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
范文 |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通用19篇)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 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着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 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 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__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用途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设计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测量后_________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_天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__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3________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________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作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 2、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3、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 4、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的定金,设计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抵触。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 管理 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 投资 (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 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 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5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根据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毕后,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项目的工程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由于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由原来的 (¥ 元) (¥ 元)人民币,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6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萤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备案日期: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证意见: (盖章) 经办人: 鉴证日期: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7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_________________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签字)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_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8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市政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以工程实际测量记录、工程平面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验收。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为本合同的合约条件。 2、工程质量标准: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有关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图要求组织实施,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3、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4、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价款:合同定价(大写):暂定人民币___元整(小写):___元,工程款按最后实际工程量结算下浮___结算。 (六)决算依据:(______版)《______省建设工程施本工程套用《______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______版)工取费定额》;材料价格执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建设工程造价信息》(______栏),取费标准综合取费按市区三类中间值计取。 (七)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由业主单位签证后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待工程竣工决算核准后由建设方一次性付清。 (九)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十)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十一)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提供给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市政工程的验收合格。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工程合同书; 2、施工图纸; 3、工程预算书; 4、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文件; 5、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四)其他事项:丙方在施I及保养期限内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当发生意外事故均由两方自行负责,与甲、乙方无涉。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总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______ 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__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______________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0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为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开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内开工 五、工程工期:总工期25天,施工进度应与装修等专业施工进度相协调 六、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程方案设计及变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设计,甲方审核,乙方严格按照审核后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设计变更,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据施工条件具备情况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决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协调方可安排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条件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2.不属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响进度。 3.受在现场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响,本工程施工不能进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时间 一、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定为人民币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额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本工程合同额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在工程未经验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启用或擅自运用系统。否则,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人员按上述标准进行验收。 三、工程在通过验收一周内,乙方应将工程的全套齐全的施工文档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洽商、变更、验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2、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时间。 3、协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关事宜。 4、协助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乙方自备用水用电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统一安排,按统一规定办事。 2、认真听取甲方施工图会审意见,并于三天内修改完后送甲方认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并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护。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应按成品进行赔偿。 6、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或质检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8、按有关规范、施工图及说明精心施工,保证质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迟工期。 9、负责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在甲方验收系统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负责,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或更换。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工具及其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应付款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若工程一次验收通不过,复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二次验收不合格,该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承担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按工程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应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其它相关技术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违约方应一次性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并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之损失。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非违约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事项 一、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合同中非争议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二、由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商定终止或继续执行合同。 三、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除人为挖掘等具有破坏性的施工导致综合布线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内免费维修,维修时间依照现场破坏程度与甲方商议完成。 四、有关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同意,可就商定内容签订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2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 投资 费率% 估算设 计费 层数 建筑面积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鉴证日期: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3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1.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 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2.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3.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3.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3.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3.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3.6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3.7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3.8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1.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4.1.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 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7.3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 6.2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3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____日内按7.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6.4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5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6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6.7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7.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7.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7.3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7.4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7.5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4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签署了《________工程设计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因 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解除原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原合同项下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统计及结算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确认:因原合同的签署及提前解除的相关事宜均在本协议中均以明确,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村庄整洁,甲方经研究决定进行河道疏浚。现根据最低标中标和同等价情况下,优先本村村民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上述工程由乙方中标施工。为使该工程能按时、保质顺利完成,现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施工合同,以此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______河道疏浚工程。计划疏浚长度 米。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历时 个历日。 三、工程施工经费结算的方法: 1.工程经费的单价按中标价 元/方结算,为综合单价承包。 2.工程量按竣工验收实测的土方量结算。工程的筑坝、开坝、土方围堰费、清障费、排水费及堰体施工期维护费均列入土方单价。 3.甲方负责施工中得调节,把好质量关,掌握竣工验收中第一手资料;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费用进行垫资,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凭甲方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结账(凭支塘税务所土方发票)。 四、工程施工要求及验收方法: 1.工程采用两栖式挖掘机施工的必须干河,绝不能带水夹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采用水力冲泥疏浚,尽量减少工作坝,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河底宽度、坡比等疏浚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将土方排至制定的排泥点,并做好排泥场的围堰及排水沟的开挖工作,避免泥水淹积农田。 塌坝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河道内的淤积土方全部清理。清理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应按村要求堆放到指定位置,驳岸边垃圾、杂草、杂树都要清理。放水后驳岸边保持30cm水层,无垃圾。河道内有沉船负责打捞。工程结束告知有关单位,经初步验收后才可开坝防水,否则乙方应负责任。 3.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按建管所、水利站竣工验收实测断面土方计取上报,最终以市局验收竣工土方为结算工程量。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工地施工安全。杜绝和防范机电事故发生。排泥管道线路的定向应尽量避免与村级交通的矛盾,管线与交通道路交叉处应做夜光警示标志和减速保护设置,确保交通安全。 5.乙方应做好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注意环境卫生。 五、以上工程一旦确认,不得反悔,如违反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6发包方: 设计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发包方和设计方于20xx年 6 月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所有单体工程施工图必须在20xx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2.因功能改变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动,施工图纸应保证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包括地库、地下室增层、阁楼、机房变动等)。 3钢结构的二次设计由发包方发包,并由设计方进行审核。 4.设计方须派驻设计代表,保证及时、有效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设计问题。 5.因出图时间延误,施工过程中设计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按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由设计方负责赔偿。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7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基本信息 甲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内容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6.4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8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北京市工程设计合作合同 篇19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方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_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 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处: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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