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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店铺管理制度
范文

店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店铺管理制度 篇1

  一、店铺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①、店长工作时间:中间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领班、导购工作时间:上下午倒班,每两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周五、周六时间延长至22:30。

  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时,公司确定通知后方可执行,专柜依据商场的实际情况执行。

  2、考勤记录:

  ①、店长每月3日前将审核完毕的上月店铺考勤表交于上级主管。 ②、店长每月29日前将下月店铺排班表交于上级主管。

  ③、助店执行考勤制度,店长进行监督。

  ④、考勤表要规范记录,店铺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单需注明加班人、加班时间。

  ⑤、迟到期:

  1》迟到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迟到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迟到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迟到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⑥、早退:

  1》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早退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早退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3、擅自离岗:

  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以及迟到、早退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均以擅自离岗论处,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的三倍予以罚款,连续擅自离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计擅自离岗达五天者,可予以除名处理。

  4、事假:

  (1)员工事假必须提早一天向店长申请,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资与销售提成的5%,员工请事假日数超过2天以上,由店长报请区域主管处,并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准后生效。

店铺管理制度 篇2

  1. 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各级主管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下属或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4)员工应保守公司与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公司与店铺的销售数据、文件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公司与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公司文件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2. 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 工牌与工服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4. 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或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14)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店铺管理制度 篇3

  1. 上班时间同事必须着工装、佩戴工牌、工花。若有遗失须及时报给店长或收银同事,及时补领。忘记佩戴工牌或工花,罚款1元/次。

  2. 上班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妆态,妆容必须到位,(眼影、眼线、睫毛膏、腮红、唇彩),不定时检查不合格处罚1元/次。

  3. 店铺、小仓内不允许吃东西,发现一次罚款2元。

  4. 开B前同事妆容、工牌、工花须到位,一处不合格罚款1元。

  5. 同事补妆、照镜子须在小仓,不能在试衣镜前照镜子、补妆等.

  6. 同事带装衣服里面发现私人物品.罚款5元.带装店铺衣服时要取扣,如未取扣进出店门时防盗器响一次罚款1元。

  7. 同事带装衣服换下后必须及时钉扣并挂出,若未钉扣处罚2元,未挂出处罚2元。

  8. 同事脱掉模特衣服要及时穿上,若在1分钟以内未穿罚款1元,可请求收银同事或店长协助穿上。

  9. 前场牛仔裤前面只能站两位同事打招呼,若出现第三个同事罚后场20分钟(可整理货品)。

  10.小仓必须随手关门,若发现未关处罚责任人1元/次。

  11.工作期间在卖场上若有个销争议可以在小仓或店门口协商解决,或者是收B时共同商议解决。严禁与同事、顾客发生争执,否则罚款5元/次,情节严重者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12.店长、收银、防盗组负责同事要不定时巡视试衣间。同事在守试衣间期间,单个试衣间内收出2件以上衣服,多一件罚款1元,若某位同事连续三天被处罚,店铺店长、收银、防盗组同事要重点跟进,协助改正。

  13.小仓内小白板收银同事必须每天及时更新,若当日中班同事来发现未更新,早班收银同事罚款2元。

  14.收银同事在买单后装袋若忘取防盗扣,一件衣服处罚1元。若在收银过程中,有其他同事协助包袋未取扣,责任各半。

  15.晚上下班前同事须将小仓里空的饮料瓶、奶茶杯等杂物清理干净,并将空衣架放置于衣架车上。收银同事负责监督到位,若次日早班收银同事发现未清理,当天晚班收银同事处罚2元,若收银同事有提醒或安排,同事未执行。收银同事和被安排到的同事各处罚1元。

  16.小仓内保持干净、整齐。不能存放鞋子在小仓,违者罚款2元。

  17.晚上下班前收银同事要负责安排同事清理当天的垃圾,若次日早班发现垃圾未清理,当天晚班收银同事处罚2元,若收银同事有安排,但同事未执行,收银同事和被安排到的同事各处罚1元。

  18.晚班下班前收银同事负责关好空调、风机、和所有电源。若次日发现一处未关,罚款5元。

  19.店铺同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制度进行处理!

店铺管理制度 篇4

  1、负责一级部门的商家店铺开店、关店及流程的梳理;

  2、负责商家的调账、返利和结算工作;负责商家质保金及平台使用费的收取和返还工作,负责店铺的续签管理;

  3、负责各业务部门的返利协议及规则的合规化管理;

  4、负责部门各业务的费率监控,配合内部审计及部门自查工作;

  5、负责商家后台操作文档的整理及对商家及运营进行业务培训的工作;

  6、负责对现有的流程及规则进行优化,提供优化方案,推进落实;

店铺管理制度 篇5

  一、处理职责

  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商管部

  ①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②详查客户投诉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

  ③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④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办、提报。

  ⑤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⑥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客服部

  ①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②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③客户投诉改善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④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⑤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善。

  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

  1、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将情况反馈到商管部。

  2、客户投诉的调查。将投诉的原因、责任,确定处理决定告知客户。

  3、上门维修或退回处理。

  4、客户投诉的改善。

  5、客户服务跟踪、记录。

  三、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

  1、原则上客户抱怨处理期限自商管部受理起24小时内给客户以回复。

  2、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期限。

  四、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罚扣

  1、客户投诉人责任人处分

  客户部每月10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户投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者,经整理后送人事部门处罚并公布。

  2、客户投诉奖金扣罚

  责任归属商户或个人同投诉案件发生的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商户,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核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商户查核,一份送罚扣部门罚扣奖金。

