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借款合同模板
范文

借款合同模板(精选19篇)

借款合同模板 篇1

  案情

  1993年3月5日,被告王振民因业务需要经陕县药材公司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85万元,月利率为9.63‰,期限为 6个月。借款合同签订后,被告即向原告出具借据一份,借款85万元。1994年10月12日,被告因购进医药缺乏资金,又与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借款30万元,月利率为10.98‰,期限为 6个月,同时,被告自愿以其所有的经评估为45万元的坐落于三门峡西秦汉路西段北侧的办公楼一栋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原告,并在当日签订了编号为940066号财产抵押契约,约定了被告如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原告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的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被告应用其他资金归还等内容,且制作了抵押物清单。上述两笔借款期限届满后,经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多次讨要,被告对第一笔借款归还了部分本息,截止20xx年11月28日,下欠本金51.8万元;对第二笔借款30万元未能清偿,形成81.8万元的不良资产。20xx年7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此债权81.8万元及利息25.116884万元转让。此后,经多次催收,被告亦未清偿。截止20xx年3月20日,本案债权本金为81.8万元、利息61.865288万元,共计143.665288万元。20xx年8月28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与原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依法转让,并于20xx年9月8日在河南省商报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但被告仍未清偿。20xx年9月17日,原告起诉来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143.665288万元及利息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庭审调查中,原告坚持其诉讼请求不变,被告承认原告所诉属实,但以经济困难为由,表示愿支付原告40万元,双方各执己见,致本案调解无效。

  王振民与三门峡西医药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一审民事判决书

  (20xx)陕民初字第708号

  原告:王振民,男,汉族,生于1967年5月12日,身份证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303号。

  委托代理人:王接印,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三门峡西医药公司, 住所地:三门峡西秦汉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张建平,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海平,男,生于1959年2月27日。

  委托代理人:荆建国,男,生于1956年7月20日。

  原告王振民诉被告三门峡西医药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1993年3月5日,被告因业务需要到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借款85万元,后部分偿还,下欠51.8万元。1994年10月12日,被告又借款30万元未能清偿。经多次催收仍未清偿,形成不良资产。20xx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此债权转让。此后,经多次催收,被告亦未清偿。20xx年8月28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将此债权依法转让原告,并在河南省商报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但被告仍拒绝清偿。现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1.8万元及利息61.865288万元,共计143.665288万元,利息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

  被告在法定答辩期间未予答辩,庭审中辩称:

  一、原告所诉被告贷款两笔属实,并于20xx年最后收到中国工商银行的催款通知;二、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公告及原告与该公司达成的协议,本次不良资产的转让是以本金为标的,而且按中国人民银行对不良资产的五类划分,该资产属于第五类即损失类,作为损失类资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目标是8%,且根据该公司与郑州市政府、太原市政府达成的资产回购比例(17.8%和4.83%)情况,请求人民法院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结案。

  原告向本院递交的证据有:

  1、1993年3月5日被告借款85万元借据一份;

  2、1994年10月12日被告借款30万元借据一份;

  3、1993年3月5日借款合同一份;

  4、1994年10月12日借款合同一份;

  5、1994年10月12日财产抵押契约一份;

  6、1994年10月12日抵押物清单一份;

  7、20xx年7月19日债权转让协议一份(含债权转让清单一份);

  8、20xx年8月28日王振民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债权转让协议一份;

  9、债权转让协议附件清单一份;

  10、中国工商银行催收逾期贷款本息通知书及回执单18份,其中有:⑴-⑵1996年12月24日至1997年12月15日陕县工行逾、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二份,⑶-⑸1998年10月5日至1999年4月30日陕县工行还本付息通知书三份,⑹-⑺1999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25日陕县工行逾、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二份,⑻-⒅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18日陕县工行催收逾期贷款本息通知书十一份;

  11、《河南商报》债权催收公告三份;

  12、工行贷款滋生利息计算表一份;欲证实原告请求被告偿还本息143.665288万元及利息计算至款付清之日的主张成立。

  被告向本院递交的证据有: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资产处置公示一份;

  2、郑州市政府出资2.16亿元回购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欲解流通国企债务“死结”一份;

  3、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拟出售64亿元不良资产包一份;

  4、20xx年8月28日王振民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债权转让协议一份(同原告证据8)。

