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
范文 |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精选16篇)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20__年12月发布 使用说明 1.凡辽宁省境内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石材的工程应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2.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审验对方主体资格。 3.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文本中各项条款。 4.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仲裁”、“诉讼”只能选择其一,仲裁条款应写明选择的仲裁机构名称。 5.本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供料、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详见附件《石材供料单》。 2.石材供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点为(选择一项): □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 承接方式 1.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或技术要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检验。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及时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____日内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加工原材料的品种和等级。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协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负责。 4.一方要求设计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选择两项):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由(选择一项):□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石材在运输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运输的一方负责,运费由______方承担。 2.成品石材运到工程施工现场应由(选择一项):□甲方装卸 □乙方装卸;石材在装卸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装卸的一方负责,装卸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石材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同时出具验收单;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验收单确认。质保书及验收单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前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成品石材的运输由乙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后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或另行约定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预付款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项支付(选择一项):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_(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3.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料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完工验收后____天内支付余款,甲方暂留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对不达标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因重新供料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乙方对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留置权。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修 1.保修期限____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2.保修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补、更换的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备案单位_________ 备案单位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章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附件:石材供料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以上材料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小写)。 其他相关服务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可多选):□深化设计____□排版____□养护____□安装指导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变更服务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产生的费用或造成对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2.要求明细 相关服务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服务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服务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服务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小写)。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小写)。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2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xx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3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平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 施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为甲方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仅含----------------.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和---------------。 三、工程价格: ---- 元/平方米,-------部分 -------- 元/平方米--------- 面积按实际测量为主等等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并连续施工至工xx月xx日。 五、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尾款------年---月----日内结清。 六、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七、甲方负责办理 或提供些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所有 提供给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并 。 九、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泥浆碾压、碎石路面和毛石混泥土路面建筑的施工协议。(注:1.所有工程管理费用和税收一并在内;2.所有路基清理照实计算,挖掘机150元/小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经公开招标同现场中标单位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碎石路面:用不大于2-5公分的碎泥浆碾压,共4处,长约3.2公里,宽2.6-3米,厚一律为碾压合格的8公分,每平方米12.5元。 2.毛石混泥土路面:约350米,宽3-3.5米,厚18-20公分(按附件要求施工),毛石直径不大于16公分(必须有2公分以上的护层),混泥土标号c25,水泥要求大厂325#。路面按标准切割灌沥青,前期的养护由乙方铺草、洒水;后期的养护由甲方负责;毛石混泥土每立方282元,以上均以双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收方清单结算。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职责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安全施工及工程日期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负责。 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 第四条 验收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派代表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按照村级公共服务文件知道精神付款,即:开工一星期后付工程总款的10%,工完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80%,余10%在一年后全部付清,保证金1万元,工程完工后退还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单方违约,罚工程总款的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5项目级别: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多年互信关系,现合作经营树木种植和养殖农场。为更长久保持双方关系,合作共赢,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__农场经营管理模式,由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合作经营项目范围内的任何资产(包括买卖、转让、抵押、赠与)。 二、双方合作模式为甲方提供坡地和承包鱼塘,乙方提供经营资金。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坡地约50亩,每亩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合共总值约人民币22500元。 2、甲方提供旧平房(3间房)一栋,旧的猪舍150平方。 3、甲方负责承包_____________小水库约30亩,使用期限10年,合共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租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负责提供投资资金人民币50万元。 三、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扣除生产运营成本和土地租金后,剩余利润的50%作为下一期投入资金,余下的50%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如农场亏损,形成债务,则双方对外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内按各自50%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甲方每月以工资形式领取薪酬,其工资属农场生产运营开支的一 部分。农场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纯利润在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之间,甲方领取_______________元工资(封顶)。 四、合作经营期间,如果政府或企业征用农场土地、鱼塘,所得的赔偿款双方各占50%。 五、双方在共同经营管理中,应当互相信任,遇到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七、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7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__。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_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8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焊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学电焊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学校操场栏杆及乒乓球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学校主路东栏杆围墙进行维护维修;同时焊接安装八个乒乓球台架子。 2、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三、合同工期 1、土方开工日期: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工期要求:预计工期一个月。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按规范要求施工,并服从甲方的要求。 2、因乙方施工原因产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预案,该预案必须经甲方认可。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1000元质量保证金。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内所有工程量按中标预算价格计算,不得擅自提价,工程实际总价不得超出中标价格,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担。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建筑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2、工程全部完成,甲方支付乙方总成工程款的70%并退还保证金; 七、竣工验收 本合同所指竣工验收合格为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内注明的通过日期。 八、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无故停工达三天以上,且经甲方催促仍不复工的;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责任外,乙方还必须支付本工程造价的15%违约金》;其它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2、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或退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商定条款与本合同同时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份,双方签字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承保人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9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 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0发包人:____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承包人:罗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麻洋金平开挖工程 2、工程地点:麻洋金平XX段 3、工程内容: 土方开挖、路面平整、核桃树移栽。