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
范文 |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精选30篇)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X: 邮编: 电子信箱: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X: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品牌商标 其它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协议编号:________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___地区_______(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_____年 二、具体要求 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地区_________业务。 三、双方责权 委托方责任: (一)委托方承诺在己方网站为代理方开通宣传主页,公布其联系方式,并设计相关程序保证代理方与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委托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不会重复授权,并保证在授权期内委托方所接收的该地区_________业务由代理方办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办理的除外); (三)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 委托方权利: (一)委托方有对代理业务及代理商进行监督的权利;对通过委托方代理的业务,委托方将公布在_________上,随时了解代理进展并对代理结果进行公布; (二)委托方有权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违反约定,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如因代理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所付代理加盟费用一概不退;对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方责任: (一)代理方承诺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合乎委托方对该类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诺以委托方及其网站名义开展该地区业务,不会超过区域或业务限制开展业务; (三)代理方承诺遵守《经纪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遵守委托方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会以委托方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诱骗等非法活动; (四)代理方有责任在授权期内积极宣传委托方网站及业务,积极发展会员,代理方有提交市场发展计划并随时与委托方沟通的责任; (五)代理方有责任对代理收入依法纳税。 代理方权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权利; (二)代理方有权在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开展业务的权利; (三)代理方对委托方该地区类会员享有资料共享的权利; (四)代理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委托方的代理合同、管理办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四、费用分配及结算 (一)加盟费用: 1.国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元;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3.大陆地区(如华北地区、华东地区)级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4.省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代理加盟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5.市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代理费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费用者,在授权期内所接收的代理业务的所有代理收入均归代理方所有。 (三)会员注册费用:在授权期内该地区会员的注册费用的 %也归代理方所有。 (四)结算:注册费用款项到帐当月月底(25日--30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帐。 五、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资料均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合同终止后,双方也应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 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后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酌情要求前者赔偿经济损失。 七、有关续约或终止 合同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方根据代理方代理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对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对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合作。 八、争端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3鉴于: 1. 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向天时名苑小区(通州区杨庄北里 52号)部分业主起诉主张拖欠物业费和供暖费纠纷。 2. 乙方与甲方之间有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愿意在给予甲方优惠的条件下代理上述案件。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代理下列案件的诉讼: 1. 甲方就业主张志勇、李博和苏宝柱、朱景石拖欠物业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2. 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就业主赵野、李芳、史冬威和梁闯、李英梅、李萍、张秋月拖欠供暖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二、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及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律师。 三、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按照下列费用和方式支付: 1、 一审法律服务费用: 鉴于甲方是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且甲乙双方一直合作愉快,乙方愿意给予甲方优惠,乙方优惠后的律师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涉诉讼标的额之和的10%。上述诉讼标的额之和约140, 000元人民币,乙方收取律师费14, 000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向乙方全款支付,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邮寄快递费和复印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收到乙方账单后五日内支付。 上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一审中提供的下列服务内容: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收集并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起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庭审,参与本案件有关的调解及和解,接受法院文件的送达。如果甲方中途撤诉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乙方无需退还律师费。 2、 二审或再审法律服务费用 如有二审或再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二审或再审的法律服务费用。 四、 乙方责任: 1. 勤勉谨慎地、及时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或在承办法律工作中接触到或获知的所有经甲方认为属个人隐私的或者根据律师业公认的标准及乙方的知识范围,应合理地被认为属于应予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信息保守秘密。甲方要求保密或以书面方式注明秘密的内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上述该等文件资料之应用及引述或信息的披露应仅限于乙方进行本协议涉及诉讼代理事项过程中。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所涉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乙方代理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诉讼所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该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 甲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之期限及金额支付律师费及其它与本协议相关的费用。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依约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构成违约。 七、 法律管辖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协议之解释、效力、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法规。 八、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适用该会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 九、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4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尚衡(法律顾问)第15-04号 甲方: 乙方: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甲方指定甲方的 为法律顾问联系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法律顾问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文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甲方公司内部事务乙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顾问提供各项资料文件,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导致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四、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标的额一定数额以下的不再另行收费。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谈判和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财务资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法律讲解, 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8)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信调查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工作; (9)应甲方邀请,参与甲方重要的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10)对甲方的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并对决策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意见; (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聘用法律顾问年费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六、法律顾问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标的额在10 万元以下的乙方不再收费,标的额超出此限的,乙方应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具体费用双方另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约定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九、甲方应承担法律顾问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差旅、通讯、资料等费用。 十、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协议,法律顾问费全部退回甲方;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法律顾问费乙方不予退回。 十一、法律顾问因过错使甲方权益遭受损害的,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费的范围内对甲方给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壹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凤山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5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2)销售整合(销售区域统一分配;产品细分统一分工;品牌建设统一规划)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6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执照号: 甲方负责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执照号: 乙方负责人: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 商业楼盘招商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 物业名称及地址: 。 2. 委托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 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 若在乙方代理服务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 3. 乙方介绍客户后,甲方应签字盖章确认后备案并全力配合乙方为客户服务,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方面的介入。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 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期限至少一年。 3. 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代理服务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代理服务费。 四、报酬支付 1、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的 100 %作为楼盘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承租方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后三日内。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五、特殊约定: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7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律顾问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资料提供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 报酬支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于诉讼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师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9.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12.