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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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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宿舍管理规定(通用34篇)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3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4

  一、宿舍卫生

  1、地面(内外)整洁,无垃圾、污水。

  2、门窗、墙面、瓷砖干净、无污渍。

  3、床上、床下物件干净,摆放整齐。

  4、生活用品干净、摆放整齐。

  5、不准向窗外扔东西。

  6、寝室长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值日,其余学生应配合寝室长监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寝室长应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按规定时间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提前五分钟就寝,睡觉铃响后应及时安静入睡,寝室长和任何一个同学对违纪学生应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应及时报告教师。

  3、任何同学不得乱串寝室,睡觉时不得串床。

  4、爱护公物,损坏按规定赔偿。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必须带好钥匙、锁好门。

  2、宿舍内禁止学生乱拉电线、插座及使用手机等小电器,发现电路、电闸、灯头等有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5、严禁喝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注:其余末定之内容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遵守。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5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

  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6

  为加强x局路家属院机关宿舍的管理,保证入住人员的安全,结合我局机关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录、遴选及挂职、军转干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暂无住房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进行审核后,方可入住。宿舍人员一般不得超过xx人。

  二、已婚人员暂住时限为一年,未婚人员至结婚。

  三、机关宿舍只限本单位人员入住,其他人员不得入住。

  四、机关宿舍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天然气费等,由入住宿舍人员共同负担。

  五、宿舍人员要对统一配备的物品设备,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六、宿舍人员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大声喧哗等;严防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宿舍入住人员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宿舍卫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宿舍的管理和设施的正常维修。

  九、本规定为x局内部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7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文明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保持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间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8

  为加强宿舍制度化管理,确保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入住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公司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2)公司员工不准将宿舍钥匙提供给非公司人员,不准留宿外来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抛出窗外,禁止向窗外、阳台外倾倒生活污水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每周六进行卫生大扫除,室内物品整洁,衣入橱、鞋、盆上架;楼梯、走廊2天清扫一次,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一处不合格者罚款5元。

  (5)楼梯、走廊内禁止存放任何东西,违者罚款20元。

  (6)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准回宿舍休息,禁止在宿舍就餐、酗酒、打架,禁止在床铺上吸烟,违者每次处罚20—50元。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爱护集体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员工应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9)禁止在楼道大声喧哗或搞其它娱乐活动。晚10:00宿舍必须熄灯,宿舍严禁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违者除没收赌具外,每人罚款50—100元。

  (10)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及个人修养,严禁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发现有偷盗他人财物行为的,公司将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油桶、维修工具等与生活无关的东西,发现后予以没收并每件罚款20—100元。

  (12)员工应具备基本的防火意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13)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卫生,违规将限期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为方便宿舍管理制度的执行,所有住宿人员交付500元押金,不住时押金全额退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5月5日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0

  为了加强对倒班管理,给住宿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人员得到充分休息,特制订本规定 。

  一、入住制度

  (1) 员工倒班宿舍提供给各部门因倒班而需要住宿的员工休息所用。

  (2)各部门员工入住倒班宿舍需要提前两小时至B座总台电话预定,确认床位住宿。

  (3)员工凭部门经理签字的“倒班宿舍入住通知单”到B座总台登记,由后安全梯道进入倒班宿舍(不得乘坐客梯),按指定床位入住。

  二、管理制度

  (1)员工住宿根据当日倒班单所填写住宿时间在一小时内入住,次日早晨八点前离开;

  (2)登记后进入宿舍要做好“三轻”,不得打扰客人;入住后应尽快休息,不得影响其他 同事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牌、吵闹、打架、赌博、酗酒;

  (3)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家具、墙壁上乱写乱画,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 视情节加倍赔偿;

  (4)注意保持房间,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5)严禁携带外人进入宿舍,男女员工不得到对方宿舍逗留;

  (6)进出宿舍随手关好门窗,不得携带任何贵重物品入内,现金、证件、票据等妥善保管, 如有丢失,员工自理;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大容量电器,以防火灾发生;