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工期:____日历天。 三、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 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1(含税金) : 7800.00元 大写: 柒仟捌佰元整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1甲方:(发包人): 乙方:(发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宪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厂房; 二、工程地点:____县官墩乡; 三、清包工; 四、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钢筋工,甲方提供钢筋,塔吊,其余都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时以发包人通知单为准); 六、工程单价:按每平方米43元计算; 七、付款方式:工程开始到一层现浇面结束,____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二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量的20%;三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四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量的20%;粉刷结束后付总价的95%;余款验收一次性付清;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图纸,相互交流,如有不符要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至电箱; 3、乙方配合甲方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 4、上报施工队人名单,保证农忙不停工,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均为合法公民,所有个人必须自行买保险;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 6、对甲方材料做到按需使用,不得浪费,如有合理,可以节约,要向甲方提出,如让甲方查出浪费材料,予以重罚; 九、工期延误如重大设计变更,因气候影像较大,停电,时间则相应顺延; 十、违约责任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上班时不得喝酒、打架、聚会闹事,发现一次相关事件由相关人员负责,并且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0次; 十一、质量管理质量等级,合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方案和规程进行施工; 十二、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2、杜绝设备、火灾事故;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三、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2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 层数:地上28层地下1/2层 建筑面积:※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1) 工程立项文号: ※ 资金来源: 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 / 三、 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 1080 天 开工日期:__※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__※年9月23日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四、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小写)¥: ※ 元(其中:工程预留金 20xx万元、零星工作费 /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 / 元,总承包服务费 / 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本合同通用条款 4、 中标通知书 5、 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 图纸 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9 月 30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3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4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县 ________ (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 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略)。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营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投资回收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结论: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 ____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 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 份,送 ____ 各一份备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订立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5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甲方代表监理的(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时间: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20__年3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共153天) 二、协议实施细则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甲方代表因私自请假或他人替换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甲方代表提交监理工作日志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甲方代表不按协议履行职责,或对工程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代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与工程有 关的工作资料。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就甲方代表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委托人应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3、甲方代表的权利 (1)工程建设的相关事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项目变更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质量或设计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停工整改、返工。 (5)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协议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4、甲方代表的义务 (1)保证签订协议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时止, 始终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每天按时到委托人处打考勤,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5)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协议业务相关的保密资料。 5、甲方代表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假如因甲方代表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代表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方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果断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在委托协议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甲方代表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甲方代表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代表不承担责任。 8、甲方代表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甲方代表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协议即终止。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 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三、工作薪酬 1、委托人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甲方代表100元/天,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应全额支付工资。委托人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代表工资。 2、甲方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病休或事假,甲方按请假天数扣除工资,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及其它经济费用。 3、甲方代表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否则发生伤、亡等事故由甲方代表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代表患有职业病或其它疾病,而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应自行解除劳务合同,甲方代表不可隐瞒,否则因甲方代表带病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负,委托人不负任何医疗、保险、工伤及其它一切经济补偿。 四、甲方代表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监理工作。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委托方叁份,甲方代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LF-2024-0104) 篇16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工程资料符合国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竣工备案工作。经协商甲方将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条款: 一、 承包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资料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综合验收表、竣工报告、备案表、安全资料本薄及装订费用由甲方提供)。要求乙方具备制作建设工程资料资质,主要人员要有资格证书。 二、承包范围: 包括工程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质量验收、安全文明、竣工存档、质监备案等相关资料(因甲方或业主手续不齐不能备案与乙方无关)的收集编制、整理成档,同时做好原材料、试件、试块送检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依据图纸设计及变更、现行施工规范规定、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后装订成册;乙方承担的各项资料应符合各主管单位对资料的验收及档案馆的存档规定。 三、承包内容及价格: 经议定该工程资料按建筑面积 元/㎡的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包含内容如下: 1、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有资料的申报、收集、整理、编制、装订。 2、原材料、试件、试块送检(甲方负责运输及承担材料试验费用)。 3、完整交付档案馆存档、质监站备案资料,存档的所有费用(包括协调费用)由甲方支付。 4、配合甲方签证资料的编辑打印,甲方需提供底稿。 5、乙方自备电脑、打印机、表格纸张及办公文具,甲方需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复印机及声像资料设备。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暂借10%购买部分纸张表格等,工程结构封顶付给总款的5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五、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现行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要求、强制性文件以及质监部门和档案馆的要求整理、编制、装订,必须保证工程技术资料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质监、档案馆、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及时提供工程资料所需的各种文件;及时提供进场材料的三证资料,不能影响乙方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积极配合乙方的资料工作与质监站等各主管单位的关系处理。免费提供乙方的办公场地、桌椅以及在工地期间就餐等。 2、乙方职责:保证资料进度与施工进度有序衔接;保证工程资料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真实反映施工实情;在单项工程完成后二日内必须提供完整资料;积极配合甲方接受各主管单位的每次检查验收工作。 七、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每周到工地两次以上,便于掌握工程进度,遇到重要事情随叫随到。 2、甲方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必须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超出时限仍然需要乙方工作,甲方另支付每月3000元工资给乙方。 3、甲方如将分部工程对外进行分包时,分包工程资料费由分包单位另付,如资料由分包方完成,乙方配合整理存档。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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