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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盘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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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制度(精选14篇)

盘点制度 篇1

  1、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2、餐饮具使用前必需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需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需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需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显然标记。

  7、餐饮具保结柜应天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8、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根据有关消毒办法举行操作,并作好每次消毒记下记录。

盘点制度 篇2

  1、从业人员必需经健康体检及食品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举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举行复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实。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状况发生,对于违背此规定的人员将郑重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规矩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餐饮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状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举行不定期检查,紧张状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觉员工健康有异样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利用教导培训使从业人员把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严格遵守平安卫生操作规程。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不戴戒指;男性不留长发,女性将头发盘入帽子中,保证工作服干净,做到操作前、便后和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洗手,先用消毒液洗,再用流淌水冲洗。

  8、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食品卫生的其他行为。

  9、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刻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举行自我医学观看,不得带病工作。

  10、工作服天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盘点制度 篇3

  第一条 目的

  为求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盘点制度 篇4

  1、门、窗:门窗上的玻璃上无污迹、指纹,清彻透亮,窗帘上无浮灰,窗槽内无灰沙,门槽内无疆灰,门上无污迹。

  2、墙壁:墙脚线不得有污迹,护墙壁定期擦拭,电线、开关要擦整洁,空调、灯饰要整洁干净。

  3、天花板:定期清洁通风口槽,灯具保养、修理要准时。

  4、地面:营业后须准时清理地面,地毯须吸尘,地板须擦光亮,无污迹,要注重不留死角。

  5、花木:须天天浇水,常常修剪枝叶。

  6、服务柜台:营业后准时收去柜台上的`物品,擦拭整洁。柜台内放置口布,保证餐具卫生。柜内餐具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7、桌椅:桌椅要整洁,无灰迹,无油污。

  8、餐具:

  a、玻璃器皿服务员应准时清洁,擦拭时不能用手触摸器皿,做到无水迹、无指纹、无破损,光亮透亮。

  b、瓷器用具上桌后不能有水迹和指纹,做到光亮不变形。

  9、卫生间要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拖把要清洗整洁。

  10、台面小件:号牌、花瓶、盐、胡椒盅,酱醋壶、糖缸、烟灰缸等,在营业前须擦拭清洁,定位摆放。服务人员在营业时如发觉这此物品被污染,则应准时清洁。花瓶的水要常常更换,长时光会有异味。

  11、布件:清洁无破损、无污迹,中心线对准门,四面下摆适中。

  12、菜单、酒单:保持菜单、酒单干净新颖,不得涂改、污染菜单、酒单

盘点制度 篇5

  目的:制定盘点流程,确保仓库物料卡、物、帐的准确性。

  范围:浙江海得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新能源专用库(11253115)。

  注意:月末及以上(季度、年中、年终)盘点,仓库必须提前至少一天邮件至各相关部门(采购、生产、财务、质量)。

  1.仓库物料盘点分类

  1.1跟据物料进出的频率,将物料分为三类:A类(常用)、B类(不常用)、C类(呆滞料)。

  1.1.2 A类:出入库频率较高的物料。

  1.1.3 B类:出入库频率较低的物料。

  1.1.4 C类:基本不出库,在库时间三个月以上。

  2.仓库物料盘点方式

  2.1仓库盘点按五大类进行:元器件(贵重)、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2.2元器件(贵重):所有价值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上的元器件物料。

  注:按价格,仓库初步将IGBT、晶闸管、不锈钢片电阻、变压器、电抗器、风机——后向离心、浪涌保护器、UPS、HALL、温湿度变

  送器、410A/2100A接触器、各框架式断路器及附件定为贵重元器件。

  2.3元器件:所有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元器件物料。

  2.4结构件:所有铜质件和钣金件的物料。

  2.5电子料:所有电子元器件的物料。

  2.6辅料:所有辅料的物料。

  3.仓库物料盘点周期计划

  3.1一周盘点:属于A类、B类和和C的元器件(贵重)。

  3.2半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结构件。

  3.3一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元器件、电子料。

  3.4三个月盘点:属于A类和B类辅料及属于B类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

  3.5六个月盘点:所有属于C类的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4.仓库物料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4.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4.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4.3盘点人员各自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在物料卡和盘点表)做相应记录。

