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企业租赁未规定用途房屋合同 |
范文 | 企业租赁未规定用途房屋合同(通用3篇) 企业租赁未规定用途房屋合同 篇1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市 区 路 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规定为 年以上 年以内)。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 (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租金变动条款: (如第一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 承租方(盖章、签):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租赁未规定用途房屋合同 篇2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租赁未规定用途房屋合同 篇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X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月,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______年至第______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第_______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X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为每______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月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______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______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_____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______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_____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X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X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X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_____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______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_____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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