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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奖惩制度
范文

员工奖惩制度(通用32篇)

员工奖惩制度 篇1

  太史村卫生室门诊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方法

  1、在本月门诊工作的员工各项很优秀,按直接或间接及医护人员推荐或多次受员工及患者好评的奖励方法。

  2、表扬与其他业绩奖励方式相结合。

  3、每天当月加发奖金50-500元。

  4、在任何发放奖励资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准,及科室负责人核实后方可发放。

  二、奖励条例

  1、门诊将制定以下员工有任何有于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团队建议均应予表扬者。

  2、模范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负责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个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各类请假)。

  4、遇有紧急以外情况,勇于负责处置,且处置得当,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维护门诊的声誉和经济利益者。

  5、业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恳恳,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是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评者。

  6、在领导分配的专项工作中,能主动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节约经费,缩短工期者。

  7、对来电咨询的患者,并登记或通过关心询问病情况进行沟通推荐治疗技术治疗者。

  8、准时上午8点-下午6.30上岗服务,着装整洁整齐。仪表端庄,主动热情迎候病患,为微笑站立接待来就医病患,询问与了解病患诊疗专科,妥善安排就医并与医生讲明外有病患等候(担负向导、付款、取药送药)。

  9、门诊医护人员一个月内无窜岗闲聊、无吃零食、无看杂志、无大声喧哗、无乱扔 纸诮、无玩电脑游戏及其它事项等,在考勤报表中无弄虚作假者。

  10、药剂人员各项工作表现优秀、无发错药品,对药品断档、变质、失效管理妥当,做好四查十对的规定及无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者。

  11、在工作当中有责任心者,无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无推卸无延误诊治与抢救,无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无投诉无纠纷,医护人员按二个月内无事故者。

  1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无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无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不给门诊造成经济损失及门诊不良形象者。

  三、处罚原则

  1、根据影响的范围进行处罚。

  2、最多处罚的金额不得大于医护人员工资的40%。

  四、处罚条例

  1、医护人员工作服穿着不整齐、不整洁、戴首饰、不带胸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工作区域内脏乱或穿工作服进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班中脱岗者,1—5分钟扣款10元;6—10分钟扣30元;11—20分钟扣5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窜岗聊天、吃零食、打电话、发信息、看小说听MP3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考勤报表中弄虚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无故不参加门诊开会等集体活动或未经允许不上班和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70元。

  3、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视而不见,语言生硬,失误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满或纠纷投诉,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4、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如有投诉纠纷,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有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5、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听调动及安排,违反门诊规定破坏团结或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门诊利益受损者,每次扣罚100-200元。

  6、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推委病人而耽误病人抢救,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7、员工之间相互不协调,影响工作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8、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款金额为当次交易数额的5倍,严重者给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负。

  9、上下班不及时关灯、水管、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头次警告),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10、药剂人员发错药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药品断档、变质、失效及不按规定履行四查十对或管理不善影响工作时,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双倍责任。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每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处理。

  11、收费人员收错或私自少收,除补交错,漏款外,每人每次扣款10-50元。

  12、业务考核成绩不达标或医疗护理质量不达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外,每次按“红包”金额加倍扣罚。

  14、对病人治疗病种耻笑泄露隐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医疗文书书写不全或不规范及违反感染控制要求,纠正不改者,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导造成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按赔偿数额地30%扣罚(含退款)。

  16、违规操作规程者,给予500-1000元扣款,受“红包”者情节严重或违法由司法部门处理。

  17、药库、药房、化验室等科室,要及时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个月的情况及计划,如没及时上报采购导致门诊不能正常运作,利益受到损失,直接与间接的对负责人扣款100-200元。

  员工签字生效: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奖惩制度 篇2

  考 评 制 度

  为规范完善我厂的规章制度,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考评制度。本守则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大家应自觉遵守。

  一、 工作职责和服务态度考核

  1. 修理工班组(按车间班组制为单位进行考核):

  1) 听从办公室人员调度,同一个工作安排不超过两次,中午和晚上有维修加班的积极不推脱。(当月应得总工资的

  2.5%作为考核)

  2) 电话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急救任务随叫随到,不推迟,(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3) 应修车辆竣工后认真检查,客户满意,出厂后无返修。(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4) 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2. 办公室人员(按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

  1) 工作服务态度好,不与客户发生争吵,无客户投诉,回访客户满意。(当月应得总工资的2.5%作为考核)

  二、 行为规范考评:

  1. 全体员工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凡违犯者每次罚款10元。

  2. 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请假、旷工及擅离工

  作岗位,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上班时间: 8:00——18:00、下午13:30——18:00、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全天24小时不离岗)

  3. 有事必须请假(原则上每人每月允许两天带薪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请假,特殊急事除外,两天以内由车间经理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由分管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罚。一个月内旷工2天者扣半个月工资,旷工三天者扣一个月的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对当月出满勤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学员奖30/月,办公室

  及维修人员奖40/月,车间经理(含负责人)奖50/月。

  4. 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过公司规定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应得工资。

  5. 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比如:上班期间喝酒、赌博、看电视,玩手机等)

  6. 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 严禁吃、喝、卡、拿客户钱物,每次罚款200元。

  8. 凡出现违法、违章、违规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一律予以开除。

  9. 尊重客户一切以客户服务,凡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评教育,罚款10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10.严禁个人对外承修车辆,捞取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0元。

  三、 环境公共卫生考评:(由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上班期间不分时段进行考核打分,打分实行三个等级分别为优、良、差,考评成绩在月末进行总结,本负责小组连续3次差评的扣100元,一个月内无1个优的扣50元,一个月全优的奖50元。)

  1.修理车间卫生,由当日上班人员负责(具体负责人:当日修理车间值班组长)。

  “优” 评分标准:

  ① 折换下来的废旧配件按要求及时放回规定的位置,不乱丢乱扔,摆放整齐。

  ② 工具箱柜摆放整齐、工具分类存放,不用工具不能出现在车间地面。

  ③ 车间地面、维修台干净、整洁,维修车辆开走后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干净。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文员办公室、材料室由本室上班人员自行打扫。)

  “优” 评分标准:

  ① 办公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② 地面打扫干净无纸宵、烟头、泥土等及时清理垃圾桶无装满

  遗漏现象。

  ③ 办公电脑及电脑外设保持干净,无灰尘。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维修车上二楼维修间楼梯及厕所卫生,由维修车间保安负责。 “优” 评分标准:

  ① 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多余垃圾。

  ② 厕所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

  ③ 厕所内墙群无灰尘、泥土及蜘蛛网等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3.停车场、洗车场卫生,由停车场及洗车工负责。

  “优” 评分标准:地面干净无纸宵、泥土、烟头等其它垃圾。 “良” 评分标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差” 评分标准:有任意两项不符合“优”的评分标准。

  20xx-3-20

员工奖惩制度 篇3

  公司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公正及时”的原则,对员工实行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制度

  1、公司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两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加薪;行政奖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称号、职务晋升。

  2、在授予嘉奖、记功两种奖励的同时,可以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记大功及以上奖励者,在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由总经办研究综合办协助是否给予加薪奖励。

  3、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嘉奖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忠于企业,积极肯干,有奉献精神,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产生显著效益的(奖励100元及以上)。

  (2)遇到突发事故机智排除使企业免于损失(奖励100元及以上)。

  (3)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示,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奖励100元及以上)。

  (4)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举报,

  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给于奖励(奖励100元及以上)。

  (5)工作努力、业务熟练,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7)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能在员工中成为学习榜样者。

  (8)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4、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记功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2)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4)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比危险,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者。

  (7)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8)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词与舆论表扬者。

  第二条 惩罚制度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不达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惩处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的利益。

  1、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处分为经济惩处、行政惩处、工作惩处三种。三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经济惩处包括扣奖、降薪。

  (2)行政惩处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3)工作惩处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处罚标准:根据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及公司相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罚。

  3. 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1)上班迟到、早退;

  (2)未按照规定交接班;

  (3)上班期间员工未按规定穿着劳保着装;

  (4)站内的各项记录填写不工整,有涂改、撕页现象的;

  (5)损坏公司公共财物的,除通报批评外,人为造成者按照原价50%赔偿;

  (6)公司各部门的卫生包干区域需打扫干净,如检查不合格;

  (7)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安全例会者。

  (8)不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9)私自移动消防措施;

  (10)私自带着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装置;

  (11)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4.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

  (3)做虚假生产运行记录;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指挥;

  (5)酒后上岗

  (6)上岗期间脱岗、串岗。

  5.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给警告、记过、记大过惩处,

  也可单独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符合上述“3”款所列11项内容,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

  (2)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

  (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5)在工作区域内使用手机、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工作区;

  (6)一年内累计警告两次者;