  (8)如发现火警或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酒店安全部,详细说明情况。

  (9)节约用电用水,随手关灯关水。

  (10)住宿员工有义务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倒班宿舍的管理,发现有员工违反规定必需报告人力资源部,经检查发现或被员工反馈至人力资源部查实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通报所在部门,处以50元以上罚款及相应纪律处分,视情节考虑取消以后入住倒班宿舍资格。

  新纪元人力资源部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1

  1、公司范围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一切公物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员工必须由后门进入,早上九点前及晚上六点后,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后门,若有事外出者,需随手将一楼后门关上。

  2、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3、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宿舍内不得存放任何危险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

  4、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不准在墙上或门上乱刻乱画,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食堂处不得将辣椒、葱蒜、肥肉、骨头等随意丢在地上,应放于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疗药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带离本店。

  6、不准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开饭二小时内为用餐时间,此后,不能去厨房热饭或要求他人热饭。

  7、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水果房及吧台。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不准私自接用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寝后关灯。

  10、上班时间内不得接见朋友或将其带入公司内,必要时,需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

  11、宿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内电灯坏了或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进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体同仁共同遵守各项守则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协助公司做好综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违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处罚。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2

  为使全体职工生活在一个优美、整齐、清洁的环境中,结合南京公司的相关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设施:凡住在活动板房内的所有职工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钉钉子、乱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损坏活动板房的,按活动板房原价赔偿。

  二、宿舍卫生区:每个宿舍选出一名宿舍长,排出卫生值日表。每天必须认真整理、清扫二次以上,确保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和室内通风,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内。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规范化,衣被叠放整齐,床底下鞋子应摆放整齐,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乱扔垃圾以及在二楼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等烧水、烧饭;严禁用太阳灯等烘烤衣物、鞋子等;严禁睡在床上吸烟,以防发生火灾;宿舍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熄.

  五、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常洗澡、勤换衣服和工作服、鞋袜、勤晒被褥;严禁随地乱倒剩饭菜、随地大小便,所有洗过的衣服全部凉晒到专用晒衣铁丝上。

  六、严禁在楼上楼下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严禁发生盗窃行为,如发现立即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

  楠京都一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项目部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3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摩登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员工宿舍之主管部门是行政部总务科。

  第四条公司设宿舍管理员1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按总务科通知安排员工入住或退宿;

  2、编造住宿人员名册,记录《员工管理日记》,并于每月向总务科提出报告;

  3、宿舍资产管理及登记;

  4、住房的水、电等公共设施之维护与管理,登记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电数,代住宿员工换煤气;

  5、维护宿舍区之生活纪律,调解和处理宿舍区内之纠纷;

  6、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7、做好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工作;

  8、宿舍福利设施之管理及维护;

  9、督导住宿人员彻底遵守应履行之义务;

  10、上级要求办理之事项。

  第五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下称舍委会)。

  一、舍委会之组成:

  1、各房间住宿成员推举舍长1名;

  2、各楼层舍长推举楼长1名。

  二、舍委在任职期间如不适任可进行改选。

  第六条舍委工作职责:

  一、定期轮流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按第三章之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请各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导其改善。

  三、就住宿员工立场及福利对公司提出意见。

  第七条舍长工作职责:

  1、安排和督导本宿舍内务和卫生轮值;

  2、督导本宿舍人员日常作息,维护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关心本宿舍人员之生活,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

  4、参与宿舍卫生评比;

  5、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之各项管理事务。

  第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

  第八条住宿人员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识别证》及携带《住宿证》。

  第九条搬入、搬出单身宿舍,必须凭住宿证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请。

  第十条宿舍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宿舍区。

  第十一条非执行公务不得进入宿舍区及异性宿舍。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的义务

  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

  1、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

  2、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

  3、宿舍内或宿舍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患时;

  4、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洁;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节约水电;

  5、提高警觉,慎防火灾;

  6、维持风纪。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及处罚:

  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第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

  2、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

  4、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二、在宿舍内有以下行为者,第一次给予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非指定处所随地大小便者;

  2、未经许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者;

  3、在房内使用炉具者;

  4、除收音机、床头扇、充电器等小型家电外,架接电源或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500w以上)者;

  5、在墙上乱写乱画或刻字画者;

  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管理监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证件;

  7、未经允许,擅自将宿舍公共场所之用具带回宿舍者。

  三、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携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学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内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闹者;

