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供需合同(一) |
范文 | 供需合同(一)(精选20篇) 供需合同(一) 篇1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定时间: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秉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供方配送需方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钢号、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以上数量、单价、金额以需方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的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责任期限:材质符合国家标准,钢材随货提供材质证书、吊牌,螺纹钢按GB1499.2-20xx产品标准检验,高线按GB1449.1-20xx产品标准检验。如有数量异议,需方应在当时接货验收时当场提出;如有质量异议,需方在货到一周内提出书面异议并由需方提供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方积极协助钢厂质量部门处理异议,并及时换货。 3、计量验收标准:螺纹钢、圆钢按国家理论重量交货,线材按钢厂出厂吊牌重量计算交货(线材合理磅差按国家标准为3‰)。 4、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需方要求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双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次月10日付清全部钢材款。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约定事项:。 ①本合同如有修改变动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生效,必要时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附件同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债权,债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③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两份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供需合同(一) 篇2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供需合同A一事,达成共识,条款如下: 一、需方向供方购买(名称、型号、数量),价格金额人民供需合同A元。 二、需方向供方预付定金供需合同A元, 三、质量验收: 四、交货日期: 五、交货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 七、结算方式: 八、保修及服务: 九、违约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但遇人力不能抗拒之因素而导致延误交货,需方不能要求供方赔偿任何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供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需方代表: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一) 篇3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如下: 产品型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 额 其它要求 货款总计(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预付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尚欠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质量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但遇天灾人祸或其它人力不能控制之因素而导致延误交货,需方不能要求供方赔偿任何损失。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合同(一) 篇4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质量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但遇天灾人祸或其它人力不能控制之因素而导致延误交货,需方不能要求供方赔偿任何损失。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合同(一) 篇5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如下: 产品型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额其它要求 货款总计(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预付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尚欠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质量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但遇天灾人祸或其它人力不能控制之因素而导致延误交货,需方不能要求供方赔偿任何损失。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供需合同(一) 篇6需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材料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1材料的计量单位吨/元,材料的结算数量以实际送到现场甲方签收的合格数据为准,为每1000吨结算。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供货日期 3.1交货地点:乙方将产品送到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装卸车和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3.2供应材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报计划电话通知乙方供货。 第四条;合同价格及结算 4.1合同最终价格以甲方签收合格数量和双方约定单价确定。 4.2材料送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签认的送料单,由双方每月25日核对确认数量无误后,甲方验收结算后入财务挂账。如乙方不办理结算对账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公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3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4.4材料的数量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办理完对账结算手续挂到甲方财务。甲方每次支付乙方材料款的 %,工程完工结算后, 月内结清余款。 第五条:材料的验收标准、方法 5.1按照材料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5.2没有相应国家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验收方法进行验收。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一天向乙方报计划,注明数量、规格、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验收工作。 ③安排好乙方的卸货场地充足,道路畅通。 ④如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⑤甲方对乙方每批供货进行验收,到货有问题在3日之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3日内未给与答复的扣除相应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⑥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有乙方自行清退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相应赔偿。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从其他供应商采购。 7.2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要求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付款三个月,甲方赔偿乙方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7.3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7.4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5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均要严格遵守,不得违约。