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
范文 |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精选9篇)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1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xx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xx】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xx】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xx】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时间确定方式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二、坚持安全健康原则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三、掌握审准操作流程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指导机构提前准备 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国务院《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五、落实日常防控举措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3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15至20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100—250mg/L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省政府“苏政办发【20xx】98号”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办【20xx】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2一、恢复线下培训时间 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经防疫检验合格后,于5月6日起可恢复线下培训。 二、落实防疫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严格对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复课审核查验,牢牢守住学校和师生安全防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落细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失管漏管。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法人代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专门工作机构,全面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加强与属地教育部门、疾控部门、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全面排查教职工和学员信息。建立教职工和学员“一人一表”健康档案。所有教职员工和学员均需申领“健康码”“甬行码”或甬行证,并填写健康申报表。全面排查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等重点地区、境外来甬和有流行传染病史的教职工,以及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有关联的教职工信息。 (四)按规程科学处置。各培训机构应对照“宁波学校新冠肺炎排查应急处置流程图”,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制定应急处置流程。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划分的疫情管控风险地区等级,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教职工和学员实施健康码分类管理。“红码”和“黄码”教职工和学员一律不得返岗复课,“绿码”“甬行码”或甬行证的教职工和学员在亮码(证)测温符合规定后可以返岗和复课。复课后,对返岗的教职工和复课的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按应急处置流程科学处置,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同时,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即进行相关场所消毒。 (五)配备疫情防控必需物资。复课前,培训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 (六)开展全方位的环境清洁整治及消毒工作。复课前,设立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用于暂留检查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工或学员,避免交叉感染。组织教学场所和办公场所卫生大扫除,彻底消除疫情防控隐患;教学场所和办公场所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并定期以稀释的漂白水等消毒剂进行消毒。教学用具用品、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使用消毒剂定期进行消毒。做好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持厕所清洁,定时清洗消毒,洗手间内必须设置洗手液、肥皂和用完即弃手纸并张贴正确洗手方式。消毒工作要做好记录备查。 (七)严格出入门禁管理。培训机构根据属地要求,申领“宁波全域一码通单位专属二维码”。复课后,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出入登记管理,教职工和学员一律凭“健康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测量体温正常后进校。严格落实学员错时报到、错时上课、错时放学制度。 (八)切实做好教职工和学员安全防护制度。复课后,教师和学员课堂上要佩戴口罩。教室内学员的座位安排要有一定距离,严控同一班级上课学员人数控制。停止不必要的教职工集体活动。要保持教室、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学习、生活、工作场所通风,保持内部环境卫生清洁。教职工和学员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办公室。引导教职工上下班、学员上放学时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严格落实复课期间学员、教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学员、教职工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凋。 (九)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培训机构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技能的业务培训,并针对预案开展现场模拟疫情的应急演练,做好突发疫情送医处置工作,以提高应急管控水平和能力。加强专题培训,确保所教职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面对突发事件时快速精确识别、及时规范处理。 (十)加强宣传引导。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微信群、QQ群、钉钉群、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以及告家长书等形式传播防疫知识,提高学员、学员家长和教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正确对待疫情和子女教育,高度关注教职工和学员的身心健康,加强疫情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焦虑情绪,精确实施心理干预。 (十一)做好应急服务保障。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因隔离等原因误课的学员,培训机构要做好调课、补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的妥善安排和沟通。 三、申请流程(略) 1、前期准备 2、复课申请 3、现场检查 4、发文公布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机构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和原则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机构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区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 一是宣传教育。 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机构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二、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机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机构稳定。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机构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机构了解掌握情况。 3、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机构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机构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宿舍、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进入机构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机构,谢绝各类来访参观。