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
范文 |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精选30篇)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一、出差管理办法 ⅰ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 国外部分 ?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一、目 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派外受训之申请及报销作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之国内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等,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司机除外) 三、内容说明: (一)、名词释意: 国内出差分为长(时)程出差及短时(程)外勤两种: 1、 长时(程)出差: 指出差地点跨越办公或工作处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机关、分公司处理耗时业务,无法于正常上下班时间内往返者。 2、 短时(程)外勤: 前往市区各机关洽公,且能于工作日内往返者属之。(工作性质属于常态外勤者不属本办法规范) (二)、出差之申请: 1、 短时(程)外勤时,部主管须于事前向直属主管口头报备,始得外出。若需公车,则填写"车辆调派单"(附件一),权责主管核准后,转车管单位派车;其他人员一律事前填报"出差申请单"(附件二)或"外出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始得外出。 2、 长时(程)出差则任何人皆应于出差前填报"出差申请单"。 3、 如需预借旅费,应填写"预支款申请单"(附件三),述明预借款项用途明细,经核准后凭以向出纳预借旅费,但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之出差费用标准额。 4、 各级人员的长时(程)出差的申请,均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三)、出差旅费报销标准: 1、 长时(程)出差: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杂费三种。标准如附表(一)。行销部门之业务代表报销以另核之。 2、 短时(程)外勤: a、 短时(程)外勤交通以大众客运为主,工作需要须搭乘计程车者, 经经理特准后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之外, 另可支领出差补助,其标准为:经理级(含副经理和经理助理)以上人员30元/天,其他人员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内地区),当天可往返者,除车费核实报支外, 其有耽误用餐时间者可报误餐费补贴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误用餐者,不得报支本项费用。 d、 由出差处所或由公司免费提供膳食者,不得报支误餐费。 (四)、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人员销差后,应于七天内检具"差旅费报支单"(附件四),依"差旅费报销标准表"之规定详填出差费用并检附原出差单及各有关单据凭证,依"核决权限表"之规定申请核准。 2、 出差人员未事先核准而以计程车为交通工具者,应于返回公司申报差旅费时,于请款单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众客运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务而搭乘计程车者,不予报销。 3、 公司员工因参加教育训练、讲习、研讨会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费于呈准时要附上"心得报告"。如主办单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请领住宿费及膳杂费。 (五)、交通费报销规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车、国营客运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应检附凭证报销。 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领交通费,司机则按实际加油费报支。 3、 多人出差起止地点相同时,若共同乘座同辆计程车出(返)差,交通费仅能由一人代表申报。 4、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情形,同高阶人员搭乘同级标准车船。 5、 由出差处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报支交通费。 (六)、住宿费报销规定: 1、 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夜数支给,并应检附与出差时、地一致之旅馆有效发票。 2、 出差处所免费提供住宿者,不得报支住宿费。 3、 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出差,得视实际需要同高阶人员住宿同级旅馆。 4、 因实际需要招待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凭证呈报核准后,列支费用科目,实数报销。 5、 经理以下人员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报销住宿费为标准办理住宿。 (七)、膳杂费报销规定: 膳杂费为行程中的膳食及杂支费用,应按日数报支,由出差起始时间至凌晨零点为止,为一天。 (八)、电话、电传、文件运费报销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电话费、电传费,托运文件、样品时发生的运费,应于报销时检附凭证,实数报支。 (九)、出差期间加班规定: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如遇节假日继续工作,经主管核准后可计加班。 (十)、出差时间之延期规定: 1、 从业人员出差期间,由其主管视实际需要核定,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核准后为之。返回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滞者,应检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天灾事故证明,可报支延时日的膳、宿、杂费。 (十一)、罚则: 1、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名誉或本公司利益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地区之法律及习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后果,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2、 出差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虚报旅费之事,一经发现, 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本办法经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附表一: 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附件一: 车辆调派单 附件二: 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 预支款申请单 附件四: 差旅费报支单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3为美化、净化小区居住环境,维护小区公共秩序,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当地管理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养犬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犬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的犬只不得进入本小区。 (2)养犬必须根据犬类主管部门的通告或书面通知,按期携带牌证和犬只到指定地点接受验审免疫接种。 (3)养犬必须在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凭《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犬牌),并配合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 (4)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20时至次日6时。 ●犬只户外活动范围必须在所限定的区域之内。 ●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大型犬必须圈(栓)养,不得出户。 ●监护人应即时清除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 ●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监护人应即时清除犬只在梯内的排泄物并确保犬只不会给其他乘坐人带来干扰。由于犬只便溺造成电梯机件的损坏,导致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维修、更换等一切责任由监护人全部承担。 (5)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商铺、物业办公室、销售中心、样板房区域等小区内的公共场所。 (6)养犬不得妨害他人及影响环境。犬只弱有影响他人生活或休息时,监护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包括将犬只带离本小区范围,并有义务向被影响人做出解释。 (7)犬只伤人时,监护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去附近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治疗,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将伤者送市畜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下属蓄医防疫机构留医观察,受伤人的所有医疗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由犬只监护人承担。 (8)犬只患有狂犬病时监护人应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及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协同公安机关立即予以捕杀。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4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5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 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 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4、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 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 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10、 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 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 12、 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 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 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检查。 四、电器管理 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 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 5、 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6、 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 7、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 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五、火源管理 1、 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 4、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6、 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2、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 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 4、 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6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动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门西侧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全。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7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作息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30至17:00 三、考勤时间 1. 打卡次数: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计两次。 2. 打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岗时间—上午9:00 下班离岗时间—下午17:00 3.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按实际打卡时间计(前台工作人员实行周末轮休制,不计加班)。 四、实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除高层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可不定工作时间无需打卡。) 五、考勤办法 利用指纹生物识别唯一性特征进行考勤,更加客观、公平、公正。 六、实施细则 1.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办事,未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前一日或当日到前台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附表1),登记未打卡时间,并说明原因。 2. 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返回打卡的,须在次日到前台登记说明。 3. 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须在次日前到前台登记说明。每月累计忘记打卡五次,按迟到一次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次迟到按事假半天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天事假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 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以事假半天处理。 5.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务必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附表2)交至人力资源部(临时加班请于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换休时间以实际加班打卡时间为准,并且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附表3)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换休。 6. 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按时打卡也没有登记说明的,根据时间按迟到或事假处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未打卡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7. 因遇停电或考勤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打卡时,至前台进行签到和签退。 七、考勤统计 1. 每月初,前台根据指纹打卡记录和《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考勤统计。 2.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考勤记录,记录结果作为员工领薪的基本依据。 八、附则 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执行本细则; 2. 本细则自颁布起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81.人员出入管理 1.1公司员工必须佩带有效工作证件出入大门;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裤、拖鞋)者和儿童不得进入厂区; 1.3抽烟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1.4来访人员要凭身份证进行登记,由门卫电话通知被访人亲自迎接方能进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设备维修、安装调试等)临时出入公司大门的外来人员,必须拿身份证或交纳20元押金后换取临时出入证,工作完成后交证退款; 1.6在厂内住宿的员工不得晚于22:00归厂就寝,员工非公务出厂,发生任何事故与公司无关。 2.车辆出入管理 2.1 本单位公车出门必须递交公司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填写清楚出车事由和行车路线,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2.2所有车辆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厂区; 2.3外部车辆必须由相关部门引领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后方能进入厂区; 2.4装卸货物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在生产厂区,出门车辆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2.5员工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上下班时必须下车推行通过大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所并摆放整齐; 2.6所有车辆因随意停放而影响生产、破坏厂容厂貌的,公司将予以20元罚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门必须有办公室签发的物品出门许可证并注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携带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员,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所携带物品,配合门卫开包接受检查。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高新利华催化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91、洗衣机由宿舍长统一管理。 2、洗衣机属公共财物,要爱护使用。使用前要细心阅读使用声名,禁止随意拆卸,以免损坏。居心损坏者,原价赔偿。 3、使用前搜检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经常搜检洗衣机电源插座,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实时断电并当即报修。 