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
范文 |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通用12篇)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1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丸、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2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3第一条、为加强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损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劳保用品依据不同车间、不同工种已制定使用标准发放。 第三条、工人在临时变动工作岗位时,已领用的劳保用品使用没有到期的,必须继续使用,不得重复领用。 第四条、工人变动工作岗位,新的工作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可补发增用的劳保用品。 第五条、发放的劳保用品上岗时必须使用。否则,各部门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条、耐用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发放后由个人保管,个人丢失自补。 第七条、短期使用的劳保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必须以旧换新。 第八条、从业几天就辞职的工人,领用的劳保用品不回收,按原价从工资中扣回。 第九条、以旧换新的具体要求是,必须按发放的原样物品上交。否则,按不上交旧品处理。 第十条、回收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共同认真查验、清点,不同物品分别存放保管。 第十一条、对回收的劳保用品,有利用价值的要清洗、修补后以备再用。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将受到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与已发规定相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41、 热爱公司、热爱部门、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恪守职业道德、注重专业素质的提高、诚信待人、诚信做事,杜绝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刁难或维护业务单位来谋取非法所得,借以给予业务单位谋取额外利润。 3、 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则及国家清单内容,认真落实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4、 保守公司相关机密,不得随意将本公司相关造价单价通知与其他部门人员或外界人员。对外输出数据严谨、统一。积极做好沈阳腾越公司后勤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合约造价部的工作职能所在。 5、 具有强烈成本意识,能积极减少公司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 履行份内职责,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规范的服务行为,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分担其他业务。 7、 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我素质。及时收集信息,资料分类整理,单价分类统计,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清晰可见,方便工作中随时查阅。 8、 生活中团结友爱,工作上互相帮助、资源共享、争取效率最大化。 9、 每月按时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结算工作,不推诿不延时,切实可靠地保证公司制度的推进,及时将相关班组及专业分包单位结算款落到实处。 10、 每月15日-22日为各种进度款审核时间,要对现场进度、合同、计量方式进行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工程量要经得住推敲。 11、 算量工作自接到工作后,别墅、多层15天,高层25天,车库20天完成(完成标志为出含量分析表、预算书);劳务合同签订自接到单价审批单后2天内完成,专业分包合同,自定价后3天内完成(完成标志为双方签字盖章完);单价审批自接到项目部申请后3天内完成,完成标志领导签字完毕 12、 土建、安装造价人员每月不得少于4次去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及可能涉及公司造价的一切事宜。部门负责人每月会对各位片区负责人进行考核,此考核计入年底奖金。 13、 严格遵守公司日常考勤制度,按时开展工作,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人力制度执行。事前需请假,并填写假期申请表。请假不提前申请者扣当日工资,半年连续三次无故旷班,按自动离职处理。 14、 严格遵守公司日常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及工作环境。坚决杜绝在办公时间、办公室做私活;严禁上班时间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月累计超过三次,扣本员工当月个人电话福利);上班期间不许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页、QQ、MSN、网络购物及收取与工作无关的快递邮件、玩游戏或者其他网络沟通方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在当月工资里面扣除,月连续三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降薪10-20%,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辞退处理。 15、 认真并按时完成部门负责人交予的任务,禁止消极怠工,若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降薪、调职或者辞退。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按要求定期汇报完成情况。 16、 工作态度严谨、负责、细致,做到数字零误、字眼清晰无歧义。造价部的工作禁止出现:差不多、大概、基本上、应该是、或许是等模棱两可的文字。文字语言要紧密。禁止与业务部门、业务单位有过多的接触。 17、 上述规章制度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5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以及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工程、管线敷设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工程中介服务。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遵循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行业、部门垄断建筑市场。 第五条各级政府扶持建筑业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六条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内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从业资质和资格 第七条对下列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以下统称建筑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制度: (一)工程总承包企业; (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三)工程施工企业; (四)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单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 第八条设立建筑企业必须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第九条取得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年检;其分立、合并、歇业,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核定、注销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筑企业不得超越资质证书核定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禁止无资质的单位或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有资质或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一条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应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并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 具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确需外地建筑企业来本市承揽的,须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一次性在本市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二条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建筑企业来本市承揽建设工程,必须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并按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工程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专业资格方可执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资质证书及勘察、设计图章和图签。 第三章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的发包可采用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依法应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禁止直接发包。招标发包的,应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第十七条自行发包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项目性质、规模相适应的工程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代理单位代理发包。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可以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分别发包。 勘察、设计发包中,在确定总勘察设计协调单位的前提下,可按单项工程发包,但不得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划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施工发包中,发包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发包,但单位工程的基础、二次装修、专业设备的分部分项工程除外。 第十九条禁止发包单位违反计价方法、取费标准,压低勘察设计费和工程造价,缩短合理工期,或采取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施工等不正当手段发包建设工程。 第二十条发包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具备承包资格的承包单位,可以在本市承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建设工程。