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
范文 |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精选30篇)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1. 目的 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办公手机的发放、申领、使用与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讯资源,提升集团通讯成本效率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规定修订发布生效日。 4. 管理原则 · 手机配备原则: 在HR部门登记备案的正式员工(不含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每人配备一台。 手机为公司资产,对于在网24个月内的手机,员工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在网时长满24个月可以免费申领新手机,同时旧手机可以归个人所有。 除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必须使用统一电信号码,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机。 · 实物管理原则: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有对手机实物负保管责任。 · 手机使用原则: 原则上只能用于工作用途; 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正常开机状态,以确保工作通话和联系。 · 话费管理原则: HR部门发布和修订报销标准; 实际消费高于通讯补助标准时,员工自行承担超额部分的费用,实际费用以中国电信提供的话费单据为准。 5. 管理职责 · 集团IT部: 负责新员工入职手机的信息审核和手机调配; 负责手机选型,号码配备及开通,验机分发与回收,维修渠道管理; 负责维护企业云通讯录,监控额度,协助费用结算。 负责每季度对库存手机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 办公手机用户: 遵循本规定,合理使用配发的`手机,并配合话费核查; 员工不应卸载办公手机中的企业云通讯录; 不得将办公手机或号码转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办公手机在网上发布反动、不健康或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论等等; 申领办公手机后,请及时告知客户和联系人新的手机号码。 6. 管理流程 6.1. 申领 · 统一申领: 员工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选择套餐档次和类型、手机型号和颜色、固话分机号码等,由中国电信绑定办公手机和固话分机;从电信统一拿到手机及手机卡后,通知员工领取手机和手机卡;也可以不申领办公手机只领取手机卡。 · 日常的单次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集团IT部根据登记信息和库存为员工选配适当的手机和手机卡,或向电信申请新的手机或手机卡,于10个工作日内配发给员工。 6.2. 手机发放 遵循节约原则,如仓库中有正常返还的无故障手机则当场配发,否则新的办公手机会在次月5日前发到员工手中,并于当月开通使用。 6.3. 保修 · 报修途径: 报修热线:北京地区010-; 备用机:保修期内,员工送交无法使用的故障手机时,可临时免费领用备用机。 · 正常损坏: 保修期及范围内(手机主机保修1年)产品由原厂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标准按原厂规定执行; 保修期及范围外维修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 人为损坏: 员工现场支付维修费用,维修价格以具体情况而定。 如需借用备用机,员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将在退还备用机时,备用机查验无误后返还员工。 6.4. 回收 当使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备手机时,应将手机、手机卡、充电器及耳机等交回集团IT部,回收时应详细记录手机型号号码、套餐档次余量、手机串号、当月话费、手机破损程度等信息;只申领手机卡的员工只需归还手机卡。如有办公手机遗失或损坏,按原型号或同档次配置的机型赔偿。集团IT部对交回的办公手机做还原处理,清理手机中存储的相关信息及密码。 6.5. 丢失 办公手机丢失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操作: · 电话停机: 立即拔打电信客服电话10000号申报停机(需要用修改后的密码挂失或提供近期拨打的3个电话进行挂失),以免发生盗打。如发生盗打费用及泄密,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 补办及赔偿: 应在丢失后3个工作日内到集团IT部办理补办手续,并遵循以下赔偿原则: 手机丢失后,补办办公手机不享受优惠,必须按手机的原价重新购买。 手机配件按配件全价赔偿。 补办手机卡,SIM卡按10元补赔,IC-SIM卡按100元补赔。 《赔偿价目表》有电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机话费管理 遵循参照通讯报销额度的管理原则 7.1. 话费额度及调整 · 原则上,每财年末公司会调整一次办公手机的报销额度。遇员工晋升或因业务变化需要变更手机额度时,在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时间需向前移3个工作日)由集团IT部向电信提交修改申请,于次月生效。 报销额度增加后可立即申请提高套餐,但必须在原有套餐的在网时长期满24个月后才能更换新手机。 7.2. 话费报销与查询 · 申领办公手机后公司不再报销个人话费,办公手机每月的消费由公司统一支付,超出报销额度的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 话费查询方法: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电信以短信形式发出上月话费账单。 7.3. 开通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业务 · 各分子公司员工个人或团队的申请,必须经其所在公司级领导批准后,集团IT部方可开通;集团员工的申请直接由毛宇辉审批。员工可直接向集团IT部申请取消业务。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一、招待费开支本着必要合理、从俭节约原则,实行事前申报制,否则不予报销。 二、陪客对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不得突破有关规定,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招商引资接洽事宜,特殊情况报请县社主任批准执行。 四、来人招待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娱乐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定期结算,一般一月一结,办公室及时办妥相关事宜。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3一、科室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指标管理、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费限额根据各科室业务量大小,结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费支出平均数额,并根据需要调整核定(不含大型会议费用),具体总额每年年初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总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在有上级补助业务费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科室招待费指标不足的,经局长批准,可在上级业务费补助收入的30%以内支出。超指标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数;经费支出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调减科室下年度基数。 办公室根据科室招待费指标限额,逐月考核,集中报帐,定期公布。 二、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上级财政厅、市局级主要领导、区级领导来局,由局办公室统一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处、科级领导来局,由各科室对口接待。其它区内、区外有关单位来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的,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后,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各街(镇)财政所(处)工作人员到区局从事公务活动,根据业务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接待。 区局重大会议来客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邾城召开的会议,邾城地区与会人员一般不安排食宿;属省市在我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根据业务性质,以对口科室接待为主,办公室配合;科室召开的小型会议,由科室负责接待。 三、接待地点。区外来客就餐,根据情况安排在定点餐馆(原则上指定邾城宾馆)或局机关食堂。区内来客一律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在其它非定点餐馆招待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现金结帐,然后在本科室业务招待费中报销。区外因公来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宾馆标准间。省市领导来局,经局长批准后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标准。区内因公往来接待,原则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标准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过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过200元。区外来客,处级以下(含处级),其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过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过300元。厅局级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标准。以上标准均不包括烟酒。 五、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科室招待来客先填写“来客招待申报表”,注明招待来客姓名、职务、事由、经办人、来客人数、招待标准等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定标准后报接待科室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安排就餐。 六、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必须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在机关食堂就餐结算时,必须附“来客招待申报表”,否则,财务上不予报销。 七、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的审查意见和分管领导的签批;超过指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报销还必须有局长的签批。每月各科室要将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的报销凭证报送局办公室报帐员手中,由报帐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报销。 八、报销时限。所有招待费支出自发生日起5日内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核签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则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纪律 1、接待客人务求节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各科室招待费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未经批准,擅自超标准和范围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经办人、陪餐人承担。 2、严禁科室之间、局内设科室与外单位之间相互吃请。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科要严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对外公务接待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规定。二是限烟。严格控制派烟,特殊情况需用烟,一条烟以上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用烟原则上只能用汉烟。三是限陪。招待一般来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4、在机关食堂和定点餐馆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经批准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以前出台的制度与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4第一条 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及标准 1.1 报销范围 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 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等项目; 不包括外出接待客户、洽谈业务、联络关系所需的招待费及购买材料、配件的费用。 