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买卖合同锦集 |
范文 | 买卖合同锦集(精选31篇) 买卖合同锦集 篇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呢?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了解装修的状况 1、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装修。 八、查验物业管理的水平 1、水、电、煤、暖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三表是否出户; 2、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观察公共楼道的整洁程度及布局; 3、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观察一下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责任心; 4、小区绿化工作如何,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费用 1、水、电、煤、暖的价格; 2、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3、车位的费用。 十、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十一、了解邻居的组合 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 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 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十二、算计一下房价 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 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十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条件是: 1、年满18岁,有城镇户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证明; 3、愿意将所卖的房子作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条件的抵押; 4、所购房屋产权所属真实可靠; 5、支付有关手续费。 买卖合同锦集 篇2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单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全面的合作发展业务(范围包括产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失效,合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30天内向对方提出,双方续签明年销售合同。 1、乙方授权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业务代表,其权限包括产品购销、货物验收、代收发票及往来结算对帐事宜,其签字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或欠款单即为甲方向乙方结款的有效凭据。若乙方更换或增加业务代表时,需另外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2、甲方送货到乙方仓库(乙方应具备收货、储存等条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货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为________或__________,当收货人不在时可加盖乙方的收货专用章,发票签收人为________或_________.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指定住所地后,乙方应及时组织相应人员与甲方配送员共同按照甲方的《销售(出库)复核单》进行验收入库,且乙方验收(收货)人员应在销售开票汇总单(货物交接单)上签字确认货物全部签收或加盖乙方收货章都视为乙方签收无误。乙方应当场验收,如发现产品名称不符、零货数量短少、事件数目不符或者产品包装破损的,乙方应在甲方出库48小时内与甲方营销部取得联系确认,联系方式为:,若超过48小时,甲方将不予受理。 3、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指定收货地址后(若乙方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示及时组织人员验收,事后又提出产品与出库单上的产品名称不符、数量短少、破损、包装积压变形及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应做好货款交接手续。若为临时欠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填写《欠款单》,并由乙方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乙方委托人签字。 5、供货价格: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价格随着市场价的调整而调整,乙方分批购买产品的具体价格以四方分批出具的出库单上确认的价格为准。 6、乙方应以甲方作为主要进货渠道。约定乙方当年在甲方购货不能少于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月平均购货量不得少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约定月平均购货量时(二月份除外),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或重新的签定新的协议并清收所欠货款,若乙方未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欠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7、甲方在上述约定量的基础上允许乙方有一定的赊销额度________万元,但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结清所欠货款,否则四方有权停止供货,有权调减或取消给定的赊销额度并按欠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如甲方业务员超出授权委托范围给乙方的任何承诺,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9、甲乙双方应诚实、客观、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未按配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甲乙双方承认并同意本合同及附件内容,合同期内提供的商业信息、报表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不得以认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保密期限为3年。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双方可停止履行该合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 1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1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授权与甲方发生业务的采购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印鉴、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甲方销售品种摘要目录如附表,具体品种以销售出库单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买卖合同锦集 篇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币)_________元整 买卖合同锦集 篇4合同编号:_________ 购货方: 肥东县招待所 (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方: 合肥市绿峰茶行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招待所 项目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名、级别、单价、数量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所销售茶叶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xx)及(GB2763-20xx)。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合(NY5196-20xx)标准,无公害茶符合(NY5244-20xx)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NY/T288-20xx)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_分袋__方式,执行__国家环保_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肥东县招待所,当日通知第二天货物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 乙方向甲方所购茶叶应当用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__发票开好,现金结算_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壹仟元整(¥1000.00)(不超过总价款20%)。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2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1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__终止合同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_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地方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 电话: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锦集 篇5合同号:____ 买方:____ 卖方: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_ 数量:____ 单价:_____ 总价:_____ 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 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 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 8.保 险: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支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 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 由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受益人的与装运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 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 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 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 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项目”寄交买方。 (3)航邮: 航空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 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 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买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 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 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 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公司__(电报: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 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 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 买卖合同锦集 篇6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签约地点: 一、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期限: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三、标的物与规格 标的物: 供交煤炭按下表规格执行: 项 目 单位 规格 哈氏研磨指数 HGI >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径小于80,大于50者,少于5%. 洗煤<50 内水份 % 全水份(含内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Qnet.ad kcal/kg ≥5900 挥发份 VMad % 22~30(不可混掺无烟煤) 灰份 Aad %<22 煤干石 原煤<0.5 洗煤 0(不应含有) 杂石、异物含量 % 0(不应含有) 注:杂石是指煤炭中不应含有的石块。 四、订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方式: 4.1订购数量: 吨(每月交 吨) 其中春节前可交货 吨。 4.2交货时间:甲方每月20日传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货数量与时间。 