但不得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也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包,但不得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第二十二条发包单位依法确定承包单位后,应与承包单位书面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设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应与分包单位书面签订分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交付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对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不予批准新的建设项目。 第四章勘察设计 第二十四条政府扶持和鼓励采取科学合理的优化设计方案,遵循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降低投资和减少浪费。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工程勘察、设计中,有权拒绝业主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标准、规程的不合理要求。 第二十五条工程策划方案应由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承担,但不受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限制,其成果可作为建设单位或管理部门的工作参考,但不得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报政府管理部门审查作为工程实施依据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或技术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七条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之间可以合作承担业务。合作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其质量管理由资质高的一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之间合作承担业务,应书面签订合同。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与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担业务;不得为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审核或代出勘察、设计成果,提供图签或代签图章。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为未经立项或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等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 第二十八条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提供给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资格证章。建设工程的设计还应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属合作设计的,还必须经主体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应对其工作成果承担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对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机械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质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单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立项、规划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的,必须取得原审批部门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一条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设计机构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在本市承担工程设计,但应与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合作。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设计机构承担本市的工程设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规范,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参照境外的技术规范。 第五章工程造价 第三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编制、修订、颁布适用本市工程造价定额(指标)及造价指数,定期公布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季度和半年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指数,实行工程计价动态管理。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当以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定额计价办法为依据,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发包单位的特殊要求,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优质优价。 建设工程的定额补充项目,应当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测定审查后,方可采用。 外商独资、外资占50%以上的中外合资建设工程的造价,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第三十四条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分阶段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文件;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竣工决算文件。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概算、预算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工程建设概算、预算,必须经原批准部门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其他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 第三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的管理。属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的预算、决算审核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编制和审核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三十八条概算、预算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规定的单位和专业范围内从事概算、预算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第四十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定位测量和验收签证; (三)需要拆迁的,已经办理拆迁手续; (四)已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施工需要的建设资金已落实; (七)工程施工企业已确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四十二条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am127;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的地下管线资料。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的和在规划批准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 (五)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四十五条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施工企业应采取防止损坏的措施。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机具或施工作业。临街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及时拆除围栏和临时设施,清除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设置的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人员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十六条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七章建筑材料使用 第四十七条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节地、节水、利废、改善建筑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其他新型建筑材料。 第四十八条鼓励砖混结构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 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严格限制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前两款限制使用的范围由市政府规定。 第四十九条用于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器材和设备,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可能影响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容易产生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应严格执行材料及制品进场的验收和质量复验等管理制度,经复验合格的方可用到工程上。工程施工企业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和部门(地区)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本市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五十条按照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建筑材料由工程施工企业采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工程施工企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或者指定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家、供应单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买强卖地方建筑材料。 