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4)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5)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6)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相关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_____%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风险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8风险揭示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二、本协议含有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营业部免责条款,凡因免责条款约定的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协议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协议。 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账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电脑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公司负责及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五、因地震、火灾、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六、行情数据来自专业的证券机构,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行的投资活动所招致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 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账户卡。 第三条 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账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保证金账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账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账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卡:深圳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9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律师代理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律师、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委托事项: 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拟定有关甲方与____的纠纷案的解决方案以及提起、进行并完成甲方与____的仲裁活动。 三、委托权限: 甲方受权乙方在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出庭参加仲裁; 3.参加调解工作; 4.拟定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案; 5.查阅、复制并保留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 四、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或甲方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之日止。 五、代理费的支付: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元,支付方式为: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0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交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明康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交通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乔伟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1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程兴处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交通等费用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案件参与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或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份(已交公安机关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本协议生效时,甲方需退还同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收取律师费发票各一份。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2软件著作权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委托乙方代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一事,与乙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自愿达成一致,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代理事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软件详细信息如下: 二、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理甲方提出相关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代理缴纳相关申请费用,领取相关证书等。 三、代理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用 元/件,共计人民币 元整,此费用包含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拿到软件著作权后全额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同时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以上款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支付: 1.支票支付; 2.银行划账银行开户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3.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2.甲方有权在主管部门审核发证后,及时得到其相关证书。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代理服务; 2.乙方应当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除本协议约定情况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透露; 3.乙方应当在相关部门审核发证后及时将证书交付甲方,软件著作权办理周期为:自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乙方需按时交付,每延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十的迟延履行金。乙方违约超过十五日的,甲方除上述权利外,还有权采取解除合同、索赔等权利。 4.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当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还;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代理费。 3.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者登记机关变更相关规定或登记机关延误办理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事项未能得到批准发证(或者检测报告)的,乙方退还该项目的已收代理费。 4.本合同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其特别约定并与本条相冲突的,以该条款之特别约定为准。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条款的变更 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经对方同意,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生效,否则相对方将不予承认变更后的协议。 九、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资料提供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 报酬支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于诉讼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至乙方帐户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师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9.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12.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4)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5)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相关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风险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4证券交易主要的品种有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坚果云合同库为大家提供一份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作为参考范本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账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账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5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_____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事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单位: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三】 委托人:________有限公司 受托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关于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授权委托受托人________为该案一审诉讼一般代理人。 代理期限至一审终结日止。 代理权限为代为参加庭审、辩论;代为陈述事实,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6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 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物的'处理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如追回欠款,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 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追讨债务有关事项说明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采取重要行动须经委托人同意;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被委托人不得收受追讨债务回来的款项或财物,追讨回来的款项或财物必须全部交由委托人支配处置。 6、追回的款物应由债务人直接汇入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7、被委托人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过程中,委托人概不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 8、委托人已向被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得采用违反犯罪之手段收取债务,否则,一切后果由被除数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3、被委托人故意隐瞒重要事项,擅自行动,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五、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__个月 六、生效时间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 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7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程表》,《旅__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 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 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 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_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 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8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二)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 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19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_____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_____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_____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0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法律 服务所) 负责人: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要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现经 法律援助中心审查,认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条件,现指派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法律援助,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安排 为甲方因与就 一案在 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代理人。甲方应向乙方办案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办案人员办案,必须真实地向办案人员叙述案情事实,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不得隐瞒虚构。 2. 甲方对办案人员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见有不同看法时,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经调查,办案人员提出的意见合理、合法的,甲方应当接受。 3. 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办案人员依法应当回避或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不依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办案人员的具体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及乙方办案人员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2. 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安排的办案人员具有合法正当理由不能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时,乙方另行安排办案人员。 3. 乙方办案人员应当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4. 