  五、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

  客服部于客户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商管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洽办单”送商管部追查逾期原因。

店铺管理制度 篇6

  为适应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完善品牌制约机制,特对品牌清退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退场审批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⑴、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负责填写《楼层意见表》(调整或清退),写明退场原因,经楼层经理签字,报业务评审小组。

  ⑵、业务评审小组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审打分。

  ⑶、楼层业务人员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综合业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总经理签批意见。

  ⑸、柜组或厂商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红《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⑹、由楼层经理、综合业务部部长对红《非自营进店登记表》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可。

  ⑺、厂商持签字后的《非自营进店登记表》与退场商品到商检口岸办理退场手续。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1)、楼层根据和厂商的双向合作条件,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至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2)、楼层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3)、厂商和楼层业务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厂商如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和公司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两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公司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厂商撤场。

  2、厂商未经公司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公司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公司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厂商和公司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厂商承担,属厂商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经理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厂商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售后服务保证金,该保证金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品牌退场审批表》中注明,并在货款结算时扣留。(售后保证金在退场后半年退还;合同变更过的品牌,售后保证金则在退场后十个月退还。)

  6、《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厂商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厂方道具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店铺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一、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更新电脑数据库;

  (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

  (1)由专门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

  (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

  (3)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具体看格式),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店铺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1、店铺营业款(碎银)和备用金必须分开管理,营业款(碎银)不得挪作备用金使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员(店长/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商场租赁柜台)决定。商场租赁柜台500元/月;专卖店面积小于50㎡的1000元/月,专卖店面积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买,购买物品需要保留凭证及票据,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及时进行返纳,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沟通,可以推迟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具体格式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上报内容包括:上日余额,本日支出(详细说明支出内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内容),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碎银)必须锁入保险箱,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及时清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除碎银、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须在当日下午四点前,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留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须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

  8、公司及店铺任何人员都不得挪用店铺钱款,店铺需使用备用金支付日常开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长批复,超过100元不满200元的由主管批复,200元以上需经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店铺备用金要设置专门登记本(登记本相关规定按第二条规定执行)。未经规定的程序请示同意,擅自挪用营业款者做贪污或盗窃公款处理,除追回赃款外,按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银规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练使用收银机和POS系统,收银时要坚持唱收、唱验、唱找、唱付;仔细检查货币真伪,用视觉和触感检查货币真伪并用验钞机正反两面复验;如违反操作规则,误收假钞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分清责任人的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2、在使用POS机刷卡收银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顾客输入密码、签名确认,并保管好刷卡单据,于每月规定日期将POS机刷卡交易单与销售小票、销售报表一起交给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定期与POS机刷卡银行进行对账,以保证转账情况的真实性;

  3、在发生POS机交易成功与否难以确认的情况时,不得发出商品或退还现金给顾客,应及时与银行联系,查实并确认POS机交易实际情况后,做具体处理。违反操作流程,造成损失的,一律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4、营业结束时,营业员按销售凭证第二联进行统计汇总,记录当日销售总金额(与财务对账办法详见财务管理规定)。

  5、清点当日销售货款和POS机交易小票,是否与销售总额相符,现金和票据,是否与店铺台账相符,此过程一人清点,店长/组长复核,核对完毕后由两人在柜组台账上同时签字确认。

店铺管理制度 篇8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

  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门店营业结束时,应切断场所内所有非必要电源。

店铺管理制度 篇9

  一、店上应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店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消除解决。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店铺管理制度 篇10

  1、上班必须准时。不准迟到、早退,上下班须打卡,外派驻招租处人员须用现场直线电话向考勤员报到。不准无故旷工,如有外出,应先向项目主管请假,然后登记“员工外出登记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工衣必须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扣好纽扣,结好领带,领花、衣袋中不应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

  3、头发必须经常修剪。男招租人员的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女招租人员不宜留披肩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长发者必须将头发挽起;

  4、面部妆容必须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员化淡妆,但切忌浓妆艳抹,不许纹眉,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总体要使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

  5、口腔必须保证清新,不应有异味。上班前不得吃浓烈异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脏物,不得留长指甲;

  6、姿势端正。在前台前就坐时,必须保证身体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懒散姿势;起立及行走时,必须动作迅速,不得拖泥带水;

  7、在对客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等表情,应热情主动、精神饱满和风度优雅;对不同类型的顾客(投资者、炒家、租户、同行)要善于判断,并有所侧重地表达,应适当采取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把重点放在租户和投资者上;在介绍项目情况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目前主推产品,突出其特色和优势,增强顾客营商信心,耐心认真解答客户的询问;

  8、不准在接待顾客过程中挑客、抢客;

  9、不得在招租现场用餐、玩牌、下棋、打闹、吃零食、吸烟、看报及大声喧哗;

  10、接听电话必须有礼貌,言语清晰、音调适度、优雅;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私人电话通话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严禁在接待顾客时接听私人电话;

  11、招租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和《每周租赁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2、招租现场前、后台除摆放招租资料外,不准摆放其他杂物,应保持前台整洁;招租人员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闲杂人员均不得停留在销售现场;

  13、必须保持模型、展板、销控图、招租资料与招租阶段相吻合,如发现不妥,要及时更正。

  14、招租现场地板、墙面、天花、灯具、饰品、玻璃、台椅、模型、展板、音响、及其他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必须有专职人员不间断地搞清洁卫生;

店铺管理制度 篇11

  店铺运作

  1、全店销售工作,合理安排店员工作;

