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
范文 |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精选17篇)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必须优质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防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 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 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 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作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 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 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工窗花。 10、 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确,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么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工业品、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 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选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基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九、 保安/安全 1、 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A 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B 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C 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输时手续相同) 2、 大楼进出凭住房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 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A 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B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C 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D 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E 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F 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G 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H 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证户证新自前往办理。 I 住宅单位用户世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J与监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朋家能够互相照应。 K 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L 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 除保安员外,物业亦高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 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恬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十、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世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处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附: 防盗门、窗安装申请书 业主姓名 楼室号 防盗门窗型号 颜色 交费: 业主签名 管理处 安装队 十一、防火 1、 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紧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 防火知识 ·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来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 ·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 ·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 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保持镇定 ·拨打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监近用户。 ·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 ·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 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学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二、 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 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处理。 大楼住房应将其室内垃圾用塑料代包装妥当,摆放在管理处所指定的位置,清洁工人每天将会依时清理,切勿将垃圾堆放在楼内或小区的任何地方。 十三、 卫生管理细则 为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物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第一条: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你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第三条: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入楼层或楼外指定垃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第五条: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第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第七条: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第八条: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第九条: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四、 保险 管理公司已为小区的所有公共设备购置保险,有关保险费将由管理费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 十五、 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定: 火警:119 派出所: 匪警:110 医院: 急救:120 十六、 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册。本手岫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作。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 并祝各位乔迁之喜,安居愉快。 物业管理公司 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2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区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_栋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____盏;庭园灯____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____个,排污管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个,雨水管____米;化粪池____座;明沟____米;暗沟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个; (8)停车场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车位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_、____、____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___年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____栋____房 商业用户____栋____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 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 公顷,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绿化率为 。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管理帐项 5、 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吸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份享受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丫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 联系电话:(搬家):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3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形式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8.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管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__栋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栋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灯______盏;庭园灯______盏;其他灯: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个,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个,雨水管______米;化粪池______座;明沟___________米;暗沟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场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好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管委会候选人名单等在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管委会委员,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管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投票权的已人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人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可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会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召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进人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其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据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o.