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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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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选3篇)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1

  同志们:

  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保险行业各族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我区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为我区农业保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全区保险战线上的各族干部职工,以及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新时期的农业保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全面把握当前我区农业保险发展形势

  当前,我区农业保险处在历史最好发展时期,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党的xx大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五年来,中央连续发下 5个一号文件,全面部署新时期 " 三农 " 工作,坚持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巿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快速增收。完善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中央不仅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而且非常重视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巿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近年来,中央把农业保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改革,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 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力度,积极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为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保险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目标顺利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自治区党委恢复成立了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xx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模式、范围以及实施步骤、具体要求等,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20xx 年,根据中央的部署, 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政策性保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力推进棉花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在中央财政分别给予 25%和 50% 比例保费补贴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在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分别配套给予 25% 和 30% 的保费补贴,全力支持农加强组织领保险工作。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导,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分散和转移农业自然风险的重要措施,作为解决 " 三农 " 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抓紧抓好。

  随着中央、自治区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对农业保险工千的政策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广大农牧民对农业保险工子的认识不断提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农业保险工作的地位曰益突出,农业保险的品种不断丰富、领域不断

  拓展、广度不断延伸。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农业保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保险覆盖不到位。覆盖面较窄,品种单一,粮食、畜牧业、特色林果业等支柱产业尚未纳入保险范畴,现有保险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应对自然灾害的需要,农业保险的各项功能和作用还未有效发挥。尤其是近期发生的雪灾低温冻害,进一步暴露出保险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二是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各级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三是推进农保险的工作不到位。四是保险部门的服务不到位。服务的层次、水平与基层广大农牧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吋期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业农村发展的思路十分明确, 就是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国家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继续实施以巿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开发战略,加强薄弱环节的基础能力建设,着力调整农业结构和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着力加强南疆三地州扶贫开发,着力开发和利用好国内国际 "两个巿场、两种资源 " ;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外向型农业发展出现新局面,全面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这个思路,全区上下要牢牢把握一个核心、抓住一条主线、明确一个方向、做强一个产业。

  把握一个核心,就是要牢牢把握农民持续快速增收这个 "三农 " 问题的核心,按照自治区的部署,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加快传统畜牧业改造、大规模开展农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等 " 六大措施 " ,积极推动农民由依靠传统农业增收向依靠建设现代农业增收转变、由依靠农业为主增收向依靠二三产业和劳务为主增收转变、由依靠农业内部劳动就业增收向依靠农业和农村外部大规模转移就业增收转变,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 " 三步走 " 的目标。

  抓住一条主线,就是要紧紧抓住农业结构调整优化这条主线,着力建设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粮食生产方面,要坚持 "全区平衡、略有节余 " 的原则,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建设,提高粮食品质和单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工转化能力,努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后备基地。棉花产业发展方面,坚持改良品种、 . 科学种植、稳定面积、提高单产、节水增效、加工增值的方针,面积控制在 20xx 万亩左右,生产能力稳定在 25 0 万吨左右,努力建设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特色林果产业发展方面,大力推进林果业由扩张种植规模向提高品质和效益转变,由分散的基地建设向形成优势特色产品产业带转变,由生产初级产品向加工增值、开拓巿场转变,努 '力提高林果基地建设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巿场开拓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畜牧业发展方面,要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开拓创新、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这两大方向,狠抓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以企牧利益联结机制为主的巿场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牧民持续大幅增收、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六个方面的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要以巿场为导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区域特色突出的经济作物及中草药生产,加快发展水产养殖和特色养殖,形成若干区域性的特色产品产业带。

  明确一个方向,就是要明确外向型农业发展的方向,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在巩固和扩大国内农产品巿场的同时,突出发展面向中亚国家和俄罗斯的农产品出口贸易,走外向型农业发展的道路。

  做强一个产业,就是要做大做优做强农业产业,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通过、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基地化、产品标准化、农民组织化、经营巿场化、

