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权交还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无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继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第18条在中国法律允许和有关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为了双方的利益应共同经营乙方商店(有或没有第三者加入)或为进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话,该方与另一方应就此事宜进行讨论,除非双方以书面作出,否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无效。

  第九章 语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条 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条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释及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的约束。

  第21条

  21.1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把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审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1.2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情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条 如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合同应生效:

  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

  本合同经有关上级部门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0

  出租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__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__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地址:__市__区__街道__街号临街店面。

  二、租赁期限:自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三、租金支付办法:租金支付方式,年租金为__________。大写整,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先付款后使用。下年租金和本幢房租价格一样,租金要提前15天付清,如到期不付租金,出租人有权强制另行出租而不负任何责任。如一方要求结束租赁关系,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四、装修:若承租方出于经营需求对租赁店面要进行装修,须经出租方同意,装修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到,装修成果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五、水电费用:承租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水电押金仟元整,承租方水电费用期间自行承担。缴清后余款退还承租方。

  六、防火防盗:租赁期间,承租方对店面内财物毁坏损失风险自行承担。

  七、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在租期内承租方交25%转让费给出租方。租期合同终止后,使用权归出租人所有。

  八、租赁店面归还: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于合同日期内腾空并归还租赁店面。过期遗留物件,出租方不承担毁坏损失风险。

  九、其他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遵守和履行本协议决定,双方各不反悔。经双方过目同意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将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楼__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

  租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三)、

  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每月。

  (四)、(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

  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九)、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十)、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一)、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______________份。

  甲方于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关山镇南房村二号路边,房屋建筑面积46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水、电供应正常,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

  第三条房屋租金每年三千元整,每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出具正式税票。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楼院内二层楼楼下(上)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生效条件及租赁期限

  1、合同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年,合同到期后租赁与否另行协商。

  2、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租赁费及交付

  1、租赁费每年为元,年共计元。

  2、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当日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租赁费,以后每年的租赁费在合同期下年度开始之日三日前向甲方交清。租赁费每年以10%递增。

  三、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在租赁的房屋及场院内自主开办企业(不得开办有噪音、有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及工作的企业)。

  2、甲方只收取租赁费、水费、电费,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内要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环境卫生,并服从甲方管理。

  4、乙方必须服从供电、供水管理,并且每月必须及时向甲方交付电费、水费(按工业价格),乙方用电不得超过千瓦/小时,用水不得超过吨/月。

  5、租赁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如有损坏必须修复或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转租房屋及场院。

  7、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国家规划征用或要整体出租及开办企业,甲方可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履行后,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期收租赁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如数向甲方交付租赁费、电费、水费,逾期不交除按未交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交付延付金外,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搞好大院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有在院内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如乙方擅自转租房屋及场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双倍的租赁费。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到租赁期限私自搬走,后果自负,款项一律不退,合同同时终止。

  五、其他

  1、双方发生争执按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未作出前仍然按本合同条款执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4

  房屋租赁治安保证书范文

  房屋租赁治安保证书一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_________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二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派出所(签章):?出租人(签名):

  年?月?日

  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三

  尊敬的房屋出租人:

  您好!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第24号令)、《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您的房屋出租后,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接此通知后,请您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证明、民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登记的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于10天内到_________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如果承租人是暂住人口,您还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我们将为您和暂住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逾期未到_________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116027

  租房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甘河子镇乌齐路南八区二段租与乙方使用,面积1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出租方从。,至

  三、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贰仟元整),押金1000(壹仟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人) 电话:

  乙方:(承租人)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市 号 、间数: 、楼层: ,共 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 ,乙方支付租金。具体协议如下:

  1、租期条款: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第壹年的租期;     年3月15日至20__年3月14日期间为第贰年租期。

  2、租金条款:第壹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第壹年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2月份交纳拾万元整,    年3月份交纳伍万伍仟元整;第贰年租金为人民币拾陆万元整(大写),第贰年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2月份交纳拾万元整,20__年3月份交纳陆万元整。

  3、乙方要求续租时,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甲方一个月内不予答复的,合同视为自动继续生效一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不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要留有合理期限便于乙方搬移房屋内的乙方的物品。

  4、甲方允许乙方转租第贰层、第叁层、第肆层的租赁房屋(第壹层街面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乙方应爱护室内外甲方所有的水电设施等。各类水电设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或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室内乙方的设施如因甲方原因损害,甲方应照价赔偿。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进行整体装修的,需经甲方同意。

  5、乙方在租用期间水费、电费自负。

  6、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导致消防事故的,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消防事故的,造成损失,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使用出租屋,在该出租屋内禁止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8、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保持房屋清洁,不得在楼道乱堆杂物。

  9、违约责任:乙方违约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违反本协议,终止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时出租房屋造成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负责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协议,终止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按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为标准,以从该年度违约逾期支付租金之日起至该年度的租期到期之日止期间内租金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为滞纳金金额。违约金计算方式:从违约之日起至本协议租期到期之日止期间内的租金金额为违约金金额。

