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
范文 |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精选21篇)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2发放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借贷款方请求,发放贷款方将自有资金向借贷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经借贷款方与发放贷款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请共同遵守。 —、发放贷款方向借贷款方提供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 二、此项贷款按月息一分五厘计收。 三、贷款期限为一年。 四、此项贷款从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计收利息。 五、借贷款方必须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180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 六、对借款方不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发放贷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还付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3合同编号:( 年)第 号 单位住房借款合同 ( 贷款)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 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保证用于 。借款期限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 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4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给甲方。为此,双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5.贷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内。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当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当年利息。 7.本协议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贷款交付甲方。 甲方的义务: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未按协议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协议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 第四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2)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3.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或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前,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条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5贷款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种类。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下列第________种类贷款。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息助学贷款8、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9、个人定向消费贷款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贷款不得用于认购和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贷款不得用于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确定为月利率_________。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遇利率调整时,借款期限在一年(含) 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调整,并按原合同签定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第六条担保方式。本合同采用__________方式的担保,具有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担保条款确定。 第七条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贷款划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账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学杂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将款项划入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商户、保险商或学校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完成该划付行为即视为借款人已经提款完毕。 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以所购 车辆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单正本等资料;以保证保险方式的,贷款人已收到保险商同意提供保证保险所出具的《承保确认书》。 第八条还款方式。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_________(月、季)还款共分______期,第一期还款日为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从第二期起,每期还款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归还;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到期日前偿清。具体还款额度根据贷款人提供的分期还款计划确定。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等额本金还款法 3、等额本息还款法4、递增(减)还款法 5、其他还款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下列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息)。 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牡丹卡号/活期存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扣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牡丹卡超过有效期,或借款人需要变更扣款账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扣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条抵销权。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中扣收相关款项,包括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定期存款账户行使抵销权时,依《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办法计息处理。在部分提前支取下抵偿贷款本息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原存期、原利率和原开户日开立新存单或支付借款人现金。对于因抵销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罚息、复利。 1、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自逾期日起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 2、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 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 3、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本条1、2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4、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但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2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自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3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及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应择其重计收复利。 第十二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但仍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双方应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并依此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提前还款手续需在贷款人分支机构的柜面办理。 第十三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应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3、如实提供贷款人所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借款用途及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资信情况;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资收入(如月收入水平低于申请此项贷款时10%以上)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5、借款人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职业性质或变化状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均给予保密。 第十五条提前收回贷款及质押物、抵押物处置。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或担保条款规定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或处理抵(质)押物,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提前还款通知,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罚息、复利),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 2、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或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行为; 6、抵押担保贷款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7、质押担保贷款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 第十六条 1、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评估、登记、保险、公证、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2、借款人种类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商办理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类保险险种: 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 3、机动车辆盗抢险4、自燃险 5、保证保险6、财产保险 借款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保险商经贷款人授权后,可将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赔偿金支付给借款人。借款人取得赔偿金后将赔偿金用于保险事故的善后处理,如: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赔偿保险事故的受害人等。 保证条款 第十七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八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九条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2年,自本合同借贷条款规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则分别自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当期贷款之日起计算。如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亦相应提前履行。 第二十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如借款人未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应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催款通知后15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保证人受到的任何指令、财产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力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及时提供相关的经济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质押条款 第二十六条出质人将其有权处分的《质物(权)清单》载明的质物(权)的全部权益质押给贷款人,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出质人承诺 1、以合法享有的质物(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2、将质物或其权利凭证于贷款发放之日起移交贷款人占有; 3、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评估、鉴定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九条出质人出质权利的兑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期届满前兑现。 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出质人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三十条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质物(权)发生权属纠纷的诉讼;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出质人的地址、住所、联系电话(包括bp机或手机)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列举的情形,应在事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一条借贷条款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获清偿,或贷款人根据借贷条款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获清偿的,贷款人即有权处分质物(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十二条若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处分质物(权),而该质物(权)项下的权利尚未到期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兑现质物(权),因提前兑现而造成的利息等损失由质人承担. 