  经庭审质证,原、被告对原告的证据1-6、9、11和证据10中的⑴、⑵、⑷、⑹-⒅无异议,本院依法确认上述证据为有效证据;对原告的证据7、8、12和证据10中的⑶、⑸,

  被告虽有异议,但上述证据可与本院确认原告的有效证据形成证据链,客观真实的证明了原告的欲证内容,本院依法予以采信。对被告的证据1,客观真实,本院予以采信;对被告的证据2、3,原告提出异议认为该二证据与本案无关,不能对抗原告的证据,本院认为原告的异议成立,因而依法不予采信;对被告的证据4,与原告的证据8为同一份证据,本院予以采信,但对被告的欲证内容本院将结合本案其它证据进行认证。

  本院根据上述采信的证据和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下列事实:1993年3月5日,被告因业务需要经陕县药材公司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85万元,月利率为9.63‰,期限为 6个月。借款合同签订后,被告即向原告出具借据一份,借款85万元。1994年10月12日,被告因购进医药缺乏资金,又与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借款30万元,月利率为10.98‰,期限为 6个月,同时,被告自愿以其所有的经评估为45万元的坐落于三门峡西秦汉路西段北侧的办公楼一栋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原告,并在当日签订了编号为940066号财产抵押契约,约定了被告如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原告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的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被告应用其他资金归还等内容,且制作了抵押物清单。上述两笔借款期限届满后,经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多次讨要,被告对第一笔借款归还了部分本息,截止20xx年11月28日,下欠本金51.8万元;对第二笔借款30万元未能清偿,形成81.8万元的不良资产。20xx年7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此债权81.8万元及利息25.116884万元转让。此后,经多次催收,被告亦未清偿。截止20xx年3月20日,本案债权本金为81.8万元、利息61.865288万元,共计143.665288万元。20xx年8月28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与原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依法转让,并于20xx年9月8日在河南省商报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但被告仍未清偿。20xx年9月17日,原告起诉来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143.665288万元及利息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庭审调查中,原告坚持其诉讼请求不变,被告承认原告所诉属实,但以经济困难为由,表示愿支付原告40万元,双方各执己见,致本案调解无效。

  另查明:1、被告三门峡西医药公司原名为陕县西站医药公司;2、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查封了被告三门峡西医药公司所有的位于三门峡西秦汉路中段北侧的上下二层26间计782.58平方米的办公楼一幢(房产证号为:陕房证字第00254号)和被告三门峡西医药公司院内的二个仓库(其中:①、混合结构仓库11间,383.3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陕房证字第00256号;②、砖木结构仓库10间,363.7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陕房证字第00258号)。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本案中,被告与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签订的两份借款合同系借、贷款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按照合同全面履行了贷款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实属违约,依法应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和违约责任。由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本案被告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将对本案被告享有的债权又依法转让本案原告,因而,原告即成为被告的合法债权人,故被告应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143.665288万元及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的利息。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三门峡西医药公司偿还原告王振民借款本金81.8万元、利息61.865288万元(利息计算至20xx年3月20日),共计143.665288万元。20xx年3月20日后的利息仍按原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款还清之日。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案受理费1773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3280元,共计21010元,由被告三门峡西医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姚启风

  审判员:赵春芳

  审判员:王中英

  二Ο一Ο年四月五日

  书记员:孙国丽

  胜诉原因:

  本案中原告提交了完整而充分的证据,利用各种书证有力的证明了被告确实与银行有着合法成立的有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被告与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签订的两份借款合同系借、贷款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当然的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国工商银行陕县支行按照合同全面履行了贷款义务,而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实属违约,依法应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还款和违约责任。另外,《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在本案中,贷款合同不属于债权转移权利行使的例外,由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本案被告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将对本案被告享有的债权又依法转让本案原告。况且,被告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签有协议,原告通过河南省商报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说明债权人尽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通知义务,因而,原告即成为被告的合法债权人,被告对原告应承担债务责任。这是确认原被告之间债务关系存在以及原告胜诉之最关键的证据和理由。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原被告债务关系属于借款合同。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被告主张借款合同转让后应依据新的利息企图少还利息,法院不予采纳。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按照签订的原有借款合同对新的债权人即原告偿还本息。