  实现农业产、加、销相连接,贸、 工、农一体化,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保险是保护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发展农 J 保险,是新时期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巿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20xx 年,全区完成农业增加值 592 亿元,增长 7.1%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迈上千亿元台阶,达到 1003 亿元,比上年增长 8. 4% ;农民人均纯收入 3150 元,比上年增加 413 元,增长 15%, 增收额首次突破 400 元;粮食总产量达878 万吨,棉花总产量达 270 万吨,特色林果总面积超过 1300 万亩,肉类总产 169 万吨,牛奶产量 210 万吨,设施农业面积达到 60 万亩以上。当前,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大好形势,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提出了迫切要求。在我区农业农村经济进入又好又快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农业保险必将在服务 " 三农 " 、保障 " 三农 " 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认识农业保险,发展农业保险,进一步增强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巿场意识、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把握全局,着眼长远,以对广大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保险体系建设

  今年是中央财政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第二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更加饱满的热创新的思路、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抢抓机遇,乘势 -,加快构建符合我区 "三农 " 特点的保险体系。要在继续做好棉花、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麦、牛奶、油料作物等中央给予保费补贴的品种,纳入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畴,主动开拓特色林果业、畜牧业等支柱产业的保险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等涉农保险业务的覆盖面,不断满足农业、农村和广大农牧民的保险需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新时期 "三农 " 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为农民办实事、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由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机构,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实施步弊、责任分工等,加强督导, 强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要密切关注农业保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积极总结实践经验,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持续、快速、稳定发展。要加强农业保险法制建设,依法保险,依法管理,依法走有新疆特色的农业保险道路。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险监管部门要立足农业保险实际需求,组织保险机构积极研究险种,扩大保险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险实施方案。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积极研究提出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保险需求,制定鼓励农户和龙头企业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服务, 发挥在引导农民投保、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财政部门要积极制定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办法,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监督等工作。气象、防汛等部门要加强灾害预测研究,及时预警预报,为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赢得时间,争取主动。其他各有关涉及农业保险的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制定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确保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安全稳步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财政、农业、畜牧、保险监管等部门、各新闻单位,要把农业保险宣传作为当前对农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使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农业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政策引导,积极鼓励广大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牢固树立抗灾保丰收的思想,提高抗灾自救能力; 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保险, 将保险机制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以及灾害防范救助当中,提高投保率。

  四要加强保险服务。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要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把握 "三农 " 政策,自觉地融入农业农村发展的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更新经营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发展方式。要立足 " 三农 " ,优化模式,突出区域特色,积极开发符合自治区区情、与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农牧业财产保险产品, 特别是在非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域要有新的突破,建立和完善符合农业保险发展实际和需求的服务网络、销售渠道。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主动、准确、及时、合理地做好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努力减少工作成本,最大限度地帮助农民

  抗灾自救、恢复生产。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培 i力熟悉 " 三农 " ,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各有关部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保险机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农业保险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为确保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农民增收目标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回顾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协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力量,推动全市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为全市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作出贡献。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回顾

  20xx年,全市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部门和农业保险机构认真谋划,加大力度,周密组织,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农业保险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发展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全市共完成玉米、水稻2种农作物投保面积 万亩,比上年增加 万亩,投保率达到 %,投保农户达到 万户,大田作物保险保费总额达到 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与以往相比,20xx年全市农业保险有以下主要特点:

  ——领导重视、政府支持是农业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农业保险的迫切要求,为我市农业保险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业经办、部门代理是农业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与广大基层农业保险业务人员的相互配合,有效解决了农村耕地面积大、农户分散的问题。 ——农民参与、协同推进是农业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实践表明,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和基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经办机构的协同推进直接关系到农业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在看到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农业保险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着不到位问题。有的地方没有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来落实,对农业保险工作不重视,视这项工作可做可不做,甚至把它当作商业行为来对待,存在侥幸心理,所以农业保险开展不力,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农业保险运行存在不规范问题。尽管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相关制度也基本配套,但在投保、理赔等基本环节还存在着不规范问题,甚至存在着违法违纪问题,给农业保险事业造成很不利的负面影响。三是政府决策落实上存在不到位、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对这项工作安排和部署是根据我市农业保险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统筹考虑研究决定的。但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和农业保险机构为谋求自身利益,不按划分区域开展业务,不良竞争现象有所抬头,破坏了我市农业保险整体工作布局。