差旅期间的洗衣费、健身保健费及住宿房间内的有价商品等,不予报销; 1.2 费用标准 1.2.1城际交通费: 1.2.2住宿费 住宿费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费用标准 单位:元 1.2.3 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指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巴、出租车等,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应的过桥、停车等费用。 费用标准 : 单位:元/天 1.2.4 出差补贴 该补贴为因出差而使出差人员有可能产生的用餐费用及通讯费用的增加部分,公司给予的补贴,实行包干制,即以规定的标准按出差的时间给予补贴 费用标准 单位:元/天 第二条 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出差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副总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其出差费用不予报销;如紧急情况可经副总、总经理口头批准后出差,并在出差当日补填《出差申请单》; 2. 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或分公司办事处财务处办理借款预借差旅费;对于没有还清前次差旅借款,或者是虽然没有超过上限,但计算不合理的,财务有权不予借款; 3. 出差期间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的,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要与出差费用一同提交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4. 出差人员在上报的出差计划内无法完成任务需延长,必须以书面报上级审批,并交人事行政、财务部备案; 5. 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写及票据的粘贴 1. 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2.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3.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整齐地粘贴在大小等同于A4纸的1/2的纸上;为节约费用,请尽量使用废旧的纸张; 4.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5. 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 6. 出差补贴根据出差的实际天数及相应的补贴标准填写; 7. “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如果是去办事处所在地出差,而没有住在宿舍的,必须在相应的“费用说明”栏中说明原因; 8. 差旅期间如有宴请费用,应在“其他”中列明,并注明我公司陪同人员,说明应扣除的出差补助; 9. 订票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在“其他”栏,填写; 10. “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11. 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 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可写说明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销;需凭票报销的项目,若报销单据丢失,除火车票,飞机票外,一律不报销;飞机票,火车票报销按实际金额的50%给予报销。 第四条 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额度在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单》费用范围内的,应先交其部门领导,再由行政审核,财务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后可予以报销,超过额度的,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额度 差旅费在各部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如超出本年度预算标准,超出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可在从严掌握的原则上申请追加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六条 特别说明事项 1. 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享受驻外津贴,津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计算,原则 上与工资一起发放,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申请,经总经理签字生效;其中长期驻外工作指连续出差时间在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工作,长期驻外人员出差前必须持经总经理审批的《出差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在出差期间临时延长出差时间以致实际出差一个月以上的,需补填《出差申请》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报销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2. 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在当地发生的相关费用不适用差旅费制度管理,除城际交通费外,不再计报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费用及住宿费;驻外人员的住宿原则上由当地负责人提前以签呈形式向总部申请宿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要发生住宿费的需提前申请; 3. 驾驶员出车去外地,除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外、不再报支其它费用。自备车出差,不发生市内、外交通费。其过桥、过路、修车、燃油费等另行规定,均不适用本差旅费管理范围; 第七条 出差人员申报差旅费用应以诚信为原则,如从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就按虚报金额的2—5倍处罚;对于出具伪证的公司员工及审核人包庇作假的行为,按违纪人处罚金额的50%处以罚款;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条款自动作废。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5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公司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6一、校务委员会成员名单 校长: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副校长: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副书记或分管党员教育的党(工)委委员 委员:纪检书记(组长)、组宣统委员以及专职教师等 二、校务委员会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贯彻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精神,指导基层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2、根据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部署和规划,统筹安排基层党校的培训任务,制定基层党校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 3、配备、选调党校师资,加强党校教员队伍建设。 4、管理和培训党校教员,指导教员备课,研究、总结办学情况。 5、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具体执行情况。 6、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党校工作,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 7、研究、解决党校建设中的其它重大问题等等。 8、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开会研究,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1、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的任务。 2、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归档备查。 3、例会前,由专职副校长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书面告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 4、基层党校的年度教学计划和每期教学计划、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制订有关规章制度、聘请教员、组织重大活动、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均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党委作出汇报。 6、例会要有记录,并归档备查。 四、向基层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定期汇报工作制度 1、党校在思想、政治、组织上受校党委的全面领导,要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汇报工作。 2、汇报前要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汇报的内容。 3、汇报主要内容:党校办学方向、工作计划和总结;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党校校务委员会成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党校的经费和办学条件问题;党校的其他重大问题。 4、对校党委作出的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记录并归档。 五、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校的教育方针。 2、把握党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方向,提出党校的办学要求和工作原则。 3、制定党校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4、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5、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党校其他重大事务。 六、专职副校长工作职责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党校工作目标,制定并向校委会提出党校发展规划和党员、干部年度轮训计划。 2、根据校委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党校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 3、贯彻、执行教学制度,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教研和调研活动。 4、负责党校内部建设和管理,对专职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5、提出基层党校阵地建设的意见,并抓好组织落实。 6、调查、了解、总结基层党校教育的成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七、教师聘任和培训制度 1、党校应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教师队伍.每个基层党校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教师,还要根据教学任务从党政干部、中学党员教师、科技人员、离退休党员干部中选聘一部分兼职教师。 2、聘请专、兼职教师,要以基层党委的名义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党校备案。 3、兼职教师在党校的工作量应累计计入本人的教学工作总量之中,并按相应规定给付讲课报酬。 4、党校专职教师和管理干部可列入“两课”或社科教师系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待遇。 5、党校教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校党委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到各级党校或外地学习、短期培训、考察参观、开展教学、观摩、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帮助他们开扩视野,拓展知识面,提高教学本领。 八、党员参训制度 1、基层党校是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主阵地,根据行业特点,每年必须对全体党员轮训一次以上,每年办班期数不少于10期。 2、乡镇党校对农村党员培训每年不少于5天,对村以上党员干部要系统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0天,参训率分别在94%和97%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基层党员对党员每年轮训5-7天,参训率在98%以上;建党对象必须经过5天以上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才能吸收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干部每年轮训一次。 3、坚持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同时开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本职工相关的其他课程。乡镇党校要加大乡村干部、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加速提高乡村干部的技术素质和党员的致富能力。 