借款合同模板 篇2

  编号:

  甲方(放款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百分之(%)。

  三、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

  四、借款交付及借款期限

  甲方应当于担保本合同债权的担保手续办结之日起日内交付借款,甲方超此期限交付借款或不交付借款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丙方及居间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借款期限为个月,以甲方实际交付借款之日为起算日期,交付之日为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汇出借款之日。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还本付息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1、每月还息,到期还本。借款期限内,利息按月支付,支付日为每月日,最后一笔利息支付日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连同本金一同支付,每月利息为人民币元。

  2、每季度还息,到期还本。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季度支付,支付日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日,第一次支付利息日期为年月日,最后一笔利息支付日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连同本金一同支付,每季利息为人民币元。

  3、每月等额本息还款。借款期限内,每月支付的本金为人民币元,利息为人民币元,支付日为每月日,最后一笔本息支付日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4、其他方式。

  乙方将上述本息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六、逾期还本付息

  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如期还本还息,借款合同到期之前乙方迟延支付当期本息或未全额付清的,从当期支付日的次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3%计算违约金,迟延1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或者甲方依约解除借款合同之日偿还本金及利息,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或者甲方依约解除借款合同之日尚未还清所欠本息的情况下,借款月利率调整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按未还清本息总额的2‰计算。

  七、提前偿还借款

  借款期限经过1/2以后,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提前还款的违约金为1个月的借款利息。

  八、提前收回借款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借款期限视为届满,乙方应当偿还借款并按实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当期本息(不含最后一期本息)15日或有迟延支付利息情况达3期及以上的;

  2、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又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

  3、乙方更换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没有提前通知甲方的;

  4、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风险的;

  5、甲方发现乙方在借款前提供的材料或陈述存在虚假情况的;

  6、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乙方逾期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情况存在虚假的;

  7、乙方不配合甲方检查、监督乙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对甲方了解乙方公司、项目经营管理、财务报表、资金往来明细、银行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的流水、个人及家庭财产等情况不予以配合或进行阻挠的;

  8、借款期限内担保物或者保证人出现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者不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乙方又不能提供新的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

  9、乙方存在其他可以引起甲方对其资金用途、还款能力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本合同通知所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本付息(利息按已经实际发生计算),乙方逾期未还清本

  金或者未付清利息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的约定计算,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赔偿。

  九、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以外,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签订期间获得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长沙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申请仲裁,且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仲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有关期限等程序方面规定的约束。

  十一、特别约定

  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债务或者主张其他权利的,乙方、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十二、借款担保

  (一)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作为本次乙方借款的担保,并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再另行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1、丙方承诺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以产权证号为的房屋作为抵押,向甲方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就抵押事项双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3、由担保公司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保证人与债权人就担保方式及其他事项另行签署担保合同。

  4、其它方式。

  (二)担保情形包括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依约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以及其他乙方应当还本付息的情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差旅费其他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三)借款合同由乙方全部履行完毕后,担保责任解除,甲方应积极配合担保方办理担保解除手续,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5日内担保解除手续没有办结的,担保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借款金额2‰日违约金。

  十三、通知和送达

  一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以向对方发出通知,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未书面通知的,其他各方按照下列地址发出文件即视为送达: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丙方地址:;电话:

  十四、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十五、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且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份用于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甲方(签字及捺大拇指印):

  乙方(签字及捺大拇指印):

借款合同模板 篇3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1.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于

  消费借款合同

  消费借款合同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1.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放款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金额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

  1.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2.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2)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3)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还款

  1.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__元,还款日为每月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2.甲方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乙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7.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8.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9.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10.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利率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_计收利息。

  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行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5)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借款合同模板 篇4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为公司经济业务的开展,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转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账户里。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

  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模板 篇5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 银行开出通过 通知编号为 的 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 %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精选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借款合同模板 篇6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简易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用途为 ,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计算借款利息的利率为: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时间 。

  三、借款期限届满,甲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 出借人:

  (签字) (签字)

  见证人签名

  借款合同标准版

  合同编号:

  贷款方: 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 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凭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 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 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 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 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 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 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 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 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 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 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 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 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 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 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 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报送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合同模板 篇7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总则

  乙方因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证券投资需要,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约

  定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签订本借款协议并进行账户管理和风险控制;