第八章工程质量 第五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企业自控、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监督手续,并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推行监理制,&am127;依照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十三条实行总承包或总包的建设工程,其质量、安全和保修由总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保修等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五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积极推行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作成果的质量,并对其编制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达到有关部门所核准的各项勘察、设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未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的,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修改者负责。 第五十五条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30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核定质量等级,合格的方可验收。质量核定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限期返修直至合格。建设工程不能满足结构安全要求的,应予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未经核验质量等级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接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核定。 第五十七条建设工程实行保修制度。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建设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施工技术档案应由工程施工企业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给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档案应由建设单位自工程交付使用后6&am127;个月内提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应当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建筑企业无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二)建筑企业超越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建筑活动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建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允许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其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四)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与无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担业务的,予以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转包或分包工程造价8%以上12%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 (一)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转包他人; (二)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承包工程擅自分包给他人的; (三)分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再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 (一)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资质证书及勘察、设计图章和图签的; (二)建筑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年检的; (三)建筑企业分立、合并、歇业未办理资质核定、注销手续的; (四)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为没有勘察、设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审核、代出勘察设计成果或提供图签、代签图章的; (五)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未经立项或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等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的。 第六十三条发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未经审查同意自行发包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代理发包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包单位或发包代理单位向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应当采取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未实行招标发包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未依法实行监理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已实施发包的,其发包行为无效,造成他人损失的,由发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建设单位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单位拒不交付工程建设档案的或交付的工程建设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可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予以警告,可并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中止施工的工程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经核准、擅自恢复施工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或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可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概算、预算工作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责令停止施工并补办手续,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补办手续,可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将未经核定质量等级或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交付验收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竣工决算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am127;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限定使用、干预采购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责令改正,并可按已浇注量每立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 (四)经批准进行现场搅拌应使用散装水泥而未用的,每吨处以50元的罚款; (五)违反规定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责令改正,并按每使用一块处以0.5&am127;元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八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某某市建筑监督和管理条例》完毕!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7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8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xx—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91、 热爱公司、热爱部门、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恪守职业道德、注重专业素质的提高、诚信待人、诚信做事,杜绝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刁难或维护业务单位来谋取非法所得,借以给予业务单位谋取额外利润。 3、 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则及国家清单内容,认真落实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4、 保守公司相关机密,不得随意将本公司相关造价单价通知与其他部门人员或外界人员。对外输出数据严谨、统一。积极做好沈阳腾越公司后勤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合约造价部的工作职能所在。 5、 具有强烈成本意识,能积极减少公司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 履行份内职责,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规范的服务行为,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分担其他业务。 7、 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我素质。及时收集信息,资料分类整理,单价分类统计,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清晰可见,方便工作中随时查阅。 8、 生活中团结友爱,工作上互相帮助、资源共享、争取效率最大化。 9、 每月按时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结算工作,不推诿不延时,切实可靠地保证公司制度的推进,及 10、 每月15日-22日为各种进度款审核时间,要对现场进度、合同、计量方式进行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工程量要经得住推敲。 11、 算量工作自接到工作后,别墅、多层15天,高层25天,车库20天完成(完成标志为出 12、 土建、安装造价人员每月不得少于4次去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及可能涉及公司造价的一切事宜。部门负责人每月会对各位片区负责人进行考核,此考核计入年底奖金。 13、 严格遵守公司日常考勤制度,按时开展工作,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人力制度执 14、 严格遵守公司日常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及工作环境。坚决杜绝在办公时间、办公室做私活;严禁上班时间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月累计超过三次,扣本员工当月个人电话福利);上班期间不许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页、QQ、MSN、网络购物及收取与工作无关的快递邮件、玩游戏或者其他网络沟通方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在当月工资里面扣除,月连续三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降薪10-20%,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辞退处理。 