  (7)在站工作区域内吸烟或者在工作服内发现香烟以吸烟处理;

  (8)泄露公司秘密,并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10)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11)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1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1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经查证属实。

  6. 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一年内违反六大禁令累计超过两次的;

  (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工作调动的,造成一定的后果;

  (4)对正当执行政策的管理者进行威胁、漫骂或者无理取闹的;

  (5)连续旷工查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6)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或他人财产,经教育或处罚后重犯或价值五百元以上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到损害者。

  7.其他情况按情节判断。

员工奖惩制度 篇4

  第一条 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 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 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 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纪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5)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工作时间听音乐、上网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资料、玩游戏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贻误工作者;

  (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1)消极对抗或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故意诋毁主管领导的权威,有损单位声誉和形象;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6)私自拷贝单位的信息资料(文件、流程、软件、分析报告等),窃取单位的商业机密;

  (7)与客人发生争吵、态度蛮横、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8)同事间发生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同事间散布消极言论、拨弄是非,或拉帮结伙、闹分裂,影响团队合作及工作的正常进行;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 % ,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3、涉及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错误行为,要经调查核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讨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奖罚异议申诉

  (一)员工对奖罚处理不满,可向本部门主管申诉,部门主管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二)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或解释仍不满意者,可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部门主管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答复或解释情况,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和报告后两天内给予回复;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 违纪处罚

  (一)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负责人或员工,单位将加倍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员工奖惩制度 篇5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员工奖惩制度 篇6

  一、 目的:为确保产品质量,严肃纪律,做到奖罚分明,特制 定本制度。

  二、 范围:生产作业人员。

  三、 制定原则: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奖罚分明。

  四、 制度内容: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嘉奖一次。

  1.1 对生产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实效者。

  1.2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1.3 领导有方,使生产工作顺利有相当成效者。

  1.4 节省原物料和废物回收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1.5 其它各项表现优良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惩处。

  2.1未佩戴工作证,工作服装穿戴不整齐,每人次5元。

  2.2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3在生产区域吸烟、进食者,每次罚款500元。

  2.4不服从主管领导,与他人嬉戏打闹、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罚款100元。

  2.5擅自离岗、睡觉者,每次罚款100元。

  2.6严禁跨越或坐在机器设备任何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2.7酒后上班闹事或影响工作者,罚款500元。态度不好或一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2.8工作任务当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计加班费,任务

  未完成强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动离职处理。

  2.9携带违禁品或浪费原物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2.10车间卫生清洁不彻底,工器具摆放不整齐,5元/人/次。

  2.11未及时关闭水、电、气、汽等能源阀门开关及门窗者,5元/人/次。

  2.12未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导致产品大批量或机器设备发生异常者,每次罚款100元。

  2.13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者,罚款50元或记旷工一次。

  2.14由于工作失职或督导不利,导致产品出现质量异常者,每次罚款50元。

  2.15乱丢垃圾杂物,随地吐痰者,每次罚款50元。

  2.16故意破坏、丢弃公共财产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恶劣者,给予开除处分。

  五、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公司规范制度为准则。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奖惩制度 篇7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员工奖惩制度 篇8

  1.总则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员工奖惩制度 篇9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员工奖惩制度 篇10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Ø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Ø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Ø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Ø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Ø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 财务考勤制度

  1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 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 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 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 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员工奖惩制度 篇11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惩制度 篇12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 (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 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 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长/经理 100元/月

  领 班 30元/月 网管/收银 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新员工培训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进厂培训和上岗考核,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需要,企业尽快发挥新进员工聪明才智,达成双方的相互认知和协调统一,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

  3.1.2安技处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综合部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保安部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各生产车间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具体规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绍(责任部门: 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来自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 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

  3.1.2安技处 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 综合部 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 保安部 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 各生产车间 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 具体规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绍 (责任部门:综合部 4课时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处湖北省公安县。

  4.1.2 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各种型号的汽车齿轮和前后桥。

  4.1.3 公司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的介绍。

  4.1.4 公司的采购网络和营销网络的介绍。

  4.1.5 公司通过的质量认证的介绍。

  4.1.6 公司的发展思路:

  通过股权转让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东,新股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运作机制,大大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安全管理常识。

  1、主导业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经营。

  2、路桥建设。

  3、城市基础设施。

  4、房地产开发。

  5、高科技领域。

  4.1.7 公司的创新机制:

  通过资产重组,公司的主业将会更加突出,并将在新的业务领域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以创新促发展,公司必将迎来一个崭新而辉煌的明天。

  1、管理创新。

  2、技术创新。

  1.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篇13

  员工的管理工作一直令国内企业十分头疼,管松了,员工的纪律就容易涣散,管紧了,公司员工的离职率又回居高不下,酒店员工的管理更是如此。酒店是一个公众场所,所以酒店的每一位员工都代表着酒店的形象,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酒店的生意。那么酒店对于这些员工制定出了哪些员工奖罚制度呢?