  分析存在以上问题,我认为有主要以下几点原因:一是不良竞争,违规私下协议承保是问题发生的根本。二是宣传不力,认知度不高,农户投保理赔信息不对称是问题发生的关键。三是经营不规范,“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不落实是问题发生的必然。请各有关单位认清形势,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执行意识,将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农业保险规范化水平

  (一)农业保险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惠农政策之一

  我市于 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农业保险试点,随着工作开展得逐年深入,全市逐步构建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在灾后损失补偿、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稳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为促进农业保险健康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形成了积极参保的氛围。可以说,农业保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我们经常可以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看到对农业保险的报道。这一说明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明显,逐渐形成了社会关注农业保险的,对我们制定政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因农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配套措施不够完善,各方的认识和看法不同的等原因,使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从热点变为焦点,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措施,使每一项工作经得起社会的监督。

  (二)农业保险发展当中不规范问题不容乐观

  虽然我市农业保险有着良好的工作基础,但必须清醒的看到,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农业保险深层次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特别是去年省市两级纪委、审计和监管部门在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各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农业保险经营上,普遍存在农业保险机构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服务水平不高、能力不足问题。存在不按划定区域开展业务、虚假投保、虚增保险标的、保险凭证不到户、农民不知情问题。存在虚假理赔、协议或平均赔付、惜赔拒赔问题;在协办业务开展环节上,存在部分协办人员不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开展业务,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造成了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制度、政策设计的不理解和不认同,如果不及时、坚决地予以纠正,必然影响整个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

  (三)农业保险规范化建设刻不容缓

  党的“”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给“三农”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农业保险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考验,我们要认清形势、经受考验。20xx年是农业保险联席会议确定的农业保险规范年。我们要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强化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工作,推动全市农业保险顺利发展。重点要在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规范农业保险机构的选择确定。20xx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确定了人保、 、 4家公司在我市开展业务。为确保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保险机构和承保区域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我们要建立农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对服务能力不足、理赔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要取消下年度在本地区的承保资格。近几年,随着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农业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但也出现了不按确定区域开展业务的现象,今年各农业保险机构必须按确定的区域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否则,取消当年市级以上财政补贴。

  二是规范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各地、各保险机构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户自主自愿参与投保,禁止以各种方式欺瞒、误导或强迫农户投保,严禁抵扣补贴、抵扣赔款。要确保投保农户对投保情况知情,农业保险单要由保险机构负责人和投保农户签字确认。在农业保险违规经营中,投保数据的真实与否至关重要,因此,要确保农户投保数据信息真实,严禁虚构、虚增保险标的等虚假承保行为。要严格执行公示、见费出单和单证发放到户制度。严禁以违规支付或允诺支付高额手续费等方式开展恶性竞争。

  三是规范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理赔是农业保险重要作用的真实体现,理赔是否及时、是否规范关系到受灾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保险机构准确及时理赔。农业保险机构要从接报案管理、现场查勘、确定理赔标准、保证结案时限、严格赔款支付等方面建章立制,要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要着力提高理赔工作透明度,理赔明细单除要在村委会、合作社等场所公示之外,还应通过宣传车逐村进行宣传,并随机发放10份以上该村理赔明细单。要严格执行理赔款转账方式支付规定,要将理赔款按投保人明细直接打到受灾农户粮食直补存折(卡)中,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机构应当赔偿受灾农户的保险金。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理赔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保人的投诉得到及时解决;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理赔回访制度,对一定比例的被保险人实际收到赔款的情况进行回访。