4、集中培训和课堂教学为主,辅之以函授教育、电化教育、巡回辅导、参观学习、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5、贯彻“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层次性和实效性。基层党委负责人要到基层党校授课,并掌握学员的思想状况。 九、教职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之时代课题,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于律己,带头端正党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学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讲究学习方法,认真参加考试、考核,自觉写好个人小结,养成刻苦钻研、独立思考的学风。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4、尊重教师,虚心求教,积极参加班组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5、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和搞好校园与教室的环境卫生。 6、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总结、提高、完善自己,圆满完成各项学习培训任务。 十一、教研活动制度 1、基层党校每年年初要根据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订年度教育计划,并附课程内容安排表。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轮训同一内容,至少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三次。 2、教育计划要明确教学内容、参加对象、办班时间、讲课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基层党校教育计划由校委会制订,报同级党委讨论通过,由党委发文,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校务委员会根据年度教学计划,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突出教育重点,可以及时调整和充实。 5、基层党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动,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 十二、考勤考核制度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2、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教师员工的考勤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学员的考勤由各期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学员请假一天以上须报党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上,须报党校主管领导批准。 3、考勤项目包括所有的教学活动,各项考勤要注明具体名称、时间、地点和考勤人,考勤结果定期公布。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1、党校档案由校务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遵守文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做好党校文件、资料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按长期卷、年度卷、分类卷分类,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校内人员借阅档案要填写借阅单;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校长批准。借阅的档案应如期归还。 5、存放档案的设施要牢固、安全、可靠,应有必要的防潮、防蛀、防盗等措施。 十四、跟踪调查制度 1、参加党校学习培训的各类人员必须建立教学档案,并要求逐一填写记载以便查验。 2、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分头及时参加课后党小组或党员活动讨论,并掌握反馈情况。 3、培训后及时跟踪调查,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填写《跟踪调查表》;全年跟踪调查不少于三次,每次调查要有详细记载;定期将情况反馈给教员。 4、党校每年要召开2-3次学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帮助他们总结思想、工作、学习中的经验体会; 5、定期向学员印发问卷调查表,征求其对党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党校工作更贴近实际。 十五、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党校电化教育设备,实行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2、对电化教育设备,做到经常检修调试,经常保持完好率达100%。 3、电化教育设备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时,须经校长批准,并如期归还。 4、放置电化教育设备的室、柜须保持干净、整洁。微机室、语音室要换鞋入内。 十六、图书报刊借阅保管制度 1、图书要分类登记,造册后分门别类入橱。 2、党员教育的图书藏书量以300为基数,每年递增50册以上。 3、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借阅资料须办登记手续。 4、报刊、杂志年终整理、装订后,要集中存放固定地点。 十七、安全卫生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微机室、语音室、电化教学室应安装防盗装置。 2、电视机、录像机等应存放专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经常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党校干净、整洁。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7一、 管理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空调管理、爱惜和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坏,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员工住宿提供舒适的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空调使用的月份:5月—10月(室内温度≥28℃时开启) 空调使用的时间:白班:22:00—06:00 夜班:09:00—17:00 宿舍管理员每天负责空调开启与关闭的工作,统一管理。 二、管理措施 1、宿舍是员工业余休息的场所,宿舍空调属于公司财产,凡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本规定的所有条款。 2、每间宿舍公司将会安装电表,当月所产生的空调电费,由该宿舍入住人员平均分摊。如有员工离职时,则按其使用的天数计算电费。 3、宿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产,不得在空调机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4、宿舍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的位置,禁止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5、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空调,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严禁宿舍内无人空调机照常运行。员工应自觉保护、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 6、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宿舍管理员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尽快通知行政部主管安排相关人员及时维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开启。 7、凡因空调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时,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如果没能查出违规操作的人员,则由该宿舍的全体人员平均承担经济损失。 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由行政部酌情给予处理。 三、空调运行注意事项 1、设置适当的温度,以得到舒适的休息环境。 2、在制冷运行中,应关闭门窗,如果门窗有打开,室内冷气外流,会使空调制冷的效果降低。 3、宿舍管理员应将预定的运行时间用遥控器定时设定好。 4、请勿在空调出风口处放置阻挡气流的物体,否则降低空调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统停止运行。 5、在雷雨天气,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雷电会致机体受损。 6、清洁或保养空调时,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 7、切勿使室内机和遥控器受潮,否则可能会发生短路,甚至火灾。 行政部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8遵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及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警车必须依照规定喷涂标准的外观标识、按警车牌证手续申办相应牌证并符合保险、年检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务活动期间,大队机关各科、中队、所及大队领导使用的警车,一律集中大队院内停放。各中队按此遵照执行,原则上达到统一管理,严禁警车私用,警车不得作为个人通勤工具。 三、严格执行外出派车单申办制度。因工作、警备需要离开本县(不含九江市辖三区)辖区的,需填写《警车派车单》报请大队领导批准,出省警车呈请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回单位后,派车单交回大队政秘科存档备查。 四、全部警车必须随时保持良好的车辆机件安全状况,保持整洁的外观,使之能适应警务工作的需要和树立人民警察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形象。 五、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警服、携带有效的驾驶资格证件及车辆行驶证件,不准无证驾驶。非警务人员必须持业经审核后办理下发的《警车准驾证》,方准予驾驶。 六、驾驶警用车辆执行勤务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不准超速以及其他违反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七、非警务需要,不准随意鸣警笛,使用警报器,夜间确因警务需要时,尽可能开警灯,少鸣或不鸣警报警笛,以免扰乱群众安宁生活秩序。 八、执行紧急、特殊警务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可以按规定依程序消除。警车交通违法记录消除程序:警车使用单位填报《警车免予交通违法处罚申请表》,交市局警务督察部门审核后,报交警部门予以免予处罚。 九、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的相关规定,不准酒后驾驶以及将警车停放于不得停放的场所。 十、警车规定使用人以及车辆所有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涉案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涉案车辆,是指在办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的与案件有关的机动车辆。 第二条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 涉案车辆管理工作实行办案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就依法扣押的机动车辆,一律及时送交大队指定的停车场所(修理厂),由专人保管,并与保管人员理移交手续,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第四条 因易宝需要,办案人员可以向保管人员调取涉案车辆,但应严格履行调取、归还手续,登记调取理由及归还时间,并签名或盖章。办案人员不得借故调取、使用涉案车辆。 第五条 依法返还涉案车辆时,应当制作发还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领取人,一份附卷。 第六条 办案人员违规借用、挪用涉案车辆的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领导责任。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9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舒适、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并有效的控制食品浪费,特制订以下规定: 1、员工按照规定时间用餐。 用餐时间:值班人员(12:30—13:30) 非值班人员(11:30—12:30) 2、当日外出人员,如不在食堂用餐,需在当日9:00前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员工自行打餐,按先后顺序排队。厉行节俭节约,按自己需求适量打饭,杜绝浪费。 4、未经允许,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员工食堂就餐。 5、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剩余饭菜不得放到桌面上。 6、爱护餐厅公物,放置餐厅内的物件不得随便搬用,拉动桌椅动作要轻。 7、用餐后,必须做到人走桌清,将残余饭菜倒入垃圾桶内,桌椅摆放整齐。 8、餐盘在洗刷间由个人清洗,清洁后用干布擦干,整齐摆放到消毒机柜内。洗刷时要注意节约用水。 9、进出食堂,在楼道中需轻声说话,避免干扰楼层住户。 