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宿舍管理规定 |
范文 | 宿舍管理规定(通用28篇) 宿舍管理规定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宿舍管理规定 篇2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 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 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港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宿舍管理规定 篇3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7、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宿舍管理规定 篇4为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宁波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大力提倡“五讲”“四美”,努力搞好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勤换、勤扫、勤理。 3、凡不讲究社会公德,不讲究集体和个人卫生、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严重者罚搞宿舍卫生一星期。 4、凡不讲究卫生值日安排表进行打扫,发现一次罚20元。 5、宿舍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脏物、异物或积水、床铺要整洁,东西摆放要整齐,检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准随意接待亲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留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若检查发现无手续一次罚200元,宿舍人员若失掉财物均由其负责赔偿。 7、宿舍不准聚众酗酒,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若发现一次罚款20-200元。 8、员工需住宿,应首先提出申请服从管理部门安排,若私自搬进,调换房间,变动床位,经发现罚款100元,并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体宿舍严禁男女员工非法混居和裹铺合睡,若检查发现或举报事实,立即开除,并罚款500元。 10、爱护宿舍财物,不得任意损坏,凡故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并按员工守则有关条例处罚。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中毒)坚决禁止生人出入,不准私接电源,洗澡后应及时关煤气阀,出户应关窗锁门。凡违反上述之事项,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室不锁门,丢失室内财产均由未锁门者负责赔偿。 12、若用热水器洗澡时,不准边洗澡边洗衣服,影响其他员工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3、员工应节约能源、水、电、气费用要严格控制,杜绝恶意浪费,违者罚款20元,凡自行使用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进行10-15元罚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辞退及自动离职者,必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及有关公司财物及时移交公司仓库。保安将监督其离室,保安有权进行行李物品检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15、严禁员工将爆炸品、危险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险生命财务物品带入宿舍违者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时间不能超过凌晨1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7、严禁在宿舍内嫖娼卖淫,吸毒贩毒,违者立即开除,当月工资扣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18、晚班员工下班后进宿舍必须轻手轻脚,不准大声说话,若影响其他员工休息,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次。 宿舍管理规定 篇51、公司范围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一切公物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员工必须由后门进入,早上九点前及晚上六点后,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后门,若有事外出者,需随手将一楼后门关上。 2、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3、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宿舍内不得存放任何危险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 4、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不准在墙上或门上乱刻乱画,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食堂处不得将辣椒、葱蒜、肥肉、骨头等随意丢在地上,应放于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疗药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带离本店。 6、不准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开饭二小时内为用餐时间,此后,不能去厨房热饭或要求他人热饭。 7、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水果房及吧台。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不准私自接用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寝后关灯。 10、上班时间内不得接见朋友或将其带入公司内,必要时,需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 11、宿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内电灯坏了或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进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体同仁共同遵守各项守则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协助公司做好综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违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处罚。 宿舍管理规定 篇6一、内务卫生 二、安全 ①保持寝室、阳台、玻璃、窗门、地面干净整洁 ①注意防火、防盗、防电,外出时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② 保持个人桌柜、床铺整齐有序 源 ③ 每天按 的顺序②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以免发生意外 轮流值日 ③休息或外出时,注意门窗关好,以防遭窃 ④寝室内应时常做到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④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⑤不得在寝室内乱丢垃圾、鞋袜,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⑤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6勤洗澡、洗头,晚上睡觉前必须洗脸洗脚 ○6如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管阿姨报告 三、纪律 ①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④使用手机、电脑时不得干扰他人休息,看电影、听歌务闹和大声喧哗 必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②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 ⑤瓜子壳等废物要丢入垃圾箱内,尽量不把饭菜带回寝非本寝室人员 室,不得阻塞下水道 ③每位成员晚上11点之前必须归寝,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四、时间规定 Ⅰ:上课期间 ①每天使用电脑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①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上课。 ②寝室人员尽量保证自己的午休 ②寝室成员每天必须午休至少30分钟(时间12:45~13:15) ③晚上00:00之前必须关闭自己的电脑,休息 ③每天中午12:30~13:30,晚上23:00后必须保持寝室安静 ④早上8:00前必须起床 ④晚上23:00以后严禁使用电脑,00:00前必须上床睡觉 五、节约 水龙头 互助,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①晚上11:00后必须熄灯 六、学习 七、其他说明 ② 电脑暂时不用时要切换到睡眠状①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①本规章试行一个月,若其中某条例态 ②当天的作业当天完成,按时交作业 至少有三人反对,该条例将无效 ③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必须确保水③寝室成员每周日都要为自己的下②本规章自20xx年06月24日起执电关闭 周做好学习计划,并认真完成 行,每位寝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④洗手或洗完衣服后,记得随手关闭○4如果有不懂的问题相互讨论,互帮③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寝室长所有 宿舍管理规定 篇7根据厂区规划要求,加强单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职工生活的便利,使单身职工有一个良好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的组织管理 1、单身宿舍应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面管理。 2、集体宿舍各房间设“舍长”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对本宿舍的管理职责。 舍长主要职责如下: 1)管理寝室内务,维持秩序,安排分配卫生清理工作,管理门户及用电,保证本宿舍的卫生达到“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2)监督住宿人员是否出现违纪行为,保证本寝室内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3)对寝室内发生的不法行为,出现灾害、急性病症等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部门通报并做应急处理。 二、宿舍入住办理、审批 1、办公室根据“入住条件”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签批。 2、要求住宿的职工提出住宿申请,并按“职工住宿条件”有关规定自检个人请求,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三、住宿条件 1、申请住宿职工须经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核对。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的证件、证明。 2、根据公司集体宿舍房间限制,当地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据班次给予安排午间、夜间休息床铺)。 3、申请入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原则上为未婚单身职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包括高发区传染病嫌疑)不得申请住宿。 四、宿舍管理规定 1、凡入住集体宿舍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办法处理。 2、住宿职工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管理。 3、住宿职工必须坚持文明住宿的原则,不准在厂区内穿三角短裤流动,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得聚众赌博、酗酒、撒酒疯。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随意将公司以外人员带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亲属、朋友等。 6、做好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物品的爱护、保养工作,爱护公共设施(如卫生间设施、消防器材等)。出现人为破损,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罚。同时要妥善做好个人贵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现丢失或损失,责任自负。 7、在宿舍内,不准乱扯乱拉电线、支锅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燃气炉等不安全电器用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杂物,保证宿舍卫生达到公司提出的“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9、住宿职工在下班以后,遇有意外事件发生时,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10、随时准备好身份证、务工证等证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门临时性检查。 11、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监督,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对宿舍的检查。 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或床位。 13、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住宿人员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费用,如:水、电、洁具、配备家具修缮等费用。住宿职工应主动、按时交纳足额费用(月收费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职工离职、调离及出现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应及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五、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 篇8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委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 篇9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宿舍管理规定 篇10(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规定 篇111、 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 严禁乱搭、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生火,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100元处罚。 4、 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的财物,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5、 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 6、 严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经理批准。 7、 宿舍员工必须服从房号和铺位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铺位,不准拆床架。 8、 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9、 宿舍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干净、整洁。 10、 宿舍轮值人员负责房间打扫及公用设施的维护,如有异常情况,向负责人报告。 11、 个人物品放置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妨碍他人,影响宿舍公共卫生。 12、 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13、 不准在宿舍内乱张贴、乱拉绳索、乱打铁钉、乱动公用设施和他人财物。 14、 宿舍应保持肃静,严禁大声喧哗及放高音响,23:00后娱乐设施必须关闭,外出人员必须在24:00前回到宿舍,24:00后所有宿舍必须熄灯就寝。 15、 不准在宿舍做有伤风化之事。 