  2、负责开铺、收铺、监督店员收银程序、保证货品及现金安全

  3、维持货场及收银柜等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

  4、保持货场灯光、仪器、工具运作正常;

  5、编写店长每周工作日志及处理各项文件;

  6、每天主持例会,确保员工与公司的沟通顺畅。

  货品管理

  1、保证店铺货品充足,合理安排补货;

  2、根据公司要求及市场情况灵活安排货品及陈列;

  3、监督收货及退货程序;

  4、及时向公司反映货品及市场情况。

  顾客服务

  1、指导购员提供优良的顾客服务;

  2、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建立顾客与公司良好关系。

  人事管理

  1、安排员工的排班表;

  2、向公司建议人事调动,纪律处分,员工晋升等;

  3、处理好同事关系,提升团队合作精神。

  2)资深营业员、收银员、营业员、仓务员工作范围

  店铺运作

  1、积极向顾客推介店铺的货品及推广活动内容并达成销售;

  2、保持货品和货仓整齐清洁;

  3、保证公司货品及财物安全;

  4、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5、遵守公司的仪容仪表及制服标准;

  6、及时向上司反映一切需即处理的情况。

  货品管理

  1、及补充货架上的货品;

  2、协助处理进货及退货和准备补货的资料。

  顾客服务

  1、向顾客提供专业及优良的服务和协助处理顾客的投诉;

  2、向顾客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3、各岗位职责简述

  工作职责

  1、店铺最高负责人,承担全面店铺管理工作;

  2、管辖和监督店铺运作,以达成店铺销售、店铺形象服务和人员管理的目标;

  3、以身作则,推动下属,培训员工;

  4、作为店内同事与公司之间沟通的桥梁;

  5、作为公司接待人员与公司外部相关人员的沟通;

  6、处理好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

  具体工作内容

  1、确保店铺正常有序的日常运作;

  2、在店铺推广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3、推动店铺生意,分析店铺生意状况,以至达成公司的销售目标;

  4、承担一定比例的个人销售指标;

  5、监督销售程序,确保店铺提供顾客期望的`优质服务,处理顾客投诉,与顾客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6、了解和掌握市场及顾客动态信息,参与公司市场推广和品牌推广;

  7、管理和带动属下员工,建立店铺团队士气,确保员工之间的团结与合作;

  8、培训属下员工,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

  9、合理安排人手,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0、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店铺物料正常运转;

  11、创造合乎公司品牌形象的店铺环境,店铺陈列和气氛;

  12、正确执行现金处理和财务核算程序;

  13、店铺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理人和负责人;

  14、日常店铺文件和文书工作的整理;

  15、执行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16、每日、周、月制作公司指定的报表;

  17、组织每月的商品盘点、帐务核对;

  18、补货与商品管理;

店铺管理制度 篇12

  1、按照卖场服务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进行商品销售,完成销售计划。

  2、根据卖场及市场变化,调整、提高售卖技巧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尽可能完美的商品与服务。

  3、按卖场要求随时检查并做好商品陈列。

  4、负责卖场内环境卫生工作。

  5、负责接待及处理顾客的咨询、投诉,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主管或上级主管反映。

  6、及时向主管反馈销售走势及顾客要求,按卖场要求做好商品市场调查。

  7、保证卖场商品安全,防止被盗或损失。

  8、向公司提出补货、退仓、退厂的'建议。

  9、营业结束后,卖场进行盘点,并签字认可,次日营业前及时清点卖场商品。

  10、保证店铺财务安全

店铺管理制度 篇13

  一、店铺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①、店长工作时间:中间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领班、导购工作时间:上下午倒班,每两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周五、周六时间延长至22:30。

  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时,公司确定通知后方可执行,专柜依据商场的实际情况执行。

  2、考勤记录:

  ①、店长每月3日前将审核完毕的上月店铺考勤表交于上级主管。

  ②、店长每月29日前将下月店铺排班表交于上级主管。

  ③、助店执行考勤制度,店长进行监督。

  ④、考勤表要规范记录,店铺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单需注明加班人、加班时间。

  ⑤、迟到期:

  1)迟到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迟到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迟到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迟到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⑥、早退:

  1)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每次处罚5元。

  2)早退时间在20分钟内,每次处罚10元。

  3)早退时间在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

  4)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处罚。

  3、擅自离岗:

  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以及迟到、早退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均以擅自离岗论处,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资的三倍予以罚款,连续擅自离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计擅自离岗达五天者,可予以除名处理。

  4、事假:

  (1)员工事假必须提早一天向店长申请,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资与销售提成的5%,员工请事假日数超过2天以上,由店长报请区域主管处,并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准后生效。

  (2)请假如果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公务时,各级主管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

  5、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须到工作地医保管理机构约定的医院就诊。

  (2)在上班时间就诊的,应当选择上班地点就近医院,休息时间就诊的,应当选择居住地就近医院就诊,特殊情况在其他医院就诊,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3)特殊情况不在公司所在城市就医并需请病假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和病假证明。

  (4)女员工怀孕后和产后与生育相关的就诊与病假,应当出具同一个的产前检查医院的就诊和病假证明。因其他疾病需要就诊与病假的,

  (5)员工须凭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单)、住院证明等申请病假休息,需要申请病假的,一般应当在病假休息前申请。

  (6)病假期内员工应告知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保证能联系上的联系方式,使公司能及时了解、关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后续工作事宜。

