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
范文 |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通用17篇)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 住所:潮州市潮安县浮洋镇洪巷村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潮州市潮安县浮洋镇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手彩业务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以下简称公司)的手彩业务。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 元(大写: ),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时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环保、质检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将公司手彩业务在本合同签订后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 3、将公司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物品借用登记表》为准) 。 4、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5、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好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乙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手彩业务,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保证金。 3、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4、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甲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6、对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7、承包经营期间,若以公司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应每 月前据实向甲方报送手彩的财务报表。 9、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11、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2、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公司,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4、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7、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种类管理费等与本公司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8、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 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9、甲方对外所享有的债权,乙方负有清收义务。 20、乙方应自行解决承包方工人的食宿问题,但需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寝,公司将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 3、乙方损坏公司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乙方经营超出公司《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赔偿的。 7、承包期内,乙方经营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公司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公司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公司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的; 2、该公司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公司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保证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保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公司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各六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2甲方:扬州市九鼎设计事务所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决定将公司经营范围中装潢项目实行外包。经商议决定,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辖的装潢业务项目。为明确责、权、利,保障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装潢项目业务,在甲方领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服务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规。乙方承接装修工程业务,与客户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期维护、工程质量及经济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应缴纳甲方保证金壹万元整,作为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电费、网络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中止合同时退回。其它合作项目如有收益由双方商定另行分配。 3、甲方按照乙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工程款的3%先前提取管理费,其费用直接在乙方收取的客户预付工程款中收取。 4、为维护双方权益,降低风险,当乙方所承接业务的合同工程款累计达10万元时,甲方有权提留合同工程款的30%作为项目实施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确认,乙方可收回先前被提留的项目实施保证金。 5、乙方负责甲方公司吊顶、玄关、通道等项目的改造装潢。甲方提供乙方业务洽谈、设计的办公场所,办公地点为东方商务广场6楼607室,与甲方合署办公,乙方不得另外挂牌。 6、乙方不得将房屋改为其它用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物业有关规定,不得在室内、外从事有污染、噪音的生产、制作,不得堆放影响房屋维护的物品,爱护房屋装修后的各种设施并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确保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经营装潢业务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办公地点内添置的各项设备、办公用具等属乙方所有。改造完工的办公场所附属物资属甲方所有。 8、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乙方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出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及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9、乙方享有人事聘用权。乙方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须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合同期满前,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开展业务须由甲方进行财务管理,其收入支出须经甲方财务账户。乙方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要求作出不记实帐、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11、乙方开展的业务范围必须与甲方相关,其每笔业务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范围的单位签订业务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由乙方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每份业务合同均须报甲方备案。 12、为保障双方权益,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开展情况。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业务合同执行情况。在甲方检查执行中发现乙方有欺骗、损害甲方权益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酌情扣留其缴纳的保证金。 13、乙方在对外宣传时应维护甲方公司形象,其推广宣传计划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对乙方可行的宣传计划将全力支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本合同有效期为 叁 年,即20xx年6月21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合同执行壹年(20xx年6月22日至20xx年6月21日止),如若乙方业务开展不利,甲方未获得乙方业务合同款3%管理费累计伍千元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执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一条款,都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6、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签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3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树__株;__树__株;__树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阳历)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元,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或签字)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4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不: 一、甲方将承租的 承包给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餐厅装修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6 年,每年承包金 万元,前3年无递增,后3年递增10%,免租期2个月,乙方自己负责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甲方只提供经营场地,付款方式:押一付三;提前 天交下次承包金,押金合同到期后乙方不欠各种费用不计利息,甲方退还给乙方。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给经营承包金,最迟不能晚于5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剩余所有款项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自动透出,室内所有物品视为甲方所有。 