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账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本体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人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人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人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栋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_栋______房(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本管委会设委员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执行秘书_______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选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9.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账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可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管委会会议的召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的,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本管委会委员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薄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办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条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特编定此住户手册,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业主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_________公顷,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为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和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厅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代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私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哩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出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缴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人下年度账目。各业主与用户应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人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5.管理账项 管理账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账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时,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账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保证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为安全起见,切勿令电力负荷过重,电线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设有电视公共天线插位。若需增加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时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为止,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该业主、用户自付。在此法规条文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楼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乏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低装修期内引致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灭火筒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穿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址,工作证每天早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即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商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将混凝土、砂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人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迁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装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设任何招牌、账篷、窗花、铁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于物业外墙上。 如有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坏,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站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条文等许可条款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保持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必须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业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见,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应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发现其他用户做出妨碍公众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5.景观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7.电梯服务 严禁使用客梯做送货搬运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运送,必须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货梯进行。 8.危险物 各业主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易燃或易爆物品。 9.铁闸/卷门 各用户不得在其单位大门外或窗口装置不符合管理处规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铁闸或窗花。 10.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书面批准,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私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营、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等。各用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磁扰。 11.法律纠纷 业主或用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公司若受牵连而须进行额外工作及开销,亦将由相关物业业主/用户承担。 九、保安/安全 1.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区居住的业主及其雇佣人员,均应办理住客证。 (A)办理住客证请与管理处联系,书面写明人员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张,证件需缴纳押金。 (B)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管理处发放或注销证件手续 (C)住客证或临时工作证不慎遗失,请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办理补证手续(与开始办理时手续相同)。 2.大楼进出凭住户证,并于每晚23:00静楼。 3.小区每24小时均有保安人员值班和巡逻,请业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区住户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A)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B)对进入大楼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每天23:00以后的访客保安人员应先与住户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探访。 (C)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D)无人在室内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尤其是在电梯内;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F)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G)发现有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单位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 (H)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小区住宅楼,必须到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凭住户证亲自前往办理。 (i)住宅单位用户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辨别访客。 (J)与临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够互相照应。 (K)如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或直接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总值班室。 (L)如不幸被贼匪光顾,不应移动、清抹或洗涤任何现场物品。当情况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4.除保安员外,物业亦设有先进保安装置以确保各业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作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属单位名称,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区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误会。 十、关于业主安装防盗门、窗的有关办法 为了保证业主对其住宅单位的安全需要,管理处允许在各住宅单位安装我方指定的防盗门、窗,并由管理处指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规格、样式及颜色由管理处指定,业主自己切勿私自购置指定之外的防盗门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装队安装。以上务请业主遵照执行。 附: 防盗门、窗安装申请单 业主姓名楼室号 防盗门窗型号颜色 交费: 业主签名管理处安装队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区物业内部装置有灭火设备,用户应熟悉各项设备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须谨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识 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或吹风筒等,以免由于负荷过量而导致火警。 