  3、不按操作说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设施而致其损坏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四、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分:

  1、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2、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者;

  3、偷窃或故意破坏他人或公司财物者,除给予开除并移交法办;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内务卫生标准及评比惩处

  一、为加强内务卫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项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项目标准门窗及门口卫生门窗擦拭干净,门口整洁卫生,垃圾桶清洁。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头、衣物等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撩起,以保持整洁和美观。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纸箱等)摆放整齐。

  天花、墙面墙上、墙角及天花板洁净无蛛网。

  地面地面干净、无水渍。

  桌、椅、盆、桶桌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桶摆放整齐。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悬挂整齐、美观、衣柜摆放整齐。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规定统一摆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摆放。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

  二、以上十项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员及宿舍舍长二名(男女各一名)组成之评委(宿舍长评委采取轮流制)每周评一次,采用不预告、不定时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如下: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体评分时可依据此标准,以0.5分作为酌情加减。

  三、各宿舍得分以评委分之平均值为准(舍长不对其所在房间评分)。评委每月根据当月4次评比结果进行统计,对不合格的将报请行政部对相关宿舍全体人员进行相应之处罚:

  获差及特差者——记一级过失一次;连续二个月获差或特差——记二级过失一次;连续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资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员工,应凭《识别卡》至总务科领取《住(退)宿申请表》。(附表)

  2、《住(退)宿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填写,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3、住宿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总务科发出《住宿证》。

  4、申请人持已审批的《住(退)宿申请表》及《住宿证》至宿舍,由管理员收存《住(退)宿申请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记。

  5、入住员工宿舍需交纳一定住宿费用(一个月的住宿费),由总务科通知人事部门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应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日退宿:

  ⑴因个人原因要求外宿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⑵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时;⑶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宿舍规律及秩序时;⑷其他正当理由命令退宿时。

  2、住宿人员退宿时,应对房间内自己使用部份进行清洁,并至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缴回《住宿证》,经管理员点检携带物品及归还使用公物后方可离开宿舍。

  3、住宿人员如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其所在部门之主管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总务科。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行政部。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4

  总则

  为加强宿舍管理,建设和谐文明宿舍,制定本条例。本管理条例由2-402全体宿舍成员参与制定,体现着全体成员意志,是宿舍成员在宿舍内的行为准则,务必遵守。

  一.宿舍卫生

  1. 每周星期三中午或下午由2个人清洗卫生间和阳台一次,由宿舍全体成员监督。

  厕所清洗范围包括洗发水放置台卫生、厕所墙壁卫生及厕盆内部卫生

  2. 使用卫生间后,冲水足够,保证冲洗后没有异味,方便时保持厕所内窗口通风。

  3. 饭盒不能随便乱扔,做到当顿使用当顿处理,可循环利用的瓶罐要集中放到门后集中处,桌面不准残留任何垃圾(包括纸巾、冲剂包装袋等)。

  4. 保持公用桌面的干净整洁,不能随便摆放杂物,如放置书本应叠放整齐。

  5. 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全体宿舍成员大扫除一次(全宿舍负责),每周五小清洗一次(每次上下铺轮流)。

  6. 违反以上规定者警告一次,如有再犯罚洗厕所一次

  7. 晾晒于宿舍内阳台的衣物和毛巾请拧干,如未拧干有同学提出被水滴到,写100字检讨发至2-402宿舍委员会Q群。

  二.网络及水电资源使用和计算机管理

  1. 网络忙时及有他人上网时不能下载,否则将受到限速惩罚,限速标准到违规者不爽为止。

  忙时时间段:

  周一到周五:早上7:00到次日凌晨1:00

  周六,周日:全日有人上网期间均属忙时违反本规定者,受影响者有权采用一切手段终止其下载,包括直接切断电源!