  5.仓库物料盘点人员安排

  5.1一个月内(不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自行组织。

  5.2一个月以上(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组织,且必

  须要有复盘(仓库人员交叉盘点)。

  5.3年终财务盘点由仓库人员陪同财务一起完成整个仓库的物料盘点工作。

  6.仓库物料盘点时间制定

  6.1一周盘点:时间定于每周五下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2半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3一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4三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季度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5六个月盘点:时间定于年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注:以上盘点时间可根据仓库工作任务情况来调整,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7.仓库物料盘点,相关部门配合

  7.1盘点前采购需控制好供应商的来料时间,要求供应商将货物在盘点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仓库盘点的正确性。

  7.2盘点前,IQC需完成待检料的检验工作,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7.3盘点前,生产需做好生产任务备料工作,盘点期间生产需停止一切领料动作。

  注:如遇特殊情况(领料或来料),仓库人员需做好手工帐。

  看了

盘点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食堂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 食品安全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下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内容,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八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条(社会共治)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由学校、经营方、就餐人员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有条件的学校要引入家长代表及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机构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引入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共治。

  第十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节 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申办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学校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学校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食堂宜由学校自主经营,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在中、高考等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期间承担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应当达到A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为A级的,在申报县级以上政府和国家级、省级评选评优时应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学校校长或主要负责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国家或省认可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当有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学校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相应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八条学校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天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情况管理控制。

  学校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学校校长或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至少每季度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学校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的,学校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学校或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 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防止食品在存放、运输、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的备餐间应当按专间要求设置。

  第二十四条在教室或就餐场所分餐的托幼机构、学校可不设备餐专间,但应根据情况设置相应的成品暂存场所。

  成品暂存场所应当按专用操作场所进行设置。

  第二十五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学校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专用操作场所设置要求。

  第二十六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并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专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建设,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 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三十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从固定供货商采购且供货票据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但应按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妥善保管好有关票据。

  鼓励学校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校食堂除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禁止采购、使用和销售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五)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和裱花蛋糕;

  (六)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七)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三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食品及原料应当按品种分类存放。货架应根据存放情况加贴标识,标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三十四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五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食堂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供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并确保食品从制作完成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个小时。

  学校食堂不得订购生食类、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第四节 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条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朽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条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暂存。烹饪后至食用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四十条供餐后剩余的食品应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时,应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四十二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的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备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条学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应当留样。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并在5℃左右的条件下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级教室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运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证送餐过程中的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工具、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六条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经营者应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四章 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四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制订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明确各部门在应急处置中的具体职责。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五十条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学校(包括学校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并适时组织开展模拟演练。

  学校应在食堂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和教职工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五十二条学校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学校(包括学校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学校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的调查处置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样品;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五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会同同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做好对事故的现场控制、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事故责任的认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法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事故最终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要逐级上报当地政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五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落实春秋两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并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会议,通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等事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五)学校和食堂经营者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情况,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五十八条学校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等情况。

  第五十九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应联合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约谈。

  第六十条学校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应联合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约谈。

  第六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组织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学校食堂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机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及时处理。

  第六十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学校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时应会同学校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六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应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六十五条学校和学校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上一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一)对行政区域存在的学校食堂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未按本规定定期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

  (三)隐瞒、谎报、缓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行政区域内发生学校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五)行政区域内发生学校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学校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对学校食堂开展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

  (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落实对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日常管理,以及未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

  (八)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调查报告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供餐场所可不列入本规定的范围。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负责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的执收工作;

  (二)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及依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缓减免事项等内容;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政票据领用、保管、使用、核销等制度,设立票据专管员;

  (四)负责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并按确定的执收方式及时、足额上缴收入;

  (五)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本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收入计划;市级执收单位应当督促各县(市、区)执收单位,根据分成规定及时提出资金上解申请;

  (六)负责登记本单位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台账,并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对账;

  (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财政、监察、价格、审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的检查和监督;

  (八)执收单位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政府非税收入;

  (九)依法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的其他工作。

盘点制度 篇7

  目的:制定盘点流程,确保仓库物料卡、物、帐的准确性。

  范围:浙江海得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新能源专用库(11253115)。

  注意:月末及以上(季度、年中、年终)盘点,仓库必须提前至少一天邮件至各相关部门(采购、生产、财务、质量)。

  1.仓库物料盘点分类

  1.1跟据物料进出的频率,将物料分为三类:A类(常用)、B类(不常用)、C类(呆滞料)。

  1.1.2A类:出入库频率较高的物料。

  1.1.3B类:出入库频率较低的物料。

  1.1.4C类:基本不出库,在库时间三个月以上。

  2.仓库物料盘点方式

  2.1仓库盘点按五大类进行:元器件(贵重)、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2.2元器件(贵重):所有价值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上的元器件物料。