  四是规范农业保险协办业务。基层的农技、农经部门和村委会,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可以受农业保险机构应的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协办工作量,可以约定支付为超过全年保费收入的5%的协办经费,其中80%以上的协办费用于乡镇、村的保险业务支出。在协办过程中,协办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法例规开展农业保险协办业务。从已查处的农业保险案件中看,协办人员在投保、理赔等环节问题不少,对协办机构违规开展业务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农业保险再上新台阶 20xx年,全省农业保险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包括财政补贴政策、补贴品种、资金拨付等均按上年规定执行。做好今年工作的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农业保险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农业保险作为“三农”的重要扶持政策,事关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农业保险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和重大的社会问题。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好 “快”与“好”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认清形势,勇担社会责任,把握政策机遇,在巩固已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要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实现量的跨越,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力;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保险现有的发展方式,要转变农业保险发展方式,在量的跨越基础上实现质的转变,不但要“扩面”还要“提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保险有关工作,完善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要克服消极思想,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要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更要突出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农业保险协调推进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按照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农业保险。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各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体协调工作,做好包括制定政策措施、数据统计、农技服务、防灾减灾等工作;要协助农业保险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开展、查勘定损及矛盾协调处理等。财政部门要做好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落实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保监部门要做好农业保险机构经营的监管、查处等工作。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要做好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承保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业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三)采取措施,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省市各部门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体,着重宣传《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政策、农业保险业务内容、承保理赔规程及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重要意义等。要采取标语宣传、街头集中宣传、开展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业保险业务内容、投保理赔规程等进行广泛的社

  会宣传。要组织基层技术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向农民宣传。今后每年3月第一周为全市农业保险宣传周,各地都要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实有效。

  (四)严肃纪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加强对农业保险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农业保险机构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要加大对农业保险机构违规经营的查处,对农业保险机构违反《农业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虚假投保、虚增保险标的、不按划定区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以及其他违规经营骗取财政补贴资金、侵占农民利益的,要停拨、追缴财政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机构在当地或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农业保险机构直接负责人要给予相应处分。

  同志们,20xx年是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一年,全市春播已经全面开始,我们要对农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始终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要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把“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的有力屏障。

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3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总结20xx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展望谋划“”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张通副省长和盛国玉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们深受鼓舞。张通副省长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及 20xx年工作回顾

  “”时期,是全省住建系统在复杂局面下努力拼搏、克难奋进的五年。系统上下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中央“三保”方针,化“危”为“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对新机构、新职能,主动迎接挑战,创新思路,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应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千里驰援四川地震灾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616”工程等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光荣使命,许多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是全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全系统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基本完成了“”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xx年城镇化率预计达到47%;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小城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9%;人居环境逐步改善,8个城市获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21个城市(县城)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8个城市、20个县市、40个小城镇获得“楚天杯”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达到42.6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16.7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棚户区改造17.02万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完成了19.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87亿元,总额达到1004亿元,归集余额646亿元,为2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7亿元,增值收益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亿元;“百镇千村”示范效应逐步显现,重点镇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先后有5300余个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强,实现节能480万吨标煤,新型墙材应用量累计达744亿标砖,散装水泥供应量达1.42亿吨;重点产业加速发展,建筑业年均增幅35%,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长幅度,勘察设计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年初部署和要求,坚持“四个优先”的发展理念,奋力实施“七大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势头良好

  出台政策措施,召开高规格会议。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行了系统研究部署。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住建厅专题调研,明确思路,提出要求。11月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明确了 “”期间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措施和政策保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张通副省长就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亲自做客省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解读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产生了深刻反响。

  科学编制规划,广泛形成共识。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编制一流的规划”的要求,全力做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邀请四家国内一流的规划研究机构开展湖北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成果。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系列讲座和“推进湖北城镇化高峰论坛”,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城镇化的理解,形成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省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发展的建议,提高了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公众参与度,《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各地行动迅速,发展态势很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及时厘清发展思路,研究推进措施,把新型城镇化纳入“”规划。武汉、宜昌、襄阳围绕“一主两副”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鄂州、宜都等地及早谋划,因地制宜,完成了城乡建设规划;不少地方启动城乡统筹试点,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面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9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52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34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5.8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6.07万户(其中住建部门完成4.07万户),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襄阳市廉租住房建设实现了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承诺;黄石市推进公租房试点的做法,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强化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 8.4 万户,新增归集额177 亿元,新增贷款 110 亿元,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亿元。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武汉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顺利进行。组织开展“让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的主题演讲活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

  (三)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深化“楚天杯”创建,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共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投资608亿元,新(改、扩)建排水管道530公里、供水管道315公里、燃气管道330公里、城市道路640公里。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新增城市绿地723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85%、38.01%和9.64平方米。鄂州市、神农架林区 2个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武汉、宜昌、襄阳、黄石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武汉、咸宁等7个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