  2. 人走电脑必关,不能处于睡眠或者只关显示屏,否则警告一次,如警告无效,则将受到限速惩罚,限速标准到违规者不爽为止。

  3. 若电源跳闸,肇事者要自觉主动去开,无故跳闸的如果无人上楼时顺便开闸则由需要上网的下去通知开闸

  4. 要有节约能源的意识,要记住随手关水、关电,尤其是电脑。

  5. 网络忙时不能使用P2P软件(包括PPS、PPLIVE、UUSEE、i酷加速器等一切P2P类软件)看视频,否则否则将受到限速惩罚,限速标准到违规者不爽为止。

  三.宿舍文明礼仪

  1.不能只穿内裤在宿舍走来走去,违例者罚裸奔。

  2.注意语言文明。如果对宿舍其他成员有意见或不满,可以通过宿舍会议解决,不能用粗鲁或暴力手段解决。

  3.有其他宿舍的同学进入我们宿舍,无论此人是否受欢迎,必须以礼相待。

  4.中午13:00后保持安静,晚上12:00后保持安静,其他时段有同学休息时也应适当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其他同学有义务提醒喧哗吵闹者(包括外室人员)。

  5.为促进宿舍沟通,减少网络沉迷,每个月的第一周星期五是“无网日”,该日全天关闭路由,宿舍一起外出走走促进宿舍交流。

  6.在宿舍听电话超过十分钟者请出去外面听,以不影响他人的休息、学习等!违者警告一次,如警告无效,罚洗厕所一次。

  附则

  1.本条例尚属测试版可能存在不足。如有异议可以提出,通过宿舍多数人同意,可以适当修改。

  2.条管理条例由宿舍全体负责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大家有义务提出有权利制止,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全体宿舍成员所有。

  3.本条例于20xx.5.17日正式生效

  4.所有限速惩罚时间都为一天。

  5.对本室规有任何意见请于20xx年5月17日凌晨0:00前提出,如未提出则表示赞同,如有违反本室规将无条件接受相应“惩罚”以促进宿舍文明和谐发展!

  宿舍委员会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职工宿舍楼管理,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休息场所,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统一管理与住宿职工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宿舍楼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宿舍楼的日常管理,根据各单位职工的实际工作、生活需要,按规定合理、统筹调整安排职工住宿。

  第五条 职工宿舍楼设保洁员,负责本楼的公共秩序和卫生清洁。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工作,管理好所属公用物品,如有无故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人员变动时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续,如出现交接不清,帐物不符,应由本人负责赔偿。

  第六条 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宿舍不准擅自留宿他人,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元;出现殴打、谩骂、侮辱服务人员者,交由保卫部处理。

  第七条 宿舍内严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扰乱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为,违

  者交保卫部依法处理。

  第八条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用品及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各类废旧、带有腐蚀、有毒气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宿舍。

  第九条 住宿人员要严格执行水、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超出规定的大功率灯泡以及长明灯;严禁使用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或液化气做饭;不准偷电或出现长流水现象。对不按规定使用水、电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按损失水电的数量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对职工所使用的职工宿舍,不居住超过半年或年居住累计不足一个月而又不退房的,经后勤保障部逐月核实情况后,由保卫部、职工所在单位和后勤保障部一起将职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后(物品由职工所在单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后勤保障部责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费20元/天,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宿舍楼统一调整按单位划分楼层房间,实行双层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入住的宿舍转租转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则每查出一人次/日给予20元罚款;职工调动、

  调离、退休、退职或离岗休养必须到后勤保障部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及退房手续,否则按每月60元收费,以上变动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否则费用由单位负责。

  第三章 职工宿舍分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 在本矿工作上三班倒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常白班作业的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由本单位申请分配宿舍。

  第十五条 申请住宿的职工,根据有利于生产和工作的原则,优先安排井下一线职工或确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职工。

  第四章 职工宿舍收费标准(暂定)

  第十六条 职工住宿每房间安排三人,住宿收费10元/月〃人。

  第五章 矿区内家属院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双职工需安排宿舍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持结婚证明由本人申请分配平房并按标准交纳房租费。在矿区家属院居住的职工每月交房租60元,电费据实缴费。

  第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现住家属院或住招待所的干部职工一律到职工宿舍楼居住。

  第十九条 每月二十六日前后勤保障部将上月住宿收费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扣除住宿费及水电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6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7、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7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8

  为加强保安员宿舍管理,创造一个秩序良好、清洁卫生、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供各小区遵守执行。