  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愿意以自有资金向甲方提供相应比例的保证金作为

  借款履约保证,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借款、接受甲方的账户管理和风险

  控制、支付综合管理费及收取盈利、承担亏损。

  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兹遵照履行。

  第二条 借款金额、方式及用途

  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借款保证金万

  元汇入以下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然后甲方将出借给乙方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乙方的借款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_______万元(以下称“资金总额”)在当

  日全部划入以下甲方指定股票账户(以下称“股票账户”)。甲方确保以下银行账

  户和股票账户的合法性,并保证两个账户均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否则甲方将赔

  偿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

  甲方指定股票账户户名: ;

  证券公司 证券;股票账户号: 。

  2.乙方借款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甲方将股票账户交易密

  码告知乙方之日,自乙方获知交易密码之日起,乙方有权使用甲方股票账户中的

  资金总额依约买卖股票。

  3.乙方可以使用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购买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 票,盈利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即乙方对上述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等操作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只需按本协议每月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

  4.若甲方延迟将出借资金、保证金转入股票账户或未及时将交易密码告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的保证金延迟到账,则在保证金全额到账之前乙方不能利用甲方的出借资金做任何交易。

  5.乙方购买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好。乙方购买股票要按照以下条件:

  1) 不得购买S、ST、*ST、S*ST、SST、被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 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 %;

  3) 不得购买首日上市新股(或复牌首日股票)等当日不设涨跌停板限制的股票;

  4) 创业板股票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账户总资产的 %;

  5) 单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流通总市值的5%;

  5)单只股票持仓总市值不得超过该股前5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额的30%。如 果该股票在购买后交易额下降的,按下降后的前五个交易日日均交易量的30%以内持有该股票。

  如按照收盘价计算,乙方在某一交易日违反上述任一约定,则乙方须在下一个交易日上午9:30前自行调整至约定比例,否则甲方及委托单位有权以任何可以成交的价格完全卖出违反本条约定之类别股票;乙方认可甲方及委托单位的此项操作,并对因此带来的损失承担完全的责任。

  7. 乙方应使用以下乙方名下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乙方开户名:;开户行: ;

  帐号:

  乙方使用上述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综合管理费和违约金等应付款项为有效支付,甲方将乙方应提取的盈利、退还乙方保证金等结算款项转至上述乙方名下银行账户为有效支付。

  第三条 借款期限、综合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1.借款综合管理费率:合计为借款金额的%,即每月支付综合管理费合计 元。

  2.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 综合管理费起算日:综合管理费应于股票账户开设完毕后,甲方资金划入股票账户当日开始计取综合管理费。

  4. 综合管理费起算日支付方式:

  第一个月的综合管理费于乙方开始使用甲方出借资金的前一日支付,第二个月的综合管理费于乙方使用甲方出借资金满一个月之日支付,以此类推(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乙方应将当月综合管理费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如乙方延期支付综合管理费的,需按拖欠综合管理费的

  0.3%/日支付滞纳金;如果延期三天仍未支付的,甲方及委托单位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直接将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平仓,甲方有权直接从股票账户转出相当于综合管理费以及相应滞纳金金额的资金至银行账户。如果甲方及委托单位在卖出股票收取综合管理费、滞纳金后,股票账户内的总资产达到警戒线或平仓线的,按本协议警戒线、平仓线条款执行。

  6.在借款期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使用股票账户进行交易或造成股票账户不能进行交易的,乙方都应向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综合管理费。

  第四条 保证金担保范围

  1.乙方保证金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借款金额的本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授权甲方及委托单位,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及委托单位无论是否事先通知乙方,均可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划扣乙方应付欠款。本授权委托在本协议法定诉讼时效内不可撤销。

  第五条 提取盈利、还款和结算

  1.本协议执行期间,当股票账户的总资产(本协议中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

  高于__________万元时,视作股票账户的盈利,盈利部分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将盈利部分转账至乙方名下指定银行账户,每次需按 1 万元的整数倍提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当天内完成转账,如因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原因而未能在当日完成转账的除外。