  (7)视情况需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出具病历卡、挂号单、检验化验单、医药费用单、社会保险卡(医疗卡)等资料,公司需要员工提供上述资料核实病情和病假时,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无正当理由拒绝者或无法提供齐全资料,视为病假无效,病假一律按擅自离岗处理。

  (8)公司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和证明持有疑问,可到该员工就诊的医院调查核实,也可要求员工在公司人员陪同下去公司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请假无效,一律以擅自离岗处理。

  (9)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或与医生勾结得到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实,除病假期间按擅自离岗处理外,公司可以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处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0)职工在病假期间兼职或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工作,除病假按擅自离岗处理外,公司可以给予其他处理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加班:

  (1)如果加班时间安排在休息日,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资200%的加班费用。

  (2)如果加班时间安排在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或支付不少于正常基本工资300%的加班费用。

  7、调(代)班:

  调(代)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店长批准,方可调(代)班,在岗期间发生问题责任,由代班正者承担。

  8、用餐时间:

  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由店长/助店视实际情况安排(错开营业高峰期),但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且严禁在卖场内用餐,如被发现用餐者请主动辞职。

  二、店铺财务管理

  1、分店每日要认真仔细做号销售日报表的数据传输,并将各项开支费用、营业额及实存银行金额明确写明,销售日报表必须绝对准确。

  2、营业款必须于次日11:00前由助店存入制定银行,店长进行监督,如因特殊情况而不能存入,必须在11:00前电话上报公司财务部,并说明原因。

  3、分店若当日白天收受的营业款较多,为保证安全,须将这部分营业款当日存入银行,并上报公司财务部。

  4、店铺工作用品除公司批准可私自采购,一般均由公司统一采购并于每月25日按标准统一进行发放,超过标准由店铺自行承担。

  5、店铺支付水电费、电话费等,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及时传真公司财务部。费用需控制在公司标准以内,超额部分视情况由店内自行承担。

  6、公司任何人员下达店铺,未经公司批准,店长不得经任何方式借付资金给任何人。

  7、分店废品(如旧纸箱等)卖掉所得可作为店铺资金。

  8、营业收现金时,必须加强识别,防收假币及破损货币,出现以上情况由责任人承担赔偿,收银交接时要验收清楚,交接后的现任由后来者承担。

  9、店铺的营业备用金为500~1000元,由助店负责保管。

  10、店铺每天存营业款时,必须在银行换好零钱。

  11、店铺的饮用水由公司指定送水公司负责,但不得浪费及爱护饮水设备,否则公司一经查明,将从重处罚。

  12、放置营业款现金的抽屉钥匙,收银员(店长)必须随身携带,若发生当天营业款和实收现金不符,误差部分由负责人承担赔偿,收银交接时验收清楚,交接后的责任由后来者承担。

  13、店长对不明清楚的财务疑难,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不得自以为是,自作主张。

  14、店铺要加强防偷盗行为发生,尤其是特卖期间,店长应分配好专门导购防偷盗,月底出现少货情况,具体处理为正价商品按零售价7折赔偿,打折期间如销售低于7折,按最低销售价赔偿。具体赔偿方式为:

  (1)专卖店店长赔偿额为员工赔偿的1。5倍。

  (2)专卖店助店赔偿额为员工赔偿的1。4倍。

  (3)专卖店赔偿额为员工赔偿的1。1倍。

  (4)专卖店导购赔偿额为除掉(店长、助店)已赔偿金额后,总导购人数的平均赔偿额。

  (5)店铺所有货品的串款差异为店铺总库存数千分之五件,超出千分之五件的差异,每超一件罚款10元,依次内推。

  (6)流失货品与串款货品在金额上可以冲抵,冲抵后金额为负数的,按金额的7折赔偿,冲抵后出现正数的,按金额7折可以保留到下月进行冲抵(每季度为单位)。

  (7)由员工工作失职出现的丢货情况,经店长查证后,由该员工自行承担。

  15、促销等活动时,赠品应如实登记发放,必须在当日销售日报上注明,不得延误。不得虚报假报,否则公司一经查明,将从严处置。

  16、低于店铺货品正常折扣的特殊折扣,只权限于公司总经理,购物小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后转交财务部。

  17、特价打折期间,店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通知售价售货,并标明特价打折价位,如弄虚作假,公司一经发现定从严处罚。

  三、店铺的卫生要求

  1、店铺卫生管理注意事项:

  (1)门头

  ①为保持门店卫生整洁,店铺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门面清洁。

  ②除此外,平时也应不定期进行维护、清洁。

  ③要求门面无灰尘、无污渍、有亮度,字体不脱落不模糊。

  (2)地面

  ①地面由店长安排值日卫生表,天天拖洗。

  ②地面无杂物、污渍,干净通畅。

  ③下雨天,地面要注意经常拖干,以防顾客小孩滑倒。

  (3)货架道具

  ①货架道具螺丝、接口等必须紧固。

  ②爱护货架,小心利物将其刮伤刮破。

  ③货架道具无灰尘,无污渍。

  ④玻璃上不要堆放重物

  (4)收银台

  ①收银台上只准放置工作日用品,不准放置私物。

  ②收银台每天擦洗,确保整洁。

  ③收银台上物品放置须整洁有序,不得乱堆乱放。

  (5)垃圾箱

  ①垃圾箱内垃圾12点、14点、17点、20点及时清理倒掉,垃圾不能过3/4处或发出异味。

  ②垃圾箱同样需天天清洗,保持干净。

  (6)其他

  ①店内其他物品不得随意乱堆放,须保持整洁形象。

  ②试衣镜保持明亮、干净、没有污点,试衣间内要保持整洁。

  ③试衣鞋每星期二结束营业后清洗。

  2、随手清洁

  保持卖场的干净的干净整洁是店长日常管理中一些很重要的内容,除早晚、交接班集中做卫生外,店长要依据店铺的实际情况,对店铺卫生做随时的监控,店铺员工应养成随手清洁的良好习惯。