15、 认真并按时完成部门负责人交予的任务,禁止消极怠工,若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降薪、调职或者辞退。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按要求定期汇报完成情况。 16、 工作态度严谨、负责、细致,做到数字零误、字眼清晰无歧义。造价部的工作禁止出现:差不多、大概、基本上、应该是、或许是等模棱两可的文字。文字语言要紧密。禁止与业务部门、业务单位有过多的接触。 17、 上述规章制度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10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xx-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记功[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独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选举、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 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第六十二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2、在项目管理中,严禁工程整体对外发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及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工地的人、财务等资源,作好人、物、设备的调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签定的项目责任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组织制定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公款,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各项费用一律通过公司财务、帐户,方可使用,推行各种形式的项目责任制,正确处理公司、项目部、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 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 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同依据《劳动法》应签定劳动保护、待遇、报酬、安全等内容。 4、内部分配权: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项目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劳务、施工人员可自主分配和嘉奖。 5、拒绝摊派权:对公司经理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 6、材料采购权:项目经理对项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购权,采购的材料应从价格、质量、产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积压各种库存材料。 第六十四条、施工阶段项目班子的基本职责 1、责任范围、内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亦为基本职责,各项职责范围内容的目标值以合同契约形式与公司法人签定。 2、以项目成本指标控制为基本责任,项目班子对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准备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项目班子具体管理职责为:⑴审查图纸,自编施工预算,学习掌握合同内容及其他技术经济文件。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达标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⑶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现场条件的创造,进场材料,构配件现场验收,现场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现场企业文化宣传标牌制作和设计。⑷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包括对进场的劳务进行施工技术、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随时进行检查记录。⑸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催收工程进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计划,按月、年度向公司财务股上报成本报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经济分析。⑺按要求填报计划、统计等各类报表,填写施工日志,积累技术档案资料,做竣工图及该工程的施工总结(装订纸张均为A4)。⑻办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竣工结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内的保修和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项目班子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1、项目管理层生产与经营管理尽量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提倡一职多岗。 2、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安排和企业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直接领导。 3、在经济往来上,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合同,公司机关职能股室服务于与各项目部。 4、在业务管理上,作为公司的一级管理层,受公司职能股室的指导,一切统计报表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预算及各种资料,都要按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公司查验存档。 第六十六条、项目经理的控制目标 1、质量——工程质量以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规定。 3、安全——按照政策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费用由项目班 子负责承担。 4、总成本——按70%有权支出且能调节和自行控制成本费用,如有公安、市容、环卫、质检部门及公司质检安全等罚款,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第六十七条、项目班子的解体 1、工程竣工后,项目班子应迅速解体,重新招标或聘用时,必须按规定三个月内做到人走帐清、物尽,不留任何问题时方能重新上任,否则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资停发。 2、公司所配备的机械和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交回公司时保证完好率达到95%。 3、材料采购,财务管理,必须建立三角监督关系。 第六十八条、公司与各项目部必须签定统一的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范本如下: 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 甲方:敦煌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根据敦煌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完成项目施工建设任务,实现计划成本控制额元,公司与项目部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的建筑面积土建装修及水电暖的安装。 第二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以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为依据,按办法的要求,乙方按照施工图纸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力争创优,根据工程合同中的优良奖励均属于乙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开工至竣工。根据工程合项目承包工程期限同中的工期奖罚均属于乙方。 第四条安全生产按照政策规定,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条例,若在施工中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条例和法规,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及一切费用,甲方协助解决。 第五条工程款的结算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中标价增减变更预算结算总价,经有 关部门审定后减取工程前期费用(包括招投标费用、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作为项目工程结算总价,也作为公司与项目经理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按形象进度以及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甲方按数额的80%支付,乙方自行控制资金,若超支,需向公司贷款计息。 第七条施工机具 一、甲方调配工具及机具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机械设备评估完好率达到95%。 二、小型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购置,其成本计入工程成本。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工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配备的施工机械及设备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必须经公司同意。 五、施工中的低值易耗品当年在该项目中核消。 六、中型设备在本工程成本中摊销一半。 七、公司经营的机械设备,均执行有偿服务,价格以当年的市场价为准。 第八条工程结算及价款的回收工程结算和价款的回收及加工定货的债权债务,工程保修金,回访、保修金结算等事项均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第九条兑现及奖惩办法 一、兑现奖罚的办法是,项目经理部实现公司计划控制成本以内的数额,敦煌地区内(包括七里镇)按公司与项目部5:5比例进行分配;外县市按公司与项目部4:6比例进分配。相反超出的数额以相应比例进行赔偿。 二、工程款的回收与兑现在确保完成公司所制定的目标责任的核算指标的基础上成正比,所有的债权债务应由项目经理及成员承担,不得转嫁于公司。 三、给公司造成巨大声誉和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向项目经理依法索赔。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包的项目工程,不得自行整体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合同签定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 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1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__—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记功[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独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选举、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第六十二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2、在项目管理中,严禁工程整体对外发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及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工地的人、财务等资源,作好人、物、设备的调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签定的项目责任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组织制定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公款,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各项费用一律通过公司财务、帐户,方可使用,推行各种形式的项目责任制,正确处理公司、项目部、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 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 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同依据《劳动法》应签定劳动保护、待遇、报酬、安全等内容。 