  2. 借款期到期前一个交易日,乙方应将股票账户内总资产全部变现为货币资金,借款期满当日,甲乙双方办理股票账户内资产的清算手续,甲方须在借款期满三日内(节假日前一天平仓的,相应延后)先将除甲方本金和应得综合管理费之外的款项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再转出甲方出借的资金(双方约定续借的除外);如乙方所购股票中出现有停牌股票不能卖出,则乙方需按停牌股票市值追加30%保证金,至复牌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股票全部售出,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全部卖出,进行清算。

  3.借款期满或本协议终止,甲方如未能全部收回其借款本金及综合管理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除归还甲方全部借款和支付综合管理费外,还应从借款期满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利息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双方款项往来,以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对账单为准,双方不再出具收据。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借资金、收回借款、收取综合管理费,及时将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并保密相关交易信息,不得透露股票账户的交易详情,不参与股票账户的盈利分配。

  2. 甲方有权保管股票账户的证件,监督股票账户的运作。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提取、划转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修改交易密码,不得转托管,不得进行任何买卖股票的操作,不得撤销指定交易,不得注销、挂失或停止使用股票账户,也不得调出或处置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内资产;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停电、断网、交易软件等原因造成股票帐户损失的,与甲方及委托单位无关。

  4.借款期满,乙方应将甲方借款本金归还给甲方并不再使用甲方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否则甲方有权销户或修改交易密码,调出或处置股票账户内资产。

  5. 甲方保证出借资金系自有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负债或者或有负债(指应披露而未披露结果给该笔资金的.依约使用带来争议或者纠纷的负债),

  甲方具有对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以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内资产(包括现金和证券)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期货账户)被依法采取查 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甲方应自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借款本金和保证金之和的0.1%/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借款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乙方保证金和乙方已付综合管理费、乙方应提取盈利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股票账户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买卖操作,有权收取使 用股票账户内资金总额投资所得的收益,承担全部损失;无论股票账户盈亏如何,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

  2. 乙方无权更改股票账户的交易密码,乙方擅自更改交易密码的视作严重 违约。

  3.乙方不得进行坐庄、对敲、接盘、大宗交易、内幕信息等违反股票交易法律法规及证券公司规定的交易,如有任一次上述交易行为,应支付给甲方借款额10%的违约金,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违规操作、债务等原因,导致甲方账户(包括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被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从账户被依法处置之日起按本金及利息之和按照0.1%的日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借款期满,账户仍未解除强制措施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另行全额归还甲方出借资金、支付综合管理费,并按约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不能要求退还保证金;在上述情况下本协议自动终止时也不能退还保证金,直到甲方账户解除强制措施时方能退还。

  6. 股票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借款合同模板 篇8

  (合同编号:--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照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且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款项支付方式

  借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第五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利率。

  第六条借款展期与逾期

  乙方如果需要展期,应在本合同到期1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审查同意展期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已经占用的借款和违约金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

  第七条还款

  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借款。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第八条借款担保

  1、为保障甲方债权安全,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保证期限为乙方全部借款项下的款项结清止。

  2、甲、乙双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担保。

  3、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甲方的变化,经甲方通知,乙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任一条款,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2、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全部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址:

借款合同模板 篇9

  编号:

  借款合同

  甲方(出资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事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元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 ‰。利息从借款期限起始日起算,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

  动。 第三条 乙方还款方式:。

  第四条 借款期限届满日或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第五条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乙方自愿将 名下 车,车架号为的车一辆, 为乙方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该车辆担保的价值为 元,乙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 三 日内将该车辆移交甲方占有。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九条 乙方保证对上述车辆的财产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并不会遭第三人追索。

  第十条 甲、乙双方共同指定质押物存放地点、共同清点质押物、共同办理存放手续,同时质押物的权属凭据及有关手续等文件的正本原件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处分质押物,并从处分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并向甲方承担借款金额万分之五/日的罚息,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处臵车辆。

  1、因乙方拒绝或迟延履行任何一期到期债务(利息或本金),致使甲方宣布本协议提前到期并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的;

  2、乙方涉及其他案件或即将卷入其他案件的;

  3、借款到期后乙方不能足额、按时偿还借款的;

  4、其他原因造成乙方无力还款的。

  第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自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模板 篇10

  甲方(借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抵押人):_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

  4、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凭证为准,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是甲方向乙方发放借款的支付凭证,是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借款利率、计息及还款