提前兑现定期储蓄存单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对定期储蓄存单行使抵销权的方法处理. 提前兑付凭证式国债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于1999年7月9日颁布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办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质押条款的效力,出质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抵押条款 第三十四条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有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证明等交贷款人保管。 第三十七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且保险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 第三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价值减少,应将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提前归还贷款。 第四十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四十一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第四十二条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四十三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形,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四十四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合作。 第四十五条抵押物的保险、估价、鉴定、登记、过户、保管费及诉讼费用等由抵押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四十七条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生效后生效。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所有其它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生效以后,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借贷双方共同办理。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需提供其他担保的,贷款人与担保人另行签定合同。 第五十条债权债务的转让。贷款人不经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义务;借款人和担保人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有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接受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采取必要的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而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按活期存款计收利息。 第五十四条补充条款 (一)授权条款:借款人授权贷人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其助学贷款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需采集的内容。对于上述授权,借款人已经清楚并全面理解。 (二)特别提示:借款人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信用记录将被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并将产生重要影响。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贷款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合同附件: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借款人(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1(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2(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日期:年月日 贷款借款合同范本注意事项: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在完成公证程序,双方对借款合同依法签署后,公证处将很快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证书。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6借款人(甲方): 住 所(地址): 贷款人(乙方): 住 所(地址):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借款。 二,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确定的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利息支付 1、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2、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若约定的借款起始时间与贷款人的付款时间不一致,以银行转账付款时间为准。 3、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计算; 4、 利息支付方式:□按月付息;□按季付息;□每半年支付利息每年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它支付方式 5、 利息支付时间:按选定的支付方式期末之日 四, 借款担保 1、 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方式为: 2、 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与担保人就合同之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 合同。 3、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该按照要求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担保。 五, 借款发放 乙方根据本合同将借款一次(或者分次)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凭银行的转账(划账)凭据视为已发放借款,甲方无需出具收到借款收条。 六, 借款本息归还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借款利息,并按下列 项的约定偿还本金: (1)、一次还本,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全部利息;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 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将甲方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所获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 (4)、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支、负债、担保及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5)甲方需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恶化或吊销执照、关闭停业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鉴定、登记、评估、保险等事项的费用; (8)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需在有关事项变更后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职业、收支、负责、提供担保及与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2)、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借款情况录入银行业监管部门; (3)、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订有担保合同的,自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九,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2、 乙方将双方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当应书面通知甲方。 3、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4、 甲方如要求借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十, 违约责任 1、 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为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2、 甲方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偿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自违约之日起,向乙方按日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一,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附则 1、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而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经公证机关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甲方和担保人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甲方乙方份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7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银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8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________年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9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担保人(丙方)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整。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用于学生在校期间,为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主要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条贷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有变动,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与还款计划见下表: 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为%.在贷款存续期间,如遇国家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下年度____月____日起,按照调整后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同级财政负担,如果财政贴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则贷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学生毕业后的下月____日起,贷款利息及罚息由甲方全额支付,学生对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与款项划付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款项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签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并将款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划付。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款项由乙方负责按学年分次发放。新学年学生再次用款时,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印章直接到乙方处填写借款凭证,办理贷款手续,并签署《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后,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划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请使用下一学年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汇划的款项后,按借款用途分别设立学费和住宿费分户账册,由高校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条贷款偿还 一、甲方积极履行贷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当甲方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及时归还贷款本息时,乙方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二、乙方应允许甲方有条件时提前还贷,并按实际使用的期间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学生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四、学生毕业后,由甲方全额偿还贷款利息,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当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乙方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五、乙方应允许甲方根据学生的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第七条合同变更 除以下情况外,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一、甲方自愿终止合同:学生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通过高校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转学:学生转学时,必须由乙方与待转入学校的相应经办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高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高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条甲方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二、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还款账户,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由乙方直接从账户中扣收;如甲方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 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四、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和学生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丙方承诺 一、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承担抵(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范围: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担保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的利息,并依法采取其他的经济制裁措施; (二)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三)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和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甲方及其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四)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按逾期贷款计息的有关规定计收罚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诉讼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担保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0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汇合营销 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保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 年月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1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发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合同编号: 第一条 本合同有关当事人及贷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明编号: 住 所: 邮 编: 手 机: 电 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表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 贷款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划付到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即为借款人收取了贷款。 