16、 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正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17、 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起经保安班长签字后搬离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处罚。 宿舍管理规定 篇12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宿舍管理规定 篇13为加强宿舍制度化管理,确保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入住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公司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2)公司员工不准将宿舍钥匙提供给非公司人员,不准留宿外来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抛出窗外,禁止向窗外、阳台外倾倒生活污水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每周六进行卫生大扫除,室内物品整洁,衣入橱、鞋、盆上架;楼梯、走廊2天清扫一次,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一处不合格者罚款5元。 (5)楼梯、走廊内禁止存放任何东西,违者罚款20元。 (6)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准回宿舍休息,禁止在宿舍就餐、酗酒、打架,禁止在床铺上吸烟,违者每次处罚20—50元。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爱护集体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员工应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9)禁止在楼道大声喧哗或搞其它娱乐活动。晚10:00宿舍必须熄灯,宿舍严禁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违者除没收赌具外,每人罚款50—100元。 (10)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及个人修养,严禁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发现有偷盗他人财物行为的,公司将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油桶、维修工具等与生活无关的东西,发现后予以没收并每件罚款20—100元。 (12)员工应具备基本的防火意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13)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卫生,违规将限期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为方便宿舍管理制度的执行,所有住宿人员交付500元押金,不住时押金全额退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5月5日 宿舍管理规定 篇14为使全体职工生活在一个优美、整齐、清洁的环境中,结合南京公司的相关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设施:凡住在活动板房内的所有职工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钉钉子、乱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损坏活动板房的,按活动板房原价赔偿。 二、宿舍卫生区:每个宿舍选出一名宿舍长,排出卫生值日表。每天必须认真整理、清扫二次以上,确保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和室内通风,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内。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规范化,衣被叠放整齐,床底下鞋子应摆放整齐,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乱扔垃圾以及在二楼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等烧水、烧饭;严禁用太阳灯等烘烤衣物、鞋子等;严禁睡在床上吸烟,以防发生火灾;宿舍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熄. 五、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常洗澡、勤换衣服和工作服、鞋袜、勤晒被褥;严禁随地乱倒剩饭菜、随地大小便,所有洗过的衣服全部凉晒到专用晒衣铁丝上。 六、严禁在楼上楼下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严禁发生盗窃行为,如发现立即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 楠京都一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项目部 宿舍管理规定 篇15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宿舍管理规定 篇16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宝华人的文明形象,特订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宿舍管理规定 篇17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宿舍管理规定 篇18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作息时间 (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 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定 篇19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 篇20为住校教师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三、职工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五、职工宿舍其他管理规定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宿舍管理规定 篇21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多校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本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征得楼栋管理员许可,并进行住宿登记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宿舍内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睡懒觉、酗酒、起哄、乱扔或燃烧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使用蜡烛。 四、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逾熄灯时间叫门进楼者,视晚归处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五、学生要爱护公物,室内一切设备和家具不得损坏丢失,毕业离校时应如数归还。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各寝室要节约用电用水,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使用,超出定额应支付超量费用。寝室内严禁私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大功率音响、电熨斗、电暖器、热得快等各种电器,违者除没收外,还要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寝室内不要放置超过100元以上的现金,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锁门。对于学生上课期间发生被盗事件,造成财务损失的,经公安保卫部门查实属于外来人员入室盗窃,应追究值班员的经济责任。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原则上实行“封楼”管理,如确因学习和路途遥远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学校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有关住宿手续,交纳必要的水电财产押金。 八、节假日学生外出,在向所在学院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逾期不返校者视为在外住宿处理。 