  注:按价格,仓库初步将IGBT、晶闸管、不锈钢片电阻、变压器、电抗器、风机——后向离心、浪涌保护器、UPS、HALL、温湿度变

  送器、410A/2100A接触器、各框架式断路器及附件定为贵重元器件。

  2.3元器件:所有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元器件物料。

  2.4结构件:所有铜质件和钣金件的物料。

  2.5电子料:所有电子元器件的物料。

  2.6辅料:所有辅料的物料。

  3.仓库物料盘点周期计划

  3.1一周盘点:属于A类、B类和和C的元器件(贵重)。

  3.2半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结构件。

  3.3一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元器件、电子料。

  3.4三个月盘点:属于A类和B类辅料及属于B类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

  3.5六个月盘点:所有属于C类的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4.仓库物料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4.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4.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4.3盘点人员各自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在物料卡和盘点表)做相应记录。

  5.仓库物料盘点人员安排

  5.1一个月内(不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自行组织。

  5.2一个月以上(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组织,且必

  须要有复盘(仓库人员交叉盘点)。

  5.3年终财务盘点由仓库人员陪同财务一起完成整个仓库的物料盘点工作。

  6.仓库物料盘点时间制定

  6.1一周盘点:时间定于每周五下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2半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3一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4三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季度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5六个月盘点:时间定于年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注:以上盘点时间可根据仓库工作任务情况来调整,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7.仓库物料盘点,相关部门配合

  7.1盘点前采购需控制好供应商的来料时间,要求供应商将货物在盘点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仓库盘点的正确性。

  7.2盘点前,IQC需完成待检料的检验工作,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7.3盘点前,生产需做好生产任务备料工作,盘点期间生产需停止一切领料动作。

  注:如遇特殊情况(领料或来料),仓库人员需做好手工帐。

盘点制度 篇8

  一、总则:

  为加强仓库管理制度,提高仓库库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增强员工的责任心,为更有效地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和以后员工的入股准确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盘点周期:

  1、月度:A、每月的月底每店进行一次全盘;B、办公室管理员对领用物品进行一次全盘;

  2、对象:A、对各店的库存商品;B、领用物品;

  3、季度:每年3、6、9、12月份下旬进行一次大盘;

  A、对象:主仓、店铺、店铺仓、领用物品;

  B、年度:每年12月份下旬仓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实物盘点;

  三、盘点方式:

  1、账盘:根据电脑提供手工账上产品的数据与手工账本进行核对;

  2、实盘:以实物为基准,盘出实物库存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进行核对;

  3、复盘:针对账盘、实盘中数据有误差的产品进行第二次盘查,直到盘准、盘对、查明原因为止;

  四、盘点过程中数据有差异的产品处理方法及改进对策:

  1、数据相差大:首先采取重盘方式解决,然后对仍未解决的作特殊记录,日后再查明原因;

  2、对策:开始在开单、制单、配货和核对的程序中发现数量比较特殊的,必须要经过证实后,方可做下一步操作。

  3、店铺不对:必须在盘点表上给予更正,并注明特殊符号在调整程序给予电脑资料修改正确。

  五、调整:在每期盘点完后,跟着节奏进行调整,同时,在调整过程中发现有可疑数据的,要经过审核决定:可以调整的数据给予调整,不可以调整的数据另作记录,当作重盘依据。

  六、账务处理规定:

  报益——在调整过程中,电脑账数呈正数的经核查证实,给予报益; 报损——在调整过程中,电脑账数呈负数的经核查证实,给予报损;

  七、滞销商品处理规定:

  在盘点过程中把已滞销的商品记录好,随后,经会议讨论,给予处理;

  已经在产品取消方案中做好处理方案的,发现现场未做标识的,及时做好记录,方便事后仓库楼层组长做整理;

  八、盘点规则:

  1、对于一家公司经营的状况都是必须通过盘点结果来衡量的,不光仓管员及员工必须兢兢业业做好份内职责,做好每一个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好每一件货品,盘点时的盘点人员也要尽好自己的责任,认真清点每一件产品和记录好每一个数据;

  记录监督员在做记录时,一定要对好产品厂家、型号、名称、条码,再登记,登记时一定要和清点人员进行数字复述无误后再登记入表;

  在数据登记入表后,监督登记人员要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对粗心漏盘、盘少、盘多等现象要及时要求清点人员重盘,如重盘后数据还有差额的,事后再统一进行调查及复盘;

