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
范文 |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精选18篇)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 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 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XX市建设委员会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 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 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 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3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_x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_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4甲方: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湖雅园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严格遵照小区红线内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保证小区的正常秩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园小区商业门面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购买或租赁的地点进行办公或经营,同时在划定的范围内张贴自已公司的形象标志,同时发放自已公司的宣传资料、介绍自已公司的业务。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关于水、电方面使用的正当要求;但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乙方享有在办理手续等方面的优先权,在同等情况下,甲方应当先行办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备案。 二、乙方委派现场代表开具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授予期全权代表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三、乙方有义务在装修时按照行业标准对排污、排烟和噪声进行技术处理,不得影响小区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若有业主投诉,且确实存在必须配合整改。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办法与标准及供电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从20x年11月08日起交纳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此门面面积为800平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50元/平方。20x年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预交一个月。乙方交纳安全用电保证金5000元,电费为1.30元/度,按月交纳。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带现金到物业办公室财务处同时交纳下月物业管理费及当月电费,逾期不交电费或物业管理费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供电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人员管理规定》,文明经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垃圾按服务处指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运到指定地点。 六、经营过程中,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酌情现场处理。 七、乙方须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户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面积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同时注意安全用电,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大功率电炉等电热器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同时政府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工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逗留、作业,违者服务处有权将人员请出小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须根据《小区管理规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乙方在小区范围内经营场所的水、电实施统一管理。 二、甲方应制定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巡视队,对小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的水、电实行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 三、在监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有违规、违章时,其监管人员有权在现场予以制止;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纠正措施,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四、甲方在执行监管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得收受礼品现金、不得徇私舞弊;一经投诉并被认定为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行政处罚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甲方须建立监管人员管理制度,预防监管人员滥用监管权利,保障乙方正常且符合规定的用水、用电及其它各项正当要求。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配合乙方,保障乙方的权利。 七、如乙方有油烟扰民、噪音扰民(如:音响、KTV、供电、供水、制冷等设施)、污水漫溢(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与幸福满湾香餐厅轮流疏通处理)等情况发生,导致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投诉有关的服务,甚至停止所有服务。 八、如乙方进行装修或对经营用房进行改造,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按物业管理处的《装修管理协议》统一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关人员违反第三条中相关条款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甲方将给与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第二条中相关条款者,甲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说服教育、拒绝进入小区、扣除保证金、停止相关服务(包括配套设施的使用),直至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办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蜂巢物业管理网收集整理。 甲方:武汉x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南湖雅园服务处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____:______;华____区:______;华____区:______ 客户账号: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____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___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______‰。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215;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寄件人付费收件人付费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可多选):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每月____日每月____日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____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________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签字)负责人:_______(签字)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7物业服务合同是规范物业管理各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酒店物业的服务合同范本几篇,欢迎借阅。 