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
范文 |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一,为保证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强公司内部车辆,井队值班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部门,各井队要求用车单位向调度室申请登记并申报用车事由,车队据此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车辆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门和个人先到调度室真写《小车申请使用单》然后到车队登记,车队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用车人必须在行车记录和加油票上签字认可。 三,内部车辆管理: 1.要求车队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表》所设内容认真填写,严密监控内部车辆运营状况。 2.车辆费用结算,由车队依据《内部车辆行驶单》《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所记载内容与司机所带《公司车辆行车记录表》核对无误后并交财务一份,《小车耗费情况登记表》进行挂账。 3.日常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司机要通知车队,确认维修项目,价格,维修时间,车队审核后,才能实施。 4.额定油耗: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油耗指标,按百公里油耗指标执行,月底依据所报油耗,由车队进行综合核算,评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同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不会检修时,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维修意见。在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末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去维修,无论在定点修理厂或在行途中,经车队同意的修理或购置的新配件必须交回旧配件。 3.出车在外时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如车要离开时要锁好保险锁,车辆被盗,司机要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若属于个人原因,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1.车辆开支:车队司机所有不能预算的开支,都要向车队领导汇报,确认其合理性才能实施,事先不汇报,而私自开支的其本人承担全部费用。 2.司机对车队和调度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以向经理反映。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或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六.司机末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习驾驶。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由车队解释各部门 七.值班车管理规定: 1.驻井队值班车下派到井队值班,车辆调派使用由井队长负责,车队协助管理,每月由井队考勤考评,月底报车队备案挂账,驻井值班车要服从井队管理,不经井队允许,不得私自开车,不得将车辆交给公司,井队或其它人员驾驶,出现任何问题,公司不负责任。 2.货物转运,损坏赔偿: 值班车将货物装上车后,开据入库单或,所装一切货物的责任都由司机本人承担,要保证货物安全运送到位,到井场或目的地卸货清点无误后,责任即可免除,如所装货物丢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如遇道路翻桨,老乡挡路,天阴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导致遇阻司机应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4.密切注意车辆性能变差,下降当燃油与润滑油的消耗增多,劲力性下降时向车队汇报,以免造成车辆使用成本增大。 5.对于值班车加油,应按规定程序,上报井队长,队长安排人员确认无误时才可加油,井队出具出库单,写明数量,使用人,负责人签字,在将出库单交回车队车队交回财务挂账。 6.值班车应认真填写《井队值班表》和《行车记录表》,井队领导考评后,上交车队,车队将此表交回挂账,每月月底必须将两表交于车队。 7.驻井值班车私自使用井队燃油,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伙同井队人员共同作弊的,井队人员交行政办处理,予以除名处理。 8.车队依据各部门的申请,合理调派所需车辆,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八.工作原则及标准: 1.原则性:坚持执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按车辆使用范围和对象配车,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科学性:要求熟练掌握公司车辆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见性,计划性,统筹安排,灵活调度。 3.合理性: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跑弯路和绕道行驶,不一条线路重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灵活性:从公司的实际复兴出发对于紧急要用车的,要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耽误生产。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客运公营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3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4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 油料的补充 4.5.1 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 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5第一条公务车仅限用于公司公务接待,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纳入用车人(部门)核定的车辆费用,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条派车单制。公务车辆派出执行派车单制,用车人用车前需严格填写统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车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派车单),司机见派车单出车,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否则由司机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签字并由司机在一个工作日内持派车单由车辆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流程。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完毕后交由本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签,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由行政主管签批,最后由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派车。事情紧急时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回来后由用车人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派车单及相关程序,否则由用车人个人负责本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否则由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共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并对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各处以1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五条用车费用。公务车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费(见附表二),行车里程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司机报销时需附派车单,一次一报,财务部门按派车单进行审核报支,并计入用车人部门车辆费用,没有派车单或派车单没有严格履行签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核报支,否则由财务部门负担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凭票实销。 第七条差旅费。司机差旅费按普通员工出差标准凭票报销,若一天多次往返济南等就近地区且当天返回的,补助40元伙食补助,报支时必须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签批,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此标准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财务部核查后报支。 第八条车辆维护与维修。司机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车辆付费维护、维修前由司机填写《某某公司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简称:《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见附表三)经车辆管理人签字同意并经行政主管审批,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并凭《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报销维护、维修费用。 维修、维护费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时由行政主管签批;超过1000元时由董事长签批。无《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或未到指定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的不予报销;如因司机未能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而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对司机给予10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外租车辆。当公司公务车辆不在或不足时,须报经行政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车部门自行向外租用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持单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支;外租车辆按1.35元/公里报支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租车所有费用全部在用车部门费用内列支。 