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供应完材料,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价款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一) 篇7分配单号:共页第页需要主管部门:签订地点:合同号:字号--------------------------------------------------------------|需方|供方||----------------------------------------|-------------------|||订货单位|收货单位|付款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法定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编码||电挂|||----|---|---|---|---|---|---|----|---|--|-----|-------------||编码||电挂|||电挂|||电挂||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开户行|||----|-----------|-----------|-----------|-------------------||电话||||帐号|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中转、联运(港)||----------------------------------------------------------------------------------------------------------------------------|||||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进度|交货||||序号|型号|产品名称及规格|代码||||-----------||代运到站|验交货地点||||||(辆)|(元)|(元)|一季|二季|三季|四季|方式||||--|----|-------|--|---|---|---|--|--|--|--|--|------|-------|||||||||||||||||--|----|-------|--|---|---|---|--|--|--|--|--|------|-------|||||||||||||||||--|----|-------|--|---|---|---|--|--|--|--|--|------|-------|||||||||||||||||--|----|-------|--|---|---|---|--|--|--|--|--|------|-------|||||||||||||||||--|----|-------|--|---|---|---|--|--|--|--|--|------|-------|||||||||||||||||--|----|-------|--|---|---|---|--|--|--|--|--|------|-------||||||||||||||||----------------------------------------------------------------------------------------------------------------------------|| 一、结算方式:|||1.需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2.供方代运,以供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需方办理托收承付。||| 二、供方为需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供方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元辆。||| 三、产品质量:按供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供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其| 四、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它| 五、违约责任:供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需方付违约金元辆。需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条|%向供方付违约金元辆,并付%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款|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民法典》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七、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需方签字:供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供需合同(一) 篇8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本合同当事人 需方: 供方: 订货单位: 收货单位: 付款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邮政: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二、合同付款 付款方式 付款期限 中转、联运(港) 三、标的物 序号 型号 产品名称及规格 代码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进度 交货方式 代运到站 验交货地点 四、结算方式 1.需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供方代运,以供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需方办理托收承付。 五、供方为需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供方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_元/辆。 六、产品质量:按供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供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七、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八、违约责任:供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需方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辆。需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_%向供方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_%利息(月息)。 九、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_________份)。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供需合同(一) 篇9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甲方现需乙方供应建筑材料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 供应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供应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单价协商确定如下表。 三、 甲方权益及义务: 1、甲方应将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需材料地点道路通畅,保证预定材料有足够场地堆放。 3、甲方应将到场材料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的材料有权将其退出,不予鉴证计量。 4、甲方应将验收合格的材料及时鉴证计量。 四、 乙方权益及义务: 1、乙方应及时按甲方预定材料供应给甲方,并保质保量,否则甲方有权指派其他供货商供应材料。 2、乙方供应材料应出具有效票据,及时办理计量签证手续。 五、付款方式: 六、结算方式: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增补有关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订日期: 供需合同(一) 篇10供方单位:_________(简称甲方) 需方单位: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供气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____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要按照《国家供气标准》规定提供给乙方使用。 2.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3.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4.经常向乙方宣传用气知识及安全使用。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要按照有关规定范围内使用煤气。 2.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3.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4.如有发现钢瓶漏气及灶具损坏,要及时同专管部门取得联系。 三、甲乙双方事项约定。 1.甲方要在经常的情况下,必须确保不间断地提供乙方用气。 2.出现设备故障或维修,要及时通知乙方尽量在最短时间内修复。 3.以上合同乙方自行管理,如发现不规范操作,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修改,合同中如有需要修改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一) 篇11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供需合同A一事,达成共识,条款如下: 一、需方向供方购买(名称、型号、数量),价格金额人民供需合同A元。 