4.3交货地点和方式:船运至甲方码头(湖北黄石阳新富池镇)船板交货。 五、煤炭价格(基准单价) 元/cal,(一票结算,含17%增值税)如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 如两票制(运输发票≯300元∕吨),(基准单价)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约定数量、时间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毕后,依甲方检验报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结算一次,7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并作结算确认,乙方按照该数据开立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结该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收据。是、否承兑汇票(不低于40%),接受部分每吨价格调整 元。 七、验收方式: 7.1煤炭品质之检验以甲方化验室之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为准,甲方化验室无法检验之项目以国家标准来执行。 7.2煤炭的验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过程中,人工每车采样。甲方将采来的煤样,混合成一个大样,大 样混合均匀后分成三个代表性小样(每个小样约5公斤)其中一个,由甲方化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之依据;另两个小样密封保存一个月备查。;若双方对化验结果有所争议,可将留存样品交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检验机关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若化验结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化验结果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7.2.2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煤干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干石含量。若煤干石含量超过0.5%,处以煤干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煤干石含量的10倍数量 ,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3.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杂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并处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含石量的10倍数量,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4甲方在卸煤时,若发现含有其它异物(非煤炭中应有物质,如木块、铁块、石块、砖块、草泥、橡皮等),则处以100元/件的罚款;若由异物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品质未达本合同规格时,处理如下: 8.1 发热量(均指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Qnet.ad,简称空干基低位发热量) 8.1.1发热量位于5700~6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实测值。 8.1.2发热量高于6500kcal/kg时,仍按6500kcal/kg的煤价来计价。 8.1.3发热量低于57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700-基准单价×2×(5700-实测值) 8.1.4发热量低于5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500-基准单价×3×(5500-实测值) 8.1.5发热量低于5300kcal/kg时,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过8%时,全水份超标部分不计重,直接从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发现恶意非法灌水,则依甲方所取舱底高水份之煤作为检验水份的煤样,根据检验结果,按8.2.1处理。 8.3 挥发份:挥发份低于18%或高于33%时,甲方半价收购。 8.4 全硫份:硫份超过1%时,若硫份位于1%~1.2%(含)时,每高出0.1%罚扣煤款3元/吨;若硫份位于1.2%~1.5%(含)时,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吨进行累加扣款;若高于1.5%以上时,甲方拒收或半价收购。 8.5 粒度:对于大于80mm的煤块,处以20元/块的罚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于48时,甲方半价收购。甲方视需要对本指标检验。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质不合本合同规格: 8.7.1若有2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 8.7.2若有3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并拒绝与乙方再次往来。 九、重量鉴定: 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 十、装、卸运: 10.1乙方须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货数量与时间。若乙方当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货,则视为逾期, 甲方将以每吨10元×未交货数量作为罚款,并于其它煤款结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确定装运后,须立即以甲方之规定格式及传真号码以传真文件通知甲方,装运通知需包括: 合同编号、发运时间、发运港口、发运数量、船号、预抵时间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将不作卸货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10.3乙方在煤炭发运前应以防水帆布严密遮盖,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湿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码头进行卸载作业,须配合甲方各项作业规定,违规者则依甲方之作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10.5甲方在许可范围内,允许乙方待卸船舶免费靠泊甲方码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码头,乙方船舶必须自寻锚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须配合甲方,及时要求乙方 船舶服从甲方的调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时间和顺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 10.7卸货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煤炭经营资质,并独立承担由次引发的各类责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门及机构追究的责任) 11.2如有争议或违约,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11.3其它未尽事宜, 另行商议。 11.4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盖章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买卖合同锦集 篇7内容提要: 预约合同的认定不能仅凭内容确定性标准,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有明确的未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预约合同包括单务预约和双务预约,但区别于附条件的本约、优先权协议、选择权合同。实践中同时存在大量非预约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需根据情况具体判断它们的法律性质和适用规则。预约的效力是使当事人产生“诚信磋商以订立本约的义务”。预约制度有区别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存在价值。预约能否实际履行应根据预约未决事项属于主观未决事项还是客观未决事项加以判定。违反预约的损害赔偿应根据缔约所处阶段进行确定,关注违约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可预见性规则。原则上不排除当事人主张本约履行利益的可能性。 20xx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条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公报案例》“仲崇清诉上海市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之后,[1]对预约合同及其效力进行了专门的规范,旨在解决实践中争议颇多的(尤其是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的法律效力问题,通过承认预约的独立契约效力,“固定双方交易机会,制裁恶意预约人”,对司法实务有着积极的引导意义。[2]然而关于此条的理解和适用,学理和实务依然争议颇多,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一、预约合同的内容确定性及其与本约的关系 从字面看来,《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可作两种解释:一是实践中存在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均应认定为预约合同;二是将前述认购书等看作是预约合同的各种表现形式。而这些文书要认定为预约合同,依然需要符合预约合同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显然支持第二种理解。依该条起草小组的观点,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成立一定契约的契约。要成立预约,应当具备合意性、约束性、确定性和期限性等四个基本特征。[3]这种界定,目的在于将预约和不是合同(因而没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区别开来,也与本约区别开来。然而,这些预约特征的概括并无直接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尚有理论探讨之必要。 具体来说,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了预约的合同性质,预约要区别于尚未构成合同关系的其他文书,显然必须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2条建议性地列举了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合同法》第14条第1项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而确定,但并没有对“具体确定”作进一步限制。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中规定,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既然预约也是合同,似乎也应符合这一要求。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商品房预约合同,《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起草小组进一步认为,此类预约的成立至少应当具备两项明确的内容,即标的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坐落位置、层次、大致面积等)以及将来依预约签订本约的意思表示。[4]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预约内容已经相对明确,事实上合同其余部分的内容往往可 以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进行补全。具体来说,《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就明确规定,“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由此带来进一步的问题,在合同内容的确定性上看,预约和本约之间是否存在清晰的界限?换句话说,一旦当事人订立的预约中已经包含了买卖合同(本约)的成立要素,比如明确了当事人的名称以及买卖标的物及其数量时,不仅可以补全预约合同的内容,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的规则,似乎也可以补全买卖合同(本约)本身,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此种类型的预约是否已转化为本约,或者“名为预约,实为本约”?考虑到预约作为合同缔结类型的例外而非常态,同时依据民法传统中“尽量使合同有效”的原则,合同解释时应尽可能赋予当事人意思表示以最大限度的法律效力,理论上一般认为,就所存在的究竟是预约还是本约存在疑问时,更应认定为本约—必要时甚至可以是附条件的本约。如是,则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名为预约的文本,在内容相对确定(尤其是足以客观推导出本约内容)的情况下,似乎都有认定为本约的可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民法典》第1589条规定了在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与价金已相互同意时买卖预约即等于买卖的判决规则。理论上解释为,如果订立的预约和它所追求的本约在意思表示的根本内容上并无二致,显然也就没有认定一个独立于本约的预约的可能和实益了。 当然,有人可能会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写着“预约”字样,似乎可以判断当事人想要订立的是预约而非本约。但这并不符合合同解释的原理,换句话说,即使当事人在文本中使用了“预约”字样或抬头,法官也可以通过推敲、探究当事人的“实质意图”,将其认定为本约进行规范。