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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范文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通用18篇)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户口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__岗位,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第52条至第55条之规定,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依法确定或者其它形式协商制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依法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法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乙方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经职代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法定程序讨论通过。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果是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 合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二、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单位制度,接受单位绩效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具体岗位,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国家规定的 。

  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章 薪酬待遇

  一、单位实施具有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单位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二、甲方每月 日前(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无故扣减或拖欠。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有各种福利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解除合同,应依法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在试用期内,乙方应依法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绩效考核制度规定的情形),经过绩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市场情况变化、甲方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等情形。

  六、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或依法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办结实物交接和工作交接手续。

  九、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续签合同,可在合同期满三十天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应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第九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省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 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 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 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长工时、休息 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 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 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甲方每月_____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 日工资____ 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 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__ 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__年__月__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年__月__ 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性别:民族:学历: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所属街道办事处: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借用单位系指与甲方签订《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在中国大陆具有法人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第二条《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系指借用单位就借用员工事宜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

  第三条连续工作年限系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第二章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

  第四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以《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期限为准。《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解除、延续或终止,本合同随之解除、续延或终止。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派往工作的人员,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方式由借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乙方同意服从安排、恪守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中已作具体约定,由乙方所在借用单位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标准由乙方与所在的借用单位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给乙方,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应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1中约定。支付方式也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乙方,并由借用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可直接与借用单位书面确定。

  第九条借用单位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派遣员工劳务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根据《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缴纳或代为缴纳。

  第十一条乙方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2和《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附件1约定办理,当两个附件不一致时,以本合同附件1为准。甲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以及甲方制定的《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和《关于派遣员工享受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为乙方提供服务。

  第六章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利益、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并保证未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须遵守所在借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其管理,维护其合法利益,保守其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露或携走。

  第十四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修改原内部规章制度,也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愿意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如果乙方出现违反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约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七条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时。

  第十八条当事人依据第十七条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时,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于15日内(含15日)予以答复,否则即为不同意变更合同。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及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2.严重违反借用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不服从管理,给借用单位或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向甲方或借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

  5.违反借用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甲方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被借用单位解聘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人原因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被解除借用的情形,或者经甲方同意,可按《关于派遣员工领取待聘补助的规定》享受待聘期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自行向借用单位提出辞职,则视为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或借用单位以暴力、威胁、监禁或其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或借用单位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按约定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也可采取提前支付对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自支付之日起解除本合同,标准按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计算。无法确定乙方月工资的,按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自费赴境外留学、定居或者因私出境超过规定期限未归的;

  2.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及从事其它第二职业的;

  3.自借用单位确认的离职日期起30天内未与甲方联系的;

  4.本合同期满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5.符合待聘条件且待聘期满的。

  第八章经济补偿和赔偿第二十八条借用乙方的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借用单位追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七条规定解除、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应根据乙方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前1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乙方月工资数额不能确定的,以上一年社会平均月工资为计发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乙方已在其工作的借用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甲方不再支付。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若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收到甲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甲方除应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经济补偿金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有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了不真实的材料,本合同无效。因乙方的原因所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或借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或借用单位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支付对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九章劳动争议处理与其它

  第三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的法律部门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所服务的借用单位有利害关系,借用单位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签字: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个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注:对本条(二)(三)(四)而言,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责任,以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公司的顺利开展和应对各种情况的法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注:本条款解决的是异地工作人员(“外派”人员)规章制度适用的问题。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来自:)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8

  甲方:__建筑公司第 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

  2、乙方自费办证,持证上岗,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数量,达到甲方要求。

  3、负责工程成本核算及甲方随机安排一些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由甲方提供,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根据工程施工连续性的特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电。

  四、劳动报酬:

  月工资为/月,工资包括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险等费用。

  五、劳动纪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财务制度,爱护甲方财物,听从项目经理的领导。

  2、严格遵守财务岗位责任制,详见附件。

  六、罚则:

  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多少照价赔偿。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身体患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财务岗位责任制和甲方其他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签订日期: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

  第二条 乙方 性别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乙方(签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0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地址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 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其中订立第

  (一)、

  (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 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39;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按本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  

  第十四条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  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  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三十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签字)____日期: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日期:年 ____月 ____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宾馆员工合同范本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从事 工作

  一、宾馆员工合同范本条件:

  1;凡自愿在本酒店工作,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经面试合格者。

  2;签订本宾馆员工合同范本前须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为1个月。

  3;凡签订本宾馆员工合同范本之员工须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

  1;工资标准为既定标准,根据岗位的不同及个人表现享有岗位补贴,工龄补贴及奖金。

  2;每月享有带薪休息日。

  3;员工签订宾馆员工合同范本以后酒店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不愿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酒店将

  资补贴的形式发放给个人。

  三、宾馆员工合同范本终止及辞职:

  1;宾馆员工合同范本期满后,员工可续签宾馆员工合同范本,不签宾馆员工合同范本视为原宾馆员工合同范本的延续。宾馆员工合同范本期满后要求解除宾馆员工合同范本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酒店,否则视为违约。

  2 ;凡经考核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者,酒店有权终止其宾馆员工合同范本。离店时,可结清工资。

  3; 工作期间,屡次违返酒店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开除处理并终止宾馆员工合同范本;工资奖金一并扣除。

  4;酒店员工当保守酒店的各项商业机密;如有泄漏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宾馆员工合同范本一式两份,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违反,均可依法起诉

  乙方: 甲方代表:

  公章: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同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愿意执行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愿意协商一致,签订本用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日,乙方试用期满后,即转为甲方正式员工。

  (2)合同期满,若要续签,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办理续签手续。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从事_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

  (2)乙方在工作中要按工作岗位的要求,按质按量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应当同意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作出临时性调整和岗位安排。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酒店的经营状况,实行酒店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承担的职务和其它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即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_ 元/月。绩效工资 元/月,与营业额挂钩,以酒店的每月盈亏保本点为基准作为考核指标。

  (2)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3)甲方执行岗位工资(按岗位工资+绩效质量工资)等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甲方按规定对其进行奖励。

  (4)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酒店职位空缺情况,可给予乙方提供晋升的机会;当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贡献时,甲方将给予相应的物质、精神奖励。

  第四条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1)原则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小时(不含用餐时间),根据甲方经营特殊性的需要,乙方应延时上班时间。每周的工作时间按照酒店规定。每月休息 天。

  (2)甲方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应按酒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补休或补贴。

  (3)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及对绩效工作的考核安排或调动乙方的工作。在照顾乙方合理休息的情况下,可视需要安排要求员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岗工作,乙方应支持和服从安排。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员工教育和培训

  (1)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岗位技能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2)对有潜质的员工,酒店将提供多种专业培训,以使员工达到个人职业发展的目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

  (3)乙方须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合同期内和期满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 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或以偿付 天工资代替通知。

  2、 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不同,一般岗位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或以偿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3、 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4)乙方严重违反酒店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酒店有关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5)乙方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

  (7)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本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工资低于当地劳动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关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辞职员工如系由甲方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的,应按规定赔偿甲方出资的培训费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应退还甲方为乙方进行培训所需的费用,并补偿甲方的损失。

  第九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双方平等协商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的,应当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合同事项

  (1)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劳动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劳动

  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 、 等。

  第九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 元。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4

  一、案例:

  工作已经大半年了,公司却迟迟不签劳动合同。市民张女士不禁有些担心,怕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专业律师提醒,不签合同对员工的危害比较大,为了自身权益和以后找工作方便,最好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张女士于去年8月份与市内一家语言培训学校达成工作意向,在该公司负责行政和招生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公司和我口头约定,工作期限为1年。老板说等有了时间就会和我签合同,但直到现在,老板也没提签合同的事。而且这样的情况不止我一个人有,我们公司好多人都是这样。还有,公司效益一直不怎么好,我们觉得去找老板签合同希望也不大,所以就一直没去交涉这个事情。”张女士说,虽然工资没少发,公司却一直没给交保险,这让她很是不满,又不知该如何应对。