  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为您提供一份酒店员工奖罚制度资料,请参考。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袜。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

  五、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六、酒店财产:

  1、员工应清楚自己工作时所需器具的摆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七、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员工作息时间表》及管理人员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领导允许。

  2、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必须签到。

  3、严禁替他人签到,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4、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经理认可,事毕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工作牌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补发新卡,办理所需费用由遗失工作牌的员工本人承担。

  6、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八、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九、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2、发现火灾时,情节较小时,尽快用灭火器处理,情节严重时,拨打119。

  十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3、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十二、奖罚条例

  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高度统一,所有员工应遵守《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在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会取用一定的资金作为员工的奖金,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失职的种类,纪律处分: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扣工资、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3、凡第一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予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500—1000元的处分,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员工奖惩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 责任与权限

  第3条 (责任与权限)

  3-1 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 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运营程序

  第4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 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 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来自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 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 奖金额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出自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员工奖惩制度 篇15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

  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8:00-23:00)

  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员工奖惩制度 篇16

  为进一步提高酒店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 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 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 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 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 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一下条款给予辞退或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

  1.偷盗同事财务或公有财物。

  2.对上司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酒店或他人财务。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赵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三天的

  10触动刑法,造成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奖罚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员工奖惩制度 篇17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_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_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员工奖惩制度 篇18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5.18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

  5.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公司的晋升调薪息息相关;

  5.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岗;

  5.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事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6.1行政人事部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2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6.3人事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以董事的最后判决为准。

  6.4人事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证据之一。

员工奖惩制度 篇19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爱车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员工奖惩制度 篇20

  (一)、消防安全由全体教职员工共同承担责任,每一个员工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承担,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

  (三)、凡在公司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

  (2)、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4)、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3、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5)、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2、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安全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3、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4、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员工奖惩制度 篇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__]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员工奖惩制度 篇22

  一、 实施奖惩的目的

  为大力推进“像军队”的纪律要求,规范酒店奖励、处罚管理制度,统一奖励、处罚标准,使酒店奖励、处罚有据可依、有章可查,确保酒店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执行机构及工具

  酒店内实施奖罚由质检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备案。奖励由《员工奖励单》体现,处罚由《员工处罚单》体现,《员工处罚单》分为红单和黄单,红单用于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处罚,黄单用于轻微过失罚款的处罚,以上单据均由质检部统一编号定期审核,奖罚表单等同于有价证券进行管理。

  三、奖罚权限及程序

  (一)奖罚权限

  1.总经理有权对部门总监级(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罚。

  2. 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所分管部门总监(含)以下员工提出奖罚。其中使用红单对部门总监、经理实施的处罚,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奖罚意见,可直接通知质检部执行。

  3.行政总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副总经理的奖罚权限。

  4.质检部经理有权对酒店各部门主管(含)以下员工实施奖罚。

  (二)部门处罚权限及程序

  1.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员工处罚单》,并定期报质检部复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如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则须向质检部报告,经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3.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并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三)、部门奖励权限及程序

  1.对员工实施奖励,不论何种形式每次不得超过5000元。

  2.员工奖励审批权限规定:总经理1000元以上,副总经理200-1000元,质检部经理200元以内。

  3.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员工提出奖励,报质检部批准后执行,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员工提出奖励,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

  4.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励,报经质检部批准,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奖励予以更正或调整。

  (四) 、奖惩的操作

  1. 管理人员在行使奖励处罚权时必须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必须使用质检部和财务部统一编号的《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如出现无单处罚,则等同于贪污公款。

  2.《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一式四联,一联员工本人留存,二联员工所在部门留存,三联质检部存根,四联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奖励

  (一) 奖励的目的

  贯彻鼓励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团结、奉献、有良好行为规范的员工队伍。

  (二)奖励方式和种类

  1. 表扬,分为部门内通报表扬,全店通报表扬。

  2. 奖金,按照不同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逐条对应兑现。

  3. 奖品,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4. 体验,按照奖金等同价值,享受酒店等价消费。