这样的话,讨论预约的内容确定性似乎进入到了一个怪圈:一方面,预约必须具有合同的确定性要求,以此拉开与不受拘束的协议之间的距离;但另一方面,一旦预约符合了买卖合同的确定性要求,往往又会僭越到本约规范的领地。其结果是,即使承认预约有其独立存在的可能性,它也只能在大量无拘束力的文本和本约的夹缝中成长了。这是否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将认购书等合同缔结过程中的大量协议认定为独立的合同类型(预约合同)并加以专门规范之本意? 如上可知,仅仅根据买卖合意内容上是否全面,并不足以界分预约和本约,甚至可能大大限缩预约合同的认定空间。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对《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中的“标的”作其他理解(或许也是更准确的理解)。具体来说,基于预约合同的性质(约定将来成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标的不应该理解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是指将来订立本约的作为义务。如果这样的话,预约合同的成立要素就不是指(至少不仅指)合同应当具备相对确定的买卖标的物,而是指当事人是否存在确定的为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6]因此,区别预约和本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在于当事人是否有意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双方之间买卖关系的具体内容。而这也恰恰体现了预约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得以确立的根本原因—对当事人缔约自由的最大限度的尊重。这样理解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如果当事人存在明确的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那么,即使预约的内容与本约已经十分接近(比如,已经包含了本约的主要内容),即使通过合同解释的方式,从相关预约中可以推导出本约的全部内容,也应该排除这种客观解释的可能性。因为当事人的意图或许十分明显:就买卖合同中尚存在的一些未决事项,需要由当事人通过订立的本约来加以明确,而不是通过当事人之外的客观因素进行推导和补全。如果这样的话,预约的“生存空间”就大大扩张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有明确于未来订立本约的意思,同时符合合同的内容确定性要求,此种契约依然可能会被认为“名为预约,仍非预约”。[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当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起草小组的意见,与其说前述条款采纳了“视为本约说”,“毋宁说该规定其实承认预约与本约之间的可转化性。即在预约合同中载明了本约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当初交易不成熟的条件业已消除,即使双方未按预约合同签订本约合同,其预约亦已转化为本约性质,故此可以认定为本约合同。应当注意,该规定也符合《合同法》第36条关于形式不完备的合同效力的规定,即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8]理论上讲,若严格依据《合同法》第36条来解释,此时也不存在预约转化为本约的问题,毋宁是事实上履行的本约和已经订立的预约在交易内容上发生了重合。[9]换句话说,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预约合同,性质上依然是预约而非买卖合同本约。只有在一方或双方实际履行给付,同时当初限制交易不成熟的条件已经被消除的情况下,事实上成立了的本约吸收了该预约中的内容。当然,不管作何种理解,一旦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5条规定的构成要件,此时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适用本约合同的相关规范调整,超出了本文讨论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预约规范调整范畴。[10] 通过上述梳理可以发现,在合同缔约过程中,在买卖内容尚无法确定(因此并未成立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关系)和买卖合同本约之间,当事人之间起草的文书存在着认定为预约的广泛空间。具体地说,从内容的确定性上看,只要当事人明确将来有进一步订立本约的意思,双方就买卖合同的内容(从仅仅明确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标的物和数量到确定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的种种合意,都可能被认定为预约,并受《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范。[11] 二、预约合同的涵盖范围 前述讨论建立在一个假设的基础之上,即在合同缔约的过程中,在双方尚未磋商到订立本约这两极之间,仅仅存在预约这样一种合同形态。而事实上,随着现代交易的日渐复杂,合同的缔结往往是一个纷繁复杂的渐进式过程,当事人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和现实状况,往往订立各种类型的文本,这些文本是否都应该涵盖在预约合同的内容之中,并受《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调整,还是将某些条款认定为其他类型的协议,将其剥离出去,这个问题不仅涉及预约合同的认定问题,同时涉及预约效力以及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和解除后果相关规则的适用问题,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一)预约和附(停止)条件的本约 实践中,当事人之所以订立预约而非本约,常常是因为交易尚存在一定的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障碍,因此双方往往会约定,一旦这种障碍消除之后(比如,房产登记或者开发商取得销售许可证成为可能),双方应该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本约。对于这种约定究竟应该认为是买卖合同的预约,还是一个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本约,存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小组认为,“附停止条件合同是从合同效力角度出发进行的分类,由于停止条件是否成就并不确定,故合同是否生效亦不确定。在预约合同,由其效力决定,除非法定事由,本约的签订是可以预见的。在附停止条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明确,停止条件成就时,合同生 效,当事人得依约定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在预约合同,本约尚未成立,当事人不得请求对方履行本约义务,但预约合同已生效,可以请求对方履行缔结本约之义务,否则对方构成违约。” [12]笔者以为,从本约的签订是否可以预见或者合同能否生效来区分预约和附停止条件的本约,并无太多理论依据,实践认定上也颇为困难。而是否可以履行本约义务,涉及预约的效力以及能否实际履行的问题(这本身也值得争议,详见后文第四部分),并不能成为判断是否成立预约的标准—至少在合同成立的时候,不足以区分当事人究竟在订立预约还是附停止条件的本约。在笔者看来,关键因素依然是当事人是否有确定的在将来订立本约的意思。如是,正如前述争议条款,宜认定为预约;如果不存在这种意思表示,条件成就时能直接在当事人之间形成确定的合同关系的话,就应该认定为附条件的本约。究竟属于何种意思,似乎也可能从合同文本的相关文字表述中看出来。比如,有学者指出,“不仅买卖合同本约可以附生效条件、生效期限,买卖合同预约也可以附生效条件、生效期限。因此,应当区别买卖合同附条件、附期限,与买卖预约附条件、附期限。例如,合同内容,有合同须经批准,须待房屋腾空,须待出卖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等条件的约定,不能轻率认定为附条件买卖合同本约,或者附条件买卖预约。区别的关键,在合同内容中与所附条件(或期限)相匹配的‘标志性文句’:有‘订立正式合同’文句,为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的买卖合同预约;有‘合同生效’文句,为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的买卖合同本约。”[13]当然,严格来讲,该学者此处所讨论的并不是附条件/期限的预约与附条件/期限的本约的区分问题,毋宁是预约与附条件/期限的本约的区分问题,否则就会得出此类条件/期限成就之前,预约合同没有生效的结论。[14] (二)单务预约、优先性协议、选择权合同 单务预约是指仅一方预约当事人负有缔结本约义务的合同。学理上普遍认为,单务预约和双务预约一样,皆属预约合同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认为,《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2条规范的预约仅指双务预约。[15]惟从该条字面上看,仅仅提到“当事人”、“一方”、“对方”等字眼,尚有将单务预约纳入该条调整的解释空间。最高人民法院该解释的起草小组也有将单务预约纳人调整的意思。[16]将同样符合合意性、约束性、确定性和期限性,而且学理上普遍认可的单务预约排除在本条规范的预约合同范畴之外,似无充分理由。 有学者认为,试用买卖即属于单务预约,试用买卖符合单务预约的基本特征:在试用买卖中,当事人的义务并不是买卖(移转所有权),而是缔结买卖合同。该合同对出卖人单方有形式拘束力。在买受人承认标的物,即行使承认形成权(成就随意条件)后,试用买卖转化为买卖,即从预约转化为本约。[17]对此,笔者更支持传统理论,即认为试用买卖属于附停止条件(生效条件)的合同。[18]盖在试验买卖中,就买卖关系的正式形成,并不需要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加以确定,也不存在事后一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订立合同的问题。出卖人一旦拒绝交付,买受人得依据现有合同法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须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则。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意将预约和法国法上的优先性协议以及英美法上的选择权合同区别开来。所谓“优先性协议”,是指一方当事人给予另一方订立某一特定合同的优先权,一方只要决定订立该合同,在向其他人发出要约前,必须先向另一方发出要约。[19]所谓“选择权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依据合同享有在不同“被选事物”(如清偿方式、给付类型、价格等)之间作出选择的权利。[20]实务中,这类优先性协议、选择权合同,甚至包括一些不可撤销的要约往往很难和单务预约作出区分。对此,笔者认为,依然需要从预约合 同的本质出发加以判断。区分的核心要素有二:一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否承担将来必须缔结新的本约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相应的权利人是否存在主张必须订立合同的权利;二是看权利人是否可以通过单方行权的方式确定双方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无须再缔结新的合同。 (三)非预约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 在(本约)合同缔结过程中,实务中存在着大量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备忘录、君子协定(Gentleman’s Agreement)、临时协议(Punktation)、协定纲领(Heads of agreement)、草稿、目录等,之所以产生如此名目众多的文本,或基于交易实践形成的惯例,或源于国际贸易做法的引入。这些文本尽管在他国法上可能有明确的内容和效力,但一旦纳入到我国法中,由于缺乏明晰的法律规则加以调整,往往很难评价它们的具体效力。至于是否可以纳入预约范畴,也不能一概而论。以源于英美法的意向书为例,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有学者将意向书理解为不具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借此与存在缔约义务的预约合同区别开来。[21]也有的学者则对意向书作广义理解,泛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而将预约仅仅看作是意向书的一种特殊形式。[22]那么,应采何种标准来判断这些认购书等文本是否构成预约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这些文本尚不符合《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等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就不属于预约合同;其次,如果文本中缺乏订立本约的意思和目的,比如仅仅约定磋商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分配,那么预约合同也会因缺乏“标的”这一根本要素而不成立(但不妨碍成立不是预约的其他独立的合同);再次,如果当事人在文本中明确排除合同拘束力的,比如约定“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本意向书不产生对任何一方的权利或义务”,则也不属于预约合同的范畴。 那么,是否可以认为,只要符合《合同法》第14条、《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要求,在这些文本中明确了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订立本约的意思和标的物等要素,同时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合同效力,就一定可以构成预约合同了呢?答案也不尽然。该条中规定的这些要素仅仅是预约合同成立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换句话说,要构成预约,必须在内容的确定性上包含这些要素,但包含了这些要素,未必就构成预约。从《合同法解释 (二)》第1条“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的用词上就可见一斑。从实践上看,也的确存有争议。