10、本制度由20xx年11月20日起施行。此规定本着正常调整员工生活为原则,望全体员工认真恪守。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0一、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或者用备用指纹刷。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力资源部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二、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为(暂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 A每日早上上班前 B 下午下班后 2、指纹机全天候固定位置开机,只要为上班前首次进入岗位,无论是否公私事迟到都必须刷指纹。公事刷后写出书面详细证明经上级主管审核确认后交办公室存挡。 3、漏刷考勤人员写出详细证明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后办公室存档。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11、员工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空调等设备。 7、举止文明,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 8、衣冠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休息室。 9、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工程部维修。 10、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2一、学籍档案是高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真实地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籍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籍档案须分别经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归入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 三、学籍表上的各项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系别、专业、课程名称、成绩分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号、学位证书号,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完整,字迹要工整,课程盖章要清楚,填写分数要准确,不得涂改。 四、学籍表上必须有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学生辅导员的签字(用碳素墨水)或盖章。 五、学籍表上的照片应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别为进校时照片和毕业时照片各一张)。 六、毕业生的学籍表应由教务部整理组卷、编目、输入计算机,于学生毕业当年的12月底前向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归档。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方可由学院办公室档案部门提供中文成绩单一份。并在成绩单复印件背面加盖档案部门印章。由教务部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根据集团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出差本着业务需要、厉行节约、反对旅费,费用包干、超标自负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三条 员工因业务需要调派出差的,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并将待办的工作安排好交接。 第四条 员工出差前要根据具体事宜填写“出差申请单”,标明出差人、部门、职务、前往地点、出差任务、计划出差天数、返回时间等,按以下规定提请核准(出差申请单样本见附件): 1、一般员工出差由部、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副总签字;部、室正副职以上人员出差须由总经理审批。 2、公司副总级干部出差以及各级职员到国外出差均由董事长,执行总裁或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出差申请单填写一式两份,按以上规定提请核准后,一份送行政部门考勤岗位备案,一份由出差人员凭此单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第六条 差旅费预借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财务部根据出差时间、业务需要和出差标准等核准借款数额,经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人 员核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费用标准 第七条 员工出差按级别实行住宿费用、膳食费、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节余归已,超支自负的办法。 第八条 职员到集团分、子公司或下设的服务中心出差,对方提供食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若对方只提供住宿,按每天60元给予伙食补贴,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出差人员回访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 出差交通工具及补贴标准 根据路途长短及出差人员级别按以下标准选择相应的交通工具: 1、公司副总级以上干部原则上可以搭乘火车(软)硬座以上、动车、高铁二等座以上。 2、部门正副级干部及一般员工可以搭乘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 3、各级职员出差原则上不准带车,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4、各级职员出差须搭乘飞机的,事先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批准。擅自乘坐飞机的,按机票面额的30%报销或按相同路程火车硬座票面额报销。 5、夜间乘坐火车在6小时以上(晚8点至凌晨6点)的可以购买卧铺,或按硬卧票价30%予以补贴。白天乘坐火车硬座在8小时以上可以购买卧铺,或按硬座票价的30%给予补贴。 6、 员工出差当天返回的,给予每天60元的膳食补贴,没有住宿补助;实际出差天数超过一天,食宿标准按实际住宿天数给予补助,往返途中每天给予60元的膳食补贴。 7、 员工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出差当天往返机场、火车站、等的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下级陪上级出差,其住宿费可以参照上级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职员外出参加会议需交会议费的,严格按会议通知标准执行。会议费包括住宿费的,不再享受住宿包干费用。 第十二条 职员到国外出差实行预算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职员出差由公司派车的,不报销交通费,食宿费标准参照第七条。 第四章 费用报销程序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报销手续。无特殊原因,不时间报销的,将按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报销程序: 1、出差人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费用岗位进行审核,参加会议的应附会议通知。 2、财务部费用岗位严格按制度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核:根据车票、出差时间与回返时间确定报销人员出差天数;根据住宿发票确定住宿天数、住宿包干费用总额;根据差旅费标准审核费用是否超支和票据是否合法。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律进行核减。经审核无误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并登记台帐。 3、出差人员持财务部费用岗位审核确认后的差旅费报销单,经出差审批人签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批后予以报销。 第十六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根据其乘坐标准出具购票证明单(发票),无故绕道的,绕道部分不予报销,确需临时绕道的,应电话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搭乘公司交通工具的不报销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 2、出差期间发生的传真、邮寄等费用按电信局、邮局收据为准。经办人在票面上应注明事由。 3、因公携带的行李托运费、物件寄存费应有正式的运费收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出差期间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返回后一天内可适当安排轮休,乘夜间车在6小时以上返回的,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返回当天休息一天。出差7天以内不轮休,一周以上不超过二周补休1天;二周以上补休2天。在公司放假期间出差原则上可补休同等时 间。 第十八条 员工出差本着节约时间、节俭费用、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公事办完后要立即返回,不得绕道探亲、不准游山玩水、不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一经查实,除扣减差旅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出差期间严禁请客送礼(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严禁收受礼品。对违犯者除严肃批评外,所需费用一律自己承担。 第十九条 员工因公负伤须到外地治疗的,需经公司领导同意批准,方可据实报销路费及治疗费,给予每天60元的膳食补贴;需要陪护的,经领导同意后,差旅费参照因公出差人员费用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员工因公出国(境)的,住宿、伙食、交通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4一、总 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 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 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 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 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 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 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 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 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 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 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 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 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 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 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 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 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 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 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 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 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 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 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 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 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 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 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 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 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 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 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 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 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 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 则 1.