  宜居村镇建设有了新发展。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小城镇发展理念,提出了按小城市规模建设重点中心镇的新思路,并率先在仙洪试验区峰口、张沟、白螺三个镇开展试点。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个试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省开发银行大力支持。探索出了适合小城镇实际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运行模式,试验区5个乡镇小城镇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全部建成。以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全省1.9万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2096个村完成了村庄整治任务,“一江两山”沿线特色民居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仙洪试验区试点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加快,鄂州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深入,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效果明显,新农村试点乡镇率先探索宜居村庄建设模式,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

  (四)城市执法管理逐步规范

  城管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了以“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城管执法队伍“为民执法”的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城管队伍的公众形象有所改善。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大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六定”责任制、“六进网格” 等方式,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社会化、动态化。

  (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35座,基本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中设市城市达78%。新建成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到607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6.4%,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3.8%。同时,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入手,加强督办,强化监管,提升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建筑节能快速发展。建筑节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率达96.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不断扩大, 20xx年列入国家示范的4个市县,已开工120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去年新增4个国家级示范市县。武汉市颁布了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首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启动了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汉阳新区、花山生态新城等3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严格“禁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全省县以上城区已全部实现“禁实”目标,新型墙材产能达358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2%。散装水泥供应率达到46%,市州城区已实现预拌混凝土供应全覆盖。

  (六)工程建设行业稳定发展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加快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950亿元,创利税260亿元左右,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建筑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承建的工程项目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实现年营业收入445亿元,9家企业入选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百强,企业集群发展势头良好。武汉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稳步推进,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建设已经启动。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共有140项工程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2项工程获“鲁班奖”;62项工程获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9项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积极争取省人大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强化建筑工程标后履约监管,建立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促使一批建筑企业形成了重质量、守诚信、讲文明的风气。

  (七)住房城乡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全系统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产业工会组织作用,全行业保持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厅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在省直机关交流,厅机关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咸宁、潜江、神农架等地评议工作在当地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住房公积金和园林系统被列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创建行业,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经验在全省交流,9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6名同志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此外,我们还编制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同志们,20xx年及过去的五年,我们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率增长不快,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协调发展难度较大。二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仍然需要艰苦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压力很大,遏制一些地方过高房价的任务艰巨。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尚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建筑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各类城市亟待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正确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时期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

  “”时期,是我省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宜居城乡建设、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奋力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跨越。

  (一)城乡统筹,实现城镇化水平的新跨越

  要围绕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镇居住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城镇化向注重提升内涵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到20xx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五年新增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二)提质扩容,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

  深化城镇空间布局,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坚持 “一主两副”、“大小多少”、“三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提高城镇集约发展节约发展的水平。到20xx年,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增至50个左右,建成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增至100个左右。集中精力建设100个重点中心镇、100个特色镇,打造1000个宜居村庄。

  (三)注重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跨越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切实做好住房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多路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增公积金归集90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亿元。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合理供给,促进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

  (四)加大投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新跨越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走城市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和统筹建设发展的新路子。着力强化道路交通体系、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净增1000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里程较“”期末翻三番;完成100座水厂和20xx公里管网新改建任务,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新增燃气管道3000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90%,其中大中城市达到9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五)标本兼治,实现改善人居环境的新跨越

  坚持以宜居城镇建设为目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现节能520万吨标煤目标。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节能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0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市县城区应用率达到90%。水泥散装率达到50%,扩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进重点中心镇“禁实”。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设市城市达到40%。强力治堵、治乱、治脏,提升城市形象。

  (六)扶优壮强,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坚持壮大发展建筑业,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发挥建筑业在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6%以上。支持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全国一流建筑业品牌。进一步巩固湖北勘察设计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武汉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设计之都”,培育一批以绿色交通、低碳建筑、循环经济、水环境等为核心的工程设计产业集群,20xx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800亿元。

  (七)创新体制,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新跨越

  全方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建立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法规体系,完善规划委员会、规划公示、规划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六线”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城管进社区”,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环境,提高管理效能。

  (八)苦练内功,实现队伍素质能力的新跨越

  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家学者型的业务管理队伍,武装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全行业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敬业、创新、奉献的行业风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让所有干部职工在思想和实际行动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经受住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