请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单位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离开单位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不触及的地方。 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及尽快通知管理处。 3.如遇火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保持镇定。 关闭电力总闸及煤气阀。 拨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装在走廊的防火警钟玻璃,按警钟示警。 及时通知小区保安管理员或管理处,如时间许可,应通知临近用户。 如遇到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不要乘搭电梯,应用楼梯逃生。 尽快前往小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4.防火演习 管理人员将定期进行防火演习及试验各项救火设备。 十二、清洁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洁工人负责保持公共地方清洁,但仍有赖全体用户的通力合作,维持社会公共道德,才可确保地方清洁。 用户内部的清洁、卫生、防虫工作,应由用户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为了给业主创造出一个优雅、清静的居住、休闲环境,管理公司特制定卫生管理规定,条例如下: 第一条:公司将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您充分享受舒适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环境。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消灭“四害”工作,绝不让其滋生、蔓延。 第三条:请业主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人楼层或楼外指定垃 圾存放处,由清洁工人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第五条:禁止在小区建筑上张贴装修、标语、广告等。 第六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违章建筑。 第七条:禁止破坏公共设施,保护其清洁、完整。 第八条:禁止践踏草坪、损害绿化设施。 第九条:业主装修后的垃圾,请放在室内,由清洁员每日一次进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楼内或小区街道上。 十四、保险中预算支付。各用户若认为有需要,可以自行为其单位的室内装置购买保险。 各用户不得做出与小区管理公约相违背的行为,或甚至导致物业保险无效,或令该保险的保金提高之行为,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违约用户需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损失负责。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夜间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结语 为使购买小区的所有业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宁静、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特制订本住户手册。本手册所列各条款,纯为业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请各位合作。 业主应将手册有关条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问,请向本公司或管理处查询,本公司将乐意尽力协助。对各位的真诚合作谨致谢意。 并祝各位乔迁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4甲方(委托人):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 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万元,合理支出 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区 路;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楼宇 栋 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套,多层楼宇 栋 套; 5.业主数量: 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元;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业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 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网球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门球场 个,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 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个; (8)停车场 个,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车位 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年 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5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住宅区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_____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形式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飨罟芾矸ü婧秃贤娑ǖ脑鹑我螅菁追绞谌ǎ员咀≌镆凳凳┳酆瞎芾恚繁J迪止芾砟勘辍⒕弥副辏⒊械O嘤υ鹑危跃踅邮芗追郊觳榧喽剑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乙方须本着_____、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_____指标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奖励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管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__栋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栋_____套多层楼宇_________栋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灯______盏;庭园灯______盏;其他灯: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个,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个,雨水管______米;化粪池______座;明沟___________米;暗沟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个; (9)综合楼______座,建设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场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__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预计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选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好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管委会候选人名单等在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管委会委员,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管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投票权的已人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决,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召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人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提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各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可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合同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会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召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_____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进人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其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据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o.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账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本体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人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人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人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法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栋_______房 商业用户________栋______房(店、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____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执行秘书_______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选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_____。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_____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9. 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账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并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可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召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的,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_____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6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_________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___区 __________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_________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5%) 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 _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__________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_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 _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_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______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__________元(全国)、 __________元(省)、 _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_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________区 ______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_____平方米); 4.