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51、物业服务收费必须遵守省市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六个原则:等价交换原则、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差别原则、优质优价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公开原则。 3、服务收费的标准依据: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的规定。 4、服务收费项目包括: (1)综合服务费,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养护费、垃圾清运费、物业员工工资、福利、保险费、办公费、培训费、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社区活动费。 (2)公众代办性服务费,为业主代缴水、电、煤气等; (3)专项服务费,对业主的房屋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设备的维修和小区内停车管理服务等服务的费用; (4)特约服务费,房屋装修、家电维修、家庭卫生、代购商品、搬运等。 5、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依据业主房产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 6、服务费收取的方式:采取包干制。 7、服务费的收缴和追讨程序: (1)发送收费通知单(按季度收缴); (2)首次追缴,第二季度发送第一季度的催缴通知单; (3)再次追缴,发催缴通知单,并上门收取; (4)按法律程序处理。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6一、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保证公司通信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员工电话使用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电话(办公固定电话) (一)、拨打电话 1.打电话的时间应尽量避开上午8点前、晚上6点以后的时间,还应避开晚饭时间、午休时间。电话交谈持续时间不宜过长,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一般以3-5分钟为宜。 2.通话之前应核对对方公司或单位的电话号码、公司或单位的名称及接话人姓名。写出通话要点及询问要点,准备好在应答中使用的备忘纸和笔,以及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3.拨打电话先说明自己是谁,公务电话要同时报出你的公司及部门名称,然后再提一下对方的名称;应说明拨打电话的内容,且用语应礼貌、规范、简洁、扼要。 4. 使用电话时严禁在电话上闲谈;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接听电话 1.标准用语 (1)公司前台服务人员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2)直接面对外部客户的部门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部门,我是。” (3)面对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统一用语:“您好!**部门,我是。” (4)接听电话时,不允许说一些低级的词语或一些不礼貌的语句;不准用粗鲁的语气叫人,应先说出职位(总经理、经理、主任、师傅、主管、小姐、先生)。 (5)接听时。一般由专门人员接听,新员工对企业情况知之不多,不要抢接电话,以免一问三不知,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 2.接听电话的规范 (1)在电话响三声接听电话,超过三声接通应致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接听电话时应保持端正的姿态,不得吃东西、喝水、嚼口香糖等,不得出现一些影响正常交谈的动作。 (3)在接听电话过程中,要仔细聆听对方的讲话,并及时应答,给对方以积极的反馈;通话不清楚或听不明白时,要马上告诉对方。 (4)声小时。对方说话声小,不能大声叫嚷,而要有礼貌地告诉对方,“对不起,声音有点小。” (5)中断时。通话中突然中断,应该立即挂上电话,再次接通后要表 示歉意,并说明原因。 (6)接听到客户的电话避免客户在电话中等候的处理原则: ①告知客户预估时间(1分钟之内的),让客户选择等待或稍后回复; ②如预估时间可能超过1分钟,让客户留下电话,稍后给回复;最好不要让客户在电话中等待的时间超过1分钟。 (三)、代接和转接电话 1.原则上接到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电话,最好不要擅自做主回答问题,让对方选择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转给处理该项业务的同事,请他给客户回电话,解决问题。 2.如果对方请你代转电话,应弄明白对方是谁,要找什么人,以便与接电话人联系。此时,请告知对方“稍等片刻”,并迅速找人。 3.通话时。通话时如果有其他客户进来,不得置之不理,应该点头致意。如果不放下话筒喊距离较近的人,可用手轻捂话筒或按保留按钮,然后再呼喊接话人。 4.转接电话的规范: (1)不要让顾客等太久; (2)假如要让顾客等待,一定要先致歉,告诉对方要等多久,提供选择; (3)假如处理需要时间,可以建议选择“再回电”或其他; (4)在转接之前先记录下来电者的电话; (5)假如等候的时间过长,每20秒再问是否还要继续等; (6)转接过去时:“谢谢您的等待”。 5.如果要接电话的人不在,应为其做好电话记录,记录完毕,最好向对方复述一遍,以免遗漏或记错。 (四)、接听投诉电话 在处理顾客投诉时,以倾听顾客抱怨的方式来稳定顾客情绪;并尽快将电话转接到有经验的主管或经理来处理。 (五)结束语 谈话结束,表示谢意(“感谢您的致电,再见。”、“谢谢,再见。”,等待对方先挂电话。 四、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电话登记表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7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7:30-17:45 第三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第四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填表,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填表。 第五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填表,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六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填表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累计3次以上者每次扣20元。 第八条:病,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请病,事假须提前一天报请,并安排好工作.请假理由不充足或影响公务的主管可不予准假,及不予请假。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1次者扣发全勤奖10、0元,达3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双倍扣除工资,单月连续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并不给于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爲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爲满足各部门生産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购置 第五条 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後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後方可办理。 第七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後,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後,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八条 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 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 员工借书分爲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後,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爲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 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 第十六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 第十七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 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 第二十一条 借书册数以两册爲限。 第二十二条 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後,一并与借阅单妥爲保管。 第二十四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後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20xx年 月 日实行。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19为切实加强学校空调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空调使用的合理性,增强使用学校空调的规范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特对学校空调使用作如下规定: 1.实行专人负责。各场所空调管理负责人具体明确如下:教师办公室确定一人负责;行政办公室为所在人员;行政楼会客室、会议室、报告厅为活动主持人;微机教室为上课教师;教室为各班主任和上课教师;学生宿舍为当值宿管员;传达室为当值保安。 2.温度控制规定。按本市发布的当天天气报告和具体通知,夏季室外气温在摄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气温在摄氏2℃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空调使用时温度设置的规定:制冷最低不低于26℃,制热最高不高于20℃。教室空调和特定场所的空调使用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由学校政教处具体安排通知。 3.节约安全用电。办公室和教室无人时应及时关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与负责人共同承担。 4.遥控器领用保管。空调遥控器由负责人领用保管,当负责人搬离本办公室时,应及时办理空调遥控器移交手续。长期不使用空调时,应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5.做好空调维护。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6.加强巡视检查。总务处和值周值日教师加强巡视,如发现违规使用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违反空调温度控制规定的、无人情况下空调未关的等情况,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影响其学期考核。本条规定适用于学校其它所有用电设备的日常管理。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0为了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就餐秩序,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做好公司伙食及用餐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为员工定时供应午餐,就餐时间统一规定为: 午餐时间:12:00—13:00 (就餐时间随季节调整再行通知) 第二条、 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 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食堂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用餐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三条、 自觉维护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 第四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统一配备餐具一套(饭盒以及饭勺一个),自行保管,也可放置茶水间的餐具柜统一保管。若有遗失,自行负责购置新餐具。 第五条、 公司指定就餐地点为洽谈室、司机休息室,所有员工均只能在此 两处就餐,(董事长、总裁除外),违者罚款50元/次。 第六条、 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罚款50元/次。 第七条、 用餐提倡节约,支持光盘行动,反对浪费。就餐时所有员工,视自身情况而定,吃多少饭菜打多少量。用餐结束后,米饭多于20粒,菜品残羹多于餐具容量四分之一的,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罚款50元/次。 第八条、 用餐时,不得将饭菜残羹随意丢弃在餐桌上,同时,不得随地乱扔乱丢。用餐后,各人员必须将自己所坐位置卫生清理好。每天实现轮班清点卫生检查制,一旦检查不合格,第一次口头警告, 第二次直接罚款50元/次。 第九条、 用餐结束后,残羹倒入垃圾桶内,所有人员自行清洗各自餐具,必须在茶水间清洗餐具,不得在其他地方清洗餐具,以免堵塞下水通道。 第十条、 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办公室整理后及时对好建议进行采纳、改进。