九、各寝室要认真搞好室内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规定的垃圾清出寝室时间,确保公共场所的清洁工。按照整洁、美观、格调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则布置寝室,严禁在墙壁、家具上乱涂、乱贴、乱画,争创文明寝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电池,不乱倒茶水和污水。严禁盒饭进入寝室,注意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尊重清洁工的劳动。 十、学生科根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在一学年评出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合格寝室、不合格寝室。 十一、对评比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学院)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挂“文明寝室”牌,文明寝室是考核班级工作、团支工作、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于不是文明寝室的成员,评选时一般不予考虑。文明寝室多的班级,评选优秀班集体时优先考虑。 十二、本条例由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定 篇22一、宿舍调配方法 1.公司将对公司拥有的员工宿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实行集体住宿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男、女员工情部、兼顾部门、岗位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按排个人住宿,违者处50元罚款并限令纠正。 2.宿舍住宿舍人员数量按平米数进行安排。 (1)14.6平米的宿舍,原则上居住4-6人,至少不低于4人,不多于8人; (2)大于14.6平米的(限物业楼),原则上需居住8-10人,至少不低于8人,不多于12人。 (3)各间宿舍住宿人员的多少根据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宿舍管理 1.员工需在公司住宿舍的,首先由本人提交《住宿申请/审批表》,员工本人申请,部门经理签名,行政人事部批准; 2.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填写《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交由员工本人,留存《住宿申请/审批表》; 3.员工凭《员工宿舍安排通知书》由项目部指定人员带领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 4.若员工未按规定入住宿舍的,除勒令腾空床位外,公司将相应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同时给予项目经理处罚200元。 5.住宿人员须履行《住宿管理规定》,按照分配的床位卡对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转让他人居住、不得搬并床位、私自换锁、将门匙交由他人、不得阻碍新分配人员进住,不得私自留宿亲友、同学、子女等,否则将予以80元/人/天的标准缴纳住宿费。 6.凡调换工作岗位时,宿舍随即进行调整,重新安排住宿,任何人不得无理拒绝。 7.凡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当日搬离宿舍,未按规定搬离的,且未经公司同意,仍在公司住宿的,以80元/人/天的标准,扣除住宿费用。离职工资总额不足以缴纳或离职人员不缴纳住宿费用的,由其原所在项目经理工资中支付。 8.其他人员入住宿舍的(含已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宿舍长必须向行政人 员部经理举报,对于知情不报的,宿舍长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支付住宿舍费用。 9.来访人员必须在晚10:30之前离开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对违反该规定的,首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当事人50-200元的罚款。 10.员工请假回家时,不超过15日床位予以保留床位;超过15日的要腾退,搬出自有物品,待回来后另行安排。 11.员工辞职、辞退或离开公司,当日未搬出自己的物品腾出床位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否则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收回床位,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留宿时间仅限一晚。 12.住宿人员每人每月交纳卫生费、水费费用合计30元(工资里扣)。对于用电费用的支出由同一宿舍人员平均支付。 13.公司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床位予以调整,居住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配合管理。 三、宿舍物品管理 1.公用物品 (1)宿舍内配备的更衣柜、电视和统一使用的床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拆换。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2)如有损坏,按年限折旧赔偿。 2.私人物品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位置摆放物品,做到不乱挂、乱放,保持摆放整齐。 (2)贵重物品和私人证件等,应妥善保管,丢失责任自负。 (3)严禁乱拿别人的用具、衣物等,违者按偷窃行为论处。 四、宿舍卫生 1.各宿舍选定宿舍长,负责人每日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宿舍卫生。 2.每间宿舍每天必须安排一个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以保持宿舍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画、乱贴、乱摆放,对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3.保持室内卫生,自觉将纸屑、果皮等杂物放到垃圾箱内,严禁乱倒剩饭、剩菜。 4.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定期一次和不定期一次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对卫生不达票的,将给与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罚款。 5.对宿舍卫生检查符合《宿舍内务整理标准》的,将给予同宿舍人员每人10元的奖励。 五、宿舍使用电器限制 1.允许使用的电器:电风扇、电视机、电熨斗和电吹风。 2.禁止使用的电器:电炒锅、电热壶、电饭煲、电炉、电磁炉等高功率电器。禁用电器一经发现使用将无条件的予以没收,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 3.不准使用煤气炉,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随便乱拉电线、插座,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部门领导。 六、外来人员留宿 1.集体宿舍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留宿,亲友来访确无法解决住宿的,需提前向经理申请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时间上仅限一晚;未经批准的,不准任何人私自留宿舍外来人员。 2.对于私自留宿的,留宿一晚,除按80元/人的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外,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200元罚款。 七、宿舍内禁止的行为 1.睡觉时间聊天或看电视,影响他人休息的; 2.吵架、斗殴; 3.聚众赌博; 4.放黄色影碟、录像带; 5.违反第七款宿舍禁止行为的,公司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八、宿舍十六条规定 1.住宿员工团结友爱、互谅互让、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2.墙壁不准乱写、乱画、乱贴、乱钉。 3.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清洁,做到地净、窗明、无尘、无杂物。床具干净定位放置。 5.不准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6.禁止在集体宿舍内做饭菜、烧开水。 7.宿舍内外不准大声喧哗,制造噪音。 8.来客不准留宿,并督促来客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9.