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

贷款借款合同(精选30篇)

贷款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给甲方。为此,双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5.贷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内。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当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当年利息。

  7.本协议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贷款交付甲方。

  甲方的义务: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未按协议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协议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

  第四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2)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3.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或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前,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条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甲方): 住 所(地址):

  贷款人(乙方): 住 所(地址):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借款。

  二,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确定的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利息支付

  1、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2、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若约定的借款起始时间与贷款人的付款时间不一致,以银行转账付款时间为准。

  3、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计算;

  4、 利息支付方式:□按月付息;□按季付息;□每半年支付利息每年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它支付方式

  5、 利息支付时间:按选定的支付方式期末之日

  四, 借款担保

  1、 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方式为:

  2、 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与担保人就合同之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 合同。

  3、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该按照要求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担保。

  五, 借款发放

  乙方根据本合同将借款一次(或者分次)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凭银行的转账(划账)凭据视为已发放借款,甲方无需出具收到借款收条。

  六, 借款本息归还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借款利息,并按下列 项的约定偿还本金:

  (1)、一次还本,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全部利息;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 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将甲方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所获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

  (4)、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支、负债、担保及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5)甲方需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恶化或吊销执照、关闭停业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鉴定、登记、评估、保险等事项的费用;

  (8)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需在有关事项变更后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职业、收支、负责、提供担保及与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2)、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借款情况录入银行业监管部门;

  (3)、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订有担保合同的,自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九,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2、 乙方将双方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当应书面通知甲方。

  3、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4、 甲方如要求借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十, 违约责任

  1、 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为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2、 甲方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偿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自违约之日起,向乙方按日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一,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附则

  1、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而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经公证机关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甲方和担保人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甲方乙方份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年)第  号

  单位住房借款合同

  (     贷款)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     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保证用于        。借款期限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       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贷款借款合同 篇4

  贷款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种类。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发放下列第________种类贷款。

  1、个人汽车消费贷款2、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4、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5、个人贷押贷款6、中央贴息助学贷款

  7、地方贴息助学贷款8、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9、个人定向消费贷款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贷款不得用于认购和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贷款不得用于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确定为月利率_________。利息从发放之日起计算。遇利率调整时,借款期限在一年(含)

  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调整,并按原合同签定的利率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第六条担保方式。本合同采用__________方式的担保,具有约定由本合同中相应担保条款确定。

  第七条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将贷款划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账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学杂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将款项划入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商户、保险商或学校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完成该划付行为即视为借款人已经提款完毕。

  借款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以所购

  车辆抵押的,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保险单正本等资料;以保证保险方式的,贷款人已收到保险商同意提供保证保险所出具的《承保确认书》。

  第八条还款方式。借款人自愿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按_________(月、季)还款共分______期,第一期还款日为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从第二期起,每期还款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归还;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到期日前偿清。具体还款额度根据贷款人提供的分期还款计划确定。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等额本金还款法

  3、等额本息还款法4、递增(减)还款法

  5、其他还款法____________

  第九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下列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息)。

  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牡丹卡号/活期存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扣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或牡丹卡超过有效期,或借款人需要变更扣款账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扣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手续。

  第十条抵销权。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中扣收相关款项,包括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定期存款账户行使抵销权时,依《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办法计息处理。在部分提前支取下抵偿贷款本息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原存期、原利率和原开户日开立新存单或支付借款人现金。对于因抵销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罚息、复利。

  1、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自逾期日起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

  2、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

  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根据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

  3、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本条1、2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4、借款期限内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但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之借款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2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自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对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改按本条第3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及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应择其重计收复利。

  第十二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但仍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的,双方应对剩余部分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并依此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提前还款手续需在贷款人分支机构的柜面办理。

  第十三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借款人应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3、如实提供贷款人所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借款用途及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资信情况;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资收入(如月收入水平低于申请此项贷款时10%以上)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5、借款人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职业性质或变化状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均给予保密。

  第十五条提前收回贷款及质押物、抵押物处置。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或担保条款规定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或处理抵(质)押物,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提前还款通知,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罚息、复利),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任何承诺;

  2、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认购或买卖股票或其他权益性投资,或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行为;

  6、抵押担保贷款借款人连续2期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7、质押担保贷款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造成贷款逾期的。