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和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完善学生因病缺勤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应急预案启动 机构(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营业: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营业: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机构可营业。营业后机构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勤登记追问制度和午晚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机构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机构。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 3、机构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机构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机构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机构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如果疫情加重时,机构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托管代餐。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4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xx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41、2—20xx)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各专修学院、从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无需许可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在执行相关审批、登记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xx〕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xx〕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xx〕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xx〕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5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江苏省市教育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防止和隔断疫情输入本机构,打赢疫情阻击战,现就春学期开门营业及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学安排 (一)开学前期准备 1、做好人员(学生、家长、老师、员工)排查尤其窗口期防控工作,努力将疫情阻隔在机构之外,为正式开门营业稳定的托管代餐辅导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2、采购、备齐开学必需物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持式红外体温监测仪、消毒液等。 3、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大检查,防止因放假未用产生安全事故。 4、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喷雾消毒。 5、制定食堂运转详细方案,严查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控食品进货渠道,严管食品进入校区流程。 6、制订老师、职工先期返校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营业接送流程 1、通知学生自行检测体温,若体温超过37、2℃,暂时不要返校,继续居家观察休息。 2、学生将分年级、分时段、进入校区,进门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进入校门;若体温超过37、2℃,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进校后自行安排好宿舍床位,打扫卫生,整理环境,做好相关准备。 (三)开学后续保障 1、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2、结合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师生懂得感恩、心存敬畏、珍惜美好、热爱祖国。 3、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师生正常佩带口罩,切实加强每天师生午检、晚检工作。 4、师生错时、分散、用餐、放学。三个年级段分开就餐、分时段就餐,就餐、放学途中不要讲话,减少交叉感染。 5、强化网上教研,保证教研质量,减少老师之间的直接接触。 6、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每天喷雾消毒。 二、重点工作 (一)压实防控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最大决心、最严措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各位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明确职责,做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二)全面摸排情况。加强与市场监督局、教育局、居委会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三)控制聚集活动。在疫情解除前,不进行大课间休息。 (四)加强综合管控。严格校区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入校,所有进入校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按照公共场所现场消毒技术方案要求,全面清理卫生,进行预防性消毒。正式开学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校区集中消毒、排查传染风险、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和舆情应对等工作,保障顺利开学。 (五)健全日报制度。成立巡防小组,建立师生员工请假缺课登记和溯源追查制度。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每日身体状况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由学校作出相应处置。继续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须在1小时内向市场监督局报送相关信息,按照疫情防控相关程序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强化教育宣传。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控知识课,通过观看视频、专题图片展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注重学生习惯养成和日常行为引导管控,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加强老师等相关人员防疫卫生管理专项培训,完善相应设施条件,提高校区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七)家校防疫一体。健全完善家校疫情防控沟通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指导家庭开展疫情防控。引导家长配合机构做好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排查,第一时间向学校反馈学生身体异常信息,组织开展必要的心理疏导和线上学习辅导。 (八)规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各负责人24小时联络畅通、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6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按照科学精准防控和分批有序返校复学原则,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具体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时间和范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安全、稳妥、有序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返校复学,特制定本方案。 复学准备 (一)加强人员全面排查。 返校复学前,封闭在校的师生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得离校。各学校要对拟返校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排查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的14天内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和隔离管控等情况,建立登记台帐,做到人头清、人数清、位置清、管控措施清。具备条件的师生员工方可返校。 1、自市域外重点地区(重点管控和重点关注地区,下同)来(返)x师生员工(包括共同居住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x,抵x后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师生员工本人或与共同居住人返连后有过接触史的,需待管控期满后,持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2、自市域外非重点地区来(返)x师生员工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x,抵x后24小时内再做1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3、师生员工(包括共同居住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在病愈出院并解除隔离观察后,师生员工须持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出院证明、社区出具的解除居家健康监测证明,以及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并按要求落实随访监测。 