酒店物业管理合同一 管理方(简称甲方):北京XX公司 受管理方(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安全消防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遵守履行: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消防法》,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并在其营业场所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设施和器材; 2、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不得销售和储藏任何违法、违禁物品; 3、乙方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出现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与肇事者解决。 4、乙方在本项目内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和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甲方管辖区域;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任何物品; 8、乙方不得在本项目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用明火和使用超负荷电器等。 9、乙方应按照____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及合法的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水、电、照明或空调维修检查工作。 2、因甲方管理责任给乙方带来损失,其赔偿依据国家法律或政府承认的权威机构鉴定为准。 3、甲方对乙方存放的现金或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甲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权定期对乙方的安全放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6、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所违法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甲方负责本项目内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车辆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进行检查;并有权制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携带物品离开小区的行为; 9、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引起的`(如: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乙方彻底搬离甲方项目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物业管理合同二 一、委托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及范围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首先应明确业主委托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的项目及范围,应附有项 目明细表,明确委托管理的项目,范围及要求。 如果是带有主要经营指标的委托,还应将受托经营管理期内各年应完成、应交纳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营业毛利等列明细表附后 。 二 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之一,就是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免合同执 行中互相干扰、扯皮而影响经营管理工作。 双方的权利与职责主要包括: 1.业主的权利和责任 1 业主有权审定经营者提出的饭店发展规划、年度经营预算计划、年度决算报告、饭店改扩建计划等。 2 业主有权按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规定,按期向经营方收缴各项收入,如:出租收入、营业收益等。 3 业主有权监督、检查经营方的经营管理情况,但不得干预经营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 业主应向经营方提供饭店物业、设备、家具、周转资金,以保证经营者能够进行正常经营管理工作。 5 按合同规定支付经营者管理酬金。 6 业主应负责交纳按规定应由其认缴的各项税费。 7 业主授予经营者代表自己,并使用自己的名义,最终为自己的利益而给予经营者以全权。 8 业主承担饭店的一切经营管理费用。 2.委托经营管理者的权利与职责 1 负责编制饭店发展规划、年度经营预算计划,改扩建计划、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经业主审定后实施和上报。 2 保证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并按规定向业主交纳收入和收益。 3 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置机构,定编定员、招聘与解聘员工。 4 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饭店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劳动工资制度、劳保办法,征得业主同意后执行。 5 负责制定一整套内部经营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6 有权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收取酬金。 7 有权以业主的名义,使用业主的营业执照,开展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取得各项经营收入,支付各项经营费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8 经业主同意,有权代表业主谈判,签订所有租赁、服务合同。 三 管理酬金 管理酬金是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定期支付给经营者作为代其经营管理饭店的报酬。 一般情况下,酬金分为固定 基本酬金 和效益酬金两部分: 1.固定 基本 酬金,是按实现营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率计取的,国际惯例是4%~7%,国内一般是3%~5%,由双方协商确定。 2.效益酬金是按营业毛利或超收的营业毛利的一定比例计取的。 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其比例。 四 饭店资产处置权 饭店的一切资产全部归业主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业主拥有或承担,经营者无权擅 自处置,经业主同意的资产处置收益归业主所有。 维护、修理资产的费用也由业主承担。 二、租赁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 租金条款 租金条款是饭店租赁经营管理合同中最主要的条款,出承租双方都非常重视,因为牵涉 双方的利益。 往往要经过反复测算、谈判甚至多次讨价还价才能达成共识。 谈判不成也常因为是在此条款上受阻。 为使谈判最终成功,事前出承租双方都应组织力量客观地进行测算,如:租赁期内各年 可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可支付租金的最大值、保本点等。 我国目前常用的几种租金计算方法有: 1.固定租金 是的一种租金计算方法,即承租方按合同中规定的租金数额定期向出租方交纳。 这种计算方法,由于是固定不变的,在物价指数变动较大时,出租方易受损失,所以业 主一般不愿意采用这种租金计算方式。 有些租赁期很短 一两年 的,宜采用此方法。 其优点 是简单明了。 2.累进租金办法 这种办法就是首先确定第________年度应交纳的租金数额,此后各年按双方商定的增租率 或增租绝对值或按每年有关机构公布的物价指数而增 减 租金交付数额。 因为这种计租方法充分考虑了市场物价的变动因素,公平合理,易于为出承租双方接受 ,故采用较多。 3.固定租金加百分率租金 这种计租方法是首先确定每年交纳一个固定不变的租金额,然后再按实际每年实现的营 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交纳浮动租金,而且浮动租金还可商定一个浮动比率,比如:当年营业收入在预算计划指标之内,按5%计取浮动租金;年营业收入超 过预算计划指标在1 00万以内部分,按6%计取;超过部分在101~200万部分按8%计取;超过200万以上部分按1 0%计取。 这种计算方法是防止测算不准确而出现大的偏差,对业主非常有利。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计算方法。 任何方法都有利有弊,出承租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具体协商,选择能为双方所接受的一种计租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 二 租赁期限 饭店采用租赁经营管理模式,对合同的租赁期限长短问题,出承租双方从各自的利益角 度考虑,选择倾向往往不尽一致。 对承租经营者来说,租赁期越长,其经营管理饭店物业的期限也越长,可调节因素多,风险相对小些,可以以丰补欠;业主也会积 极支持、鼓励与合 作。 但是租赁期限过长,对承租经营者来说,也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如果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完不成预算经营计划时租金照付,不仅没有盈利甚至亏损,则租赁期 限越长,对承租经 营者越不利。 因此常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条款中明确:首期租赁期限,展期次数和期限。 作为承租经营者,希望首期租赁期越短越好,展期次数越多越好。 1.首期租赁期限。 出承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条款中, 第一项明确的是首期租赁期限多少年。 作为承租经营者,希望越短越好,如不超过3~________年。 2.展期次数及每次年限。 展期次数及年限,是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条款中写明的 第二项内容,而当首期租赁期满,出承租双方重新谈判续约,并明确采用租金计算方法及展期。 由于展期是在租赁合同执行几年后进行的,出承租双方通过几年实践,对饭店实际创收 能力、市场变化情况等都心中有数,所以展期谈判较容易达成一致。 但也有的由于出租方要求增租额过大而达不成展期协议的。 3.承租经营者如果首期租赁期满后,不准备再展期时,应提前至少半年书面通知出租方,以便其另行寻找新的承租者。 