  四、店铺的设备管理

  1、计算机

  (1)做好电脑设备卫生工作,保证所有设备(如:主机、显示器、键盘等)表面干净、清爽。

  (2)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桌面清洁、整齐。

  (3)做好保密工作,对电脑内的所有数据及文件不得随意告知、转借他人。

  (4)做好数据管理工作,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使之真正成为你不可缺少的帮手。

  (5)不得无故损坏公司财产,如敲打键盘、鼠标等一些外部设备。

  (6)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插装电脑、打印文档、使用游戏光盘或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

  (7)不得随意让他人操作电脑,除店长/助店、收银员外。

  (8)所有设备如出现纯属人为造成的软、硬件故障,由店长负责赔偿。

  2、空调

  (1)按规定方法操作(视各厂牌、机种手册而定),只能由店长/助店开启。

  (2)定期维修保养,使用期内空调之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

  (3)室内温度以25度为宜。

  (4)注意店铺用电负荷。

  3、音响

  (1)为确保店铺气氛的统一性,音响只准播放总部规定的歌曲,不准播放其它非公司规定的歌曲。

  (2)音响设备注意合理使用,音量调节不要过大或过小。

  4、照明设备

  (1)店长视卖场实际情况,调节照明亮度,白天保证店内明亮即可。

  (2)店长下班前须仔细检查照明开关,尤其是外打灯,不要忘关。

  5、电源

  (1)店内任何员工都要知道总电源开关之所在位置,出现意外情况先关掉总电源。

  (2)总电源应经常注意查看维护,防止出现意外。

  6、电话

  (1)电话为公司与店铺联络的重要通讯工具,店铺必须绝对保证,营业时间内电话铃声响起3声内有人接听。

  (2)店长应注意店铺的电话管理,标准用语“您好,三彩××店!”

  (3)店里任何人员严禁拨打私人电话,电话费绝对严格按总部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店里自行承担。

  7、卷闸门

  (1)卷闸门开、关要注意爱护,保持平衡,不要太过用力或蛮拉蛮关。

  (2)卷闸门锁关上后,要再检查一遍是否确实关上。

  (3)不得用力敲打、撞击卷闸门。

  以上设备使用情况在每月月底盘点并交公司工程部。

  五、纪律考核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将以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非休息时间不得随意更换工作服、梳头、化妆、照镜子等。(5元)

  2、营业时间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并保持其整洁、干净。(10元)

  3、在营业前要将店内卫生打扫干净,并整理好营业用具。(5元)

  4、不准将衣服、鞋子等私人物品放在收银台内。(5元)

  5、上班时间不准佩戴手机。(10元)

  6、女员工在工作时间仪容仪表必须符合公司《个人形象篇)标准,饭后及时补妆。(不记任何理由)(5元)

  7、不准将头发染成过分夸张的颜色。(5元)

  8、男店员头发前不过眉、后不盖领、侧不遮耳;女店员不准长发披肩或侧遮脸。(5元)

  9、手部要保持干净,指甲长度与指尖肉平齐,使用无色指甲油。(10元)

  10、营业期间不准佩戴过分夸张首饰,如下垂的耳环等,手戴戒指不得超过两枚。(5元)

  11、接电话时,态度和蔼、亲切,使用礼貌用语,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使用店内电话,更不允许打私人电话。(5元)

  12、上班时间不准干私活、吃零食、吸烟等。(不记任何理由)(20元)

  13、上班时间不准聚堆聊天、高声喧哗,空余时间不能直立于卖场无所事事。(5元)

  14、上班时间不准看书报、杂志、听随身听、吹口哨或唱歌、哼小调等。(10元)

  15、在营业场所必须站姿标准,不靠货架、不靠墙等,须使用规范言语,不使用欢迎用语的。(5元)

  16、卖场内不准放茶杯等私人物品。(不记任何理由)(10元)

  17、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不得提前、超时用餐,且店员用餐时要经过店长许可。(5元)

  18、卖场卫生不干净,未按要求做到位的罚款5元一次。(不记任何理由)

  19、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不得随意离岗。(10元)

  20、在卖场移动速度缓慢、拖拉、打哈欠等罚款5元。

  21、不准使用禁语、忌语。(5元)

  22、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准在卖场或收银台前打闹、说笑。(5元)

  23、在离开店铺时,不让店长检查随身物品。(5元)

  24、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调班、换班。(10元)

  25、顾客试穿后而未选购的商品,店内员工要及时收回,不能遗留或遗忘在卖场中。(5元)

  26、发现遗失或缺少的财物必须及时报告上级。(10元)

  27、工作时会客时间不超过5分钟,有急事时要及时向店长或公司请示(5元)

  28、收银员不使用收银礼貌用语,罚款5元。

  29、收银台不整洁,收银物品不按要求摆放的罚款5元。

  30、犯类似以上行为者:

  违反以上店铺的操作制度,将以现金的方式进行罚款,所得款将作为店铺的活动资金,及店铺对优秀员工的奖励资金,为促进员工之间的互进互促,所有条款同班员工有义务监督权,对其当场指出及改正,所有的条例同班次员工有一位员工违反制度,将视情况对该班次的员工进行连带责任的统一罚款。

