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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范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用19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

  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 、 、 、

  2、认股人: 、 、 、(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 、 、 、。(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地点: )召开(年度、临时)第 届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其中代理人 人),代表公司股份 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占全部股份总额的 %),符合章程要求。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

  1、免职情况

  (1)同意免去 的监事职务;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职情况

  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 名,从中选举 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的     、     担任公司监事,任期 年。

  3、监事会组成人员

  同意由原监事 、 、 和新监事 、 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交新章程的则

  表述为:同意 年 月 日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自然人的签字、非自然人的盖章)

  会议主持人: (签字)

  记录人: (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2

  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地点:_________)召开(年度、临时)第_________届第_________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_________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_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_%(占全部股份总额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

  1、免职情况

  同意免去_________的监事职务;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职情况

  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_________名,从中选举_________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4)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的_________、_________担任公司监事,______________年。

  3、监事会组成人员

  同意由原监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新监事_________、_________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全体董事签字、盖章(自然人的签字、非自然人的盖章):

  会议主持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3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点:_________)召开(年度、临时)第_________届第_________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_________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_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_人(其中代理人_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_%(占全部股份总额的_________%),符合章程要求。决议事项如下: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

  1、免职情况同意免去_________的监事职务;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职情况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_________名,从中选举_________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_________,股东甲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乙_________票赞成,股东丙_________票赞成。

  (4)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的_________、_________担任公司监事,任期________年。

  3、监事会组成人员同意由原监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新监事_________、_________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交新章程的则表述为:同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全体董事签字、盖章(自然人的签字、非自然人的盖章):会议主持人(签字):记录人(签字):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丁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

  2、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

  3、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方名称:

  出资金额(大写):

  出资方式:

  支付方式: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经营范围:

  二、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______担任。主要负责______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______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______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退资、出资的转让

  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_____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合作方式变更。

  八、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丁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股东贷款协议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订立:

  根据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章第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资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万美元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股东贷款解决即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自有资金贷款。

  第二条 甲方应保证其在乙方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建设和生产经营进程所需提供股东贷款,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万美元,用途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相符。

  第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建设和生产所需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贷款要求。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协商订立协议确定每次贷款的用途,金额,利息,到帐期限和归还期限等有关事宜。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股东贷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星期内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股东贷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或没必要履行的。

  3.协议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出解除本协议的。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______________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______________□ 向深圳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昆明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7

  甲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丙方: _______身份证: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其他方:_______身份证: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

  2、 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同意以资金和实物折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三方) 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公司名称和地址

  1、 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3、总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分公司地点为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进行环境设计和提供装饰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和改进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设计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竞争能力。

  3、 公司提供装修服务,主要面向山东市场开展和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4、 公司以旗舰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对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三方出资金额为 万元。(面试网)

  2、 公司的资本为_______万元。

  甲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 万元,明细 甲方出资金额为 万元

  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丙方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万元,明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金额为_____万元。

  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总额_____万元;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企业长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誉等)价值总额为_____万元

  递延资产(指摊销期在一年以上,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权和其他资产使用权)总额为_____万元;

  其他资产:人力资源价值_____万元;

  综合以上各项,公司总资产合计_____万元。

  (详情参见附件《财务报告单》)

  三方将按上述资金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3、三方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金额投入。全部投资一次性打入公司。

  4、公司不发行股票。

  5、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贷款办法,通过银行以合适的方式筹集,

  第五条 公司组织机构

  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2、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3、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_______月和_______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_______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进行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_________,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具体到财务方面,采取( 000)元以下支出由总负责人签字审批。( 000)元以上款项各股东商议决定审批。

  2、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副经理____人,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3、公司的主管会计是______,____名协助之。

  4、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七条 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同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三方参与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担任一定的职务,按公司劳动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年底参与股东分红。

  2、甲方应监督公司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甲方有责任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细则及规定;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3、其它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董事会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4、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5、三方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公司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6、三方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不得退股。(签定合同时三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7、三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3)执行公司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三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 .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 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 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公司利润,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2、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1、公司有权利:

  (1) 由董事会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也可以雇用外来人员担任公司管理工作;

  (2 ) 雇用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3、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打入员工个人帐户。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企业的大额经济来往需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避免现金支付 。

  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 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说明是否是真实正确的。

  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

  4、甲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双方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在转让期间公司正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三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____(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决定是否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各股东不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乙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3、当公司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根据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署认购协议书。