第十条严禁将公司公务车辆非派出时间开离单位,特殊情况时需经行政主管批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司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 (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二)车辆管理人须严格审批派车单,保证派车单所填项目真实。 (三)严格审查用车费用。 (四)定期检查车况,监督司机对车辆的修护和保养。 (五)负责对司机的安排与管理。 第十二条用车人管理。 (一)用车人须公务需要才可申请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二)如实填写派车单,写明目的地等项目。 (三)外出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司机绕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须电话向行政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用车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司机管理(对所有司机适用)。 (一)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二)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手机管理制度执行。 (三)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第二条规定到办公室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执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行政主管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六)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公司企业简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共礼仪、青岛市简介,此项内容作为司机上岗资格的基本考核内容。 (七)司机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所载目的地出车。出车后,及时返回,不得随意绕行或无故拖延时间。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用车人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司机经核实后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6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7小区随着入住率的增加,车辆拥有量日趋增多,加上惠风西路金地段即将开通。从而产生了车辆停放需求大于实际车位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夜间停放更为突出,但也有个别驾驶员为图方便,随意将车停在主车道上,且多次规劝和温馨提示后还是我行我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车辆行人的通行和安全,对小区的形象也带来了很大损害。对该问题广大业主呼声较大,反映强烈。为此,四月七日业委会会同物业公司,居委会专题商量对策,一致认为,一定要将违反小区规约而又不文明的行为改变过来,给小区一个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对目前存在的车辆停放需大于供的问题和四月底南大门将要使用IT运营智能系统运营后车辆进出的问题,具体解决办法: 1、对小区内地面上的128个车位采取每半年抽签一次的办法,今年第一次在5月5日进行公开抽签,现在可以到客服中心或大堂服务台,凭产权证、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进行登记(对小区的地面车位采取先申请后办理的办法,如申请数超过车位数(128个)采取抽签的办法,已经付清今年的停车费的优先核准,对于已付费的业主自动续到缴费日期);收费标准按原定价每月120元。出租住户暂不考虑。 2、目前业主已购买而未使用的地下空置车位仍有余量,有意租用可与客服中心或大堂客服联系,物业公司会积极协助与车位业主联系协商。 3、对于未抽中小区车位的业主我们已同小区对面城南大厦的物业公司进行磋商约定,同意我小区车辆停放过夜。 4、停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7:00时到第二天早晨8:00时,周六和周日、节日期间可全天停放,停放地点在城南大厦地面的车位。收费标准每月100元。缴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有关办卡手续证明与本小区相同。 5、夜间车辆还可以在鄞州银行门口免费停放。 6、对本小区主干车道口乱停放的车辆,经物业管理人员规劝不听的,一律采取上锁强制措施,当车主/驾驶员到客服中心签订《文明行车协议书》后才放行。时间从4月20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着重做好宣传发动和道德规劝工作。 7、严格实行车辆行人确认、审核、登记制度。即对非本小区的车辆和行人要进入小区的,必须严格实行先经业主确认或认领,后由保安审核身份,门卫再做好登记手续,对身份和来路不明的一律不能进入小区。 8、希望广大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对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的规范并恳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小区的和谐发展做出大家贡献。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8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9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十三条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 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 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01.车辆管理 1.1基本原则 l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l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l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l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l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用车原则 l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l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l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l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2.车辆调度流程 2.1申请和调度 l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l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l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l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l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车辆使用 l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l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l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l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l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l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l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 1车辆维护工作 l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l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l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l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l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1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2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她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她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权责单位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五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含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六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依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布置,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耽搁工作。对无法布置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九条驾驶员行为管理 1、司机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驶。 2、为体现公司形象,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需衣着乾净,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司机应珍惜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乾净,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护和修理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护和修理费外,还应承当法律责任。 7、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布置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别情况不能定时返回的,应适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觉不正常时,要立刻补加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觉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刻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觉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刻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刻报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实在的维护和修理看法(包含维护和修理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护和修理。