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0.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住宿职工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爆。 12.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灭,关闭水龙头。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4.防火防盗,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 15.不准男女宿舍乱串,受影响的员工给予行政人事部举报的将给与当事人100至200元的处罚。 16.到异性宿舍留宿的,直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违反上述各款规定,无明确处罚标准的,参照公司的有关奖罚规定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 篇23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学习,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进住。如遇特殊情况,外单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综合办公室查验登记,否则一律不准住宿。 二、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三、住宿舍必须服从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四、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应安排住宿人员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综合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室内卫生,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考核。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要养成随手关门、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如发现在所管辖区域内,不在室内1小时以上,电器(包括灯、电脑、空调等)电源未切断,处以 50元罚款。室内制冷空调开启应在温度32摄氏度以上(含32摄氏度),制热空调开启应在5摄氏度以下(含5摄氏度)。同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如有发现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六、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住宿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规定 篇24宿舍是保安员集体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使宿舍管理规范化,统一化,要求住宿保安员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按时起床,将个人被褥按部队要求叠放整齐,被子叠成方形,见棱见角,枕头放在被子内侧。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叠被子。床单,被套、枕巾要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不得私自在宿舍墙上钉挂衣物等杂物,衣物应放置衣柜内,杜绝衣物和其他物品乱扔乱挂。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放在公共设施上。 3、室内公共物品不能外借或带出宿舍,个人与宿舍无关物品(包括私自临时存放物品)禁止带入宿舍。 4、严禁在宿舍内以打扑克、下棋、玩麻将等娱乐方式进行赌博。为照顾倒班保安员的休息,平时禁止在宿舍内搞娱乐活动(公司组织允许的活动除外)。 5、宿舍内任何时候都不能大声喧哗、唱歌、放大电视音量影响其他人员休息。 6、宿舍人员要互敬互爱,友好相处,互相帮助,搞好团结。不利团结的话不讲,不利团结的事不做,坚决禁止在宿舍内搞帮派、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闹事。 7、宿舍内任何人不能私自留宿外人(包括亲戚、朋友、不论男女)。 8、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包括门窗电视等)任何人不能私拆私卸室内设施,更不得损坏或占为己有。 9、宿舍要严格执行作息制度,熄灯后关电视休息,不能大声说话,保持宿舍安静。 10、未经允许不能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包括电炉子等)私拉电线或乱安开关。 11、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落实责任。值日保安员要负责清扫宿舍,督促检查宿舍内的物品摆放,被褥是否叠放整齐。要确保宿舍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卫生合格。 12、每周要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开展自检自查。 13、住宿舍的保安员,若每晚上不在宿舍住,应向中队带班领导报告说明原因,得到允许方可,否则视为违犯纪律。 14、休息或请假期间,遇有紧急情况一经接到中队通知立即归队待命。 15、私人现金、有价证券用其他贵重物品要自己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后果自负。 以上各条款希望全体住宿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遵照执行。如有违犯以上规定任何一款,中队将根据具体情况或情节,对造成损失、影响及后果的,中队研究后予以处罚。 宿舍管理规定 篇25为加强保安员宿舍管理,创造一个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小区遵守执行。 一、内务要求 1、各小区保安员宿舍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员每天上午、晚上两次负责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扫时间可视工作要求调整。 3、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杂物,不在房间里乱涂画、乱张贴。 4、起床后被子按要求整齐叠放(JJ花园保安员按部队内务要求叠放),床铺保持干净平整,不乱放杂物,鞋子、包箱摆放整齐。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6、私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带进宿舍。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唱歌,就寝后须关闭各通讯装置,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不准带外人进入房间住宿,不准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准在室内明火烧煮食物或使用电热壶、电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 11、不当班人员收看电视时间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灯就寝,值日员负责关灯。 13、自觉爱护宿舍配备的电视机、电风扇、床铺、桌椅等公物,如损坏要按价赔偿。 14、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 15、晾晒衣物应在指定的地方,并保持晒衣区整洁卫生。 二、管理规定 1、入住宿舍保安员由小区管理处主任安排住宿房间及铺位,不得擅自调换。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离职生效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员必须自觉遵守[20xx]03号文件《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并按规定请休假。 3、内务检查。各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员外出、归队、内务、就寝、公物等每天不定时检查2~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保安员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二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处以20~100元罚款。 正常情况下使用公物需报损或需改善宿舍设施,经小区管理处主任核准后报公司解决。 4、内务评比。每月由办公室会同保安大队对小区保安员宿舍组织检评,对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没有检查记录的给予保安队长罚款50~100元,内宿人员违规同第3条处理。