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派遣合同 |
范文 | 派遣合同(精选24篇) 派遣合同 篇1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被派遣人员):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 (被派遣单位) 岗位从事 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二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 第三条 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 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 第五条 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 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相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老师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 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 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 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外,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 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 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 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证明求职或试用期间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事实不符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得工作机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1)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通过签收、集中培训等方式使派遣人员知悉相关内容,并要求派遣人员遵守; (3)甲方可根据申报审批情况和岗位实际情况对派遣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派遣人员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5)甲方可根据需要与派遣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在终止或解除实际用工关系后,由甲方按约定给予派遣人员经济补偿,乙方应保证上述竞业禁止协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对甲方自行选择的派遣人员,如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 (3)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损害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代派遣人员向甲方追偿;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甲方应对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并保证女职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权益,乙方派遣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要求;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如因与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诉讼,使乙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或与乙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2)乙方应建立、管理或按国家规定委托有权管理部门管理派遣人员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工会关系;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4)乙方在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向派遣人员明确告知并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5)乙方应督促、教育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落实派遣人员患病、负伤或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上岗时间的相关待遇; (7)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的约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费后,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支行 行号: 账号: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 本埠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甲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给乙方或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4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 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 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_________________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7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互联网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8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10发包方: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____ %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11劳 动 合 同 (劳务派遣)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 一、本合同文本供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字或盖章;被派遣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得代为保管。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册 地: 经 营 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 )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 ,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派遣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 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方 2.依法实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 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 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 。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 4.约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 或 元。 第十条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乙方上岗前、派遣期间、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合同一式( )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续订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续订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二、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变更劳动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对本合同作如下变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继续履行。 派遣合同 篇12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派遣合同 篇13甲方: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乌鲁木齐市保安服务公司沙区劳务派遣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派遣 名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 治安防范区域: 对甲方伊河大厦及伊河大厦的门前、侧门、停车场等人身和财产提供24小时轮流执勤和保安服务,具体治安防范区域,以伊河大厦规划范围区域为准。 二、 保安费结算: 1、根据行业现行标准,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费, 人每月合计 元(大写: ), 本费用包含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2、本合同保安费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3、当月保安费用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费票据。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执勤人员提供执勤场所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队员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5、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派遣具有保安上岗资格证的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员办理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统筹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相应的保安服装、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须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办理合法居留证件。 3、乙方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态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久后上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保证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回报。 6、乙方应提前将每月的值班计划安排提交甲方备案,严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 2、乙方负责对双休日、节假日等执勤保安人员的调整安排,保证每位保安人员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担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行终止。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满意或者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满意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一个月的协商期满后,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应采取四班倒方式24 小时执勤,白天、夜晚各两班,白班每组两人,夜班每组两人,每班执勤6小时。 2甲方根据现场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权提出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的保安费用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稳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伤、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岗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调换保安人员应获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领导的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 5、乙方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导致保安人员伤、残、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最高补助额为乌鲁木齐市上年度城镇居民12个月的平均工资。 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家国或相关政府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本合同约定的保安费也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一日,乙方则按照当月保安费用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因工作失职、脱岗、缺岗或玩忽职守造成治安防范区域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致使人、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50﹪;但是,相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个月内破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隐患的书面建议,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保安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岗每发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罚当日的保安费。 5、解除合同未去一个月通知对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1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在沧州市设立江苏南通凤洲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等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要求提供资以办理分公司的一切法律文件;乙方予以协助。 2、 甲方负责与国外雇主签订符合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切实维护分公司所招用的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 江苏南通凤洲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不具独立法人资格,受甲方的领导,不具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4、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发生被招用外派人员与甲方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等纠纷,以甲方与被招用外派人员所订立的《劳务输出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确定。 5、 甲方聘用乙方陈海涛为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的日常事务及分公司的管理;具体权限及期限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 6、 自分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需承担一名工作人员的工资(暂定20xx元/月/人),按月支付;根据分公司发展需要,需另行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和工资待遇的,双方另行协商。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分公司依法设立后,乙方负责将现有办公场地提供给甲方所属分公司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 2、 乙方须在沧州市所属区域内积极开展外派劳务人员的招聘业务,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 乙方须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前述业务。 三、 合作利润的提取 四、 合作期限: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三年;以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日作为合作期限的起始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合作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分公司营业执照核准注册之日起生效。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5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员):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单位)岗位从事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为____个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 第二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 第三条 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____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提高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管理、积极完成被派遣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维护企业利益。 第五条 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 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向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后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 签证人(签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16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单位)岗位从事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为____个月。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 第二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 第三条 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____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提高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管理、积极完成被派遣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维护企业利益。 第五条 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 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向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后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劳务派遣内容 1、经用人单位---冲电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KI”】批准,今甲方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2、乙方为派遣员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 年2月 日起至20xx年2月 日止。 甲方负责从乙方学校到OKI的免费往返接送。 三、劳动报酬 1、双方协议规定:乙方每小时的劳动报酬为9元人民币,计算工时按照OKI实际考勤计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转账到乙方的建设银行卡号。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为乙方提供免费体检一次。 2、从培训时间开始计算乙方的工时。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费中餐和晚餐;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费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费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为年假时间,甲方向需要会老家过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补助。不回家过年的,在OKI食堂不供应饭食的时间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别供应。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双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单位过程中,因乙方的严重触犯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导致被用工单位退回属于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用工单位的财物。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离职手续 1、在20xx年2月 日由甲方统一安排办理,需要乙方协助。