二、乙方交款,甲方按时将经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通水、通电。如甲方房屋提供电量不能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乙方需要增容电量,但增容所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暖气费每年 万元。以上收费根据国家收费标准浮动。 三、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费税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合同期内需法经营,不准在本经营场所从事违法活动。乙方经营期间注意防火,如发生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监督乙方卫生质量和防火安全,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都由乙方自负,乙方承包本经营场地用途[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转让第三方经营。 四、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损坏房屋主体,装修前报装修方案。甲方提供给乙方平面图并附于该合同后,乙方有权使用室外及楼顶广告招牌。 五、甲方负责经乙方提供办照手续。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欠甲方承包金,水电费和按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保证本合同所述承包场地正常使用,如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包赔给乙方。 七、如乙方通讯地址有变动需通知乙方,否则甲方视为原通讯地址送达后即可有效。甲方发给乙方的通知自发出日期后,确认该通知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九、备注条款:符合同之日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定金,待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应支付款项全部付清给甲方,如不付清本合同无效,5万元定金不退乙方。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5甲方:扬州*九鼎设计事务所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决定将公司经营范围中装潢项目实行外包。经商议决定,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辖的装潢业务项目。为明确责、权、利,保障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装潢项目业务,在甲方领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服务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规。乙方承接装修工程业务,与客户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期维护、工程质量及经济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应缴纳甲方保证金壹万元整,作为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电费、网络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中止合同时退回。其它合作项目如有收益由双方商定另行分配。 3、甲方按照乙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工程款的3%先前提取管理费,其费用直接在乙方收取的客户预付工程款中收取。 4、为维护双方权益,降低风险,当乙方所承接业务的合同工程款累计达10万元时,甲方有权提留合同工程款的30%作为项目实施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确认,乙方可收回先前被提留的项目实施保证金。 5、乙方负责甲方公司吊顶、玄关、通道等项目的改造装潢。甲方提供乙方业务洽谈、设计的办公场所,办公地点为东方商务广场6楼607室,与甲方合署办公,乙方不得另外挂牌。 6、乙方不得将房屋改为其它用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物业有关规定,不得在室内、外从事有污染、噪音的生产、制作,不得堆放影响房屋维护的物品,爱护房屋装修后的各种设施并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确保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经营装潢业务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办公地点内添置的各项设备、办公用具等属乙方所有。改造完工的办公场所附属物资属甲方所有。 8、乙方享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乙方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出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及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9、乙方享有人事聘用权。乙方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须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合同期满前,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开展业务须由甲方进行财务管理,其收入支出须经甲方财务账户。乙方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要求作出不记实帐、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11、乙方开展的业务范围必须与甲方相关,其每笔业务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范围的单位签订业务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由乙方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每份业务合同均须报甲方备案。 12、为保障双方权益,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开展情况。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业务合同执行情况。在甲方检查执行中发现乙方有欺骗、损害甲方权益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酌情扣留其缴纳的保证金。 13、乙方在对外宣传时应维护甲方公司形象,其推广宣传计划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对乙方可行的宣传计划将全力支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本合同有效期为 叁 年,即20__年6月21日至20__年6月20日止。合同执行壹年(20__年6月22日至20__年6月21日止),如若乙方业务开展不利,甲方未获得乙方业务合同款3%管理费累计伍千元以上,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执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一条款,都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6、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签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6甲方:中国水电总公司 乙方:海南弥赛亚投资有限公司 为拓展海南建设市场业务,甲方确定在海南设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区域:海南省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十五年。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叁千万元。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海南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打下基础。 2、 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指标:第一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多少都要保证),第二年度上缴底数为每年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第三年度及以后上缴底数为每年三十万元人民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六、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在海南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并办理“省外建筑企业入琼分支机构备案”和中标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负责提供乙方在海南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海南省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为乙方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由于海南省住建厅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总报总公司备档总公司及时配合乙方签定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2. 按照海南市场需求要为乙方在海南开立甲方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海南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海南开立的一般账户银行印签章。乙方没有项目投标和无工程实施时,印章交甲方保管。 3. 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4. 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如果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完税证明,则全部税收有乙方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验收乙方完税证。 5. 根据中标内容甲方应开具银行保函的: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6. 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如果乙方需要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手续。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6、乙方承包经营的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到甲方或邀请甲方法人到乙方承包项目所在地与业主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由乙方出资购置。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流程,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逐步实现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其他约定:自本合同签订后,分公司在海南使用总公司的一般转帐帐户,甲方在海南分公司的承包经 3、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乙方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乙方保护乙方的利益,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由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协商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甲方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及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账户。