4、师生员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应暂缓返校。待管控期满后,持社区出具的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证明以及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5、对于行程卡带星号的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学校应跟踪确认其是否去过重点地区,并核查已落实管控措施后方可返校。 6、师生员工实际居住地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和未公布但比照“三区”管理的暂不返校。待以上地区解除相应管控措施后,师生员工持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7、师生员工(包括共同居住人)14日内到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按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期满后,师生员工持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上述人员须于入校前一天将有关材料通过微信等途径提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或所在部门负责人,报请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各学校要建立信息化排查系统,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的动态排查。 (二)做好入校前核酸检测。 师生员工返校前两天在校内分区、分时、分批次每天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两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返校。实行封闭化管理的学校,住宿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后不许离校,实行封闭管理,校外师生员工(包括前期居家学习的走读学生、教职员工等人员)在入校前两天由学校组织在校外设点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入校前进行核酸检测,建立检测人员台帐,不落一人。检测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至少1米线距离。尽量安排在户外操场检测,确需安排室内的要选择通风良好的走廊、体育馆等场所,单口进入、单口离开,人员不交叉。师生员工往返学校核酸采样途中须加强个人防护,做到家校点对点、“两点一线”。以上核酸检测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免费安排,各学校要在复学前主动与属地做好沟通对接。 (三)做好环境清洁消杀。 返校复学前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提前做好教室、卫生间、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教研室、食堂、宿舍、浴室、超市、电梯、运动场等公共场所、重要部位的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要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各学校在复学前,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校内各场所和物体表面至少进行1次预防性消毒,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四)做好防疫物资和健康监测场所储备。 各学校要盘点现有防疫物资储备,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按照1个月需求量补足校内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体温计、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鞋套等。要核对防疫物资有效期,对原有过期的防疫物资要及时更换。寄宿制学校要挖潜自身资源,按照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健康监测场所。 (五)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人员对教室、宿舍、食堂、专用教室等重点场所建筑,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燃气、水电和危化品,食品原料存储保质等校园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审核。 校外培训机构拟恢复线下教学活动须提前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等相关部门现场审核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xx年8月版)的通知》规定,凡不具备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按要求进行通风换气等疫情防控条件,或不能落实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有效落实全员健康监测、准确登记师生名单以便流调、每天对培训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以及教职员工在恢复线下教学前48小时内全员核酸检测和人员排查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切实保障师生公共卫生安全的,一律不允许恢复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活动后,要对参加培训学生严格落实“日排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班级、不聚集及比照中小学落实师生员工核酸检测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风险。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师生参加或举办校内外聚集性活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严格审核、加强指导,加密加严跟进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七)做好入校秩序管理保障。 学校在返校复学前要认真做好校门前的引导分流隔断设施、观察区、一米线标识、测温和安保设备等准备,安排好足够的人力、物力保障,确保返校复学时入校测温、验码有序、规范、不聚集。校门醒目位置应设置来访人员测温、验码、手消、登记等流程提醒图示。 (八)强化应急处置。 复学过程中,学校或学校所在区市县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情况的,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马上研判,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严格把好校门关口。 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确需入校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身份验证、卡码联查、测温登记;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行程卡和健康码(学生除外),并检测体温;对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隔离观察、就诊排查;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二)严格做好健康监测。 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实施师生员工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措施,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建立并完善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建立“一人一台账”,重点监测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肌肉痛、结膜炎和腹泻等症状。加强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如有发热、咳嗽等上述症状、或者健康码“黄码”以及因其他疫情感染或传播风险增大等原因,要主动配合落实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在感染风险排除前不返校、不出行。 (三)坚持做好“日排查”。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专班负责“日排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复学前有关要求做好返校人员排查,并要在每日收到《域外重点地区汇总表》后,立即反应、第一时间组织按表排查,排查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所有师生员工(含各类外聘人员),也包括师生员工的共同居住人员,做到及时、全面、精准掌握情况,确保“四个查清”、不漏一人。 严格落实域外来(返)x师生员工(包括共同居住人)的提前报备、核酸检测、对表排查和管控要求。学校要加大对家长主动、如实报备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健康状况、旅居情况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平日随机抽检,休息日、节假日返校前一天加强查验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行程卡、健康码等措施,杜绝因瞒报、迟报等原因导致的违规返校现象。 师生员工为入境人员的,需入境超过28天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共同居住人员入境闭环管理,师生员工可以正常到校。 