  三、关于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规划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中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城镇化水平增长1%以上、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的目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规划编制。树立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理念,积极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质量,努力促进城镇发展方式的转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继续深化《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做好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报批工作;加大对宜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指导力度;完成十堰、恩施、咸宁、松滋、枝江、赤壁、老河口等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批;进一步扩大城乡统筹规划试点范围,在较发达市(县)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规划,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推进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贯彻《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力争尽快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依法依规把好规划建设关、科学决策关、规划条件关、规划公众关、规划核实关,适时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有省级区域性试点示范任务的县市,要率先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县域垃圾布点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区域,筹集经费、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镇级市试点、重点中心镇和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城镇要科学确定发展定位,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特色镇要充分挖掘建筑风貌、历史人文、生态景观等要素资源,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抓好试点示范。一是坚定不移的做大做强城市圈、城市群。支持武汉市建设省域和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增强武汉城市圈的竞争力、带动力、影响力。努力做大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作用。二是启动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创建工作。完善县域“一主一副一特”城镇发展推进体系,各县市在抓好主城区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1-3个特色明显的重点中心镇或特色镇,使其成为吸纳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节点。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中心镇扩权强镇、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选择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中心镇,作为镇级市试点,赋予县级管理权限,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完善城镇功能。加强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小城镇建设,促进其依托交通优势加快发展。三是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好城乡一体化试点、仙洪新农村试验区等方面的工作。扎实开展宜居村庄建设,把农房改造同环境整治、清洁能源利用等结合起来,使更多的村庄实现“设施齐全、居住舒适、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启动400个宜居村庄建设,年底验收命名200个左右。

  搞好协调服务。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履行省委省政府交给 我们的新型城镇化的组织协调职责,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及时掌握土地管理、户籍改革、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做好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部门搞好服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建制镇恢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征污水处理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三挂钩”、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3万人以上规模城镇倾斜等相关政策。各地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省委25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恩施、黄冈、仙桃等地做法,明确县、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执法管理缺位。各地要认真培育和发现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培训、交流,组织专班定期开展督查。

  (二)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千方百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更大规模的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今年解决30万户以上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以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新开工廉租住房3.5万套,新建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9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房3.5万套、限价商品房1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13万户以上。要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形式,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引导各类资金和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满足基本需求、紧凑实用为原则,重点建设30至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申请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参照兄弟省市做法,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中,按建设规模3-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分户验收,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加强配售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后续跟踪动态管理,建立正常的保障进入和退出机制。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研究解决好费用筹集、管理责任落实等具体问题。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解决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重点城市出台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研究出台促进县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好地适应大多数群众自住性住房需求。制定《湖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房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中介、物业等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房地产秩序。抓紧制订和公布各地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市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联网,完善13个重点城市城区住房交易信息周报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引导市场合理预期。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总结武汉市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经验,研究改进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建立公积金制度,实现当年新增归集180 亿元。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积极支持职工改善个人住房条件,全年发放干部职工住房贷款120亿元。认真做好武汉市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管理