  一、内务要求

  1、各小区保安员宿舍建立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员每天上午、晚上两次负责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扫时间可视工作要求调整。

  3、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杂物,不在房间里乱涂画、乱张贴。

  4、起床后被子按要求整齐叠放(JJ花园保安员按部队内务要求叠放),床铺保持干净平整,不乱放杂物,鞋子、包箱摆放整齐。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6、私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和损坏。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带进宿舍。

  8、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唱歌,就寝后须关闭各通讯装置,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9、不准带外人进入房间住宿,不准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准在室内明火烧煮食物或使用电热壶、电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

  11、不当班人员收看电视时间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灯就寝,值日员负责关灯。

  13、自觉爱护宿舍配备的电视机、电风扇、床铺、桌椅等公物,如损坏要按价赔偿。

  14、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宿舍区内的公共设施。

  15、晾晒衣物应在指定的地方,并保持晒衣区整洁卫生。

  二、管理规定

  1、入住宿舍保安员由小区管理处主任安排住宿房间及铺位,不得擅自调换。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在离职生效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员必须自觉遵守[20xx]03号文件《保安员内宿管理暂行规定》,并按规定请休假。

  3、内务检查。各小区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员外出、归队、内务、就寝、公物等每天不定时检查2~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保安员一次违规给予批评教育,二次违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处以20~100元罚款。

  正常情况下使用公物需报损或需改善宿舍设施,经小区管理处主任核准后报公司解决。

  4、内务评比。每月由办公室会同保安大队对小区保安员宿舍组织检评,对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没有检查记录的给予保安队长罚款50~100元,内宿人员违规同第3条处理。对内务工作评比中管理优秀的宿舍给予保安队长对等或以上的奖励。

  三、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19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 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 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有效实施。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0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责任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后必须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早上6∶30

  关门时间:晚上11∶00(星期五、六为12∶00)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责任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文明、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1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2

  一、 住宿条件

  1.住宿者,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

  2.家住大连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二、 住宿办法

  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统一安排宿舍。

  三、 宿费标准

  每人按每月 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方可退寝。

  四、 住寝管理规定

  1.住寝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并须填写调寝表。

  2.教职工申请的床位及寝室内空余的床位,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处理。

  3.住寝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4.为便于寝室管理,每个寝室内由入住人员自行推选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及卫生管理。

  5.请各位教师自觉爱护房内的设施、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对照物品价格加倍赔偿。

  6. 请各位教师勿在夜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休息。 请保持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勿乱占用宿舍空间,以免影响他人。

  7.请各位老师节约用水、用电。

  五、退寝管理

  若有申请不居住宿舍的教师,请到院办以及人事说明。

  六、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院务办公室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3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打饭时因饭菜数量与伙房人员产生分歧时,找值班人员协调解决,顶撞工作人员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汤菜、馒头后,要做好发放工作,不听从舍长或值日生安排、乱抢乱夺饭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1、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2、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3、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24、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0.5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0.5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0.5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记分。

  8、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9、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4

  一、 卫生(50分)

  1、 被褥:被子靠近内侧床头,按照枕头--小褥子--被子从下向上顺序摆放,被子上面不蒙布,被口部分冲门,褥子叠放整洁无皱。

  扣分:不叠被褥每人次扣2分,不整洁每人次扣1分,不按规定摆放每人次扣1分。

  2、 地面:地面包括床下干净无杂物,不留死角,无口香糖等脏迹。

  扣分:未清扫扣3分,不干净或有杂物、死角、脏迹等扣1分。

  3、 卫生间:地面及墙壁干净无杂物,拖布、扫帚、垃圾桶等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桶套袋,便池干净清洁。

  扣分:地面、墙壁及便池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死角扣1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垃圾已满未及时运走扣1分,未套袋扣1分。

