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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精选9篇)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1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大写): ;

  (小写): 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

  (小写): 元。

  其它约定: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

  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

  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 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外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__________

  1、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且经双方认可。

  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预算清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预算清单》。

  五、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验收完毕3日内即付清35%工程余款。(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八、合同更变与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承包合同条列》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居装饰、装修

  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预算书》中所标明的工程项目及内容

  1包工包料,○2清包工,○3部分承包。)

  三、承包方式: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乙方提供设计,由甲方审核、确认。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月

  2、竣工日期:年月

  3、合计个日历日。

  上述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若开工日期提前或推后,则竣工日期相应提前或延后,工期不变。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按(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执行。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承包范围内施工面积㎡,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 (不含税金)。

  七、合同的组成文件:

  1、本合同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

  4、本工程预算书和结算书;

  5、双方关于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开工前施工中产生的水电费。

  3、负责办理本工程及各种申请、审批手续,负责缴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出入证等相关费用。

  4、委派为甲方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开工前2天,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定并予以确认或要求乙方予以变更,确认及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乙方接到甲方确认后,应按期开工;乙方接到甲方变更后,应于48小时内,提出变更后方案交甲方审定,甲方应于48小时内予以答复。

  (二)、乙方工作:

  1、委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按合同约定拟订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会同甲方做好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4、工程竣工尚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设施和施工成品的保护。

  九、关于工期的约定:

  (一)、开工及延期施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原因延期开工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三逐天向甲方支付赔偿。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三逐天向乙方支付赔偿。

  (二)、暂停施工:

  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保护好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2、甲方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有异议,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向乙方发暂停施工说明书。经技术主管部门仲裁,责任在乙方的,乙方承担返工或维修责任,工期不顺延;经主管技术部门仲裁,责任不在乙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暂停施工带来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关于提供材料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乙方要求的日期运抵施工现场,由乙方检验。如材料不符合施工要求,乙方可拒绝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使用,应书面提出,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后果。

  2、甲方提供材料的,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标准,由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

  十一、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及相关说明。

  2、项目变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项目,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办理签证,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结算的依据。

  3、因甲方提出设计或项目变更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验收与保修

  (一)、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接到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担保修,并视为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

  (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对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与甲方签定质量保修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1、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总款项的30%,即人民币元(定金从首期款中扣除);

  2、木工进场之日前,支付总款项的35%,即人民币元(含中期增减项,应附有客户、项目经理双方签字的工程增减项变更单),逾期3日以上不办理的,予以停工处理;

  3、涂料工进场之日前,支付总款项的30%,即 人民币(含中期增减项,应附有客户、项目经理双方签字的工程增减项变更单),逾期3日以上不办理的,予以停工处理;

  4、施工验收完毕5日内,支付总款项的5%,即人民币(含尾期增减项,应附有客户、项目经理双方签字的工程增减项变更单),并办理保修手续;否则,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十四、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均可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外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___ 。

  二、工程项目

  三、质量标准

  1、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且经双方认可。

  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预算清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预算清单》。

  五、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验收完毕3日内即付清35%工程余款。 (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八、合同更变与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 装饰建筑面积:

  5、 承包方式:6、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总日期:

  第三条 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保修金额: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 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监理部门后、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1、 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 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 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 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组织工和竣工条件。

  6、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 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申报手续。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送行业主管有关部门。

  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

  5、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 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管理费用。

  7、 负责支付项目施工的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费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

  1、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监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施工已经批准。

  2、 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部的检查和监督。

  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情,将负责办理的有关手续交甲方备案。

  第十二条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三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4、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部门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局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书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 套。

  1、 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 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 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 工程竣工图;

  5、 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 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且以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未经室内装饰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第二十条 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提出来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标准和消防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监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修金,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引起的损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为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要求,自行采购。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1、 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时间(另附清单)。

  2、 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应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条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后方可使用,试验费由采购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有合格证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试验。经试验合格,由提出重新试验方承担试验费用,经试验不合格,由采购供应一方承担试验费用。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结算依据该工程招投标时中标的标底和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时应作调整。