  5. 休假,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本人日薪兑换休假日。

  6. 进修深造,根据本人特点给予培训机会。

  7. 带薪旅游,年内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报销全程车费、食宿费。

  8. 职级晋级,本人贡献巨大,又在本岗有发展潜力,给予晋级。

  9. 工资升级,根据贡献大小,通常在本岗晋一级,也可一次连晋几级。

  (三)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酒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500-3000元奖金或工资升级及其它等同价值的奖励;

  2. 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宾客书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者,可视实际情况给予20元—100元奖励;

  3. 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4. 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为酒店节约成本费用有明显成绩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5. 经批准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并取得优良成绩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可依据获奖名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6. 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可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7. 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宾客财产安全而见义勇为者,可视情况给予报销医疗费用、带薪休假或200—1000元奖励;

  8. 拾金不昧,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下者,一次奖励50-200元;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上者,一次奖励200-1000元;

  9. 各部门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可对酒店内任何一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提出奖励建议,报质检部批准后实施。

  五、处罚

  (一)处罚的目的:

  实施处罚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员工都自觉的执行酒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店规店纪的严肃性,严格贯彻“二十字方针”的具体内容。

  (二) 处罚方式:实行罚不累计,现奖现罚。

  (三) 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分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四) 处罚申诉

  员工对受到的处罚如有不服,可书面向质检部申诉,质检部应在5天内给予回复,若质检部5天内没有给予回复,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五) 撤销处分

  1、对非重大过失性错误,酒店执行将功补过的政策。员工受处罚后,如能正确认识,则在一个考核季度内,根据其工作表现考虑撤消处分及相应处罚。

  2、员工过失处分撤销后,所受的经济处罚不予撤消。

  (六)处罚范围

  〈一〉、轻微过失(不入档案,予以经济处罚)

  1.进出酒店不出示证件,罚款20元。

  2.进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罚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请人代打卡,罚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罚款50元。

  5.不按指定场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罚款10元。

  6.仪表仪容未能达到酒店要求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达到要求),罚款20元。

  7.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罚款20元。

  8.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设施,罚款50元。

  9.工作期间在经营场所和工作区域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行为举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罚款20元。

  10.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罚款30元。

  11.上班时间内不戴名牌或戴别人的名牌,罚款20元。

  12.上班时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罚款20元。

  13.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罚款30元。

  14.上班时间吃零食、未按规定时间用餐,罚款30元。

  15.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超过5分钟,罚款30元。

  16.下班穿着工作服装回家,罚款50元。

  17.违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18.违反员工食堂就餐规定,特别是浪费食品,罚款20元。

  19.违反员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20.擅自脱岗、工作时间未经许可外出,罚款100元。

  21.串岗或扎堆聊天,罚款50元。

  22.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游逛,罚款20元。

  23.对客服务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语,与客人遇见时不主动问候、让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罚款20元,停职停薪一天,送培训受训,合格后上岗。

  24.工作时间状态不佳,服务姿态不合格,罚款20元。

  25.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仍不接听、接电用语不规范,罚款20元。

  26.未经许可在四层以内乘用电梯或擅自乘客用电梯者,罚款30元。

  27.工作时间内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罚款10元。

  28.客人遗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时上交,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0.无故不参加酒店、部门、班组的各类活动、会议等,罚款20元。

  31.不规范操作造成酒店财物或设备轻微损坏,罚款50元。

  32.造谣惑众、诬蔑诽谤、挑拨员工间关系,罚款50元。

  33.对客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奇异饰物、随身听,MP3,手机等,罚款20元。

  34.随意在酒店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场所或物品上乱写乱画(情节严重,另行处理),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5.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擅自调班,罚款50元。

  36.在酒店内兜售私人物品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

  37.所管辖的岗位环境、备品、工具等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38.卫生检查不合格通报后未整改或反复出现,罚款20元。

  39.其他轻微违反酒店规定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罚款20元。 〈二〉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服务态度恶劣、无礼对待宾客、与客人争吵,罚款100元—500元,停职停薪接受培训部培训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态度恶劣,对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秽语,罚款50元,调整工作岗位,一周内经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则重新上岗,如反省不足则转为初级员工。

  3.无故迟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时以内者,罚款50元。

  4.在非指定场所聚众打牌、酗酒、看碟等,罚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员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罚款100元。