二、需方向供方预付定金供需合同A元, 三、质量验收: 四、交货日期: 五、交货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 七、结算方式: 八、保修及服务: 九、违约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但遇人力不能抗拒之因素而导致延误交货,需方不能要求供方赔偿任何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供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一) 篇1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采购合同(下称“本合同”)如下: 1. 采购产品 1.1. 定义:本合同所指产品为乙方确认过甲方的有效样品进行产品的制作,并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所规定之材料及技术要求进行制作。 注:此价为境内人民币交货价。□含17%增值税价 □未含增值税价 □含运费 □未含运费 1.3. 付款方式:■现金:乙方先付甲方货款总金额30%,即:¥ ( )订金,甲方于 12日内生产合同所指产品,乙方在付完总金额另外70%的余款:¥ 后,甲方发货。 1.4. 开票方式:乙方付完全款后,甲方公司开具17%增值税票(注:发票内容要求注明中文产品名称及相应型号,金额要与合同相符) 1.5. 交货日期:以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交期为准。 1.6. 交货地: (以双方签署的订单为准)。 1.7. 验收:乙方在收到所订购产品7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30日内如未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则视为产品合格。 2. 产品的退换货: 2.1. 产品采购后不能退货,但是如果因为品质问题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要求对于所购产品进行同样规格产品的更换,如果更换后仍无法使用,乙方可要求退货。 2.2. 如因产品自身的品质问题,乙方请在收到产品的30日内告之甲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负责对问题产品在20日内进行更换;超过30日后乙方不能以品质问题退换货。 3. 保修及售后服务 3.1. 自甲方购买产品通过验收之日起,合同中的产品保修和售后服务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服务执行。 3.2. 甲方承诺合同中的产品免费保修年,期间产生的运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寄给对方之费用。 3.3. 合同中的产品免费保修期过后,保修服务为有偿保修服务,期间产生的运费及零件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严格遵守交货日期,逾期交货每逾一日,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延误产品对应的交易金额的0.5%作为罚金。按日累计。 4.2. 乙方须严格遵守付款期限约定,逾期付款每逾一日,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该逾期付款所涉及金额的0.5%作为罚金。按日累计。 4.3. 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火灾以及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并在尽最大努力后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视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5. 合同变更 5.1. 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及变更,应由合同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合同双方盖章方为有效。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及变更引起的费用等问题应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和调整。 6. 乙方责任 在甲方交付产品无质量问题和法律问题,并按期交付产品的情况下,乙方不能退货。(备注:若有质量和法律问题,乙方可退货甲方。) 7.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则双方约定,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 知识产权和专利 乙方因合同而了解、熟悉甲方相关业务、技术上的秘密,应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该义务并不因为本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9.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约定, 除上述已有之约定外, 他方可在订单期间要求对方予以改善, 期满未改善者, 他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9. 未尽事宜,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及有关法令解释办理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合作相关的条款如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提交法律诉讼解决。 10.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11. 签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此合同传真件依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 (签名)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供需合同(一) 篇13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_________ 2、数量及交货时间 2.1 交货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 交货日期指煤船在装港离岸之日。 2.3 合同数量:_________吨(万吨)。 2.4 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3、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3.2 质量任一项目指数处于"第3.1条"拒收范围,参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执行。 4、装运港及到达港 装运港: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 5、收货人、交货地及方式 5.1 收货人:_________ 5.2 交货地点:_________ 5.3 按照到岸(离岸)方式交接。 6、验收、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煤炭在装港离岸计量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现场,对港、航方计量交接工作的合法性实施监督。煤炭在到达港的计量验收由收货人在交接地点检测船舶水尺计算实载重量。 6.1.1 当验收实载数量与船舶货物交接清单实载量(即港口公估员与船方交接之数量)之差额处于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2 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双方均有权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请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水尺并计算实载量,商检结果的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3 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2 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煤炭检测中心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 6.2.1 质检单位按照"gb"或"iso"标准,在交货码头的输送皮带上均衡采样,现场制样。甲乙双方和收货人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是不能影响和干预质检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6.2.2 质检单位按照"gb"或"iso"标准在"第6.2条"所指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6.2.3 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质检报告出后24小时内提出,若双方协商一致,取留存样复检或送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复检与原检发热量偏差小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小于0.1个百分点,则以原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发热量偏差大于或等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大于或等于0.1个百分点,则以复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价格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离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海运合同价等 7.2 离岸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的,离岸基本价_________元/吨(含税)。 