  实习及试用期员工有两次改正机会,正式员工有一次的改正机会,在一次机会未改正错误的情况下,所有的惩罚条例生效,若犯同样的错误第二次的双倍罚款,第三次将以第二次的倍数罚款,依此类推。

  无论是否处罚,所有违规行为店长都应填写违纪处罚单,由当事人签字,如发现店长未开单或未将罚单及时上交,将对店长处间的互进互促,所有条款同班员工有义务监督权,违反员工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店长、助店承担连带责任,同样处罚。

店铺管理制度 篇14

  各部门对商铺装修管理的工作职责如下:

  1、招商部

  (1)负责商户品牌装修图纸的催交。

  (2)商户资料及品牌图纸移交营运部。

  2、营运服务部

  (1)负责品牌图纸各部门的审批跟踪。

  (2)负责受理商户装修申请,填写《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并告知商户装修相关规定。

  (3)对商户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装修申报资格。

  (4)检查装修商铺的手续办理情况。

  (5)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6)办理商铺加班申请并知会各相关部门安排。

  (7)负责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8)商场主任巡检装修单位,监督商铺在装修中是否违章,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知会负责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部门跟踪处理。

  (9)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负责处理由商铺装修引起的投诉。

  (11)检查装修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12)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及影响周边商铺的经营。

  (13)负责初步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14)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相关手续。

  3、工程管理中心

  (1)负责审批装修电气系统等工程方面图纸。

  (2)检查商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装修规定的要求。

  (3)检查施工人员的装修资格。

  (4)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

  (5)负责对商户作装修前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并封闭铺内进出风口。

  (4)审批涉及较大工程改动的商户装修项目。

  (5)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与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7)负责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8)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9)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商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上签批意见。

  (10)开启商户铺内进出风口封条。

  4、物业管理中心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

  (2)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施工人员手续有没办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证件备案。

  (4)检查装修单位是否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5)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灭火器配置和使用情况。

  (6)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有没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9)严格执行装修验收标准,合格后签批意见。

  5、财务部

  (1)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向商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商户加班情况收取加班服务费。

  (3)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和验收批复书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商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店铺管理制度 篇15

  一、考勤制度

  1.半日工作制。

  2.正常工作时间:早班9:30 -15:00,晚班14:30-22:00

  3.上下班须打考勤卡,忘记打卡必须由本班次领班签字确认,并向业务经理解释原由。

  4.代他人打卡,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xx元,发现两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5.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者,当月第一次扣除薪资xx元,第二次xx元,第三次xx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给予辞退;迟到分以上,两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资xx元,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处理。

  6.当月如果迟到3次累计超过5分钟,不做处罚。

  7.无故旷工,给予xx元/日的经济处罚。

  8.员工因突发病情不能上班,必须及时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写请假单,并需执相关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病历卡证明(以备查核),谎报一日扣三日薪资。未按规定申请及无法提供附证明者,视同旷工。病假发底薪的60%。

  9.一个月内连续请病假达五天以上(含)者,经经理核准后予以办理暂时离职手续。

  10.全年病假满十天者,公司可以考虑其身体条件不适合继续留任本职,并规劝其辞职。

  11.因本行业特殊情况,原则上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安排休假或事假。

  12.一天内的请假,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领班申请,待领班安排好工作后方批准,并填写相关表格备案。

  13.因紧急事件请假,应口头或电话请示经理,事后2天内持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4.调班须至少提前48小时递交《调班申请》,经经理批准、两班领班安排好工作后方可准许调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当月请假天数大于或等于3天、小于或等于5天者,当月提成按个人提成的

  50%计算,累计请假天数大于5天者,当月无提成奖金。

  16.每次请假时间不足一天者,当日奖金按比例扣除。

  17.年请假天数大于或等于10天者,不享受年休。

  二、加班制度

  1.非休息日因工作延长者经业务经理核准后视为加班,计算每月累计加班时数,按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标准工作小时数计加班费。

  2.员工逢轮休日或法定节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可按有关规定计算加班费;

  三、奖惩规定

  1、奖励形式:

  A、全勤奖30元/月

  B、鼓励奖:奖金100元/次/人

  C、嘉奖:奖金150元/次/人

  D、记小功:奖金300元/次/人

  E、记大功:奖金600元/次/人

  F、优秀员工奖:300元/次/人

  G、特优员工奖:600元/次/人

  H、核心员工奖:20__元/次/人

  2、细则

  3.1、全勤奖:凡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可获得全勤奖;

  3.2、鼓励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鼓励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上级交付(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2、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或顾客遗留在店内物品完好保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忍受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6、及时提供可靠有效的行业信息者;以店长或营销经理认可为准。

  3.3、嘉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嘉奖”

  1、对销售、管理有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2、节约行为显著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4、维护各种规章的执行,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所在部门多数认可并推荐者;

  5、在专业技术、知识竞赛或培训考试中荣获第一名者;

  6、检举违规或损坏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能外故障,予以积极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8、调解较大纠纷而息事宁人,或劝同仁遵守法规者;

  34、小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小功”

  1、提高服务质量,获得顾客表扬或受到社会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表扬者;

  2、创新销售技巧在全公司推广应用者;

  3、维护公司/顾客/同事财产安全,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者;

  4、提供销售或促销方案被公司采用者;

  3.5、大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大功;

  1、运用防止或挽救的办法,避免公司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情节由总经理、知识部、店长、营销经理等确定)

