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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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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买卖代理合同(精选15篇)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__________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__________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__________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六、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八、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六、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八、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___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____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___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六、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___)。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八、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甲方:

  乙方: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5

  定作人: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定作或购买乙方服装: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制作或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

  甲方(供方):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商品名称、面料、颜色、尺寸、数量、总货款见附件1、《购货清单》

  二、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采购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还商品要求。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

  三、签订时间:20xx年7月31日。

  交货时间:20xx年10月22日。

  交货地点: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运输费支付方式: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款到发货。

  五、违约责任

  1.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已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乙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处理费用由甲方补付给一方。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八、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7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由买、卖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以上所有货款到发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不含在合同价内。

  五、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验收收货,瑕疵品应在七日内更换,过期不予更换。

  七、卖方应保证买方质量及供货量。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出现纠纷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向供方所在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名盖公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8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品名  计量单位交售时间与数量合计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十____月十____月鸡蛋百斤鸭蛋百斤备注:  

  2、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符合国家的收购规格即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3、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4、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按上级规定,收购旺季实行最低保护价,鸡蛋每斤_________元,补贴饲料_________斤,鸭蛋每斤_________斤,补贴饲料_________斤。  

  5、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它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_________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7、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星期日例外),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1%。  

  8、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现金或汇款。壳蛋按照_________斤结算,流清、烊黄按好蛋_________折结算,饲料按实际数量结算。  

  9、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10、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_________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_________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_________元。  1

  1、争议解决办法: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2、其它:供方现存生产鸡蛋_________只鸭蛋_________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货数量,白壳鸡蛋按收购价收购,不补贴运杂费和饲料。  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9

  销货方:签约地点:

  购货方:签订时间: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行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并准备好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等,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承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商议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

  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后,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运输体系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承运所发货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理。

  第九条商品从甲方承运到乙方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物件丢失、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回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一个月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商定结算的具体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系。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装卸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损失的出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双方商定的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由此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等,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理,但任何双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三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本合统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签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双方如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方因承担 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现向乙方购买一定数量、质量符合甲方施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 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产地: 。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三、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数量分别为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最终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为准。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总数量或当月数量向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收购或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材料价格  

  1、 规格的 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 (大写: )。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 ;运费(含卸货费):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 规格的 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 (大写: )。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 ;运费(含卸货费):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以上单价中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矿产资源税(费)、江河管理税(费)、营业税、便道便桥费、过路过桥费、装卸费、运输费、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损耗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应符合甲方所承担的 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如下:  

  1、  

  2、  

  六、质量检测方式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七、交货时间、地点及收货计量方式  

  1、供贷期限: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分月供应量为:  

  2、交货地点: 。  

  3、乙方在组织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将生产的合格材料及时转运至甲方收料地点或安全处,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收货计量方式  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必须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____日至当月____日货款,并提供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 支付 %,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____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通过转账或汇付至XX银行账户。  

  九、违约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份数、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X(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应同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甲方工程结束,并结算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X): 单位名称(盖X):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电话: 电话:____日期:____日期:买卖合同 篇10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区路号苑第栋单元层的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二、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俱和电器。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把、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元整,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四个月为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按租赁季度支付,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屋的原则,乙方应提前____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的租金。甲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银行支付,收款人名称:,账号(卡号):。  

  六、乙方应交给甲方佰元做为履行保证金,甲方收到该款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履行保证金抵付租金或其他款项。租赁关系终止后,甲乙双方结清有关费用且乙方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后____日内,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七、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电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八、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依法应由物业维修基金承担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通知甲方依法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支付。  

  九、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乙方的装修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本合同终止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因使用租赁房屋或对其进行装修等原因导致该房屋受到损害或者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

  一、乙方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租赁房屋及其防盗门钥匙把,水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返还给甲方,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房屋的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包括房屋的所有门、窗、玻璃、护栏、水管、气管、电线和水电气的计量表等应完好无损。  十

  二、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支付对方仟元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

  三、乙方如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仟元,且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交由甲方任意处置。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壹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研究协商,为按时按质完成位于 互相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由甲方提供适合石材安装施工的场地,配套设施(如水、电、脚手架、斗车、水泥、沙等),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按甲方设计方案,乙方提供材料以及人工安装,提供经验进行施工。  

  三、安装范围:  

  (1)正面走廊墙身采用角码离逢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虾红荔枝面;  

  (2)正面走廊地板、步级采用水泥、沙混合方式施工,石材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3)一楼电梯间墙身采用角码抽坑角码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金碧米黄光面加厚板(16-1

  8);  

  (4)一楼电梯间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幻彩红光面(正常板);  

  (5)电梯间门口架空层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四、结算方式:  

  (1)正面走廊墙身390元2(乙方包工包料);  

  (2)正面走廊地板215元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3)一楼电梯间墙身490元2,抽坑磨边10元(乙方包工包料,不包含电梯门套线);  

  (4)一楼电梯间地板450元2(乙方包石材、人工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5)一楼电梯间门外架空层地板215元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以上按安装面积结算。  

  五、付款方式:自定本协议后,甲方支付叁万元作定金,乙方按甲方提供现场进行量度,适合石材尺寸开料、采购,乙方货到工地甲方支付该货款70%,每月____日结算当月的90%进度款,剩余部份待工程完工后五天付清。  

  六、如有其它不详部分,由甲乙双方再议。  

  七、如有违反以上协议,双方有权追究对方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各自履行责任。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以上采用纯天然石材精心加工,如有颜色、花纹的瑕庛、差异,属正常现象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12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xx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 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

  第三方发  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 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  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月____日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14

  销货方:_张三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李煜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刻:__20__年12月1日_____

  签约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西区顺电商场负二夹层B069铺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生意,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具体品类(种),需签定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拥护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齐截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门,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息争除。如甲方遇不成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打点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踪,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踪,甲方承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由议定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 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有坚苦,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 运输体例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酷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港)委宛承运单元发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定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刻日,不以违约措置。

  第九条 商品年夜达到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踪、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

  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回覆;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步履用,是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珍贵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发芽。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踪由责任方承担。

  领受进口商品和概况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概况发芽,发芽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过时甲方不再受理。

  乙标的目的甲方提出发芽时,应填写“发芽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发芽单的内容应搜罗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目、残损水平、合同号码、出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什物;甲方接到“发芽单”后,10日内作出回覆,要在30天内措置完毕。

  为削减部门发芽营业,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发芽措置(零件除外)。对粗笨商品的发芽(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场,发芽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平易近银行结算法子的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例,实时妥帖打点。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体例;对情形不明的生意单元,可采用信用证结算体例,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踪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踪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踪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平易近法院或者仲乘隙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两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20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打点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措置。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是以而支出的现实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平易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划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较,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现实支出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现实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人平易近银行有关过时付款的划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踪,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措置,但任何仪樾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乘隙构申请仲裁或向人平易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统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平易近银行及有关部门,看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和谈)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用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讲话,合同自动延迟。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中国农业银行__开户银行:中国邮政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西区顺电商场负二夹层B069铺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

  梓塘路13号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张三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李煜___

  _20_____年12__月_1_日

服装买卖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供方): 乙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货款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销售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二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双方核定单价为:共计人民币   元,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按上述价格执行。

  第五条 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运输费支付方式:

  第六条 付款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给甲方  的押金款,逾期不付的将视为放弃本合同。乙方应于货款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将剩下的  元补付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处理费用由甲方时候补付给乙方。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供方): 乙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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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