楼宇 栋 _____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__________套,多层楼宇 栋 ______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_____ ________个; .管委会财产:_________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 _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_________ (1)道路:车行道 _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 ______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网球场 ___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 ________个,占地面 ___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________个,占地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其他: 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 (6)污水检查井 ________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________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________个; (8)停车场 _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车位 ________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a、 b、 (1)肉菜市场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________个,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_________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_________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_________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7:)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_________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名下物业:住宅:_________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_________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7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种类:建造日期:年 月日 总长: 型深:型宽: 总吨: 净吨: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住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8委托方(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时间:三年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X市西关以南,建设路以东,X小区 2、占地面积:68亩 3、总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不含公共用房) 4、住宅面积:62000平方米 5、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60平方米 6、业委会办公用房: 100 平方米 7、居委会办公用房: 80 平方米 8、会所面积: 1500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管理项目 1. 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站、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供暖系统、通讯、有线电视、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安防系统、公用康乐健身设施、供水系统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承担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承担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 承担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四害”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 承担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管理。 7.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 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方案中所承诺的各项服务及组织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9. 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 10. 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质量标准及效率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按附件 1 执行,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按附件 2 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报告。 2. 对乙方管理活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每年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管理失误或业主满意度低于2/3,经武汉市有关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3. 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定期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 4.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物业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并就变更情况及时通告备案。 5.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公告。 6. 要求乙方忠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对已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之甲方,并配合甲方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7、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房屋建筑及装修标准以现场查看为准,乙方自行负责装饰装修,此项装饰装修费用不得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中。 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3. 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业委会。 4.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同时,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 5、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乙方义务 1.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推卸义务和责任,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2. 从开发商手中接管验收物业,对小区内甲方委托物业范围内登记造册的所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同时协助甲方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特别是对质量不合格的机电产品,限期要求开发商予以更换,乙方在进驻二个月内,需查验完所有已竣工的建筑物的外墙面及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就发现的问题会同甲方向开发商提出整改与保修要约;认真记录各物业的保修期限,每一个月通查一遍属于保修期的物业,对发现的问题和业主反应的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所有公共物业保修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物业的完好程度;对所有保修和维修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因乙方责任,造成必须更换而没有告知甲方致未向开发商提出更换要求及保修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 3. 协助配合业委会依法向开发商索取小区的所有资料,对开发商所移交资料及时清点并登记造册,如开发商移交资料不全,应督促开发商限期补齐;对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有多份的可不备份)及其他甲方认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4. 负责编制小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各楼栋外墙面、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维修要求的,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5. 乙方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义务事先如实告之甲方此项经营活动对业主生活的预计影响,同时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乙方擅自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低于1%的金额作为罚金。 6. 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7. 对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 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有关变更情况及资料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和备份。 9. 乙方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本小区的业主资料。 10. 因乙方管理原因(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由政府部门认定不属乙方管理原因除外)而导致甲方所委托管理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做出相应赔偿。 11.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对用管理费购买的管理处资产的账目如有争议,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下年度管理成本。 