这是承租期限中应明确的 第三项内容。 三 开办及试营业期 采用租赁经营管理方式进行饭店经营管理,承租经营者需花费大量资金购置营业设备, 支付营业费用、员工培训费用和筹备期间费用等,有的还需花费资金进行装修或改造。 同时刚开始试营业设备、设施、人员等都有一个磨合过程。 饭店无知名度,开 业之初营业收入不 多,往往现金入不敷出。 因此在租赁合同中应写明试营业期限 一般半年左右 。 试营业期间 ,可少付或不付租金,具体由出承租双方协商确定。 四 营业收入的计算原则 饭店租赁合同中,对营业收入等指标的概念及内涵应予明确,以便据此计算计取租金。 按一般原则讲,承租经营管理期间内,饭店发生的一切收入都应计入营业收入总额,如 :客房收入、宴会设施和服务收入、餐饮 食品、饮料 收入、电话费收入、停车场出租收入 、各项健康娱乐场所收入、其他净收益等。 但如果浮动租金 酬金亦如此 是按经营毛利计取,在计算经营毛利时,应从营业费用中扣除以下因素计算: 1.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如约定不计提折旧时,不用扣除 。 2.无形资产、开办费、其他资产摊销费用。 3.饭店固定资产更新及扩建改造费用。 4.土地使用费。 5.其他有关费用。 五 改扩建工程及维修保养 在租赁经营管理合同中,还应写明在租赁经营管理期间内购置的经营设备、饭店改扩建 工程增加的投资、维修保养费用等的费用支付及租赁合同期满后的所有权归属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8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XX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鷂_____。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完)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9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0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___、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如下:(略) │4 │汽车车位物业管理费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_》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____级执行(等级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利用自身所长积极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议,配合好施工,以使该物业交付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写字楼: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若整层办公楼的产权属于一个业主,且该层公共区域内不需要乙方派专人提供保洁服务,该业主与我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可按物管费的90%收取,即: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铺销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标准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0)其他符合物业管理支出的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交纳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费缴纳时间应在住房业主交房时(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同时支付)。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车位 1、业主车辆无室内停车泊位,需按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后领取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 3、费用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下停车位 1、已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_____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费。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价位进行租赁管理,乙方收取每车位____元的管理费,乙方扣除税金、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维护费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季度_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所有权归________,所得经营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金湾·龙城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需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六条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交房前二个月,向乙方提供(占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前期服务管理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为乙方接甲方通知进驻之日开始到小区业主办理交房入住之日止。开办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楼前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利用开办费置办的办公用品、维修、保洁、安全、消防用品等应制表登记。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3甲 方: 乙 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山河源墅住宅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山河源墅 物业类型 :高档别墅及高层住宅物业(国家二级服务标准) 坐落位置 :新欣南大道以西、阳光大道以南 建筑面积: 约41万平方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提供特约无偿服务(见附件一) 2、提供特约有偿服务(见附件二) 3、其他增值服务。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别墅服务质量标准,操作细节)。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高层:1.3元/㎡/月; 2、公寓:1.5元/㎡/月; 3、庭墅:1元/㎡/月 4、双拼、联排、叠墅:1.8元/㎡/月;5、商业物业:临街商铺1.50元/月·平方米; 最终以新余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培植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达到前期物业管理(山河源墅)服务质量标准及操作细节。 第七条 1、业主应于入伙之日起预缴1年物业服务费、装修履约金(双拼、 联排、叠墅3000元/户,其他户型1000元/户)、装修垃圾清运费按3.5元/平方米(拆墙按面积另收每平方米30元))。装修履约金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房屋装修完毕,属无违章装修的,入住后三个月,经乙方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业主。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商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使用人承担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物业服务费交费方式:在本管理区域内,自甲方正式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的次月起,由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应在办理首次入伙之前交清第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以后按年或按半年收取一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或半年首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义务,逾期交纳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房前如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工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车位费 1、公共停车部位:电动车:30元/月·辆﹙含充电电费﹚、摩托车15元/月·辆; 2、临时小车停车费:针对1#酒店公寓地下车库及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3小时外每车收5元,过夜每车收10元; 3、业主专属车位(车库)停车服务费30元/月·辆;参照新余市同等物业收费标准,报新余市物价局审批后执行。 二、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开办费及补贴 1、为保证乙方的顺利接管,甲方同意按照配置物资装备清单给乙方购置到位;(见附件三),开办物质归属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办物质装备报甲方审批,根据配置情况购置到位交给乙方。 2、根据“山河源墅”高端住宅特殊性,服务标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考虑交房存在一定空置房等综合因素,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从20xx年元月到20xx年12月整个项目一次性补贴三年费用:第一年补贴60万元整(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第二年补贴50万元整(人民币伍十万元整),第三年补贴40万元整(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补贴费用按季度支付,补贴节余归乙方所有,不足由乙方承担。