  6.擅自动用或损坏酒店安全消防设施,罚款100元/次,并照价赔偿造成损失。

  7.故意损坏酒店、宾客或同事的财物,原价赔偿造成损失并罚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内张贴布告、小字报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罚款200元同时处以5天内抄写《员工手册》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罚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台的规定标准收费,罚款200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11.未按规定程序交接各类钥匙或遗失店内钥匙,罚款100元并赔偿全套锁具的损失。

  12.违反工作规程、服务程序,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引起投诉影响酒店声誉,罚款200元,停职停薪送交培训部培训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则重新上岗,不合格则辞退。

  13.未经酒店领导批准,从事店外兼职,罚款200元。

  14.其他违反酒店规定的过失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三〉、严重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工作时间睡觉,罚款200元,降职一级,通报批评。

  2.不服从领导指挥、不听从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时刻下不做出积极的反映,工作质量不能保持连续性,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罚款200元,降职一级。

  3.未经酒店保安部允许私自配制店内钥匙,罚款200,赔偿整套锁具。

  4.私藏客人遗留物品,罚款200元,降职一级,调离原岗。

  5.旷工1天(含1天),罚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发现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或发现损害酒店利益的事却知情不报,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调离原岗或辞退。

  7.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酒店财产重大损失(1000元以上)。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要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经营管理、财务、设施等方面的保密资料,罚款3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9.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变相赌博,罚款500元,店内通报批评。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罚款200元,通报批评。

  11.玩忽职守,违反规程,导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财产、人身等方面损失或危害,罚款200-1000元,通报批评,降职或辞退。

  12.私进客房,或在客房内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洗澡、休息等,罚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极怠工,故意不按时完成任务者,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或辞退。

  14.丢失楼层万能钥匙或不规范使用万能钥匙,罚款200元。

  15.其他违反酒店规定造成损失的过失行为。

  16.其他严重影响酒店服务质量的行为。

  〈四〉、重大过失(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或降职)

  1.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内,或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罚款500元,辞退。

  2.利用职权收受回扣或接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罚款1000元,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3.侮辱或殴打同事,情节较重的,罚款500元,赔偿医治费用,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4.伪造、骗取文件或证明,欺骗酒店或客人,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5.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罚款500元,辞退。

  6.偷拿公物,偷窃他人财、物,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7.收藏、传播、复制、观看黄色淫秽画刊、书籍、录像,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8.携带、收藏违禁物品(包括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9.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罚款10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0.触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劳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

  1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2.鼓动骚乱、聚众斗殴、集体怠工或罢工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3.其他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奖罚现金的管理

  1、各级质检人员对于过失员工的现金奖罚,必须使用《奖励单》、《处罚单》。

  2、现金处罚一律实行现罚,受处罚人员必须在收到处罚单的当天将罚款交于处罚人,如当日内未交,处罚人可将处罚单转至质检部,质检部汇总后月底转至财务部按罚金的双倍从受处罚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同一件过失行为的现金处罚部门不得重复执行。

  4、由质检部建立奖罚基金,全部奖罚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收回罚金要统一经质检部审核后交财务部。实施现金奖励由质检部的奖励备用金中支付,质检部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奖励款项的使用、节余情况。

  八、本规定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如与其它规定发生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制度从二Oxx年二月二十日起实行。

  质 检 部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员工奖惩制度 篇23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

员工奖惩制度 篇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 奖励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惩罚

  第九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并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五章 惩罚程序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 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惩制度 篇25

  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员工奖惩制度 篇26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惩制度 篇27

  1、工作积极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一次奖励30元;

  2、工作态度好,饭菜质量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励50元;

  3、为公司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利益,表现突出者,奖励50元;

  4、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做劣质、腐烂、过期的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

  5、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罚款30元;

  6、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食堂监督员或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元罚款;

  7、严格按就餐规定刷就餐卡,若未遵照执行,扣款10元;

  8、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不得带出公司,否则予以罚款并赔偿公司损失;

  9、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10、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30元;

  11、发现员工倒菜等浪费行为不制止的,员工和食堂人员各罚款10元。

员工奖惩制度 篇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员工奖惩制度 篇29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 工作时干私活;

  23)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 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为其他员工签到;

  16) 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员工奖惩制度 篇30

  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奖惩制度 篇31

  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

  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

  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奖惩制度 篇32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 7 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 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 奖励

  第十条 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 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 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处分

  第十三条 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 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 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 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 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广州群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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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