7.3 质量调整价=水分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硫分调整价+灰分调整价 7.3.1 水分调整价,以10%为计价基点,每超一个百分点扣除结算价款的1%(即结算吨重的1%)。 7.3.2 发热量调整价:以低位发热量(qnet,ar)=22.998mj/kg为计价基点,计算加、减价。 (1)加价:当22.998mj/kg≤qnet,ar≤24.253mj/kg,每上升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加价_________元/吨,qnet,ar高于24.253mj/kg的部分不加价。 (2)减价:当22.162mj/kg≤qnet,ar<22.998mj/kg时,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qnet,ar低于22.162mj/kg的部分,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 7.3.3 挥发分价格调整:挥发分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3.4 全硫分价格调整: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4 海运运价:按照甲方与承运的航运公司协商确定的海运运价,作为结算价格的构成部分。 7.5 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7.6 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8、运输及费用承担 8.1 海运承运单位由甲方指定。甲乙双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甲方负责煤船的运输调度,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煤炭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炭装运船的靠泊和受载事宜。 8.2 装船货物交接清单的交货单位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 8.3 港建费由乙方承担;海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在结算时给付乙方。 8.4 经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加方承担。 8.5 煤炭质量检验费由甲、乙双方均摊。 9、拒收程序 9.1 煤船靠泊后,乙方、收货人和质检机构共同到场,由质检机构抽样,现场制样后分三份,质检机构两份(其中一份备查),收货人一份。 9.2 由质检机构快速化验,结果作为是否收货的依据。 9.3 煤炭接卸过程中,发现煤炭质量有异,收货人亦可要求采取"第9.1条"和"第9.2条"措施。 9.4 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留存样的复检,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复检结果的败方承担。 9.5 抽检结果任一项参数处于"第3.1条"拒收范围,甲方均有权拒收。 10、风险及投保 煤船到达交货底前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按照吨煤离岸基价投保,办理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负担保险费,并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理赔工作。甲方在"第7.1条"的海运费的结算中对保险费作部分补偿。 11、履约权利与责任 11.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完成"第2.3条"规定的基本供需数量。 1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并制作书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书面指定自己的代理人,经另一方书面确认后,代理其行使合同权利和完成合同项下义务,但不能免除合同项下责任。 12、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以每一船煤为一个批次进行结算。 12.2 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凭收货人开具的重量、质量验收凭证,船舶货物交接清单,质检机构检验单向甲方结算。 12.3 乙方须按结算价格(到岸一票含税)开具全额税控机版百万元以上增值税发票。 12.4 自办理完结算票据之日起,甲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但若乙方不按期付清海运费,则甲方顺延付款期。 12.5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结算货款的权利,委托书须经公证后生效。 12.6 甲方将货款汇往本合同(或经授权代理人)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指定账户。 1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3.1 甲乙双方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45天通知对方,并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达成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3.2 甲乙双方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时间答复。超过规定(约定)期限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许。 13.3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4、不可抗力 14.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内发生战争、封锁、骚乱、保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甲乙双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14.2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详情,尽力减少损失,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14.3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5、违约责任及索赔 15.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5.1.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1.2 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5.1.3 乙方所发煤炭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装车亏吨,按有关规定处理。 15.1.4 因乙方煤炭机械杂质造成甲方设备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的违约责任: 15.2.1 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2.2 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销弓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5.2.3 甲方不按期交付煤款和运费,发生中止供货,视为中途退货,与上述一款同等处理。 16、争议解决 16.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6.2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6.3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7、通知 传递有关备货、船期、事故等信息时,双方应以传真或挂号邮件的形式,按本合同指定地址传递。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19、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需合同(一) 篇14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预拌(商品)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面积: 预计商砼用量: m,该工程的全部商砼均由乙方供应。预计工期:预计201 年 月至201 年 月,日历天数 天。 第二条 价格条件 3说明: 1、 以上价格均未含泵送设备,如使用泵送设备,费用增加如下: (1)、42米-56米泵车 元/立方米, (2)、地泵 元/立方米。 2、如需防冻,增加费用 元/立方米。 3、如需抗渗或膨胀需增加费用 元/立方米。 4、砂浆价格按当批次混凝土价格计算。 5、细石混凝土价格按高一强度等级计算。 6、在原材料价格浮动±5%以内,本合同价格执行不变;若原材料价格浮动±5%时,供、需双方协商对原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三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 1、根据供货进度,乙方可以每月或按一定数量与甲方核算供货数量及价款,甲方应配合签章确认。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格结算手续。 2、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3、甲方未按期支付价款,乙方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待价款到帐后恢复供应。 