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需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公司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公司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适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3、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十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擅离工作岗位。 4、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接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5、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公司声誉。 6、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十一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定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记过或革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定,其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四章车辆维护和修理保养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护和修理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布置办理。 第十三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珍惜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适时向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四条车辆需要维护和修理时,先由司机填写《维护和修理项目单》,部门主管审查并订立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的维护和修理,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当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便利快捷、服务意识强、有确定规模的厂家。 第五章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护和修理费依据相关凭证明报实销。 第十七条私车公用按公司规定的报销额度,凭合法票据报销。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订立、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十九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所工作园区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我所工作园区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均须遵照本规定接受管理。 第二章机动车管理 第三条所管公务车停放管理。 所属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园区车库内或指定位置,不得占用其它车位。 第四条研究所职工私人车辆停放管理。 职工上、下班私人机动车,一律凭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车辆出入证》进出、停放在指定区域,无出入证车辆不得进入工作园区。出入证根据各部门职工人数比例和部门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数量予以核发,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内部机动分配使用。 第五条外来车辆停放管理。 外来公务车、送货车临时进入园区,须由相关部门提前与收发室值班人员联系(联系电话:4101),通报联系事项及车号,做好登记后方可驶入园区,并在指定停车区停放,即停即走。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已满时不得进入工作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进入工作园区后,必须按停车位标识有序停放。车辆停放须保持整齐划一,保持车头顺行停放。严禁在非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七条工作园区内严禁试车、练车;园区内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 第八条车辆停放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车辆丢失、损坏或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研究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非机动车管理 第九条职工、学生等上班用非机动车一律在地下车库停放。严禁在楼幢内实验室、办公室及各类通道停放非机动车。 第十条除加班、出差等情况外,非机动车不得在车库过夜。地下车库无专人管理,请自觉维护秩序。锁好非机动车,保管好自己物品,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严禁电瓶车在工作园区内充电。 第四章处罚 第十二条机动车无证进入(或以送货等借口,拒不听从门卫人员管理者)、伪造证件进入我所工作园区者,每次扣除当事车主100元岗位津贴或补贴(下称津贴)。造成无证进入的当班门卫值班人员扣除10元/次岗位津贴。 第十三条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扣除津贴100元/次,堵塞消防通道者,扣除津贴200元/次。机动车车主不听劝导强行进入园区,或故意堵塞研究所大门的,扣除津贴500-1000元/次。 第十四条自行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者,扣除津贴10元/次;电瓶车、摩托车20元/次。电瓶车在园区内充电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造成园区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权责单位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五条 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六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九条 驾驶员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驶。 2、为体现公司形象,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补加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公司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公司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即向有关各方汇报。 13、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十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擅离工作岗位。 4、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接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5、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公司声誉。 6、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十一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二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十三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四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部门主管审查并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私车公用按公司规定的报销额度,凭合法票据报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十九条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6一.总则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x—x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7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和安排,保证公司合理有效用车。 2、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者私用,违者将给予辞退。 3、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车辆使用完毕后,专职司机应把车辆停回指定存放点,并锁好车把锁,关好车门车窗。 三、车辆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 1、用车流程 1.1内部人员(专职司机驾驶) 1.1.1用车部门经理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用车登记表》,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包括用车人、出车日期、目的地、事由、出车起止时间、出车司机、车牌号码、起止公里数。 1.1.2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出车。 1.1.3出车结束后,专职司机要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车钥匙交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保管。 1.2内部人员(非专职司机驾驶) 1.2.1用车人员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填写《公司用车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包括出车日期、出车起止时间、事由、用车人、司机、车牌号码、公里起止数。 1.2.2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1.2.3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要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车钥匙交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保管。 1.3外部人员 1.3.1外部人员用车须报公司领导同意,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用车。 1.3.2用车结束后,综合部工作人员填写《公司用车登记表》,详细记录出车情况。 2、注意事项 2.1车辆使用过程中,严禁非公使用车辆,一经发现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在需要停车时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者适当、合法的位置。 