4、洗衣机每次洗衣量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禁止超负荷量操作,如因个人超负荷量操作导致洗衣机损坏,原价赔偿。 5、经常搜检洗衣机运转情形,发现异常或故障,实时上报,放置等待专业人员维修,确保洗衣机正常运转,放置期间不得私自拆开维修,因私自拆开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拆开者承担。 6、放置洗衣机的房间严禁抽烟和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严禁使用明火。 7、宿舍长应经常搜检,发现异常情形,当即陈述上报。 8、洗涤衣物后必须将洗衣机擦拭干净,如在检查宿舍卫生时,发现洗衣机内有杂物不干净,取消该宿舍的使用资格。 9、洗衣机使用时间9:30-23:00,其他时间不得使用,以防止使用时的声响打扰到周围居民的休息。 行政部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0一、目的: 1.1. 加强叉车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叉车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1.2. 确保叉车的安全运行,避免公司财产和人员受到损失和伤害。 二、范围: 公司所有叉车和涉及的管理、驾驶和使用部门和人员。 二、职责: 3.1.设备管理部: 3.1.负责叉车的申购、报废、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等工作。 3.2,负责设备台账中叉车的登记、管理卡、维修记录的登记。 3.3. 负责叉车年检、大修的对外联络。 3.2.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公司指派的叉车维保管理人员): 3.1.1.负责叉车的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 3.1.2. 负责叉车用配件、燃油的控制和申购。 3.1.3.负责叉车年检、大修的联系和协调。 3.1.4. 负责叉车各车间、部门使用外的日常协调和调度。 3.1.5. 负责叉车驾驶员作业过程的安全作业的指导和监督。 3.2.叉车使用部门(车间、仓库等): 3.2.1.负责所属叉车工的工作分配和考勤。 3.2.2.负责所属叉车工的薪资核算。 3.3.叉车工: 3.3.1.服从专属使用部门的工作安排。 3.3.2.在使用专属使用部门使用外,服从叉车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 3.3.3.严格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和日常保养。 3.4.监察部: 3.4.1.按本规定的要求,对叉车管理和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和处理。 四、具体的管理、作业规定: 4.1.叉车管理: 4.1.1.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叉车由设备管理部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叉车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4.1.2. 叉车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车车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4.1.3. 设备办理不应建立健全每辆叉车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2 驾驶人员管理: 4.2.1所有驾驶叉车人员必须市、区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2.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资格。 4.2.3无证、无效及过期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叉车操作。 4.2.4非工作期间叉车司机不准操作叉车玩戏或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5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和闲谈。 4.2.6.叉车驾驶员须服从使用部门的安排,使用部门使用间歇期间,经叉车维保管理人员与各使用部门协调后的统一调度。 4.3 叉车钥匙管理: 4.3.1叉车钥匙由使用部门指派专人保管,并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由当班负责人收发。 4.3.2操作人员离开车辆,必须拔下钥匙,做到“人离钥匙离”。 4.3.3 使用结束后,钥匙需及时交还到当班负责人处。 4.4 使用前点检: 4.4.1.叉车驾驶员在驾车前须做好叉车的自我点检。 4.4.2.按照《叉车点检表》(如附件1)对叉车各个部位和系统进行仔细检查 4.4.3.点检完成,对叉车车况进行判别,车况良好投入运行,发现异常即停止运行并及时报告叉车维保和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由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判别,达到良好状态,方可投入运行。 4.5. 行驶过程安全注意事项: 4.5.1.叉车起步时要由慢而快,应先对制动器和转向功能进行验证,要看清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方可起步。 4.5.2.前后换向时,应使叉车完全停止后方可进行。 4.5.3.转弯时必须慢速行驶,倒车是须注意车后的人和物品。 4.5.4.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r。 4.5.5.叉车不得载人行驶,除司机室外,其它部位严禁乘人。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4.5.6.叉车行驶过程中须时刻注意行驶路径上的物品,防止物品损坏。 4.5.7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不得作剧烈的刹车和急转弯。 4.6. 叉运货品和装卸过程的安全原则及注意事项: 4.6.1.在未发动前必须注意车辆周围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确保运载的安全。 4.6.2.在叉起物品是须注意周围其他物品的位置,防止货叉叉坏和倾覆其他货品。 4.6.3.货叉在规定的负载中心,最大负载不超过额定起重量。如货物重心改变,其起重能力应按车上起重量规定执行。 4.6.4根据货物大小调整叉间距离,注意货品的平衡,使货物重量均匀地分配两叉之间。 4.6.4货叉插入货堆时货叉架应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货叉架应后倾,使货物紧靠叉壁,然后才可行驶。 4.6.5升降货叉时,一般应在垂直位置下进行。 4.6.6在进行装卸时必须使用手制动,使叉车稳定。并绝对禁止叉架下有人。 4.6.7车辆不得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 。 4.6.8货叉架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须迅速地操纵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在操纵一个手柄时,注意不得使另一个手柄移动。 4.6.9当搬动货物时,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正常情况严禁倒车行驶。 4.6.10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4.7.叉车的停放和应注意事项: 4.7.1.叉车在停止使用时,应按定置管理规定,在定置地点停放,随用随开,用后及时归位。 4.7.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杆,换档手柄置于“空”速档。 4.7.3.工作完毕,货叉应置于地面,不得悬空,将车刹稳。 4.7.4. 清洗车内外的污物,检查各部紧固件连接有无松动或渗漏。 4.8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 4.8.1.叉车在行驶和叉运、装卸过程中损坏公司设施、物品和叉车本身,或因疏于点检和维护造成叉车非正常故障等均属于叉车事故。 4.8.2.叉车发生事故时,应马上报告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叉车维保管理人员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事故的内容和性质报告给使用部门的主管和设备管理部门。 4.8.3. 使用部门的主管和设备管理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经生产运营执行审批后,报监察部门备案。 4.8.4.由叉车维保管理人员、设备管理部和叉车使用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跟踪预防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4.9.叉车管理和安全使用的奖惩规定: 4.9.1.对违反本规定4.2“驾驶人员管理”相关条款的,第一次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第二次发现扣发200元,三次以上,扣发500元。 4.9.2.对违反本规定4.4,“使用前点检” 按照《叉车检查表》中的项目在上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或是存在不检、漏检及不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的情况。凡是由下一位检查出的前一位未报告的问题,由前一位员工承担责任。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发100元,三次以上扣发200元。 4.9.3.对违法本规定5.5“行驶过程安全注意事项”,和4.6“叉运货品和装卸过程的安全原则及注意事项”造成公司设施、物品和货品损坏的,每发生一次除了按造成的损失的30%作出赔偿外,第一次追加扣发150元。第二次追加扣发200元。三次以上追加扣发500元。 4.9.4.对违反第4.7,”叉车的停放和应注意事项”的,除4.7.1按《车间定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外,对违反其他条款的,每次处罚50元。 4.9.5.对违反4.8“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上报和处置者,每次处罚200元。 五、附则: 5.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生产运营中心和公司监察部。 5.2.