  2、在清点实物时清点人员要有责任心,要轻拿轻放,清点完后,要及时将产品归回原位,清理好现场空箱、垃圾及残次品,对于盘点后的产品要进行标贴贴示(标签上要注明清点人员名及产品数量,贴于纸箱上),以防重盘、漏盘;

  3、在盘点时要注意安全,对于高层货架或隔层上的产品要采用借助媒介物爬上去清盘,防止危险意外事故发生;

  4、盘点人员在盘点期间要做好一切安排,此期间不得休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针对特殊情况的人员要找到替补人员后,方可离岗;

  九、盘点奖罚制度:

  经上层领导讨论,对于盘点的结果,允许产品总量的千分之一数据误差; 由于盘点人员的粗心不负责任而产生的误差,给予1~50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数据误差太大,超过千分之一缓冲数据,在调查原因后仍相差很大的数据,公司承担50%,部门主管、助理承担10%当楼层组长承担20%,当楼层员工承担20%

  十、盘点安排表:

  总监督:芳姐

  1、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月底25日至30日

  2、盘点人员安排:每个月排出店铺人、监督人。

  3、每月20日传给各店负责人

盘点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加大成本的控制力度,强化成本控制意识,为准确核算当月实际消耗成本,盘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如实反映月末退料。在盘点过程中,以数量计量的商品,原材料要逐个逐瓶盘点,以重量计量的逐件过磅,半成品,调料等零星原料可以暂估价入账,禁止盘点时敷衍了事。对盘盈.盘亏.过期商品要逐笔落实,明确责任,及时上报处理,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盘点方式: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二: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顺序。

  三:盘点前准备:由库房准备夹板,盘点表,盘点前仓库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四:厨房原材料盘点:厨房原材料盘点为实地盘点制,每月末最后一天晚7:30仓库管理财务人员会同各厨房负责人根据当天剩余原材料库存进行盘点,盘点表填制要求书写清晰,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填写要规范,参与盘点人必须在盘点表上签字。

  五:酒超盘点:酒超盘点为永续盘点制,每月初1日早8:30由保管员打印商品盘点表,财务人员会同保管员依据盘点表对照实物进行盘点。盘点结束后,财务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处理当月盘盈盘亏商品。经领导批准后做相关账务处理。

  六:仓库物品盘点:仓库物品盘点为永续盘点制,保管员每天按规定做好收发业务,并根据入库单,领料单随时登记仓库账簿,做到日清日结,帐实相符,每月末收发业务完毕后根据仓库账面库存数量,对照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于次日将盘点结果

  报送财务部。

  财务部:20xx-6-9

盘点制度 篇10

  1目的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及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3职责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底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安排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实施

  4.3.1月盘由仓库组长(负责人)组织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做好盘点汇总记录,备份在月初3号前报财务部,如发生盘亏、盘盈或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和财务部报告处理;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根据财务部计划安排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须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盘点处理

  4.4.1各仓库经过月度自盘,季、年度监盘,发生盘亏、盘盈或出现超过规定期限的'存货,仓库主管和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做出针对性处理意见,能处理的按公司规定自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公司财务部,按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处理;

  4.4.2在盘点过程发现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况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酌情承担赔偿责任;

  4.4.3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有虚构数字者,将酌情处理和处罚;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盘点管理

  4.5.1仓库在盘点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及时做好库存物资规范堆放和状态标识,确保消防畅通、堆放整齐,标识,记录清晰有效;

  4.5.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各仓库可参照本制度适时建立盘点制度,对所属各类仓库按制度规定要求适时做好盘点和盘点记录,并将季盘、年盘汇总表报相应财务部门;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现仓库不按本制度及时盘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采取经济手段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5相关记录:J06-06仓库盘点汇总表

盘点制度 篇11

  1.仓库物料盘点分类

  1.1跟据物料进出的频率,将物料分为三类:A类(常用)、B类(不常用)、C类(呆滞料)。

  1.1.2A类:出入库频率较高的物料。

  1.1.3B类:出入库频率较低的物料。

  1.1.4C类:基本不出库,在库时间三个月以上。

  2.仓库物料盘点方式

  2.1仓库盘点按五大类进行:元器件(贵重)、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2.2元器件(贵重):所有价值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上的元器件物料。

  注:按价格,仓库初步将IGBT、晶闸管、不锈钢片电阻、变压器、电抗器、风机——后向离心、浪涌保护器、UPS、HALL、温湿度变送器、410A/2100A接触器、各框架式断路器及附件定为贵重元器件。