2.2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司机酒后驾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规划、监督和控制;财务部辅助监督管理。 1.2综合管理部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保证车辆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2、车辆用油管理 2.1公司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 2.2公司车辆禁止使用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车携带油卡;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用现金进行加油,需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2.3禁止车辆油卡之间交叉使用,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可以使用。 2.4车辆油卡实行定时定点充值。每月月末由综合管理部在中国石化充值点统一对公司车辆进行油卡充值,并索要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2.5车辆油卡充值前,财务部向中国石化转帐汇款,综合管理部携带相应转帐手续去中国石化统一办理油卡充值。 五、车辆保险管理 1、公司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档、查阅以及保险购置。 2、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车辆保险一览表》,实时监控车辆保险情况。 3、综合管理部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两周,做好车辆保险市场调研,并把调研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安排统一购置。 4、车辆档案由专人管理,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完税凭证、保险单、行车证复印件等,对于车辆信息的变更要及时存档,保证车辆档案完整性。 六、车辆保养、维修和年审 1、职责 1.1车辆保养、维修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 1.2管理人员对车辆保养、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建立车辆保养、维修档案。 1.3驾驶员负责及时检查、发现故障,简单的故障做到随时排除;驾驶员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上报公司。 2、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 2.1驾驶员做好出、收车检查,保持车况完好和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2.2驾驶员每周检查车辆发动机、油路管线等重要部件以及机油、汽油和润滑油使用情况。 2.3行驶过程中驾驶员要注意车辆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安全停车。 2.4每月驾驶员检查车辆的消防设备,每台车配备干粉灭火器一台。 3、定期保养、维修。 3.1驾驶员按照保养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3.2车辆需要保养前一个星期,驾驶员要告知综合部管理人员,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后对车辆进行保养。 3.3车辆保养和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站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维修站。 3.4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要及时检查,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安全行驶的影响,积极主动排除。 3.5如果无法处理的故障,驾驶员及时向领导请示,征得领导同意后按照就近原则到附近修理厂维修,并对故障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进行汇报。 3.6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部件交由公司验审,不得私自处理。 4、年检 4.1综合管理部派专人对公司车辆进行年检。 七、车辆罚款管理 1、车辆违章罚款 1.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规和交通标示,不能违章行车,若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2驾驶员熟知车辆停车相关规定,不得把车辆停放在不允许停放车辆的位置,否则后果自己承担。 1.3以上违章罚款若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则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和相关责任人处理。 八、驾驶员管理(安全、方便快捷和保密) 1、仪容仪表 1.1驾驶员着装整洁大方,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1.2驾驶员出车过程中不吸烟、不喝酒,不开情绪车;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浏览手机内容。 2、安全管理 2.1驾驶车辆时必须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 2.2驾驶员要熟知路况,方便快捷到达目的地。 2.3驾驶员安全行车,爱护公司财产,保障人车安全。 2.4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驾驶车辆,长期停车等人过程中,车辆要熄火。 2.5驾驶员陪同财务人员出车时有保护财务人员的义务,特别是携带现金时,驾驶员不离其左右,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3、保密管理 3.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传播乘车人之间谈话内容。 3.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公司领导专职司机还须保守知悉的领导私人信息。 4、其他事项 4.1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司机学习,学习车辆性能、安全驾驶以及车辆保养方面的知识。 4.2驾驶员要保持车内外卫生,保证每周洗车2-3次;大雨过后要对车辆及时清洗。 4.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方面有监督的义务,严禁公车私用。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81、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2、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4、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5、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6、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7、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8、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9、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10、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11、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2、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13、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14、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15、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17、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18、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9、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20、交通事故的处理。 2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23、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5、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26、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27、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28、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9、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0、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3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3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3、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3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5、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36、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37、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8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39、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0、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1、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42、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4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4、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9(一)日常保养 每天工作结束后,司机必须将自己驾驶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停放点。并进行日常保养,详细记录。日常保养结束后,由汽修人员负责检查,验收。保养不到位者重新保养直到合格为止。 常规保养的'内容包括:打黄油、吹散热器及空滤器、车内外卫生、清除车身杂草、污物等。吹散热器和空滤器时要里外反复吹,直到吹通为止,空滤器两周更换一次新的。TMR车搅拌箱传动轴和装载机大小臂与转斗销子每天打黄油一次。所有车辆传动、转向系统及后桥每周打黄油一次。保养结束后必须将周围垃圾清理干净。及时更换TMR车切割刀片(更换是采用间隔法则)。 (二)定期保养 1、所有车辆每月必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器,并作记录。 2、每周所有车辆必须全车清洗一次,必要时做到即时清洗。 3、TMR称重系统每两星期必须矫正一次。冬季来临之前必须提前更换防冻液和冬季柴油。必要时对车辆采取防冻措施。 (三)车辆维修 1、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汽修人员联系,出现故障的车辆不得擅自使用,直到汽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才可以继续使用。 2、设备修理人员必须及时快速的检修故障车辆。 (四)车辆配件储备及车辆管理记录表 1、车辆及设备常用配件及易耗品要仓库有贮备,便于定期保养维护使用;易损件产库有备货便于常规问题及时修复保证生产。 2、管理记录表均由牧场自行制定,车辆管理记录表中必须能够体现车辆管理、使用、维护等项目的记录。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0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职责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职责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进取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我处理的故障尽量自我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景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坚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职责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职责,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景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景报单位领导。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1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公务用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9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因公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0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1.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2.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3.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4.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1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2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3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4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5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6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7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负担。(公司30%司机70%)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8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9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0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1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2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处罚或除名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3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承担70%/公司承担3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4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5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6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7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28条 私车公用。 (1)公司原则上不支持私车公用,在外出办公时,尽量乘坐公司车辆。在公司车辆调配不开时,可乘坐出租车至目的地,并索要车票,公司将全额报销乘车费用。 (2)如公司公车调配不开,且在去往远郊区县等不方便乘坐出租车返回公司的情况下,可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驾驶私家车出行办事,但需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3)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按照车辆的排量、百公里油耗、行驶里程、行驶路线等因素全额报销燃油费用,其间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用凭实证报销。其间,相关人员须缴纳此行的加油发票,发票的额度须和实际行程产生的费用大致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4)私车经常性公用的,可按照一定标准按月予以补贴。 (5)对于一年内没有一次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与500元的绩效奖励。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2一、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二、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三、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五、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31、 负责车辆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驾驶员要努力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保养维修常识和交通规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其验证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有权定期检查车辆管理情况,由车队长负责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 3、 驾驶员因公用车时,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不得派车。 4、 每车设车辆使用记录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单车运行成本。 5、 每车设置车辆养护记录表,由车队队长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一并转办公室审查并存档。 6、车辆保养 6.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请修报告,注明行驶的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6.2车辆应有指定厂商保养,特约维护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买材料零件费用。 6.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配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领导沟通后进行修理,但修理费不得超过500元。 6.4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身故障所需修护费用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指定车辆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分担。 6.5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违规与事故处理 7.1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违反交通规则被罚者责任及罚金自负。 7.2未经许可将车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罚。,如非公派出车各种事故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负,并追究责任。如非公派出车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负,如被拘留按旷工处理。 7.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到交通肇事,应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险公司理赔科,勘察现场,分清事故责任并立即通知办公室,并与相关人员联合,协调处理,如属轻微事故,可进行初步处理后再向办公室报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分担。 8、费用报销。 8.1公务车用油,由公司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以现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为车辆加油。 8.2公务车维修费用以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9、 驾驶员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9.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9.4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如高速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9.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9.6出车在外时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件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9.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违者罚款50元/次。 9.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违章驾驶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9.11车内不准吸烟,要保证车内干净整洁。 9.12提倡敬业精神,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要准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4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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