  1、借款利率:月利率

  2、计息方法: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每年360天。实际用款天数包含借款期限、展期及逾期的天数;实际用款天数少于合同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则按合同第二条第4款计算利息。

  3、还款:乙方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每30天结付一次,并在借款期满时结算还清。

  4、提前还款: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月份数计算,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半个月则按整月收取利息。

  第三条、关于抵押

  乙方或抵押人愿以 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及《抵押合同》的约定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先受偿。抵押的有关约定见甲方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第四条、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3、乙方按时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时,须提前还款事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

  5、乙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6、乙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停止、歇业、注销或吊销登记、破产等情况时,或涉及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或其他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给付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

  7、乙方必须保证借款期限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或其他减值现象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乙方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乙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的,该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展期到期后借款作逾期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依合同约定提前要求偿还借款本息时,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依签订的《 抵押合同》、《出售、拍卖授权书》的约定处理抵押物,并将所得款项优先抵偿所欠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

  2、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依合同约定提前要求偿还借款本息时,如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欠款余额(包括本金及利息)每日千分之 三 计算违约金给甲方;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的.除需支付前述违约金外,仍应按合同第二条第1、2款的约定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

  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双方约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借款,且乙方并应按挪用金额以每日千分之 三 计算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交通、食宿、诉讼费、评估、鉴定、登记、公证、公告、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和抵押物的拍卖佣金、变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本合同为无争议的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于合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模板 篇1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详见本合同签章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放款途径: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发放至借款人设在出借方的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或付现金。

  1.4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借款的放款、还款、金额、期限、利率、利息计算等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档案、凭证记载为准。涉及计算机业务系统或各类自助渠道交易的,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具有同等证据效力。各方确认出借方业务系统或相关设备所产生电子数据的有效性。

  第二条借款利率

  2.1本合同项下,每笔借款的利率在借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确定。

  2.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

  第三条还款

  3.11年期以内(含)的,采用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本金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4.1出借方有权了解检查借款使用详细状况,以及借款人或担保人的相关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有义务配合。

  4.2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动时,借款人或担保人应在5日内通知出借方。借款人、担保人或担保物出现本合同8.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担保人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可以根据不利情形的影响程度,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终止本合同。

  4.3出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费用或其他应收款项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担保人未履行保证责任的,出借方有权直接从担保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出借方行使上述抵销权时,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出借方指定。

  4.4借款人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出借方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出借方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出借方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5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归还数额的、担保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出借方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复利或者费用。借款人与出借方之间存在数笔不相同的债务,且借款人、担保人单次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单次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清偿顺序。由出借方指定。

  4.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出借方可就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4.7借款人或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的,应提前通知并征得出借方同意。

  4.8借款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未办妥或担保物权、保险未能持续有效的,出借方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第五条借款担保

  5.1担保方式

  5.1.1一般方式借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方式(保证/抵押/质押)提供担保。

  5.1.2采用抵押担保的,担保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清单》。担保物暂作价见清单。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所得价款为准。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

  5.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本合同项下任一笔借款的期限届满出借方未足额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或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出借方权利的情形。

  5.4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或发生《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的`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时,最高额担保的债权确定。“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包括债权确定期间(即1.4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届满,以及出借方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出借方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5.5关于保证和最高额保证的约定

  5.5.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担保人的,各担保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5.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务被出借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出借方确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5.3本合同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出借方有权要求担保人先于借款人所提供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5.5.4多户联保的,联保小组自成员在本合同《联保小组成员签名表》内签字或摁指印起成立。(小组成员与出借方签定多份信贷业务合同的,小组自首次签约之日起成立)全体成员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自愿为小组成员向出借方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小组成立后,任一成员不再参加其他联保小组。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任何成员及其家庭成员不再向小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联保小组组长负责协调成员内部关系,全体成员负有督促其他成员履行合同、协助出借方清收债务的义务。

  (2)小组任一成员可能或者已经出现本合同4.2和8.2约定情形之一的,该成员或其他知悉的成员将及时通知出借方,并积极配合出借方了解相关情况。

  (3)小组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转让、转借他人(含小组内成员),不以任何名义集中使用成员借款:发现其他成员有转让、转借、集中使用借款,或者改变用途等行为时,将立即通知出借方。

