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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范文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十篇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1

  1.本标准规定了X有限公司对于内部会议召开的组织、安排及其它各项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X有限公司对于召开内部会议的管理和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会议纪要》

  《会议签到表》

  3 要求

  本公司内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按本制度执行

  3.1 会议组织

  2.1.1 公司级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年度总结计划会和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3.1.2 专业会议:即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项目小组会议等),由会议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安排。

  3.1.3 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3.1.4 车间(班组)会:由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3.1.5 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3.2 会议的安排

  3.2.1 例会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序号 会 议 名 称 组织部门 主 持 人 时 间 地 点 参 加 会 议 人 员

  1 年度总结计划会 人事行政部 总经理 每年元月 公司行政楼

  培训中心 班组长以上干部人员

  2 每月生产计划会 生 产 部 生产部长 每月25日 公司会议室 车间主任以上干部人员

  3 每月工作总结会 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长 每月2日 公司会议室 车间主任以上干部人员

  4 部长协调周例会 人事行政部 副总经理 每周一16:40分 公司会议室 各部门部长或临时特邀人员

  5 生产部周例会 生 产 部 生产部长 每周六13:00分 公司会议室 生产部人员、车间主任或临时特邀人员

  6 质控部周例会 质 控 部 质控部长 每周六16:40分 公司会议室 质控部全体人员或临时特邀人员

  7 其它临时性会议 另安排确定 另行安排确定 另行安排确定 公司会议室 另行安排确定

  3.2.2 其他会议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相关部门需临时召集会议,须事先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以便安排会议场所和提供必要的设施,会议组织由责任部门负责。

  3.2.3 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二天报请人事行政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2.4 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安排。

  3.2.5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3.2.6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3.2.7 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通知与会者等)。

  3.2.8 参加会议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参会人员须准时到会,未及时请假或迟到者,会议开始五分钟内每次罚款五元,五分钟外按每分钟一元处以罚款,并由主持人开出罚单。

  3.2.9 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益,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会场内接听手机(会场内应将手机设定为振动或无声状态)或大声喧哗。

  3.2.10 会议组织部门应在会后24小时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3.2.11 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露,否则按泄密论处。

  3.2.12 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召开的会议(节假日除外),与会人员不打卡记时,不计(结)算工资。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2

  会议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范围

  按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规定,我部召开的会议定为二类至五类。

  1.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三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3.四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作会议。

  4.五类会议。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资料、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工作人员数及所需经费等),由办公室分类、汇总,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二、三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委办公室审核、市委批准后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四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执行,并将会议计划报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四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3.五类会议。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报部长批准后执行。

  4.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三、会期

  1.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的会议方案从严控制;三、四、五类会议以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

  2.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五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会议规模

  1.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规模执行,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20人,其中,县(市、区)参会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他业务性会议参会人员视资料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五、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能够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摊派。

  (二)会议经费结算

  1.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2.会议费报销时应当带给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带给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七、有关要求

  (一)每年年底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资料、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状况在部内进行公示,理解监督。

  (二)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带给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带给水果。

  (四)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二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厂级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厂部批准后,由各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表22—1会议通知

  谨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午___时___分

  召开  会议,请准时参加为荷。

  随本通知送提案书乙份,若有提案请填写后于开会前提交为荷。

  此致

  先生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工会、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三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四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生产、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生产、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汇报或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邀集与会人员的选定标准对于该项议题确实深有感触者。对于该项议题确实握有资料、学有专精并富有经验者本次会议的结论将会对其有所影响者邀其与会参与发言讨论的好处要比因该职员出席会议而致工作停顿所造成的损失来得更大者对前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4)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董事会;

  (2)工厂管理委员会;

  (3)厂长、联席会;

  (4)生产管理委员会;

  (5)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厂QC成果发布会;

  (4)科技成果发布会;

  (5)信息发布会;

  (6)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五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单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报厂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 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七条 凡厂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一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制生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召集。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部全体人员,公司各部室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及各班组长。

  第二条:公司每月30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和加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施工工程特点为,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时,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式采取灵活分析,可召开现场会、临时安全会等,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抓好落实,做到施工生产绝对安全。

  第四条:公司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睅,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第七条: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牵头每天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召开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范部位,使全体施工人达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明白,施工操作中时时注意。

  第八条:公司项目部、班组所召开的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必须做好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年终或该施工项目完成存入安全技术资料。

  第九条: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要证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整改落实措施方法,责任落实到人,监督人员,解除和消除隐患详细情况等。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5

  目的

  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第一条 总则

  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和有序化,提高会议形式的行政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会议制度本着精减、有效、节俭原则运行。

  第二条 会议类别

  1、领导班子会议

  (1)由经理本人发起的内部高层会议。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或相关议题的负责人。

  (3)会议不定时召开,由经理本人或综合办发出通知,综合办负责收集和记录会议议题。

  (4)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会议决议。

  2、经理办公会

  (1)经理办公会是由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及相关的科室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________。

  (4)例会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3、科室例会

  (1)科室例会是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原则上定为每周一次。

  (3)例会时间由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4、科室联合会议

  (1)科室联合会议是由经理或各分管经理发起召开的跨科室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5、其他会议管理

  关人员。

  (2)凡综合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____天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条 会议程序