  2.3元器件:所有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元器件物料。

  2.4结构件:所有铜质件和钣金件的物料。

  2.5电子料:所有电子元器件的物料。

  2.6辅料:所有辅料的物料。

  3.仓库物料盘点周期计划

  3.1一周盘点:属于A类、B类和和C的元器件(贵重)。

  3.2半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结构件。

  3.3一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元器件、电子料。

  3.4三个月盘点:属于A类和B类辅料及属于B类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

  3.5六个月盘点:所有属于C类的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4.仓库物料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4.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4.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4.3盘点人员各自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在物料卡和盘点表)做相应记录。

  5.仓库物料盘点人员安排

  5.1一个月内(不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自行组织。

  5.2一个月以上(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组织,且必须要有复盘(仓库人员交叉盘点)。

  5.3年终财务盘点由仓库人员陪同财务一起完成整个仓库的物料盘点工作。

  6.仓库物料盘点时间制定

  6.1一周盘点:时间定于每周五下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2半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3一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4三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季度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5六个月盘点:时间定于年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注:以上盘点时间可根据仓库工作任务情况来调整,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7.仓库物料盘点,相关部门配合

  7.1盘点前采购需控制好供应商的来料时间,要求供应商将货物在盘点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仓库盘点的正确性。

  7.2盘点前,IQC需完成待检料的检验工作,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7.3盘点前,生产需做好生产任务备料工作,盘点期间生产需停止一切领料动作。

  注:如遇特殊情况(领料或来料),仓库人员需做好手工帐。

盘点制度 篇12

  不管是一个企业的成品仓库还是其它行业的仓库中,对于盘点工作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范围

  盘点范围:仓库所有库存物料

  职责

  仓库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盘点作业、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盘点总结。

  财务部:负责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

  it部:负责盘点差异数据的批量调整。

  3管理流程6.1盘点方式

  6.1.1定期盘点

  6.1.1.1月末盘点

  6.1.1.1.1仓库平均每两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第二月的月底;

  6.1.1.1.2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6.1.1.2年终盘点

  6.1.1.2.1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年终放假前的销售淡季;

  6.1.1.2.2年终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6.1.1.3定期盘点作业流程参照6.2-6.11执行;

  6.1.2不定期盘点

  6.1.2.1不定期盘点由仓库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安排,盘点流程参考6.2-6.11,且可灵活调整;

  6.2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6.2.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6.2.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6.2.3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6.2.4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6.2.5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6.3盘点计划

  6.3.1盘点计划书

  6.3.1.1月底盘点由仓库和财务部自发根据工作情况组织进行,年终盘点需要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6.3.1.2开始准备盘点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作业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6.3.2时间安排

  6.3.2.1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我司初盘时间计划在一天内完成;

  6.3.2.2复盘时间:验证初盘结果数据的准确性;我司复盘时间根据情况安排在第一天完成或在第二天进行;

  6.3.2.3查核时间:验证初盘、复盘数据的正确性;我司查核时间安排在初盘、复盘过程中或复盘完成后由仓库内部指定人员操作;

  6.3.2.4稽核时间:稽核初盘、复盘的盘点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我司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在初盘、复盘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6.3.2.5盘点开始时间和盘点计划共用时间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工作任务情况来确定,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6.3.3人员安排

  6.3.3.1人员分工

  6.3.3.1.1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料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盘点数量”一栏;

  6.3.3.1.2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料进行复盘,

  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

  6.3.3.1.3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异常数量进行查核,将查核数量记录在“查核数量”一栏中;

  6.3.3.1.4稽核人:在盘点过程中或盘点结束后,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行政部指派的稽核人、和仓库经理负责对盘点过程予以监督、盘点物料数量、或稽核已盘点的物料数量;

  6.3.3.1.5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盘点表”中;

  6.3.3.1.6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6.3.4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6.3.4.1盘点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财务部、深圳qc组、深圳采购组、客服主管、ebay销售主管、it主管,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仓库盘点期间禁止物料出入库;

  6.3.4.2盘点三天前要求采购部尽量要求供应商或档口将货物提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正常发货;

  6.3.4.3盘点三天前通知qc部,要求其在盘点前4小时完成检验任务,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6.3.4.4盘点前和it部主管沟通好,预计什么时间将最终盘点数据给到,由其安排对数据进行库存调整工作;

  6.3.5物资准备

  6.3.5.1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透明胶、盘点盘点卡;

  6.3.6盘点工作准备

  6.3.6.1盘点一周前开始追回借料,在盘点前一天将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补相关单据;因时间关系未追回也未补单据的,借料数量作为库存盘点,并在盘点表上注明,借料单作为依据;