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为密切接触者的,需按规定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服务管控措施后,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师生员工的共同居住人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主要包括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国际机场相关人员及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一线人员,口岸进口管理服务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线人员等)的,在其闭环管理解除后7日内,师生员工与其有接触史的,学校要认真排查并报属地教育组,经研判排除风险后方可返校。 返校复学后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如出现被隔离管控等情况的,学校要根据风险等级立即对师生员工在校内活动轨迹及人员接触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对关联的师生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未按要求报备和落实管控措施,导致师生员工违规返校,造成校园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要按规定予以处理,其中,是家长的可视情节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四)加强师生员工闭环管理。 住宿的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离校须请假报备,登记离校行程轨迹,不去登记之外的地方,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走读学生和通勤教职员工实行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闭环出行,严禁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上班上学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私家车的师生员工要乘坐私家车到校;家校距离相对较近的采取步行方式到校,途中避免与他人接触;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加强个人防护,佩戴N95口罩、一次性手套,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交流,尽量不触碰其他物品,下车后及时手消毒、更换口罩,并在校门口的消毒区做好脚底消毒。 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都要做好健康管理并进行承诺,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减少社会活动,非必要不外出,不网购境外商品,接收和拆封快递要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外出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自域外来(返)x的学生共同居住人,抵x后7日内尽量避免与孩子直接接触。严格执行师生员工离连参加会议和活动审批制度。通过学生轨迹APP小程序、学生自记日记等措施,做好学生日常行程轨迹管理。加强校门口管理,家长自驾车接送孩子,在指定位置接送后快速离开。家长在校门口接送孩子时不聚集、戴口罩、即接即走。 (五)加大核酸检测频次。 各学校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返校复学前核酸检测要求。返校复学后,所有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每周按照比例进行核酸抽检。师生员工每周抽检2次,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一和星期四或星期二和星期五两天。其中,学生(含幼儿)每次抽取25%,每周完成50%人员检测(采取同桌隔座抽取);食堂、保洁、安保等后勤工作人员(含校内临时聘用的后勤工作人员),每次全员检测,每周完成2次;其他教职工和与重点人群共同居住的学生每次抽取50%,每周完成1次全员检测。 每次抽取的学生做到班级全覆盖、宿舍全覆盖、专业全覆盖。每次抽取的教职工要覆盖全校各部门。幼儿园幼儿按照家长“知情同意”原则进行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安排进行调整。 按照市防指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疫指综发〔20xx〕号)要求,各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和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原则,由区市县(先导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属地教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免费检测。 (六)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检,排查潜在风险,及时整改。落实对教室、卫生间、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教研室、食堂、宿舍、浴室、超市、电梯、运动场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保洁及环境消毒等措施。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必须消毒。加强食堂就餐管理,实行错时错峰、同向就坐或安装物理隔离板、保持适当距离。浴室要延时长、分时段、限人数使用并减少学生淋浴时间,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七)加强活动管理。 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精心安排课间操活动,保持1米距离,做好防护。因校制宜实施网格化防控,尽可能划小管控单元,学生不串班级、不串楼层、不串宿舍,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初三、高三年级与学校其他年级尽量不交叉。 (八)加强个人防护。 幼儿园教职员工应佩戴口罩,在园幼儿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师生员工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均要佩戴口罩,户外运动可不戴口罩,户外聚集性活动应佩戴口罩。学校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在校期间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超过4小时、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坚持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宿舍要勤消毒,多通风。坚持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 (九)加强入校物资防疫管理。 进校物资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消杀和人员防护,司乘人员不得入校。严禁外卖、快递及网购物品进入校园,防止疫情输入风险。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十)加强人文关怀与心理辅导。 要关心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与关切,加强被管控师生员工的人文关怀,重视线上线下教学转换期师生心理疏导。建立心理辅导团队,积极疏导师生心理压力,强化心理支持与援助。 (十一)提高校园后勤服务水平。 增加校园后勤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保证学生洗浴等校园生活不受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提高食堂饭菜质量,丰富菜品菜式,为学生提供营养丰富、多样化、高质量饮食。 (十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安全的全面排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建立健全考勤、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值守和巡查巡逻,加强楼内管控,防止脱管、漏管。确保校园运维安全,开展校园燃气、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保持安全运转,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做好水电暖运转、维修、垃圾清运、消毒、校园环境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别要对电路线路安全性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安全检测,对学校电力负载容量进行测算,如果容量不够要进行扩容,坚决防止用电火灾发生。 (十三)召开复学前线上家长培训会。 各学校要在复学前精心设计并组织召开一次线上家长培训会,对心理状况欠佳的学生要进行线上家访,指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性特点,注重保护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理性看待孩子学习和进步,关注孩子心理健康,不说过激话、不做过激事。指导家长理解并配合学校工作,形成家校合力,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平稳过度。严格落实市防指《守护校园安全我们同心同行——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内容要求,指导家长和学生充分理解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要求履行好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的疫情防控责任。 (十四)继续做好暂未返校学生线上教学。 各学校要对因病、隔离管控等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摸清底数,统筹调配资源,继续做好线上教学。要科学安排学科课程教学、老师在线辅导,引导学生根据学习进度、项目与任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居家健身活动,做好学法指导、知识答疑、心理疏导及家校沟通,保证在线学习和锻炼效果。