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 |
范文 |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精选4篇)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特色烤猪蹄商铺 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 猪小强特色烤猪蹄(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 闵行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 熟制猪肉食品 ,范围包括 食品、点心、自制饮料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2编号: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3甲方: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乙方: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性别:____ ,年龄: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经营餐饮一事,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经营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租赁位于深圳市 商铺,使用“大厨小馆”品牌,经营大厨小馆 店。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年 合伙期限为____ 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额 甲方认缴____ 万元,实缴____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____ %。 乙方认缴____ 万元,实缴____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____ %。 丙方认缴 ____万元,实缴 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____%。 丁方认缴 ____万元,实缴 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投资总额的 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5%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扣除成本后以纯利润的90%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10%作为。(成本为房租、水电、员工工资及福利、及经营中产生的费用)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人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2)退伙需提前____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 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出资金额的2倍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转让的第三方要由其他合伙人认可,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退伙作违约处理。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陈兴国为各方合伙人共同推荐的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在日常正常经营中,其他合伙人不得对经营活动进行干涉。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对合伙负责人就合伙事业提出建议;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如出现重大分歧按出资比例多数的合伙人意见执行。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和本合伙有直接竞争的合伙。 4、禁止合伙人之间签订与本合伙协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务、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不可分物,如不能转让,合伙期间算放弃。(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经各方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如果各合伙人同意注册有限公司方式进行经营,则各方在本合伙协议的基础上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注册完成后本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2、如果涉及合伙解散、分立、清算的重大事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同意。 3、合伙人如果参与实际日常经营管理,报酬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分,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多方合伙人共同协商,就经营餐饮店,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绿色、便宜的饮食。 第二条 合伙名称:(待定) 经营地址:曲阜市浴沂路武装部对过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特色综合性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20__年5月 日起,至20__ 年5月 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 %; 乙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 %; 丙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 %; 2、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用于合伙饭店各项投资使用,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4、 甲乙双方承诺,第三方合伙人 有权在出资后6个月后撤资退股,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收购其股份。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3个月一支付。 2、 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相应的债权及债务。 第七条 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甲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与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与管理,有分歧各合伙人协商解决。 2、 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六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三) 出资的转让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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