12、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按年度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核后,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向全体业主公布。 13、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对影响小区安全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和事项,如拆除承重墙等,乙方不得消极推卸管理责任,应及时(24小时内)劝阻、制止,并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及其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的征收 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业主有权查询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对无故恶意逾期欠费业主,甲方有义务协助催缴,并且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合法追缴;对无故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诉讼费用。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物业每平方米: 0.18 元/月/平米;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依法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足额收取。 (二)车位使用费 1、对于业主停车,由乙方按30元/车·月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车位租金(用作业委会的管理经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单独立帐,并按月据实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露天车位使用费:75元/月,420元/半年,720元/年( 含30元/车·月车辆管理服务费); 临时停车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每小时1元,24小时内5元封顶。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指定场所统一停放并造册登记。在小区车场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后,若因物业车场服务责任,造成业主纳入收费服务的车辆被盗,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2、物业公司的员工用车收费 物业公司员工停车,作为小区特殊车辆处理,实行收费进行优惠,具体方案另行商定。(三)游泳池 会所使用收费标准 游泳池、 小区会所等收费项目的标准,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主可生效。 (四)其它公共设施经营服务收费与利益分配 1、广告及步行街收益分配: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原则是不得有损物业整体形象、品位,不能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及步行街等等公共设施,权属归全体业主,其收益由甲方、乙方进行利润分成: (1)由乙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4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由甲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2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露天车位临时停车收益分配:乙方收取30%作为物业收入,甲方受益70%。 3.物业管理用房租金: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乙方应在每年的1月30日前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一次性足额交纳全年租金。此项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9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城,乙方团队具有管理经验与技术,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团队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乙方团队工资报酬为每月_______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管理费共计_______元,调整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管理费的20%和业绩挂靠,业绩指标调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费为一月一付,采取预付形式。 2、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3、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4、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五、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受管理场所的外部一切关系、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受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宾馆待遇)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六、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影响受管理场所管理人员正常管理经营。 (3)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降低待遇,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 (2)乙方没有履行正常管理职责。。 (3)合同履行届满 九、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不 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补偿。 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另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 品牌服装进驻 市场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缔结以下合作条款: 一、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 品牌服装进驻乙方指定的 。 2、甲方负责为乙方 品牌服装进驻商场的一切事宜。 3、甲方负责本合约期内乙方品牌在商场正常运转的工作事宜。 4、甲方必须在乙方规定时限内进驻其所指定的商场。 5、甲方有义务尽量满足乙方品牌在商场的面积及位置要求。但最终以商场品牌规划为准。 6、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甲方有效的经营证明文件资料。 7、甲方有义务在本合约期内为乙方品 市场更好的发展。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所有进驻商场的文件资料。 2、乙方负责每月提供商场结款时所需的增值税发票。 3、乙方负责商场内依据商场联营协议的装修费用及一切经营费用。 4、乙方与签订委托管理合约后,需向甲方交纳进驻商场的公关费用。 5、乙方每月必须按时支付甲方为其该品牌的委托管理费用。 二、费用说明及时间 (一)、活动经费 商场名称 面 积 位 置 公关费用 进驻时限 (二)、管理费用及时间 1、在本合约期内单一的与商场关系协调工作,管理费用为每月销售额的_____ % 2、在本合约期内负责全部的店面管理及维护,管理费用为每月销售额的______ % (包括人员工资及商场水、电) (以上两种委托管理形式,可任选一种。)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委托管理费用时间为: 三、 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甲方: 1、甲方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进驻乙方指定商场,视甲方违约,并退还全部的公关费用。 2、在本合约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品牌在商场内正常运转,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需向乙方 赔偿三个月的委托管理费用(以商场销售任务为标准) _____% (二)、乙方: 1、因乙方原因未能进驻甲方为其联系的商场,视乙方违约。乙方所交纳的公关费用,甲方将不予退还。 2、在本合约期内因乙方原因使其该品牌在商场内无法正常运转,视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赔偿三个月的委托管理费用(以商场销售任务为标准)____ % 3、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委托管理费用,视乙方违约。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给甲方。乙方将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的委托管理费用(与未支付的管理费用相同金额),连同未支付的管理费用一起支付。 四、合约期限 本合约自 ________年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________。 五、其它 1、本合约到期自动失效。 2、本合约发生纠纷时,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其结果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1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衢州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 ,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的自备车交由甲方代管代租。 三、代管代租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享受代管代租。 四、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地做记录,每月底单车核算。次月10日前双方按实结清账目。 五、代管车辆交纳各种税费和投保(险种按甲方要求投保),由甲方交给汽车租赁专业委员会统一参加保险和交纳各种税费,并享受优惠政策,保险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车辆发生故障,由甲方统一安排维修,如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处理,并负责保险公司理赔工作。 七、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收取上月底的车辆管理费,每辆叁佰元,服务费按总营收的10%收取,以及上月度的车辆修理费,养路费等有关规费和车辆检测相关费用。 八、乙方车辆在甲方代管理期间,凡发生下例情况之一的,且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可协助乙方处理,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租人因酒后驾车,造成损失的。 2、承租人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造成损失的。 3、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损失的。 4、承租人利用诈骗形式骗取车辆,车辆无法追回的。 5、承租人造成的难以收回的一切损失。 九、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制定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每天的出车记录和月底单车统计表。 十、协议期内,有关管理部门如政策性调整征收收费标准,乙方应按调整后的征收收费标准缴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报当地公路运输部门一份,汽车租赁专业委员会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2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基金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1.1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1.1.2 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本委托事项符合其决策程序的要求; 1.1.3 甲方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1.1.4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2.1 乙方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资产委托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 1.2.2乙方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投资一定盈利,也不保证资产投资的最低收益。 