如果当事人之间通过合意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排除了其所签订的文本可以产生预约的效力,那么,这样的文本也不应被认定为预约。比如,可以试想,假如预约的效力是约束当事人必须通过一切手段缔结本约,而不仅仅是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某种(诚信)磋商的义务,那么,这样的文本就不应该被认为是预约。[23]看来,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必须对预约合同的效力作进一步的分析。 三、预约的效力 关于预约的法律效力,理论上存在着“必须磋商说”、“应当缔约说”、“内容决定说”、“视为本约说”四种,最高人民法院倾向于“应当缔约说”,即“预约订立后,预约双方须依诚信原则进行磋商,除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外,应当缔结本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锦集 篇8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GB1499.1-20xx,螺纹钢执行GB1499.2-20xx,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甲方应在在收到钢材7天内,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出现规格型号或数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调整更换。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质量证明书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结算,盘圆以过磅重量结算。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计划后,在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八条 供应范围、数量及相关补充:乙方负责运输范围由*至*;本合同使用量约计*吨,具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地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 结算单价的确定及内容:结算单价 =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 运杂费单价 + 业务加价;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费、利润等落地单价。 第十二条 关于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的约定: 1、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是指需方下达计划当日的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的. 钢材市供方供应的钢材的厂家在阿里巴巴钢材网当天未公布的,则执行阿里巴巴钢材网当日公布的相应规格中的最低单价。 3、如果需方下达计划中部分规格在当日没有公布单价,则按照以下规格间价差规律进行相应调整。[(1)HRB335φ12mm单价=HRB335φ32mm及以上规格单价=HRB335φ14mm单价+50元=HRB335φ16-25mm单价+100元;(2)盘条φ6.5mm单价=盘条φ8mm单价=盘条φ10mm单价;(3)圆钢φ12-14mm单价=圆钢φ16-32mm单价-80元。]4、需方对生产厂商有要求时,供方必须优先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3‰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的违约金。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逾期付款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锦集 篇9出卖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标准NY884-20xx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买受人妥善保管,用户正确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时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没有质量问题。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责。 第四条:包装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铁路运输以带编号的正式短件记录为准,按国家规定办理,公路运输凭配货合同由承运人承担。 第六条:化肥的`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仓库 第八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出卖人代办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执行本合同的第二条、第三条办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结算,放到出卖人制定账户后,出卖人在此款额度内安排发货。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的利益得到实现或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必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行政司法机关调处。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经办签字、出卖人盖章、买受人汇款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20日内有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履行地、出卖人所在地;2、买受人制定的优惠政策及返利政策;3、出卖人授买受人为 省市 县总经销,至 月 日完成 买卖合同锦集 篇10甲方(车库卖方):_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车库买方):_______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车库位置:_______车库编号: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总价:_______ 有关事项: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壹间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库的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由乙方检查电动升降器及内部设施无异后,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车库所有权归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车库钥匙、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库所发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因车库未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此协议收以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乙方付款为条件,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要回款项或要回有关钥匙和权属证明,并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20xx元人民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买卖合同锦集 篇11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葫芦岛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 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楼房位于000“000”项目第________栋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二条 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售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算,总房款为 元(大 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定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总房款为人民币¥ 元 (大写: 拾 万 仟佰 拾 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房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2)按揭方式付款:其中首期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贷款额为人民 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缴纳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 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剩余首付款人民币¥元(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补齐。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若乙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必须及时提供充足、详实的按揭相关资料。若因乙方提供资料未能通过银行审核,只能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并只能享受认购期按揭贷款优惠政策,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相关政策。 2、甲方保证20 月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3、甲方保证出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 甲乙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 处理; (2) 本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 机关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对已付房款按协议单价多退少补。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它 1、乙方逾期支付剩余房款的.,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由此对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在乙方已付款项中扣除该商品房总价3%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书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双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书自动作废,由甲方收回;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售楼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乙方(签章): 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日日 月 买卖合同锦集 篇12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 白酒买卖合同范本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买卖合同锦集 篇13合同编号:漳(尚)CG010-20xx 需方(甲方):永同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许一杰 上述需方因建设"漳浦尚城豪庭西区45#--51#楼 "项目需要,工程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南路,拟向供方购买 袋装白水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于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 、“本合同” 均特指目前供需双方签订之产品购销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二、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白水泥 2、品 牌:粤鹏牌 3、规格型号:70斤/包 4、购买数量: 约2500包 5、产品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 合格及以上标准,标准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标准高的为准。 6、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出厂合格证、产品质保书、检测报告复印件,以需方要求为准。 三、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和供货时间 1、运输方式:由供方安排车辆送货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货、,如有二次转运,费用由甲方自行处理。货到工地后甲方指派人员验收并签字。 2、送达地点:送达地点为需方工地,并卸货至工地现场需方指定施工电梯入口处及其他指定地点。 3、交(提)货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产品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产品破损由供方负责。 