甲方有处罚权力,处罚根据业主考评及按附件规范配置人员、岗位,并按所制定执行标准运行管理执行是否到位,处罚单可在补贴中扣除。交房后售楼部,样板房及甲方要求配置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3、为保证服务质量,打造项目高档物业形象,甲方对乙方采取实施每月考核累积“基金”方式管理,对乙方在物业服务中不同阶段进行考评,主要以“业主满意度调查表”(表格见附件四)进行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为: 1)小区入伙后分片区域以小组为单位,每月以业主满意率考评考核扣罚物业费累积物业基金; 2)各片区区域按收回业主满意度调查表比例核算确定扣罚物业费累积物业基金; 3)考评分以80分为基础,每月业主满意率考评分80分及以上,不扣罚物业费累积基金,80分以下按0.02元/分每平米进行扣罚物业费累积基金; 4)物业基金将申请专用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物业基金主要用于发展提升乙方物业经营管理;物业基金建立后,乙方要启用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认可方可启用物业基金。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乙双方各派2人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 1、共用部位: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室外墙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门廊(走道)、架空走廊、楼梯间、水电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电梯间等部位。 2、公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绿地、水箱及供水设施、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电视通信线路、宣传栏、电梯、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避雷装置、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车场和监控设施等设备。 3、绿化移交由双方进行核定后交予乙方维护保养,第一年自然死亡由甲方负责更换,一年内非自然死亡及一年后死亡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同规格植物。 第十一条 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现状进行接管验收,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验收后,在保修期范围内,存在质量问题, 乙方以工作联系函方式要求相关单位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如施工单位未在限期时间内返修整改, 乙方应以工作联系函方式要求甲方责令整改。或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办理移交手续,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资料和产权资料及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由物业公司管理,运行,如物业在运行中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 第十五条 乙方实行包干制管理模式,自负盈亏。乙方对于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全部实行区域承包制管理,以附件约定执行并按区域进行目标考核(详情见附件五) 在交房过程中一个月内,由业主与乙方共同查验到业主自用部位存在遗漏问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对问题进行跟踪,逾期由物业负责处理。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乙方可采取规劝、公示、 纠正 、责令恢复原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交房前30天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临时物业管理用房1320㎡(简单装修)。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基金按照国家建设部频布的20xx年2月1日开始执行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承诺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行目标管理,并上公示栏(见附件六) 1、入住拜访:经理和客服人员每月上门拜访业主不少于5%的住户,每半年开展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业主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达到90%以上。 3、投诉受理:及时受理业主有效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无激化矛盾现象。 4、路灯维护: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路灯完好率90%。 5、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每周三晚上组织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网络培训。 6、供水供电系统维护:定期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7、建立档案管理:健全档案资料,完善档案索引和保密制度。 8、抢修处理:接到抢修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及时完成,力争急修不过夜。 9、制止违章发生:装修监管员上午或下午到装修业主家中检查装修情况,重点对卫生间防水、承重结构、外立面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查登记。 10、公共通道管理:制止随意占用、搭建,确保公共通道。 11、南北阳台按统一要求进行封闭,空调统一放在指定位置。 12、每年三节短信群发祝贺,每年不少于4期宣传板报。 13、每半年公布账目一次。 14、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维护社区共用设施、设备,保障正常运行。 15、绿化养护:根据甲方配置的绿化环境,实行定期养护和管理。 16、建筑装修垃圾统一堆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7、小区治安维护:每小时巡更一次,外来人员和车辆实行发证出入。 18、消防设备维护:小区消防系统正常运行,每年一次进行消防演练。 19、确保业主进出使用一卡制门禁规范管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中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中约定,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连续三个月业主满意率调查未及格(低于60分),甲方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一个月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一个月内移交所有资产资料清单、收缴的相关费用及剩余资金,超过一个月未移交到位,乙方需承担按10000元/天的违约递增处罚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擅自终止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双方应于物业介入后,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的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为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如果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4委托方(甲方):嘉铭园A区业主大会 委托方登记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嘉铭园A区 类型: 普通商品住宅小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内 占地面积:33650.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2347.65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关庄西路 南至:关庄路 西至:1号路 北至:北小河南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住用户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雨水管道、污水井、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及栏杆、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 5、公共区域的绿地、景观的养护与管理,保证小区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良好生长,景观的正常使用。 6、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工作等。 7、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包括自行车)的车辆出入、停放、安全、卫生等,协助维护秩序。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10、安保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保监控设备的正常维护养护、门岗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等。 11、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小区内宠物饲养行为。 