2、委托资产的种类及金额 2.1 甲方委托管理的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为货币资金,计人民币5亿元。 2.2 甲方在委托期限根据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增加或减少委托资产金额;则增加或减少委托资产款项的有效期限应至本协议委托期限届满。 4、委托期限 为东证-水矿集团项目股权投资基金依法存续期间。 5、管理费及业绩奖励的计算标淮和支付方式 5.1管理费 5.1.1 管理费的计算标准 甲方应每月末向乙方支付本月的委托管理费。管理费的年费率2%,是以甲方实际投资的金额和投资时间为基础计算;第一年以实际投资的资金额为基数计提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以已经投资资金的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当年的管理费。 5.1.2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自甲方成立后的每月最后一天计提当月的管理费,不足一个月的按时间比例计提。在次月初的前个工作日内,由托管人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委托资产中扣除当期计提的管理费并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当月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计提。 5.1.3费用调整 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及国家政策要求调整管理费率。如管理费率的调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新费率实施日前 15 个工作日内负责通知甲方。 5.2 业绩奖励 除支付乙方的管理费外,如所投资项目盈利,甲方将在该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为该盈利项目净利润的20%,以作为乙方的业绩奖励。 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有权对乙方管理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 6.2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6.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将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6.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的资产进行合理管理; 7.2受托处理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7.3 有权根据有关约定收取管理费及业绩奖励; 7.2 乙方对甲方的资产的管理应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并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维护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 7.4 受托执行甲方资产相关事务,办理甲方资产投资过程中相关手续; 7.5 管理人应当按季度向甲方执行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甲方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7.6 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7.7 乙方保证执行事务的合法合规性; 7.8 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7.9 乙方应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并在甲方通过分红方案后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现金红利。如果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增资的再投资,则乙方承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甲方资产的增资工作。 8、到期结算 8.1 结算原则 委托资产到期,应按专用账户内的资产总金额加上所投资股权的结算金额扣除有关税费和乙方管理费及业务奖励后的余额结算。 8.2 结算结果以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8.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9、本协议的变更 9.1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 9.2 对本协议任何形式的变更、补充,管理人应当在变更或补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有关部门备案。 10、本协议的终止 如存在以下情形,本协议终止: 10.1 本协议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10.2 甲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3 乙方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0.4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10.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2.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本协议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本协议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协议解除 13.1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13.2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协议的,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一方,应向其他方提供不可抗力的政府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本协议书,不能视为违约行为,相互之间不得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其他任何责任。 14、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各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有权向对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其他事项 15.1本协议自本协议各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各自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上各方的签字代表,应视为各方的授权代表,包括各方授权其为履行本协议而在其他相关文件上的签字。 15.2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由本协议各方协商决定;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15.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15.4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本协议被宣布为无效或被解除,则附件中的其他协议也为无效或应被解除。 15.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3_______________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_____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_____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_____。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___________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管理方式及期限 1、甲方聘请乙方对浴场进行_________式管理。乙方负责向甲方派遣高管人员___名,部门经理___名。 2、管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乙方选派的管理人员予以聘任。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浴场可在宣传活动中使用“管理有限公司”文字,但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停止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使用上述文字。 3、甲方应赋予乙方所派管理人员与职务相对应的权利,支持乙方管理人员对浴场进行管理,对乙方提出的经营、管理、执行纪律及人事调配等方面建议给予重视和理解。 4、甲方可随时与乙方带队负责人协调乙方外派人员之工作、生活等事宜。必要时可直接与乙方公司联系,以便改善任何工作上的不足,保证浴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5、甲方可视浴场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对乙方派驻浴场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或解聘。调整或解聘前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浴场进行经营管理,处理浴场内的行政和管理事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为甲方浴场的经营和管理提供各项服务,将浴场和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同甲方浴场的实际相结合,使之成为具有竞争力和经营特色的浴场。 3、乙方在保持所派管理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有权对委派的管理人员进行个别调整,但调整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 4、乙方管理人员到达浴场后应即刻展开各项工作,至多二周内应对浴场现状做出全面评估,提交建设性的意见书上报甲方。 5、乙方管理人员应毫无保留地把浴场管理知识传授给甲方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的内部培训,并负责培养浴场管理骨干和服务骨干。 6、乙方在管理期内应结合浴场的实际情况,帮助甲方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浴场自己的管理模式。 7、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同意有偿接收甲方骨干员工到进行培训、实习,费用标准按照每人每天另议。 8、乙方管理人员应本着对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拟订物品采购、员工培训、广告促销等专业计划书。 9、乙方将视甲方为友好合作单位,在自己的宣传、促销活动中帮助甲方浴场进行宣传。 10、乙方管理人员将认真贯彻、执行甲方业主意志,并依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经营浴场,根据浴场的硬件条件,协助甲方通过与其投入相适应的浴场星级评定。 第四章 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管理期间的费用分为:基本管理费和人员工资费用。其中,基本管理费_______元/月;管理人员工资费用_______ 5000元/人/月(含工资、奖金、各类福利及各项为个人办理的养老、医疗、失业、人身安全意外等保险),合计费用_______元/月。 2、派出人员工作期间的通讯费及休假往返交通费由甲方负责。 3、费用支付办法:甲方于管理人员到位一周内,将当月的管理费及人员工资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以后每月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在每月的十五日之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五章 乙方管理人员福利待遇 1、法定假日:乙方派出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在完成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营业情况安排休假。 