促进食堂的健康运营,切实为员工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一条、 就餐登记和外来人员就餐规定 一、 员工凭工作证用餐,外来人员就餐凭临时就餐卡; 二、 公司各部门每天上午10点前,必须将本部门当日就餐人数报至前台; 三、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就餐,一律实行登记报批制度,由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 四、 公司员工亲属在公司就餐,由员工本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其就餐费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食堂物品采购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市场询价,安排采购人员进行采购,食堂负责人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1一、公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三)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 猜你喜欢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21. 目的 为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哪些类型的作业是相当危险或者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并对此类作业予以有效控制,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危险作业许可活动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安委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3.2 进行危险作业的部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3.3 承包商负责其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危险作业活动及安全管理要求 4.1.1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4.1.1.1高处作业; 4.1.1.2动火作业; 4.1.1.3限制空间作业; 4.1.1.4电工作业(带电作业、临时接电); 4.1.2危险作业活动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单”制度。 4.1.3 基本要求: 4.1.3.1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先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审批单和签发批准前不得实施作业; 4.1.3.2所有作业许可(包括承包商)都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作业指导; 4.1.3.3在向承包商委托施工任务时,必须明确交代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的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4.1.3.4作业许可审批有时效限制,超过时效必须重新办理。 4.1.4作业许可审批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则许可视为无效: 4.1.4.1危险条件进一步恶化,许可证的措施无法有效控制时; 4.1.4.2主要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 4.1.4.3发生险情需要撤离时。 4.2各类危险作业活动的适用范围 4.2.1高处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1.1厂房结构安装及拆除作业; 4.2.1.2离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高度的其它作业。 4.2.2工业动火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2.1气焊、割作业; 4.2.2.2电焊作业; 4.2.2.5在油罐(箱)等易燃易爆场所或附近进行产生火花的作业。 4.2.3限制空间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进入其他空间狭窄或活动受限的作业场所。 4.2.4 带电作业许可的适用范围: 4.2.4.1在低压配电盘、控制柜、配电箱、电源干线上进行的一般带电维护作业; 4.2.4.2 在400V以上高压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上进行带电或不带电的安装或维护作业; 4.2.4.3其他可能导致触电伤害的带电作业。 4.3 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4.3.1安委会负责危险作业活动的作业许可证签发。危险作业活动包括: 4.3.1.1级动火作业; 4.3.1.2带电作业; 4.3.1.3 级高处作业; 4.3.1.4限制空间作业 4.3.1.5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 4.4 危险作业许可的相关职责 4.4.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理者管安全”的原则,确定许可证的审批签发人及相关人员,并落实其职责。 4.4.2作业许可证签发人职责: 4.4.2.1负责管理范围内作业许可证制度的落实; 4.4.2.2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现场具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4.4.2.3负责对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 4.4.2.4负责对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员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4.4.3 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4.4.3.1负责对作业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进行检查,落实许可证上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4.4.3.2指定作业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必要指导和培训,确保监护人对设施的安全状态和人员的安全作业实施全程监控; 4.4.3.3每次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需要检测时,达到作业要求后,向作业申请人发出作业指令; 4.4.3.4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不符合健康安全环境要求的情况有权要求作业人员立即整改;当作业出现不安全隐患或情况时,有权终止或暂停作业,并收回作业许可审批单; 4.4.3.5定期向签发人报告作业的安全状态,发现危急情况时,按规定的应急程序指挥应急处理。 4.4.3.8 作业完成后负责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4.4.4 作业负责人(作业许可申请人)职责: 4.4.4.1根据作业危险程度,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4.4.4.2对作业活动的安全负责,负责落实施工辅助机具、材料、设备、人员,按许可证的要求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4.4.3把所有的危险及安全预防措施告知所有与此项作业相关的员工,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4.4.4.4督促、检查、指导相关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作业; 4.4.5 作业监护人职责: 4.4.5.1 熟悉作业情况并懂得操作和使用灭火器材,熟悉报警和紧急关断要求; 4.4.5.2 准备应急器材,对作业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守护和监视; 4.4.5.3对作业现场周围至少5m范围内(包括任何隔墙或障碍物的另一边)进行检查; 4.4.5.4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和不规范行为; 4.4.5.5发现异常情况时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作业; 4.4.5.6提醒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注意存在的风险或环境影响。 4.4.6 作业人员职责: 4.4.6.1 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素质; 4.4.6.2懂得使用现场防护和必要的应急设备,掌握安全环保措施; 4.4.6.3 对作业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 4.4.6.4 密切注意作业场地的周围情况,做到“四不伤害”,如条件发生变化,随时准备停止工作,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4.4.6.5每天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好工作现场。 4.5 作业许可审批单申请、审查和签发的办理 4.5.1提出申请: 4.5.1.1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危险作业,在进行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查看现场和环境状况,确认进行何种许可作业后,填写《作业许可审批单》,提出作业许可申请; 4.5.1.2 根据作业许可的类型,填写《作业许可审批单》内容; 4.5.1.3 作业许可证上应明确作业内容、作业起止时间、作业地点、直接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负责人、签发人等内容。 4.5.1.4 申请者应在“作业起止时限”栏内注明作业的大致起止时间。根据作业许可审批单规定的时限要求(特殊情况具体确定),若超过时限,作业许可证自动作废,应重新办理。 4.5.2作业许可审批单的审查、签发 4.5.2.1作业许可审批单由安委会签发,安全工程师负责对许可证进行审查; 4.5.2.2审查者接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证申请后,应对所申请的作业许可内容和安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和确认(包括到现场察看),有问题时,及时提出并整改; 4.5.2.3审查者在确认符合要求后,交相应的领导签发。 4.6.5 危险作业许可的具体实施,按照相应的“作业控制程序”执行。 4.相关文件 动火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带电作业安全控制程序限制空间作业安全控制程序 5.相关记录 作业许可审批单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3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费用的支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属单位公务使用的各种小轿车、面包车、吉普车、客货两用车。辅助生产用车(含通勤车、因业务关系外借车辆、营销用车、生产经营驻外单位用车、救援、采购运输等车辆)不在此范围。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务车配备标准的拟定、选型购置的指导和公司内部调剂调拨;负责总部公务车维修审核。 第四条 公务车采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车单位申请 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三、集团公司批准 四、选择车型 五、车辆购置 六、手续办理 七、车辆管理使用 管理流程示意图如下: 第五条 公务车配备标准 一、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在100万元以下的单位,且已完成利润计划,可配备公务车一至两部,标准为1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1万元以下轿车一部。(购车价值均含车辆购置税,下同) 二、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两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三、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5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二至三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至两部。 四、综合利润指标完成3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5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五、综合利润指标完成5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7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六、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3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8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七、综合利润指标完成20xx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4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20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八、邯郸站可配备二部公务车(配备标准同前),各县汽车站和直属单位原则上不配车,如确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分管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副总裁同意后,提交总裁办公会批准。已实行站司合一的汽车站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由主管公司提出申请,按本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车辆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下列情况公务车购置另行办理。 