四、备货和收货 1、备货、供货时间:需方提前 叁 天通知供方备货(包括规格及数量),供方收到需方备货通知后 叁 天内按合同约定方式发货,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2、收货: 需方指派 刘延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指定 收货员,收货单必须经需方指定收货员签收,最后由供方与需方形成《对账单》【《对账单》上需方不少于两人(指定收货人、需方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以收货单和《对账单》作为供货数量和结算货款的依据。 五、合同单价和结算 1、本合同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金额单位: 元 。 2、暂定合同总价: 67500元 3、合同单价: 27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货到后根据现场实际签收量付款。 (2)转账或现金支付。 5、关于合同款支付的规定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供货,需方有权延缓或拒绝支付合同款。 (2 )合同款或结算款支付前,供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a)《备货单》(如有);b)收货单;b)对账单;d)发票(按合同约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验收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方法: (1)质量验收: 七、违约和争议 1、供方提供材料未达到产品出厂检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为需方免费更换为合同指定品牌、规格及质量等级的产品并配送至需方指定送达地点,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包括不限于不合格产品的退场、拟更换产品货到工地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用、报关费(如有)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费用】。 2、需方如果对产品质量有疑异,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4、供方未按约定时间内供货,供方按供货批次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决:向需方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约事项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数量、规格、单价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须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够顺利报关(如有)。 2、根据实际需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合同签署之前后限定的时间内向需方提供产品样品并封存,供方保证供货材料标准不低于样品标准,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担。 九、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需方未能按时付款,经供方催促后仍拒绝付款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时供货,在需方催促后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时间内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5、依据前述条款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已供货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双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及进行质量保修,已经订货但未发货的材料设备的退货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或自行协调解决,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签章后生效。 十一、附件 附件1 供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供方身份证复印件 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日 期: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锦集 篇14甲方(买方): 签约代表: 乙方(供方): 签约代表: 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积极稳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向乙方购买博思凯停车场器材签订如下合同: 一、货物内容 停车场系统采购明细: 二、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共计人民币 元,即大写人民币 元整。 注:本价格未税不包含运费。 三、合同定金 (一)定金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定金付款时间: 四、付款方式 现款现货。 五、交货日期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足额定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货物。 六、验收货物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货物当天验收货物,验收完毕无误后当天将书面收货验收证明传真(寄)给乙方。否则都视为甲方已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七、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合同规定要求付款。 2、应按有关安全条例规定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 因不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事故, 应由甲方负责。 3、需安排专门人员协调乙方调试工作,并由现场负责人为乙方签署系统调试验收证书。 乙方: 1、收到合同定金后, 按期发送所有货物, 并保证货物符合技术性能要求及外观完整。 2、提供与甲方要求型号、参数一致的设备,并且要求由相关行业的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说明书及安装操作说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产品进场的相关资料。 3、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 4、甲方现场施工时,如有解决不了的调试问题需乙方现场协助提供技术支持的,乙方应尽快派出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做技术指导,协助甲方进行系统调试。 经甲方提出,乙方每次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的,甲方需支付乙方技术人员吃住及来回差旅费用。乙方为甲方免费服务2天,但超过2天的天数,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按照300元/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算。 九、售后服务 乙方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属于产品质量的问题提供壹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服务,壹年后提供有偿服务,但更换收费不应超过本清单所列价格。保修期从所有产品验收后开始计算。 壹年保修期内有以下情况的不属于免费维修之列:使用不当;未按要求安装、保管;擅自修理、添加、更改、或拆卸;自行使用不合格或代用零配件引起的故障;自购软件导致系统无法工作;不可抗力;甲方责任造成的其他情形。 十、知识产权与保护 1、乙方所经营的产品,皆有申请专利保护,在中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不得仿造、复制、抄袭及生产类似产品。一旦发现,乙方保留权利进行法律起诉,寻求赔偿。 3、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交付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十一、保密条款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以及协议到期后的五年之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本协议的内容、定单内容、产品价格、产品用户及产品技术信息和乙方的市场营销计划等。 2、甲方保证使乙方避免任何由于未经许可而透露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无论这种损失是由甲方本身、甲方的职员或甲方的代理人未经许可泄漏、交流、使用这些信息而造成的,乙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安装、使用和操作等技术服务信息。 十二、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向违约方索取赔偿。 (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不退还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十三、争议仲裁 有关合同和执行的争议都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就解决方法有异议,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3、传真件有效。 甲方(买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锦集 篇15合同编号: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第二条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包装方式;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 元; (2)预付款 元。 6、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1)、甲方负担;(2)、乙方负担;(3)、 。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龋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锦集 篇16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出卖人向买受人供应商品的质量按用户产品验收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提供工装一套。 第六条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抽有权自货物交接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双方商量。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当场验收,对于出卖人供应的商品,买受人在验收时采用质量标准做为检验标准。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现金方式)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任意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收到预付款后一个月交货,出卖人延迟交货超过10天,买受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起生效。 买卖合同锦集 篇17(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当私人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以上这些情况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如果各位在买二手房的时候,遇到了类似上述情况又不确定的,可以向法律顾问咨询,准备的房屋合同是否无效,再决定是否签订这个购房合同,以避免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 买卖合同锦集 篇18合同编号:GA21904190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章丘市地生金建材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江苏宏阳钢材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及其他 1.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①. 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 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二条 产品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现场点数检验以实际到货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包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运输,并卸于甲方指定的'位置(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 2.到货地点: 3.收货人: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甲方至少提前 三 天通知送货,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置于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及货款支付 1.产品货款的结算:以上产品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运输、装卸,结算时按实际交货量及与之相对应的价格结算。 2.