要保证针对相关学生群体实施线上教学的全覆盖。 (十五)强化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 关注疫情变化,强化监测预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学校所在地区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严格执行当 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认真排查辖区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跟踪整改到位。学校要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对师生员工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工作要求: (一)抓细抓实,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要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复学工作。各地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作为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在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形势下,承担着严防疫情传入校园,确保校园师生身体健康、安全的重大责任,务必牢固树立“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意识,严格按照《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等要求,抓细抓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的防控意识,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筛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九个到位”,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科学、有序组织返校复学工作,守牢不出现校园疫情底线。 (二)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依据《大连市全面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一地一案”和“一校一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三案一图”,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隔离转运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图,建立学校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负责全面落实常态化时、本地出现疫情时和学校突发疫情时三个场景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到体系完备、科学精准、快速反应、防控有力。要加强联防联控,学校要与属地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和疾控机构做好对接,做到“点对点”“人对人”,确保沟通顺畅、保障有力。要强化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处置及时、有序、有效。 (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四个底线。 在做好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同时,守住“四个”底线。一要守住校园安全底线,落实好“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教育系统场景化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坚定不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三要守住生命健康底线,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精准干预及家校协同。四要守好信访稳定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理,加大不稳定因素、信访苗头及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稳控力度,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自查和巡查,发现隐患,立查立改,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全员疫情防控责任。督导组要下沉到基层,重点对校园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7一、演练目的意义 针对当前肺炎传染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完善和健全分工明确、通力合作的联防联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传染病的发生,适应传染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的需要,提高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故的指挥协调、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促进学校防控和救治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切实提高全员防控能力,有效阻止传染病的传染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特举行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引导员: 值班领导: 隔离室观察人员: 校门口测温组: 物资负责人: 消毒组: 疫情报告负责人: 疫情演练监督负责人: 疫情演练信息上报人员: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参演的人员;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都应佩戴好口罩,相关人员穿戴好隔离服、防护服等服装。 1.演习人员 按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规定所有内部应急组织和人员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排查救助疑是病人,及时上报;保护公众安全健康;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病员: 五、演练地点时间 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8:30分 地点:校门口隔离室前、隔离室中、初中教学楼及校园其他防控部位。 观摩人员:所有参演人员。 六、演练内容 (一)学生佩戴在校门专用通道测量体温,前后相邻两个间隔一米,有序在校门口排队。在校门口体温监测点发现某学生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疾病症状。 演练流程一: 步骤: 1.当高三(1)某个学生经测温设备初次筛查,发现测得此名学生体温38.2摄氏度。此时立刻终止其他学生测温。值班主任范育权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当天值班领导张雨。 2.值班领导张雨指示另一位穿戴好防护装备主任潘志爱将该同学带到应急隔离室,同时专业消毒人员对测温通道、此学生到隔离室的途径路线及时喷洒消毒液。 3.保健老师张慧用水银温度计对该学生二次体温检测,询问当前身体状况、近期行程状况(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在《校园疫情突发情况登记表》记录。 4.经过5分钟,测温显示该学生体温为38.2,值班主任范育权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张雨,张雨校长立即联系乡镇疫情防控处置机构,派救护车来学校,联系总务处安排人员消毒,联系家长到定点医院。 5.总务处指派消毒人员对校门口相关区域、隔离室、相关物品进行消毒。并对一次性防护服、口罩等进行消毒,装入专用垃圾袋,防止病毒再次传播。 6.班主任黄波对该名学生情况登记并上报因病缺课记录。 7.疫情上报负责人汪仁奎上报县教育局。 演练流程二: 步骤: 1.消毒药水的正确配兑。由后勤张义珂老师、冯加权师傅演示。对每升浓度250--500毫克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按1:100(1升消毒液兑水100升)。浓度75%的消毒用酒精不能再兑水稀释。 2.参观学校洗手池。 3.参观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室 演练流程三:开学后,老师上课中发现疑似疫情者,我们学校作出以下应对演练措施。 步骤: 1.在上课时发现一名学生高烧、咳嗽,立即联系班主任李占云。xx老师同时稳定班级秩序,带领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指定教室上课。 2.班主任即刻带领该学生至原行政楼一楼最东边的隔离室。保健老师张慧用水银温度计对该生二次体温检测,发现体温仍然异常,咳嗽不止,询问当前身体状况、近期行程状况(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在《校园疫情突发情况登记表》作详细记录。 3.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疑似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当天值班领导张雨立即联系乡镇疫情防控处置机构,派救护车来学校,联系总务处安排人员消毒,联系家长到定点医院。 4.现场副组长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5.现场消毒组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由隔离室观察人员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如传传染病、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8市教育局发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要遵循“一停、二定、三化”的工作原则。 