  第十六条

  1、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评估、登记、保险、公证、鉴定、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2、借款人种类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向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商办理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类保险险种:

  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

  3、机动车辆盗抢险4、自燃险

  5、保证保险6、财产保险

  借款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保险商经贷款人授权后,可将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赔偿金支付给借款人。借款人取得赔偿金后将赔偿金用于保险事故的善后处理,如: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赔偿保险事故的受害人等。

  保证条款

  第十七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八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九条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2年,自本合同借贷条款规定的贷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则分别自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当期贷款之日起计算。如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亦相应提前履行。

  第二十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如借款人未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应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催款通知后15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保证人受到的任何指令、财产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应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力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及时提供相关的经济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质押条款

  第二十六条出质人将其有权处分的《质物(权)清单》载明的质物(权)的全部权益质押给贷款人,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及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出质人承诺

  1、以合法享有的质物(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2、将质物或其权利凭证于贷款发放之日起移交贷款人占有;

  3、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评估、鉴定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十九条出质人出质权利的兑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期届满前兑现。

  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出质人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三十条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质物(权)发生权属纠纷的诉讼;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出质人的地址、住所、联系电话(包括bp机或手机)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列举的情形,应在事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一条借贷条款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获清偿,或贷款人根据借贷条款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获清偿的,贷款人即有权处分质物(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十二条若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处分质物(权),而该质物(权)项下的权利尚未到期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兑现质物(权),因提前兑现而造成的利息等损失由质人承担.

  提前兑现定期储蓄存单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对定期储蓄存单行使抵销权的方法处理.

  提前兑付凭证式国债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于1999年7月9日颁布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办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质押条款的效力,出质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抵押条款

  第三十四条抵押人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有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证明等交贷款人保管。

  第三十七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且保险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

  第三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价值减少,应将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提前归还贷款。

  第四十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四十一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贷款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第四十二条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四十三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形,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四十四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合作。

  第四十五条抵押物的保险、估价、鉴定、登记、过户、保管费及诉讼费用等由抵押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四十七条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生效后生效。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含罚息及复利)及所有其它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生效以后,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借贷双方共同办理。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需提供其他担保的,贷款人与担保人另行签定合同。

  第五十条债权债务的转让。贷款人不经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义务;借款人和担保人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有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人、出质人、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接受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采取必要的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而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按活期存款计收利息。

  第五十四条补充条款

  (一)授权条款:借款人授权贷人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其助学贷款资料,提供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需采集的内容。对于上述授权,借款人已经清楚并全面理解。

  (二)特别提示:借款人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信用记录将被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并将产生重要影响。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贷款人、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合同附件: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借款人(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1(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2(签字):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日期:年月日

  贷款借款合同范本注意事项: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在完成公证程序,双方对借款合同依法签署后,公证处将很快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证书。

贷款借款合同 篇5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6

  发放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借贷款方请求,发放贷款方将自有资金向借贷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经借贷款方与发放贷款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请共同遵守。

  —、发放贷款方向借贷款方提供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

  二、此项贷款按月息一分五厘计收。

  三、贷款期限为一年。

  四、此项贷款从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2月21日止,计收利息。

  五、借贷款方必须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180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

  六、对借款方不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发放贷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还付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7

                     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长城卡卡号:                                         

  有效期: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         (币别)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债务范围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         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贷款借款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处)

  介绍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

  见证人(丁方):___________(本科生的辅导员、研究生的导师)

  为了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数额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的资金来源问题,学校集中代理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然后部分贴息转贷给学生。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理申请商业助学贷款,经丙方审核介绍、丁方证明,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并发放商业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借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借款金额仅限于甲方向乙方缴纳学费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代收费。借款期限共______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计算贷款利息期限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为准,《____________大学代办商业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借款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本合同签订时银行商业贷款年利率为______%,在合同约定贷款期限内的利息,由乙方贴息______%,甲方支付______%,实际结算年利率为______%。

  3.借款偿还

  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最迟不得超过毕业(含退学、转学)离校时间。甲方必须将贷款本息还清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4.违约责任

  甲方如果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利息将按实际贷款时间的利率档次作相应调整,并全额由甲方承担。