产品货款的支付: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国家规定,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产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未经复试化验使用产品,所用货品视为合格产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无双方书面协议,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订立 买卖合同锦集 篇19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甲方厂房土地租赁合同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年月日到_______年月日止。 3、 厂房区域东侧在米内、南侧到米内、西侧到米内、北侧到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2、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2、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锦集 篇20一般,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很多,因为商品房买卖涉及到很多的问题,如果不注意的话,可能会引发一些列的法律问题,让购房变得十分艰难。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买卖合同锦集 篇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条 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_________[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并于_________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结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义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证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 。 买卖合同锦集 篇22甲方(卖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乙方(买方):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 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买卖合同锦集 篇23____房字[____ ]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 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略)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锦集 篇24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20xx年3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锦集 篇25卖方:签订地点: 买方: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线材符合GB1499.1-20X标准,圆钢符合GB1499.1-20X标准,螺纹钢符合GB1499.2-20X标准。 二、时间 三、交(提)货地点、方法: 买方指定地点(即项目)交货。若买方未完全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采取汽车运输方式,买方购买钢筋的单价已包含汽车运输的费用,装卸费、杂费等由买方自理。货交买方指定材料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当。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成捆成件。 六、验收标准、方法: 盘圆、盘螺过磅,直条理论记重,并由双方在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签字确认。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附材质证明书。 八、结算方法及期限: 1、买方应付货款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卖方。 2、付款方式: 每批货到买方指定地点且经买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后,买方需在XX个月内付清所欠卖方所有货款。从货交买方指定材料员之日起XX个月内期间,买方按所收货物的总吨数X元/每吨/每月向卖方支付欠款利息(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若超过上述期限买方仍不能付清货款的,买方除支付欠款利息外,还应再按XX元/每天/每吨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所欠卖方货款累积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X万元,否则卖方可拒绝继续发货、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所承建项目在市场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必须由卖方独家供应,否则买方应按其向第三方采购金额的10%向卖方只付违约金。 2、若买方无故拒收货物的,除由此产生的运杂费、装卸费由买方承担外,买方还应赔偿卖方所受的损失。 十一、如因钢材质量不达标,卖方负责包退包换,运杂费由卖方自理。 十二、买方指定签收材料员:以(身份证号码为:,联系电话:)在卖方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签收的数量和金额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买方指定材料员签收的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诺买方指定材料员出具的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记载的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货单或欠款凭据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十三、本合同一试四份,卖方执一份,买方执三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锦集 篇26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出卖人和买受人。转移买卖标的物的一方为出卖人,也就是卖方;受领买卖标的物的并支付价款的一方是买受人,也就是买方。由于买卖合同是生产经营管理及日常生活中最常见也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合同,故笔者对买卖合同的常见纠纷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如下调查。 一、买卖合同无法律效力 由于买卖合同的实质是所有权的转移,故这个问题是处理和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首要问题。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 由于受法律、市场、经济及买卖双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少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擅自购买城市私有房屋,也有部分城市居民擅自购买农村私有房屋。该两类房屋买卖合同违背了主体限制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即无法律效力。(一)《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此条规定明确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尚需一定的程序。(二)私有房屋分为农村和城镇两方面,其中农村私有房屋的买卖,国家并未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 批准和办理任何手续,但国家对于宅基地的转让是有规定的,例如:19xx年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等,社员只有使用权,即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也不准在承包地、自留地上建房。19xx年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用于买卖房屋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土地管理法》中也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必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由此可见,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城市私有房屋,或者城市居民购买农村私有房屋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以履行必要的审批、变更手续为前提,避免买卖纠纷的发生。 二、买受方无理由拖欠货款 这种纠纷是日常最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形式,主要是买受方接受货物或者设备后流动资金紧张,加之经营管理不善,很容易产生这种欠款纠纷。作为卖方,应采取以下措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订专业的书面买卖合同。企业在日常买卖中,最好是避免口头合同,否则产生这种无故拖欠货款的纠纷后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份条款完备的专业的书面买卖合同,会让恶意违约者大幅减少,他们在违约前通常也要考 虑违约成本,故书面合同中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不可缺少。但目前很多企业的供货合同还沿用很多年前的格式合同版本,如违约责任条款中写得很含糊:“一方违约,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另外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句话等于没写,因为目前除了适用定金罚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条款“退一赔一”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很显然,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是相当小的。往往很多企业都愿意以承担这种惩罚性微不足道的违约责任来换取自身的资金周转,尤其是大宗的货物买卖比较常见。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不是明显约定过高或过低因违约所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数额。同时,出售方还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方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出售方所有。这样,在买受方无力支付余下的货款时,出售方仍然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同时要求买受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 保留好相关的供货证据。供货证据是买卖合同的最有效附件,如果出售方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则必 须保留好送货单、买受方的签收单等相关重要的原始证据。否则一旦进行诉讼时,若没有这些证据而买受方又不承认已经收到货物就很麻烦。对于企业的发票,一般在买受方未付款之前不要开具给买受方,因为发票在没有特别的约定情况下,一般都视为付款凭证。 (三)在买受方拒付货款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无论是对于恶意违约还是其它原因致使买受方延迟货款,都应该积极和买受方进行有效的沟通,确定买受方的付款时间表,同时以签订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的形式要求买受方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样在买受方无力支付货款后还可以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合同纠纷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纠纷是目前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通常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明确产品质量要求,那么作为买受方在没有合同约定情况下就应该依据相关法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同时,出售方应根据相关法律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1、《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 “可能危及人 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买受方在遇到购买的产品不合格时,首先要有证据保全意识。下列证据材料在产品质量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是不可缺少的: 1、买卖合同及相关的票据(送货单、发票等) 。保留这些证据可以确定承担责任的相对方,通过产品的送货单据及发票可以证明产品的型号及付款情况。 2、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买受方进行有效的鉴定及分析。 3、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这些证据可以确定产品的保质期。 