  4、 洗漱台:干净整洁,台上、台下无杂物,暖瓶靠内侧摆整齐。

  扣分: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扣1分,暖瓶乱摆乱放扣1分。

  5、 窗帘窗台:窗帘干净整洁,不拴疙瘩,人走拉开至窗户两侧,自然下垂(由于材料不同,新楼除外);窗台干净。

  扣分:窗帘不干净扣1分,未拉开扣1分,窗台不干净、乱摆乱放扣1分。

  6、 墙壁:洁白干净无张贴。

  扣分:订钉子、挖洞扣3分,乱粘乱贴、乱写乱画扣2分。

  7、 摆放:床下按照脸盆(两两上下相扣,内放洗漱用品)--鞋顺序放至床下中间,房间内无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现象;储物柜按规定摆放。 扣分: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扣1分,不整齐扣1分,房间内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等扣1分。

  8、 玻璃、门:干净,门牌标志及时更换,内容正确,张贴位置恰当。

  扣分:玻璃(要求的)不干净扣1分,门不干净扣1分,无门牌标志,张贴位置不恰当,或内容不符扣1分。

  二、 纪律(50分)

  1、 不按时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不按时熄灯扣2分,不按时就寝每人次扣1分,非规定时间,私自进入宿舍扣1分。

  2、 就寝后说话第一次扣1分,再次扣2分,大声喧哗扣2分,打闹扣3分,打架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每人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3、 私自外出每人次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私换床位每人次扣3分,串宿舍每人次扣2分。

  4、 私藏不安全器械扣10分,私藏烟具、牌具、酒类物品扣3分,吸烟、赌博、饮酒每人次扣5分。

  5、 乱扔垃圾扣5分,带垃圾零食到宿舍,每人次扣2分,就寝后吃东西扣3分。

  6、 带手机到宿舍扣3分,玩手机扣5分。

  7、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视情况,扣5--20分,按照物品3倍价格赔付,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8、 恐吓其他同学扣3分,索要偷拿他人财物扣5分。

  9、 不服从或顶撞宿管教师,扣2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宿管处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5

  为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宁波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大力提倡“五讲”“四美”,努力搞好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勤换、勤扫、勤理。

  3、凡不讲究社会公德,不讲究集体和个人卫生、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严重者罚搞宿舍卫生一星期。

  4、凡不讲究卫生值日安排表进行打扫,发现一次罚20元。

  5、宿舍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脏物、异物或积水、床铺要整洁,东西摆放要整齐,检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准随意接待亲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留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若检查发现无手续一次罚200元,宿舍人员若失掉财物均由其负责赔偿。

  7、宿舍不准聚众酗酒,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若发现一次罚款20-200元。

  8、员工需住宿,应首先提出申请服从管理部门安排,若私自搬进,调换房间,变动床位,经发现罚款100元,并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体宿舍严禁男女员工非法混居和裹铺合睡,若检查发现或举报事实,立即开除,并罚款500元。

  10、爱护宿舍财物,不得任意损坏,凡故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并按员工守则有关条例处罚。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中毒)坚决禁止生人出入,不准私接电源,洗澡后应及时关煤气阀,出户应关窗锁门。凡违反上述之事项,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室不锁门,丢失室内财产均由未锁门者负责赔偿。

  12、若用热水器洗澡时,不准边洗澡边洗衣服,影响其他员工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3、员工应节约能源、水、电、气费用要严格控制,杜绝恶意浪费,违者罚款20元,凡自行使用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进行10-15元罚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辞退及自动离职者,必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及有关公司财物及时移交公司仓库。保安将监督其离室,保安有权进行行李物品检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15、严禁员工将爆炸品、危险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险生命财务物品带入宿舍违者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时间不能超过凌晨1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7、严禁在宿舍内嫖娼卖淫,吸毒贩毒,违者立即开除,当月工资扣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18、晚班员工下班后进宿舍必须轻手轻脚,不准大声说话,若影响其他员工休息,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次。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6

  为住校教师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三、职工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五、职工宿舍其他管理规定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7

  为规范单身宿舍住宿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环境,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住宿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综合办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并到保卫部门备案,由总务根据床铺情况进行安排。住宿人员应服从总务处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如有私自调换者,则令其立即恢复原位,否则取消住房资格。

  二、 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规定,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剩菜剩饭,不准在楼道墙壁上乱涂乱画,每周定期擦拭门窗、玻璃,不许在门窗玻璃上贴报纸或广告画,按时清扫卫生,保持公寓内清洁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 住宿人员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用完后关毕总门,防止发生泄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加重处罚,并取消住房资格,宿舍内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在宿舍内吸烟人员,要注意吸烟安全。