2、乙方管理人员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时,经总经理批准后作加班处理,加班费标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承担。 3、食宿:乙方管理人员工作餐及住宿由甲方免费统一安排。 4、乙方管理人员工衣按浴场规定选用制作,工衣的洗涤由甲方负责。 5、乙方管理人员的`病事假执行遵循甲方有关规定。 第六章 乙方人员安全 1、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乙方人员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乙方承担。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人员由于非工作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意外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乙方承担。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人员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意外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章 违约修改 1、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争议、矛盾,双方应在友好互谅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需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经双方重新签订方有效。任何一方均无擅自修改合同的权力,否则将视为违约。 3、本合同执行中,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无限期延长施工等),双方可就原合同期限进行调整,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章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阅补充协议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5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合法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用于投资我国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国债。现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金额: 投资资金由甲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于20xx年 月 日投入至 证券营业部的以下投资经营帐户。该帐户内资金只作为甲方委托乙双方进行资产管理使用,结算及利润分配后归甲方所有。 户 名 资金帐号 上海股东帐户卡号 深圳股东帐户卡号 身份证号码 二、期限: 期限为12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为避免甲、乙双方单方提取投资经营帐户上的资金或股票转托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证券营业部队对合作帐户网和本协议的最终清算进行监管。 2、合作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投资决策经营,但甲方对合作帐户上的持仓品种及总值状况有无条件的监督、检查权利,乙方须给予配合。 3、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蓄意进行对倒或制造成交量的.买卖。 四、结算及利润分配: 1、合作期满,经营帐户以现金结算。 2、合作期满,如经营帐户资金产生盈利,甲、乙双方按以下办法进行分配: (1) 若赢利低于20%(含20%),甲方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若赢利大于20%,甲方将盈利的25%作为分成款两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本款之盈利系指:超过甲方投入经营帐户资金的部份) 五、在委托资产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6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及严格执行壹级服务标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 座落位置:建设东路51号 占地面积:锦园: 98925平方米 绣园:339 1 2平方米 建筑面积:锦园建筑面积:2 20209平方来、绣园建筑面积:84684平方米 电梯品牌:富士达 电梯数量:锦园:94台、绣园:46台 物业类型:商住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采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供暖、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六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的所属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植物的修剪和养护。 第九条: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篱十条: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秩序维护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合同期限 本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贰年。自201 3年7月26日起自201 5年7月25日止, 合同自签订之曰起实施。 笫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委托乙方对违反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行为催缴催改。 第十五条:有义务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 第十六条: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及文化活动。 篱十七条:甲方所有组成人员按照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办理办法积极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九条: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 第二十条: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二十一条:按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供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经费伍万元:及管理区域划分备案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备案证明。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项服务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严格按合同规定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开源节流,进行多种经营。 第二十五条:乙方提供锦园1 9号楼一单元一层东户一套办公用房,并提供全套办公设施。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每年壹拾贰万元,自本合同生效起:三日内一次性转入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公共部位收益高出壹拾贰万元的利润按照,50%增补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第二十九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水、供暖、电梯费用等)。 第三十条:接受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实施。 第三十二条:按规定乙方将继续保管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原件,并备份给甲方一份;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约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及市政府物价局的指导,本物业服务费(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0.8元/平方米/月;商铺1.5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向业主收取(包括年检费用、维保费用),住宅公共水、电设备运行费实际发生向业主收取,并公示明细。 第三十五条:本物业的管理费实行包干制,由乙方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第三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曰起可按日 加收应交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七条:按政府规定,小区/大厦内的停车场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其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价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配合维护工作。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四十条:经由乙方积极努力,使本物业被评为省、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称号的小区/大厦,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可以分别上浮20%、10%。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章:其它事项 第四十四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应在管理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调解,调群不成的,提交聊城市法院裁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五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本共伍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壹份;中通社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的业主大会依法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负责人: 签约时间: 负责人: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委托合同范文(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 篇17委托管理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商业项目委托经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委托标的物位于韩城市一层,建筑面积㎡ 2、合作期限: 甲方诚意指定乙方担任该项目的策划运营管理,此项目双方的合作期由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结束。预计前期的策划工作完成时间为2个月,后期管理工作时间为2个月(乙方人员进驻后会报至甲方运营计划表工作),具体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止。 乙方同意于上述期限内担任该项目策划运营管理及协助甲方招商工作。 二、委托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为期4个月的商业运营管理,其中包括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后期的管理。 2、乙方本着尽职尽责、为甲方尽可能减少风险和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宜。 