12、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房屋装饰装修提供管理服务,保证装修噪声、气味、遗撒等符合国家规定,保证装修外墙、窗面符合小区统一格局。 14、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为住户套内面积中的水、电、暖气、窗门、卫生洁具等提供维修服务。 1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7、在业主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同期内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并提供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及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 1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条甲方按季度或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考评细则)业主满意率一年后应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叁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和处置按如下条款执行。 5.1合同签订后满90天,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若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十五日内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5.2试用期满前60天,甲方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综合满意度需达到75%(含)以上,如未达到,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达到75%(含)以上时,不满意的部分,乙方在十日内提供明确的改善措施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到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任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执行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部分规定的服务标准且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底商]: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该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标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按 季度 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且按时足额缴纳装修押金,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终止违反装修管理的装修行为,并且对拆改承重结构的业主依法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如果违反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应该依据签订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地下停车库的管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并受甲方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管理费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乙方收取其总收入额的详见补充协议管理费用。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乙方收取管理费。 2.车库(位)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由所有人与乙方自行约定经营管理事项。 (三)占用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停放、收费等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具体收费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 乙方提取的管理费为:详见补充协议。 (四)利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或相关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具体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该收费中提取其收入额为管理费。 其他经营活动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五)按照上述约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归乙方支配,与管理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物业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分配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2、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监督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积极协调物业服务过程中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9、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每年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情况,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对代表甲方的业主委员会须提供书面答复)。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应按附件七《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的,由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社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在未付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并在多收金额的基础上按日加收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提醒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所造成的损失; (三)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有证据证明其已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 第十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补足,确保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保证金没有按时足额到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场地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乙方应当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3、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有违约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4、每个服务年度业委会组织人员对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考评。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各项收费情况及其他公共收益情况,同时在小区公示(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服务半年度和一年度向业主公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平台上向全体业主公开)。超期不公开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6、甲方每季度定期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对物业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和巡查,如有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事项,甲方可发函督促乙方限期整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物业服务整体或者块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股东发生变化或者股东出资额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在两个星期内书面告知甲方,发现有甲方成员直接或间接持有乙方股份的(包括乙方本级以及乙方下属公司、下属项目部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物业管理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2、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3、应由乙方负责的,属于小修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属于大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管理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2、在管理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3、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管理区域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4、为确保管理区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人员编制(见附件八)为嘉铭园A区配置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物业服务,乙方需向甲方备案。