  四、 加强治安管理,做到群防群治,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宿舍,不准留外人在宿舍内住宿,加强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门时应锁好门,防止发生盗窃现象。

  五、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聚众赌博和做其它损害公共道德的违法事情,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爱护公物,外出关好门窗,防止被风吹坏,单床、衣柜、学习桌保持完好,发现人为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分不清责任的由本宿舍人员共同赔偿。

  六、 调离本公司人员应及时到总务处退回自己床位,交清公寓内公用物品,并交回自己的钥匙,否则总务处拒绝在调离单上拒绝签字,长期出差者(两个月以上)要通知总务处,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七、 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8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29

  1、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凭“临时住宿单”到办公室办理手续领取倒班宿舍的钥匙,如办公室人员已下班请到房务中心领取钥匙,到指定的床位休息。

  2、未经同意,员工不得私自入住倒班宿舍,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理。

  3、经同意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不得携带其他人入住倒班宿舍,不可将倒班宿舍的钥匙借予他人使用。

  4、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应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内打牌、吸烟或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导致第二天工作没精神。

  5、私人物品一律不许存放在倒班宿舍内。

  6、保持室内整洁;离房时,清理个人物品,整理床上用品并折叠整齐,关好门窗和电灯,将钥匙交还至办公室。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30

  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宝华人的文明形象,特订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31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

  2. 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 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给予停宿处理。

  5. 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

  (二)纪律方面

  1. 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

  2.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3. 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4. 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1分。

  5. 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6. 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7. 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

  8. 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

  10.不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允许,私自离开学校者扣个人2分。

  11. 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1分。

  12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

  分或扣寝室6分,即每个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涂改宿舍公布栏,宿舍评比栏,宿舍住宿名单表等,违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3分。

  (三)内务卫生

  1. 寝室长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要求,负责做好早、午内务卫生工作,地未打扫干净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脏乱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学校个人物品摆放标准要求整理好个人的物品,个人床上物品凌乱扣1分;床上被子叠的不合格扣个人0.5分,床上乱挂衣物毛巾扣个人0.5分。

  3.床底物品摆放凌乱扣个人0.5分,储柜上摆放物品扣该柜使用者每人0.5分,柜里的物品摆放不整洁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内或窗户上私自挂晾衣绳、晒晾衣物等,违者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门外泼倒脏水、乱扔杂物,违者扣个人2分。

  6. 每周日和周三卫生大扫除,检查不合格的扣寝室6分,即扣个人1分。

  (四)安全保卫

  1. 住宿生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外人来访需到管理员处登记,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者扣个人3分。

  2. 以非正当手段进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个人5分。

  3. 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楼,违者没收物品并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4、住宿生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闭灯管、锁门、锁存物柜、关窗,违者扣值日生1分,并扣寝室其他人0.5分。

  5. 禁止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暴危险品,违者没收危险品并扣个人5分。

  6. 禁止在宿舍内攀爬栏杆、围墙、窗台、阳台、天台,违者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7.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坏消防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种电器(如台灯、音响设备、电吹风、电热水壶、小电视机等),违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停宿处理。

  9.宿舍楼内禁止豢养各种小动物,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二。奖惩:

  (一) 奖励

  1、 每周不扣分的寝室按评比制度规定分别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2、每学期末对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据加分情况评选出优秀住宿生,将分别授予“宿舍之星” 称号。

  3、每学期末对表现突出的舍务干部,将分别授予“团结之星” 、“正义之星” 、“管理之星” 等称号。

  4、每周获文明寝室奖励的寝室在下一次评比时每寝室加2分。

  5、在卫生大扫除时,获得公开表扬的寝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学校在平时常规的卫生、纪律等检查时,公开表扬的寝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并获大家好评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员酌情加3-5分。

  8、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被采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于大胆检举揭发甚至制止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惩罚

  在一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发现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处理,停宿长短由宿舍管理员决定。

