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土建工程合作协议书 |
范文 | 土建工程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土建工程合作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与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元整; 第2期:甲方在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一(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______年,每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工程合作协议书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主体工程概况:小高层等。 四、建筑面积:第一期约5.5万平米 五、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份为湖南省建设工程合作项目,转让股份为总工程项目15%的股份,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转让股金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自合作协议签字生效起,甲方有义务及时告知乙方工程项目的一切进展情况,并对乙方的股金及收益负责,乙方收益和甲方同步获取,如出现意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项目出现亏损等负债情况,甲、乙双方按本项目股份50%的风险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并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土建工程合作协议书 篇3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 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 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 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 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 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 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 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 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综合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部设经理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财务部设经理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工程予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 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 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账户,该账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 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 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 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3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7.4竟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 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 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 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 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 第十章、房屋销售: 10.1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 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 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账户。 10.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 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 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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