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
范文 |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精选30篇)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年____月。 行驶公里数:____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元;大写:____。 买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买方(签字):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3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 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 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 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 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 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 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 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 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 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 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 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4第一条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5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臵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6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 (2) 余款 元(中期款)于某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年 月 日至 月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某时,将相当于某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某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7立合同单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来源: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负责人:(盖章)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代表人:电话:负责人:(盖章) 图文传真(FAX):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图文传真(FAX): 账号: 开户银行二账号: 地址: 地址: 鉴证机关: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8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9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____辆,车号为____;产地:______;型号: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卖给乙方,价格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给乙方该车以及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甲方违反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0出卖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辆,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分个月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 出卖方:_____________买受方: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1甲方(卖方): 电话: 乙方(卖方):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了明确旧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出售给乙方,售价 元,大写 。 二、从 年 月 日时起以前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该车的产权清楚,来历正当合法,并提供车辆的所有有效证件及相关费用。该车过户费用由方承担。 三、乙方自签字之日起,视其对该车的发动机及车身状况的认可,签字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甲乙双方不得违约或以任何理由将车赎回、退回,如一方违约,付另一方违约金车款总价的20%。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时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2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 买方应于20xx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3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某 某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 年 月 日至某月止,每月某日前支付某 某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_________ 引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4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订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5本合同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 卖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买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现甲乙就下列汽车的买卖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甲将其拥有的旧汽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 及相关车辆手续整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附加费本.养路费.保险单)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该车手续真实有效,没有出租车史,非盗抢车辆,能够正常过户,并且不欠附加费,养路费,同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不能正常过户或和有出租史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购车款及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车辆自本协议生效后,以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交通肇事或违章行为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付任何责任。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车和相关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6买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____________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将该车全部所有权交付甲方,不得设置抵押,质押等,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 第九条执行。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7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品牌名称 型号规格 颜色 甲方赠送配置 乙方选购配置 数量(台) 车辆单价(元) 车辆总价(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附件一)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8附件 编号: 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汽车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买受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并了解有关情况。 二、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销售方向买受方出售的新车,不包括二手车。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或增补。 四、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__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未规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当事人在使用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反映。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唐山路535号2楼 邮编:200082 电话: 电子邮箱: 合同编号: 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 (20__版)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 自排/手排: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产 地: 生产者名称: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出厂时间: 排 量: 尾气排放标准: 外廓尺寸: 核定载客: 核定载重: 其他: 。 第二条 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大写 。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 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 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 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住 所: 邮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2)合格证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4)三包凭证 □ (5)维修保养手册 □ (6)修理者网点名册 □ (7)海关证 □ (8)商检证 □ (9)机动车保险单 □ (10)购置税凭证 □ (11)车船税凭证 □ (12)临时牌照 □ (13)行驶证 □ (14)机动车登记证 □ (15)环保标志 □ (16)验车标志 □ (17)其他 3.车辆外观有无表面瑕疵: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10)水箱(19)倒车雷达(28)DVD (2)内饰(11)前/后桥(20)仪表盘(29)收放机 (3)轮胎(12)离合器(21)灯光(30)后备箱 (4)发动机(13)雨刮器(22)反光镜(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14)门窗(23)点烟器(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15)玻璃(24)电子时钟(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16)电动天窗(25)安全带(34)备胎 (8)点火系统(17)空调(26)电动电线(35) (9)悬架系统(18)导航(27)CD(36) 5.摇控器 个。 6.车钥匙(卡) 把。 7.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8.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19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机动车一辆: 车牌号码: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红色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包含保险费在内: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清金额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车款之日,交付车辆及随车工具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购买车辆的保险也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办理过户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交付给乙方该车的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后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有优先为装货协议,带货费用如下:70元/立方(按纸箱规格计算)、____________元/件、____________元/单趟(如油价上涨,货价相应增加燃油附加费)。运输途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物品完好无缺,不能造成甲方纸箱踩压、污渍、损坏、丢失、淋湿等。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司机,如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跑车,应在2天前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请别的车辆。 第九条:如乙方带货到目的地,要等柜下货,甲方要补一定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0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汽车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以附件形式附于主合同之后)。 二、交车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双方其他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注意事项: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1、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1买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 x 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余款x 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2买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二手车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车辆基本信息 第二条:付款及车辆交付 1、车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买方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天内支付70%,合计_______________元,余下30%,合计_______________元,于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天内支付; 2、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购车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该款在30%的车款中抵扣; 3、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由方承担; 4、卖方应当在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完,买方付齐余款时,交付车辆及证件给买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完整所有权或处权,且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转移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份,并按约定交付车辆及证件。 3、买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资料,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转移手续。对转籍车辆,买方应确认车辆在转入地能办理转入手续。 5、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定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转移手续的,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买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其它约定 买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3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x元,大写. 数量:x台。 购车总价:x元,大写. 运费x元,由x方承担。 出库费x元,由x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x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x%,计人民币x元,大写。 2.2x年xx月xx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x年xx月xx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公里 (2)xx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x元,大写。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进口车辆、特种车辆为20%,下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将此项违约金款在乙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乙方已缴付的车价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权索赔。 7.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经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或者在60日内(国内无库存的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不计在内,下同)未能修复,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8.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30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车辆价款的1‰的标准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9.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或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12.违约金、赔偿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4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仠_______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分____个月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________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__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____%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5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标的车辆简况:____________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 坐椅颜色/材质: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 自排挡或手排挡:____________ 新车或二手车: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 下几部分构成:____________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____________元 4、牌照费:____________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 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____________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____________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____________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_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____________ 六、质量和维修: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汽车销售发票 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中文说明书 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支付违约金、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6(无按揭版) 甲方(卖方):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入户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 二、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为甲方的营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车款已包含入户费用。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元;第二期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支付;余款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付清。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开具发票。 4、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5、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该帮助解决,或协助乙方向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分期付款抵押约定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抵押付款,车款已包含抵押登记费用。 1、乙方提供房地产作抵押,产权编号为____,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2、甲方为车辆办理入户,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3、第三方为乙方提供连带保证。保证人为___,签名___。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 2、本合同及其从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7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8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某某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 年 月 日至某月止,每月某日前支付某某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29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锦集 篇30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 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 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车辆交接书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_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 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 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 外观_______,发动机运转_______,其它_______ 4. 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公里 5. 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 、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事先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 __________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 元,车船税_________ 元,购置税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 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_______________元。 7. 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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