  10、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收 条

  今收到 的第壹年房屋租金人民币拾万元整,租赁的房屋为 市 路 号 的贰间半屋壹至肆层房屋(含第壹层街面屋)。特此证明。

  收款人: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

  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 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的商铺共____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乙方经办人:________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数量为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证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证件备存。所以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该房屋租赁期为 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____________)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交纳以下费用:水、电、暖气、物业管理、天燃气、有线电视、电话、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房屋的租赁管理费和税费由甲方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七、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证该房屋水、电、暖气、天燃气、有限电视、电话等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故(乙方使用不当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未经乙方同意,私自进入乙方承租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5,拖欠房屋租金累计 个月以上。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合同租金的月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损失。

  九、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乙方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十、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请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0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区(县)东XX03单房,建筑面积94.09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未设定抵押。

  (三)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四)甲方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等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人,最多不超过____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本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个月。甲方应于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月____元,按季支付租金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季第____月

  第一周支付当季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

  (二)押金: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卫生费

  (9)上网费

  (10)室内设施维修费

  (11)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累计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人的。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

  第八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5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合同保证金额的100%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全额保证金。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房屋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人。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押_____付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国籍:

  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名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损赔额

  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项目单位单价起计时间起计底数水费上网费电费车位费电话费租赁税费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

  交房确认

  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退房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无纠纷/□附以下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房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钢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建设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 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

  2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其用途为.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4-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4-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4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省、市)___(区、县)。门牌号为___。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 拾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6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纪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证》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经纪方(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丙方的介绍和见证下,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 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米,室内附属设施见附录。

  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已对该房的相关附属证书及甲方的身份证件审查确认。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作为 用途使用,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用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免除乙方 天的租期作为乙方的改造房屋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限。

  2.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许可后,双方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季□半年□年,租金以□月□季□半年□年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其中第一次支付应在乙方接受该房之日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后应出具收条。

  2.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 □□□□ □□□□ □□□□ □□□。

  五、其他费用:

  1.甲方应将乙方接受该房屋之前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全部付清。

  2.乙方承担该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各项费用,具体为: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并将缴费清单的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房租,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有权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3.该房屋在非因乙方过错使用的情况下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及承担维修费用。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或产权纠纷;如遇房屋出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修缮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2.如遇甲方将该出租房屋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应爱护使用该房屋,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将该房屋转租。

  4.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并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5.乙方因过错使用,导致的房屋毁损,有修复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对于该房屋的附属设施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

  八、押金及违约责任:

  1.乙方自接受租赁房屋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如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每日按照月租金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如乙方逾期交纳房租金,每日按拖欠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2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而擅自要求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

  5.遇到政府决定拆除此出租房屋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其它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相冲突的,以补充说明为准):

  十一、中介费用承担: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 元,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费用(大写) 元。

  十二、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执一份留作公安机关备案,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室内附属设施清单

  其他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7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____区签订。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李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张

  跟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开设宾馆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座落于本市××区黄河东路××1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包括整栋楼宇共六层出租给乙方;

  1.2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1.3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乙方对房屋的现状已经充分知悉;

  1.4该房屋交付乙方时的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同意将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的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开设宾馆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2.2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三、租赁房屋的交付

  3.1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积极清退现有租户,主体房屋预计在XX年4月中旬交付,原地平线租赁部分在甲方清退后随即交付乙方;

  3.2本合该房屋交付后至XX年6月30日期间,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间。

  四、租赁期限

  4.1该房屋租赁期为十年。租赁期自XX年7月1日起至XX年6月30日止;

  4.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退还该房屋。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180日之前,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5.1该房屋的租金为:第一年租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__%;

  或者:

  5.1该房屋的租金为:前两年的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租金每两年调整一次,每一次调整的租金在上一次租金的基础上递增____%;

  或者:

  5.1该房屋租金___年内不变。自第___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

  5.2乙方租赁房屋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的1月10日前及7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期租金。

  六、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6.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的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的结算,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计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或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

  6.2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3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4租赁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外,并且乙方腾房的,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正常使用出现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也可代为维修,因此产生的合理维修费用凭正式票据由甲方承担;

  7.2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由有关部门审批的,则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7.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7.5租赁期间,甲方需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能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正常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7.6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装饰的灯箱或其他广告用品不得超过其租赁的空间。

  八、房屋的返还

  8.1乙方应在本租赁合同终止次日起__日返还该房屋。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元作为房屋占用使用费;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8.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租赁合同终止,乙方返还房屋时,依附于该房屋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可以移动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以自行拆除带走。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9.1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9.2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9.3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0.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1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10.1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该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他人安全的。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21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天的;

  10.2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0.23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0.24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10.25乙方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______元的;

  10.26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3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10.3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10.3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10.34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10.3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将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

  11.1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应付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应付租金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11.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及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二、通知

  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和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标题的效力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十五、其他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且乙方缴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六页,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通用版合同 篇2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 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 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 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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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1: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