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前实行。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1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福渡初中 20xx年1月 看了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2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等内容,为切实维护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为维护黄河人家的安全,文化,环境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内所有业主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屋面、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牌、招牌以及悬挂条幅等。 二、任何业主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贴纸等。 三、临时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公共场地做招牌、广告、条幅的业主需提前一周向客服中心做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消防、治安、安全及小区美观等前提下批准,并按有偿使用的原则执行。 四、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违章装修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xx‟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 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 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 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 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 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 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 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二)接口应实现对外部系统的接入提供企业级的支持,在系统的高并发和大容量的基础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提供完善的数据安全机制,以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大量访问,以及大量占用资源的情况发生,保证系统的健壮性; (四)提供有效的系统可监控机制,使得接口的运行情况可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错误并排除故障; (五)保证在充分利用系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系统平滑的移植和扩展,同时在系统并发增加时提供系统资源的动态扩展,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六)在进行扩容、新业务扩展时,应能提供快速、方便和准确的实现方式。 第六章 数据资源管理 第九条 基础设施资源集中管理。为了避免信息机房等基础设施资源重复投资建设,造成资金浪费、设施利用率低等问题,各单位应充分利用集团数据中心资源,集团信息办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及各单位的基础设施资源。 (一)各单位未经集团批准不得私自新建、改建、扩建信息机房。 (二)集团数据中心要按照《集团机房建设技术规范》建设,满足各单位应用系统及数据统一到集团数据中心所需的各项使用要求。 (三)各单位现有机房自行管理、统一管控。各级信息管理部门作为主要责任部门,要保证信息机房各项运行指标达到集团要求。 第十条 计算存储资源集中管理。为了消除“信息孤岛”,实现集团数据共享和集成,提升数据安全防护等级,各单位所需计算和存储资源,要统一使用集团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资源,做到资源集中、高效利用。 (一)现有的集团级应用系统及数据(安全监测系统除外)、各单位应用系统及数据(直接用于生产安全、自动化控制和监测监控的系统除外)要按照在用服务器、存储的服务年限和系统生命周期科学制定迁移到集团数据中心的计划和方案,并报集团信息办批准后实施。 (二)新建应用系统原则上不再购臵新的服务器和存储,所需计算和存储资源应使用集团数据中心的云计算资源。各单位如有特殊生产要求,确需购臵服务器或存储的,需报请集团领导批准,由集团信息办备案后,按集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于当前集团网络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可向集团提出申请建设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并根据建设进度制定应用系统和数据迁移计划。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建成后,新建系统需要集中部署、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 办公终端资源集中管理。为了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实现节能降耗,集团级应用系统要统一使用集团数据中心云桌面,并在厂矿和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中逐步实现全面使用。 (一)各单位新建系统所需计算机和新增办公用计算机要使用集团数据中心云桌面。 (二)原有集团推广的应用系统所使用的计算机,以及各单位在用的计算机,分别由应用系统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按年度提出云桌面更换计划,逐步完成云桌面更换工作;集团信息办负责协调和监督。 (三)各单位申请云桌面使用,应与信通公司签订租用协议,由信通公司负责云桌面运维,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云桌面管理。 (四)对于当前集团网络不具备实施云桌面替换条件的单位,应协同集团相关部门接入集团网络或建设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在网络接入后或集团区域性数据分中心建成后,按计划完成云桌面的部署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使用资源应按集团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章 数据分析管理 第十三条 数据分析是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的数据进行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中蕴涵的信息,用数据描述现状,预测趋势,规范生产行为,优化管理流程,加强经营监管,提供决策支持。 第十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单位数据分析的指导,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自行组织开发业务选题和数据模型,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分析水平。集团信息办要做好数据分析引导和管理工作,为集团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服务。基层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数据资源,不断探索和创新数据分析方法,规范数据分析程序,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做好本单位各项应用的数据分析工作。 第十五条 集团级数据分析、处室级数据分析和厂矿级数据分析分别由集团信息办、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基层单位负责策划和实施,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考核。 第八章 数据应用管理 第十六条 数据应用是指利用数据分析的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开展业务运转状况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规避管理风险。 第十七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应加强数据应用。集团信息办负责代表集团对各单位以及单位之间数据共享应用的统一规划并制定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部门、按层级落实数据应用工作,对数据进行科学统计、分析、挖掘和应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主要包括:数据访问的身份验证、权限管理及数据的加密、保密、日志管理、网络安全、容灾备份等。 第十九条 为统一规范操作权限,各单位应明确工作人员的录入权限、访问权限及维护权限的管理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数据及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明确管理员用户和数据查询用户的操作权限及规程。 第二十一条 对数据的各项操作至少要建立运行日志,严格监控操作过程,对发现的数据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管理员应掌握和运用数据库访问审计技术,实现对数据库操作的监测和追溯。 第二十二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用户身份验证管理、网络安全管理,采取严格措施,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测、清除工作,建立针对网络攻击的防范措施,保证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数据的容灾备份工作,建立数据容灾备份机制,保障系统应急恢复和数据溯源。重要数据要上传至集团数据中心备份。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4一。