  6.3.6.2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物料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6.3.6.3将仓库所有物料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物料sku、储位标示。同一储位物料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货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货架上。

  6.3.6.4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6.3.6.5帐务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仓库盘点表”,表的格式请参照附件;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有单项金额);

  6.3.6.6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

  6.4盘点会议及培训

  6.4.1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

  6.4.2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相关参加人员召开会议,以便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6.4.3盘点前根据需要进行“模拟盘点”,模拟盘点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

  6.5盘点工作奖惩

  6.5.1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6.5.2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复盘人不按要求对初盘异常数据进行复盘,“偷工减料”;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批准);

  6.5.3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参考“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做相应考核;

  6.5.4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6.6盘点作业流程

  6.6.1初盘前盘点

  6.6.1.1因时间安排原因,盘点总共只有一天或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安排合适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前盘点;

  6.6.1.2初盘前盘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6.6.1.2.1最大限度保证盘点数量准确;

  6.6.1.2.2盘点完成后将外箱口用胶布封上,并要求将盘点卡贴在外箱上;

  6.6.1.2.3已经过盘点封箱的物料在需要拿货时一定要如实记录出库信息;

  6.6.1.2.3盘点时顺便对物料进行归位操作,将箱装物料放在对应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6.6.2.3初盘前盘点作业流程

  6.6.2.3.1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6.6.2.3.2按货架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货架上的箱装(袋装,以下统称箱装)物料进行点数;

  6.6.2.3.3如发现箱装物料对应的零件盒内物料不够盘点前的发料时,可根据经验拿出一定数量放在零件盒内(够盘点前发货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证箱装物料为“整十”或“整五”数最好;

  6.6.2.3.4点数完成后在盘点卡上记录sku、储位、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并确认签名;

  6.6.2.3.5将完成的“盘点卡”贴在或订在外箱上;

  6.6.2.3.6最后对已盘点物料进行封箱操作;

  6.6.2.3.7将盘点完成的箱装物料放在对应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6.6.2.3.7按以上流程完成所有箱装、袋装物料的盘点;

  6.6.2.4初盘前已盘点物料进出流程

  6.6.2.4.1如零件盒内物料在盘点前被发完时,可以开启箱装的已盘点的物料;

  6.6.2.4.2开启箱装物料后根据经验拿出一定数量放在零件盒内(够盘点前发货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证箱装物料为“整十”或“整五”数最好;

  6.6.2.4.3拿出物料后在外箱上贴的“盘点卡”上予以记录拿货日期、数量、并签名;

  6.6.2.4.4最后将外箱予以封箱;

  6.6.2初盘

  6.6.2.1初盘方法及注意事项

  6.6.2.1.1只负责“盘点计划”中规定的区域内的初盘工作,其他区域在初盘过程不予以负责;

  6.6.2.1.2按储位先后顺序和先盘点零件盒内物料再盘点箱装物料的方式进行先后盘点,不允许采用零件盒与箱装物料同时盘点的方法;

  6.6.2.1.3所负责区域内的物料一定要全部盘点完成;

  6.6.2.1.4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2.2初盘作业流程

  6.6.2.2.1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6.6.2.2.2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6.6.2.2.3按零件盒的储位先后顺序对盒装物料进行盘点;

  6.6.2.2.4盒内物料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储位和sku在“盘点表”中找出对应的物料行,并在表中“零件盒盘点数量”一栏记录盘点数量;

  6.6.2.2.5按此方法及流程盘完所有零件盒内物料;

  6.6.2.2.6继续盘点箱装物料,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6.6.2.2.7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盘前盘点”,则此时只需要根据物料外箱“盘点卡”上的标示确定正确的sku、储位信息和盘点表上的sku、储位信息进行对应,并在“盘点表”上对应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同时需要在“盘点卡”上进行盘点标记表示已经记录了盘点数量;

  6.6.2.2.8如之前未安排“初盘前盘点”或发现异常情况(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异常时)需要对箱内物料进行点数;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外箱“盘点卡”上信息在对应盘点表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

  6.6.2.2.9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货架物料的盘点;

  6.6.2.2.10初盘完成后根据记录的盘点异常差异数据对物料再盘点一次,以保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

  6.6.2.2.11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不能正确判定或不能正确解决时可以找“查核人”处理。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2.2.12初盘完成后,初盘人在“初盘盘点表”上签名确认,签字后将初盘盘点表复印一份交给仓库经理存档,并将原件给到指定的复盘人进行复盘;

