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
范文 |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十四篇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1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现规定如下宿舍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 2、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与美观,不得乱摆乱放。 3、定期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 4、爱护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5、养成良好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与插座,不准使用高压电器等,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须及时向宿舍舍长报告。 6、不准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23点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宿舍舍长有权令其立即离开,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7、出入宿舍须及时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内须谨慎吸烟。在房内吸烟而烧坏物品或引起火灾,将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违犯者处以行政处罚。 10、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不得私自换房、换床,不准与管理人员发生顶撞和争执。 11、每位员工都必须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注意团结,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和打闹。 12、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告知店长或宿舍舍长,店长或宿舍舍长应尽量给予帮助。 13、有如下行为者将受到处罚: 口头警告: 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杂物、纸屑,将鼻涕涂到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痕、鞋迹印到墙上。 2)乱扔垃圾,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3)用力关门,产生较大声音,影响到其它同事休息。 4)在房内堆积大量脏衣物,不及时清洗,发出异味。 5)在宿舍内存放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6)在宿舍内大声聊天,放较大音量的收录音机或手机,影响到其它同事作息。 7)私人物品摆放混乱,影响宿舍整体美观。 8)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私人物品。 9)超过晚上12点回宿舍且不携带钥匙,影响到其他同事休息。 书面警告: 1)不服从宿舍舍长的.安排,不做好值班卫生工作。 2)拒绝管理,与宿舍管舍长发生争执。 3)未经许可,私自调换房或床位。 4)裸露身体,在宿舍东走西逛。 最后警告: 1)偷窃公私财物。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等。 3)不按设备程序操作,严重损坏公共设施的。 4)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 5)受到严重书面警告和最后警告的员工将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或被取消住宿资格。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2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3(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30时为原则,23:3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四)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五)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六)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九)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 凡外出员工必须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应拒绝任何人进入宿舍,因加班而迟归的除外。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4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抽烟的同志注意烟头烟灰不要乱弹、乱扔,保持室内、过道整洁干净,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2、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避免浪费水电。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安全。 3、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磁炉、取暖器、油汀等,开水壶必须使用自动断电的防干烧的。 4、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5、房间所住的人员负责自家房间卫生清扫,走廊、楼道等公共卫生区每间宿舍轮流值日(当日值班宿舍必须最后离开保证楼道、走廊干净整洁,最后大门上锁)。 6、宿舍的水管、电路坏了,必须及时告知王建华请人维修,严禁个人自己接修,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7、每家物品摆放整齐,必须摆放在自己家中,不许占用楼梯过道摆放自家物品及堆放杂物,确保楼梯过道畅通整洁。 8、各位员工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管理好,贵重物品不得在宿舍乱放,要做好防盗防丢失工作。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5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华东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体内容: 3、1所有住宿人员住进或迁出之前,向华东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华东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3、2各宿舍选宿舍负责人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卫生。除特殊情况外,员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负责人汇报,后由宿舍负责人向行政部人员反映。 3、3宿舍负责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楼道及洗手间等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令当事人整改,华东行政人事部及华东技安部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大检查,检查结果按实际情况予以公布并实施奖惩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3、5宿舍内禁止抽烟、焚烧等出现明火、明烟行为。 3、6宿舍内铺位、桌子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3、7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等,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8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插座,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等超过1000瓦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若三次发现宿舍内存在大功率用电器,屡次不改者,公司将取消其入住宿舍资格。 3、9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10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得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窗门外,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1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洗手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带往楼下放在垃圾桶内(指定位置),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2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3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产品等公物带入宿舍。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3、14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行为者。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3、15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功率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以相应的处罚。 3、16严禁员工在宿舍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将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17严禁在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3、18宿舍属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个人用品叠放整齐;请保管好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如有物品丢失,公司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负担赔偿责任。 3、19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公司配备的空调、及其他电气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电气设备。 3、20室内所配置的电器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调等电气设备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置的请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21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3、22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等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3、23华东行政人事部和华东技安部将会定期检查宿舍,在检查过程中依据检查表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宿舍,予以公开表扬、奖励;分数较低的宿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处罚。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3、24住宿人员离职,应于前往行政人事部办理离宿手续,离职当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25所有因宿舍违规而产生的处罚,将纳入宿舍管理处罚基金,用于表彰先进宿舍,每月公布。 四、附件 违规处罚明细表序号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4、1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视情节严重,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2宿舍内抽烟、使用明火、存在烟头、烟灰处罚责任人1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3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没收电器,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4私拉乱接插座、插排没收排插,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通报处分一次。 4、5故意损坏宿舍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设备照原价赔偿,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 4、6私自改动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如感烟探测器、喷淋头等),不规范行为引发火警报警处罚责任人20__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7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处罚责任人20__元,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8宿舍卫生差,物品摆放乱通报批评一次 注: 1、没收的电器、物品等,搬离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门领取。 