对内务工作评比中管理优秀的宿舍给予保安队长对等或以上的奖励。 三、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规定 篇261、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不准随意离开学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须事先写请假条,有班主任和值班教师的签字,经班主任和管理住宿教师同意方可离校。 2、每逢周末、假日,统一放学,放学后必须先回家,上学时要按规定时间到校,不得单独行动,路上要结伴行走,遵守交通规则。 3、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水、防震,夜晚要关好门窗,严防意外事故发生。遇到意外情况,做到服从命令听指挥。 4、课间不准随便进宿舍(病假除外),午间、晚间不准在大门口逗留。 5、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结队,做到快、静、齐,跑操做到队伍整齐,口号洪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应事先请假,不得随意离队。按时熄灯,不得说话,不打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夜间如有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住宿教师反映报告。 6、晚上大、小便,不准在宿舍门外,如被发现按违反校纪处理。 7、值日生要经常保持宿舍内、宿舍外清洁卫生,宿舍内要经常通风,定时消毒,不随便乱倒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 8、各宿舍长认真负责,监督本宿舍学生执行情况,全体住校生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住宿管理条例,如有违反者,一律按校规、校纪处理。 9、按序排队文明就餐,不得拥挤,剩菜剩饭应倒入垃圾桶,不得随处乱倒,不吃生冷、变质食物,勤俭节约、不乱花钱,不奢侈浪费。 10、不得随意留校外人员住宿(包括家长),不许将社会上闲散人员引入学校。 11、不得互相漫骂,打架斗殴,不能以大欺小,要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2、书柜、饭桌、木凳、洗刷等用品摆放要统一标准,不能随便乱放。 13、被褥干净、叠放整齐、美观,宿舍内要做到一日两整理,三清扫。 14、如遇特殊情况不住宿者,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家长签字,经批准后离校。 15、每周召开一次住宿生会,每月评选一次文明卫生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宿舍管理规定 篇27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住宿员工,由行政人事部监督执行。 二、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第三条 在职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本地无住所者可申请员工宿舍。 第四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有家眷同住者。 第五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仅限于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三、楼长及轮值人员职责 由全体住宿员工推选楼长一名,楼长主要负责安全、卫生、纪律等日常管理,向行政人事部负责。轮值人员由所有住宿员工担任。 第六条 各寝室由所住员工打扫卫生,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由全体住宿员工轮流值班打扫。楼长负责安排轮流值班人员,监督检查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 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楼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楼长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住宿员工出现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时。? 四、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第九条 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楼长管理。 第十条 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非住宿员工或非公司人员。 第十一条 需自备床上用品及日常洗漱用具。起床后将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不得堆积地上。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行李箱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第十二条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 第十三条 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或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第十四条 员工外出应将宿舍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 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楼长批准。住宿员工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楼长。 第十七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楼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留宿非住宿员工或非公司人员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八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十九条 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楼 长,情节严重时楼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行政人事部将酌情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楼长,由楼长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外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严禁在宿舍内外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二十三条 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浴室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得随地大小便,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 第二十四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 1、5-100元罚款; 2、照原价赔偿; 3、取消住宿权; 4、移送司法机关。 五、维修费及其它费用 第二十五条 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六条 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发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住宿人员每月按时交纳电费。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公司 宿舍管理规定 篇28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 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 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 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 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 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 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 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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