  乙方若未能按本合同及时办妥贷款,应通知有关部门准予甲方办理注册等手续。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丙方和丁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催还,并配合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5.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负责人签字、公章)_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9

  借款人(甲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1 流动资金贷款;

  1.2 项目贷款;

  1.3 按揭贷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到期利随本清。利息

  (2)本金□按月□按季(择其一)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3)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额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

  (5)递减法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

  4.3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

  5.2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

  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的还款方式相对应)。

  5.4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七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15个日历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八条

  8.1 借款及所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生产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8.3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九条 借款担保

  9.2 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若借款人无法提供满足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则贷款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

  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2)按下列时间分期提款:

  (3)将该笔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帐户:

  10.2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约定提款前必须向贷款人开具正规收款收据或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借据。

  10.4 借款人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

  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

  11.3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11.4 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1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11.5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本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违约及处理

  12.1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甲方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或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和/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注册资本减少或未按时缴足、抽逃资金、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甲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托管(接管)、对外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转赠、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变更行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没有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没有在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变化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税等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或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8)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或被撤销情形;

  大影响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14)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15)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的;

  (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

  12.2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3)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 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行使担保物权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要求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 而给贷款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十四条

  14.1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双方约定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发放贷款前,未发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14.2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5.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8.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8.3 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甲方股东对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注:如甲方为公司,建议选择适用。)

  18.4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

  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九条声明条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9.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息_______计算,按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逐______年/每隔_____________年)按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_____

  (1)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______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 篇11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处)

  介绍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

  见证人(丁方):___________(本科生的辅导员、研究生的导师)

  为了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数额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的资金来源问题,学校集中代理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然后部分贴息转贷给学生。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理申请商业助学贷款,经丙方审核介绍、丁方证明,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并发放商业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借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借款金额仅限于甲方向乙方缴纳学费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代收费。借款期限共______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计算贷款利息期限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为准,《____________大学代办商业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借款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本合同签订时银行商业贷款年利率为______%,在合同约定贷款期限内的利息,由乙方贴息______%,甲方支付______%,实际结算年利率为______%。

  3.借款偿还

  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最迟不得超过毕业(含退学、转学)离校时间。甲方必须将贷款本息还清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4.违约责任

  甲方如果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利息将按实际贷款时间的利率档次作相应调整,并全额由甲方承担。

  乙方若未能按本合同及时办妥贷款,应通知有关部门准予甲方办理注册等手续。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丙方和丁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催还,并配合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5.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负责人签字、公章)_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___息___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1.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日。

  2.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元。

  3.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_________________

  (1)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2)第_____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1.甲方保证按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人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乙方有权按还本付息计划自行收回。

  2.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提供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抵(质)押加第三方保证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乙方与抵押人、出质人或(和)第三方保证人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6)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如下: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在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三、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六项的情况时除外。

  四、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五、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七、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

  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贷款借款合同 篇14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

  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年月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15

  借款单位: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_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 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 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贷款借款合同 篇17

  甲方(借款学生):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甲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乙方委托丙方、丁方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管理工作。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及乙方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的有关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人民币)。(注:不超过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填写)

  其中,学费、住宿费6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人民币);

  生活费0元人民币(大写零元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借款。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4个月。

  第四条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首次执行的利率为年利率7.2%。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利率计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或挪用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如果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执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择其重者。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之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____月____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结息日____日前,由甲方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结息日____日前,将应付利息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____日(毕业日期是指丙方确定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的日期,具体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X____月X____日);当甲方按照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____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____日。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划付

  丙方通过乙方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到甲方个人账户。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扣收甲方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贷款偿还

  (一)甲方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偿还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还款方式包括:

  预存款项,应在还本日____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或:直接汇款,应在还本日____日前,将应付本金汇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

  或:其他,甲方拟采用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途径还款的,应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采用。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还本日____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

  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采用第一种方式偿还贷款。

  (二)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委托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户名为:必须是借款学生本人,账户号为:贷款学生在农行开立的借记卡卡号。

  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即授权乙方(通过代理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合同变更

  除发生以下情况外,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如以下情况发生,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在还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后方可转学,丙方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二)当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应在毕业前____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丙方审核通过后办理展期手续,并按甲方原所在学校的财政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贴息。