  1、 经室内装饰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

  2、 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3、 设计变更;

  4、 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第二十八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后,应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办理工程决算手续。乙方在办理完工程尾款结算手结后,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由甲、乙双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后,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是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提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根据室内装饰管理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从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失误,均由乙方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工程决算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会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款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

  年月日: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只包工;

  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

  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 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

  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50210-20__》为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

  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间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总价: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日开工,预计于 年 月日竣工,合计总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衽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前 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土建结构图,水电线路图,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手续。

  2、甲方要改变房屋结构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乙方方能开工。如无合法手续甲方要强行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就提供相关部门的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签字后实施。

  2、确保工作的质量及安全,乙方负责在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安全后果,由乙方负责。

  3、装饰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不得任意改变审定的设计方案及作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作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乙方严格按预定工期完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一周内累计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3、因甲方未按期付款待料等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4、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5、甲方后期负责安装的项目,不纳入工期考核。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合同约定、验收标准、设计变更以,附,件为准验收。

  2、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要符合预算清单上标明的品牌、规格、价格。如不符合,乙方承担责任。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规格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的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应通知甲方即时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结算清所有款项。如甲方未能在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每日50元,办理移交手续后,甲方三日内没结清所有款项,每超过一天向乙方交纳滞纳金30元,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后,可不执行本条例。

  第八条 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水电气线路部分免费保修半年。

  2、装饰工程保修一年。如因甲方使用造成的损坏(无乙方责任),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工本费。由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损伤,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支付成本费用。

  3、保修期结束后,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维修并支付相应费用。

  4、乙方保修期内采用定期回访(包括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甲方也可电话通知乙方的方式进行售后服务。

  5、在竣工交付使用后,甲方要对装饰工程改动的,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支付其费用。

  6、单包工程的保修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第九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其它支付方式: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凡因本合同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2、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预算工程总金额的10%支付,并结算已发生项目的金额。

  3、在合同履行中,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预算工程总金额的10%支付,并结算已发生项目的金额。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负责经济赔偿。

  5、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的,按每天30元罚款,如因乙方提供材料不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6、如因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在三日内后停工。甲方支付每天30元违约金。

  7、装修各项目按预算书执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 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方能施工,工程竣工后失效。

  2、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设计方案、预算书、施工进度表)。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8

  委托方:

  承接方:

  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装。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为使本项工程能顺利圆满完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和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3.委托方式: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总造价肆万伍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整。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

  2.工程量的增减价款,按实际工程量增减。新增工程项目,需先设计并报价,以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3.在以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的情况下,如没有另增新的工程项目,则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得超过预算工程价款的2%。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中“使用材料及工艺要求”一栏。

  2.工程施工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以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返工,工期不变,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在甲方验收前包装完好无缺,未有开封现象,并在产品标定保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伪劣冒牌,或与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所注明品牌,型号、规格不符等现象,可视为违约。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壹拾捌元整;

  2.泥、水、电三道工序基本完工且木工制作开工和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3.木制作及油漆基本完工且扇灰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元整;

  4.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柒仟零捌拾元整;

  5.余额人民币20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装修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如有甲方增加项目和按实际结算项目,根据甲方签名认可的单价,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经甲乙双方确定的数量,计算出准确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7.如有甲方减少项目,则从本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关金额,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工程款支付。如已存在甲方超前支付,则超出部分从下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8.甲方工程款必须交给乙方指定或委托收款人员,同时必须收到乙方财务专用收据方可付款,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9.甲方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工程款,,乙方与甲方办理移交并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10.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影响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擅自动用,视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与乙方结算付清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如因乙方设计失误造成更改方案,已经施工部份由乙方承担费用。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篇9

  委托人:

  咨询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医院室内装饰工程

  2.服务类别:对委托人提供的新增工程量图纸及工程量签证单进行结算、对量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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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4: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