一、亏损单位和吃经费补贴单位不准购置新车,确因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批准,由集团公司内部有偿调拨。 二、由于业务的特殊性,阶段性产生较大利润的单位,公务车配备不参照第五条标准,购车须经集团公司研究批准。 三、因业务关系需要外借车辆的,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考察确需的,由业务主管副总裁签署意见,提请总裁办公会决定。 第七条 公务车购置、更新,所选车型优先在集团公司所属汽贸公司销售的车型中选购。 第八条 辅助生产性用车的配备不在配备标准范围。如确实需要,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并纳入考核。 第九条 所有经集团公司批准购买的公务车辆必须及时到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监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年终按各单位计划内实有公务车数由审计部进行考核。 第十条 按照本规定超标准配备公务车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统一内部调剂使用。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各单位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车,否则除对超标的公务车进行没收外,还要对车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在用公务车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6年足额提取折旧标准执行。未足额提取折旧或使用年限未达到6年,原则上不准更新。 第十二条 购置新车(含二手车)必须以单位名义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行驶证牌照。本规定实施前购置的车辆,凡没有以单位名义注册登记的,必须予以更正,否则按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新购车(含二手车)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后,必须将原始单据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帐,并按公司规定提取折旧。 第十四条 公务车修理由驾驶员提出,须经单位车辆技术管理部门鉴定同意,填写公务车派修单,到指定厂家修理。修理费用需经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单位领导批准,方准到财务报销。总部车辆的维修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费用标准 公务车费用按车型实行年度综合定额指标管理,分季度(月)实施,年终考核。定额费用包括:(1)燃润油费;(2)维修保养费;(3)年度检审费等。 一、年综合费用定额:(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二、各单位要建立专项公务车费用管理台帐,分季(月) 制作卡片,建立审批制度,严格掌握不准超支。年终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行超支罚款(超多少罚多少)。 三、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建立总部公务车费用台帐和全司公务车费用信息库,按月记入单车费用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第十六条 公务车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范围 1、领导工作用车。 2、来宾及主要业务关系人员的接送。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人员: (1)因公出入携带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的; (2)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或紧急任务需到现场的; (3)工伤及工作期间危重病号的抢救; (4)外出公务或特殊情况的用车; (5)经领导批准的其他需用公务车的行为; 公务车的使用应本着工作优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 二、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严守出车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执行出车任务时,不得超越时限和运行范围; 3、爱护车辆、装备,增强责任心,对车辆勤于维护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出车执勤,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出车及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严禁超速超员、强超强会。严禁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和非因公动用车辆,否则发生意外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三、公务车停放(包括外出执行公务期间)必须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点;夜间有车库的应放入车库,严防发生车辆被盗及火灾、损失等情况,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总部实行车辆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办法。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单位车辆使用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务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 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 运行。 第三十二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十三条 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 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 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 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 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和合珠宝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5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6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煤、油品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项目部整体经济效益,使项目成本每年降低1%,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渝项目四分部所属的所有部室及各架子队用水、用电、用煤、用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机电部负责根据电器、机械功率等相关参数指定相关能耗定额,建立节能降耗台帐,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2.各部门、各架子队负责落实节水、节电、节煤、节油整改措施和节能降耗指标,向机电部上报节能降耗相关数据。 第四条 各项节能管理措施 1.节水管理措施 (1)生活区生活用水管道需经常进行管道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 (2)少用瓶装矿泉水。 (3)施工现场用水,由兼职人员负责检查与维修管线,减少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 (4)严禁用桶装矿泉水清洗茶具、洗手;严禁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2.节电管理措施 (1)各施工现场用电由专人负责抄表计量。做好每月生产用电统计,做到心中有数 (2)各用电场所的配电室,都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健全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并对供电质量、安全用电负有责任。 (3)办公楼、会议室等动力负荷应使用单独开关控制。上述场所用电负责人应随时检查人离机停、人走灯灭的节电情况。 (4)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并严格控制空调运行温度,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禁止开空调,且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5)各部门在设备更新时,要考虑淘汰耗能高的机电设备,努力更换使用节能科技新产品。 (6)公共场所自然光线足够的情况下不开灯,公共场所照明设备选用瓦数较低的节能设备,同时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 (7)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 3.节煤管理措施 (1)完善锅炉房制度,鼓励节煤。 (2)经常检修锅炉、保持良好运行。 (3)改进司炉工操作技术,提高燃烧效率,在保证供给基础上,节约用煤量。 4.节油管理措施 (1)对车辆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杜绝跑私车现象。 (2)对使用车辆经常检查,以防零部件出现松动,导致漏油发生。 (3)做好车辆保管司机安全交底工作,遵守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保证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的支出。 5.办公用品管理措施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使用管理。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且物美价廉的办公用品,尽量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做好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保管人要做好保管工作,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减少修理次数。 (2)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尽量使用电子媒介(或打印产生的废旧纸张),减少新打印纸的使用数量,推进无纸化办公;成文的文件材料等严格印发数量,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打印(有特殊要求除外)。 (3)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4)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用完一本才能领取第二本。 (5)尽量减少通话时间,长话短说,禁止公家电话聊天,节约电话费。 6.计划预统计 (1)年度节水、节电、节煤、节油指标计划由各部门、各架子队提出,报机电部汇总。 (2)各部门以自己指定的计划为目标指导日常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3)机电部可定期牵头组织各部门对本项目部所属部室、各架子队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努力促使节能降耗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 第五条 区域划分及检查机制 1. 生产区由机电部派员或委托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办公生活区由综合部牵头进行检查监督。 3.检查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及集中检查等四种方式 第六条 奖惩措施 1.办公室发现无人但电灯长明,发现一次对该部门罚款50元; 2.发现不关水龙头现象则对在该幢办公、生活人员人均罚款10元; 3.对损坏管道不及时维修,对维修主管部门罚款100元/次; 4.办公室、宿舍无人时空调长开,通报批评并对该办公室(宿舍)罚款50元/次; 5.公共场所出现白昼灯,对负责开关人员进行罚款20元/次; 6.私拉乱接电线,罚款100元/次; 7.公车私用,罚款50元/次; 8.办公电话私用,罚款20元/次,并由个人承担电话定额外产生的费用; 9.不双面打印者,罚款1元/张; 10.对在日常办公生活中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办法。月底进行能耗统计时各种能耗在定额范围内的对该部门(宿舍)进行通报表扬,季度参评优秀宿舍时加分1-5分; 11.对积极研究节能减排新措施,取得节能减排新成果并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部门(个人)由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奖励事项;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7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中心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坚持全面配备、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定,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同时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加强对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2、合理实施临时用药政策,加强临时用药管理。