4、付款方式采用现金转帐结付,如采用银行承兑结付,则按照实时价格进行贴息或每立方砼增加10元。 5、甲方应将现金转帐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验收 1、乙方随车提供发货单,甲方代表应在验货后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2、甲方可对货物数量随机抽检复核,如实际数量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核实,双方的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供货方量验收标准:取三车以上的平均值(含三车),每立方砼配比重量误差不超过±2%,或超过误差值为-2%时,则将当日各车数量均按照比实际负差计算混凝土方量。 3、乙方当次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异常现象,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及时解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共同确认质量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施工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其他合同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混凝土浇筑提前 2 日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的,应于浇筑前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 (2)、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3)、乙方砼运输车到达现场后,甲方代表应在1个小时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采用非泵送方式自卸的商砼应在1.5个小时内完成卸料,超过未完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质量责任。 (4)、甲方应保证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如因甲方的原因及过错造成乙方及车辆等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5)、甲方应遵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现场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应提供办理车辆通行证所需的相关资料。若需占道施工,甲方应办妥临时占道证,并交给乙方。涉及城管、环保的相关手续均由甲方在砼浇捣前办妥,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若在砼浇捣过程中遇城管、环保(因甲方在砼浇捣前未办妥相关手续)执法扣车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应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未按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停止供货;超过10天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额的日千分之三计算。乙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完毕的相应合同价款20%赔偿乙方损失。 (8)、甲方不得擅自中止履行本合同或使用第三方商砼,若有发生则向乙方承担未完全履行合同价款20%违约金。因使用第三方商砼,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9)、若出现工程停建、缓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若连续30日未接到甲方的供货需求,视为甲方停工,甲方应在10日内完成货物结算并支付全部货款,未及时付款的按货款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甲方在每批次即将浇筑完成前1个小时,应准确确定方量,保持乙方每批次供应中运输车装载不满5方的情况下不超过一次;超过一次按实际装载的数量小于5方的差方,小于部分按每立方100元补偿。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调动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内业资料。 (4)、乙方应按甲方提交的供货计划及时供应混凝土,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若未按期交付货物的,除不可抗力(包括停水、停电等无法组织生产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其他国家质量标准。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中止履行本合同,若有发生则向甲方承担未履行合同价款5‰违约金。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双方安排代表进行工作联系、签收确认、结算等工作。现场验收时,若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代表因故无法到场,可由双方代表授权委托的现场签收人员代为确认、签收,代理人的签收效力等同于双方代表人员的签收效力。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调度电话: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完毕,甲方付清全部货款时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一) 篇15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 根据年字号19年月日签订于编号:字第号 ┌─┬─┬──┬─┬─────────────────────────┐ │││计量│全│分月数量│ │品│规││年├─┬─┬─┬─┬─┬─┬─┬─┬─┬─┬──┬──┤ │名│格│单位│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同│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 │││吨││││││││││││││ │││金属││││││││││││││ ├─┴─┴──┴─┴─┴─┴─┴─┴─┴─┴─┴─┴─┴─┴──┴──┤ │需方到站:整车│ ├─┬────────────────────────────────┤ ││1.精矿中含有价金属之计价。精矿水份、交货地点均按部颁标准│ ││(YB113-82pb)、(YB114-82Zn)与株冶原料│ ││进厂质量标准执行。精矿中含As≤0.8%、≤%、≤%、≤│ ││%、≤%、≥%、精矿主成份40%>≥38%按300元│ ││/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Ag计价、S不计价;铅精矿含Au、Ag│ ││按国家规定档次价的50%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35%者只付运│ │合│费,不付货款。│ ││2.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 ││%、≤%当精矿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 ││成生产损失者,作退货处理,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 ││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 ││3.精矿中含杂质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2)款界限时: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同│───────────────────────│ ││4.计划内原料,供方凭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铁路运单向需方托收85%之│ ││基价,货到验收后需方将结算尾款汇给供方。计划外原料,货到验收│ ││后,凭需方检验单和供方发票结算。│ ││5.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89-61号文│ ││件规定,不予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 ││车另收损失费300元,错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 │条│值的3%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结算。│ ││6.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 ││不可抵抗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对方。│ ││7.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 ││包装发运进厂者按30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 ││零担进运进厂的按200元/吨矿量核收费用。│ │款│8.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 ││或废止。│ ││9.违约责任│ │││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11.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月日│ ││止有效。