分公司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为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做为出资方式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 十、其他: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预付给甲方十万元承包经营费定金,待甲方办理完毕成立分公司及各种入琼各种备案手续为乙方在海南设立总公司一般转帐帐户后,三日内将第一年度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经营年度承包经营费用收据。本协议乙方领取《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总公司一般收支转帐帐户乙方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并向甲方缴纳年承包费用后合同生效。 十一.附件: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人签字(加指印) 法人签字(加指印)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7发包方(甲方):宁夏通和九鼎商贸有限公司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发挥外埠地区优势,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开拓企业发展空间,甲方拟定于xx公司固原分公司,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固原公司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内容 1.1甲方聘任乙方为固原分公司经理。 1.2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固原分公司,只限在中卫以南市辖区内从事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在辖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甲方在次 地区内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合理利益。若甲方或甲方其它下属分公司以及其它协议单位或个体,在辖区内承接,乙方应予配合可比照上述的作法享受合理利益。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x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经营期间的一切盈亏及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费及支付期间 3.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 3.2乙方付款期限及付款比例分别为每年的xx月xx日和xx月xx日分两次交清,每次为人民币xx万元整。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业务: 4.1、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承包经营有关的一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4.2、乙方承包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3、乙方在承包期间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及本合同各项之约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4.4、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由于本合同为续约合同,乙方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甲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续约手续即可)。 4.5、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的企业业绩等方面的宣传资料、企业资质、代理资格等法律文件。 4.6、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4.7、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4.8、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应妥善处理员工的合同问题,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9、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乙方承接工程所签订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有义务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注册资金及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所需的全部资料。 5.2、甲方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5.3、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4、甲方有权每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5、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手续费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 方承担,甲方负责领取。分公司公章、财务章由甲方委托刻制,分公司正式成立后,甲方将营业执照及公章、财务章等交付给乙方,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须同时将营业执照及公章、财务章等交还给甲方,双方共同将公章、财务章等销毁,并书面说明。 5.6、办理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人力资源情况,满足乙方工程投标需要,并履行审核盖章义务。 5.8、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纸的报审的审核盖章义务。提供商务标等资格文件方面的支持。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1、乙方未依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从事经营活动的; 6.2、乙方逾期缴纳承包费两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到期终止前30日或因乙方责任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债权债务情况及如何处理的报告,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应将其在经营分公司期 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经甲方确认并交还公章、营业执照等与经营分公司有关的物品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双方责任即告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若乙方在其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及法律义务未依法清结完毕,则仍应清偿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一方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8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 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 亿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 千万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 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 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 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万元的标准在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9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发包方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xx年一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万元为第一年基数,以后每年承包费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缴清当年承包费。 第五条 发包方在20xx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必须在五年折完。 第六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这负责。 第七条 20xx年底发包方留存120万元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扣除承包费后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庆业龙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两份,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0出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协议,以资信用。 一、甲方将绍兴 出租车汽车有限公司浙DT 证照齐全的出租车汽车给乙方经营,租期自从 年 月 日至按政府主管部门依旧更新为止。 二、押金支付:承租时乙方支付给甲方风险、保证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不计息。到期合同终止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违章行为,保证押金在20天内归还乙方。租金按年计算,每月上交,第一年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第四年 元,第五年 元。(到全部车辆使用天然气后租金另定),乙方在每月不得拖延,否则以元1天计算违约金。 三、承租期内乙方不得中途退租或转租,如需要退租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如车况不好,经维修后,得到甲方认可收回,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需承担违约金壹万元。(退租要在特殊情况下退租) 四、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证照和车内设施,并按时年审、季审及正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承租期内,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按公司规定最高额度保足。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在保险部门保价后乙方需按价负责修理正厂材料。并加保险赔偿百分之二十给甲方。 六、乙方承租期间,因甲方车辆欲转让,及更新,乙方必须配合,不得阻挠。 