4、内部分配权: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项目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劳务、施工人员可自主分配和嘉奖。 5、拒绝摊派权:对公司经理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 6、材料采购权:项目经理对项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购权,采购的材料应从价格、质量、产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积压各种库存材料。 第六十四条施工阶段项目班子的基本职责 1、责任范围、内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亦为基本职责,各项职责范围内容的目标值以合同契约形式与公司法人签定。 2、以项目成本指标控制为基本责任,项目班子对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准备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项目班子具体管理职责为: ⑴审查图纸,自编施工预算,学习掌握合同内容及其他技术经济文件。 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达标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⑶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现场条件的创造,进场材料,构配件现场验收,现场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现场企业文化宣传标牌制作和设计。 ⑷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包括对进场的劳务进行施工技术、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随时进行检查记录。 ⑸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催收工程进度款。 ⑹按成本降低计划,按月、年度向公司财务股上报成本报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经济分析。 ⑺按要求填报计划、统计等各类报表,填写施工日志,积累技术档案资料,做竣工图及该工程的施工总结(装订纸张均为A4)。 ⑻办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竣工结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内的保修和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项目班子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1、项目管理层生产与经营管理尽量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提倡一职多岗。 2、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安排和企业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直接领导。 3、在经济往来上,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合同,公司机关职能股室服务于与各项目部。 4、在业务管理上,作为公司的一级管理层,受公司职能股室的指导,一切统计报表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预算及各种资料,都要按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公司查验存档。 第六十六条项目经理的控制目标 1、质量——工程质量以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规定。 3、安全——按照政策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费用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4、总成本——按70%有权支出且能调节和自行控制成本费用,如有公安、市容、环卫、质检部门及公司质检安全等罚款,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第六十七条项目班子的解体 1、工程竣工后,项目班子应迅速解体,重新招标或聘用时,必须按规定三个月内做到人走帐清、物尽,不留任何问题时方能重新上任,否则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资停发。 2、公司所配备的机械和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交回公司时保证完好率达到95%。 3、材料采购,财务管理,必须建立三角监督关系。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篇1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 (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三)、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五)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的施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履行交验签字手续。 (六)项目经理要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七)要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任专职安全员。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他们在生产方面真正有职工、有责、有权。 (八)有权拒绝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准教育、罚款及行政处分,使责任者和职工受到教育。 (九)、保证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用施工用电气产品的质量,对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用电气产品,执行准用证制度,严禁购买和使用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 (十)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和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在此发生。 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三)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在解决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八)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九)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 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班组兼职安全员 (一)、班组兼职工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长开展安全工作。 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作学习作规格和新工作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三)、协助班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四)、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为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厂(班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八)、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九)、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参加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按期整改。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逐级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库房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一)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二)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 (四)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五)对批准的施工电气产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要纳入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用。 (六)负责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并跟踪落实,保证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努力作好本质工作。 (二)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袖标,保卫好施工场区的一切财物,按规定作好夜间值勤巡逻,防止施工场区财产被盗。 (三)坚持做好场区出入制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主动配合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开展好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消防保卫检查,并建立保卫消防工作档案。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工程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有对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二)总包单位必须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三)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有权勒令停工,并进行有效经济惩罚。 (五)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单位的工伤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A、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B、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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