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人员培训。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5.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5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印发《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党费收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基数为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含绩效工资、教师课时费)。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含5000元),交纳1%;5000元以上者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二、班导每月交纳党费不低于8元;秘书、党务干事、教师每月交纳党费不低于10元;20xx年以前签约的研究生、副主任、主任每月不低于15元。 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的下月起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免交的期限均为一年。如需延期,应重新申请报批。 四、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找其谈话、召开党员大会、发通报方式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组织部 20xx年3月31日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6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据各单位的生产情况,设立值班岗位,由本单位划分各值班岗位管辖区域,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第三条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对值班岗位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和范围,与值班人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严格审查所负责区域内人员的进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岗位上打牌、喝酒、睡觉。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加强区域内巡视,看护好责任区域内的设备和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第七条 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违犯值班制度,按《劳资人事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停止其工作,不再安排岗位,按停薪留职对待,其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由自己承担。 第八条 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发生失盗、损坏设备设施,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并按《劳资人事管理制度》处理。 第九条 值班人员应是本公司股东员工,一旦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从责任人工资中赔偿损失,工资不足以赔偿时,用其股份抵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相互协作,服从分配,服从管理。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7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总则 第1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2条 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3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第4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一律罚款5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5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第6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对有破坏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7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8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 三、电脑安全及维护 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办、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8“埔莉思中西茶餐厅”的厨房管理规章制度,这些条款不是针对一个人,而是对整个厨房所有人员的要求,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大家认真的、更好的、更准确无误的工作,所以希望人人要有责任心、紧迫感,团结互助,求实创新才能有凝聚力,望大家遵守执行。所有的罚款充作厨房班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厨房行政管理由厨师长负责,必须执行厨师长的合理指示,认真完成厨师长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一句、一个指令的原则,不得顶撞,违者罚款50元,严重者开除。 2、每日上岗前,换好工作服,自检个人的仪容仪表后,待厨师长复查并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大声喧哗、大闹,不得与其他员工争吵、打架,违者罚款50元。打架者重则开除。 3、工作时间内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厨房内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会客、带亲属及其他员工在厨房用餐,违者罚款20元(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打招呼)。 4、厨房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请别人代打卡、请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厨师长/纪律委员打招呼,经厨师长同意后方可执行。违者罚款<迟到1到10分钟处5元/10分钟以上20以下处10元/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15元/30分钟以上一个钟以下半天工资,一个小时以上两个小时以下一天工资两个小时以上视工作态度/按旷工处理一天当两天取消一天休息重则开除。 5、不得吃、拿、送、损、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违反者按原材料双倍罚款,重者开除处理。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员工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带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则按偷拿处理。 6、在厨房工作区域任何人不得吸烟,违者罚款10元。不得在外/店里凶酒到店里取闹违则处50元重则开除。 7、工作时间内不得办私事,如:玩手机、看杂志、小说、玩牌、听收音机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款10元。 (一) 1、爱护厨房一切设施、设备,做到轻拿、轻放,正确操作机器及保养维护,发现故意损坏者,轻则赔偿重则开除。如因个人操作不当损坏者,按价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2、发现随意浪费原材料者,按原价的双倍罚款,并按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场所及餐厅任何部门无故逗留。下班后要对厨房内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认真检查,收拾配料。关好电源、水源、煤气阀后,方可离开。 (二) 1、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开,保证客人用餐及员工餐的时间,下班前认真检查并做好厨房安全措施及卫生方面/收拾好厨房用品后,方可离开。如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2、厨房每月必须推出新的菜品,来迎合顾客需求。保证各种产品的最终质量,与产品风味特点相适应,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质量关。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格的菜肴,不准上桌,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处以相应罚款。 3、厨房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种产品原料摆放整齐,主料、配料和调味料投放合理、及时,掌握好火候、油温、成色、出菜时间,确保菜品烹制质量。 4、砧板要根据菜的主料、配料、调味料的比例标准来配菜,产品配菜合理、比例适当,能够从产品配料上保证菜品质量。不能随意下料、偷工减料、克扣顾客等不良现象发生,造成餐厅损失者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轻则10重则50元 5、砧板在贮藏过程中始终保持清洁、卫生、安全完好。如有本质变味、变质、腐坏等人为责任发生,按价赔偿。 6、打合人员必须配合厨师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盘、碗、备品、调料等),出菜时合理安排上菜顺序做到先到先上后到后上/主菜先上,擦干净盘边,检查好是否有异物等,如工作不到位者罚款10元。 (三)1、日常卫生。