  2、通过某些方案,使所在部门当月利润增加,超过20__元者;

  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之行为者;

  3.6、优秀员工奖、特优员工奖、核心员工奖目前只适用于分店销售体系员工,相关规定参见《销售体系员工奖励措施》

  2、惩罚规定:

  一般过失扣薪10-30元;较重过失扣薪30-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重大过失者立即给予解雇。

  领班具有独立裁判一般过失的权利,已经认定不予修改该判定。较重过失及重大过失行为由领班判定、记录,交经理审定。

  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按损失大小进行赔偿。

  所有惩罚处理记入员工档案。

  1.一般过失包括:

  (1)在岗期间未按规定统一着装、装束、佩带工牌;

  (2)擅自离岗;

  (3)在店堂内化妆、坐、卧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未按规定时间清洁所属区域内卫生;

  (5)用餐时间超过半个小时;

  (6)在店堂内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发送手机短信;

  (7)在店堂内接打私人电话;

  (8)延误、错报、漏报考勤;

  (9)未按规定时间登记货品进、销、存账目;

  (10)在岗位内吃东西,看书、报等。

  2.较重过失包括:

  (1)损坏公物或未经许可私拿公务;

  (2)不服从上级人员管理、指导,情节轻微;

  (3)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

  (4)未经批准擅自调换班次,双方均视为较重过失;

  (5)对顾客或同事无礼、粗言秽语、威胁、恐吓;

  (6)虚报、谎报请假原因;

  (7)怠慢顾客、服务质量差;

  (8)拉帮结派、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挑拨不满情绪、对上级谎报情况;

  (9)遗失检测证书、有证不给顾客、错给证书;

  (10)在店堂内聚众闲聊、喧闹、吵架;

  (11)每月两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清点货品;

  (12)每月两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收货、放货。

  3.重大过失包括:

  (1)擅自离岗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2)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渎职;

  (3)泄漏公司业务机密;

  (4)假公济私、收受贿赂、回扣、挪用或贪污公款;

  (5)故意涂改、销毁单据凭证、弄虚作假者;

  (6)参加与公司相对抗的经营活动;

  (7)构成犯罪嫌疑,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8)窃取顾客及公司财务者;

  (9)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害者;

  (10)在本公司内聚赌,吸毒或危害他人身体行为者;

  (11)蓄意闹事,罢工者;

  (12)不服从上级指挥或公然侮辱上司,情节严重;

  (13)参加组织。

  3、销售体系员工奖励措施

  为了鼓励和激励优秀的销售员工。公司决定于06年11月开始,实施对销售业绩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分三种:销售优秀员工奖、特优员工奖、核心员工奖等。

  3.1销售优秀员工奖:以店(或专柜)为单位,每月评选一次。

  (1)评选对象:(销售人员)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参与评选,如试用期内业绩突出,店长需根据情况提前给予转正)

  (2)评选条件:以当月全勤的正式员工的营业额为标准,凡完成比例超93%的,都可以参加评选。

  (3)评选标准:个人计划营业额比例完成最高者得奖。

  (4)奖金额度:每次得奖是人民币¥300元。

  (5)评选人:当店店长,销售经理审核。

  (6)评选过程:店长需在次月的2号前,评选出得奖者;

  然后上报销售部审核,核实后4号前通知店长和会计;再于每月5号的全店员工例会上,将奖金奖给得奖者,得奖者讲述得奖感受和创造业绩心得。

  3.2、特优员工奖:以店(或专柜)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评选,给奖。

  (1)评选条件:凡连续三个月获得”销售优秀员工奖”者,为”特优员工奖”得主。

  (2)奖金额度:每次得奖,将获得奖金人民币¥600元。

  (3)评选人:当店店长和销售部经理。

  评选过程:店长需在次月的6号前,上报得奖者,由销售部审核,核实后8号前通知店长和会计;再于每月10号前,销售部经理将奖金奖给得奖者。并在次月的中层工作例会上表扬得奖者。

  3.3、核心员工奖:以店(或专柜)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跨度每年的1-12月份,并在次年1月份进行评选。(正式员工才能参与)

  (1)评选条件:一年内获得二次“特优员工奖”者,为“核心员工奖”得主。

  (2)奖金额度:每次得奖,将获得奖金人民币¥20__元。特殊休假七天。

  评选人:当店店长和销售部经理。

  (3)评选过程:店长需在年终总结前提出,上报得奖者,由销售部和总办审核,并于次年的1月31日前进行审核完毕。核实后通报店长和会计;

  于2月31号前,由总经理颁奖。并在3月份的中层工作例会和员工会议上表扬得奖者。并通报全公司。

  奖励措施是针对客观的实际情况,进行奖励。但公司严格规定,得奖者必须是靠自己的努力争取得到的。不得与同事串通获奖,分奖。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将对所有参与者,罚该奖项标的的三倍。店长负监督责任失当,处于‘小过’一次。

  四、晨例会制度:

  1.每月初,定期由经理主持召开一次例会,要求全体下属员工参加。

  2.每日早9:30由领班为所有导购员召开晨会。

  3.晨会主要内容:

  (1)总结上一工作日的工作及销售情况;

  (2)剖析上一工作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3)对当日的工作进行布置,对应注意问题进行重点讲述。

  (4)增强信心,鼓励员工士气。

  4.例会主要内容如下:

  (1)由经理作上月工作总结报告,通报上月销售情况并加以分折,通报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宣布评比及奖惩情况。由经理给受奖人员颁发奖金。

