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装饰公司合同 |
范文 | 装饰公司合同(精选19篇) 装饰公司合同 篇1装饰公司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 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服务电话: 设计负责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装饰公司合同范本(二)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3_房_2_厅_1_套,建筑面积约152平方米。 3.承包方式:清包工。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总价款:¥_约_13,000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壹萬叁千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工期:自_20___年_11_月_25_日开工,至_20___年_1_月_25_日竣工,工期_约60_天(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7至12天)。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协议签订完毕,正式开工十日内10%1300元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10%1300元 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20%2600元 完成粉刷和油漆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20%2600元 完成安装,清洁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10%1300元 竣工验收,甲方验收通过当天20%2600元 保修尾款,甲方入住后3月内10%1300元 合计100%1300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于《工程付款确认单》签字确认(见附件四)。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 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付款确认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上海 装饰公司合同 篇2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装饰公司合同 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______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90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合肥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4甲方:乙方: 第一条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__开设_____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_____”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_____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_____元加盟费汇入甲方账户。¥_____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_____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_____加盟店。 第三条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_____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乙方: 装饰公司合同 篇5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⑵ 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 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 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 装饰公司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的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过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了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地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饰公司合同 篇7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苍南县绿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层(式),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附件《工程预算书》。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所带来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实际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50%工程装修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收据费证明,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内如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后未结清工程尾款时,乙方有权不交付所装潢的工程。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乙方开具施工变更之前应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义务 1.甲方 ①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②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甲方均需向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③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①指派(姓名)____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②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③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④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除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料的事故外),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饰公司合同 篇8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均以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及面积; 1.2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有效期限天; 预计开工日期年月日 预计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第三方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内,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施工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自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等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邻里等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道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户外主供水供电设施及线路;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阶段性与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手续。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开荒保洁由双方另做协商);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的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10%的项目变更费用。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货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含未完成),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货运费、机具费、管理费及拆人工除费与清运费;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6.4工程项目完工或验收后,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再增加、减少施工项目的要求。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方案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假日、物业规定、停水停电、恶劣气候及自然灾害); (3)甲方未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项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及乙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4)其它规定: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装饰公司合同 篇9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装饰公司合同 篇10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肥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90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合肥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 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装饰公司合同 篇11甲方: 乙方:华润漆黄石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维护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协议: 1. 乙方应以双方确认的产品种类和价格及时、准确地给甲方供货;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传真或电话)后48小时内,应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一次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二次或再次补货按照当地行情收取上楼费。 3. 由甲方指定代表人, 对乙方送货产品的数量、金额、付款期限等项内容得以确认后,在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双方的业务凭据。若甲方在人事及收货地点上有任何变更,应及时知会乙方,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 经双方协定,以现款(批结)付款方式:账期不超过天,每月日前应将当期货款结清。 甲方需在付款期限内,以现金或有效支票形式结清到期货款,届时乙方以甲方签名或盖章的送货单为收款依据进行结帐。若甲方拖欠到期货款,乙方将保留停止供货,并依法追缴所欠货款的权利。 5. 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若发现甲方有低价倾销的行为,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货及服务。 6.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处理。甲方有义务防止损失的扩大,对于甲方造成扩大部分的损失乙方有权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现场调查处理,经问题明确后双方协商解决。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补偿补偿其直接损失,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间接损失。 7. 甲方有特殊需要如专配产品或大数量的订货时,应提前(10-15)天知会乙方,以确保乙方有充足的备货和供货时间。 8.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服务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免费提供指定产品首次工地配送服务; (2)免费为甲方所提供面板制作样板,样板仅供颜色和工艺流程参考的标准,不作为涂装效果参考标准; (3)免费提供乳胶漆墙面A类浅色调色服务; (4)免费提供黄石市城区内遮蔽及无气喷涂服务; (5)免费提供所经营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9. 在协议期限内,货品价格是经双方确认并签字后各执一份,如果遇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新的协议价格,同时终止原协议价格。 10. 其他事宜: 11. 为了保障甲、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协议期满时有未尽事或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在乙方所在地司法裁决解决。 12. 本协议作为法津依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3.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包含供货价格表、指定授权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档案资料。 甲方: 地址: 代表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 乙方:华润漆黄石服务中心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1030号(农行隔壁) 代表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12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 1.2 施工地点: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4 工程户型: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诚之龙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2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海南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装饰公司合同 篇13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南京天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时间: 装饰公司合同 篇1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完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协商按下列第______种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 2、工期施工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本合同工程承包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___天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自乙方进行现场的前期工作和现场交底。 (2)为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有关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 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程工期。 (3)因乙方责任不能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正。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正。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供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直接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工程的验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关于签署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储料款红程总造价的70%___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光人工不带料付30%,中期付4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余下的30%元的工程尾款。(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或在规定期限内工程款没有到位的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5天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经做成形后,甲方应支付其费用如甲方增加项目,如合同面上有的按相同价格往上加,没有按市场价格。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提供的图纸施工,如甲方图纸有改动的应提前3-5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拖欠款额的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验收标准甲方应在乙方完工一项,验收一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方须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每项条款,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15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视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峰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出资的数额: 甲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双方约定,甲占有公司股份%;乙占有公司股份%;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嘉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五一退了,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 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法人代表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企业法人。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签字):时间: 乙(签字):时间: 装饰公司合同 篇16买方: 卖方:浙江海 地址: 地址:温州市 电话: 电话:0577- 传真: 传真:0577-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小写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__________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__________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________________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浙江海一角装潢家私有限公司 帐号: 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龙湾支行 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17设计工作室装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合肥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90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合肥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18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咸阳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咸阳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19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当事人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负责公司工地现场技术掌控、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合伙双方提成共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在单个项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第二次发放在单个项目结算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九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退伙必备条件: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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