每天饭口过后必须清洁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食品原材料加工后的油渍、废料堆积、地面整洁防滑、墙面、下水池/沟无卫生死角,炊具、厨具、餐具每日清洗消毒,各种机器设备定时每天擦拭,室内无积水、无异味。 2、厨房出菜,由厨师长负责,若在菜品中如出现不新鲜或者已经有异味的原材料由砧板按价赔偿100%;如菜品出现口味方面的问题(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相关厨师按价赔偿70%。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191.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职责 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对讲机使用程序 1)对讲机是管理处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处的公共财产,每一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队的全部对讲机应建立《通讯器材台账》。 2)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积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5.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于他人玩耍。 5)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带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8)对违反条款者,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处以50元∽300元罚款。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0第一条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办公室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 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 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 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 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1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 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 第五条 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七条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教师全面负责上课、实 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条 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旷课按学生应选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间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每天按5学时计算。 第九条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并登记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批准的假条由审批部门存查)。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晚点名制度,学生应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寝。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寝室长或宿舍成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告,并设法查明学生去向。 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经有资质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广西大学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2公司手机发放及使用规定为进一步方便公司员工内部之间联系,节省因通讯网络原因产生的不必要开支(如手机和公司座机之间通话费用、联通号码和移动号码之间通话费用等),现公司特从电信办理了一批天翼3G手机,以便于今后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间的业务联系。该手机为天翼E319型号,市场价1100元,涵盖音乐、3G、收音机、照相、电视、上网等多项功能,足以满足平时的日常手机使用需求。该手机公司办理的套餐为免月租费用,免费通话500分钟,所有公司189手机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之间通话免费。 该手机所有通话费用均为0.29元/分钟(包括国内长途和市话),全国范围内接听免费,在外地使用无漫游费,通话费用不变。 为了规范日后手机使用管理,现对公司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1.所有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人不得据为己有,所有手机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丢失或故意损坏手机者需照价赔偿或到电信营业厅购买补给公司。 2.手机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时统一找公司行政部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予承担费用。 3.所有手机公司原则上只承担500分钟通话费和基本月租、配发手机之间互打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互打费用。特殊情况需由公司承担超过多于500分钟通话费用的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所有使用配发手机人员今后原公司电话补贴取消,配发手机所有产生费用由公司代为支付。 5.凡是使用配发手机上网、看电视、使用其他3G服务等不属于500分钟通话范围内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先代缴,之后在手机使用人的工资中扣取,具体手机费用清单和明细公司会给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发手机今后的通话账单已经委托电信做分账,即月租、组网互打套餐费、500分钟通话(不区分长话或市话)费做一个账单、其他费用(如上网费用、看电视费用、3G使用费、超过500分钟之外的通话费用)将另外设立一个账单,二者分开列清明细,由公司代扣代缴之后发放给本人。 7.所有领用手机者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资源。 8.所有手机使用者在行政部领取时需签字登记,凡是在本规定上签名者一经签名即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3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管理员统一为员工设置人脸识别图像。 2、考勤机全天开机,所有员工上、下班,都必须录入面像考勤。 3、考勤时,将面部置于考勤机前方,对准屏幕,待语音提示“本人姓名”后,即操作成功。 考勤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勤机,不得重复、随意录入面像考勤。 4、考勤机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界面。 5、严禁恶意破坏考勤机,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双倍赔偿。 6、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考勤机无法运行的,临时使用签到表。 三、考勤管理 1、由于公司岗位不同,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 不 早退,不无故旷工。 2、考勤时间: (1)实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员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7:30之前签到,中午:12:40-13:00之前,下午下班后30分钟内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旷工计。 (2)实行倒班制的员工,按交接班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按旷工计。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0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满半天的,视为旷工半天;满半天不满一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4、因公或特殊原因(停电、不能识别等)无法签到者,由本人填写考勤补登记录单,部门负责 人签字后,送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5、无人脸识别考勤的职工,一律按无效考勤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4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规范加班和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业务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加班定义 确因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且自下班之时起,延长超过4小时以上的称为加班。 三、职责 1.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加班的原因和完成情况以及加班的时间进行审核监督; 2.劳动人事分管部门对实际加班时间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负责加班相关费用的审核和发放。 