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合同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6、对乙方所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甲方经三次要求改进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通过招标方式重新选聘专业服务企业。乙方重新选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所承包的专项物业外包项目的服务质量还是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组织选聘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承包专项物业项目,服务费用从综合服务费中支取(费用参考乙方付给第三方的额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和阻拦。 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甲方规定的与管理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9、在服务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管理区域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第三方监理)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的,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绿化管理维护制度、车辆管理方案。 1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该合同签订前需与甲方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签订合同并出示合同原件及定期财务凭证向甲方备案。合同中应明确奖惩、配件的采购途径以及配件的采购主体等(详见补充协议)。每年向甲方提供电梯的检测报告。 1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并提供甲方备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建立并备齐所有档案,包括业主档案、污水管线、自来水管线、粪便管线、消防管线、电线管线、视频监控设备及线路图等。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14、乙方负责小区内所有的机房、设备用房的维修(定额小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维护等,并要求在各个机房、设备房室内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制度、操作规程、责任人等,管理人员须执证上岗。所有机房、设备用房应配置温、湿度计和加热制冷除湿等设备,确保房间温度和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二次供水房配备杀菌设施,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 15、禁止事项 15.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免收或打折收取物业费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5.2不得在管理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管理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5.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管理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5.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管理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6、保险 16.1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2员工人身意外 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6.3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7、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切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8、为保障乙方及时快速处置应对小区突发事件等,甲方要求乙方安排秩序维护员、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小区值班驻点,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9、乙方保证在合同期满当天撤离现场。 20、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人员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21、乙方已经知道明确小区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及业主大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同时遵守,而且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本条款为优先条款,在本合同中优先适用。 第二十九条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管理区域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不得不合理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或者不合理加重甲方、业主方责任。 第十一部分 奖励机制 三十一条 若乙方的物业服务有以下突出表现时,甲方可召开业主大会对乙方进行奖励,资金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取: 1、小区获得市优、国优小区称号。 2、乙方在服务小区业主方面有突出表现时。如防盗、防火、救人等。 3、乙方为甲方或业主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时。 4、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超过85%时。 第十二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专项协议、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补正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5甲方:_________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提供中国足球彩票进行数字化过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及项目介绍 1.中14保14:指乙方提供的大复式猜中足彩14场结果,甲方过滤后的单式有一注能中14场,过滤倍数10倍左右。过滤倍数的多少取决于乙方的复式与甲方数学模型吻合的程度,原则上复式越大过滤倍数就越高,但决不影响乙方的中奖率(适用以下各种方案,各种方案收费标准参见第 二、第六条)。 2.中14保14(极限缩水):指乙方提供的大复式猜中足彩比赛14场结果,应用数字科学,进行极限缩水,捕捉最佳购买方案,智能追加最可能出现结果,提高购买注数的准确率,科学投注,追求利润最大化。甲方过滤后的单式有一注能中14场,过滤倍数100倍左右。 3.中14保13:指乙方提供的大复式猜中足彩比赛14场结果,甲方过滤后的单式有一注能中13场,过滤倍数70-100倍。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本期足球彩票大复式投注单,由甲方资深足彩研究机构及专业彩票处理专家通过独特的电脑科技手段,完全按照乙方所提供的复式投注情况进行单独剖析处理,为乙方提供最为完善的数字化过滤解决方案。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大复式投注单,在约定时间内根据乙方所选定的优化过滤服务项目进行人工智能优化过滤处理服务。 3.甲方收到乙方的服务费用后,将做好的过滤结果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如传真、电子邮件或人工快递等将处理结果发送给乙方。 4.双方所有优化处理数据结果以甲方服务器所存储的备份为准。 5.由于乙方原因,如投注打印错误等造成的投注不成功,由乙方自行承担其责任,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6.甲方仅对自己提供的足球彩票优化处理结果负责,乙方不得以奖金等与本协议无关的情况为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力要求。 7.双方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造成乙方投资损失(税后累计中奖金额大于服务费加购彩票的费用)则不做任何理赔,极限缩水除外。 8.服务类型“中14保14”,如乙方所提供的复式中14场,而甲方所作优化处理结果未含一等奖(甲方按五倍服务费减 二、三等奖税后累计金额差额退赔,最高退赔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标准赔付乙方相应款项。本类型不承诺保其中13或12场以下的情况。 9.服务类型“中14保14”(极限缩水),如乙方所提供的复式中14场,而甲方所作优化处理结果未含一等奖(甲方按两倍的服务费+两倍的彩票款进行退赔),则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标准赔付乙方相应款项。