1“一停”是指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2“二定”是指定时和定人。定时是指根据培训机构复课前、复课当日、复课后三个时间段,各培训机构梳理工作准备内容,制定预案,确定各时段、各岗位职责的工作内容。定人是指因时因岗,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落实每项工作的“管理员”。 3“三化”是指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网格化是指组建教学班级、培训机构、属地教育局的纵向网格。清单化是指做好一事一清单。责任化是指做到事事都有“管理员”,落实主要负责人、培训机构负责人、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所有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根据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与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同步。具体复工复课时间将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的教职工不复工(聚集办公),提倡电话、网络在线等形式办公。经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通知后,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相关材料报备并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方可稳妥复课。疫情防控期间,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网络线上授课内容不得早于学校进度。 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需申领省健康码,作为其进入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凭证。凡获取省健康码绿码的,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返岗工作。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以备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在场所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员工、家长的疫情防控意识。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开学时间后,由各培训机构自愿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进行抽查。 复工复课后,各培训机构要暂停使用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做好日常性消毒,以清洁为主,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教学区域、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 ▲开展手部卫生教育,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等。落实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申报。 ▲建立教职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缺课学生追踪制度,有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上学,停止培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 ▲在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即进行相关场所消毒。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设立隔离观察室,配备紫外线灯等设施设备,用于暂时留观体温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避免交叉感染。 复课防控方案范文 篇9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保障我校师生健康,特制订本开学疫情防控方案。 一、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培训机构复课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中小学校复学之前,严禁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具体复工复课时间将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下集体活动。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前应向各学区提出复课申请,经学区审核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聚。申请时要提供申请表)、防控方案)、以及返岗员工名单 二、严格把关,落实培训机构复课前准备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废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员工健康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通知所有员工在家每日2次测量体,如实记录健康状况。员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员工健康登记表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由培训机构建档备查)。做好新进员工健康审核工作。 2、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 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健康状况,充分利用“健康码”精准掌握健康情况,机构要按照“返前有方案、途中有秩序、返后有制度”的要求,对现仍在市域外的员工,提前告知下列三类员工必须推迟返岗: 一是湖北及境外等重点疫区员工; 二是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及境外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与病例密切接触史)员工; 三是身体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员工。如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按规定逐级向县疾控中心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及防疫物资准备工作。 要按照《校园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防疫物资,按照员工每人每天消耗1个口罩的标准,配足至少1周用量口罩。按师生员工数、培训次数,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三、规范到位,强化培训机构复课后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 所有员工进入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健康咨询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到岗上课。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学员家长)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要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圈、地点和接触人员,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等要求。 2、严格学员身体健康审查。 所有学员必需进行健康状况排摸和体温检测,学员需提供健康绿码等有效证明,确保所有学员身体健康 3、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 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记录包括师生员工身份信息、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根据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且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高,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室。 4、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 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学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机构员工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每人每天1个),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口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清洗等工作。 错开时间上下课,错开时段休息,以下为本校区排课时间表:略 5、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定期对门把手、扶手、楼梯、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 6、强化宣传教育和沟通工作。机构要通过多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别是强化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四、加强监,建立培训机构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各机构根据需要确定1名防疫联络员,按要求报备员工摸排情況和疫情情况,机构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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