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
范文 |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通用17篇)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今借到% , 合计折合月利息元,日利息为 元,借款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到期还本付息。连带责任保证人 : 借款人: 1、经营,否则不受以上还款日期之约束,并追还借款。 2、借款人每壹个月结算一次利息(大小月份另计),逾期加息30%,并由保证人监督履行。 3、到期还本付息,逾期加违约金(月30%)并追还欠款承担法律责任。 4、如违约不还借款及利息,除按第3 抵押物以冲抵债务,也可变卖担保人抵押物,一抵押物约定价为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如借款人延期须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认可,并以字据为准。 6、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产生的一切费(电话费交通费及每日40元误工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7、本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时,由保证人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清偿责任(包括债权人主张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保证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逾期及延期)。 8、连带清偿担保人以 现债务人以抵押。 担保人: 借款人: 现住址: 电 话: 年 月日 年 月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2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愿在互惠互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下,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本人万元美金借给乙方,乙方在确信借款入帐后,为甲方开出收据。借款期限定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借款年利率为%。 二、借款到期时,甲方须凭本协议和由乙方开出的收据方能提取。 三、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所借款项在规定的日期内交给乙方,如延迟付款,则乙方有权每日按所借金额的万分之收取罚息。 四、乙方保证在委托期限终止日,将甲方款项及其利息付给甲方,乙方如不能按期将到期款项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余额的万分之的罚息。 五、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须提前天通知乙方。 (1)乙方有权降低其利率,但不应低于活期存款利率。 (2)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3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伍佰万元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半(6个月)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所承包工程建设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程承建他项用途(例如:支付人工工资等)。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市场民间融资利率确定,为_三分五厘_。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协定的偿还方式(等额还款或者一次性结息,合同到期一次性返本)如按照等额还款甲乙双方可商议具体的还款日期等额还款。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每月的____日每季度末月____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则顺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当月停息,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之内返本,否则甲方可视乙方通知无效。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额度赔偿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公证事宜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4甲方(借款人):_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地址 :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 _月,自_____年_ _月__ 日起至_____年_ _ 月 _ 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5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借款限额 1、出借人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00元内,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2、上述期间仅指借款发放时间,不包括借款到期时间。 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放款方式 借款人授权出借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帐户或借款凭证中所记载的其他帐户: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利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借款基准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不变(即实行固定利率)。 第四条还款 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结息日为每月的第30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 2、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借款凭证中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直接汇入在出借人的还款账户。 出借人的账户名、账号或卡号、开户行如下: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提前还款及借款延期 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 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 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借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延期的,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 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的担保 借款人根据出借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公司的30%股份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最高额保证担保。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执一份,出借人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本合同签字盖章栏,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6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五、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7借款合同书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3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参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1、从20 12 年 11 月 01 日至20 13 年 11 月 01 日止,借款期限为 壹 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壹年。 2、款项到账:20xx年9月14日之前到款2万元整,20xx年12月31日之前到款1万元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每年 5000.00元(大写:人民币 伍 千元整),20xx年11月1日一次性偿还本付息。 3、利润分红:借款期限内,乙方享受甲方年利润的5——10%分红,每年计算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20xx年甲方按全年计算)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不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三十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和分红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20xx-09-10 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8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整,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_____%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止。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9借款方: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除执行《××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 二、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贷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共为________年______个月。贷款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和下列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按下列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用款和还款: 用款计划: 还款计划: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由贷款方从借款方账户扣收。建设期贷款利息由借款方在自有资金内支付。贷款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时,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五、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贷款到期,借款方如未还清本息,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代为偿还。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以直接从借款方或保证单位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七、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贷款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资金,贷款方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按本合同规定贷款利率的20%计算违约多,付给借款方。 九、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保证及时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账册及资料。如发现贷款被挪作他用,贷款方按规定向借款方加收罚息_____%,并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限期追回贷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建设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继续履行本合同可能给贷款方造成损失,或不再具备《××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所规定贷款条件的,贷款方可中止合同并限期收回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贷款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的研究、起草、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失效。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借款方如不向贷款方办理开户手续,合同即自行失效。 十一、借款方开立账户后,要将资金按用款计划从贷款账户中转到存款账户内,借款方根据分次划入资金在存款户中支用贷款。 借款方不按期将资金转入存款户的,逾期____天后,贷款方将代为划转。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单位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保证单位:_______(盖章)公证单位:______(章盖)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公证员:_______(签字)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0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________作价人民币________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1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风险告知:合同上述条文中甲乙双方已经对款项的用途做了规定,如果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或违法使用款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风险告知:关于合同的利率约定,个人之间的借款利率一般由合同主体自行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利率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上述条款是关于还款期限的约定。在借款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2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 》、《 》、《 》、《 》、《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 月 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4《合同法》的下列规定,可以适用于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1、《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6、《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7、《合同法》第211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条款: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5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睢县签订。 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 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___%。 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 四、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违约责任 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6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 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 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_月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__________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__________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账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民法典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_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人姓名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座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值或原值(元)房屋产权证编号 备注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物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出售、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所有权的,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出租、再抵押抵押物的,须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签章):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时间: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不得变更) 篇17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乙方公司股份份额中,乙方自有股份份额作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条款 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二、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所需上述借款的用途为 。 四、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五、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 (二)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害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乙方借款人自愿以其在的所占(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双方方签订后生效。 二、本合同属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贷款人: (下称甲方) 借款人: (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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