  (2)研究当前形势,提出问题进行重点讨论,寻求解决办法,明确改进工作的方向。

  (3)由经理宣布本月工作计划,布置近期工作任务。

  5.例会召开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全体员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学习讨论,提高认识。

  6.例会制度是基层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须切实履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缺席。

  五、日常操作服务规范

  1.到岗半小时以内,完成全部商品的上柜及货品清点工作,要求做到迅速、准确;以及大面积的卫生清洁工作。

  2.货品清点若与点数本不符,必须于交接时提出,否则视为清点无误。

  3.领班要注意把人手组织好,以提高效率。

  4.强化安全意识。全体导购员必须强化防范意识。在上柜过程中,要求做到盘子先入柜,后整理,严禁将多个盘子同时放在柜台上。

  5.商品上柜应遵循先粗后细原则,以缩短时间,尽早作好准备迎接第一批顾客。

  6.(10:00—10:30),一边接待顾客,一边进行商品清点工作,原则上要求每人都必须认真盘点一次,以确保准确无误和及时发现问题。

  7.商品清点完之后开始细部调整。10:30之前必须使全部商品陈列做到整齐、美观。要求小标签排列整齐美观,醒目明了,戒指摆放无歪斜,项链、手链无打结,吊坠无翻转,耳钉陈列有方向。

  8. 11:00领班全面检查各柜组的货品陈列情况和卫生清洁工作,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9.接待过程详细要求,请参阅有关服务规定。销售完成,须在单据上作署名登记。接待中要加强安全防范,避免顾客顺手牵羊或暗中调换。

  10.所有与货品有接触的工作,必须佩戴手套作业,销售过程中还须同时使用看货盘;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货品或将货品直接置于柜台上。

  11.新上柜货品入柜前,必须认真查验,保证实际货品与《上货单》完全相符,验收无误后需在《上货单》中“收货”栏签名确认,并妥善保存其中一份于柜台,便查询货品的进、销、存。

  12.柜上货品需退库时,必须认真查验,保证实退货品与《退库单》完全相符,且保证《退库单》上已有店经理签名后,方可在《退货单》中“制表”栏签名确认;之后将所退库货品交予库管,同时库管在中“库管”与“收货”栏均签名确认;并将《退库单》妥善保存其中一份于柜台,便于查询货品的进、销、存。(注:所有货品的入库、退库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否则视同违规操作,公司将严惩。)

  13.用餐时间为半个小时,分两批轮流吃饭,每批成员都必须严格控制用餐时间。

  14.关于下班离岗的规定:

  (1)晚间下班收货时间为9:45,收货前应首先清点所辖区的商品,核对无误后,由领班通知,10:00统一离开柜台下班,如结束营业前接待的顾客尚未成交或尚需等待,由当事人负责完成,如成交,当班负责人应再次清点货物无误后,方可离开。

  (2)除规定额度以内允许按规定即时退货之外,不能随意退换他班已售出商

  品。如客人坚持,则应让其找当事人解决;如客人称自己没有时间,则由另班班长在检查商品无误后,本着“不退钱”原则予以调换。

  (3)换货时给客人列出本班上班时间,尽量说服客人本班上班时间来购买。

  如客人在他组当班时间来店是要求退换货时,须通知他班班长或其成员,如都联系不上,则须以婉转的口气,通知客人找他班成员,并让客人留下联系资料。

  晚班收货前,应对全部商品进行一次盘点,确认无误后将货品妥善放入保险柜,然后锁上保险柜,并打乱保险柜密码;最后,检查柜台内外是否有东西遗失,然后离岗下班。

  六、人事制度

  1聘用

  1.导购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符合公司招聘标准者经考核合格后试录用。

  2.招收新员工的程序:

  (1)初试(面试);

  (2)复试(素质测试);

  (3)岗前培训;

  (4)进入柜台试用。面试合格者,提交担保书及相关证件(证件办理费用自理)。

  3.新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三个月(含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转为正式员工。

  见习期间(含试用期),若新员工当月销售业绩达到平均水平以上,结合平时表现,经业务经理核准,可转为正式员工,于次月起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4.签订试用合同时,应聘者须提供担保手续,并缴交一寸标准照片两张及身份

  证,毕业证复印件,试用合格后方可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签订试用合同时,公司提供统一服装及胸卡;员工须向公司缴纳服装押金500元及胸卡押金50元(每位员工只提供一次免费的胸卡使用权,因个人保管不当等原因需要补办胸卡的,需支付50元/只的材料费)。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合同期限不包括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合同工龄累积顺加。合同期内表现不达标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7.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者,扣除当月所有薪资,并赔偿因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场罚款。

  2、离职

  1.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擅自离职者,不予结算薪资及任何费用,同时要收取服装使用费500元,并附带追究由此带给公司的其他损失。

  3.办理辞职手续者,需将制服、工作牌及《手册》和培训材料等一并交回公司后,方可结算工资。

  4.未经批准,应继续服务,不得先行离职,否则视同擅自离职,且公司将保留追究各项物品及相关损失的权力。

  员工自行离职者,合同签订至离职不满一年的员工,离职时应向公司支付服装使用费500元;自合同签订至离职之日,时间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员工,离职时应向公司支付服装使用费300元;自合同签订至离职在两年以上的员工,不收取服装使用费。

  3、革职

  凡年累积旷职二日(含二日)以上者,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将予以革职,不予结算当月薪资;同时要收取服装使用费500元。

  1.如有因过失或故意造成公司损失者,追究赔偿责任;

  2.因违法乱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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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