表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及抵押房屋概况 此处签章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第一页和第二页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 (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第二条 总则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贷款人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三条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一所列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购买自住住房具体描述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即监督贷款准确划入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账户(见本合同 第一条表二)。 三、本贷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开始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合同约定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当日相应期限档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约定的贷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本合同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第四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自贷款划付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借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划付日的在该月的对应日(遇节假日顺延),若在某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设定当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且保证所提供的账号真实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直接扣划约定的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在该账户内保持足以按约定的月还款额还款的存款余额,以备贷款人划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一。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还清全部贷款。月最低还款额是国管中心按确定的方法计算的每月最低还款金额,本合同履行期间月最低还款额的调整按其有关文件执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可以调整月还款额,但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确定的月最低还款额,否则视为无效调整;调整后的月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的,贷款人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进行划收。借款人调整的月还款额应为一元的整数倍(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或承诺偿还逾期贷款除外)。调整月还款额应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三个工作目前,按照国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贷款人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划收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贷款人按约定的月还款额划收;不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贷款人实际划收的金额小于月最低还款额,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还款额,或贷款到期日须偿还借款的,贷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划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不足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并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和计算办法计收罚息,直至该款项清偿之日为止。 五、贷款逾期,贷款人按国管中心规定的频率执行逾期金额的扣划,直至借款人足额清偿。 六、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月还款额”是指: 1.借款人未调整过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的月最低还款额; 2.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调整后的月还款额; 3.划收当期,借款人未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调整的月还款额; 4.借款人多次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贷款人划收前借款人按规定办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调整金额。 七、贷款人划收借款人还款资金的偿还顺序如下: 1.贷款未逾期的,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2.贷款逾期的,按照先还逾期部分,后还非逾期部分的顺序进行偿还。对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时间先后顺序,逐期偿还,对于同一期逾期贷款,按罚息、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八、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人按本合同 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方式对本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借款人在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的次月按调整后的月最低还款额按期还款,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无论借款人与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业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购置、建造、大修等原因发生何种纠纷,都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借款人与房屋出卖人协议解除合同或者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解除时,应当将贷款本息一次性返还贷款人。 第五条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 1.在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 2.在非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借款人与国管中心另行约定还款日进行偿还,每期限约定一次,须在还款日三个工作日前向国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提前偿还的全部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贷款实际使用期间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条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价值向贷款人设定抵押,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房产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在抵押房产受到任何损毁无法恢复、被司法机构查封、扣押或价值减少时,抵 押人须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贷款担保。 三、抵押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承担与办理抵押登记相关的税费、登记费等费用。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的,应先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提前还款手续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执行。 五、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房产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且租赁合同中须注明:自租赁房产的抵押权人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起30日内,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须退还该租赁房产。 六、贷款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以本贷款所购房屋。 七、贷款人可按照国管中心的要求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和抵押权一并转让他人,抵押人应继续按照本合同对转移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直至债务清偿完毕。同时,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代表借款人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并签署有关文件。 八、抵押期间,贷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权对抵押房产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九、抵押房产的处理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处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产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二)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罚息; (三)清偿本合同项下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和赔偿金; (四)剩余金额退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时,贷款人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十、借款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抵押解除,贷款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贷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应按影响的天数和金额,每天支付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0.4‰的违约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支付有关费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贷款,即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本贷款; (五)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出租、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或重复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复抵押房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 (七)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借款人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约定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计收罚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贷款的,就贷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三)借款人发生本条第二款违约情形,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如发生本条第二款所述任何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二)发出各种形式的贷款催收通知; (三)宣布本贷款提前到期; (四)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费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关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一)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 (二)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或为保证贷款债权不受损害而替借款人垫付的各种费用; (三)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借款人要求为本合同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由借款人承担。 