  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

  6、违约一方,必须对被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

  在履行合同期内,董事会可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

  第十五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法院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六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

  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一方条款除对适用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行受到影响和消弱。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8

  会议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

  应到股东____名,实际到会股东____名,代表全体股东100%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议按照《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全体股东就组建有限公司事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l)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

  (3)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4)通过公司章程;

  (5)公司设立董事会,选举(或:指定、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6)公司设立监事会,选举(或:指定、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7)指定本公司拟任员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机构________)办理本公司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9

  股东一:________________

  股东二:________________

  股东三:________________

  (依次排列)

  根据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先将________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项作如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

  一、名词解释

  1、营业周期:是指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

  2、周期结算: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

  3、利润:总营业额-开支-税收后的纯盈余。

  4、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5、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二、分配原则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红利的分配方案为:股东一占________%;股东二占________%,股东三占________%……

  三、利润分红的其他事项

  1、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

  3、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红利分配。

  四、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直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股东一:________________

  股东二:________________

  股东三: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0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在市区路号(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________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  %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________、________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变更为。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的监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选举________、________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________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________、________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_____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__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________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________为监事,选举(或聘任)________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__、________董事职务,增补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__、________监事职务,增补____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_____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_____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_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_____经理职务,重新聘用________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出资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2、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出资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变更为。

  九、同意公司股东(________)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________)。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年月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其中由(________)担任组长、由(________)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

  十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十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原股东签字、盖章:

  新增股东签字、盖章:

  (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____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9-401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百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公司每月支付甲方工资为叁万,甲方再收到工资的次日转账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分两年投入总计 叁拾万元。

  乙方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

  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2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市?区?路?号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有限公司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有限公司和股东?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选举?、?、?、?、?为?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

  二、选举?为?有限公司监事。

  三、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四、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有限公司(盖章)

  股东:?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议书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 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

  2.免去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的职务;同意选举          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为:                 。

  免去             董事的职务;同意选举            为董事。董事的职权范围为:                      。

  3.同意公司住所迁至                           (具体地址) 。

  4.同意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5.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       万元变更为       万元,增加(减少)部分       万元由股东 出资。

  6.(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7.全体股东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8.上述变更事项与原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以本决议书所决定的事项为准。

  9.全体股东共同委托              (身份证号: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议股东签章处:

  年     月    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4

  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董事):______

  有限公司股东(董事)会第次会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董事)人,代表_______%的股份,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经公司股东(董事)会表决通过:

  一、同意更换董事

  二、同意修改章程

  三、同意变更住所

  (其他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股东(董事)签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5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最新范本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参会股东人员:________________

  议程: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设立分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

  本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3、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出资金额(大写)

  出资方式

  支付方式

  乙方出资

  丙方出资

  丁方出资

  4、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二、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担任。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_____________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退资、出资的转让

  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_________________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___________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合作方式变更。

  八、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九、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丙、丁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7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46号金豪商务大厦20__-20__室。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国)罗格朗别墅智能家居,罗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罗格朗开关面板、奥特系列,酒店弱电系统工程集成,别墅智能化周界防范、视频自动跟踪、电子围栏、远程控制。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修改公司合同作出决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8

  一、开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

  二、开会地址:公司办公室

  三、会议通知情况: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口头通知(通知时间在开会时间的15天以上)全体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次会议股东应到________名,实到________名,代表本公司股权的________%。(半数以上)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届第次股东会决议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召开了北京________________公司第________届第________次股东会,会议应到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人,参加会议的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会议议题:

  1、通过公司章程;

  2、同意任命________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同意推举________为公司监事;

  4、同意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

  5、同意委托________全权代理,办理工商注册事宜。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实收________万元,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篇19

  分家协议________________木业有限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股东合资创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占公司三分之一股份;由于公司在经营管理中瞥见分岐,经股东会议研究决定:________独立经营公司,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资产全面盘点合价三人认可以(附表)为准(分为资产部分、资金分割)。

  二、公司资产(包括机械设备、房产、地产及公司现有流动资金),一次分割清,分配原则按股份所占百分比为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股东所分割的房产、地产及机械设备经过仔细合算,达不到完全的平均,凡超出昕占股份百分比的,要以资金退补,低于所占股份百分比的要以资金补平。

  四、所有资产一次性分割清楚,________占有________________木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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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0: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