三、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的服务内容有: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品牌推广,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该项目的统一经营标准,以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协助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度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甲方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为甲方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其中包括:人员成本控制、策划成本控制以及经营成本控制; 6、组织所有厂商对该项目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7、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8、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商业管理费 结算方式 1.1乙方策划布局得到甲方认可后,前期策划运营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后期甲方付给乙方每个月运营管理费为贰万元整。 1.2由乙方以售卖形式售出的整体或分层物业,商户款项交至甲方财务部门后,甲方3日内按商户交纳购房款的4%给乙方结算佣金。 五、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主动、及时提供与该项目前期策划、招商工作相关的技术及文件资料给乙方,也利于策划、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 1.3对于乙方每阶段提供的方案予以审核,在确定该方案的可行性之后,配合乙方将该方案得以实施; 1.4甲方应提供现场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必要的办公设施和通讯设施; 1.5甲方在委托乙方管理过程中,不承担乙方的人员工资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0乙方针对每一个营销策划宣传方案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甲方方承担; 2.1乙方向该项目派驻人员进驻,并行使该项目的所有管理权;拥有该项目的日产管理权以及人事权(包括该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从业人员任免、罢免、晋升的权利); 2.2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乙方除承担己方的人员工资外,不承担该商场公司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等任何经营成本; 2.3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对该项目的整体布局、内外部环境、工程进度、房型和房屋内部结构、经营业态等一切有关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乙方将依据对该项目的经营业态定位,向甲方提供该商场整体策划推广方案以及共同与甲方管理经营。 2.4乙方应派驻工作人员进入该项目现场办公,负责协助招商及相应管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确认的招商计划及租金低价进行招商。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状况向潜在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作出任何书面承诺; 2.5乙方应当配备一名经理负责与协助甲方有关招商具体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客户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如客户提出附加条件,乙方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经甲方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7未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材料; 六、违约责任 1、关于该项目的任何问题,由甲乙双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反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吧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的赔偿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赔偿款;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未尽到委托管理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 七、合同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八、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全向该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管理区域、期限: 1、甲方现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饰在:省市委托管理权。 乙方所获得的委托管理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终止乙方的委托管理权,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跨地区或跨商场经营的,酌情扣减直至全额扣除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委托管理权。 2、委托管理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证金: 乙方按每个专柜人民币万元作为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拓展计划: 乙方在委托管理的区域内需要拓展市场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可拓展市场。本年度销售目标为万元。 3、所有促销活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所有第三方(商场)结算的货款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后须对货品进行全面检查,有质量问题的须在收到货品后7日内向甲方提出,超过7日因甲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所管理的商场保底销售任务未完成时,买单费用公司承担费用,托管商承担费用。 7、公司根据商场的保底任务与同期销售数据给各店制定月销售计划,完成公司销售计划的,公司将对托管商提货折扣下降1%作为奖励,相对如果未完成公司下达任务60%的,托管商折扣将上浮1%。(公司任务会合理制定,每月初下发) 8、开店后新的店铺装修费用经公司审核确认后,由公司承担费用,托管商承担费用。 9、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为商品零售价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范围内)乙方自负盈亏,过季库存甲方负责20%的退货,所退商品货款转为乙方下期货款。 10、商场装修完毕且在本位置销售满12个月以上,公司将负担托管商承担装修费的50%,商场装修完毕且在本位置销售满18个月以上,公司将负担托管商承担装修费的全部。 11、所有导购员工各类保险、工资、奖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关的劳动合同,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导购员工与乙方所产生的各类纠纷(如:保险费、加班费、奖金等)与甲方无关。 12、本合同内容所指特例商品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绒类及配饰等商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免费按设计图纸配给专卖店所需灯箱片、图片、宣传品等。免费指导专柜经营管理,免费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 2、甲方对乙方管理的甲方货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权、调配权和调价权。 3、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业绩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4、甲方需承担营运费用有:货品、商场合同内经甲方认可的费用(包括:商场扣率、增值税发票等)、货品运输费、广告费、店庆费、促销费、进场费。营业员费用等杂费甲方不予承担。 5、甲方应当根据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委托管理费用。 6、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与第三方(商场)建立好关系。 7、甲方将确保产品质量和标识等符合国家及地区的各项规范标准。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费用承担:公关费、业务费、员工工资及员工奖金、员工社会保险福利、仓储费、办公费、礼品费、通讯费、物业费、市内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乙方不得生产和销售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的假冒产品;乙方保证不从非甲方授权的渠道进货,也不得在专卖厅内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并尽力维护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损,如有违反视乙方违约。 3、乙方保证在授权区域销售的产品仅向消费者和最终使用者,特别是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任何出于再销售产品为目的而向乙方购买产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关闭或撤消专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专柜货品,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应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货品管理制度、专卖终端管理制度。 6、乙方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业务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对该人员有管理权和指挥权。 7、乙方应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及反馈顾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价格销售,不得擅自调动价格。(如商场活动需申请经甲方同意) 9、乙方负责提货验收甲方发出的货品,并分送到营业网点。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货柜期间需保证其部件不丢失,但货柜的自然磨损与乙方无关。 11、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际所需自购部分甲方产品,乙方按零售价__折结算现金给甲方。 12、乙方在协议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货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按货品零售价折的赔偿甲方。 13、乙方应为甲方保守经营机密,对于有关的业务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关费用的正规发票。 五、结帐方式 1、乙方按甲方财务规定,每月对营业网点做好对帐、货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须保证甲方的货款在每月商场结算截止后,以商场规定的汇款日期、汇到甲方银行帐户。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开立发票或收据,将每营业网点的货款汇入甲方银行户口后,甲方逐笔结算,再将乙方应得款项在__日内汇入乙方银行帐户。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规定侵吞甲方货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预见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七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的报告。 七、合同终止 1、协议到期,如无争议自动终止,甲方需在合同终止后七天内将保证金归还给乙方。 2、乙方管理行为有损甲方信誉、形象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双方若有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一个月内按双方核定帐目,结清款项。 八、其他 1、如双方因为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而发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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