  1、不服从、不尊重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舍长的管理。

  2、 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

  3、 出现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者。

  4、恶意毁坏宿舍公物影响严重者。

  5、攀爬门窗进出寝室者。

  6、性质严重的偷窃、打架、斗殴者。

  7、 影响严重的聚众闹事者,造谣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内豢养各种小动物者。

  10、在寝室内私用各种电器者。

  11、不叠被子者。

  12、违反学校纪律影响严重者。

  13、凡一周内总分扣到6分者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发停宿警告通知,两周累加达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处理。已发过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学,以后扣分严重者可直接停宿处理。累计受过两次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实行退宿处理。,

  三。 对住宿生管理实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员和学校总务处共同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总务处。

  五。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32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33

  一、目的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员工有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三、管理目标

  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四、管理人员

  寝室长(由各店管理人员、班长、组长兼任)。

  五、管理范围

  正道所有住宿员工。

  (一)职责与要求

  1、每个店确定后勤负责人,每个宿舍确定寝室长为责任人;宿舍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后勤负责人管理和寝室长监督。

  2、每套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后勤负责人把制度和责任人贴于各寝室。

  3、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一个值日生,每周六10:00安排本寝室大扫除,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的卫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寝室签到表(员工最后回到寝室的签到表)。

  5、寝室长有义务向店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6、所有的宿舍必须装上门栓,最后一个进入宿舍的必须把门栓好;否则一切后果由最后时入者负责赔偿。

  7、纪律和卫生的分阶段别纳入当月“文明寝室达标评比”中。

  (二)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0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则当晚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三)水、电、煤气、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店长。

  2、宿舍规定的水、电、煤气、不得私自安装,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风。

  3、由于当事人私接电源、插座等行为而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5、人离熄灯,断电源,用完煤气要随手关掉煤气总阀,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遗失由各自负责。

  6、不得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7、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各店根据各宿舍入住人数制定水、电、煤气费用标准,用量超额部分由寝室所有成员分摊。

  (四)物品摆放规定及卫生要求:

  1、床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边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3、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规定区域,并置面盆于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6、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7、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并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8、地面、洗脸池整体、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须保持干净,经常清理门内、门外的蜘蛛网;垃圾及时倒掉;床底干净无杂物。

  (五)住宿人员行为规范:

  1、寝室长行为规范:

  (1)寝室长必须合理安排每日卫生表、每周大扫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罚款10元/次;如有安排卫生表却未进行跟进,罚款10元/次。

  (2)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罚款10元/次。

  (3)发现住宿员工违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劝阴并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罚款10元/次。

  (4)每周六11:00负责至各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及时安排期限他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否则罚款10元/次。

  (5)寝室长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提醒宿舍人员,对公用设施管理不善,一经发现没有及时报告,罚款50元/次。

  2、宿舍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类: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凡有下列情况者,初犯时给予口头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元,由稆宿舍寝室长执行:

  (1)入住人员未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或未按卫生要求打扫寝室卫生,没倒垃圾。

  (2)其它寝室成员未按要求摆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给予罚款;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给予处罚。

  (4)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所有成员将受到过失处罚。

  (5)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帮迟到、缺席,否则处以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店长,由店长安排他人参加检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时间者。

  (7)乱堆乱放、乱扔,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除恢复原状外。

  第二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元,由店长执行:

  (1)入住宿舍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的床位由后勤负责人统一安排,对号入床,未经后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得擅自移动床位,不得将空置床位作其它用途。床位未满,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2)不服从寝室长的监督、安排者。

  (3)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的电器,一律没收。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煤气、冬天煤气罐位置要通风。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经店找批准后,方可留宿;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外。

  (6)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该员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费。

  (7)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别人感受。

  (8)进入宿舍内,没有随手把门关上者。

  第三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严重警告,并且罚款200元,公司有权解雇;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扣除违约金或送公安部门处理:

  (1)各宿舍的钥匙由各寝室长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转借他人,不可私自配制宿舍钥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贪小便宜,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员工在宿舍内聚餐、打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5)经常扰乱宿舍安宁,经常夜不归寝者,屡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严重开除。

  (7)最后归寝未将门栓反锁者处以罚款,另承担赔偿责任。

  (8)小偷小摸行为,直接开除,不予结算任何费用,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每月评远出“文明宿舍”一个,并给予一定奖励。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篇34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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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5: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