  (三)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甲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条明确的账户中存有不低于当期应还本息额的资金;

  (四)毕业时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告知丙方,如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应在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

  (五)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情况;

  3.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六)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对甲方的个人(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

  (八)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丙方承诺

  (一)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二)受理学生贷款申请,对申请借款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承担监督甲方贷款使用、催收贷款本息等贷后管理工作;

  (四)甲方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对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跟踪并更新甲方就业情况及甲方与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

  (六)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丁方承诺

  建立贷款违约信息公布机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应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甲方有关违约信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3.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四)、(五)、(六)款的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清偿借款的;

  c.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2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偿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5.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该校学生发放贷款。

  (四)丁方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丁方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广东省高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纠纷的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争议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有关各方应就转让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七条特别提示

  甲方国家助学贷款资料将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录入的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实际还款记录等个人贷款信息。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所在院系:

  攻读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甲方母亲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家庭通讯地址: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学生本人签名,加盖手印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盖章:

  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丁方:

  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贷款借款合同 篇18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协议字第___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价值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_________行(盖章):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签收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签收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

  2.

  3.

  4.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 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旭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息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的,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合同的,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和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诉讼选择一种)。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贷款借款合同 篇20

  (适用于对公单笔业务)

  编 号: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贷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借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

  合同签订地点:

  20xx年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委托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委托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委托银行)咨询。

  鉴于:

  委托人交付的委托贷款资金来自于所管理的“专项管理计划”,委托人接受“专项管理计划”之委托人的充分授权,代表“专项管理计划”签署本合同,将其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事宜。本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最终全部由该专项计划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收益、风险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贷款人受委托人委托向借款人发放本委托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贷款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法律与政策风险:因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信用风险:因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风险。

  市场风险: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操作风险:在委托贷款的发放与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程序和不适当的管理措施,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因发生委托人或受托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其他风险:是指除上述风险外,所有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三、“债权” 或称主债权,是指借款人(债务人)向贷款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根据本合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而形成的人民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立约各方同意和认可,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拥有的针对借款人的债权和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债务内容对应一致。

  四、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等。

  五、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贷款人银行的营业日,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某个提款、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21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1 流动资金贷款;

  1.2 项目贷款;

  1.3 按揭贷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到期利随本清。利息

  (2)本金□按月□按季(择其一)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 (3)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额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

  (5)递减法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

  4.3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

  5.2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

  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的还款方式相对应)。

  5.4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七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15个日历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八条

  8.1 借款及所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生产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8.3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九条 借款担保

  9.2 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若借款人无法提供满足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则贷款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

  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 提款时间及方式

  (2)按下列时间分期提款:

  (3)将该笔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帐户:

  10.2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约定提款前必须向贷款人开具正规收款收据或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借据。

  10.4 借款人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

  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

  11.3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11.4 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1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11.5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本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违约及处理

  12.1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甲方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或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和/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注册资本减少或未按时缴足、抽逃资金、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甲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托管(接管)、对外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转赠、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变更行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没有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没有在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变化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税等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或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8)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或被撤销情形;

  大影响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14)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15)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的;

  (17)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

  12.2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3)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 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行使担保物权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要求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 而给贷款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十四条

  14.1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双方约定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发放贷款前,未发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5)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14.2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5.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8.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8.3 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甲方股东对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注:如甲方为公司,建议选择适用。)

  18.4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

  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十九条声明条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9.2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 号

  甲方(即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中国银行 分(支)行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电话

  甲方因教育资金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期限与利率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乙方根据甲方申请,同意向甲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总计金额为:

  $11000.00 元(大写: 零 拾 壹 万 壹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其中,学费贷款额为每年 5500 元(大写: 伍 仟 伍 佰 零 拾零 元),共 2 年;住宿费贷款金额为每年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共 年;生活费贷款金额为每月 元(大写: 佰

  拾 元,共 月.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仅限于下述范围: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 (具体见贷款申请表)

  第三条 贷款期限: 2 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 17 月,贷款总期数 2 .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计息方法: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365天.当前月利率为4.575‰ .

  第五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额.

  第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计启,办法也随即相应调整,调整时乙方毋须专门通知甲方.