七、乙方须持证上岗,服从领导管理,做到文明营运,在营运时不得发生严重违章行为,如服务资格证、IC卡扣分造成甲方车辆更新资格取消的后果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当时出租车市场价值金额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查一份,签字后生效。 九、备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1发包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LED屏幕的广告经营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LED屏幕广告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利润分配及结算方式: 营业收入减除必要且合理的费用支出后,为双方共同的纯利润。甲方分配纯利润的____,乙方分配纯利润的____。年结算一次,首年结算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一结算期的最末结算日之后的十天内,双方须将账目算清,___方给付___方应得利润。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得方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 2、乙方若将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然后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甲方将现有的LED屏幕及其它相关设备,在承包期起算日前调试正常,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4、承包期内,甲方负责LED屏幕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修理,并保证电力的正常供应和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及电费暂由甲方支付,结算时并入费用支出,从营业收入中减除。 5、乙方负责所承接广告的制作,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每月发布总计____小时以内的免费广告或政府公益信息,广告或信息的制作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其它 1、合同到期后,甲方若重新对外发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后期添置的设备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2发包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包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 路 号 怡和山庄 小区 幢 号房屋。房屋层高为 / 米,建筑主体结构为 框架 ,建筑面积 / 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 2 年(即从 20xx 年 3 月 1日起至 20xx 3 月 1 日止)。 第三条:承包价格约定 固定租金: 前三个月每月承包价格为400元;以后的租金视经营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5%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在每个租赁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承包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包人对租赁物仅做 经营之用(经营项目必须明确、具体),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经营项目;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 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 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15 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 300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7、 无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 15 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3、 无 。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时间约定: 。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守约方支付租赁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满 日的,除应如数补交外,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依据为应付款按日千分之 叁 ),承租人逾期超过 15 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无 。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叁份,出租人贰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3甲方(车主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有一辆 牌双燃气红桥联队出租车,车牌号津,发动机号,目前车辆正常行驶,车况良好,灯光及各种设备部件齐全,机器运转正常不烧机油。该车的行驶证、营运资格准运证、养路费、保险卡、天然气合格证等手续齐全,此合同乙方签字后即代表乙方已收到该车和以上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该车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以每月 元整的价格承包甲方车辆,承包期具体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收取乙方风险押金承包费交款方式预交,经双方协商后分期预交,具体交费日期为:每月 日前必须交清。如乙方迟交或少交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下月承包费。 二、承包期内出租公司各项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负责交纳每月联队管理费、每年年检费、养路费、以及缴纳交强险基础费、计价器检验费以及出租车执照检验费(如因乙方出现关于保险事故、交强险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购买该车每年商业大额50万保险(此项保险如乙方没有按时购买,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内扣除相应费用强行缴纳),车辆保养及更换机油每5000公里内换一次。审验手续时应积极到有关部门办理,不得延误。如有延误,所造成的有关罚款从乙方押金中扣除。承包期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债务、等违法行为与甲方及车辆无关,承包期内修车及更换配件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造成的交通事故、违法(超速、闯红灯等)行为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也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范围之内的责任损失,应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索赔,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甲方积极帮助处理,未索赔前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如乙方拒不处理,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支付相关费用,如乙方造事逃逸,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司法机关裁判甲方给付义务,乙方应在甲方承担后的三日内将甲方承担的费用足额交付甲方,逾期不交付的按每月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不起时由乙方担保人承担。甲方有权持本合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乙方强制执行。以上几种行为导致车辆停运的,停运期间甲方照常收取乙方承包费。乙方报完保险后给甲方造成下年次保险费用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支付。 四、承包期内乙方应遵章守法,依法经营,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无权将车辆私自过户、转包、抵押他人、私自调改计价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该车只得有乙方与担保人驾驶,不得让没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该车,如发现上述情况,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扣除押金。 五、乙方应积极参加联队一切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应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六、承包期内如车辆发生自燃火灾、被抢劫或造成车辆报废等情况下,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支付,此车估价为 元人民币整。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身安全问题、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歹徒抢劫伤亡等产生后果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包车费用应按合同支付,不得拖欠。 八、甲方拥有一切解释权,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车辆进行出售。乙方接到通知后无条件交出该车辆。 九、如甲方需要见到车时,乙方应随时让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管理人员见到该车。如乙方无故推辞视为违约,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月租金的20%。 十、承包结束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全部手续(行驶证、营运资格准运证、养路费、保险卡、天然气合格证)交还甲方,同时应保持车况良好,如损坏应维修后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不修,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支付维修费及误工费。确定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章违法行为后,甲方再退还乙方押金。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押金。 十一、承包结束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如乙方不愿意继续承包应在 年 月 日时将车辆整交给甲方(注:应提前将车辆维修好)。如乙方未按合同执行,将视为违约,一切损失从抵押金中扣除。 十二、车辆内任何附加产品乙方需爱护,不得损坏,归还车辆时附近产品应完好无缺,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有权按市场价值从乙方押金中扣除,附加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一切政府补助费用归甲方所有。 十四、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客观、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双方经协商不能达到共识,或乙方坚持不履行以上合同条款,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车全部抵押金。 