  二、网站律师解答:

  该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劳动法的。“都工作半年多了,肯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才对。”不签合同其实对员工的危害是比较大的。“首先,公司这么做的原因之一就是逃避为员工交保险。因为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往往不会为员工交各种保险,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才会为职员交保险。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没超过1年,且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如果这种状态超过1年,也就相当于公司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也就丧失了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再者,这种没有工作合同的状态对员工也是不安全的,公司可以随时裁掉你,你却没有有效的维权手段。”

  如果张女士在这家公司辞职,对她以后找工作也存在不利的因素。“现在很多公司要求有工作经验,你没有合同就不好证明自己的工作经验。如果你再跑到之前的公司去补签或开工作证明,为了逃避你利用这个去维权,公司肯定不会配合,这个也是比较麻烦的。”在此建议张女士及早和公司解决合同迟迟不能签订的问题,以消除各种潜在的隐患。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 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位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的具体岗位在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每月______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______月薪制,每______月为______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____元(实行______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____________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乙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作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

  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七、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6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至日之间。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7

  甲 方(用人单位) 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紧急状态联络人:

  联络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运城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概况

  1、乙方确认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甲方的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该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确保如实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种情况,如有欺瞒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联系地址及邮编为(用于通知及信息的送达):

  乙方:

  甲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岗位工作,主要负责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产品营销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业务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3、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劳动报酬

  1、双方约定乙方月合同工资标准为。

  2、乙方薪酬福利标准、薪资结构及计发办法以甲方文件为准。

  3、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对乙方岗位调整时,乙方工资按新的制度和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劳动纪律及考核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甲方的各项制度内容一旦公示后,视作乙方明确该制度内容并承认其生效。

  2、甲方根据销售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或处置,乙方对甲方的考核或处置决定不认可的,须在知晓该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逾期不提出申诉意见者,视同为确认该考核或处置决定。

  六、工作时间及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作制。

  2、乙方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时,应严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违规,按照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制度执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合理调整和安排。

  七、保密要求

  1、乙方承诺对甲方产品、业务或与业务有关的技术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有关客户及合同、销售政策、产品价格等),除非获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甲方以外或甲方内部无关的人员,也不得将任何信息用于自营或为第三方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事务。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甲方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的价值。乙方承诺离职前的15天内,或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给甲方。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劳动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并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补偿,其它相关解除合同规定,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形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及工作任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离职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

  C、乙方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留厂查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以上重大经济损失或在社会公众中损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终止

  1、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要求续签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按甲方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如未书面通知,则视为不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即终止,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合同要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书面要求后1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未按时答复的视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经过考核确认,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经营模式转变、组织结构调整、甲方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违法或违纪行为,需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的。

  十、其他约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辞职权,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应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及相关条款以甲方离职管理办法为准。

  2、如乙方和甲方订有培训服务期协议且在服务期内的,且服务期超出本合同终止期限的,则合同终止日期变更至服务期截止日。

  3、乙方必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结之前,暂停结算乙方的薪资福利及费用等。

  4、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证明、或使甲方无法将离职证明及时送达乙方等情况,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退工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之前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与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6、甲乙双方认为本合同有无效情形的,以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以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为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签字: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扬州市员工劳动合同 篇18

  甲 方:(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____月份工资合计 ____元;  

  三、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金额协商一致: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进行所有工作及业务交接并保障甲方办公用品的完好;  

  四、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____日内将上述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划入乙方的工资账户或现金支付;  

  五、乙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并收到经济补偿金后不得要求甲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和义务,以及放弃追究任何赔偿的权利。  

  六、乙方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信息)予以保密;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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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