  以“楚天杯”创建为总抓手,以宜居城乡建设为目标,抓建设强管理,促进各类城镇有明显变化。

  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以上,新改扩建城市排水管道500公里、供水管道300公里,燃气管道300公里、城市道路600公里。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1%,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8%。新增城市绿地720公顷。一是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重点,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完成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启动其他各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题研究。加快城市主骨架路网建设,着力提高中心城区次干道和支线路网密度,加快连接线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功能。积极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续建和新建线路里程100公里,完成投资120亿元。配套推进供排水、燃气管道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完善改造,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二是以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启动实施园林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添荫工程”、“林荫道工程”、“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加大各类公园建设力度,提高人均公园绿地水平。加强街头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和老城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加强城区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大力推行林荫停车场建设。支持一批城市(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积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以达标、安全运行为核心,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监管。深化污水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实现城市建成区主管网、老城区支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完善考核评价,确保规范达标运行。启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加强技术指导、设施建设,提高处置效果。着力推进26个在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8个拟建项目早日建成投运,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保证供水安全,力争年内大部分水厂供水水质达到106项指标要求。提高燃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城市桥梁检测、养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大垮塌事故发生,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四是以美化、净化、亮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抓好背街小巷、市场、破损道路、泥巴路、断头路整治,完善照明、排水等设施,方便群众生活。按照集约、规范、美观、入地的要求,集中抓好空中管线整治。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着力提高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规范全省城管执法机构设置和系统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编制城管执法培训教程,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开展城管执法效能检查活动,严肃执法纪律,严管执法队伍,努力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在城市环卫和垃圾处理上见实效。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设施运行管理,总结推广武汉、黄石、潜江三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高度重视非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的生态恢复和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指导武汉等大中城市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编制完成《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卫工作。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做好“拆违治乱、城区治脏、匾牌治杂、街景治丑、道路治堵”,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三是着力提高管理效能。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等问题,创新理念,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认真执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率先在宜昌、襄阳、黄石和有条件的县市进行试点,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努力构建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大城管”格局。广泛推广宜昌经验,督促各地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层级指导关系,健全基层管理体系,促使城市管理体制由小城管模式向大城管体制转变,城市管理格局由管理城区向指导县(市)区延伸,管理方式由分业管理向综合管理集中。继续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检查验收标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社区物业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自我管理能力;坚持管养分离,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大力推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户外广告市场化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创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基础业务。

  进一步夯实村镇建设基础。以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基本承载需要。以污水处理、区域性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小城镇宜居功能。在3万人以上的集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5万人以上的镇在年内建成运行,重点中心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三个指标比上年增长5%以上。指导小城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小城镇综合开发,提升小城镇居住服务功能。充分整合利用土地整理、建材下乡、农村环境整治和连片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以中心村、农村新社区为抓手,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配套建设道路、沼气、供电、供水、广电通讯设施,促进土地节约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家禽家畜圈养、雨水明渠排放、污水暗沟排放;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和绿化小游园,保护山体、清洁水系、美化环境。完成1400个村庄环境整治和重点地区的特色民居改造。

  进一步创新“楚天杯”考评机制。今年是我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楚天杯”创建工作考评表彰年,也是综合检验近三年创建工作成效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地要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标准找差距。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的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重点突出民生事项的落实,突出管理工作的加强,突出城镇面貌的改善,以“楚天杯”创建促进城镇建设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楚天杯”申报、考评、表彰工作,力争使本届楚天杯创建的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

  (四)积极推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继续巩固市州城区建筑节能成果,重点提高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强化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的全过程闭合式监管,消除节能监管漏洞,严格节能设计变更管理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确保节能工程质量。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国家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应用技术水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全年发展绿色建筑150万平方米。优化新型墙材产品结构,提高应用率,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5%以上。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4300万吨,商品混凝土3000万方,新增节能能力100万吨标煤。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关键成套技术体系和节能材料、产品应用导则,基本形成具有湖北特色,满足节能发展要求的蒸压加气块为主的墙体自保温体系、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配套产品、太阳能热水应用和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实施指南、绿色建筑主导技术和材料等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可实施可复制,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科学引导支柱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在全省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00亿元以上。坚持扶优扶强,做好全省133家骨干建筑企业的跟踪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饰装修10强评选活动。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海外市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开展省级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推荐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提高我省建筑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勘察设计行业加速发展,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全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继续支持武汉市完善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的各项措施,建立工程设计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严格建筑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研究实行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认真履行行业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推进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诚信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工作,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统计分析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

  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再治理”活动,全面推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狠抓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坚持实行优质优价。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建立秩序良好、遵纪守法的检测市场。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年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上升。建立安全生产预防体系,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五)全方位推进自身建设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把“敬业、创新、奉献”作为全行业行风建设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系统干部职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意识,要善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过得硬、有特色,努力创造一批工作品牌,总结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

  以完善政策法规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积极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提请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力争出台《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做好城市管理监察、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立法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厅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稽查执法力度,完善案件稽查、专项检查(巡查)、投诉举报受理、集体研判等工作制度,理顺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健全完善协同配合工作制度,促进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以教育培训为突破口,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针对性的对县市以上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驾驭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系统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系统文明创建为载体,加强行业形象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系列文明创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队伍安全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围绕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结合行业特点,查找风险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系统的预警防控体系,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使广大干部真正能够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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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