2、通报处分累计三次的一律搬离宿舍。 五、执行 5、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员工手册执行。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6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7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可自行选择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行政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员。 入住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员工离职(自动辞职、自离、辞退等),应于离职交接完当日搬离宿,不得借故拖延。 二、每间宿舍设立宿舍长,其工作任务如下: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及门户管理; 三、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四、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五、人事行政部汇同各宿舍长检查宿舍环境卫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六、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若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全部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30元罚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员工应当服从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长的管理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五、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七、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八、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打扫; 九、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人事行政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5-30元罚款。 十、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屡次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指挥; 2.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5.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6.有盗窃行为。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8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20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5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 5、每间宿舍公司补贴10度电,超出部分本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并且恢复原样。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9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10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卫生由入住员工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有入住员工自己负责; 2.个人使用的`橱柜均由个人自行打扫; 3.床上用品按规定统一方向叠放;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宿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由宿舍长制定并张贴于门后),行政人事部将会同各宿舍长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将依照本制度予以处理; 2.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六无”:“六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床、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床位做到“四齐”:即每天被褥统一方向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 4.保持墙壁清洁;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就关灯; 6.室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清理,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 8.保持卫生间、浴室的卫生,便后放水冲洗; 9.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门外走廊由值日人员打扫,严禁将自己门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门前。 相关费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公司为有需求的员工提供免费宿舍; 2.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个上下层铁床、人均一个衣柜、一台1.5P空调、两个风扇、一台热水器,以上物品员工免费使用; 3.宿舍临时配置包括扫帚、拖把、垃圾铲各一个,一年可免费更换一次,一年之内损坏或丢失由宿舍人员自行购买。 二、水费、电费 1.用水 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水1吨/人; 2.用电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电5度/人; 2.2考虑到每年7-9月为高温季节,故在此3个月份内,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电20度/人; 2.3宿舍住宿人员低于3个人,在此3个月份为每个宿舍免费提供60度电; 3.煤气 煤气费用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半,需要购买煤气时,宿舍长填写申购单,并全额收取费用,申购单由厂长签字后与购买费用一并交与采购员,采购员安排煤气,由公司承担的一半费用在当月工资中补给。 4.水电超出以上规定数量由每间宿舍员工平均分摊,财务人员负责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11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三、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四、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五、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六、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七、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八、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九、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一、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十二、各宿舍长,部门主管必须登记好每天检查宿舍工作情况,每星期把登记本交予大堂经理处。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三、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四、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五、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六、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七、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12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道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13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篇14第1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住宿条件 2.1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宿舍。 2.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2.2.1患有传染病者。 2.2.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2.3不得携眷住宿。 2.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3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 4.1留宿亲友。 4.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3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通知主管及行政部的同时,应通知其亲友并及时送至医院。 第5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6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出租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终止其居住权利。 第7条公司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8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机、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好.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承担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9条住宿员工应遵循下列规则 9.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9.2室内禁止烧煮、烹制食品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9.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9.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9.5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9.6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9.7洗涤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9.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9.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9.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9.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9.13不得随意在墙壁、橱柜、门窗上张贴字画或悬挂物品。 9.14废弃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9.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9.16节约用水、用电。 9.17不得在床上抽烟。 9.18不得于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10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11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单位和行政部论处。 11.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11.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11.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11.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 11.5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11.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11.7无正当理由经常夜不归宿。 11.8有偷窃行为。 第12条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13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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