│ ├─┴────────┬───────────┬───────────┤ ││││ │需方│供方│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鉴(公)证机关(章)│ │电话:│电话:│年月日│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帐号:│帐号:│外,鉴(公)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实行自愿的原则)│ └──────────┴───────────┴───────────┘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需合同(一) 篇16订单单位 (甲方) 供货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商品混凝土签订合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履行地: 结构形式: 层次: 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执行: 国家标准GB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标准》 国家标准JGJ/T10《混凝土泵送施工及技术规程》 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 国家标准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国家标准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三、合同总价及总数量 (一)总砼量:约 m³ (二)明细如下: (三)砂浆混凝土价格按同标号混凝土价格执行,数量按实际供应量结算付款。 四、混凝土数量的验收 乙方送砼到现场,甲方设专人检查验收,双方签写《商砼供货单》,凭商砼供货单结算。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执行前,甲方按合同标定额与乙方贷款乙方在确定收到货款后为甲方供货。 2、 甲方如分期付款,乙方则分期付货。 3、 乙方不允许赊欠贷款,否则不予供货,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每次浇注混凝土时,甲方应排出需用计划《此需用计划包括极端需用计划工作和周需用计划》并且甲方应准确计算当日所浇注部位砼的型号及数量,并在24小时前通知乙方,同时填写“商砼生产委托单”。 2、甲方在乙方供货前应负责现场运输通道、作业现场的畅通,水电设施齐备、安全,并且乙方要求及时供应水及泵车动力电源和现场照明用电。如因作业场地不符合安全法规定及齐备的安全设施,给施工带来的事故隐患,影响混凝土质量及其它质量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因甲方未按“砼使用说明”(砼使用说明已符合同后)施工造成混凝土达不到设计强度,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各种输送管及配件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验收、保管,工程结束后按验收时的数量、质量向乙方交接,如损坏、丢失由甲方赔偿。 5、输送管安装与固定、拆卸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指导。甲方参与的操作人员服从乙方负责人指挥,因甲方人员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乙方送到现场的混凝土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甲方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应按相应规范进行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上,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必须按“生产委托单”所填写内容进行施工,如擅自改动造成后果甲方承担。 9、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混凝土的浇注机养护。混凝土养护执行GB50204-20xx标准,加强混凝土养护,因养护不适当造成混凝土强度不足、裂缝等缺陷的由甲方负责。 10、甲方应在预拌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2小时内完成卸货,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完成卸货,由此早造成的质量缺陷及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11、甲方若因特殊原因需用现场自拌混凝土的,应及时以书名形式通知乙方,说明浇注部位,并严格区分自拌混凝土与预拌混凝土的浇注部位,不得将自拌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同一结构部位。否则,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出现混凝土质量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将混凝土送到现场,并做到服务周到。 2.混凝土质量验收以现场制作的标准试块质量为准,不符合的混凝土由乙方负责,包括返工费用。现场标准试块的取样,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进行。成、养护等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参与并配合,成型的式样由甲方按时送到制定检测单位,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期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报告单、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等有关技术档案资料,与本配合无关的技术资料乙方不予提供。 4.乙方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人员应积极配合,努力为对方提供方便,确保安全生产。 5.如未接到甲方委托单或未在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将不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6.因现场情况不良,无法进场地正常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砼浇筑工作,造成的损失乙方具不负责。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具不负责。 8.砼到现场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砼无法浇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果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其它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一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条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原则下列方式予以执行: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停止供应砼期间,不经乙方同意,如果甲方自行生产砼或委托其他砼生产厂家进行成产的,甲方要向乙方支付该施工工程总砼款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不及时耽误工期的,有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履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订货单位(章)(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一) 篇17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具体要求,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一、材料名称、型号、包装方式、品牌、单价: 说明: 1、总价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涨跌超过±3%以外(不含3%),经双方协商一致,价格相应调增或调减。 3、供货时间:甲方提前12小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保证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将货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因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甲方施工进度延误,乙方依照所延误的时间按施工人数70元/人〃日赔偿甲方损失。 二、质量执行标准,质量验收方式。 1、质量执行标准按GB175-20xx标准执行。甲方可根据乙方不同批号水泥随时抽样送检,抽取方法如下: ①乙方对社会车辆运输的散装水泥出厂的质量不负责,只以乙方同批号封存样取样的结果为准。如甲方要求送检,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质检部派专人与该车同行至甲方,双方共同从该车内的水泥中现场抽取,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封存,由乙方带回保存40天,其它情况不予取样。 ②以乙方同编号水泥质量检验结果验收,有异议时双方以乙方同编号三个月封存样或供需双方共同抽样后甲方将储存良好的水泥抽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甲方在购货后三个月内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水泥质量符合约定。 ③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供需双方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签封。