  1、会前准备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对定期的常规会议,在会前应明确该次会议主题和临时出席或列席人员。

  对不定期的重要会议,组织者应提供会议相关资料并上报申请,该资料包括:

  (1)会议名称、会议主旨和目标;

  (2)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议项;

  (3)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名单);

  (4)会议财务(支出收入)预算、现有筹备情况及进展;

  (5)(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要求、筹划备时间进度表。

  该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2、会议通知

  根据会议拟订会议通知,并提前张贴或发送。出席会议的重要或主要人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是否能如期出席,并作出相应安排。

  3、会场准备

  会议组织者及时准备会议场所、会议文件或资料。必要时要进行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对重点发言对象须确保其发言。

  4、会议记录

  会议进行中要做好记录。记录方式最好为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妥善保存记录材料。

  第四条 会议秩序和纪律

  1、严格遵守开会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需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会议期间手机应调至静音状态,特别事情到会议室外接听。

  3、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避免发表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会议主持者有权提示发言人,其他人员无权打断发言人讲话。

  4、凡是违反会议秩序者,会议主持人有权给予通报批评,由综合管理部行专人监督执行。

  5、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科室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6、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7、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8、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五条 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原则

  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由经理发起、主持的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由与会的综合办主任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经理另有规定的,依据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2、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六条 会议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权限

  (1)会议室由综合办负责管理,各科室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综合办申请,由综合办统筹安排。

  (2)会议室卫生由综合办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2、会议室设备管理

  会议室相关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6

  1、目 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总部会议管理。

  3、管理权责:

  3.1 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3.2 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含各中心/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3.3 会议的审批权限详见“5.1会议提拟与审批”。

  4、会议分类:

  5、管理内容:

  5.1 会议提拟与审批。

  5.1.1 公司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5.1.2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公司年度例会由集团总经理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集团总经理批准。

  5.1.3 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其中,中心/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属例会性质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拟方案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 会议计划与统筹。

  5.2.1 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临时行政会议,统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汇同公司月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

  5.2.2 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行政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拟和报批手续,并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5.2.3 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5. 3 会议准备。

  5.3.1 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5.3.2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4、部门在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由会议室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5.4 会议组织。

  5.4.1 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5.4.2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5.4.3 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3)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5.4.4 多个部门参加的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主持,集团总经理另有授权的,从集团总经理授权。

  5.4.5 公司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须征得与会人员同意。

  5.4.6 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5.5 会议记录。

  5.5.1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5.5.2 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为本部门的内务文员,名单报总经办备案),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5.3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5.5.4 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1、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

  2、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5.5.5 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的会议纪要须报总经办一份存档备查。

  5.5.6 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总经办统一归档备查。

  2、本部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5.5.7 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5.6 会议跟进。

  5.6.1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5.6.2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5.6.3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5.7 奖惩。

  5.7.1 奖励。按《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5.7.2 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

  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5.7.3 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10元的罚款。

  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6.2 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3 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7

  一、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二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厂级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厂部批准后,由各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工会、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三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做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四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生产、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生产、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或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

  邀集与会人员的选定标准

  ·对于该项议题确实深有感触者

  ·对于该项议题确实握有资料、学有专精并富有经验者

  ·本次会议的结论将会对其有所影响者

  ·邀其与会参与发言讨论的好处要比因该职员出席会议而致工作停顿所造成的损失来得更大者。

  对前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4)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董事会;

  (2)工厂管理委员会;

  (3)厂长、联席会;

  (4)生产管理委员会;

  (5)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厂QC成果发布会;

  (4)科技成果发布会;

  (5)信息发布会;

  (6)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五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由召集单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报厂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六条 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七条 凡厂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八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九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

  排合并召开。

  第十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一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例会制度:公司周例会采取例会长制度,由例会长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例会的组织和记录,例会长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优秀员工代表担任,各部门周报于每周六下午3点前发至办公室负责人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例会日程安排,将收集的周报表传到例会长处。

  第二条、召开时间:例会召开的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条、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第四条、会议内容:

  1)部门经理及主管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办法。

  2)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标提出下周工作计划。

  3)部门将工作的进展对与会人员进行汇报。

  4)总经理作会议总结和指导、布置工作。

  部门会议

  第五条、主持与记录:部门会议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召集,部门经理主持,由经理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

  第六条、召开时间:根据部门需要召开,具体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

  第七条、参加人员:部门需要参加人员,如有必要还可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第八条、会议内容:

  1)、本部门遇到的问题

  2)、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协调的问题

  会议要求

  第九条、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第十条、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地召开例会。

  第十一条、每一次例会须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内容,记录本由记录员负责保管。

  第十二条、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十三条、对不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手机没有调无声振动状态处罚:

  A、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2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B、会议无故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

  C、会议期间手机响者会议结束上台表演一个节目。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9

  (一)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四)配合企业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可行性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五)组织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管理评价、 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活动,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典型方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效进行评估。

  (七)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布置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八)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九)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篇10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3.2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3.3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4.1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4.1.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4.1.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4.2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4.3合同专业管理组审查通过后,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审查,由合同专业管理组将合同草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4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属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可使用单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7合同专业审查

  4.7.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经济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安全性

  合同文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经合同签约各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签字认可之日起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请单位按本制度执行;

  4.11奖励与处罚

  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纳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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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6: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