4、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这些资料可以作为证明产品不合格的强有力证据。 5、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经济损失证明;这些资料可以帮助买受方要求出售方承担合理的赔偿责任。 买卖合同锦集 篇27甲方:大连筑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东平县图书大厦工程项目部 乙方: 山东潍坊中鼎钢结构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采购乙方生产、安装的彩钢板房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平县图书大厦 工程地点:东平县西山路24# 工程内容:一层骨架平顶岩棉彩钢板房和二层骨架平顶岩棉彩钢板房。上述彩钢板房均要求使用阻燃材料,并符合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彩钢板房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的供应、安装。 三、价格及面积 1、彩钢板房面积约566平方米(最终结算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 ○1、双层彩钢房按每平方米 235 元人民币计算(本单价不含土建、水、电、吊顶、地面装饰、防盗网、窗帘)门窗型号见第五条6。 ○2、防盗窗安装(含材料、人工费)100元/个(防盗窗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不单独面积)。 ○3、石膏板吊顶(含材料、人工费)20元/平方米(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4、局部卫生间浴室间屋顶用75mm厚阻燃彩钢板,(含材料、人工费)90元/平方(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上述单价含税金、运输费用、装卸费用。 3、 计算面积: 一层房计算:长×宽 =总面积 二层房计算:一层长×宽+二层长×宽+(走道长×宽+雨篷长×宽)÷2 +楼梯4.5平方米(每个)=总面积 4、从聊城拆活动房到东平安装,按建筑面积 60 元/平方米(包括聊城拆活动房、运输、安装及补充零星材料及人工费)。 四、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15)天.如遇以下原因并经甲方书面签证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可适当顺延。 1、因连续停电超过8小时、刮8级以上大风、连续下雨超过48小时。 2、重大设计变更和工作量的增加超过本合同暂定工程量的20%以上。 五、产品质量: 1、墙板:岩棉板双面白厚5cm,铁皮国标0.3mm。 2、顶板:岩棉板上蓝下白厚5cm,铁皮国标0.3mm。 3、骨架立柱C型钢8×4全用1.8mm,喷蓝色。 4、平梁和尖梁檩条喷红色防锈漆,C型钢8×4,全用1.8mm。 5、二层地面用多层木板1.5cm厚。 6、窗户为塑钢窗带纱窗,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用防盗门,以上设施已包括在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7、楼板支架为40cm一道,楼梯板宽度为0.2m,走廊栏杆采用1.5mm厚方管。 8、乙方提供的上述彩钢板房材料使用寿命应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并至少能够保证甲方在合同总工期内及工期结束后的二年时间持续使用,且每项材料的进场均需经过甲方指定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工地的设计、施工、使用的需要; 2、一层和二层骨架房全部螺丝固定,无一电焊 3、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具普通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成地和处理包括城建,相邻关系等。 2、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验收申请后七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如拖延验收视为合格)。经甲方验收合格,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承担更换、修复等责任,如经甲方通知,乙方无故拒绝或迟延在限期内承担更换、修复等责任,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施工人,不支付合同价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因此影响甲方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日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3、本工程未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入住,如入住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支付完工程款。 4、甲方指定 为本合同项下的验收人,负责对实测面积进行核实及验收。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行为的发生。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安排的所有安装人员均应按照施工需要持证上岗,并将有关的上岗证书交由甲方存档备查。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彩板房施工规程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 2、服从甲方的安排、指导、监督。 3、严格按照约定的材料规格施工。 九、付款方式 本合同乙方同意采取垫款施工方式。为此双方就付款条件约定如下: 1、办公楼双层彩钢板房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50%。宿舍楼安装拆人工费等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100% 。 2、图书大厦工程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支付彩钢房工程价款的90%。 3、剩余10%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违约、无质量问题情形后支付,但乙方须出具全额发票。 十、保修期限及范围: 保修期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记录时起算,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和材料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本条的约定分别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的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买卖合同锦集 篇28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或具体数量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装方式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4)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2.,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的订单约定 。 4、包装方式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或依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约定。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付款方式: 。 货币结算方式: 。 利息承担方式: 。 收到相应货款后三日内乙方应开出17%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数量的验收方法: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甲乙双方的代表应到现场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 如不能当场进行清点检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前5天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构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而自行开箱或每批设备到达现场后2个月内甲方仍不开箱检验的,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符合合同约定。2.质量的验收方法:甲方应在货物数量验收完毕后十五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为准。 时间:;验收标准 ; 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数量时,应做好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 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性能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约定的 技术指标后,甲方应在7天内签署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建阳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 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收货验收中,如发现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 之约定,应当场向乙方提出异议并妥善封存货物,由乙方在 天内处理;如甲方当场未 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 2、如果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订单之约定,应一面妥为保管, 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约定验收时间之日起过 一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质量符合约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 内负责处理。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 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可要求增加。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甲方应按逾期提货部 分货款向乙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 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就延期付款部分按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 违约金。 同时,乙方有权中止交付尚未交付给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货款及违约金时 止。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 ①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逾期拒绝接受货物的免责期,在此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②若甲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接收货物,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 拒绝接收货物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而对乙方的送货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 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则甲方 仍应按产品原约定价格付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 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天的逾期交货免责期,在此期限内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 责任。 ②若乙方在上述免责期内仍未交货,则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向甲方按 的比例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③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并拒绝收货。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应按实际交货期计算付款时间。 第十一条 货物灭失风险的责任划分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因甲方的 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 的风险;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交由承运人时起由甲方 承担;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 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转移及终止 1.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最终以书面方式签字确认后 方为有效。 2.合同任何一方欲做本合同项下所设定权利、义务之概括转移或部分转移,均需提前 10天通知另一方并经其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单独转移行为视为无效。