包装水泥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乙方保存40天,一份由甲方按标准规定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天以内,甲方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乙方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乙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泥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仲裁。 三、材料的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红星村三塘坡村民安臵房工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道路畅通。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按时供货,如乙方原因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及装卸车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送检后质量达到设计及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送货车辆至甲方工地后,按甲方材料签收员指定的地点码墩堆放整齐且便于点数,全数接受甲方质检员和材料签收员的检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由乙方负责运回(费用自理)。 3、每包水泥重量不能少于49公斤,如果发现数量减少,所有以前供应材料都按抽检最少材料数量计算。 六、计量 计量:按甲方现场材料员签收并经甲方预结算员审核签字认可的送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同时以本合同第五款、第3条为准)。 七、付款方式 1、每月水泥用量较大时,则每送水泥达400吨,结算付清400吨款项。 2、每月水泥用量较小时,即未满400吨,按月结算付清,即月结月清。 3、每月底经与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在次月5号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单,支付手续办完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协定:15天内乙方不得停止供料,15天以外甲方按未付金额每月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 4、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根据甲方用量情况,及时与甲方工地衔接,补充货源,在甲方材料采购员通知后的12小时内保证货物的正常供应,如不能保证工地需用量,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手段调货,所发生的高额费用(即全部差价金额)从乙方所送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外,还应考虑其它因素影响正常供货(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不能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均从乙方总货款中扣除。 2、如货物在质量上出现严重的问题,且乙方不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调换的,或在数量上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供货过程中,如送检样品质量低于供货水泥质量时,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的全部货款,因水泥原因导致甲方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全部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提供甲方验收存档所需要的所有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否则,造成甲方延误验收或结算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此合同签定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当日所送水泥送货单除甲方材料员签收外,应及时交甲方预算员确认签字,否则,未签的票据不得办理结算;要求送货单每月至少汇总对票一次,甲方工程完工且通知停送货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票据与甲方全部对清,未对清的部分乙方自行负责。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供需合同(一) 篇18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_________ 2、数量及交货时间 2.1 交货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2 交货日期指煤船在装港离岸之日。 2.3 合同数量:_________吨(万吨)。 2.4 计量: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3、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3.2 质量任一项目指数处于 4、装运港及到达港 装运港: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 5、收货人、交货地及方式 5.1 收货人:_________ 5.2 交货地点:_________ 5.3 按照到岸(离岸)方式交接。 6、验收、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煤炭在装港离岸计量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在现场,对港、航方计量交接工作的合法性实施监督。煤炭在到达港的计量验收由收货人在交接地点检测船舶水尺计算实载重量。 6.1.1 当验收实载数量与船舶货物交接清单实载量(即港口公估员与船方交接之数量)之差额处于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2 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双方均有权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请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水尺并计算实载量,商检结果的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当第6.1.1条之差额超出交接清单实载量+0.5%范围时,交接清单实载量即为交接验货数量。 6.1.3 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2 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煤炭检测中心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 6.2.1 质检单位按照 6.2.2 质检单位按照 6.2.3 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质检报告出后24小时内提出,若双方协商一致,取留存样复检或送交货所在地商检机构复验。复检与原检发热量偏差小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小于0.1个百分点,则以原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发热量偏差大于或等于120大卡/千克、含硫偏差大于或等于0.1个百分点,则以复检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价格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离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海运合同价等 7.2 离岸基本价:质量符合 7.3 质量调整价=水分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硫分调整价+灰分调整价 7.3.1 水分调整价,以10%为计价基点,每超一个百分点扣除结算价款的1%(即结算吨重的1%)。 7.3.2 发热量调整价:以低位发热量(Qnet,ar)=22.998MJ/Kg为计价基点,计算加、减价。 (1)加价:当22.998MJ/Kg≤Qnet,ar≤24.253MJ/Kg,每上升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加价_________元/吨,Qnet,ar高于24.253MJ/Kg的部分不加价。 (2)减价:当22.162MJ/Kg≤Qnet,ar<22.998MJ/Kg时,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Qnet,ar低于22.162MJ/Kg的部分,每下降4.1816焦耳/克(1大卡/千克)减价_________元/吨。 7.3.3 挥发分价格调整:挥发分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3.4 全硫分价格调整: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_________元/吨。 7.4 海运运价:按照甲方与承运的航运公司协商确定的海运运价,作为结算价格的构成部分。 7.5 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7.6 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8、运输及费用承担 8.1 海运承运单位由甲方指定。