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最新仓库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
范文 | 最新仓库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最新仓库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篇1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品与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销售渠道的品牌、种类、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物品供应不延误销售日程,较准确做物流过程中的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仓库的分类: 公司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酒类仓、包装材料仓、文本资料仓等。 三、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进库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收货单或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收货单或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进库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④检查收入物品的生产日期与外包装,是否验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留底备案,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物流人员,一份交会计。 四、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五、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对即将过期物品应该及时检查清理。 六、物品出库: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出库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出库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出库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出库一式三份,领取人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七、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八、建立档案制度: 仓库档案应有出库单、入库单和实物明细账簿。并且按月分类妥善保存。 最新仓库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篇2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所管理物品的性能,必须掌握各种易燃,易爆品的灭火方式及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第二条消防器材的位置设置明显,易于取用,消防器材附近必须保持道路畅通,禁止堆放货物。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损坏或失效的要及时报告,以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状态。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物品堆放必须预留安全和运输通道,通道内禁止堆放货物和停放运输工具。 第六条仓库内禁止任何火源,特殊情况下需要动火,必须通过安保部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届时必须有人在现场监督。 第七条仓库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所有插座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八条仓库内一律使用小于60瓦的防爆灯具,灯具损坏应及时更换,并随时做到人离灯熄。仓库内不得使用加热装置,如电炉,电取暖器等。电梯电机间,配电房,空调,去湿设备电源附近禁止堆放物品,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源。 第九条搬运完毕,防火门应及时关闭。下班后应关闭所有门窗。 第十条所有出,入口和紧急通道必须保证畅通,相关钥匙在紧急情况下应随时可以取用。 第十一条仓库内按物品的安全要求分类堆放,严禁混放,混装,禁止堆放与所保管物品无关的杂务物。 第十二条非本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内。 第十三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仓库内,特殊情况报经批准。 第十四条所有物品搬运要轻拿轻放,尤其是化工产品,禁止拖,拉,抛,滚,禁止在电闪雷击天气和烈日曝晒下装卸。 第十五条化工产品的保管,领用应避免遗撒,一旦遗撒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六条仓库内货物和垛座应坚固,不晃动碰接。 第十七条无叉车操作作证人员,禁止操作叉车。 第十八条仓库物品发生被盗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最新仓库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篇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公司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贵州黔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湄潭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应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每天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和下午上班考勤各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考勤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七条全体员工须在杨总办公室签到视为有效考勤。 第八条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或提前告知,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九条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警告;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50元。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3天旷工为自动离职。 3、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条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2个工作日以内(含2个工作日),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关表格,以便考勤员记录。 2、请假或出差超过3个工作日,应由总经理批准。第十一条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1-3日填写《请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 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假期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总公司发文为准。 第五章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十五条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本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本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考察期 1、考察期时间为一周。 2考察期间不允许请假,不遵守者按旷工处理。 3、考察期间全勤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考察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十七条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视为脱岗或旷工。 2、任何员工的岗位调整或变动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的岗位调整,必须按分公司总经理意见执行。 第七章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离职释义 1.员工和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包括辞退、辞职、和自动离职。 2、公司综合人事部负责收集、传达意见,签发《离职单》,办理人事变动相关手续,监督离职者的移交工作,将有关离职的文字材料存档。 第八章职责分工 第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职责如下: 1、综合管理部直接负责分公司考勤工作。 2、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分公司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 4、综合部必须坚持每天的考勤工作,并做好每月统计上报。第二十条综合人事部考勤专员职责 1、综合管理部每月1日下午17点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分管领导审批。 2、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资料的保管,保存期限为2年。 第二十一条综合管理部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 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罚款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具体考勤表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湄潭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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