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设定义务,致使本合同所设目的无法全 部或部分实现,另一方有权终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部分且不承担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同时继续有权以本合同违约责任之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及时通知的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扩大的,应承担就此而产生的扩 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本条除下述条款外还可以约定特殊购销合同的特殊条款,例如海关结转规定等)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 责任后10天内,按约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签订地为 。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签订为提高效率可采用传真方式,传真件有效期为订单签订之日起 30天,甲、乙双方应每30天核对一次订单并互寄订单原件,订单传真件失效后,订单效力 应以订单原件为准。 本合同项下订单应以如下方式编号:订单号=本合同标号+订单签订日期+订单两位序号 构成。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 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 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甲方):(公章)卖方(乙方):(公章) 买卖合同锦集 篇29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 品种 性别 数量 (头) 规 格 (公斤/头) 单 价 (元/公斤) 单 价 (元/头) 金 额 (元) 供 种 期 限 公 母 公 母 合计金额: 备注: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选择计量单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一)甲方将种猪送到___________,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输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其他约定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上海市生猪业行业协会调解;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锦集 篇30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该条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买受方、中介方三方签署。保证三方权利义务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阳光操作。 注意:三方当事人必须使用与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一致的姓名(名称)。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该条内容是对房屋基本状况的描述。其中所有权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证号、房屋来源的填写内容须与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所载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权证上不列名的共有状况。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应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情况,并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以上房产,并代办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代办事宜可以选择。可选其中的一部分或全眩买卖双方应从其从其各自利益角度出发,将需委托的事项选择清楚。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该条是法律责任所在。当事人必须知晓违背上述条款,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须将其所有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况(含权利瑕疵与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况,所以应慎重对待。2、尤其是提供资料应真实。3、是按原先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4、户口应及时迁出,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最好在交易手续办结前一次结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纠纷。5、佣金和代办费以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时间交付。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__________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____________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1、2款为乙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第3款备齐资料的时间乙方必须明确承诺。需代缴的费用也须根据需要选择清楚,并将总额填写正确。丙方在接受费用时务必开具收据或收条,据此可与最后结算的凭据相对应。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该条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完成受托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得转委托。2是中介公司须委派具有合法的经纪人身份的本公司员工负责该委托事项。3是受托人应将自己所了解的有关标的状况及办理状况如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隐瞒已知的房屋瑕疵。4是受托人对在中介过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个人情况与资料负有保密义务。5是在处理受托事务中所经手的委托人的财产,应及时移交相关委托人。6是受托人应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予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该条是付款方式的约定。其(一)是双方自行结清,与受托人无关。其(二)是由受托人转交。对该方式的'四步骤可逐项按步骤选择,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转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续办完后转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须填写明确。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尤其要注意,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有定金罚则可适用。定金比例不可过高。其三是三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约定,但须明确,并可操作。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____ 天内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这是委托人交付义务的规定。所有时间必须明确填写。建议乙、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时,及时办理交接验收。受托人在交接单上见证时,一定要全面审看。如有出入,则及时更正。否则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_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 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该条为受托人收费的约定。甲、乙方按规定或交易习惯支付佣金。按交易习惯,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规定收取双方的。(一)为两种方式选一确定。如没有即划去。(二)为选1或1、2同选,但须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费须列明。尤其注意在钱款的往来中,每笔均须有交付的书面手续。(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费用是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本条违约责任规定明确。三方都须共同遵守。违约金支付以约定为准。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一,但须约定清楚。但须 提示的是,如果买卖双方已选择适用了定金罚则,那么买卖双方就不可同时再适用违约金。但与中介公司之间如无定金约定,可适用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对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调解的解决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选择,但只能选其中之一。如选1项,须明确指定某仲裁委员会,如选择南京市仲裁委员会。须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则当事人放弃了向法院起诉的司法救济的权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协议因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须三方当事人签章。签署日期。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该条约定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签章,则不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住址:联系电话: 二零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锦集 篇31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155弄25号。 因被答辩人(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诉答辩人(被告)建设有限公司(20xx)×民二(商)初字第1645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的名称已于20xx年5月日由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的企业已经不复存在。众所周知,诉讼主体应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被答辩人以变更前的名称起诉,显属主体错误。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转载于: m 书 业 网:解除买卖合同的答辩状)(均为复印件)各一份。 二、经20xx年10月12日对帐(《混凝土结算清单》被答辩人已提供)后,本公司于月日和月日先后两次支付了货款30万元,至今已共支付了85万元。显然,被答辩人在不间断地供货,答辩人在不间断地向被答辩人支付货款,并没有较长时间拖欠货款的'事实。 三、被答辩人起诉的第一请求称“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444359.25元”没有事实依据。经查: 被答辩人提供的混凝土《购销合同》的未约定货到付款,而是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付款。根据双方于20xx年3月20日签订的《上海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载明,建设工程“结构封顶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砼款总额的50%”。现本工程结构尚未封顶,被答辩人亦未提供其供货工程结构已经封顶的相关证据。按照被答辩人提供的《混凝土结算清单》记载,货款总数为143.6208万元,已付85万元,占59.2%。已超过约定付款期限内应付款的数量。 四、被答辩人起诉的第二诉讼请求称,判令被告偿付逾期付款违金75941元更没有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首先,不存在逾期付款,岂用偿付逾期付款违金?其次,即便逾期付款,其期限也只能从货款结算后应付款日起计算。被答辩人提供的经双方签名盖章和《混凝土货款结算清单》上明确记载,货款结算日为20xx年10月12日,那么货款结算前就不存在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了。且20xx年3月20日的购销合同上有“20xx年所欠未款不计违约金”记载。 综上所述,本案原告不但起诉所指被告主体错误,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缺乏证明以上事实存在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据此,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谢谢! 呈××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七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附:1、营业执照付本复印件1份;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1份;2、付款凭证2份;3、答辩状副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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