乙方及乙方办案人员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的,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终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动。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 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援助,应向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 第八条 本协议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办人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 方(签名):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其他事实材料及其线索;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达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为:电话:,电子邮箱:,甲方更换联系人的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 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签订委托合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1项费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2项费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办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 (2)涉及外省市办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七条甲方支付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邮寄。 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2(委托方)甲方:__卫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收取杨桥镇卫生院每天的各种业务收入.。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国家对票证的使用权。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收费室收费,每日7-8小时,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为委托方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2.完成收费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单位的收据,收费印鉴,及收费所需的各种材料。 2.协助乙方完成票证的购销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将当天的收入存入银行,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下午四点。每天的收入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存入银行印鉴日期。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级单位(县财政局)对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要接受有关处罚。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费总金额的1%做为劳动报酬。如现金不是当天存入银行,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否则,当天不计报酬。 2.乙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缴纳__0万的风险押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若要辞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当月15天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杨桥卫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3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4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二、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三、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份(已交法院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六、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七、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5市所(20*)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师事务所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6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北京市律师*务所 地址:北京市 电话: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与因纠纷事宜(以下称该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该案的法院一审阶段代理人。但就该案件的辅助事宜,有权指派其它人员办理。 如上述律师有其它事项不能出庭,则乙方与甲方协商指派其它律师出庭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答复甲方询问;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四)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三)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E-mail:邮编: 联系地址: 上述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四)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代理费的收费数额为:¥元(大写:圆)。其中每件元,共件。 该代理费仅为双方约定的代理阶段的费用,如进入下一阶段,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如就本案对方当事人提起反诉并与本案合并审理,则乙方应一并处理,不再另行收费。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律师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1、前期律师费:收费数额为:¥20000元(大写:贰万圆)。 2、后期律师费:除前期律师费之外,如就本案甲方获得索赔(无论系以何种方式获得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撤诉、和解、调解、判决、裁决等),则甲方应当按照最终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补偿金、赔偿金、劳动报酬、报销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赔偿)的20%的比例,于获得赔偿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后期律师费。如赔偿金额系分期支付,则后期律师费亦相应分期支付。 如本案需要进行法院阶段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则律师费仍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叁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办案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其它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2、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留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联系人:传真: 电话:电子邮箱: 委托人须知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我们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案件无论您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等,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案件虽然赢了但您的权利最终无法实现或者审理期过长、无法执行等。在签订合同前律师会向您提示法律风险。 二、您作为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的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做出的您的决定。案件结果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或失职行为外,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所签订委托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约,法律合同应当盖有所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承办律师不得对案件处理作出任何承诺。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①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以结果不满意或律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②律师已经开庭,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③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你在缴纳代理费外,还要承担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有两种交纳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费名义交至律师所,由律师所出具正式发票;二是以实报实销方式与承办律师自行协商处理。 七、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据。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所联系,电话:(010) 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须知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注:本须知一式三份,本律所、承办案件律师及委托人各留存一份。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7(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 的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8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 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29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委托事项 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拟定有关甲方与__________的纠纷案的解决方案以及提起、进行并完成甲方与____________的仲裁活动。 三、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提出仲裁申请和反请求申请; □3.提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和反请求; □4.出庭参加仲裁; □5.参加仲裁调解工作; □6.拟定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案; □7.查阅、复制并保留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 四、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或甲方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之日止。 五、律师费: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 六、其他约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诉讼相关) 篇30为明确委托报关具体事项和各自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委托方: 主要货物名称: HS编码: 进出口日期:年月日 提单号: 贸易方式: 原产地/货源地: 传真电话: 其他要求: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被委托方: 报关单编码No. 收到单证日期:年月日 收到单证情况: 合同□ 发票□ 装箱清单□ 提(运)单□ 加工贸易手册□ 许可证件□ 其他: 报关收费: 人民币:元 承诺说明: 背面所列通用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本协议的签署构成了对背面通用条款的同意。 被委托方业务签章: 经办报关员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通用条款 一、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并对单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委托方负责在报关企业办结海关手续后,及时、履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支付垫支费用,以及因委托方责任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按照海关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场所。 负责与被委托方报关员一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回答海关的询问,配合相关调查,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被委托方无法做到报关前提取货样的情况下,承担单货相符的责任。 二、被委托方责任 负责解答委托方有关向海关申报的疑问。 负责对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情况和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资料,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用途、产地、贸易方式等; (二)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三)进出口所需的许可证件及随附单证; (四)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其他进出口单证。 因确定货物的品名、归类等原因,经海关批准,可以看货或提取货样。 在接到委托方交付齐备的随附单证后,负责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认真填制报关单,承担'单单相符'的责任,在海关规定和本委托报关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报关,办理海关手续。 负责及时通知委托方共同协助海关进行查验,并配合海关开展相关调查。 负责支付因报关企业的责任给委托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滞报金、滞纳金和海关等执法单位依法处以的各种罚款。 负责在本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结海关手续的有关委托内容的单证、文件交还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人员(详见《委托报关协议》'其他要求'栏)。 三、赔偿原则 被委托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因其他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约定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造成的风险,委托方可以投保方式自行规避。 四、不承担的责任 签约双方各自不承担因另外一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滞报金、滞纳金和相关罚款。 五、收费原则 一般货物报关收费原则上按当地《报关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规定执行。特殊商品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法律强制 本《委托报关协议》的任一条款与《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委托报关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 七、协商解决事项 变更、中止本协议或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程序处理。因签约双方以外的原因产生的问题或报关业务需要修改协议条款,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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