甲方(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20--年12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经甲方校委会批准,现就----学校校办工厂(以下简称工厂)经营权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承包经营期间,工厂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工厂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 3、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4、承包经营的方式为: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工厂经营权提供给甲方,乙方应承包期限内的第一、第二年度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金60万元整,此后,每年在上年度承包金基数上递增5%。乙方应在承包期限内的每年12月30日前将该年度应上缴的承包金按时上缴至甲方。 5、发包方的权利 5.1有权维护工厂的利益不受损害。 5.2有权监督工厂在承包经营期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 5.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乙方上缴的承包金。 6、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6.1不得以任何行使干涉乙方的经营权。 6.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6.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7、承包方的权利 7.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指派的代理人作为工厂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全部职权。 7.2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工厂享有自主、独立的经营权,具体权利如下: 7.2.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工厂的领导机构,并甲方备案,承包期满后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行解散。 7.2.2有权决定工厂的机构设置,指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7.2.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7.2.4有权 7.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7.4乙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工厂的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8、承包方的义务 8.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纳的各项税费。 8.2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保证工厂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并在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按照承包开始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清单交还给甲方。 8.3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义务。 9、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对工厂承包经营所有产生的全部税后利润均归乙方享有。 10、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不得随意解除。 10.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任意合同一方的利益受到重大影响的,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10.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致使工厂经营不正常,或乙方无法继续经营,或使得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合法保障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承包费用,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0.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0.6本合同期满30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指派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应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 11、违约责任 11.1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2乙方不按期上缴承包金的,应自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乙方对承包期间对其掌管的企业资产未尽到合理维护保管义务,导致财产出现灭失及不合理损坏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1.4甲方如违反本合同11.1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向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外,还应按乙方向工厂的实际投资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附则: 12.1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工厂的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由双方作出书面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2.2在承包期间,工厂按照上述双方确认的债权、债务清单回收达帐的承包经营前债权,不得作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收益予以计算;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工厂对上述确认的债务清单中予以清偿的债务部分可作为承包金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上缴甲方的承包金中予以抵扣。 1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校委会关于在承包期间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有效决议文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2.4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决定将工厂继续承包经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12.5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2.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2.7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 (签章)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签字)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5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一、承包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计划开业时间为: 年月 日) 二、合作内容: 甲方经营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项目内共有7座小木屋售货亭,现将其中 座租给乙方独立经营,亏盈自负。。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聘用人员登记表等相关入职资料、促销计划、经营项目名称必须交由甲方备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经营报表等销售报告。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越权经营,不得哄抬价格,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关门歇业。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开展售货亭的装饰、前期准备工作。 6、乙方须遵守甲方运营部的管理制度及参加甲方的各项培训和会议。 7、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每年至少做不少于次促销。 8、乙方必须取得工商、卫生等部门核发的证照;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9、乙方承诺所经营项目与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调整售卖商品时需经运营部经理同意。 11、为了维护景区整体形象,乙方必须与甲方统一着装。 12、乙方承诺不经营欺骗消费者的项目。 13、乙方如出现食物中毒等事故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4、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过甲方,转让价格由甲方制定,转让后甲方收取5000元手续变更费。 15、甲方员工消费享受8折优惠。 四、乙方提供的条件: 1、具有一定的餐饮经验和人脉关系。 2、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五、甲方提供的条件: 1、甲方负责场地、木屋售货亭的提供 3、提供海报、工作服。 六、费用分摊 1、场地木屋管理费合计 万元/年。 2、乙方负责人工费用、商品耗材、水电费等。 八、结算方式: 乙方按市场价对游客出售所需商品,水电费每月底由公司统一收取。 十、违约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合同签订后,乙方私自将售货亭装让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区资源从事非法行为。 (3)经核实,乙方连续三天无故未开门的。 3、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撤消,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通知,并盖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严格执行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等国家法规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6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20xx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xx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xx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经营合同格式 篇17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交车日期: 车上备品: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乙方担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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