  (4)在小组各成员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前,未经出借方同意,小组不得解散,成员不得退出。经同意解散或退出的,依据本合同承担的保证责任并不解除。出借方同意小组解散或成员退出时,仍有权对小组部份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5)经出借方同意,联保小组可增加新的成员。新加入成员对加入前出借方与小组其他成员已签订的借贷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6)小组任一成员违反其与出借方签订的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贷业务合同的约定,或者出现可能降低或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时,出借方有权对部分或全体成员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5.6关于抵质押担保(含普通担保和最高额担保)的约定

  5.6.1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5.6.2抵押人/出质人声明和保证担保物无任何权属争议或影响担保物权实现的情形。出质人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5.6.3担保人应按出借方要求办理担保物保险,并指定出借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出借方保管。担保人应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出借方,并负责索赔事宜。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6.4需要登记的,抵押人/出质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登记证书和相关文件由出借方持有。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或需交付的权利凭证及出借方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出借方保管。

  5.6.5抵押物由抵押人暂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出借方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6.6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担保物。经出借方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5.6.7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出借方有权选择行使担保物权的先后顺序。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出借方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的,出借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出借方自助借款渠道业务平台产生设备或通讯故障,停电或因自助银行设备内现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6.2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对逾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方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并支付给出借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对应付未付利息,出借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6.3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未按时还本付息的,因借款人违约导致诉讼的借款人、担保人应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罚款、违约金、复利、损害赔偿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保管费等出借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的费用。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出借方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4担保人因下列行为之一给出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末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出借方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解决,由出借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仲裁方式解决的,由各方在8.4另行约定。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8.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8.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恶化或发生严重困难;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入犯罪或重大纠纷;借款人或担保人失踪、死亡、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情形影响出借方实现担保物权。

  8.3担保人应主动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发生、履行情况。每笔借款对应的凭证或电子记录等相关资料出借方不再送达担保人。

  8.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其中出借方壹份,借款人壹份,担保人各壹份(由联保小组担保的,借款人和全体担保人共持壹份合同,指定借款人保管),各份效力相同。

  第十条借款人和担保人声明

  10.1借款人声明:本人已在出借方提示下知悉本合同1.5所述自助借款渠道的开通情况、使用区域和使用方式等信息,以及特定商户范围、专用子账户使用注意事项:本人已清楚知悉妥善保管电子卡、密码及本人相关信息的重要性,自行承担未妥善保管的不利后果。

  10.2借款人/担保人声明:出借方已提请本人/本单位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本人/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应说明,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人借款/担保行为已经过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由此产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全体成员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单位担保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提供担保和签署本合同的授权。

  10.3担保人声明: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方在办理业务及相关风险管理中,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出借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担保人)(指模)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丙方(担保人)(指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模板 篇12

  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有效吗?

  一直以来,企业之间借贷合同都被认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的,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虽然国家已经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扶持力度,但是由于足额担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业仍旧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因此,企业间的相互借款成为很多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那么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应当是大多数小微企业关心的问题,下面通过对当前我国法律规范的分析来回答这个问题。

  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有效

  20xx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条为:“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可见,民间借贷不仅仅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还包括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即企业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那么这种借贷关系究竟是否有效呢?该规定的第11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样一直被各项法律规范所否定。而且该规定的第12条也赋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的自由,不管是企业还是劳动者主张这类民间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伪借贷合同无效

  但是并不是打着民间借贷旗号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就会被认定是有效的。一如在法律规定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时期,很多企业以联营、投资、融资租赁、委托理财、买卖赊欠等之名,行借贷之实一样,最终合同还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借贷合同。企业间的借贷以及企业向职工筹集资金的借贷,其目的均应是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如果甲企业将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乙企业牟利,且乙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那么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另外,如果甲企业从金融机构借贷到资金后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乙企业,且乙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此时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如果出借人甲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乙企业借款用于违法犯罪

  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那么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也无效。 因此,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注意辨别,防止签订的合同最终无效。对于其中“知道”、“应当知道”的规定,企业不要认为这是我的主观判断法院无从认定而心存侥幸心理,因为主观认识向来是以客观事实进行判断的。

  点击律推出的“做合同”服务,由百位法律专业人士为您精心设计各类合同,其中就包括借款合同,您只需要填写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借款数额、借款期限等内容,就可以轻松生成一份标准、正规的借款合同,而且合同中还设置了担保条款,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这不仅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而且一份正规书面合同也是您日后顺利收回借款的保障。