为保证突发事件、急诊抢救、专科治疗的配药需要,中心可临时使用部分目录外药品,具体用药比例按省卫生厅《关于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时用药范围的通知》(闽卫农社函〔20xx〕549号)规定执行,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用药品种数不超过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品种总数(518种)的20%,临时用药应是医保目录或新农合目录中的品种,使用临时药品,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农社发明电〔20xx〕281号)和《关于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时用药范围的通知》(闽卫农社函〔20xx〕549号)规定,进行采购、销售和备案管理。 3、加强中心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5、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零利润销售。 6、及时公布中心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中心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7、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8、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中心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8现场整理 凡是现场不需要的废品、呆滞物件,废置工装、设备等都属不要物。不要物应及时进行清理,清除出生产作业现场。 必须按公司有关废弃处理制度、流程处理废置物,避免给公司带来损失。 清除呆滞、废置物时,必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6s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嫁到其他责任部门区域,严禁乱扔乱放。 凡暂时无法清除出现场的不要物,应规范场地整齐放置,挂牌“待处理品”加以标识,并限期清除出现场。 区域负责人应经常核对计划,定期清理整顿现场的工件物料,清除不要物,腾出空间,最大限度地减轻现场区域负荷。 现场整顿 整顿摆放按照分类、规范化要求,符合定点(放置在合适的地点),定容(采用合适的容器和颜色),定量(规定合适的数量)三原则。 工件、物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原材料、辅助材料、配套用品等)应摆放在工装架、物料架、托盘或枕木上,符合三定三要素原则;要求摆放整齐规范,不着地、不占道、不压线。不允许杂乱混放。凡配送、转运、外协的工件物料应按要求摆放在区域内,该区域责任人负责协调和落实整顿到位,并对违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6s管理制度。 设备(加工机器、焊接设备、切割设备、喷涂设备、起重设备等)应合理布置,与其它物品分离,便于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和日常清理。移动设备定位放置,配套气瓶要使用固定架(乙炔瓶与氧气瓶间隔为不小于5米)。焊机按统一方式规范绕线摆放,不靠窗户墙边放置,防止雨水受潮。设备所用各种管、线应合理布置,规范走线,防止现场混乱。 工装(模具、胎具、夹具等)应有标识,合理定位摆放; 工位器具(工件架、物料架、工具柜、工作平台、托盘、零件盒、枕垫物等)应分类、规范摆放整齐,并保持整洁,不得乱丢乱放或杂乱混放。 转运车辆(叉车、小拖车、货车等)应摆放在给定位置,且有定位线标示。 垃圾箱定位放置在定位线区内。垃圾超过警示线应及时进行清理。 现场责任区域管理 责任区域须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 责任区域内要做好有关设施(电器、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做好维护修复工作。 责任区域要做好日常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维护清洁效果,按要求填写6s实施相关记录。 现场通道管理 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维护通道秩序。凡因转运工件需临时占道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规范要求放好临时占道牌,严禁违规和无序占道。行车吊钩、操格手柄不应停放在过道中并按规定高度放置,以免影响通行。 现场标识规范管理 现场标识应报董办运营部核定后实施。 划线标示:通道线为黄色,线宽120mm;行车标示线为黄色,线宽100mm;责任区域线为黄色,线宽80mm;定位线为黄色,线宽30mm(如垃圾箱定位)。 现场责任区域标示:应明确责任区域以及责任人,立牌标示。 工具柜、电器柜(盒)、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件物料标示:按规范贴装标签标牌。现场工位器具应统一油漆颜色(灰色为宜)。 转运车辆标示:规范贴标识 看板:符合vi规范,张贴规范,整洁美观,及时更新。 凡属公共区域划线问题报行政本部统筹规范策划,并通过董办运营部核定实施。 现场清扫管理 维持厂房内设施、地面、工件干净清洁。应及时清扫积灰,清除垃圾,清除积水、油污等。 实施责任区域清扫表并及时填写。 现场安全管理 各部门应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现场员工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劳保、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防毒口罩、耳塞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意外事件发生。 各部门对于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必须“四不放过”。 办公区域管理 各部门办公区域6s管理依照<文明办公规定>,符合本6s管理制度。 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办公区6s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维护部门办公区6s形象。部门6s专(兼)干根据办公区<6s管理考核标准>和属地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协调反馈、落实整改。 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 办公设施及用品应按规定要求定点、分类、整齐、规范摆放;完好、干净;标识清楚、专人管理;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个人用品定点存放置,公用办公用品应指定位置集中规范存放。 办公桌上应有个人工作岗位卡。办公桌面上不得放置与办公无关的物件,办公桌下面不得放置与办公无关的闲杂物品。下班时应对办公桌、办公区域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办公现场破损的办公家具应及时报行政本部维修或更新处置。 办公安全保密管理 文件资料管理:分类标识、归档,定点、规范摆放;或按规定定期清理、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要按规定存放,更不得擅自带出办公室;涉密文件借阅和复印必须按有关保密制度执行。 电子文档管理:严格控制涉密共享文件的使用权限;未经批准不得利用电子邮 件向任何人传递涉密信息;屏幕保护设置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部门安全管理:明确部门主管为安全保密负责人,部门专(兼)职保密员履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职责;下班后所有保密文档及资料都必须处于保密状态;言谈不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离司人员离司前要将有关文件资料全部交出,并对交接过程进行监控。 卫生间管理 卫生间设施(包括房间门、窗、墙面、地面、水管龙头、洗手台柜、电灯电器及其它设施)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卫生间应按要求备好卫生纸,保证各间蹲位有卫生纸。 卫生间应有香熏,便盆应有卫生球,消除异味。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及时做好各项清理、清扫、清洁工作。 卫生间应加强监督控制,对违规吸烟人员乱丢烟头、烟灰、烟盒者按规定处罚。 卫生间严禁涂鸦,对违规乱写乱画者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各精品参观线上的卫生间要求按宾馆方式进行管理。 公共区域管理 公共区域由行政本部负责巡查,及时清除违规占道车辆、物品,清除废杂物、垃圾,打扫或清洗门窗和相关设施,维持日常清洁卫生;按制度落实车辆管制 公共区域的基建垃圾由基建办落实清理整改;工业垃圾由就近责任部门协调处理,不得推委和拖延处置。 凡属公司重大接待活动统一安排的整改指令,各事业部、部门必须顾全大局,全力、及时完成责任区域整改任务。 员工素养及团队风貌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做好誓词培训和早操活动。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素质素养方面的培训,大力倡导三一文化,抓好文明办公、文明生产,培养团队过硬的精神风貌,提升员工意识素养,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习惯。 员工应注意仪容仪表和自身形象,按规定着装,佩带工卡,及时修理边幅,注意文明用语,讲究文明礼貌。 生产工人应列队下班,上下班、就餐不得穿脏工作服进出公司大门和食堂。 上班时间应无呆坐、磕睡、闲谈;无溜岗、串岗、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公司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抽烟、嚼槟榔。 现场整改 各部门按6s日检通报或董办运营部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组织完成相关整改事项。对现场限时整改实施确有困难的,由责任部门拟报整改方案反馈协调,可酌情另行考核处理。 责任部门对处罚不服时可以向主管公司领导申诉,但不得借口延误现场问题整改。对于没有安排落实整改的部门加倍处罚,按6s处罚条例连带处罚部门主管。 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重大接待活动整改指令、影响公司整体接待活动的部门,落实责任人从重处罚。 6s整改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四 6s考核奖惩 各部门应加强所属责任区域6s自检自查和考核奖惩,落实整改。 董办运营部根据<6s管理考核标准>和<生产工作现场6s管理处罚条例>(附件五)及本制度实施考核奖惩。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6s管理进行全面大检查和考核评比活动。 部门所属责任区域受到董事长批评时,每次处罚责任部门50—100分。 一般6s奖罚由董办运营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重要6s奖罚报董事长批准。 董办运营部每月将各部门6s考核奖罚情况统计反馈人力资源部执行。 6s考核的罚款金依据<行政处分条例>在月工资中扣除。 6s考核的奖励金由董办运营部负责发放。 集团各部门6s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情况部分绩效由董办运营部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29为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管理,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人员和物资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厂。 2、员工需持有公司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出入厂区。员工未办理一卡通时,需持有由办公室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出入厂区。因患急病、工伤等特殊情况需出门者除外。 3、员工外出办事、请假等情况,需凭“出门条”出厂。 4、本厂大门,每天上下班时间开启,其余时间关闭。 二、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1、凡是来宾来访时,需在门卫处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换取“来宾出入证”。 2、团体来宾参观时,需填写“参观申请表”,须由有关接待部门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家属、亲友因私事来访时,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 4、外包或合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向办公室申请“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临时出入证”的厂商亦按照来宾来访出入厂手续登记后,方可进入。 5、以上所有来宾来访,必须由受访人带领进入厂区。若宾客未指定受访人,必须说明来访事由,由相关部门指派专人带领入厂。 6、若来宾进入车间参观,必须由受访人带领,并且在未经办公室许可的情况下禁止拍照、录像。 三、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1、车辆入厂时,以司乘人员的驾驶证换取“车辆通行证”,并进行车辆登记后方能入厂。除特殊情况,轿车不允许入厂。 2、载有物品的车辆出入厂区时,需对所载物品进行检查,具体检查细节参照本规定第四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中第1条。 四、物品出入规定 1、业务上往来的厂商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出厂。 2、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废料、员工的大件私人物品和工具等)出厂时均需办理“物料出门证”, 门卫需仔细核对“物料出门证”记载的物品,是否与实物相符,检查无误后放行。 3、门卫定期需将“物料出门证”按日期汇总整理,以便备查。 七、相关单据 1、来宾出入证 2、车辆通行证 3、临时出入证 4、员工出门条 5、物料出门证 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篇30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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