第九条 日期的计算 贷款人向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其日期的计算均从贷款人将通知交付邮局之日,或将通知直接送达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的住址之日,或从传真、电报、电传发出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向贷款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日期计算亦按上述方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和解除须由有关合同各方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或伤残,借款人或其抵押房产的继承人应及时书面告知贷款人和国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的,在签署《履约保证书》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规章。 二、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无效时,应向国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签字,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进行公证,则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续后,于公证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借款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单位电话、住所电话和移动电话)以及工作单位、单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贷款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采用在贷款人网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国管中心执两份,用于抵押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关各方签字(盖章)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 (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见证:(签章) 年 月 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2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息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年)按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1)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3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______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4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转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支付 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 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 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政府贷款: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政府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政府贷款: 期限: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 开立账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 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1. 2. 3. 4. 第六条 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 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按照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 第九条 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 %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 %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 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 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 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 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0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他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 %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5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日至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6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处) 介绍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 见证人(丁方):___________(本科生的辅导员、研究生的导师) 为了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数额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的资金来源问题,学校集中代理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然后部分贴息转贷给学生。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理申请商业助学贷款,经丙方审核介绍、丁方证明,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并发放商业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借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借款金额仅限于甲方向乙方缴纳学费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代收费。借款期限共______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计算贷款利息期限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为准,《____________大学代办商业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借款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本合同签订时银行商业贷款年利率为______%,在合同约定贷款期限内的利息,由乙方贴息______%,甲方支付______%,实际结算年利率为______%。 3.借款偿还 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最迟不得超过毕业(含退学、转学)离校时间。甲方必须将贷款本息还清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4.违约责任 甲方如果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利息将按实际贷款时间的利率档次作相应调整,并全额由甲方承担。 乙方若未能按本合同及时办妥贷款,应通知有关部门准予甲方办理注册等手续。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丙方和丁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催还,并配合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5.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负责人签字、公章)_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7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 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贷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 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或(签字):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8助学借字( )第 号 借款人(甲方)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贷款人(乙方) (经办银行) 担保人(丙方)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整。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用于学生在校期间,为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主要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条 贷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有变动,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与还款计划见下表: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为 %.在贷款存续期间,如遇国家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下年度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同级财政负担,如果财政贴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则贷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学生毕业后的下月1日起,贷款利息及罚息由甲方全额支付,学生对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款项划付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款项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签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并将款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划付。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款项由乙方负责按学年分次发放。新学年学生再次用款时,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印章直接到乙方处填写借款凭证,办理贷款手续,并签署《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后,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划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请使用下一学年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汇划的款项后,按借款用途分别设立学费和住宿费分户账册,由高校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甲方积极履行贷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当甲方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及时归还贷款本息时,乙方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二、乙方应允许甲方有条件时提前还贷,并按实际使用的期间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学生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四、学生毕业后,由甲方全额偿还贷款利息,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当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乙方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五、乙方应允许甲方根据学生的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第七条 合同变更 除以下情况外,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一、甲方自愿终止合同:学生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通过高校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转学:学生转学时,必须由乙方与待转入学校的相应经办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高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高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条 甲方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二、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还款账户,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由乙方直接从账户中扣收;如甲方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 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四、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和学生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丙方承诺 一、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承担抵(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范围: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担保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 的利息,并依法采取其他的经济制裁措施; (二)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三)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和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甲方及其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四)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按逾期贷款计息的有关规定计收罚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诉讼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担保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19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20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如下: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六项的情况时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七、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 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篇21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 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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