借款合同模板 篇13

  编号:

  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学校: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因本人生活消费需要,自愿向乙方申请大学生在校期间信誉借款,经当

  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及还款方式,利息。

  1.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还款方式:

  每月偿还本息合计=本金/贷款期限+本金利率

  4. 每月利息:按照本金利率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提前还款

  甲方向乙方申请并经乙方同意后,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甲方需

  向乙方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其金额按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 %计算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

  收 /天的违约金。

  第四条 发放贷款

  1. 甲方授权乙方将本合同项下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2. 实际发放金额以本合同所附借据为准。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

借款合同模板 篇14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在完成公证程序,双方对借款合同依法签署后,公证处将很快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证书。

借款合同模板 篇1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借款方在_____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模板 篇16

  第一条 借款人的资格条件

  借款人应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任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 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的规定,借款人的购房补贴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全额/差额补贴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 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 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 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

  乙方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三年工龄折抵创新后一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 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十年,则不能全额取得购房补贴,调离时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条 担保

  乙方持因私护照出境而暂时离开甲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对甲方的十年服务期未满,则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人,作为归还甲方借款的担保。如果乙方不能继续履行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又不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归还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相应比例退款。

  担保人应限定为甲方的正式员工,由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因各种原因调离甲方,不及时偿还甲方借款余额,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标准按借款余额与借款年限来计算(利息按国家规定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借款合同模板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与乡(镇)村第联保小组(乙方)双方协定,自愿订立本协议。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书及借款借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联保小组保证遵守《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和各项规定。

  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农村合作银行在最高贷款限额内(见列表),对借款人分次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余额。在此期限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联暴贷款协议。

  三、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不超过上述终止日。每笔贷款利率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手续生效后,借款人按货款人的要求,保证将所借货款用于申请用途,接受农村合作银行监督。

  四、联保小组中的借款人与其他借款人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进行互相联保,并一致推荐为组长,协助农村合作银行货款收回。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联保人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本协议乙方中任何一户违约,其它各户自愿承担全部连带清偿责任。

  六、保证范围:包括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需各项费用。

  七、偿还方式:货款到期,农村合作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扣收,或由借款人、保证人主动偿还,逾期货款利息按月息 %结息。结息以约定日为准。超约定日部分,按农村银行罚息规定计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借款合同模板 篇1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商定,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二、借款利息:(月利率/年利率)%,乙方应自借款日起每(月/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三、借款用途: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年/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还款及付息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利息及借款期限,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利息:人民币 元整(大写: );乙方应自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返还本金及未清偿利息;

  (2)、乙方根据双方约定利息及借款期限,应于每年度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利息:人民币 元整(大写: );乙方应自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返还本金及未清偿利息。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若变更住所或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足额支付利息及本金。若乙方提前还款,应取得甲方同意,并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借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及本金;

  3、乙方应向其配偶如实告知借款情况,并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

  七、解除条款:除以下事项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解除、变更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虚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或违反其他合同义务,拒不改正的;

  2、乙方陷入或即将陷入诉讼、仲裁等其他纠纷中,可能导致甲方权利不能实现的;

  3、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约定,逾期支付利息或本金,经甲方催告后三日内仍不履行的;

  4、乙方有低价转移财产或高价购买财产等其他情形,可能损害甲方合法债权的。

  八、违约责任:若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还本付息或合同被解除、撤销的`,乙方应自合同被解除、撤销之日起按借款利息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并赔偿甲方因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全部合理费用,其中律师费依照“市律发(20xx)7号《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算,其他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

  九、保证人条款:

  (保证人应认真阅读本借款合同,在此处签名表示保证人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保证人: 身份证号:

  2、保证期间:两年。

  3、保证范围:保证人对借款本金、利息及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及其他合理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起算时间:借款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或借款合同被解除、撤销之日起。

  十、其他:

  1、若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借款时生效,乙方配偶在本协议上签名视为其对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配偶:

  收条

  今本人 (身份证号: )收到人民币(现金/转账):元整(大写: )借款,立此为据。

  收款人:

  日期:

借款合同模板 篇19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随便看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

 

Copyright © 2004-2023 triyi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0:5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