四、加班流程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事先未经批准,视为无效加班。紧急事务或者领导临时安排加班的,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门统计加班情况,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费用。 五、加班原则及加班费标准 1、《加班申请表》记录作为核定当月倒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具体办法如下: (1)加班在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员工可获得半天倒休或发放加班费30元; (2)加班4小时以上,按1天倒休计算或发放加班费60元。 (3)延长工作时间不满2小时的,视为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给予加班补偿。公司不鼓励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内加班人员用餐费用自理,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2、不视为加班的几种情况: (1)当日未完成既定计划需要延时工作; (2)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联谊等集体活动; (3)内部培训,非工作时间的授课; (4)未经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 3、加班劳动纪律: (1)无故拖延加班时间,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2)据不服从领导加班安排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捷龙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加班期间,未完成加班任务的,视为无效加班,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六、倒休原则 1、员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对待。 2、倒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3、倒休仅限个人使用。 4、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倒休,次月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顺延。 5、员工倒休应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倒休。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湖北捷龙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4日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5一、 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 二、 措施如下: 1、 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 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 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 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 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 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 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 处理方案 1、 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 凡是X月X 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 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 相关考核 1、 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 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 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 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 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 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X学校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6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 副组长:贺道标、刘彦宏、胡先林、彭银斌、朱翔、汪红星 成员:付永胜、何丙华、刘想新、郭志斌、张惠芳、李进明、 张永、肖作强、李进军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付永胜同 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 五、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xx年11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 以____发展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建议表》(见附件三)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 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 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 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 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 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每年一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____发展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子公司认为制度条款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应于制度颁布日两周之内向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并将解决方案上报备案。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董事会审批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审批。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四。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81.目 的 为了使公司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 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公司公务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货运车暂交由采购部代为管理,公车使用部门需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及批准人备查。 3.1车辆的购置与管理 3.1.1公司总经办负责车辆的购置工作。 3.1.2公司总经办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办理证照审验等工作。 3.2车辆的调度 3.2.1公司总经办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3.2.2公务车的使用仅限于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办理有关紧急公务等事项;不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的紧急情况,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同意,经总经办安排用车,同时自行承担车辆通行费、油耗和意外损失责任。 3.3车辆的使用 3.3.1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3.3.2总经办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的审批情况,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3.3.3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3.3.4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后,须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起点表数”、“止点表数”等数据,以便相关部门建立台帐及审核。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若由于工作等原因当天无法返回,除要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外,在用车前需提前报公司领导同意。 4.驾驶者管理 4.1驾驶者资格 申请驾驶车辆者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 4.2驾驶者要求及纪律 4.2.1驾驶者要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员、车辆各项管理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 4.2.2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行驶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驾驶手机聊天,严禁酒后驾驶、开英雄车。 