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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托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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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托管实施方案(通用3篇)

安全托管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全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推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三、活动开展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安全托管实施方案 篇2

  一、演练科目

  (一)名称:黑山门2#隧道施工坍塌事故专项应急方案

  (二)时间:x年5月24日16:30

  (三)地点:黑山门2#隧道右线

  (四)演练方式:桌面推演

  二、演练目的

  (一)在事故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点。

  (二)提高整体应急水平。

  (三)改善各种反应人员、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协调水平。

  (四)增强应急反应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

  (五)通过此项演练发现应急体系、指挥中心、抢险人员的组织机构中的缺陷。

  (六)辨识出缺乏的人力和设备资源的不足。

  (七)事发单位现场人员熟知事故上报内容及程序,伤员急救处理方法。

  三、演练组织体系

  (一)抢险组:由现场监理组和现场施工人员组成,王友泉为负责人,负责现场协同施工单位应急操作。

  (二)疏散组:负责人程新明,负责协同施工单位人员的疏散。

  (三)保卫组:负责人车吉安,负责协同施工单位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控制损失,物资抢救。

  (四)救护组:负责人邵宗友,负责协同施工单位受伤人员的救治和报120送医院急救。

  (五)后勤组:程志红负责总监办应急后勤保障。

  四、模拟发生坍塌场景

  在6月12日16:30,黑山门2#隧道右线YK110+200处掌子面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坍塌事故(轻拍桌面1声模拟土方坍塌),坍塌瞬间,现场作业人员12名:2人全埋、3人半埋。

  五、演练步骤

  (一)邵先泽做简介:本隧道在开挖过程中要做了短进尺、微扰动、强支护,由于该段裂隙水丰富围岩破碎,有可能出现坍塌事故,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申请本次坍塌事故桌面演练。

  (二)16:30应急救援总指挥王友斌宣布该应急预案演练开始。

  (三)16:30作业人员马俊模拟土体坍塌1声。

  (四)16:31现场施工人员马俊向涂猛报告: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2人全埋、3人半埋、3人受伤4人安全。

  同时由施工员涂猛拨打120急救、报告项目部、报告现场监理王友泉:

  黑山门2#隧道右线YK110+200处掌子面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坍塌事故,急需救援。

  (五)王友泉立即通知总监办,总监办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方案,总监王友斌立即带队赶往事故现场开展救援:

  1、现场王友泉向总监汇报:黑山门2#隧道右线YK110+200处掌子面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2人全埋、3人半埋、3人受伤4人安全。

  2、总监在搞清情况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事故简要经过和现场情况,同时指挥:

  A、保卫组,指挥警戒现场并观察有无二次坍塌的可能同时对周边道路进行管制,保持道路通畅,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B、疏散组协同项目部负责周围围观的人员疏散,并撤离相关设备及人员。

  C、在确认无二次坍塌的情况后,,对土埋人员进行直接手刨,将受伤员救出后平躺于木板上抬出隧道,并等待救护车,同时对伤员进行临时清理及应急处理:用水清洗脸部,保证伤员呼吸畅通;简单包扎受伤部位等;

  D、救护组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人员:

  ⑴指挥施工单位引导120急救车至事故现场;

  ⑵指挥施工单位携带应急药品赶往现场,对伤者进行紧急处置。

  (a)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去除伤员脸部及身上的泥污。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b)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c)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片等。

  E、后勤组接到通知后,根据救援进程指挥施工单位安排人员做好应急生活物资准备;并做好总监办自身的自我保障;

  F、调查组王友斌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指挥保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勘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由总监将调查的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托管实施方案 篇3

  1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在水产养殖生产环节,因产地环境、渔业生产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等因素,导致水产品污染突然发生或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处置原则

  3.1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联合行动”的工作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同应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2重点预防,全程控制。对可能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及早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加强源头生产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3.3加强监测,及时防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及时分析、评估、预警和快速处置。

  3.4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发挥专业队伍作用,依法、迅速、有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事故分级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4.1特别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1.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包括2个以上省(市、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4.1.2超出事发地省级处置能力水平的。

  4.1.3发生跨境、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且涉及本省,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1.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4.2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2.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超出市(州)处置能力的。

  4.2.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2.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2.4省认定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3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3.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4.3.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