  6.6.2.2.13初盘时如发现该货架物料不在所负责的盘点表中,但是属于该货架物料,同样需要进行盘点,并对应记录在“盘点表”的相应栏中;

  6.6.2.2.14特殊区域内(无储位标示物料、未进行归位物料)的物料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6.6.2.2.15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箱装物料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6.6.3复盘

  6.6.3.1复盘注意事项

  6.6.3.1.1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3.1.2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6.6.3.2复盘作业流程

  6.6.3.2.1复盘人对“初盘盘点表“进行分析,快速作出盘点对策,按照先盘点差异大后盘点差异小、再抽查无差异物料的方法进行复盘工作;复盘可安排在初盘结束后进行,且可根据情况在复盘结束后再安排一次复盘;

  6.6.3.2.2复盘时根据初盘的作业方法和流程对异常数据物料进行再一次点数盘点,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正确时,则“盘点表”的“复盘数量”不用填写数量;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错误时,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填写正确数量;

  6.6.6.2.3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6.6.6.2.4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6.2.5复盘完成后,与初盘数据有差异的需要找初盘人予以当面核对,核对完成后,将正确的数量填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栏,如以前已经填写,则予以修改;

  6.6.6.2.6复盘人与初盘人核对数量后,需要将初盘人盘点错误的次数记录在“盘点表”的“初盘错误次数”中;

  6.6.6.2.7复盘人不需要找出物料盘点数据差异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确定没有错误可以将错误原因写在盘点表备注栏中;

  6.6.6.2.8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物料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6.6.6.2.8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6.6.4查核

  6.6.4.1查核注意事项

  6.6.4.1.1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物料差异,和差异原因;

  6.6.4.1.2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6.6.4.2查核作业流程

  6.6.4.2.1查核人对复盘后的盘点表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查核重点、方向、范围等,按照先盘点数据差异大后盘点数据差异小的方法进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盘或复盘过程中或结束之后;

  6.6.4.2.2查核人根据初盘、复盘的盘点方法对物料异常进行查核,将正确的查核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查核数量”栏中;

  6.6.4.2.3确定最终的物料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6.6.4.2.4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6.6.4.2.5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交给仓库经理,由仓库经理安排“盘点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6.6.5稽核

  6.6.5.1稽核注意事项

  6.6.5.1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6.6.5.2“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6.6.5.2稽核作业流程

  6.6.5.2.1稽核作业分仓库稽核和财务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6.6.5.2.2稽核人员用仓库事先作好的电子档的盘点表根据随机抽查或重点抽查的原则筛选制作出一份“稽核盘点表”;

  6.6.5.2.3稽核根据需要在仓库进行初盘、复盘、查核的过程中或结束之后进行稽核(具体时间参照“仓库盘点计划”);

  6.6.5.2.4稽核人员可先自行抽查盘点,合理安排时间,在自行盘点完成后,要求仓库安排人员(一般为查核人)配合进行库存数据核对工作;每一项核对完成无误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稽核数量”栏填写正确数据;

  6.6.5.2.5稽核人员和仓库人员核对完成库存数据的确认工作以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相应位置上签名,并复印一份给到仓库查核人员,有查核人负责查核;查核人确认完成后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盘点表”上签名;如配合稽核人员抽查的是查核人,则查核人可以不再复查,将稽核数据作为最终盘点数据,但数据差异需要继续寻找原因;

  6.6.6盘点数据录入及盘点错误统计

  6.6.6.1经仓库经理审核的盘点表交由仓库盘点数据录入员录入电子挡盘点表中,录入前将所有数据,包括初盘、复盘、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确数据手工汇总在“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中;

  6.6.6.2仓库盘点录入员录入数据以“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为准录入电子档盘点表中,并将盘点差异原因录入;

  6.6.6.3录入工作应仔细认真保证无丝毫错误,录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相应人员解决。

  6.6.6.4录入完成以后需要反复检查三遍,确定无误后将电子档“盘点表”发邮件给总经理审核,同时抄送财务部,深圳采购组,客服主管,it部主管;

  6.9最终盘点表审核

  6.9.1仓库确认及查明盘点差异原因

  6.9.1.1因我司物流系统的原因,一般经过仓库确定的最终盘点表在盘点数据库存调整之前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查核,只能先将“盘点差异表”发给it部调整再查核未查明原因的盘点差异物料;在盘点差异物料较少的情况下(可以先发盘点差异表给采购,不影响采购交货的情况下,),需要全部找出原因再经过总经理审核后再调整;