甲乙双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甲方负责煤船的运输调度,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煤炭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炭装运船的靠泊和受载事宜。 8.2 装船货物交接清单的交货单位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一致。 8.3 港建费由乙方承担;海运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在结算时给付乙方。 8.4 经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每船煤的装运日期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加方承担。 8.5 煤炭质量检验费由甲、乙双方均摊。 9、拒收程序 9.1 煤船靠泊后,乙方、收货人和质检机构共同到场,由质检机构抽样,现场制样后分三份,质检机构两份(其中一份备查),收货人一份。 9.2 由质检机构快速化验,结果作为是否收货的依据。 9.3 煤炭接卸过程中,发现煤炭质量有异,收货人亦可要求采取 9.4 甲乙双方对质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并在24小时内完成留存样的复检,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复检结果的败方承担。 9.5 抽检结果任一项参数处于 10、风险及投保 煤船到达交货底前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按照吨煤离岸基价投保,办理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负担保险费,并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理赔工作。甲方在 11、履约权利与责任 11.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完成 1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并制作书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书面指定自己的代理人,经另一方书面确认后,代理其行使合同权利和完成合同项下义务,但不能免除合同项下责任。 12、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以每一船煤为一个批次进行结算。 12.2 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凭收货人开具的重量、质量验收凭证,船舶货物交接清单,质检机构检验单向甲方结算。 12.3 乙方须按结算价格(到岸一票含税)开具全额税控机版百万元以上增值税发票。 12.4 自办理完结算票据之日起,甲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但若乙方不按期付清海运费,则甲方顺延付款期。 12.5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结算货款的权利,委托书须经公证后生效。 12.6 甲方将货款汇往本合同(或经授权代理人)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指定账户。 1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3.1 甲乙双方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45天通知对方,并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达成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3.2 甲乙双方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时间答复。超过规定(约定)期限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许。 13.3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4、不可抗力 14.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内发生战争、封锁、骚乱、保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甲乙双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14.2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详情,尽力减少损失,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14.3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5、违约责任及索赔 15.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5.1.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1.2 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5.1.3 乙方所发煤炭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装车亏吨,按有关规定处理。 15.1.4 因乙方煤炭机械杂质造成甲方设备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的违约责任: 15.2.1 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可由购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15.2.2 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销弓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5.2.3 甲方不按期交付煤款和运费,发生中止供货,视为中途退货,与上述一款同等处理。 16、争议解决 16.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6.2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6.3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7、通知 传递有关备货、船期、事故等信息时,双方应以传真或挂号邮件的形式,按本合同指定地址传递。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19、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需合同(一) 篇19供方: 需方:签订地点: 签定时间: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秉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供方配送需方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钢号、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以上数量、单价、金额以需方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的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责任期限:材质符合国家标准,钢材随货提供材质证书、吊牌,螺纹钢按__产品标准检验,高线按__产品标准检验。如有数量异议,需方应在当时接货验收时当场提出;如有质量异议,需方在货到一周内提出书面异议并由需方提供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方积极协助钢厂质量部门处理异议,并及时换货。 3、计量验收标准:螺纹钢、圆钢按国家理论重量交货,线材按钢厂出厂吊牌重量计算交货。 4、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需方要求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双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次月0日付清全部钢材款。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如有修改变动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生效,必要时以附属文件形式予以补充,附属文件同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债权,债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两份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日期: 供需合同(一) 篇20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时间 备注 合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协议事项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 三、运输办法和费用负担: 四、包装办法和费用负担: 五、验收办法: 六、售后服务: 七、结算方式: 八、随机备件及工具: 九、违级责任: 十、其他约定协议: 供方单位(章) 需方单位(章) 地址 邮编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挂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经 办 人 经办人电话 经 办 人 经办人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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