本类型不承诺保其中13或12场以下的情况。 10.服务类型“中14保13”,如乙方所提供的复式中14场,而甲方所提供的优化处理结果未包含二等奖(甲方按服务费加购彩票金额减三等奖税后累计金额差额退赔,最高退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则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标准赔付乙方相关款项。本类型不承诺保其中12场以下的情况。 1 1.如乙方的原大复式最高中奖情况低于所要求提供服务类型基本中奖情况,则甲方不承诺保其任何赔偿。 1 2.如甲方在合同签字后24小时未收到乙方的服务费,则该合同自行终止。 三、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有权自行选择甲方提供的任意一种或几种规定的服务类型,但协议一经签署如果中途提出更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服务费用,后果自行负责。 2.因乙方提供的原大复式投注单中没有中奖的`14场比赛结果,而导致甲方的过滤结果未有奖项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3.如果甲方提供的过滤结果没有达到协议约定的效果,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相关约定的理赔标准进行索赔。 4.乙方不得以奖金等与本协议无关的情况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力要求。 5.乙方应认真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协议一经签署,则视为乙方认可本协议所有条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与本协议无关的情况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力要求。 6.乙方应通过双方约定的形式及时交纳正常应交服务费用及双方洽商同意的有关增补费用,如异地交纳应及时提供相关缴费凭证的传真件至甲方,如由于上述及其他原因而导致的应交费用或手续没有及时完成而造成的延迟服务损失和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四、于赔偿事宜 1.所有服务类型理赔规则及金额,请详见第 二、第六条之规定。 2.14场比赛结果经国家体彩中心正式传媒公布之后,甲方工作人员将对乙方的原大复式与比赛结果进行详细核对,如果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效果,甲方工作人员会主动与乙方取得联系退赔事宜,乙方需提供缴费或汇款凭证及与甲方服务结果相同的彩票,甲方将在五个作日内将退赔款项退归乙方。 五、服务流程 1.电话咨询; 2.乙方仔细阅读本协议; 3.乙方将大复式通过传真的形式发给甲方; 4.将服务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5.甲乙双方签署服务协议; 6.甲方为乙方提供足球彩票智能优化服务; 7.甲方将处理后的优化结果通过双方约定式发送给乙方。 六、服务类型、收费标准及理赔标准 1.中14保14 原大复式注数或金额 缩水倍数 服务费金额(元) 理赔金额(元) 2304注以下(4608元以下) 10倍 50 五倍服务费 2592-31104注(62208元下) 10倍 原复式金额215;1% 五倍服务费 34992-314928注(629856元下) 10倍 原复式金额215;1% 五倍服务费(最高10000元) 354294注-全包(X元下) 商定 商定 商定 2.中14保14(极限缩水) 原大复式注数或金额 彩票款缩水至 服务费金额(元) 理赔金额(元) 5184注以下(10368元以下) 100元左右 50 购彩票款+2倍服务费 5184-10368注(20736元下) 200元左右 100 购彩票款+2倍服务费 103X6384注(32768元下) 300元左右 150 购彩票款+2倍服务费 3.中14保13 原大复式金额范围 彩票款缩水至 服务费金额(元) 理赔金额(元) 2万元以下 300元 100 购彩票款+2倍服务费 6万元以下 500元 300 购彩票款+2倍服务费 10万元以下 700元 500 购彩票款+2倍服务费 10万元以上 100倍 原复式金额215;0.5% 原复式金额215;3%(最高赔付8000元) 七、违约及其他条款 1.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将缩水结果发给乙方,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退还给乙方或按乙方要求转成下期服务之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要求。 3.本协议一式二份,二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八、有效期 1.协议应遵循国家彩票管理中心所颁布的有关规定。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协议一经签订长期有效,客户每期只需填写当期委托单,当期委托单是本协议有效的组成部分。 如因市场需要而改变协议,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签署当期委托单前告知乙方,乙方应按新协议为准。 九、银行汇出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行: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e - a: e - a:____日期:____日期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6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______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位于 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______ 元/平方米月;【会所】:______ 元/平方米月;______物业:______ 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____________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______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______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 ______________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 份,甲方、乙方______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 14.____________; 15.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______ 部; 扶梯______ 部。 2.绿化率:______% ; 楼间、集中绿地____________ 平方米; 砖石铺装____________ 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____________ 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____________ 米; 【沟渠】____________ ; 【蓄水池】____________ 个; 【化粪池】____________ 个; 【雨水井】____________ 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 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 【污水泵】____________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调压站】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消防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6.监控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7.避雷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______________; 9.电视共用天线____________ ; 10.电脑网络线____________ ; 11.电讯电话____________ ;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____________个车位______ 平方米; 14.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____________ 个; 16.信报箱____________ 个; 17.值班室____________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业主名册; 7.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附件九: 违约责任约定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7甲方: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公园路19号18-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规范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安全。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规范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爱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担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规范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停车管理物业服务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担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 篇18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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