  4.3.3市级政府认定的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4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4.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1个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4.4.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4.4.3县级认定的其他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组织体系

  5.1市应急指挥小组。市水务局成立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小组)。

  5.1.1市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市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水产的副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水务局办公室、财审科、执法支队、市水产渔政站。

  5.1.2市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5.1.2.1市应急指挥小组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省水产局、市政府和市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1.2.2协助有关部门和指导区、县级应急指挥机构采取措施,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2.3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1.2.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技术鉴定等工作。

  5.1.2.5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1.2.6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5.1.2.7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产渔政站:负责与市食安办等市级部门联系和衔接,负责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对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技术鉴定和提出处置意见。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收集信息,动态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

  市水务局办公室:负责与市新闻办等部门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局执法支队:负责应急事故处置涉及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市局财审科: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协调落实和管理。

  5.2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5.2.1市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5.2.2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由市水务局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副主任:由市水产渔政站长担任。

  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5.2.3办公室设在市水产站。

  5.2.4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5.2.4.1贯彻落实省应急指挥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2.4.2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发展态势。

  5.2.4.3研究协调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2.4.4经市应急指挥小组同意,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5.2.4.5完成市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2.5市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5.2.5.1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小组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包括事故调查处置组、事故综合组、专家咨询组。

  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在市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将有关事故进展及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5.2.5.2事故调查处置组组成和职责:事故调查处置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执法支队、市水产渔政站参加。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处置工作,督促相应措施的落实;召回有毒有害水产品并及时处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5.2.5.3事故综合组组成和职责:事故综合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计划财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财审科参加。负责事故处置经费、物资保障、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

  5.2.5.4专家咨询组组成和职责:专家咨询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分管科教的副局长担任,市水产站、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参加。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撑,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依据。

  5.3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班子。

  6运行机制

  6.1日常监管

  6.1.1市水产渔政站,牵头制定和完善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水产品入市前的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预警。

  6.1.2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2运行体系。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制度。

  6.2.1监测与预警: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开展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水产品药物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产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根据水产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监督情况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当地和有关部门预警报告,得到授权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毗邻省(市)有关部门、各级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后,实施水产品安全预警。

  6.2.2应急报告

  6.2.2.1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6.2.2.2报告程序。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允许越级上报。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同级和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并及时报省水产局、市政府,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2.2.3初次报告。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作好详细文字记录档案。

  6.2.2.4阶段报告。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6.2.2.5总结报告。根据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相应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及时做出总结报告。包括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处理工作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6.2.2.6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6.2.2.7应急通报。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部门采取的措施、养殖环节应急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级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6.2.3风险评估。根据事故发生、发展情况,如果原因复杂,应及时召开专家咨询组会议,评估风险隐患,研究应对措施。

  6.2.4应急监测。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开展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应急监测,为调查事故原因提供参考。

  7应急响应

  7.1分级响应

  7.1.1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四级,发生特别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II级应急响应,由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后,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组织实施;发生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决定并组织实施;发生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为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当地决定并组织实施。

  高层次水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低层次及其相关部门水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自然启动。

  当组织实施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领导下,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应急指挥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省应急指挥小组快速向省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区、县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1.2市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相关工作。

  7.1.3市、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的范围、危害程度等,在当地政府、省水产局领导下,按照事发地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7.1.4响应升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着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难以控制的趋势,危害严重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由上级政府审定后,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

  7.1.5响应降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短期内已迅速消除,不会有进一步扩散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由上级政府审定后,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消预警。

  7.2指挥协调。市应急指挥小组根据需要,或按照省、市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向市应急指挥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3紧急处置。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领导下,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置,事态恶化或反应级别上升,应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省应急指挥小组同意后,依法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7.4终结响应。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将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终结。省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7.5信息发布。市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市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外口径,及时发布相关应急处置信息。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尽快消除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8.2责任追究。对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提出追责建议。

  8.3总结报告。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应当及时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小组。市水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研究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措施,并报省水产局、市政府。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全市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9.2人员保障。市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9.3技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研究机构承担。当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或相关单位的委托,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

  9.4物资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当地政府争取并落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

  9.5演习演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突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协调应急响应能力。

  9.6宣教培训。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和行业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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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8 10: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