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乙方签名、甲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8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住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期限和提供服务的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月日止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提供服务的内容: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劳务人员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于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服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含工资、加班费、奖金、福利、社保费用等);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3、如在第三条服务期内,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与劳务人员的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和支付;服务期满,劳务人员退回乙方时,但乙方不能安排劳务人员新的岗位的,则乙方也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和支付,如乙方先垫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4、如发生工伤事故的,需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务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需承担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非因公受伤或患病的或死亡的,需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医疗费用、抚恤费、丧葬费、补助金等费用(如法律规定需要支付才承担,否则不用支付)。 5、按国家法律规定,因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产生的需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其他款项; 6、双方约定的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在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前提下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______元/人·月。 3、赔偿金或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87条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如有); 4、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乙方可委托甲方代为发放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如甲方要求直接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等,乙方承诺接受并全面配合。 2、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在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工资或甲方要求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劳务报酬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单位与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劳务报酬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由乙方依法代缴,并在代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代缴凭证送甲方审核。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出现相关情形后的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于3个工作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6、其他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7、劳务人员有以上1-6情形的,甲方应提供充足的证据,如缺少证据导致被生效法律文书裁决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就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要求乙方与劳务人员变更所签劳动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协议。乙方应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交甲方备案;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十五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如该劳务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甲方应保障劳务人员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七)如果因甲方不履行有关法定义务或劳务合同约定义务,而与劳务人员产生纠纷,乙方应诉所需支付的交通费、律师代理费由甲方承担和支付。或者由乙方委托甲方指定人员参加仲裁或诉讼程序,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由乙方承担的义务最终都由甲方来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保障劳务人员权益不力,导致甲方卷入纠纷,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依法负责处理,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劳务人员代办社会保险。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各复印一份给甲方人力资源部和劳务人员。 (五)如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如有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按《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劳务人员的赔偿费用。 (六)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及职业病范围外的伤、病、亡自担其责(法定须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除外),甲乙双方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服务。 (九)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十)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范围和限额以乙方已收取的劳务费50%为限。超过部分,甲方放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如属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则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或重新签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订或重新签订合同手续、处理有关事项。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派遣合同 篇19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派遣员工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人单位(甲方)的劳务派遣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劳务费用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劳务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派遣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年月日起至年月 第四条对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展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且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派遣员工,甲方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派遣员工的派遣关系。 (五)因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使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新规定。 (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第六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遵守政府的法律,特别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和规章,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二)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乙方管理费等费用。 (三)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的派遣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如甲方要求乙方的派遣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四)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第七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因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的规定变更致使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若新规定系禁止性条款,本合同相关条款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将面临发生无效的可能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新规定。 (三)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 初筛,组织面试。 (二)乙方应敦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 (四)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五)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在本合同有限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甲方参照甲方雇佣员工处理办法,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有关责任人追讨有关责任。对于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甲方赔偿。 (八)本合同中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乙方派遣人员的薪资福利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及支付手续。 (九)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通过健康体检并合格,体检报告方存档。 第四章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九条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对甲方造成财产损害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 (一)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五章派遣规程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附表 一)书面通知乙方。《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必须详细注明招聘数量、到岗日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附加条件和薪酬福利待遇等。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员工,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侯选人员和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明“外派员工”字样,但招聘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招聘可由甲方协同乙方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 第十五条招聘录用程序: (一)甲方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提出招聘需求; (二)乙方受理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联系招聘场地,收集应聘资料,筛选应聘人员; (三)甲方面试应聘人员,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 (四)乙方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相关证件; (五)甲方对体检合格的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甲方负责安排培训场地,乙方用半日的时间对新录用的派遣员工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对新录用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对于培训考核合格者,甲方决定录用;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回乙方。培训合格后,决定录用名单。 (六)乙方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 第十六条乙方应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员依法办理下列派遣手续: (一)乙方与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乙方应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员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以《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附表二)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八条劳务费包括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管理费等费用。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额度支付劳务费。 第十九条每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因此需调整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管理费的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提高劳务费标准,并以双方协商签订后的补充合同或签订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标准支付。 第二十条劳务费标准: 1、派遣员工的工资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费根据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如下表: 2、加班费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执行。 3、以上劳务费中基本工资,住宿补贴与岗位津贴即为派遣员工的月税前收入,甲方将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为员工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工资支付。 第二十一条劳务费结算流程: (一)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乙方依据派遣员工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制作《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 (三)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劳务费发票并送达甲方。 (四)甲方收到劳务费发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当月12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劳务费后,应在每月15日前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 (六)乙方应及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以《派遣员工工资单》反馈派遣员工本人。 第二十二条甲方停工期间、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甲方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三条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按《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发生的伤亡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规定用人单位负担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办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需由单位负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中甲方负担的费用,先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 第七章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迟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1‰的比例加付滞纳金;乙方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佣金及办理各种社会、商业保险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的2‰比例向派遣员工加付滞纳金。 第三十条甲方连续拖欠款达三个月以上,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四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道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公司:公司: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20纺纱厂普工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册 地: 经 营 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 )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 ,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派遣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 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实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 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 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 。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 4.约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或 元。 第十条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乙方上岗前、派遣期间、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合同一式( )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21甲方: 乙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派遣合同 篇22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并于____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 派遣合同 篇23甲方:________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电报挂号: 乙方:中国__________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电报挂号: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某某、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地间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某某中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账户,并按________国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共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国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银行________账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到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过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和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假若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有权享受回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来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某某告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内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到____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至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后,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症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24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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