4.2.3驾驶者接送宾客时,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员,应注重维护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不良活动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4.2.4驾驶者不得将公司公车外借和私自调换。公车不用时,应规范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4.2.5驾驶者应妥善保管好公车上的随车工具、附件、证件等。如发生随车工具、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 4.2.6驾驶者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4.2.7在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在指定地方维修,没有批准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其他情况 各类交通违章罚款规定。闯红灯、违禁令、逆向行驶、穿拖鞋、酒后驾车、超速50%以上等不良行为造成的罚款公司一律不准报销。公车使用管理部门将建 立公车使用详细台帐,根据记录的车辆日使用情况,查找出违规时的当事人,按照“谁违规、谁买单”的原则,相应的罚款在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由于特殊原因超速50%下的罚款,驾驶者本人需承担10%。 6.附件 6.1《车辆使用申请单》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29临床实习是理论转化为技能的重要阶段,也是院校走向医疗工作岗位的桥梁,实习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临床工作的质量。为了切实加强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关心广大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维护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管理 1、实习生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教学大纲要求实习,在带教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安排本科室兼职教师担任带教任务。 3、各带教教师按照带教计划带教。各科室在带教过程中应通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课,床旁示教,模拟教学等方法进行教学。应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以及了解学生实习表现,保证实习教学质量。护理部科教科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定期检查、考核。 4、新病人(包括他科转来的病人)入院后,实习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等工作。书写的所有医疗文本,均须带教教师签字后方为有效,不得擅自进行技术操作和手术。对病人和家属介绍病情时,应按照带教教师的医嘱解说,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检验项目、程序和结果等。 5、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书写病历(其它医疗文本)应该完整,有条理,重点突出,文句通顺,字迹端正。 6、实习生每天早晨应提前10分钟进入科室,按时参加病房医护交班会。 7、实习护士应努力学习有关护理技术,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治疗(包括注射、抽血、补液、灌肠等)、基础护理以及手术前皮肤准备等工作。 8、实习护士对危重病人需随时诊视,必要时应在床边守候,并测量记录呼吸、脉搏、血压等特别护理单,各种记录须带教老师签字确认。 9、实习医生应参加科内有关病案分析、死亡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等会议。 10、实习生按照医院规定参加病房夜班,假日值班工作。值班时应和带教老师一起深入病房了解病人的情况,如遇病人有病情变化,应及时汇报,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11、实习生实行24小时跟师值班制,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按时上下班、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12、实习生要认真做好学习小结,勤做学习笔记,实习小组要定期召开讨论会,交流学习经验,并不断在临床实践中改进学习方法。 13、实习生在不同的科室实习结束时要写出出科小结,按规定接受理论以及操作考核。各带教教师要认真做好出科鉴定,对在本学科实习表现、理论、技能掌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二、行政管理 1、努力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思想,加强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负责的工作态度,严防各种差错事故。 4、谦虚谨慎,能吃苦耐劳,做到脑勤、手勤,夯实基础,提高技能。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实习医院。 6、爱护医院各种医疗、实验、教学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7、爱护公物,讲究卫生,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衣冠整洁。 8、在实习期间如犯了错误,或工作中有了过失,应主动汇报检查,虚心接受上级批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住宿管理 1、医院不安排宿舍 2、在外租房的实习生,实习期间因宿舍安全问题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四: 请假管理规定 一)、请销假制度 实习期间,学生不放寒暑假,节假日应服从科室安排,原则上不得离开实习医院。因病因事或联系就业工原因需请假者,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 1:因病因事请假 因病请假需有就诊医院(我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急诊后补),经所在科室和医院护理部或科教务科批准后生效。凡弄虚作假者均作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停止实习。因特殊情况请事假,须认真填写《六盘水安居医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完成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 2:毕业就业请假 1).因外出联系用人单位等请假,须认真填写《六盘水安居医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并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外出试工,须有试工单位的信函或证明。 2).因工作需要换实习点,须先由实习接收单位盖章或提供接收单位信函,并在办理好所有手续交医院科教科后方可离院。 (二)请假批准权限 任何理由请假都须按以下权限要求提出请假申请: 1.请假半天以内由带教科室领导批准并上报护理部(科教科); 2.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须护理部(科教科)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学生需和家长共同和医院护理部(科教科)联系;非特殊情况不能批准. 4.请假三天以上须由学生所在学校分管实习的老师和医院科教科联系,学校必须出具同意该生请假的证明否则不能准假. 三)、处罚措施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立即中止实习。 1).不服从医院、科室管理,不按照《实习轮转表》实习,私自调换实习科室; 2).实习期间导致医疗纠纷发生,医患关系紧张受到举报; 3).未请假外出试工或者无故缺勤累计超过三者; 2:无故不上班、脱岗、迟到、早退、实习态度不认真、对工作不负责者,,由医院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注意事项 1.严禁实习生未请假(含未经批准)离开实习岗位或先离开实习岗位后补请假条等情况发生,否则一律按旷实习论处。 2.实习生不得委托其他同学代请假;不得借故和虚假请假;不得电话请假。 3.请假超过半天者必须书面提出请假申请,并及时将请假申请单交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批准后方可离岗。 4.请假期满必须销假,需续假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未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超假者一律按旷实习论处。 5.实习生备考研究生期间,须严格遵守科室工作安排,不得以备考理由请假,不得影响正常实习。 附:六盘水安居医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 六盘水安居医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 备注:请假半天,由科室审批,报医院护理部科教科备案;半天以上一天以内须护理部(科教科)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学生需和家长共同和医院护理部(科教科)联系;非特殊情况不能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由学生学校分管实习的老师和医院科教科联系,学校必须出具同意该生请假的证明否则不能准假.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篇30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发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和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度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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