  6.9.1.2在盘点差异数据经过库存调整之后,仓库继续根据差异数据查核差异原因,需要保证将所有的差异原因全部找出。

  6.9.1.3全部找出差异原因后查核人将电子档盘点表的差异原因更新,交仓库经理审核,仓库经理将物料金额纳入核算,最终将“盘点差异(含物料和金额差异)表”呈交总经理审核签字;

  6.9.1.4仓库根据盘点差异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9.1.5仓库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存档;

  6.9.2财务确认

  6.9.2.1在仓库盘点完成后,财务稽核人员在仓库“盘点表”的相应位置签名,并根据稽核情况注明“稽核物料抽查率”、“稽核抽查金额比率”、“稽核抽样盘点错误率”等;

  6.9.2.2总经理审核完成后“盘点差异表”由财务部存档;

  6.9.3总经理审核

  6.10盘点库存数据校正

  6.10.1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对“盘点表”差异数据进行调整后,由it部门根据仓库发送的电子档“盘点表”负责对差异数据进行调整;

  6.10.2it部门调整差异数据完成后,形成“盘点差异表”并发邮件通知财务部、深圳采购组、仓库组、客服主管、总经理;

  6.11盘点总结及报告

  6.11.1根据盘点期间的各种情况进行总结,尤其对盘点差异原因进行总结,写成“盘点总结及报告“;发送总经理审核,抄送财务部;

  6.11.2盘点总结报告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说明:

  本次盘点结果、初盘情况、复盘情况、盘点差异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7.0表单

  7.1盘点表

  7.2稽核盘点表

  7.3盘点差异表

盘点制度 篇13

  第一条:仔细学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制度,不购、不收、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食品。餐饮部门每个食堂承包责任人要加强责任心,把好各道关口,严防食物中毒。定期投放药物,灭鼠、灭蝇、灭蟑螂工作常抓不懈。

  第二条:餐饮部门各食堂承包责任人对所售饭、菜碗筷天天举行消毒处理。

  第三条:室内外环境卫生责任到人,做到工完场清,每周大扫除一次。机械炊具随用随洗保持清洁,固定存放位置摆放整齐。

  第四条:各食堂天天留食品小样送至部门办公室记下,存放冰箱留存待查。

  第五条:个人卫生要求做到四勤,工作衣帽齐全清洁。

  第六条:餐饮部门全部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无传染病者领取健康证方可在食堂工作。

  第七条:操作间和售饭菜处不得吸烟,违背者赋予处罚,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第八条:定期检查餐饮部门各食堂每项制度,按卫生网络检查,对卫生工作做得好的人经总公司批准赋予卫生先进奖。

盘点制度 篇14

  一、荤素食品,卫生用具洗涤一,三池分开专用,注上标记。

  二、鱼洗净后,无鳞、鳃和内脏,肉、家禽冼净后,无血、毛、污,内脏洗净,无有害腺体。蔬菜按一捡、二洗、三切的挨次举行操作,清洁后的蔬菜,无泥沙杂质,无枯萎黄叶,不放置过夜。鸡蛋用流水逐只清洗整洁。鸡蛋先打在小容器内,确认新奇卫生后再打入大容器,不行直接打入大容器。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整洁。

  三、切配定位专桌,生熟仪器冰箱分开专用,注明标记。食品生熟用具、容器、盛器有显然标志,做到生熟分开专用。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常常保持整洁,用前消毒,用后洗刷。配菜时,不用腐败变质和过期的原料。每切配完一种食品,即刮去砧板上的`污物,常常搓洗抹布。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整洁。待用食品洗净后放入冰箱保存。冰箱内食品分类存盘存放,不重叠,定期除霜,无异味。的确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自然冰隔离;冷面用净化水漂洗。

  四、墙面、排风罩、工作台、灶台、地面无积灰、无污垢、无积水。厨房抽屉内干净无灰、无蟑螂、无鼠迹。废弃物准时倒入带盖桶内,当日清除。每班工作结束后,擦洗水斗,倒掉池中网篮内的残渣,擦洗桌面,工具、用具清洗整洁,拖清地板。收拾好架子、灶台,盖好辅料容器的盖子、剩余和备用食品,或放冰箱,或加覆盖盖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周搞一次包干区域的卫生大扫除。共用部位,使用者应敬重卫生包干者的劳动,用后保持干净。

  五、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内生外熟。隔顿隔夜食品回烧后供给。每班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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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6: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