  第七条 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 如甲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九条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即构成挪用贷款.乙方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挪用贷款利率计收罚息,对违约使用的贷款,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五 的罚金.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在甲方在学期间,甲方负担该期间贷款利息

  0.00 %;甲方毕业履行还款义务始至贷款本息偿清止,该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甲方负担.

  贷款发放与回收

  第十一 条在满足以下所述的条件后,乙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一)甲方已向乙方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文件;

  (二)甲方已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

  (三)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四)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五)甲方来出现或潜在出现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以及无任何可能或将来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发生;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贷款按年度直接划人甲方所在学校指定收款账户,户名 账号: 生活费贷款按月直接划人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账号为 .

  第十三条 贷款还款时间自 _ 年 08 月起,还款总期数 1 期,每期的还款日为对应月的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四条 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三 种方式: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甲方按第十二条规定的还款时间逐 (月/季度/年)还款.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期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

  每期供款额=+(贷款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当期天数×月利率/30

  (三)于 _ 年 08 月 20 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 贷款的划付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满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下,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划至经乙方同意的甲方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由乙方每月日前划人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账户内;学费贷款,由乙方在借款手续办妥后10日内,划人甲方所在学校指定账户内.

  第十六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扣划到期款项.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的存款账户内直接扣划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甲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展期.展期申请经乙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展期期间贷款利息由甲方全额承担.

  第十八条对生活费贷款,甲方可以申请中途终止贷款.甲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过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机构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同意后停止发放贷款.对已经发放的贷款仍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生效满一年后,如甲方有足够款项来源,经乙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壹万元的整倍数.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二十条提前还款不计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利率仍按原贷款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执行.甲方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缴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其贷款: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刑事制裁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未按合同规定和用途使用贷款;

  (三)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

  (四)未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

  (五)出国留学或定居.

  (六)法律,法规及现行办法规定的中指贷款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如甲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对逾期还款部分计收逾期利息.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并确保其真实性;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三)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甲方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或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在变更前2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五)甲方保证在每期的还本付息日之前按规定的每期还款金额主动将款项存人指定的账户.若因甲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乙方有权就逾期金额按逾期天数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等均予以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予以公开的情况除外;

  第二十五 条违约事件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归还贷款本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通报变动后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等变化情况;

  (三)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或材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五)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六)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贷款合同;

  (七)甲方发生人身伤亡,疾病,财产重大损失等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火灾,水灾等)或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如主要财产被冻结,扣押,查封等),以致已经或将要严重影响正常还款能力;

  (八)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二)停止甲方提款或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款项;

  (三)宣布本合同的贷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乙方有权立即从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划扣到期款项;

  (四)对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规定计收利息;

  (五)甲方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申请或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乙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学校,社会相关媒体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六)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甲方于毕业前与乙方办理还款手续,保证毕业后仍按本合同履行还款协议.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对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按合同规定归还,使用贷款,乙方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第二十九条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则自愿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乙方有权持公证机关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书,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三十一条 义务履行和权利放弃

  一,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其他约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补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如遇国家法律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成为非法或失去强制执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合法性和强制执行性均不受影响.届时双方将密切配合,尽快修改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的有关条款.

  第三十三条 债权,债务转让

  (一)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务转让给第三人.

  (二)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债权,甲方仍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第三十四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合同在乙方指定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通知

  甲方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联系均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填列的地址,电话送达对方,如以信函的方式,则应在挂号信发出后第5个工作日视作被送达.任何一方地址,联系办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三十七条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l,国家教育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借据.

  3,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部门 各一份.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甲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甲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签订于

贷款借款合同 篇23

  合同编号:年委借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24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年 字第 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

  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贷款期限 ,从日至,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

  第十九条 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同时,作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时,保证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划扣。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争 议 的 解 决

  第二十一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设定期限与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之日起顺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应将抵押凭证退还乙方,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25

  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

  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贷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

  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或(签字):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贷款借款合同 篇26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省(市、自治区)____市____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

  期限:____个月,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用款计划:____________

  还款来源:____________

  还款计划: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担保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2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印制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乙方同意提供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是乙方向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简称“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甲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受教育人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性借款。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

  二、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三、利率的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修改有关规定,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乙方在恰当的场所公告,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修改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向甲方发放借款:

  (一)本合同附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并持续保持有效;

  (二)没有发生本合同第十条所列的违约事项;

  (三)《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申请表》经乙方审核同意;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的发放

  借款一次性发放。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直接划入甲方在建设银行所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中,该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还款计划

  (一)借款期限在______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在_____年以上的(不含_____年),采取按月付息,分次任意还本的方式归还借款。

  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第_____日,当月利息当月清偿。本金可按照借款人意愿在借款期限内随时偿还,不限次数和每次还款金额。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最后一次结息日不能迟于该笔借款到期日,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

  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三、还款方式

  (一) 还息方式

  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方式还息

  1.甲方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主动还息。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前在约定的还款账户中备足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在结息日从约定的还款账户扣收甲方当期应偿还的利息。双方约定的还款账户:户名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若约定的还款账户被查封、冻结、挂失、甲方应当及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 )贷款变更委托扣款帐号申请书》,提供新的还款账户。

  (二) 还本方式

  甲方应按期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主动还本。

  四、提前还款

  借款期限在_____年以内(含_____年)的借款,甲方提前还款时,应提前__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提前还款的,原定的借款利率不做调整,甲方应按照原定的借款利率和实际用款期间计付利息。

  五、借款不可以展期。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还款能力、信誉、家庭经济情况的资料予以保密,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信誉、家庭经济情况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四、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方式、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五、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清偿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六、债务清偿前,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

  (一)甲方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二)甲方个人资料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甲方借款清偿能力的。

  七、债务清偿前,受教育人有退学、休学、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学校开除等情形时,甲方应当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如乙方要求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甲方应当立即偿还。

  八、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 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了解有关甲方身份、还款能力、信誉、家庭经济情况等资料,有权对甲方有关资料及用款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二)甲方未按期足额偿还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 开立的账户中予以划收,乙方 及时将扣划情况通知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借款,但因甲方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还款能力和信誉的资料予以保密,但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预期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按期还款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有权解除借款合同:

  (一)债务清偿前个人资料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借款清偿能力的,甲方未在_____日内通知乙方;

  (二)转移个人资产,以逃避债务;

  (三)有确切证据表明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乙方信贷资产安全的;

  (四)有确切证据表明足以影响债务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发生;

  (五)甲方未履行其对 的其他到期债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债务清偿前,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九条中约定义务,即构成甲方的违约。

  (二)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即构成甲方违约:

  1.有确切证据表明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2.有确切证据表明保证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三)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既构成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未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抵押人将房屋出租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与、转让、重复抵押、改变用途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法律法规有相反规定的,未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具体事项通知我行;

  4.抵押人经乙方同意或依法律法规规定提前七个工作日将具体事项通知我行后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5.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的清偿,抵押人有过错时未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的。

  (四)质权存续期间,出质人经乙方同意处分质押财产,但处分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未按质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如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即构成甲方违约。

  (五)担保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消,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或者拒绝承担担保义务时,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担保措施的,即构成甲方违约。

  (六)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一)至(五)项违约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归还有关借款本息、费用;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债务本金和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4.乙方有权主动从甲方在 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偿还贷款本息,乙方 及时将扣划情况通知甲方。

  5.乙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及保证等);

  7.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无法支用借款的,乙方应按日息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修改本合同条款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之相关约定仍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双方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借款合同 篇28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特向乙方申请万美元(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买方信贷____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___年_______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___年___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___%(或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计息),按___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___%,按____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账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和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对逾期未还的借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_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行(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个人信用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最新版

  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关于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范文

  中国银行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20__小额信用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贷款借款合同 篇29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年零__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

  供货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

  第三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 万元。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付息时间:按季支付 .利息按借款方收到贷款方

  借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 借款时间共 年,自___________ 月日止。

  2. 若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每天按2% 30天计算。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 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还本付息。

  3.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款等必要的税费外,应优先偿还贷款。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贷款方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本文链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利息及偿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款借款合同 篇30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特向乙方申请万美元(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买方信贷_______万美元(或其它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___年_______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___年___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略),乙方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___%(或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浮动计息),按___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___%,按_______天计算。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和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对逾期未还的借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_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务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中国银行_______行(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1: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